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基本知识

2024-08-28

工会工作基本知识(精选6篇)

工会工作基本知识 第1篇

工会基本知识

一、工会的性质、活动准则、法律依据

中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权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二、组建工会有什么条件

1、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就可以依法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企业应当在开业投产一年之内组建工会。凡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到该单位宣传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

3、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在上级工会指导下,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组织。

4、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三、加入工会有什么条件

在中国境内的任何性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可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四、职工如何办理入会手续

1、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2、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成为正式会员。

3、个人提交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制作会员证。

五、工会会员有什么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撒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盖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六、工会会员有什么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每月按个人基本工资5%交纳会费。

加入工会的十大好处

中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职工可以信赖的“家”。加入工会具有以下十大好处:

1、当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帮助解决;

2、当职工的工资被拖欠时,工会帮助协调;

3、当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要诉讼时,工会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4、当职工的个人和家庭遇到特殊困难时,工会送去温暖,提供经济救助;

5、当职工的子女因家庭贫困上不了学时,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孩子圆梦;

6、当职工需要找工作时,工会指导其就业,包括推荐合适的岗位;当职工找到新工作时,工会帮助指导其签订劳动合同;

7、当职工身在异乡,倍感孤独时,工会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带来其身心的愉悦;

8、当职工需要学文化、学技能时,工会开展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使其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我;

9、当职工对现状产生焦虑、困惑、抑郁等心理障碍时,工会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使职工心理健康的生活、工作;

10、当职工到工会会员优惠基地消费时,持有工会会员证将得到实惠。

工会工作基本知识 第2篇

目录

1、居委会、社区、社区居委会定义

2、社区划分

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

4、社区自治的基本权利

5、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相关组织的关系

6、社区“四会”制度。

7、社区建设的重要性。

8、社区建设的原则

9、社区建设功能

10、三位一体社区管理新体制

11、社区建设保障

12、和谐社区建设目标

13、拱墅区和谐社区建设四大品牌

一、居委会、社区、社区居委会的定义 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1月1日施行)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大到一个国家的某一类人构成的团体、如美国华人社区;小到某个小区。社区是个社会学名词。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为我们国家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管理服务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社区居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社区的划分

根据2001年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把社区自然形成的客观性与有利于加强社区建设的主观要求紧密结合,以现有居民区为基础,以地缘关系、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纽带,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清楚、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臵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管辖1500-2000户左右,规模较大的居民区可单独建立社区,特大型住宅区可设立若干个社区。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2007]64号)文件规定,按照有利于居民自治、便利群众生活的原则,科学设臵社区,合理确定规模,城市社区原则上按1500户至3000户左右规模设臵。

我区现有10街道, 92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52个,撤村建居社区40个。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

(二)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市政公共设施;

(三)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四)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五)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六)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七)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参与业主委员会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支持;

(九)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十)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十二)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

(十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四、社区自治的基本权利

(一)民主选举权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也可由每户居民派代表或由居民小组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届任期三年。

(二)民主决策权

涉及本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

2、撤换、补选或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3、社区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办法、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4、社区集体经济收益所得及其使用情况;

5、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以及社区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6、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民主管理权

1、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执行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2、社区的办公经费、社区服务收入和其他劳务收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3、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以下事务行使初审权和知情权:(1)最低生活保障的申办初审;(2)社会救济救助金的申报初审;(3)特困户学杂费减免照顾初审;(4)残疾证申办初审;(5)残疾人就业安臵初审;(6)收养和婚姻登记初审;

(7)生育指标、婴儿户口申报初审;

(8)流动人员“三证”及暂住证审验、申办初审;(9)外出人口婚育证办理初审;(10)私房改建、重建规划管理初审;

(11)失业(无业)居民的婚姻状况、失业卡、待业卡初审;(12)居民身份证和老年卡的申办初审;(13)直系亲属公房房卡的过户申请初审;(14)规划杂项工程申请知情;

(15)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公建配套定位及验收知情;(16)居民占绿手续申请初审;

(17)物业公司收费项目和标准知情;(18)申办、变更经营项目初审;(19)房屋出租知情。

(四)民主监督权

社区居民委员会具有对政府部门、社区单位和社区内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的权利;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对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的权利。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社区财务管理,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账目,实行政务、事务、财务三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相关组织的关系

