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2024-07-17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精选14篇)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1篇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掌握医学领域的新进展,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护理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为使外出学术活动规范化,经院务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范围:

1、中华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学会、药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2、本省医学会、本市医学会及其专科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3、凡外省、市、地区的区域性学术活动及个别单位、民间团体或杂志社(核心杂志社除外)举办的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予参加。

4、对于邀请性的学术活动,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准。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的,需利用个人假期参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

5、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

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人员要求:

1、科主任及正高职称的医技护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

2、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省级学术会议。

3、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每年可参加一次市级学术会议。

4、学术论文被会议录用并要求做大会交流的论文第一作者可破格参加此次会议交流,每篇论文限1人。

5、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任省级学会委员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原则上每科每次限2人,重点学科每次限3人,超出的由科室自负支出费用。

6、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培训班、学习班、学术会议等人员由医院安排,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由科教科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科室主任协商,根据拟参加会议内容及科室工作情况(在不影响科室日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选派人员参加,会议审批表分别呈报分管副院长、院长同意后,参会人员分别到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进行备案及办理请销假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一切费用自负。

7、已退休的医务人员(含返聘者)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院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审批手续:

1、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必须由本人持会议正式通知,到科教科领取并填写《***人民医院外出参加培训/学术活动申请表》。

2、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

3、科教科审批后,呈报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

4、外派学习人员到医务科/护理部及人事科进行备案,办理请销假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一切费用自负。

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回院后一月内应在所在科室内进行学术信息通报,必要时在全院以学术讲座形式进行汇报,学习汇报书面材料交科教科存档。科教科对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费用。无学习汇报材料或材料不全的,科教科不予受理审核,财务科不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五、返院后1个月之内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包括:会务费、住宿费、会议地点至本县的往返差旅费。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2篇

外出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开展与加强我院的学术活动,营造和活跃学术氛围,强化对外交流能力,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工作学术水平、质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专业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提高培训成果转化率,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外出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应以学科发展中的有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所学内容应在医院专科建设之内;或社会效益、技术效益显著;或项目已通过医院的可行性研究、科室已具备近期开展的条件,学习、培训后即能开展之项目。

2、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参加外省学术会议,每两年限1次,初、中级职称人员只允许参加市内会议,每年限1次;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准许外出进修。

3、学术论文被会议录用并要求做大会发言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可破格参加此次会议交流,每篇论文限1人。

4、外出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回院后,必须在科内传达,或在院内进行专题讲课,并写成汇报材料交科教科备案。

5、具体要求:

(1)与科室完成的继续教育项目及科研论文挂钩:科室主任每年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项目任务及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中级职称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

(2)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挂钩: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每年出席本院学术活动不满8次者,下不准外出进修和参加外省市学术会议;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每年出席不满15次者,下不准外出进修和参加本市学术会议;每年参加院内学术活动排名前3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下破例增加参加外省市学术会议1次;每年参加院内学术活动排名前3位的初、中级职称人员,下破例增加参加本市学术会议1次。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3篇

1 请假的原因分析

1.1 环境原因

有些患者不适应病房环境, 不愿意受医院的约束, 换了环境睡眠不好, 大多数老年人存在睡眠障碍, 醒后再入睡困难, 护士夜查房影响患者休息, 同病房患者的干扰等。这些因素导致患者治疗后要求回家住宿。

1.2 工作或上学的原因

在职的职工, 或上学的学生住院期间通常没有完全停止工作或学习, 有少数患者, 下班或放学后才来检查、治疗, 因此会要求请假。

1.3 人群原因

我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城市, 患者中农民居多。市郊及距离医院较近邻县的患者, 家中或多或少有农活, 尤以农忙时, 治疗后患者会要求请假回家。

1.4 医院设施原因

患者住院期间生理、心理、精神上的需求, 医院的设施不能完全予以满足, 当有些需求得不到满足时, 就会请假外出。

2 对策

2.1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我院实行护理人员首问制, 就是在患者一入院, 护士就要提供一流的护理服务。首先, 态度要和蔼, 平易近人, 要有耐心, 给患者做操作时一定要熟练, 尤其是眼部注射时, 解释到位, 操作到位。用自己的热情和娴熟的技术, 鼓励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重视培养患者的健康观念, 潜移默化地影响患者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让其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性[1]。

2.2 加强各种护理告知制度

从患者一入院开始, 就向患者和家属主动介绍医院的医疗、护理方面一系列规章制度, 尤其是农村患者, 更要告知哪些制度是必须执行的, 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如果出现问题, 自己要承担责任的。建立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患者请假离院期间方便与其联系。

