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2024-08-04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精选6篇)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1篇

小区(大厦)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本届业主委员会在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开展筹备工作。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投票选举原则上按建筑面积计算,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的,四舍五入。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产权证明上名字的人。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暂定____人组成,其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第六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 名时,候选人以得票权数多的前 名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定为 人。

第七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为5-名(不含 名)时,候选人以得票权数多的前5名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定为5人。

第八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不足5名(不含5名)时,不足部分的委员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权多少的顺序,依照候选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第九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为0名时,本次选举无结果,选举工作结束。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高中文化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必要的时间及能力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荐方式,凡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第十二条 经本届业主委员会审核并报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验核后,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小区内公示___天。凡认为候选人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届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居委会或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其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由本届业主委员会将选票发给全体业主以书面征求业主意见(或由本届业主委员会筹备召开集体讨论形式的业主大会)。实际居住者不是业主的,应告知业主。

第十四条 书面征求意见的,业主填好选票后,应持有身份证、本人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到指定的投票箱投票(集体讨论的,业主应持有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业主大会,现场投票)。第十五条 业主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受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书、委托人产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第十六条 业主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产权人。

第十七条 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统计投票结果,对投票人数和票权数加以核对,并由监票人在选举结果统计表上签字。唱票人、监票人由居委会及业主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 选举所投的票权数超过本小区总投票权数的1/2,本次选举有效,当选的委员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

第十九条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超过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

第二十条 候选人以得票权多的当选。出现得票权第___名并列时,抽签决定。

第二十一条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3日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成立,但需按规定向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选举中的未尽事宜的处理以及本办法的解释,由本届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_______业主委员会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2篇

(草案)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协调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房产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结合湖光花园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业主代表和上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组成。召开换届工作小组会议,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和大会选举办法。

2.选举业主代表。每一栋楼由业主推荐产生1名业主代表,代表本楼栋业主参加该园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投票选举。条件成熟的,也可每单元产生1名业主代表,代表本单元业主参加该园候选人投票选举。楼栋和单元业主代表应具备与候选人条件相符资格。每户为一票,业主可委托父母、成年子女或承租人代为投票,也可电话委托他人。当选者必须达到本楼栋常住户50%以上的票权,具体工作由组织选举组负责实施。

业主代表产生后,名单由选举工作小组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业主对业主代表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换届工作小组提出,由换届工作小组协调解决。

业主代表职能是参加业主大会,保证大会选举成功。业主大会欢迎所有热心业主参加会议。

3.产生各园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产生后,各园区选举本园业主委员会,各园区业主委员会人数按户数1%计算产生,原则上为3-5人,各园区业主委员会受湖光花园业主委员会领导。待各园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召开湖光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大会。

4.湖光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第二届业委会委员由11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8名。换届选举采取等额选举方式进行。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凤舞园2名、凤乐园1名、风起园1名、凤集园1名、凤飞园1名、凤鸣园1名、凤仪园1名,七个园共产生8名候选人,另3名候选人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名,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备案后产生。

6.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按照各园分配的候选人名额由各园的业主代表和业主进行投票选举,票多者当选。各园候选人产生后,应把本人简介材料以及产权证明、身份证明一并提交换届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7.委员候选人资格确定后,由换届工作小组将候选人简历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8.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长期居住在本小区内的业主;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3)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带头遵守物业管理制度;(4)熟悉物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日常管理工作;(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1.票权。各园产生出的楼栋业主代表,代表本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业主代表票权为代表本楼栋所有住户;单元业主代表票权代表本单元住户;业主票权仅代表本户。

2.投票方式。由换届工作小组召开业主代表全体会议,组织进行现场集中投票。

3.业主代表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异议者,可另选他人。

4.计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城区管委会和湖光社区工作人员中推选出监票人2名、唱票人2名、计票人2名。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统计投票结果,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最终业主委员会委员11名。

5.公告会议结果。换届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将业主大会会议结果在湖光花园各园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日。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建议 第3篇

(一) 选举程序不规范。在法律上, 程序与实体内容相比, 虽然并不能直接决定问题和事物的性质, 却能对问题和事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我国村委会选举在程序上出现的问题主要是选举程序混乱和选举秩序混乱。一些地方的村民由于对选举认识上的差异而出现种种风波, 甚至酿成血案。

