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2024-07-06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精选8篇)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第1篇

监督处试题

一、判断题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查处案件,可以根据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也可以根据律师所作的法律解释作出处罚决定。()

2、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的文件可以设定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被没收的物品,应填写《没收物品清单》,被没收单位(人)、执行人员分别签名或盖章。()

4、在执法办案中适用《调查笔录》文书,如有涂改,被调查人应该在涂改处盖章,也可用押印指纹代替。()

5、《产品质量法》第六十八条是关于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该责任是产品质量责任。()

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已使用到建筑工程中,应责令建设单位或建设施工单位从建筑物中拆除。()

7、行政执法中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除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外,均不得向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8、《产品质量法》所称“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9、行政机关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送达当事人,当事人3个月内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强制执行。()

1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有使用价值的罚没物品,可以自行进行拍卖,拍卖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11、制作《监督检查抽样单》时,对不同名称的产品或虽然同一名称,但有不同规格型号的,应当对每一种产品或每一种规格型号,分别制作《监督检查抽样单》。()

12、《计量法》中所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中所指“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

13、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二、单选题

14、张三因在甲市乙区生产不合格的饮水机,被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处人民币4万元的罚款。张三不服,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举行听证。

A、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B、乙区人民政府 C、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乙区人民法院

15、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规定,有管辖权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A、直接管辖 B、指定管辖 C、协商管辖 D、移送管辖

1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受委托组织进行委托,委托要明确委托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范围、权限以及相关义务等内容。

A、必须以书面方式 B、必须以书面方式并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才可以

C、必须以书面方式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才可以 D、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

17、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于属于听证范围并且行政相对人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案件,未按规定组织听证的,其行政处罚决定()。

A、无效 B、有效 C、暂时无效 D、具有部分法律效力

18、张某因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罐装冰激凌的生产经营,被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张某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15日 B、20日 C、60日 D、90日

19、()合格的产品,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A、国家监督抽查 B、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C、采用国际标准验收 D、产品质量认证

20、《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十年

21、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A、地方标准 B、企业标准 C、技术要求 D、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规定

22、实行()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A、合格 B、安全 C、协议 D、委托

23、产品质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产品质量犯罪的刑事责任,这三个方面法律后果,形成了()的整体。

A、合同责任 B、产品质量法 C、产品责任 D、产品质量责任

24、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依法执行处罚。

A、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审判机关

25、计量违法行政案件罚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应在本部门审理结束后()内,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A、3日 B、5日 C、15日 D、90日

2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的书面材料()内组织听证。

A、3日 B、5日 C、15日 D、30日

24、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经()签发。

A、稽查队长 B、审委会办公室主任 C、行政部门负责人 D、承办机构负责人

27、查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法定行政执法主体是()。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 C、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D、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28、当跨省的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由()指定管辖。

A、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国务院 D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29、行政相对人对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申请复议。

A、县政府 B、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C、市法制办 D、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0、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行政案件,一般应当在()月内结案。

A、2个月 B、3个月 C、4个月 D、6个月

31、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品,应当经()批准。A、审委会办公室主任 B、承办机构负责人 C、行政机关负责人 D、执法科长

32、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和大包装上加印(帖)()后,方可出厂销售。

A、合格印章 B、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 C、产品标志 D、产品质量合格证

33、强制检定应贯彻“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由()进行检定。A、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单位

B、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单位自行联系检定单位 C、计量检定机构

D、政府计量部门指定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34、下列哪种情形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A、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B、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将产品标准上报备案的 C、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D、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

三、多选题

35、行政处罚行为属于()。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 D、依申请行政行为

36、对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下列()情况,由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行政相对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B、行政相对人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C、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

D、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后

37、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规定,应当予以结案的情形有()。

A、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B、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执行完毕的

C、不予行政处罚 D、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相对人下落不明

38、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规定,应当予以立案的情形是()。

A、在监督管理中发现认为需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现场处罚的案件除外)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经初步核查,认为需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

C、有关部门移送并认为需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 D、同级政府或者上级部门交办的