1、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和监督的职能。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在社区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行职责,依法自治。

2、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关系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作为社区的权力机构,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并定期报告工作;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作为议事监督机构,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的职能,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3、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中介服务组织的关系

社区中介组织是受政府职能部门或群众自发组织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社会活动,在市场体系中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的社会服务机构,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鼓励、培育社区中介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

4、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是社区自治组织与企业的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关心支持本社区的物业管理,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可以是社区组织机构的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

驻社区单位是社区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驻社区单位在工作方式和思想观念上也要相应进行调整和转变,将大量的服务性、社会性、公益性事业逐步转移到社区,主动向社区提供资源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目标。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的自治组织,对整个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都应统筹考虑、全方位服务,主动与驻社区单位搞好关系,为驻社区单位的生产、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共同建设和管理好社区。

六、社区“四会”制度

社区“四会”制度是指社区居民(成员)采取会议制度的形式,对本社区公益事业、社会事务和社区发展等事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参与,旨在拓宽社区参与渠道,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强化社区自治能力而建立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协调会、社区工作听证会和社区成效评议会等四个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情恳谈会 社区民情恳谈会是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就社区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倾听和征求居民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居民需求、呼声,宣传和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是社区居民(成员)共谋社区发展的一种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会议、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的代表,可邀请社区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居民代表参加。

2、召开方式:原则上采取座谈的方式,一般每季度举行1次,也可不定期地召开专题恳谈会。

3、恳谈内容:

(1)通报社区、街道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2)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需求;

(3)讨论社区建设有关工作目标;

(4)商讨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

4、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民情恳谈会3日前,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和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示,告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参加和邀请的人员等。

(2)会议召集。由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负责人主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3)情况分析。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并提出落实方案。

(4)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会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二)社区事务协调会 社区事务协调会是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社区成员之间的矛盾或利益冲突,采取协商、调解等办法进行协调处理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1、参加人员: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成员,矛盾双方当事人。必要时应有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警务室民警、街道(乡镇)司法工作人员等参加。

2、召开方式:社区事务协调会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下属的治保调解委员会负责召开,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治保调解工作的成员具体监督落实。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应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服务。

3、协调内容:

(1)涉及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的有关事项;

(2)社区成员间的民事纠纷;

(3)社区成员间的利益冲突;

(4)当事人愿意协商解决的其他事项。

4、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事务协调会3日前,由社区居委会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协商和调解的事项等书面告知参会人员。

(2)会议召开。一般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治保调解工作的成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分别就矛盾冲突或分歧的焦点进行询问,并据此进行协商、调解,提出解决方案。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

(3)协调结果。协调会如达成一致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当场拟定书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在书面协议上签字盖章,由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存档。协调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确定是否再行调解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4)事后监督。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应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落实。

(三)社区工作听证会

社区工作听证会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或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在社区组织实施某项工作或活动前,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相关社区成员就该项工作的可行性、必要性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充分论证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听取居民对社区公益性事业、公共事务实施项目决策的意见,以确定较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实现民主决策。

1、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成员会议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代表,辖区单位代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街道(乡镇)负责人等与听证主题相关的人员。具体人选由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商定。

2、召开方式:对主要由社区实施的项目,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听证;涉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事务,由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会同有关社区组织听证。

3、听证内容:

(1)社区建设的近、远期规划;(2)涉及本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在社区组织实施的某项工作或活动;(4)其他需要听证的内容。

4、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工作听证会3日前,由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进行公布,并落实参加听证的代表。

(2)会议召集。听证会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

(3)会议议程:

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听证会议程;

听取有关听证项目的情况介绍;会议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

听证项目的责任单位或部门解答有关问题,必要时应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听证会主持人进行小结。

(4)会议结束后一般应在1周内完成《听证会议纪要》,并报街道或相关部门备案。

会议纪要应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代表意见的扼要陈述、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等内容。

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决策参考。

(5)结果反馈。听证后的有关结果,社区居委会应当在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四)社区成效评议会

社区成效评议会是指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全面或某一单项工作、政府在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听取社区居委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接受居民对社区工作的审查,推进民主监督。

1、参加人员:社区居民、社区党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和街道(乡镇)的代表。由以上代表组成考核评议小组,组长由各代表推选产生。