(二) 选举工作人员对选举进行不正当干预。个别地方政府中工作人员或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成员被竞选候选人买通, 在竞选过程中出现干扰选举或控制选举进程的情况。基层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 严重了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目前有很多乡镇实行工作人员包片管理和负责, 个别干部为选出对其开展工作有利或者会给予其利益的人选, 在实际选举运作过程中, 违背选举的基本原则, 践踏民主选举组织程序, 对村委会选举横加干预, 直接帮助对其有利的候选人当选。

(三) 候选人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选票。有些村的候选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把谋取权利作为其竞争目的。采取多种竞争方式和策略, 力图能够成功当选村委会干部。这些候选人为了最后能取得胜利, 常以金钱换取政治权力, 或动用他们在村里建立的关系网, 这种以不正当手段获选的候选人往往都不具有高素质、缺乏领导能力。

(四) 村民对待村委会选举态度漠然。当前我国村民的民主选举参与意识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 已经有很大的提高, 但目前我国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民主自治意识还相当薄弱。许多村民把选举错误的认识为简单的投票, 不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认为谁给我钱, 或者谁和我关系好, 我便投谁。这表现出某些村民过分强调个人眼前利益, 而漠视公共利益, 民主意识淡薄, 权利观念狭隘。有些村民对政治较冷漠, 对民主政治活动热情不高, 认为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与己无关, 在选举中无论选谁都是无所谓, 谁当选都不会使自己得到真正实惠。

二、完善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建议

(一) 完善民主选举程序。

通过完善我国现行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 构建出公正、公开、统一的村委会选举程序, 是解决我国当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提高基层选举质量的重要途径。每个基层农民群众都应该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基本政治权利, 应以具体法律的形式对村民行使这些基本政治权利的渠道和方式加以保障。村委会成员必须依法由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安排和撤换。在选举中提倡按照民主选举的程序将村党组织的负责人推选作为村委会主任来主持村委会工作, 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 规范和改革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村委会选举中候选人的提名直接影响到选民最终能否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影响选举出的村委会成员的素质, 是农村民主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要规范村委会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候选人均由本村具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而产生, 且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选举之前引导村民群众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且热心服务村民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同时要尽可能的发动农村中各方面的人才通过法定的程序积极参与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之间的竞争。如大学生“村官”、 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等。

(三) 创新村民委员会选举方式。

任何形式的改革和创新都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 不得存在违背法律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的情况。因此创新村委会选举方式的改革首先须在村委会组织法的框架内进行, 不得违背村委会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 且须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这是我们创新选举方式的前提和依据。在创新选举方式的实践中, 浙江、安徽等地所采用的“自荐直选”的选举方式很值得各地借鉴。“自荐直选”的选举方式增加了“自荐”的报名环节, 这样的选举方式能够集中选民视野, 从而达到集中选票的目的, 弥补预选提名选举候选人环节上的缺失, 并且把选举竞选人从“暗处”引向了“明处”, 这样以来更有利于公平。另外安徽省推广的一种选举方式:即通过要求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提名他们自己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然后将整个村委会的候选人名单交付与村民进行投票选举。这种选举方法类似于在美国选举中当选的行政首长任命其内阁成员。也就是“竞选组阁制”。这种选举方式可以克服乡镇官员和农村宗族势力对选举过程的影响, 此选举方式所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多会互相支持, 能在工作中拧成一股绳从而更好的为村民服务。村民群众也能够使这样的村委会对其所完成的集体决策负责。因此总结起来, 在创新村委会选举方式上可以将以前的一次性海选改为先经候选人自我提名, 再以候选人为中心来进行竞选, 最后再进行一次选举。这样一来可以在选举过程中减少预选程序。当然要想做到如此的选举, 现有的选举体制必须制定出相应的竞选细则, 才能使村委会选举候选人能进行公平、正当的竞选。

(四) 明确罢免的条件与程序。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 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申请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 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目前村委会选举在关于罢免方面存在的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乡镇政府的在罢免村委会成员中出现越权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对于村委会成员罢免的条件和程序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另外, 村委会组织法对于罢免程序和罢免受理主体的规定也使目前的罢免程序相对难以启动。笔者建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村委会成员的罢免程序作出适当修改以简化罢免程序或者增加受理主体, 使群众更充分行使罢免权。

