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一体化

2024-08-25

城乡医疗一体化(精选6篇)

城乡医疗一体化 第1篇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研究

李 晓 燕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佛山 528000)[摘 要]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的核心理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保障制

度能否充分和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衡量因素。在新医改背景下,“人人公平享有健康保障”成为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目标,而推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进而实现三项医保

制度整合衔接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下一步要重点完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环境;努力保

障流动参保人员的就医权益,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整合经办资源,强化管理体制统一

化;确定合理的筹资补偿机制,强化财政补贴机制。

[关键词]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公平;正义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 -8284(2012)06 -0143 -04 我国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特别是国家“十一五”

时期的锐意改革,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 医疗保障体系在制度层面上可以说基本上实现了“低水

平、广覆盖”的保障目标。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毕竟才走过十几年的历程,还存在诸 多问题,特别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分设、管理不统一、资源碎片化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道德风险、过度医 疗等问题,不仅给推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带来障 碍,也不利于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随着经济社 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人们对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即由“人 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到“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产生了强烈的诉求。在此背景下,探索如何加快城乡统 筹步伐,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制度、积极探索覆盖城镇 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多层次的全民医疗保障体 系,在现有的基础上推动目前三项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 整合和衔接,最终实现“公民平等享有健康权利”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相关理论与概念 1. 相关理论基础

(1)公平理论。公平指人们在处理利益与问题时,要

符合常理,能被大家所接受,换言之,也就是不仅要考虑 个人利益,也要关注他人利益。卫生领域的公平性意味着每一个公民都有平等享受健康的权利,医疗卫生资源 的分配应以需求为导向,而不是由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或 者收入水平来决定。随着我国对卫生公平认识的不断深 入,特别是近几年来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为 进一步提高卫生制度公平性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基础。(2)正义理论。关于正义理论的研究,最有代表性的 是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在 1971 年出版的《正义 论》,约翰·罗尔斯的观点一经问世便得到西方主流社会 的普遍认同并获得很大反响。他的核心观点是在资源再 分配过程中,如果能够做到在不影响他人利益的前提下 提高处于劣势地位人群的利益,这种分配方式便是有效 的、正义和公平的。也就是说,在分配权利和义务时,一 定要关注弱势人群的利益,因为只有在提高了弱势人群 利益前提下的不平等分配才是公平和正义的。2.相关概念界定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作为一 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的建立是为弥补参保居民因疾病而 导致的损失

。它主要采取政府补助、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等形式,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花钱看 病后,由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进行某种程度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差别是基 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社会公平和正义,最终目的 是保障居民享有平等的卫生服务,而商业医疗保险制度 的出发点是经济利益,它的目的是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2)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的

实质是打破并彻底改变城乡分割局面,逐步消除城乡医 疗保障制度的二元结构,建立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合理配置城乡卫生资源,缩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与 补偿水平的巨大差别。

二、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自从 1998 年国家出台《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的决定》到现在,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三种卫生保 险体制。第一种是 1998 年为城镇就业人口建立的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UEBMI)。第二种是 2003 年为农民设 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NCMS)。第三种是国 务院于 2007 年在 79 座城市启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URBMI)试点,其主要对象为没有正式工作的城镇居 民,特别是一老一小。此三项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了当今 中国医疗卫生筹资的基础。关注和改善社会公平一直以 来都是人类努力追求的方向,卫生领域也不例外,卫生资 源的分配是否公平,将极大地影响人们在经济、社会诸方 面收益的平等性。令人兴奋的是,在实现社会转型的关 键时期,国家越来越重视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 医疗保障工作,努力改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环境。2009 年新医改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实现了理念上的创 新,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努力建成全面 [1]涵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制度”的方针。2010 年中央一 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努力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 政策衔接。“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攻 坚时期,我国“十二五”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 2015 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地区间 卫生服务供给差异明显缩小。在这个总目标下,“十二 五”期间卫生工作的要点之一就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 置,逐步提高城乡医疗保障均等化水平。目前我国已经 从制度层面上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多元筹资格局,参保面 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在一定程 度上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到 2011 年为止,有 4. 29 亿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有8. 34 亿人参加了新农合,全国人口总参保率达 到 90%以上。