2、召开方式:原则上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一般于每年年底或某项工作终了时进行。

3、评议内容:

(1)完成社区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2)履行工作职能、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情况;

(3)完成其他社区建设任务情况。

4、一般程序:

(1)由考核评议小组在举行社区成效评议会议15日前,通知社区居委会在10日内向考核评议小组提交全年或某项工作总结。

(2)考核评议小组接到书面材料后5日内,结合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3)会议召集。考核评议小组负责组织召开评议会议,听取社区居委会对本社区工作情况的报告,然后由考核评议小组进行点评,并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书面评定意见,评定意见须经考核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4)结果反馈。考核评议小组应当在评议会召开后的3日内将评议结果反馈被评议对象及上级主管部门。评议结果作为工作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七、社区建设的重要性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

八、社区建设的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把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扩大民主,社区自治。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资源整合,共驻共建。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社区资源的良好态势。

责权统一,管理有序。健全社区组织,明确职责和权利,依法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中,逐步增强社区凝聚力。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培育特色,树立典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九、社区建设功能

一是管理协调功能。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活动,发挥社区各类组织的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二是社区服务功能。包括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贫困户等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功能。包括社区内的法制宣传、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帮教失足青少年、流动人口管理、防火防盗和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医疗保健计生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内成员的康复、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等需求。五是环境维护功能,主要是社区的公共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六是文体教育功能。包括各种群众性的文娱、体育、教育、科普活动以及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七是社会保障功能。包括面向社区退休、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会就业和保障服务工作等。

十、“三位一体”社区管理新体制

根据全市和谐社区建设大会及《关于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办发[2008]169号)精神,全区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社区管理新体制。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行社区自治组织功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是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是社区居民的服务机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是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承担上级交办的涉及居民利益的社区事务性工作,负责社区各项行政事务,以及与社区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公共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在社区开展维稳综治、民政福利、劳动保障、卫生计生、科教文体、特殊困难群体管理服务等工作;

2、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方面工作;

3、支持社会力理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整合调动社区内各种社会资源为居民办实事;

4、承办由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准入机制确定需要进入社区、与其工作手段相适应的其他工作任务;

5、接受政府关关部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十一、社区建设保障

社区人员配备。根据市委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配备标准》(市委办发[2008]160号)精神,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工作人员配备如下:

1、社区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成员。社区党组织设书记1人,其他专职党务工作成员按照1-2人配备。

2、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配备应不少于5人,社区管辖范围内常住人口户数超过2000户的,每超过400户增配1人。

3、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2名(10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工作站可设副站长2名)。原则上,站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站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社区,副站长由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任。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按5-9人配备(由社区专职工作者兼任)。

4、社区其他专职工作人员。(1)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岗位按每个社区1人配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协缴”人员)超过300人,可增配1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可按每500名配备1人。(2)社区帮扶救助管理岗位按每个社区1人配备。纳入市级救助圈的困难家庭超过100户的,增配1人。(3)暂住人口管理岗位按每2000名暂住人口配备1人。(4)社区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按每个社区1人配备。(5)社区综合治理专职工作人员按每个社区1人配备。

5、社区其他工作人员。(1)社区警务工作人员。按每个社区警务室1-2人配备。(2)社区城管工作人员。按每个社区城管联系站1人配备,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兼任(配钱不配人)。(3)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常住人口超过3000人的社区,配备1名专(兼)职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按500名流动人口配备1人。

6、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助老助残服务人员。按不少于5名服务对象1人配备。(2)社区保安、保洁、保序人员。按社区规模、人口等因素配备。(3)其他工作人员。

社区经费。社区通过财政支持、社会赞助、费随事转、有偿服务等多元化渠道筹措社区建设资金。根据市委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配备标准》(市委办发[2008]160号)精神,社区工作经费配备标准:

1、社区党建工作经费。设臵党委的社区,其党建工作经费按每年6万元;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按每年4万元核拨。

2、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按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每人2万元标准核定。

3、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年10元标准核拨。

4、两站工作经费。社区劳动保障站和帮扶救助服务站工作经费按每名工作人员每年5000元标准核拨。上述各项经费,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0%比例配套保障。