39、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委托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的要求是()。

A、直属于委托的技术监督部门管理

B、具有三名以上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C、具备办公场所及办案所需的调查取证工具 D、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对外开展经营性活动 40、根据《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规定,下列罚没物品应当监督销毁()。A、消除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印记和合格证明的物品

B、不能作技术处理的或者技术处理后仍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C、已经失去使用和回收利用价值的物品 D、虚假的产品标识、标志和包装物

4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B、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C、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D、登记保存、封存应当填写《登记保存(封存)通知书》,开列清单,由行政相对人签名或者押印,并作登记保存(封存)标记

42、下列关于送达技术监督执法文书说法正确的是()。

A、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B、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C、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D、一律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42、办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案件,必须做到()。A、事实清楚 B、证据确凿 C、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 D、符合规定的程序

4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成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A、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行政复议的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行政复议的

C、质量技术监督法定授权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行政复议的

D、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行政复议的

四、场景题

1、究竟是“自用”还是销售?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4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自用”产品如何处理》一案,介绍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内按规定抽取样品送检,经检验该批水泥不合格。而这时该企业却声称这批水泥是用于自建道路的,并不对外销售。对于本案的处理,你有什么样的处理意见?

2、A市质监局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 案情介绍:2007年6月9日,吴某某向A市质监局寄出挂号信,称其在南京购买的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海蜇王”产品未加贴QS标志,要求对该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奖励举报人并通知产品质量争议调解。

2007年9月24日,吴某某以要求A市质监局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称于2007年6月9日向A市质监局寄出挂号信,而A市质监局未及时作出处理。A市质监局依法进行答辩。2007年12月12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请问:1.关于A市质监局对原告提出的申诉举报是否具有答复职责的问题。2.关于原告起诉A市质监局不作为理由能否成立的问题。

五、案例分析

1、对这家涉案家电商行如何处罚?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年第10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销售劣质拼装彩电如何处罚》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09年5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县某家电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内堆放有大量不同型号和式样的彩色电视机,其包装箱体上印有“金星”、“小霸王”、“小天鹅”等仿名牌标识。随后,执法人员当场打开箱体内彩电的机后盖,发现彩电的显像管破旧,为翻新二手彩电,且大部分彩电没有“3C”认证标识。由于该商行假借“家电下乡”产品之名,涉嫌销售劣质拼装彩电,执法人员依法查扣劣质拼装彩电38台并立案查处。请问你认为对此案应如何定性处罚?本案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2、抽查结果是处罚依据吗?

案情介绍: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企业生产的特一粉产品中面筋质、水分、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等指标不符合明示的企业标准。于是,该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这家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在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时该企业的法人未提出任何异议,但在次日送达同告知内容完全一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这家企业的法人以县局处罚无依据、程序违法为由,向市局提出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县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那么,本案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六、案例文书改错题

1、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化妆品连锁店查获一批没有净含量标识的化妆品,随后制作《查封决定书》,对该商品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异地封存,做进一步的调查。请问错在哪里?

2、某局执法人员在下达行政执法告知书时,将没收获取的利润表述为“没收违法收入XXX元”,请问错在哪里?

3、某县质监局接举报后对该县一商品房工地使用的30盘4平方毫米的电线实施了执法检查,现场用便携式仪器查出该电线存在质量问题,经送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之后,该局按法定程序依法对电线经销商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因电线已全部用于工地,该局的处罚决定书没有体现“没收产品”的条款和字样。请问错在哪里?

4、某企业对县质监局对其产品的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要求到上级质监部门进行复检,该县质监局同意并收取了该企业的复检费用,连同备样一并送上级质监部门复检。请问错在哪里?

七、制作执法文书题

1、案情介绍:2004年4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某某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对开源助剂厂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抽样检验,该厂生产的磷酸三钠不符合HG/T2517-1993《工业磷酸三钠》的要求(标准要求:磷酸三钠含量≥95%,实测值为74%)。经调查,涉案的该批磷酸三钠20吨,销售价格950元/吨,涉案货值19000元,未销售。请问办理此案需制作那些执法文书?附那些佐证材料?