三、我国城乡二元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分析

我国长期的二元观念和二元社会结构导致的城乡差

异和地区差异,使现有城乡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在 公平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分设,使参保人员只能按照每个人的户口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障 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城乡户籍观念,不利于实现 社会保障的公平和正义。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制 度的二元性。如果按照户籍设计医疗保障制度,非农业 户口居民只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农业户口居民只能参加新农合,而农民和市 民在筹资、补偿水平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比如新农合筹 资水平还不足职工医保筹资水平的 1/13。二是管理的二 元性。目前,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 经办,导致很难有效、准确地评价各项制度运行的绩效,同时提高了制度间的转化和衔接成本。主要表现有: 一 是重复参保。参保居民,尤其是大量农村企业员工、农民 工、被征地农民、在城市上学户口在老家农村的学生等,这些人群的重复参保现象非常严重。二是重复补贴。数 据显示,重复参保的比例约占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 10% 左右,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三是重复建设。重复建 立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不仅导致了卫生资源的浪费和 成本的增加,同时也造成了工作效率的下降 [2]。

2.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困难。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

化的快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加快,流动就业人员比 例不断上升。2009 年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流动人口

为 1. 8 亿人左右(占总人口 13. 5%),其中农民工为 1.49

亿人

[3]

。虽然劳动力流动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也有利

于缩小城乡差距,但因城乡之间在保障制度和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流动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直没 有很好解决。于 2010 年 7 月实行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 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 一些问题,但还不是很完善。因此,目前非常有必要探索 一种合理有效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机制,一方面是 为了促进公平和正义,另一方面也是为满足现实的需要。由于人口的大量流动,跨统筹区就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现有制度已不能适应这种新需要。因此,当前的新医改 应该以此为突破口,关注并解决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关系 转移接续的问题。

3.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一是筹资机

制不稳定,难以实现基金长期平衡。首先,尽管目前的筹 资水平在逐年提高,但筹资机制不稳定、不科学,随意性 较强,筹资渠道狭窄;其次,作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筹 资主体,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再次,统筹层次偏低,从理论上讲,医疗保障统筹层次越高,抗风险能力就越 强。但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层次普遍偏 低,成为筹资机制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4]

。当然,我国

目前医保基金结余情况还是可以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 是城市化过程吸引了大量农民工从事第一产业以外的第 二和第三产业;二是参保人员的年龄构成在不断改善,也 就是说缴费人员增加,报销人员相对减少。二是补偿机 制不合理。目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推行的是“门诊 小额报销、住院大病统筹”的办法,门诊报销的范围和比 例不高。理论上,医疗保险的偿付水平高,群众受益就 大,反之则小,门诊偿付水平要高于住院报销水平。数据 显示,提高门诊报销比例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减轻居民的 医疗负担,比如补偿住院费用的 50%,居民医疗负担降低 15%;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同时补偿 55%,则居民医疗负 担下降 40%。

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的模式选择

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由城镇居民医保、职

工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组成,也就是“3 +1”模式。今 后的主要发展取向是从“3 +1”模式过渡到“2 +1”模式,再过渡到“1 +1”模式。其中,“2 +1”模式的含义是指城 乡居民医保 + 职工医保 + 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保是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之后的医 疗保险制度。“2 +1”模式的含义是有工作单位的劳动者 必须强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其他人则参加城乡居民医 疗保险。“1 +1”模式是指全民医疗保险 + 医疗救助,这 一模式的含义是所有社会成员统一参加一种社会医疗保 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作为补充。现阶段首先需要整合 的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这两个社会医疗保险 制度的性质基本相同,将两者整合不仅符合社会医疗保 障制度的发展方向,而且有利于降低制度运行和管理成 本。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统筹涉及三个方面,即 制度、管理与经办服务 [5]

。统一经办服务有利于降低制

度运行和管理成本,统一管理有利于制度的衔接,统一制 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条 件等方面的不同,全国各地在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 度统一的道路上措施不

一、已经探索出几种不同的模式: 一是实行制度统一。即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 一种统一经办和管理的结构分层体系,分为多种缴费标 准和报销标准,参保居民可自愿选择。广东省的珠海、佛 山、湛江,江苏镇江,福建厦门等地区都采用这种形式。二是制度分割,管理统一。即依旧保留城镇职工医疗保 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项制度,将新农合从卫 生部门管理剥离出来,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从而实现 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上的统一。典型城市主要有惠州、揭 阳、无锡和乐山等。三是制度分割,经办统一。即依旧保 留三项制度并存,仍然维持原来的管理体制,但统一经办 资源,实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的一体化管理。典型城市 有江苏兴化市。综合上述分析,我国目前城乡居民医疗 保障制度统一进程表现为梯度发展模式,但它的最终目 标是相同的,也就是保障居民平等享有医疗服务和拥有 健康的权利。