社区设施。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设臵、整体配备社区配套用房,每个社区配套用房不得低于350平方米。同时2011年起,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住宅小区建筑设计,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所有社区必须具备“五室四站两栏一家一校一场所”功能。具体指五室: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党建(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四站:劳动保障服务站、帮扶救助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站;两栏:宣传栏(法制宣传、科普教育)、居务公开栏;一家:星光老年活动之家;一校:居民学校;一场所:健身活动场所。积极推行社区‘一门式“服务大厅建设,整合社区办公用房资源,提倡“一室多用”,提高社区配套用房使用效率,确保60%以上社区配套用房用于居民活动场所。

十二、和谐社区建设目标

1、居民自治。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比较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比较健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畅通,切实在基层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2、管理有序。社区内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及社区民间组织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等健全完善,运转协调。

3、服务完善。社区服务的主要功能完善,各项服务的制度、机制健全,服务质量较好,能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4、治安良好。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健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治安状况良好,社区井然有序、和谐稳定,居民群众安居乐业。

5、环境优美。社区内垃圾和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环境整洁,绿化达标;居民卫生习惯良好,普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6、文明祥和。社区学习氛围浓郁,文化生活丰富;邻里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幸福、互敬互爱;居民知荣辱、爱家园,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按照梯次推进、以点带面、辐射延伸、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争取到2010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和谐社区创建目标。

十三、拱墅区和谐社区建设四大品牌

全国首创了“一岗解两难”助老助残服务、“一倾斜四延伸”全覆盖救助、社区失业预警干预和“零遗漏、全方位”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四大服务品牌。

1、“一岗解两难”助老助残。通过建立助老助残服务站、设立助老助残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措施,缓解“4050”人员就业压力,同时满足社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实现“一岗解两难”。向辖区重点服务对象困难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免费服务,低偿、有偿服务覆盖全区6万余名老年人、残疾人和困难低收入群体。

2、“一倾斜四延伸”全覆盖救助。“一倾斜四延伸”即实现救助对象向老、幼、病人群倾斜,救助范围向农村群众延伸、向边缘困难家庭延伸、向外来务工人员延伸、向突发事件领域延伸,实现救助对象城乡全覆盖。受益人群从城镇低保困难家庭,扩大到农村低保困难家庭;从城镇边缘困难家庭,扩大到农村失地农民;从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扩大到在职困难职工;从辖区居民,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救助范围从现金援助扩大到就业援助、医疗援助、住房援助、助学援助、司法援助等。

3、社区失业预警干预。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严峻的就业形势,首创“社区失业预警干预”机制。将社区内所有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按照就业稳定性划分为ABCD四类,并建立数据库;用“红、黄、绿”三色对就业状况进行监测评级,重点对失业人员和边缘失业人员进行监控和预警,及时全面掌握社区就业状况,为促进就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基础数据。

工会工作基本知识 第3篇

1 科学性———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教育

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科学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它以唯物辩证法为依据坚持物质为第一性原理, 运用对立统一规则, 遵循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 并与相关理论相联系。

我党思想政治工作旨在遵循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 研究人们的思想状况及思想规律, 协调人际关系, 调动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因此, 我党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就重视以人为中心的领导管理的实践, 并不断总结经验, 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成为我党的政治优势, 因此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科学性, 在建国初期思想政治工作活动中这一特性表露的尤为明显。

建国初期, 为适应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推进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 迫切需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来统一全党干部和全国人民的思想。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后, 全国上下很快掀起了学习社会发展史的热潮。从中央到地方, 比较系统地学习社会发展史, 从而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新中国成立后,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为指导全国人民思想的理论基础。1951年2月, 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中指出:现在国内战争已经基本上结束, 党正面临着建设新中国的复杂任务, 全党有系统地学习理论, 比较过去任何时候都有更好的条件, 也更加迫切需要。要彻底纠正忽视理论的经验主义的危险倾向, 领导全体党员在统一的制度下无例外地和不间断地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有系统的学习, 以便逐步地造成全党的理论高涨。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定, 很快在全国形成了理论学习热潮。

为进一步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水平, 1950年春, 全国掀起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 毛泽东思想进一步武装了人民并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 推动我国革命和各项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

可以看到, 这一时期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在于教育和理论灌输, 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活动形式是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教育。再进一步说, 这种教育所依据的理论是中国具体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产物, 在其本质上是科学的、与时俱进的。因此, 中国共产党在强调进行普遍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教育的同时, 也表明了我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从理论上具有科学性, 这是我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一大法宝, 也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大特性。