2.3 尽可能提供好的住院环境

入院后, 第一时间向患者及家属介绍医院的环境, 介绍主治医生和护士, 消除患者的陌生感, 病房做到舒适、安静, 使患者有一个好的心情接受治疗。夜查房时间尽量稍早一些, 保证患者的休息不受干扰。

2.4 请假条的设计和使用

假条的内容包括请假的理由, 请假的时间, 患者及家属签名, 要填写患者有效证件号码, 值班医生或主管医生、值班护士签名 (并负责检验证件) , 患者返院时间, 患者返院后签名, 值班人员签名。填写的内容较多、较详细, 具有法律效力。假条由值班护士统一保管, 患者返院签字后入病历保存。

2.5 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患者请假外出后, 若发生任何意外, 医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患者提出离院回家, 医生、护士必须根据实际病情做出决定, 尽量减少患者无序请假的频次。态度坚决、执意要请假的患者, 也一定要告知用药注意事项及离院后的安全、生活等问题, 出现眼部及全身不适要及时返院。交接班时, 值班护士核对患者人数, 要有书面记录。

3 小结

经过2年的实践, 我们总结出一个制度如果落实好了, 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给医院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4篇

会议指出,要推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廉洁协议,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约定法律责任。要认真落实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及时列入不良记录,本省(区、市)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采购其任何产品。

据介绍,目前存在價格虚高情况的6类药品主要是:进口合资药、抗肿瘤辅助药、心脑血管病用药、抗生素、变换规格剂型包装药和新进医保目录药。会议提出,今后要以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等为重点,对医院领导干部和行政科室等管理行为进行监控;同时以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行为为重点,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

会议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行业发生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决不护短、决不姑息。对发生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是什么人,该待岗的待岗,该解聘的解聘,该吊销执业证书的吊销执业证书,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依法移送,并严格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5篇

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班是了解、掌握国内外最新知识及学术动态、交流临床经验的重要途径。为合理利用医院的教育经费,达到既节约开支,又能收到继教效果的目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对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班作如下规定:

1、各科选派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班的人员原则上为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参加省外学术会议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为科室负责人。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为科室负责人参加省外学术会议原则上1年不超过1次,省内1年不超过3次;中级职称人员参加省内学术会议1年不超过2次,否则不予批准。

3、外出参加会议的人员,经科室主任同意并在会议通知上签字,报医教科审批。

4、计划外指标原则上不予批准,确因工作开展需要参加各类提高班或培训班,应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医教科审核,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如因职称晋升等原因需参加学术会议获取学分者,由本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批后,报医院统筹安排。

6、对无故屡不参加院内各种学术活动的人员,将取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

7、在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特区举办的学术活动,或旨在安排观光游览的学术活动均不予批准参加。

8、医院每年下达的外出学习计划,各科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突破计划指标。为更好地促进重点专科及人才建设,医院在下达学术活动计划指标时,对省、市级重点专科给予政策倾斜,对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9、学术会议经费列入所在科室支出。

10、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6篇

为鼓励教职工外出参与学术会议和业务培训,提高教职工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规范教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业务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参加会议范围:

1.各级主管部门召开的各类学术会议,举办的培训会;

2.符合我院学科发展规划全国性重要学术会议、省级学会年会、省级以上专题性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等。

3.教职工利用自己科研课题经费参加的各类学术会议。

非正规学术团体或以赢利为目的各类会议、培训,一般不予批准。第二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

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应是专业或学科(方向)带头人、教学团队负责人、青年学术骨干、有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人员。

第三条 审批程序

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必须出具会议举办方的正式邀请函,参会审批。教研室主任视能否安排教学、科研日常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后,报院行政主要领导审批。院行政主要领导视会议与学科发展、专业建设的关系,以及学院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予以审批。审批同意后,申请者方可享受学院资助。

第六条

登记核报。享受学院资助的所有会议,须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在院科研秘书处领填《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规模、名称、主办单位、会议精神、收获体会建议等,并汇总、贴好相关正规票据待批。

第七条 审核报销。院科研秘书汇总《申请表》、《登记表》和票据汇总单,报院行政主要领导审批。享受资助的会议经费由院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经费、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建设经费、院创收经费等列支。

第四章

资助办法

第八条

学院资助的会议经费仅限于交通费、住宿费和会务费(会务费报销上限为600元)三项费用,以每次2000元/人为限(报销标准参照学校财务处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应邀作大会主题发言交流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每次3000元/人为限。

第九条

赴境外参加专业性国际学术会议,除提前向学校申请会议经费外,经学院审批同意的,以每次2000元/人为限资助。

第十条

学科(方向)带头人、校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对象原则上每年限申报一次,其他教师限每两年申报一次(不含省级学会年会、省社科联学术大会资助等)。若因特殊需要需享受更多次数的资助者,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章