一个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及完善,离不开制度 赖以生存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多年来我国实施的优 先发展城市的道路导致城乡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十分不 均衡,因此,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的实现只能是 一个渐进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一是纵向上要按 照步骤有序进行: 依次实现经办服务统一 ———管理部门 统一———一个制度内部标准统一———制度整体统一。二 是横向上要兼顾当地经济水平和居民经济能力。城乡医 疗保险制度的统一在全国的实施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理论上,城乡收入差距越小,实现城乡医保制度统一的 水平就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实现城乡医保制度统一 的阻力和障碍越大。基于此,在具体运行中,首先,对于 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化率较高,城乡收入差距小,已具备 了必要的条件和能力,可以实施全面统一的制度,真正实 现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其次,对于中等发达地区,可以 实施“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形式。同时,必须大力发展 当地经济、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实现城乡医保制度无缝 衔接。另外,对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近期应着眼于实现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并保证各项制度 的协调。

五、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 化的对策

1.可行性分析。总体来看,学术界和决策层大都认 识到了二元医疗保障体制所造成的制度公平与正义的缺 失,在此基础上就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的 问题形成了共识。同时,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 体化也已经具备了可行性。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统 筹城乡发展的思想和关注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 问题,奠定了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的政治 基础;城市化、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 提高,奠定了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的经济 基础;各种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信息化网络建设的不断 完善,奠定了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的制度 基础;广大居民对于医疗保障公平性和正义的强烈诉求,为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广泛的社会 基础;理论界提出了多种城乡统筹发展的理论,如二元经 济发展理论、非平衡增长的理论,为促进统筹城乡基本医 疗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持。

2.对策及建议。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对于医疗保障

制度来说,它的首要目的就是向不同区域间、城乡间居民 提供均等的公共卫生服务,更进一步说,我国基本医疗保 障制度的定位就是要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最终实现管

理、支付和筹资等方面的一体化,从而促进医疗卫生的公平性。

(1)强化城乡一化化观念,完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 运行环境。一是打破户籍限制,城乡居民医保统一运作。政府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的观念,平等对待城市和农村居 民。在“十二五”期间,应充分把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 革、颁布《社会保险法》的机遇,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性文 件,确定统一管理的原则和内容。二是继续完善社会医 疗保障制度的运行环境。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医疗 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国家基本药 物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健全社会医疗 保障诚信体系。

(2)保障流动参保人员的就医权益,完善医保关系的

转移接续。伴随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 乡居民流动越来越频繁,随之带来一系列异地就医和基 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方面的问题

[6]

。一是进一步完善异

地就医。当前,我国医保基金主要为市级或县级统筹管 理,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再加上中央对社会医疗保险 制度的规定都只是原则性的,结果导致各地区灵活地制 定政策,造成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服务标准、项目收费和 负担比例等均存在显著不同,从而加大了异地就医结算 的难度。建议“十二五”期间完善地区之间异地协作机 制,建立省级和全国异地就医服务平台,将异地就医结算 作为提升医疗保险服务的重点。二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关 系转移办法。探索各种医保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使参 保人员在发生跨地区或跨制度转移后,还能够与原有的 制度有效衔接,特别要解决如何计算居民医疗保险与职 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以及如何补偿参保人迁入地的医 保基金等问题。此外,还要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自由选 择医疗保险险种的现实要求,比如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 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保或新农合的有效对接等。(3)整合经办资源,强化管理体制统一化。一是整合 经办资源。在城乡统筹的大趋势下,整合医疗保险经办 资源可以避免部门间推卸责任、医疗保障规划的短视行 为。针对当前还没有具备制度完全统一能力的地区,可 以考虑采用在完全统一制度之前,先把居民医疗保险和 新农合的经办业务合二为一,实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 合的经办一体化。另外,要积极完善覆盖范围广、速度 快、效率高的计算机系统,全面提升医疗保险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7]

。二是强化管理体制统一。我国要进一步加强

医疗保障行政管理体制,尽量减少制度管理及运行成本,促进医保制度在城乡间、地区间、险种间的统筹安排和协 调推进。

(4)合理确定补偿机制,强化政府筹资主体地位。一 是完善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首先,进一步强化政府提 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地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本次新一轮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 制度划为公共产品,因此,强化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供 给是其应有之义。近几年,国家和社会越来越重视和老 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问题,加大卫生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要以世界一些国家卫生投入为参照标准,进一步提高卫生投入在 GDP 中的比重,强化政府的筹资 主体地位。其次,探索居民跨自动续保模式,完善鼓 励居民连续参保的机制;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 合理提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实现筹资形式的多元化,进 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另外,进一步提高统筹 层次。“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探索城乡医保制度统筹路