2 教育性———加强执政党党风教育

在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 党内一部分人中滋长了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作风。1950年5月, 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全党全军进行大规模整风运动的指示》, 在分析了党的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后, 明确规定: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 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整风的主要方法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央还决定动员社会舆论帮助整风工作, 作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用公开的方式, 以宣传媒介督促整风, 是建国初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一个新创造, 不仅提高了党的政治威信, 也促进了党风建设。

为了整顿和健全党的组织, 1951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用三年时间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整党运动。3月28日至4月9日, 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 对整党的目的、内容、方针、步骤和方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详细的决定。1952年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开始后, 整党工作又与“三反”、“五反”运动相结合, 对全党全国人民进行了一次极深刻的教育。

整党整风运动, 一定程度上制止和克服了党内不良作风, 密切了党群关系, 使共产党初步经受住了胜利和执政的考验。更为重要的是, 这一思想政治工作形式达到了教育党员, 提高党性觉悟的目的, 从中也体现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教育性。所谓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性, 是指一切思想政治工作都是围绕教育与受教育的关联主线展开的, 起始点是教育, 落脚点则是受教育。这种教育关注的是对人的思想进行灌输教育, 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原理, 这是一个主体客体化的过程, 即教育主体通过理论灌输或言传身教等方式将某种理论或思想作用于教育客体, 进而转为客体自身的知识和思想, 并自觉的在现实中以这种思想或理论指导实践。因此, 从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来看, 在其展开的活动形式中, 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鲜明的教育特性。

3 鼓动性———三大运动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中,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时事宣传的指示》, 要求各地广泛, 深入地进行抗美援朝的宣传教育, 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树立对美帝国主义仇视、鄙视、蔑视的态度, 增强反对美国侵略的决心和信心。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国人民普遍提高了觉悟, 增强了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这一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式是宣传鼓动, 之所以运用宣传鼓动的形式原因在于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不仅可以使教育对象有效接收教育思想和理论, 而且可以通过形形色色的活动使受教育者参与其中, 感受其中, 真切的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并且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 从而鼓动受教育者更加满怀热情的去拥护党的领导和方针政策, 这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魅力所在。同时我们也注意到, 党在进行宣传鼓动时非常注重时效性———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总之, 通过对建国初期我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形式的历史考察, 不难发现, 这一个时期,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性集中表现为科学性、教育性和鼓动性。因为有了科学的世界观作为指导, 决定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科学性;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指向, 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教育性;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强烈感染力, 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鼓动性。本文抓住建国初期这一思想政治工作史, 以历史为主线, 以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例, 略带分析其活动背后所表现的特性, 用一种“以史夹论”的方式展开, 最终落脚点在于凸显思想政治工作的三个特性。

摘要:建国初期我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形式主要表现为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加强执政党党风教育, 同时开展了具有我党特色的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战争运动, 这些活动形式从党的指导思想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指向来看, 具有科学性、教育性以及鼓动性。因为有了科学的世界观作为指导, 决定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科学性;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指向, 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教育性;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强烈感染力, 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鼓动性。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特性,基本形式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7.[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7.

[2]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2]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知识管理与高校工会工作创新 第4篇

【关 键 词】知识管理 高校工会 工作创新

知识管理就是指以构建人与技术兼备的知识系统为前提,将这系统中的信息提取出来,通过各个环节实现知识创新,将创新的知识再引入到知识系统中,如此循环,使个人和组织能够在这个无限循环的系统中获得更多更好的知识。高校工会会员具有公共时间少,知识层次高的特点,知识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思想,一方面它能够摆脱时空的制约,使师教职工之间的学习交流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它能够提供教职工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监督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渠道,满足现代高校工会工作的需求,实现高校工会工作的创新,进而为高校整体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