(五) 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监督。

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监督应从两个方面来说。其一是群众监督, 调动众多选民积极地参与到对选举的监督中, 并且使其积极对村委会选举各个环节都进行监督。其二是上级指导机关的监督, 要建立起畅通的投诉及建议渠道, 对于村民中存在对选举的投诉, 要及时地调查并取证。一方面不能对选举过程进行过多干预或对选举过程进行直接控制;另一方面, 也不能对村委会选举放任不管, 要依法对村委会选举加强教育引导, 及时制止选举过程中各种不正当的竞选行为, 以确保农村基层民主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别是对选举候选人的资格和标准问题, 一定要掌握标准并坚持原则。选举过程中更是要加强指导, 严格进行把关, 并能够及时处理所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保障选举程序公正。另外在选举结束之后, 也要依法加强对初当选的农村干部进行规范管理和培训教育, 以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以后工作中的领导水平。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2].邹恩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草案) 的说明[R]

[3].王世杰, 钱端升.比较宪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4].彭向刚.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D].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01

非盟委员会主席选举“战火再起” 第4篇

选举频频陷入僵局

非盟是非洲最重要的区域组织,正式成立于2002年,其前身是创立于1963年的非洲统一组织。在非盟的九大组织机构中,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在年初和年中召开两次例会;委员会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非盟的日常事务及政策实施,领导层由主席、副主席和八名委员构成。《非盟宪章》规定,委员会的十个领导职位在非洲东西南北中五大次区域中平分,且为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其中五个职务由女性担任。与非盟轮值主席(现主席为中非国家乍得总统代比,2016年1月当选)任期一年不同,非盟委员会主席的任期为四年,至多可连任一届。

非盟委员会主席有非盟的“秘书长”和“首席执行官”之称,其重要性无需赘言,因此成为各国和各次区域竞相争夺的目标。现主席德拉米尼-祖马来自南非,2012年7月当选。然而,作为南非总统祖马前妻和该国前内政部长,她的当选也并非一帆风顺。长期以来,非盟成员国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为避免大国意志绑架非盟,埃及、南非、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等“非盟会费的出资大户”应避免竞夺委员会主席一职。因此,2012年南非打破“君子协定”强推祖马参选,遭到了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等地区大国和非洲法语国家的强烈反对。

非盟委员会主席选举遵循“三轮投票、末位淘汰”原则,即在三轮投票后,得票最少的候选人直接出局,剩下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投票。在2012年1月的选举中,由于时任主席、来自加蓬的让·平与挑战者祖马之间竞争异常激烈,选举一度陷入僵局。在前三轮投票中,两位候选人得票分别为28比25、27比26及29比24,祖马遭淘汰。在最终投票中,让·平虽获32票,但不及当选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选票,亦未能当选。一直到2012年7月,祖马在经过四轮投票后才击败让·平,成为掌舵非盟的首位女性主席。

祖马本有望连任一届,但为备战明年的南非执政党党首及2019年总统选举,宣布放弃连任。此次非盟委员会主席选举中,三位候选人分别是来自东非国家乌干达的卡齐布韦(女)、中非国家赤道几内亚的莫库伊和南部非洲国家博茨瓦纳的文松-莫伊托伊(女)。此次共有51个国家参与投票。与2012年1月时的选举情况类似,三位候选人经过七轮投票仍无人胜出,致使选举再陷僵局。在第三轮投票中,卡齐布韦仅获11票,被淘汰;在第六轮投票中,莫库伊因一票之差被迫出局;在第七轮投票中,文松-莫伊托伊仅获23票,亦无法当选。

“战火”恐将更加猛烈

非盟委员会主席选举分别在2012年、2016年出现“双雄逐鹿”和“三足鼎立”的局面,表明非洲各国及各次区域组织正日益认可非盟作为地区领袖的重要性,欲借其扩大本国及本区域在非洲和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另一方面,选举两度“难产”,也折射出非盟内诸多矛盾长期难解,并有可能对明年1月的选举进程产生一定阻碍。