有关说明

第十一条

参加会议严格实行人员精简原则,同一会议一般安排一人参加。如有属于同一个学科组多个与会者获得会议邀请,经该学科组负责人协调后,学院至多审批资助两人参会。

第十二条

参加学术会议与活动不能影响学院的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工作,参会前必须安排好日常教学任务,履行请假调课手续。否则不能报销有关费用。

第十三条

参会人员要根据会议安排,合理安排行程,及时返校,不允许绕道旅游或探亲访友。凡不符合会议合理时间区间内的规定支出,一律按自费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资助的重要学术会议,由学院安排参会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和交流。

第十五条

未经学院审批参加学术会议者,所有费用由参加会议者自行承担,不得事后补报并要求享受资助。

第十六条

教师全额自费或利用自己科研课题经费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不适用本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7篇

各科室、病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活动管理,促进医疗技术的提高和临床、医技人才的成长,加速知识更新,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我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的学术活动,专指学术交流研讨会议、以获取学术信息或进行学术合作为目的的参观、访问、考察、调研、讲学及学术交流等活动。在不影响医院和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医院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学类大型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

二、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范围:

(1)所参加的各种学术活动原则上应由本市、本省、跨省协作区或全国的医学会、管理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检验学会或国家核心专业杂志编委会等组织,其他省市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的市级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予参加(专家受邀讲学除外);

(2)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3)安徽省省级及以上新技术、新项目研讨会;(4)本院缺项的学术研讨会;

(5)在我院专科建设范围内,或社会效益、技术效益显著,或科室已具备近期开展的条件,学习后即能开展新技术项目的学术活动。

三、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应专业对口,专业不明确的综合性学术会议、多学科会议或带有旅游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因有论文被学术活动会议录用需参会的,必须为第一作者。科室同时有两篇或两篇以上被同一会议选用的论文,只准一人参加会议,同时有两篇或两篇以上被同一会议交流并被安排大会发言的论文,可多人参加会议,人员由科主任选定和安排。医师公开发表的同一主题的论文不同时间被不同级别会议选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会议)可参加两次省级或以上学术活动。

四、审批的权限和手续:

凡申请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人员,原则上在参加会议前一周提交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函,并按下列不同情况办理审批手续:

1、一般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经医务科审批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参会;

2、费用高昂或三人以上外出参加同一学术活动除履行正常手续外,还需经院长批准同意;

3、科室公派参会且自行解决全部学术活动经费者,需按程序审批,否则视为私自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4、凡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者需履行医院相关手续,且经院长审批同意。

五、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必须在返院后两周内在本科室为相关专业人员做会议情况汇报和专题学术讲座,参会材料应为科室共享,以促进本科室人员对本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讲座人员需填写《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学术活动讲座汇报简表》,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备案,方能按规定报销费用。

六、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由医院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报销,费用支出要严格遵守医院的财务报销制度,超支或超标费用个人承担或从本人科研经费或学科建设经费中报销;参会医务人员报销费用必须经科主任、医务科负责人和院领导签字同意,且经医务科登记后,计划财务科方可予以报销费用。

七、以研究和开发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为目的的学术活动和医院统一安排的业务活动其管理办法按医院其他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医务科负责解释。附:《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学术活动讲座汇报简表》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8篇

3、参加学术活动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

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本院组织的学术活动每年出席不满6次者,3年内不准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4、原则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参加学术活动的地点限在省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在华东地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及科主任、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兼职者可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

5、每篇论文只能参加1次学术交流活动,同一内容的学术活动只限1人参加。

6、参加学术会议者必须是交流论文的第一作者。参加交流的论文必须经科教科出具《投稿介绍信》并登记备案,否则,-http:///参加会议的费用一律自负。

7、专业技术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必须由科主任同意,经科教科审核并凭备案资料报请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8、各类学习(培训)班的通知必须寄至科教科,由医院根据科室专业设置、专业发展需要及个人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参加者须由科主任同意,经科教科审核并报请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凡寄给个人的通知一律视为无效。

9、活动结束回院后,应将学术资料交所在科室公用,并于2周内在科内介绍有关内容或在院内作学术报告,同时向科教科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否则不予报销并取消其以后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资格。

10、参加学术活动者按规定报销费用。资料打印费、幻灯片或投影片制作费、就餐费、出租车费、旅游费、论文审稿费、证书费、论文汇编及各类书籍选编的论文版面费等均不予报销。

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管理规定 第9篇

(暂行)