2、案情介绍:2005年5月20日,某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联农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电力电缆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10KV型绝缘电力电缆使用的绝缘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GB14049-93《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要求。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上述产品1361米,货值19054元,未销售。请问办理此案需制作那些执法文书?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第2篇

质监局监督处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局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局提出的“责任、务实、创优”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主线,以促进经济方式转变为重点,深入开展“强责任、促规范、严监管、见实效”主题教育,忠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方面:截止12月,围绕安全、民生等重点产品,科学编制监督抽查计划,突出与安全直接相关的项目,兼顾能效和主要性能指标,共部署市级监督抽查产品158种,共抽查了5405家企业,实际抽查企业4470家,抽查产品5212批次,不合格624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0%,本市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2%,高于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对监督抽查结果全部上网公告,累计完成192类产品的后处理移送,开展不合格企业后处理938家,责令企业收回不合格产品34.9万余件,移送执法查处企业139家;全面推进企业质量建档工作,企业整体建档率达90%,较同年5月增长61个百分点,圆满完成既定任务目标;通过修订《XX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质量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产品质量监督的长效机制。

许可证管理工作方面:本市共有许可证获证企业2029家,全年受理企业许可证申请655家,其中省级审查418家。共发放许可证证书541张,其中省级发证343张。不予行政许可84家,注销生产许可证企业507家,办理委托加工备案企业303家。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节能类产品许可证监管,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等产品许可证受理和审查,全年共受理涉及“三高”产品企业申请327家,不予受理申请59家,审查未通过企业29家;通过近年的严格审批和证后监督检查,热轧带肋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等三类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分别由2007年以前的12家、33家和160家锐减至今年年底的9家、12家和87家。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18类重点许可证发证产品证后监管力度,组织各区县局对所属辖区内的涉及产品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注销159家企业许可证,另有2家企业因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拟被吊销许可证。

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组织全局系统执法力量开展了“双打”、“保两节、迎两会”、“3·15”、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絮用纤维制品、农资、家电下乡、节约能源法、汽车轮胎、建材产品、黑心棉整治以及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打非”等25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有效遏制了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规范了本市市场经济秩序。截至12月底,共立案查处案件1150起,涉案金额5895万余元,罚没款3944万余元,责令改正案件551起,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案件41起。同比前两年,全系统案件总数、立案数、罚没款、移送公安案件数等主要指标均明显上升。

二、工作中的主要亮点:

(一)创新监管方式,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1、大力推进“国家、市、区”三级监督抽查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塑料购物袋、车用汽柴油、胶合板等6大类产品联动监督抽查任务;加大市级监督抽查力度,将日常抽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突出安全、民生、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兼顾安全、能效等核心指标,日常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占96%,涉及“衣、食、住、行”等与市民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产品占79%,涉及节能环保类产品占17.8%,产品抽查比重均较往年明显提升。针对今年以来“玻璃幕墙”、“楼房失火”、“保障房砖墙爆裂”等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开展对建筑安全玻璃、消防产品、建筑用砖等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区级监督抽查,松江、闵行、浦东等区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电线电缆、床上用品、验配眼镜、内(外)墙涂料等19种产品区级监督抽查,共抽查380家企业的400批次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达91.5%。

2、探索建立部门联动的质量监管机制。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开展了对XX市石材加工生产企业的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努力尝试建立上海地区进口工业产品从国门到厂门的链条式闭环监管模式。与市教委联合发文开展对学生服、棉被等学生用纺织品的专项抽查,为在沪学生打造绿色安全的生活环境。与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联合召开“XX市首饰企业诚信自律质量工作会议”,宣讲技术标准,介绍知名企业经验,树立行业典型,签署诚信倡议书,有效督促企业更好地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3、严格加强产品监督检验规范化管理。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基础,分批组织专家开展了XX市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库的编制工作,完成家电、服装2大类产品实施细则的编制,使监督抽查工作更趋科学、规范和透明;加强对质检机构监督检查,突出监督抽查工作的“计划时效性、抽样规范性、检验科学性、数据准确性”,先后组织对37家承担监督抽查、许可证发证的检验机构进行飞行检查,向9家质检机构发出1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做到重要环节层层把关,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发挥监督抽查工作质量承诺机制保障作用,与全市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30家质检机构签订任务承诺书,通过自主承诺,提高质检机构工作质量。