径,全面实现地(市)级统筹,探索实施省级统筹,最终实 现全国统筹的终极目标。二是合理确定补偿机制,合理 确定医疗保险的偿付标准。从世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 公民健康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的偿付标准大 多数都从补偿疾病支出发展到保健预防层次。所以,建 议在目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仍旧以“保大病”为 主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逐步从保大病向兼顾小病过渡,提高参保人员的门诊偿付比例和受益水平。[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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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郑功成.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M]. 北京: 人民出版 社,2008: 193.

[7] 陈建胜. 由“城乡统筹”迈向“城乡一体化”[J]. 浙江社会科 学,2011,(1): 141 -147.

城乡医疗一体化 第2篇

本文内容:[摘要]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当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存在医疗保险关系的衔接问题、资金筹措困难,医疗覆盖率较低,医疗工作人员人数不足、综合素质偏低,医药市场管理紊乱,农村居民思想的局限性等问题。因此,需要尽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创新筹资机制和服务,建立专业的审查机构,多种形式的医保制度共同发展,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使全国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医保。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农村

城乡二元经济严重阻碍了我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而医疗保障体系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点[1]。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关系着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虽然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解决了诸多问题,但在现有的体系中尤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仍存有缺陷和不足[2],部分的农村地区的医疗条件还是处于落后的状态,尤其是西部的贫困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和交通的不便,导致大部分人在生病时得不到应有的治疗。

1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我国为解决农民的身体健康问题,提出并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由于该体系覆盖范围广并且符合当时的收入水平,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的医疗问题。随着改革开放,我国沿海地区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城乡发展的差距逐渐变大,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不复存在,大多数的农民又回到原来的家庭保障。目前农村人口数占我国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3],也就是说农村经济的发展的好坏是衡量我国经济的重要标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又衡量农村经济发展的指标。而在这百分之六十的农村人数中仍有百分之七十没有社会保障,据资料显示,城镇居民的保健消费是农村居民的三倍多,虽然与2000年之前的十年相比,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加了两倍之多,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却增加到了五倍以上;另外,随着人口的老龄化也影响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所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至关重要了。

2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医疗保险关系存在衔接问题

现阶段的医疗保险对象包括农村和城镇居民以及城镇职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一些农村居民成为城镇居民,根据相关规定,被保人身份发生变化应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但由于衔接机制的不完善,没有有效的解决该问题;对于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工也一直存有争议,没有明确他们应参加哪种保险制度,这两种情况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同时参加了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这就造成了资源浪费;二是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制度,长期下去可能会影响社会的秩序。

2.2资金筹措困难,医疗覆盖率较低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源当地的县级政府以及农村企业和农户等,在比较贫困的地区和山区尤其在是西部地区,由于当地政府和企业财政紧张,无法支撑医疗保险费用,对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投资严重不足,而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户来说,其收入水平低,而医保是按人数筹资的,参保会加重家庭的负担,权衡之下大多数的家庭会选择放弃参保,从而导致当地居民参保不积极,覆盖范围小,这对于当地居民的医疗保障无疑是雪上加霜。我国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差较大,城乡二元结构显著,就全国范围来看我国的合作医疗制度还是主要分布城镇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率较低。

2.3医疗工作人员人数不足,综合素质偏低

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医疗站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这就增加了医疗保险经办人员的工作量,据统计我国的医疗工作人员与参保人数1:5000[4],长期的工作繁忙导致影响工作质量;由于工作任务重,所以有的地方会聘用一些临时的工作人员来缓解工作压力,但这些临时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和培训,拉低了整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影响了整体的工作质量。

2.4医药市场管理紊乱

一方面,医药市场管理紊乱主要体现在医药费用的过快上涨,农村医疗基金主要由农民自己承担,虽然政府会报销一部分,但由于医药费用的过快上涨还是很大程度上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是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福利;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医院的医药设备来源途径不同,成本方面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私人诊所的医药价格低于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导致农民更加倾向于在私人诊所看病,这样一来也就失去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真正意义。另外医疗技术也是合作医疗不可忽视的因素。