一、知识管理与高校工会工作概述

1.知识管理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知识管理定义,无论是哪种定义,知识管理都会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知识管理的对象不仅仅指知识本身,其还包括了与知识相关的一切活动;第二,知识创新是知识管理永远不变的目标;第三,知识管理并不是单独存在的,有很多因素都对知识管理有着直接影响,例如组织文化、组织制度等。总而言之,知识管理也就是在组织中构建一个人文与技术兼备的知识系统,让组织中的信息与知识,透过获取、分类、存储、分享、更新等过程,达到知识不断创新的最终目的,并回馈到知识系统内,分人与组织的知识得以永不间断的累积。事实上,在应用知识管理过程中,有很多管理误区,为此知识管理应该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快速增长、改善運营和增加利润空间上,不要单纯专注于技术项目,它必须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应该从小处开始逐步取得成效,不仅为了保存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利用知识帮助高校工会做出更好的决策,建立在高校工会中鼓励知识共享的制度,让高校工会所有人员都能够懂得如何利用知识管理进行创新。

2.高校工会工作

高校工会是高校运营的一个重要部门,其管理对象是高校中的所有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高校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高校工会工作的最基本内容就是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讲,高校教职工的个人利益等同于学校整体利益,虽然利益相同,但是在进行的过程中,很难避免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工会人员就要发挥出其应用的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参与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高校的主体就是教职工,教职工也是高校运行的操作者和实施者。高校工会要依法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教职工民主权利的发挥,使其将其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能够充分发挥出来。第三,参与学校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高校工会可以说是高校工作顺利实施的幕后人员,高校改革方案中的各项制度都需要高校工会的参与,他们能够协助高校管理者及时发现高校管理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高校工会是教职工与学校领导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他们能够真实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协调劳动关系和解决劳动争议。高校工会是为全体教职工服务的,它以教职工为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教职工与学校是一种劳动关系,难免会由于各自利益不同而出现矛盾和争议,那么此时就需要高校工会的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解决劳动争议,使学校和教职工都能够得到满意。工会要建立劳动协调机制,维护教职工劳动权益,在职称评聘、职工就业、工资分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增大维护的力度,特别是对生活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的权益给予有效的维护,同时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第五,加强高素质教职工教育和培养。高校工会工作的另外一个任务就是加强职工教育。教职工是学校运行的实施者,他们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学校运行的好坏,因此,为了加强学校工作的实施,必须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教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是要通过培养教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来进行。由此可见,高校工会需要进一步推进教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为培养高素质教职工队伍做好准备。

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创新的速度加快,高校工会工作要不断获得新知识,并利用知识为高校工会创造价值。随着学校要求的多样化,高校工会工作需要创新,而知识管理能够促进高校工会工作满足学校多样化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校中的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和水平也就越来越高,此时知识也就成为了高校工会重要的稀缺资产。将知识管理运用到高校工会工作中有一定难度,知识管理利用率是非常大的,其具有不确定的价值和利益分成。以下主要对如何运用知识管理促进高校工会工作创新进行了重点分析。

二、如何运用知识管理促进高校工会工作创新

1.设立工会的“知识主管”

知识主管主要是复杂管理工会工作中的有关知识,这个职位应由由党政领导担任。在知识管理的现今社会对知识主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能够管理所有的工会知识,既能够清楚党的大政方针、理论知识,又必须熟悉工会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另外,高校的发展远景也必须清楚明白。知识主管是一个全面性的管理者,领导拥有知识的人按照高校党委的工作目标,使工会凝聚力得以增强。在信息化的现今,高校各个方面的管理都实现了信息化,因此,知识主管还必须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技术,能够灵活地运用计算机技术来实现对知识的管理。知识主管要能够随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满足教职工的需求;能够对教职工的各种显性知识进行整理和汇总,并且使工会的隐性知识显性化,实现知识转化,即由教职工的个体知识转换为工会的公共知识。

2.创建学习型组织

高校工会工作创新是离不开学习型组织的建立。首先,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有利于工会工作人员自身的学习,实现自我价值;其次,培养既懂工会工作的相关知识也懂专业知识的管理者队伍。对于高校工会干部队伍来讲,每个领导者都具有自己的专业,他们既具有熟练的专业能力而且还能够很好的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这支队伍对学校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再次,注重高校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