4、突出重点加强基层专项督查督办。通过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全市近三年监督抽查两次以上不合格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本市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或年审不合格的100余家生产企业质量状况,以及全市12个区县局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查找存在问题,指导工作改进,有效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了基层质量监督职责的履行。

(二)完善监管机制,许可证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和科学化

1、加强研究,完善工作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实施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实现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了《XX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及《XX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工作规范》。为从制度上规范审查员现场审查工作,建立审查员绩效考评和廉洁记录系统,制定了《XX市审查员管理考核办法》,从制度上建立健全审查员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查员从业行为。

2、整合资源,加强行政指导。通过组织各行业专家和技术机构专家配合区县局开展证后监管工作,在监管同时重在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质量诊断。帮助指导区县成立专家库,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通过监督检查,帮助企业查找质量管理的溥弱环节,指导企业整改,督促企业强化企业质量管理,确保企业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3、强化监督,提高审查质量。一是对审查工作质量开展飞行检查,对审查和检验均结束的拟发证企业进行突击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发证,并对核查的审查员建立黑名单制,对审查员和企业形成威慑,促进了发证工作质量的提高;二是对现有审查员进行专业分级分类,每个审查员根据专业背景和特长最多只能报三个专业,编制审查计划时优先考虑第一专业;三是进行审查员履职承诺活动,每个审查员签订廉政承诺书,严守审查纪律;四是建立检验机构约谈机制,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权威和及时。

(三)重拳严厉打击,“双打”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质检总局和XX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去年10月份起在全市生产领域广泛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案件,捣毁了一批制售假劣产品窝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1、围绕重点产品用力打,打出威慑力。始终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形成拳头,狠狠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汽车配件和手机两大类重点产品,以及列入本市的涂料、电线电缆、电动自动车、洗涤剂、服装等五类重点产品,先后组织开展了多项集中执法行动,捣毁了80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窝点,立案查处案件503起,涉案货值金额3384万余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的大要案有9起,在全国质监系统名列前茅。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案件30起,有力了震慑了违法分子,形成了强大的打假治劣声势。

2、整合执法资源联合打,打出凝聚力。为了有效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和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合力,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工作协作机制,“双打”行动期间,全市质监部门先后与公安、工商、检验检疫、消防等部门,组织对汽车配件、手机、服装、电器、消防器材等重点产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12次,实现了行政执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大大提高了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凝聚力也得到了有效提升。

3、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打,打出影响力。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名优品牌企业开展联合打假,发挥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信息港作用,积极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掌握造假动向,使打假治劣的影响力大大提升。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发声音,定期在网站专栏上发信息,注重在市政府新闻通气会、市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重大活动中加强宣传。对外宣传“双打”动态信息1616次,编辑双打信息简报46期,名列全国质检系统第一,受到质检总局的通报表扬。

由于“双打”工作突出,市局监督处等4个单位,潘春军等15名个人分别荣获质检总局和XX市“双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此外,在“全国双打专项行动成果网展”中,我局有8起案件被选入质检总局公布的大案要案,并有多幅现场执法照片在网上展厅展出,充分展现了本市质监系统执法人员打假治劣、执法为民、创优争先的良好形象。

(四)夯实基础建设,监管队伍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

我处根据“强责任、促规范、严监管、见实效”主题教育的要求,对全系统内一线执法办案人员、产品质量监管人员、检验机构抽样人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审查人员近千人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夯实思想基础,增强责任意识。整个培训将增强责任意识与改进作风等问题作为重点,通过开展党风廉政、预防渎职和作风纪律教育,结合学习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受训人员的群众观念,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洁从政意识,提高自身修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时,通过正反案例教育,引导和警示学员有所“为”,有所“不为”,增强自身岗位风险意识,提高自律意识。