首先,三位候选人各有优劣,均难获得非洲各国普遍认可。卡齐布韦、莫库伊和文松-莫伊托伊虽分别得到东非共同体、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三大次区域组织的背书,但均被指“资历平平、难堪重任”。其中,卡齐布韦现年61岁,曾长期担任乌干达副总统一职,是非洲历史上首位女性副总统,2013年被潘基文任命为联合国非洲地区艾滋病事务特使。但她被曝出在担任副总统期间曾“滥用公款”,成为首个遭淘汰的候选人。莫库伊现年51岁,2012年起担任非洲唯一一个西班牙语国家——赤道几内亚外长,是三位候选人中最年轻的一位。赤道几内亚为非洲重要产油国、财力雄厚,曾于2011年和2014年两度承办非盟峰会。但该国总统奥比昂执政近40年,莫库伊亦因此被斥来自“独裁国家”、不符合参选标准。文松-莫伊托伊为博茨瓦纳外长,现年65岁,早年当过新闻记者,从政经验丰富。但博茨瓦纳被视为非洲“异类”,该国总统不但长年缺席非盟峰会,而且在非洲国家集体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等问题上与肯尼亚、南非、苏丹等国大唱反调,因而该国候选人也难获广泛支持。

第二,此次选举遭到西非国家的集体抵制,成为其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有报道称,在此次非盟峰会开幕前,以塞内加尔、科特迪瓦等国为首的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曾上书非盟,称参加此次非盟委员会主席选举的三位候选人均不具备当选资质,要求推迟选举至下届峰会,并重新开启候选人提名进程。但经过集体协商,非盟驳回了这一请求。因此,在此次选举的七轮投票中,西共体15个成员国“为示不满”几乎全部弃权,成为三位候选人均无法获得当选所需票数的重要原因。有分析认为,西共体此举的目的是为本地区候选人——塞内加尔的巴斯里明年参选“争取机会”。塞内加尔自诩为“非洲法语国家领袖”,对地区领导权觊觎已久。巴斯里则是该国广受推崇的外交官,目前担任联合国秘书长中部非洲事务特别代表。

第三,非盟委员会主席换届选举虽实行匿名投票制,但三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表明,各成员国投票时“以地域和语言差异划线”的基本现实仍未改变。以此选的第三轮投票为例: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有15个成员国,由其推选的博茨瓦纳候选人在本轮投票获16票;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有11个成员国,来自该组织的赤道几内亚候选人获得12票;东非共同体只有六个成员国,由其推选的乌干达候选人则仅获11票;同时,此轮投票有15个国家弃权,这一数字也与前文提到的西共体成员国数量基本相当。在2012年的选举中,也正是因为让·平和德拉米尼-祖马的主要支持者分别来自非洲中、西部的法语国家和东、南部的英语国家,双方势均力敌,使得选举进程异常艰难。因此有评论指出,非盟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只有打破地域和语言壁垒,方有当选可能。展望明年选举,此次落选的三位候选人仍有资格再次参选,塞内加尔、阿尔及利亚、坦桑尼亚等地区大国也有可能加入战局。届时,大国争雄局面及非洲不同区域、语言集团间的矛盾或再次显现,战火恐将更加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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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任主席任重道远

过去四年,德拉米尼-祖马虽在推动性别平等、提高非盟委员会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留下不少烂摊子。甚至有批评指出,祖马在南非任外长、内政部长期间虽表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但并不适合在国际组织担任领导职务。未来,无论谁成为非盟的“当家人”,均难回避以下问题。

一是如何贯彻《2063年发展规划》。在祖马的倡议和力推之下,非盟在2015年1月正式推出了《2063年发展规划》及其首个《十年行动计划(2014~2023)》,为非洲今后10至50年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发展描绘了蓝图。在今年7月的非盟峰会上,祖马宣布正式启用“非洲统一电子护照”,并将首批护照颁给非盟轮值主席、成员国首脑、外长和常驻代表。这标志着《2063年发展规划》中的一大目标已初步实现,对推动非洲地区一体化进程将起到重要作用。但也有评论认为,该规划完全是祖马的“政绩工程”,周期漫长、任务繁重,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此前,非盟就曾因“规划多、执行差”或“有想法、无成绩”屡遭诟病。未来,能否将非盟规划与成员国的发展计划有机结合、调动各国参与热情,进而保证规划稳步推进,将考验下任主席的执政能力。