3.高校工会文化创新

知识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创新。高校工会文化创新需要工会主席能够承担住后果,因为,在创新过程中,人们的目标是好的,但是结果不一定是好的,由此可见,高校工会文化创新也能够带来一定的风险。那么在具有风险的项目中如何进行高校工会创新呢,此时就需要工会制定一些创新鼓励机制,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来鼓励高校工会教职工积极创新。近些年,以人为本的工会文化创新是非常适合高校工会的工作的。以人为本的工会文化要求尊重教职工自我实现的需要、尊重教职工的创新精神、主体意识,要关心、鼓励他们,依靠广大教职工的力量来建设和谐校园。要实施以人文本的工会文化时要尊重教职工的需要,在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给职工一个相对平等的宽松环境,倡导扁平式组织结构,保证教职工之间能够无阻碍的沟通;高校以人文本的工会文化一定要改变专制,提倡柔性化管理,给教职工提供一个民主的工作环境。

4.高校工会的绩效评估体系

在实现知识管理过程中是离不开绩效评估的,它也是工会工作科学化实现的关键。通过绩效评估,高校工会可以根据评估的结果检查自己的工作方式、内容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对于不符合的要及时给予修正;同时,还可以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他们工作中的积极方面进行肯定,改进不好的方面。科学的工会工作绩效评估应该是过程评估与效果评估的综合。工会工作绩效评估的范围较广,包括评估工会工作绩效、评估整个工会工作过程的绩效、评估工会干部工作的绩效。工会绩效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是否增强学校党委的工作目标、工作部署的认同感和理解力,是否提升了学校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是否提高了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是否增强了集体凝聚力等。对整个工会工作过程的绩效评估包括对目标的确定、方法的实施、任务的完成等的评估。对工会干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主要有:是否能够增强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理解力,能否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服务意识是否强等。

高校工会的绩效评估原则如下:(1)方向性原则。方向性原则决定了高校工会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来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才能确保高校工会工作方向正确。(2)实效性原则。高校工会工作要依据实效性原则来进行,实效性也是工会工作的主要目的。高校工会工作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开会、组织活动、发福利等,其重点和目的地是增强工会的核心竞争力,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3)客观性原则。客观性是高校绩效评估是否实用的一个重要因素。事实上,高校工会工作绩效评估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主观因素,没有实现全面客观的评估,这都会对最后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客观性评估工会工作绩效是非常重要的。(4)全面原则。高校工会绩效评估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做到全面性的评估。从对象上讲,要对基层工会人员和工会领导进行评估;从内容上讲,要尽可能将高校工会工作的实际全面的反映出来;在效果上,既要将工会工作实际效果考虑进去,而且也要将学校的长远发展考虑进去。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高校工会应当适应环境的变化,尝试运用知识管理来促进高校工会工作的创新,提高高校工会的工作水平。知识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思想,能够适应现代高校工会工作的需求,使高校工会在工作中找准角色、确定位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孟祥发,倪世武.关于高校工会工作创新的思考[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1).

[2]胡怀利.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开创高校工会工作新局面[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6).

[3]汪铁军.和谐社会视野下的高校工会工作[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2).

[4]钟庆华.新形势下构建和谐校园与高校工会工作创新研究[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3).

[5]余兴友.对新时期高校工会工作的认识与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03).

[6]刘明亮.高校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J].职业时空, 2007,(21).

医院保洁工作基本知识 第5篇

保洁工作是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

一、消毒隔离基本知识

(一)消毒剂的配制方法每片含量500mg/片

有效氯浓度

含氯消毒片

水量

500mg/L(0.05%)

1000毫升 1000mg/L(0.1%)

1000毫升 2000mg/L(0.2%)

1000毫升 注意事项:

1、消毒液易挥发,应使用带盖容器。

2、稀释后的消毒液要现配现用。

3、配制过程注意做好职业防护。

(二)病房分区

清洁区:医务人员值班室、更衣室、储物间

半污染区: 换药室、治疗室、办公室、护士站、内走廊

污染区:病房、洗污间

二、清洁卫生的程序和方法

(一)一般要求:由洁到污。

1、拖把严格分区使用,标识清楚,使用后冲洗晾干备用。定期消毒。

2、有条不紊,有秩序、不遗漏、一次擦完

(二)病室日常清洁消毒:

1、病室内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湿式清扫一日2次,用清水湿拖,一日一次。若地面有血迹、分泌物、排泄物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墙面消毒高度一般为2~2.5米。

2、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3、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卫生间、便池等物表,每天用清水擦洗,保持清洁。但有血液或体液污染时,应立即使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各室抹布应分开使用,用后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4、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产房、人流室、新生儿室、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 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