2.5农村居民思想的局限性

大多数的农村居民因为自身的思想局限,这种传统的思想认知是影响参保的主要原因。一些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的认为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还有部分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较好的缺乏意识,认为参保是一种浪费,一种没有收益的投资,对农村医疗没有意愿;那些考虑到养老问题而积极参加合作医疗的家庭,一般都是身体状况不佳或经济水平较低的家庭,由于这些家庭经济状况不佳,这就引发了合作医疗资金筹措问题,恶性循环,资金到账率低又进一步影响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

3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

3.1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

要在城乡一体化的前提下构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首先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之间的协调机制,解决农村居民成为城镇居民的身份转变以及到城镇打工的农民仍能享受医疗保险,使之既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又不会享受不到医疗保险,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平台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法,综合平台包括医疗的咨询、服务和监管,实现城乡医保信息共享,参保人的身份发生变化时,平台上应及时更新信息,并完成医保关系的转移,这样既简化了交接手续又降低了医疗机构的管理费用。另外,城乡一体化是一个漫长的进程,而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也是需要过渡,要根据现阶段的经济水平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

3.2创新筹资机制和服务

构建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需要我们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只是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大力宣传合作医疗制度并引导社会上企业的参与,另外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政策补助以鼓励广大社会团体的积极参与,这就尽可能的增加了资金筹措,降低了农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经济压力;任何机制和服务的创新都是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并能减少参保人员在医保中不必要的损失,简化传统的医疗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过程,既能降低参保人员的成本又能享受到便捷的医疗保险。这两种创新制度还进一步加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率。

3.3建立专业的审查机构

建立专业的审查机构主要针对医药费用和报销情况,为确保公平公正,审查机构应有参保人员、医生和参加医疗筹资的社会企业以及保险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所有的信息资料数据都应向各个机构公开;审查机构还要分别统计年龄段、病种和各个地区的医疗费用。另外,审查机构通过跟医药提供商的协商,降低医疗的成本费用。

3.4多种形式的医保制度共同发展

[5]建立多种医保制度,根据不同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选择不同的医保制度,以满足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的不同需求。对于较贫困的地区,以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仍推行合作医保制度,由于这些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收入水平低,其支付医疗的能力也相对较低,而合作医保制度克服了经济水平落后的困难,更适用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而对于经济水平较高的农村,其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都较强,所以应以高保障和保额为原则而建立的医疗保障制度,以满足这些农村居民的医保要求。就整体来看,大大增加了农村医保的覆盖范围。

3.5加强立法

城乡医疗一体化 第3篇

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为了更好地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改革问题, 下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作简要的探究。

一是制度体系存在公平的缺失问题, 我国按照居民户籍和职业划分出来了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由于受保人群的差异以及受保的具体内容也具有较大不同影响的原因, 使在参保筹资、统筹偿付及待遇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造成体系制度的分割、身份化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 加大了统筹建设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难度。二是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 医疗保险统筹过低的问题对异地接续具有很不利的影响, 医疗保险制度的级别与统筹层次的不同使保险基金难以做到顺利互通与有效对接, 从而造成在异地看病时报销困难的局面, 并且在省与省份间的同种保险项目不能运转, 使城乡医疗保险的资源配置的效率大打折扣。三是户籍制度造成参保人群交叉问题,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对全体国民实现了几乎全面的覆盖, 并且其独立运行的模式为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确实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但是三种制度之间也是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 居民参保由于户籍原因产生交叉覆盖的问题, 造成医疗保险资源的配置上出现差错。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的改革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改革原则。通过对国外医疗保险制度与国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成功试点模式 (如:嘉兴模式、成都模式和重庆模式) 的借鉴, 为了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 在制度的改革方面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制度一体化, 在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建设中做到管理体制的统一、缴费标准与补偿待遇的统一以及医保信息平台的统一, 从而减少地域与身份对一体化建设的不利影响。二是坚持地区一体化, 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这个渐进的改革中, 坚持从小地区到大地区的不断发展, 最终达到全国统筹的目标。三是坚持筹资一体化, 城乡居民在缴纳保险费时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 并且在进行赔付时也要按照统一标准执行。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改革对策。我国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改革的进程当中要遵循一定的对策方针, 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户籍的改革, 当下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具有户籍门槛限制, 为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的改革工作, 必须打破户籍制度限制, 进行户籍制度方面改革。二是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农民由于自身收入水平较低的原因, 其参见医疗保险的所享待遇也较低, 在医疗保险的选择上得不到保障, 做好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工作才能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长效参保机制的建立工作, 为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建立档案信息, 出台相应的长效参保的鼓励制度, 使参保工作更加完善。

三、结语

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的改革两方面的研究探讨, 笔者认为, 城乡医疗保险在未来的一体化制度的改革方面还需要国家、社会以及全体国民的不断努力与探索。

摘要:医疗保险是城乡居民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城乡的统筹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了城乡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国在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重大成就, 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经过学术界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研究和探讨,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改革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夏迎秋, 景鑫亮, 段沁江.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的现状, 问题与建议[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0 (1) :43-48.