二是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长期以来,依赖外援不但为外部势力干预非洲事务提供了口实,也严重制约了非盟的自主决策能力。目前,非盟委员会70%以上的资金由域外国家提供,还有不到30%来自成员国会费。如2017年委员会总预算为7.82亿美元,其中5.76亿美元由外部捐助者出资。同时,非盟年均7.5亿美元的维和行动经费更几乎全由欧盟、美国等域外国家和世界银行等捐助。2012年以来,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降、政局不稳等影响,利比亚等非盟曾经的“大金主”无力缴纳会费,欧盟也决定自今年1月起大幅削减对非盟驻索马里特派团的金援。非盟正在面临“坐吃山空”的窘境。如何带领非盟实现财政自主,成为下任主席需着力应对的首要难题。在今年7月的非盟峰会上,各国政府决定,通过上缴0.2%的进口税,每年为非盟筹集12亿美元资金,但该计划能否顺利实施,仍有待观察。

三是介入地区冲突。近年,南苏丹、中非共和国、布隆迪等国内乱不断,索马里、尼日利亚等国暴恐势力持续坐大,严重阻碍了非洲大陆的和平与发展进程。有批评认为,祖马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她多数时间都在南非“遥控指挥”非盟事务或者频繁进行域外出访,几乎从未前往冲突地区进行“预防性外交”,对布隆迪等国领导人“超期连任”问题也缺乏清晰的表态。上台前,祖马曾承诺“在2020年前消灭非洲大陆所有的暴力和冲突”,但从目前情况看,这一目标几乎无法实现。同时,早在2003年成立之初,非盟就打算组建一支1.5万人规模的“非洲常备军”,但囿于资金、协调等问题,该计划至今仍未成行。此次选举中,三位候选人均表示,将把和平与安全问题作为未来施政重点,但具体措施却乏善可陈。能否就此提出新颖、可行方案,或将成为各候选人在明年选举中的胜负关键。

(作者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非洲所助理研究员)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5篇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大会形式

业主大会:由各栋楼的全体业主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方法选出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章 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法:

(一)每栋楼为选举区域推选一至三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时,以保证其中至少一人出席即为有效。

(二)业主代表的产生应获得其所代表的选举区域内业主中拥有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的同意,并签名确认。

(三)业主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方法:

根据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业主推荐或业主代表自荐,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提名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应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将候选人简历向业主公布。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八)未发生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四、本届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不得少于 13人。

第三章 投票和选举

一、投票权是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面积确定的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分和公共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每户一票,该票代表的投票权以物业建筑套数计算,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区域内业主投票权的总和。

二、已出售物业的投票权归产权人,未出售单元的投票权归建设单位。两者均可委托使用人或承租人行使投票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但使用人及承租人不具有被选举权。

三、同一物业业主超过一人的,物业共有人应当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投票及选举活动,方法自定。

四、本次选举为记名投票,投票人必须在选票上填写自己拥有的物业和代表的投票权并签名(盖章)。同一张选票重复选举同一候选人的,该候选人仅作得一票计算;未选任何候选人的选票为无效选票,视为弃权;选票上所选人数超出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视为无效票。

五、业主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选票应附带业主授权委托书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六、本次选举投票采用以下方式:

集中出席投票方式:到会签名时发选票,并登记选票号,以便核查。

七、业主代表大会的召开,应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代表出席。并经在场的社区居委会监督下,进行公开点票、唱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选票累计的投票权未超过全部物业投票权半数的,视为选举无效。

第四章 委 员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由11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6人,另设候补委员 2 人。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有下列情形的,经业主大会表决,罢免其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不符合前述候选人有关条件的;

(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三)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四)从事该区域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

(五)违反物业管理法规、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决议、无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三、根据选票统计结果,以得票高低(以投票权计算,下同)顺序按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规定人数选出获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获选委员的得票数应超过参加投票的总投票权数的50%。

四、本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的产生采取以下方式:

由获选的委员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

每个委员拥有相等的投票权。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6篇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制定天达佳园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本次选举采用设投票箱形式,按栋住宅楼为一票规定计算。

二、本会设候选人五名,按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五名正式委员。

三、业主委员候选人须超过业主选票的半数,为当选业主委员。

四、业主填写选票时,同意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现场由业主代表推荐两名业主代表作为监票员负责监票。

六、选票填写后,由工作人员集中交监票员。

七、所有有效选票与无效票由计票人员和监票人员负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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