2、创新教育模式,提高实践能力。培训根据监管、执法、抽样、审查四个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组织资深师资力量,为受训人员讲授工作中重点运用的基础知识,通过学习和思考,不断提高认知水平,促进理论研究和工作实务。为提升教学效果,创新培训教学模式,采用学生“点菜式”授课,以课堂教学、分组讨论、学员互动,集体军训等形式多样性的场景教学形式,从实际工作着眼,精心准备了相应的实务操作课程,灵活机动地安排教学内容,使学员更易学、易懂、易接受、易操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坚持分类施教,严格考核制度。培训工作按照监管、执法、抽样和审查四个不同类型工作人员分别制定教学大纲,坚持分类施教,并根据领导干部与一线人员的不同情况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每次培训结束,都组织统一考试、并严格考试纪律,考后向受训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成效。

(五)不断探索实践,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初显成效

2011年,继续深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风险评估工作,聚焦人才,以科研促进风险监测工作,以风险监测促进行政监管工作,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工作继续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1、扩大风险信息采集渠道。一是依托承担监督抽查工作的质检机构,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送、风险评估的通道;二是扩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研读人员的范围,由市质检院硕博信息采集和研究小组参与;三是积极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共享安全风险信息。2011年我局共编辑出版了21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参考》,涉及信息1500余条,为各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信息参考。

2、以风险监测促进行政监管工作。2011年,我们组织有关的检测机构分别对纸巾纸与卫生纸的灰分含量、牙刷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等8个项目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向总局上报了童鞋、纸巾纸与卫生纸两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同时,我们将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相结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风险监测。

3、以科研推动风险监测工作。为更好地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识别、研判、监测、评估、交流、预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作用,我们着手建立XX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专家组,目前已征集到115名的专家名单。同时,我们采取理论和实践互相促进的办法,积极参与质检总局申报科技部的科研项目。通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科研,推动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管理工作。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第3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质监系统认证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抓好认证队伍建设, 提升执法监管水平。8月2日至5日,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太原举办了为期3天的认证执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来自全省各市、县局的170多名认证行政执法监管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国家认监委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为学员们详细讲解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的基本方法、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农产品行政监管等多个方面的知识, 并现场解答了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疑难问题。学员表示, 此次培训形式新颖, 内容丰富, 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为下一步开展认证行政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第4篇

关键词 行政执法 执法监督 体系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公安系统行政执法管理体系日趋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公安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了明显发展。那么完善公安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監督体系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国推进“法治国家”的根本任务。但是,在公安执法工作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执法问题,这是在公安执法监督体系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公安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必要性

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的组织、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行使职权行为实行的监督,以及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国家一种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

(一)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需要。我国《人民警察法》在具体章节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执法监督制度,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接受监督。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要表现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它是贯彻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鉴于公安机关拥有执法权,其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和专业性,其工作性质决定了要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必须进行全程式的执法监督。只有通过对执法各个环节监督,真正从源头和根本抓起,才能及时纠正公安系统内存在的行政执法问题,确保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它能有效地促使公安系统办案质量的明显提升。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集政治性、法律性、社会性和服务性于一体,其手中的权力和手段运用得是否合法、适当,履行的执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执法民警的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每一个执法细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安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

(四)它是构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力措施。“公安执法监督是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最具有根本性、基础性、保障性的有效方法之一”,执法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系统内部整个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高低。加强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就是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和依法监督的观念;制定和完善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制度,使监督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使公安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才能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相符合。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制,强化执法监督效能。目前,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不少,内部监督包括党内督有纪检部门、行政监督有监察部门、执法监督有法制部门、现场监督有督察部门。一是要联动多个部门,形成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内部和外部监督部门促成执法监督体制形成,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提高公安系统的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在公安机关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对每起案件、每个民警、每个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全程、实时监督,使执法工作人员的每个执法环节都有案可查、有记录可寻,真正建立源头监督机制。通过个案审核、卷宗考评、阅案检查、网上办案监督等形式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真正严把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文书关。