[2]王敦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思考[J].经营管理者, 2009 (13) :217-218.

[3]刘玉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运行研究综述[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12 (1) :112-115.

[4]李爱君.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研究[J].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3 (6) :45-47.

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构建路径探讨 第4篇

关键词:医疗保障一体化;实现条件;实现路径;构建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6-0118-02

我国现存的医疗保障模式是“三险并存”的运行方式,这种模式解决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问题,普及率很广。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很多问题,诸如城乡医疗保障不公平,资源分配不合理,保障转移不畅通等缺陷。近年来,很多地区试行了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医疗保障模式,为我们探索公平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从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已经取得的实践经验来看,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城乡差距水平的差异,使得各地采取的“一体化”模式各不相同,但是依据已经取得经验和各种模式运行的状况我们对“一体化”的构建路径进行探讨。

一、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实现条件

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必须做好经济、社会、管理和制度方面的准备,这是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必要条件。

1.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的社会基础。工业化和城镇化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财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的明显增加,也带动了人力资源的变动和城镇人口的急剧扩张,大量农民转移就业相应地也带动了社会保障需求的变化,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跟不上农民社会保障的需求,变革医疗保障方式势在必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很多地区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扫清了地域、身份障碍。

2.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的经济基础。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率虽然有所回落,但是始终保持在7%以上的高增长态势,财政收入也稳步增加,地方财政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加。政府逐步增加基本医疗保障投入,财政有能力负担起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账户的资金需求。

3.信息化快速发展是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管理基础。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着力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化网络建设,高速发展的信息产业为户籍管理、医疗信息、报销制度、医疗行为监督检查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支撑。

4.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和完善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基础。近年来,各级政府以积极的姿态介入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的改革,在制度设计、保障项目、保障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调整,为实现覆盖城乡的社会化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由来已久,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需要根据城乡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实现,“一体化”的实现路径要与各地城乡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相匹配。

1.分阶段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是造成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分治的重要原因。医疗保障一体化的进程要考虑到该地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缴费能力和保障水平。第一阶段要缩小三种医疗保障方式的差距。应当逐步提高新农合的缴费水平和保障程度。目前来看,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最高,新农合的缴费和保障水平比较低,三种医疗保障并轨首先要缩小三者之间的差距。第二阶段要使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接轨,实现多档缴费,对等保障。这是为了兼顾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缴费能力的过渡性对接方式。第三阶段要实现三种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减少缴费等级,实现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上的公平。

2.分区域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城乡差距水平不一,所采取的“一体化”的方式也各不相同。在实施“一体化”的地区中,以重庆和嘉兴为例,2013年重庆和嘉兴的城镇与农村收入的比分别为3.11:1、1.29:1,重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其医疗保障采取的是小步慢走的温和一体化模式,设立两档缴费标准,对等保障。最高占到农村居民收入的2.85%,最低占到农村居民收入的0.82%。多层级的一体化模式可以兼顾不同收入的水平人群的缴费能力,减轻收入较低人群的压力,也会满足不同层级人群的保障需求。嘉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其医疗保障采取的是激进一体化模式,年缴费额仅占城镇居民年收入的1.08%、农村居民年收入的1.4%。嘉兴缴费额度虽然高于重庆,但从收支比的角度看并没有增加居民的负担。

所以要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方式。在农村经济基础比较好的以及东部发达地区可以先实行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发展。在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地区,要相对采取较为温和的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方式。

三、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构建机制

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应明确这一制度设计和建设重点和难点,因此从政策上研究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衔接机制,特别是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的保障机制、筹资机制、管理机制、各部门的联动机制以及政策法律配套机制。