为提高员工外出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使公司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真正使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员工达到增长见识、开阔思路、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及宗旨

宗旨:我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拓展员工知识范围,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公司共同成长,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离开公司到其他地方参加学习、培训时间在1天以上的公司所有员工。

三、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具体要求

(一)外出学习培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 1.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

2.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培训内容不相符合的; 3.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的。

事假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主管领导进行请示,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人事部门相应延长出差时间;如未经领导同意,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人事部门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执行存档制度

建立员工培训资料库。外出学习、培训人员携带回来的各种学习资料(培训安排,培训教材等)、证书复印件等必须一一到培训部登记存档(公司领导培训资料视情况而定)。今后需要使用的,由本人向培训部借阅。不准将相关资料据为己有。培训部将所有学习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形成公司资料库,以达到资源共享。

(六)严格外出经费管理。

外出学习、培训等费用一般先由参加者垫付,回来后报销。报销的范围是公司及参加学习培训文件规定的项目: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会务费、资料费、出差补助等。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培训部依据参训人员上报存档的资料及《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申请表》,向财务部门出具员工报销证明,否则,一律不予报销,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

(七)参加学习培训的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对公司其他员工进行培训。

四、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由培训部负责解释。附件:

1、《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申请表》;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第10篇

报告人:李剑 所在科室:药剂科 报告时间:2014年7月25日

一、会议概况:

1.会议名称:全国医院药学(药物安全性与评价)学术会议

2.会议时间:2014年7月18日——2014年7月19日 3.会议地点:成都

4.会议主办单位: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5.会议的主题及议题:老年健康与合理用药 6.会议代表人数及构成:会议由第四军医大学一附院主任医师文爱东主持,中国循证医学中心李幼平主任、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李大魁教授、四川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主任董碧蓉等几十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发言。参加会议的还有全国各地医院药学研究人员、管理干部和其他医疗卫生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老年健康与合理用药。如慢病管理中的药学服务,从EBM和政策角度讨论老年用药安全,老年共病的合理用药思考,药学服务及有效沟通等12个专题报告。

本次学术会议在热烈而浓重的学术氛围中进行。无论从学术水平、主讲专家的知名度、覆盖领域、研究内容、参加人数等方面、均是近年来规模教大,学术水准较高的一次医院药学学术会议。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老年健康与合理用药”的主题对老年人疾病特征、老年慢性病的药学服务、老年人用药依从性研究、如何安全合理用药等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一系列提高老年人使用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的方法和措施,对我们的今后的工作以很大的启发。

个人收获与启发:

1、此次会议我我们医院药学人员提供了学习老年健康和合理用药的最新发展动态,对我们的药学服务工作深远意义,当然也感到了差距。会议的内容丰富,收获很大。李幼平主任等专家的讲解生动精妙,印象深刻。

2、我国正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而老人服药机会较多,老年人的生理和用药特点决定了开展老年人用药关怀,加强老年人安全用药监测工作将是临床药学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

医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的规定 第11篇

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使外出进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院实际,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规定如下:

1、各临床科室根据全院业务建设和本科室专业发展的需要,有目的的选送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2、选送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应坚持专业对口,择优选送的原则,各科报外出进修计划到科教科,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3、外出进修的条件:

(1)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热爱从事的专业工作,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有较好的基础理论和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与临床实践经验,又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

(3)具有医师或护士等本专业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4)本科毕业生应具有一年及以上、专科毕业生应具有三年及以上本院执业工作经历,调入职工在本院工作二年并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申请进修。

(5)急需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6)医院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7)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须重新申报。

4、审批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科室推荐后,科主任签字,分管领导同意报科教科,审批后联系进修单位,外出前到科教科办理手续签订外出进修合同。

5、医务人员外出进修期间可享受全工资,其他费用按本绩效考核方案落实。

6、进修学习期间,因医院原因需要终止进修,进修费用由医院承担;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医疗赔偿费用由医院管理委员会裁定进修者承担相应比例,且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7、进修期满及时回医院,将结业证书复印件到科教科,2周内以讲座形式进行本科室或全院专题汇报,并以汇报学习成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12篇

各位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我校有XX名教师将于今天赴城县参加为期两天的高考监考工作。高考监考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参加监考的每位教师要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目标,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业务上达到精通熟练,确保考试全过程不出丝毫差错,把各项工作做好。现就监考工作的一些环节作具体要求:

1. 服从统一安排、确保按时到位

一年一度的高考,体现着一个社会在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承诺,寄托着无数考生的理想和无数家庭的希望。高考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半点疏漏,作为监考员,大家在考试过程中一是要服从统一安排,不要单独行动;二是要按时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三是要注意饮食卫生,严禁喝酒,保持的良好身体状态;四是要注意行车安全。如在监考过程中有需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县、校领队联系解决。