(二)构筑外部执法监督平台,推动执法警务公开。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行政监督制度主要有执政党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其中外部又分政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而党的监督是对公安行政实行领导的重要方式,故我们把党对公安行政工作的监督称为政治监督。法律监督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可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及时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加强沟通交流,收集研判意见建议、整改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和工作成效,起到监督执法的作用。

(三)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确保监督效果明显。一是严格执行案件层级审核制度。办理一起行政案件要从案件主办民警、到办案单位负责人,再到法制部门审核民警、分管局领导,层层负起责任监督,建立执法风险共担的执法责任体系。二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档案制度。完善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执法考评机制,并建立单位及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对案件审核、信访办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记录,建立事前预防、控制,事中监督、制约,事后查处追究的执法监督机制。三是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对重大和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处理意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执法质量。

实践证明,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执法活动,有效地解决公安系统执法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工作能力。公安机关只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才能更好地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才能更加适应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王国庆,陈万虎主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手册[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10.

[2]卜晓颍.当代依法行政的困境与出路 [J].理论与改革,2013,(6).

[3]袁曙宏主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第5篇

稽查科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稽查队伍,是提高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近年来,市局稽查科始终按照“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创新举措,积极探索执法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宽严相济,不拘一格挑人才

当前,县区基层执法队伍普遍存在稽查办案人员稀缺现象,当然市局稽查科也不例外,其原因有二:一是稽查岗位既辛劳又清苦,一般人不愿干;二是不少成熟、优秀的稽查人员,“稽而优则仕”,提拔到了全局各个领导岗位,使稽查岗位经常处于缺位的状态。为避免稽查执法队伍的青黄不接和断层现象,我们积极探索“宽严相济”的选人机制,形成稽查队伍新老搭配、以老带新的梯次格局,保持了稽查队伍的稳定性、连续性。“宽”,就是放宽视野,拓宽渠道,放宽限制,真正把有志于从事稽查前线执法打假工作、法律基础较好、素质较高的人选进稽查队伍。采用轮岗借调的方式,选择执法好苗子。“严”,就是科学选拔,从严把关,确保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稽查岗位要求较高,一旦选人不当,不仅影响工作,还会影响整个稽查任务的完成,造成被动局面。因此,我们加强了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全方位的综合考察,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将优秀人才选进稽查执法队伍。

二、重德重能,多措并举铸团队

稽查队伍的每一名同志,都应该具备法律法规清楚,独立办案,协作办案,熟练谈判的基本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同能力和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为提升队 伍素质,提高队伍整体作战和单组战斗能力,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的培养和锻炼。一方面,加强组织人员外出参加各种执法培训活动。要求所有稽查人员,把自身学习、自我完善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作为干好工作的第一需要。克服稽查执法工作任务重、外出多、案卷繁的困难,采取集中培训学习与分散自学自纠相结合,专题会议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办案技巧把握,提高执法队伍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强化业务素质的提高。一是培养“业务通”。通过集中学习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文书填写、法律法规引用、证据收集、调查谈判、以及廉洁自律、廉政监督,使每个稽查人员熟悉和掌握稽查科办案流程、执法规范、用权得体等工作的基本面。二是打造“多面手”。根据执法人员各自的特点和所学专业,按照“凸显优势,全面发展”的原则,多让稽查人员做一些能发挥自己特长的工作,使大家有机会接触和熟悉方方面面,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技能。三是搞好“传帮带”。加强对跟班稽查人员的培养和锻炼,在稽查科领导和老稽查干部的带动帮助下,让他们参与一些大案要案的调查取证、谈判学习、政府汇报、协调全局的中心工作,要求他们不懂的地方勤请示、多汇报,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逼他们出“成果”、上台阶,促使他们尽快挑起稽查重担。