1.整合城乡医疗保障资源。整合城乡医疗资源首先要实现管理机构一体化。可以先从管理机构上进行一体化建设,在省、市、县和乡级政府设立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对城市和农村的医疗保障实行统一管理。其次要实现医疗资源一体化。由于“三险分离”,原有的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合理。医疗设施投资和管理条块分割,布局缺少规划,三级医院的分工不明,医疗服务价格扭曲,这些问题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要求医疗器械、医药等医疗卫生资源逐渐从大医院向基层医院分流,以达到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第三,要实现医疗保障资金的城乡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城乡医疗保障资金统一筹集是实现“一体化”医疗保障最根本的关键问题。

2.建立缴费与报销复式保障模型。在缴费方式上,建立多层级的缴费模式,使居民具有不同的选择权。在几种“一体化”实践模式中,湛江、鄂州、重庆就采取分档缴费的方式,分层缴费使居民可以依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不同档次的缴费,具有更加灵活的选择权。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科学制定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本医疗的支付水平。对居民缴费能力、标准进行测算,在报销标准和保障水平上,不同缴费水平设定比例不同的报销标准,起付线、最高补偿等保障水平也有所区别。

3.设立动态筹资保障变动机制。各层级缴费标准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各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物价上涨水平和医疗消费需求水平设定稳定的动态变动机制,设定适当的调整比例,相对稳定,适时调整。对政府补助标准测算,使筹资构成科学、筹资比例合理、筹资渠道多样、筹资政策的配套。同时,保障水平也应随着缴费水平的提高逐步提升。

4.建立多元化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结合点的多元保障体系,制定异地保险制度选择、转移、衔接措施,发挥医疗救助、医疗优抚和农村补充性医疗保障制度在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及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中的衔接功能。

5.构建一体化信息管理运营平台。一体化信息管理运营平台是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重要管理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城乡居民可以完成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医疗资源的查询利用、个人信息的管理、医疗服务远程实时监控、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以及对医疗信息的统计和采集。构建一体化信息管理运营平台能有效地提升管理部门的经办效率,降低医疗成本,使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石宏伟,杨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下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问题[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1).

[2]杨影,王丽.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机制之构建[J].学术交流,2012(12):133.

城乡医疗一体化 第5篇

王宗友

(巴东县溪丘湾镇计生服务中心,湖北 巴东 444300)

摘要:我国已基本建立起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但城乡分离的二元制度结构在医疗资源投入、管理效率、医疗保障公平性等方面存在制度缺陷。政府必须拓展医保覆盖面,消除城乡居民的户籍限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医疗保障法规体系,均衡配置医疗资源,从而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的一体化。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二元结构;制度设计

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中国已基本建成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组成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但城乡分离的二元制度结构在医疗资源投入、管理效率、医疗保障公平性等方面存在制度缺陷。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的均衡发展,为所有公民提供公平、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是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

一、我国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后,与计划体制相适应,中国建立了低水平、低效率的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市场化、城市化的推进,中国从1998年底开始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经过部分试点城市的长期探索,1998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广。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公布,中国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目标人群定位在城镇有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变了由国家免费保障的格局,建立了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筹资,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7月,中国开始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力图破除医疗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体制性障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从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到社会保险的根本性转变。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为解决城镇居民及少年儿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把目标人群定位为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保障重点是大病医疗需求,筹资方式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极大地拓展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解决了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进行新型合作医疗的改革试点,到2010年中国已经建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保障重点是农村居民大病医疗需求,因此,保障水平较低。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将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填补了农村居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真空,对促进城乡医疗保障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保障对象区别对待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是按照居民的户籍属性来划分的,农业户口居民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城镇居民则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者在缴费基准、保障水平等方面被人为地分割开来,形成两种相对独立的保障体系。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不能自由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种类。这种制度设计与我国快速的市场化、城市化格格不入。

2.管理效率低

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模式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卫生部门分管农村合作医疗,民政部门分管医疗救助,形成城乡分离,多头管理的格局。管理上的封闭、孤立造成参保人员的保险关系难于转移续接,城乡居民的报销审批不能对接,而且管理信息系统不统一,重复建设,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管理效率低下。[1](p20-23)

3.医疗资源配置不公平

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公平性缺失。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农村的医疗资源则严重短缺。城市医疗资源过分集中造成资源闲置与浪费,农村医疗资源紧缺不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特别是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最低标准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城乡居民在保障水平上的差异凸显出制度安排的重大缺陷,对农村居民而言,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4.医疗保障投入不足