5、抹布分别使用,用后在500mg/ 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清洗干净,凉干备用。地巾 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6、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特别提醒:不同区域的水桶、拖把、抹布要绝对分开。

(三)终末消毒:

1、普通病房消毒:整理用物,将污被服撤下送洗衣房消毒清洗,床垫(褥)、枕芯、棉胎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或在日光下暴晒6小时,床单元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病室开门窗通风,铺好备用床,准备迎接新病人。

2、传染病病房消毒:将门窗紧闭,打开床旁桌,将棉被抖开挂好,床垫竖起,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病床、床旁桌、椅、地面------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按普通病房消毒步骤消毒。

三、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保洁车标准配备

(0一)分类:

生活废物(黑色袋)

医院废物(黄色袋)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 病理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管理

三不准三禁止

三不准:

1、不准混合放置医疗废物

2、不准取出已放入容器中的医疗废物

3、不准运出未达包装要求的医疗废物

三禁止:

1、禁止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非存放地点倾倒医疗废物

3、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正确处理安瓿类损伤性废物

正确的称重与封口

正确的运送个人防护、密闭运送 医疗废物外露、无效封口

无人看管状态

错误的运送

四、职业暴露与标准预防 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应立即以肥皂和清水冲洗;若是患者的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近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刺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0.5%的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可疑暴露于HB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注射乙肝高价免役球蛋白和乙肝疫苗。发生爱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6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标准预防

1、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废物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橡胶手套和鞋;

2、近距离操作时要戴口罩,防止身体接触医疗废物,更要防止被利器刺伤、割伤;

3、每次处理医疗废物后均要用洗手液洗手.五、手卫生

(一)意义:

1、洗手能有效预防控制和降低医院感染

2、洗手是自我防护的重要措施

(二)WHO手卫生的五个时刻即指征:接触患者前、无菌操作前、接触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环境后。

洗手5个重要时刻(二前三后)七步洗手法____第一步: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搓擦第二步: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

(双手交替进行)第三步: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搓擦 第四步:双手指互扣、互搓,交替进行 第五步:拇指在掌中搓擦,并交替进行 第六步:指尖在掌心中旋转,并交替进行 第七步:螺旋式擦洗手腕,交替进行七步洗手法 总 结 提 问

一、消毒隔离

二、清洁卫生程序与方法

三、医疗废物管理

四、职业暴露和标准预防

反违章工作基本知识 第6篇

1.什么是违章?

答:违章是指在电力 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2.行为违章、管理违章、装置违章?

答: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营销服务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 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3.违章分级?

答:按照违章性质、情节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级进行管控。

严重违章是指可能直接造成人身、电网、设备事故,或虽不直接对人身、电网、设备造成危害,但性质恶劣的违章现象。

一般违章是指对人身、电网、设备不直接造成危害,且达不到严重违章标准的违章现象。

4.典型违章100条

(一)典型管理违章23条

1.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2.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3.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5.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6.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7.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8.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

9.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1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11.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12.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调查处理。13.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1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15.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16.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17.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18.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正常操作。1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20.客户受电工程接电条件审核完成前安排接电。21.大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2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23.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 的安全责任。

(二)典型行为违章58条

24.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5.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26.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27.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28.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29.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30.约时停、送电。

31.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32.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33.不按调度命令执行现场操作。

34.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35.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36.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37.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38.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39.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40.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近电作业未设专责监护人员,盲目开工。41. 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42.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43.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44.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4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46.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47.检修完毕或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48.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49.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50.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51.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52.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 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53.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54.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55.进行高压试验时不按规定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 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56.在电容器检修前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后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57.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58.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59.跨越运转中输煤机、绞磨、卷扬机等牵引用的钢丝绳。60.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61.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62.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63.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64.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6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6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67.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6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69.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70.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71.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72.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73.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74.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75.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76.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77.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78.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79.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0.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81.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三)典型装置违章19条

82.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83. 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84.金属封闭式开关设备未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设计制造压力释放通道。

85.备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86.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87.变电站无安全防护措施。

8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89.设备一次安装接线与技术协议和设计图纸不一致。90.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栏。

91.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92.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

一、不正确、不清晰。

93.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94.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95.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96.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 功能。97.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98.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99.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100. 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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