三、监管服务,稽查干好排头兵

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一方面给质监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由于肩负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任的特殊性,也时刻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如何正确行使质监部门的职能,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我们稽查执法人员首先应当做好表率。一是坚持依法监管就是服务国家和人民的观念不动摇,我们质监部门对行政违法相对人的严 格执法,维护的是大多数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利益和公共安全,从根本上来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如果用发展的眼光来看,严格执法对行政违法相对人而言实质上也是一种服务和爱护。我们要求全体稽查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切实将这个理念传达和灌输给行政相对人,使行政相对人能够切实认识违法行为对社会公众和国家的危害和损失,切实体会到质监部门依法行政的职责所在。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道德修养,一分为二的行使职权。一方面要外树形象,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文明用语、尊重当事人,接待来访要热情周到,调查案情要态度良好、立场坚定。另一方面要内强素质,要求执法人员严守礼仪,行使权力不带有个人感情色彩,铸就一颗公平、正义、人性的执法心,严格执法、服务社会。

四、激励人心,以人为本齐凝聚

行政执法监督处工作总结1 第6篇

2011年,行政执法监督处在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紧紧围绕办公室中心工作,找准自身处室工作载体,做好自己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一以贯之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年初,认真研判形势,制定2011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全年每一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年中,牵头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务虚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草拟2011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标准,用评议考核来引导日常工作。年底,牵头组织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

二、突出处室主业抓执法监督

主要一是抓部门执法。认真组织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102卷,指出问题198个,一一书面反馈,指导部门进行整改。结合省法制办与省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去年着重对财政(地税)、文化等重点领域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根据省政府和市委精神,制定方案,在市

本级行政执法部门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准备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和促进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化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查询系统,着手构建规范性文件监督体系,并一一审核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向嘉兴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0余件。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市交通局为试点,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试点,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并打算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五是实施公民权益保障2011计划。草拟本市2011年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提交办公室下发,年底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实施公民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督查,推进政府保障公民权益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抓宣传培训

9月,召开市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议。7月、11月,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对全市未取得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编发信息200余条,全年被省法制办采用100余条。按照省法制办统一安排,组成案卷评查组完成交叉评查工作。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第7篇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和局党组中心工作,与各处室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努力工作,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顺利的完成了工作目标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党建和

精神文明建设。我们按照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种专题讲座和组织活动,认真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章》,通过“八荣八耻”等一系列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性修养和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做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面对城管新情况、新形势,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政策,才能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才能提升自身的办事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全体人员能够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于律己。

3、今年来狠抓了“城管110”值班制度的落实,不论节假日与平时,上班与下班,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年初,下发了淮城管[2006]13号《关于加强“城管110”网络建设的通知》,并召开了各区、局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城管110”网络建设,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人员在岗在位,做到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接收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和局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今年全年共办理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386件,其中“城管110”直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62件,领导批示交办83件,省长信箱转办1件,省信访局转办1件,省建设厅转办2件,市政府转办5件,市信访局转办1件,协调处理市长公开电话书面交办23件,接待来访群众8次,27人次,办结率、反馈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在办理群众投诉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件过程中我们注意抓好受理、转办、交办、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最低标准,努力树立城管窗口的良好形象。

5、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对各区、直属单位“城管110”快速反应组织了两次考核演练。

6、认真完成了每月市长公开电话的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办理情况,完成了每月一期的《城管信访信息》编撰工作,及时向局领导和系统内各责任单位通报群众信访动态,促进了办理群众信访的责任意识。

7、信访工作的相关资料,从受理、转办、交办、反馈等环节的文字记录,做到了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保管有序。

二、存在的问题

1、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城管110”是城管面向社会的窗口,今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2、对新形势下城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研究不够,平时工作被动应付的多,主动提合理化建议和勤于思考的少。

3、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三、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我们将继续围绕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重点还是抓好群众信访和“城管110”的受理、转办、交办、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信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明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质监系统监督处执法试题 第8篇

(中)

计量知识试题

一、选择题

1、对于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应当(ABD)

A、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 B、没收违法所得 C、没收计量器具 D、可以并处罚款

2、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应当对其(AB)

A、责令停止使用 B、可以并处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 D、没收计量器具

3、对于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ABCD)