2.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

大家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观、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高考考务要求执行,规范操作熟练掌握各环节的操作规程。重点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注意条形码的正确粘贴;二是要缺考考生的试卷及答题卡处理;三是收卷时要注意清点份数,答题卡与试卷袋要正确区分,避免装错。确保把所有问题消灭在 1

萌芽状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明确工作纪律、细致周到服务

为参加高考的考生们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在座各位的神圣使命。希望大家树立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认真学习《考试实施细则》、《考生须知》、《考务工作规范》等规定,熟悉掌握各环节的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善待考生,为考生创设宽松、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认真遵守和执行《监考员守则》,确保顺利完成监考任务。

在座的各位老师多次承担高考监考工作,具备丰富的考试组织与监考经验,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以认真敬业、严谨细致的良好工作作风做好考试各项工作,树立两当县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考生本人、家长、所在学校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高度关注,所以我们务必共同将工作做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确保万无一失。

医院进修人员外出进修若干规定 第13篇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若干规定

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医疗队伍结构,积极有效地做好我院医疗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修原则

1、根据医院实际以及学科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选派,坚持“扶持新学科专业、保证重点学科专业、兼顾一般学科专业”的原则。

2、坚持“按需选派、保证质量、学以致用”的原则,积极选派优秀的中青年骨干。

3、加强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选派医疗人员学成后按期回院工作。

4、各科应根据本科室实际统筹安排,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而影响科室的正常工作。

二、进修人员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综合素质强,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能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进取精神,有钻研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进修学习工作。

3、取得医、护执业资格及主治医师(主管护师)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试合格,已定专业的住院医师。

4、在本专业有发展潜力,上一考核称职及以上(同等条件下考核优秀者优先)。

5、连续三年内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6、再次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 1

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审批程序

1、科室拟定次年派出进修学习计划,将进修申请于当年11月底前交医务科。

2、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对拟派出进修学习人员进行审查,报院长办公会讨论。

3、派出进修学习人员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由医院联系进修单位,医务科向所派单位提供《进修人员介绍信》。

4、派出进修人员进修前须签订《外出进修协议书》,方可进修学习。

5、派出进修学习人员根据进修单位的要求到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办理相关资质证明手续。

6、若同时有多名人员报名参加同一专业的进修,医院采取竞选机制,由医务科组织,科主任院领导参与,择优选派。

四、进修人员待遇

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2、进修人员给予报销进修费用及住宿费用。

五、考核管理

(一)由医务科负责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

1、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联系外派人员的进修单位、进修科室了解其进修学习情况。

2、每半年一次到进修人员的进修单位现场考核。

3、对进修结束回院工作的人员,6个月内由医务科、院领导对其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考核。

4、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向医务科书面汇报学习情况。

5、进修(学习)回院3年内应积极开展1-2项新项目;每由医务科对其专业理论、操作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

核。

(二)考核及奖惩内容

1、进修学习期间如因违纪、违规、无故中断学习及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结业者(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将在3年以内不能派出学习,并视情况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全部进修费用。

2、进修结束后必须及时返院,如不准时回院报到,又不说明情况者,按旷工考核。

3、进修学习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回院后1个月内应根据外派前的项目计划拟出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开展1-2项新技术(含引进项目),如回院后6个月内仍无法独立开展工作,退回院方在进修期间所支付的工资、学费等一切费用。

4、进修学习人员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回院工作不应少于8年,在此期间未经医院同意不得以其他理由单方面解除与医院的聘用合同(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否则承担全部进修费用5倍的违约金。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第14篇

参加学术会议是补充学术知识,接受学术思想,了解学术新动态的有利机会。学校原则上支持教师参加学术会议,但必须经严格审批手续,防止个人私自联系或个人接到会议通知末经学校批准,擅自外出,影响工作的情况发生。

1.参加学术会议、专业会议必须由组织指派,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个人名义出面请领导批准,必须履行向教学科研处请示,学校领导决定的程序。

2.凡指名参加的学术会议、专业会议,向教学科研处请示,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有提供参加会议的论文者优先考虑。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专业会议,报销往返交通费、会务费、住宿费。

4.会议结束后,参加人必须写出会议汇报材料交教学科研处,并在本教研室内口头传达会议精神,否则不予报销。

5.中途转会,借故绕道中途滞留者,一切额外增加的费用不予报销。

6.会议期间,如果是正常的教学时间,必须复印一份有关领导的批示和会议通知到教务室备案,以便对教学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

某某学校教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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