A、责令赔偿损失 B、没收计量器具 C、没收违法所得 D、可以并处罚款

4、对于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应当(ABCD)A、没收计量器具 B、没收违法所得 C、处以罚款 D、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节约能源法》中所称能源,是指(B)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A、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热力 B、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

C、煤炭、石油和电力、热力 D、天然气和电力、热力

6、根据《节约能源法》规定,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A)罚款。

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D、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7、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处(B)罚款。

A、一万元以下 B、三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下 D、十万元以下

8、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B)的罚款。

A、1万元 B、3万元 C、5万元 D、10万元

9、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罚款。(C)

A、2000元以下 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B、2000元以下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C、5000元以下 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D、5000元以下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10、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B)。

A、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的2倍 B、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

C、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的1/3 D、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的1/2

11、单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要求正确的是(BD)。

A、用能单元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B、主要用能设备可以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C、全部用能设备都应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D、有的用能单位可以不配备计量器具

14、配置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有强制性的要求正确的是(B)

A、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B、用能单位 C、主要用能设备 D、进出用能单位

15、下列那些设备不是主要用能设备(D)。

A、额定功率110KW的单台设备 B、用煤炭超过1t/h的单台设备 C、用水量超过2 t/h的单台设备 D、用油量0.4t/h的单台设备

16、集贸市场主办者违反《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应当(ABCD)

A、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B、没收淘汰的计量器具

C、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17、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A)罚款。

A、1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下 C、1千元以下 D、5千元以下

18、在我国,以下(ABC)属于强制检定的管理范围。

A、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且列入相应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B、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C、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

D、企业内部结算用的测量仪器

19、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C)A、有权或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

B、按隶属关系进行计量传递的上级计量检定机构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检定机构或被授权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D、都不是

20、下述说法正确的是:(B)A、强制检定必须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非强制检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量值传递程序

B、无论是强制性检定还是非强制性检定,都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

C、国家检定系统表是参考性文件,计量检定不一定必须执行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21、以下需要申请制造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是:(D)A、样机试验所需要的计量器具样品

B、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调试,修理计量器具 C、修理自家用非强制检定电能表

D、以上均不需要申请

22、以下需要重新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是:(D)A、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B、已有许可证,改为异地生产

C、一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分为几个法人,每个法人又单独生产同一种计量器具

D、以上均需要重新申请

23、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B)对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A、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24、对计量标准考核的目的是(B)

A、确认准确度 B、确认其是否具有开展量值传递的资格 C、评定其计量性能

25、眼镜制配者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准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B)元以下的罚款。A、1000 B、2000 C、3000 D、5000

26、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单位,应当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前(B)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个月 D、十二个月

27、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B)检定的数据为准。

A、国家计量基准器具 B、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C、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D、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28、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ABCD):

A、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B、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C、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D、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29、净含量的标注由(ABC)组成。

A、“净含量”(中文)B、数字 C、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30、使用中的加油机必须在(ABC)处加以封印。

A、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机械调整装置处 B、编码器与流量测量变换器 C、计控主板与机壳 D、加油机面板

二、判断题

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配置的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有强制性的要求。(×)

2、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必须达到100%。

(√)

3、额定功率为90KW的单台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达到95%。(×)

4、进出用能单位燃料静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达到0.2级。(×)

5、用能单位可以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

6、根据《节约能源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7、定量包装商品的允许短缺量应完全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4年。(×)

9、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的计量器具视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10、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任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11、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制造的计量器具进行修理的,免于申请修理许可证。(√)

12、企业建立的不属于本单位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可以不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13、某商店在用的台秤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发给了检定结果通知书,该台秤肯定是不合格的。(√)

14、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不能对其内部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15、对被授权单位来说,申请计量授权是自愿的。(√)

16、制造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但计量器具经计量部门在商店检查时是合格的。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处罚。(×)

17、进口计量器具,未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而销售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封存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其销售额10%至50%的罚款。(√)

18、某企业只要通过压力表计量标准考核,就可以开展压力表检定工作。(×)

19、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不需要进行周期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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