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是低水平、低层次的,政府对医疗保障的投入明显不足。中国的卫生费用占GDP比重仅为5.1%,不但低于高收入国家(平均8.1%),而且比低收入国家的比重还要低(平均6.2%)。医疗保障投入总费用偏低,个人支出在医疗支出中的比例偏高,居民个人负担沉重。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2008年为40.4%,2012年为33.4%,公民看病贵的实际问题仍未得到切实解决。

二、实现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的对策

1.拓展医保覆盖面 首先,要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将所有农村居民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来;其次,要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缺乏医疗保障的问题;再次,要创新医疗保障制度,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最后,要确保大学生这一新兴群体的医疗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把基本医疗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2.改革户籍制度

城乡居民的身份平等是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前提和基础。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是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体制性障碍。只有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弹性化、人性化的户籍政策,才能取消城乡居民在身份上的界限与差别,建立户随人转,以居住地、职业为基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从户籍管理向居民身份证、公民出生证和社会保障证(号码)为主的证件化管理的转变,实行一元化的公民身份制度。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放宽户籍条件限制可以保障居民对不同医保种类的自主选择权,从而实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平优先的价值取向。

3.均衡配置医疗资源

首先,要充分、合理、有效地配置医疗资源,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均衡配置医疗资源,构建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疗保障新格局。其次,城乡之间医疗设施与医

务人员对口援建。城市大型医院通过向小城镇提供医疗设备,培训小城镇医疗人员,医学专家到城镇巡回治疗,从而实现城乡间医疗资源的平衡分配和共享。最后,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进行一体化审批、管理与考核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整合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克服多头管理的问题,实现城乡医疗资源的一体化管理。[2](p260)

4.加大政府投入

政府的医疗保障投入总费用偏低、个人的医疗支出比例偏高,已成为制约我国医疗保障城乡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政府应当承担医疗保障的公共财政责任,逐步加大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政府可以通过税收、预算外收入、扶贫资金、社会筹资等多元筹资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医疗保障,既要适度向农村医疗保障倾斜又要注重保障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的健康权益。国家必须对农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困难区县、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的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建立针对农村医疗保障的长效财政预算增长机制,降低医疗救助门槛,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从而尽可能地缩小城乡医疗保障的差距。

5.完善医疗保障法规体系

我国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许多法律空白,欠缺专项的法律。政府要逐步完善医疗保障法规体系,尽快制定《社会保险法》以及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方面的法规、条例,用法律法规推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的进程。医疗保障法律体系应该确定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实施路径,界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目标人群、保障范围、统筹层次,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共性问题,从而确保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有序、合理、健康的推进。

参考文献:

[1] 陈爱如.《分层与衔接:构建医疗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基于对 W 市的调查》[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2] 朱玲玲.《对我国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思考》[J] .中国商界,2009,2.

城乡医疗一体化 第6篇

(2009年6月2日)

刚才,参观了大英县准备的现场,大英县雷云县长介绍了经验,家正副市长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我都表示完全同意,全市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现在,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推进卫生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我市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城乡差距大,财政收入水平低,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深刻领会中央医改精神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让老百姓满意、让医务人员满意。

今年以来,国务院研究室、全国政协、农工党中央、省政府研究室、农工党四川省委、省卫生厅领导先后莅遂调研考察,听取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汇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医改的重要性,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找准改革和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破口,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抓住机遇,改革创新,总结推广好的试点经验,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有序推进。

二、学习大英经验,强力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

大英县通过在县级医院领办乡镇卫生院,不断探索创新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为全市推进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提供了很好经验。省政府、省卫生厅的领导多次到大英调研,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赞扬。各区县委、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大英经验,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今年底前,在全市基本建立起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促进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发展。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提高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的认识。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工作,把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纳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第二,要增强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言稿《全市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近几年来,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条件逐步改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农村卫生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投入不足、设备落后仍然制约着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卫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我市卫生资源向农村流动,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第三,要建立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在“以城带乡、共同发展,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纵向整合、优化结构,整体推进、综合配套”的原则下,通过县级医院联办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下伸派驻乡镇管理机构、组建县(区)域医疗联合体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整合,建立以“县(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机制。不断提高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新路子。

第四,要坚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级医院联办乡镇卫生院后要坚持“六个不变”。即:联办后的乡镇卫生院所有制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国家对乡镇卫生院投入和政府补助政策不变,国家对乡镇卫生人员的特殊照顾政策不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变,乡镇卫生院职责任务不变。坚持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康复等综合性服务。

第五,要建立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区县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卫生事业的有关政策,切实兑现卫生投入政策,确保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和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将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公共卫生人员的工资纳入区、县财政全额预算;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补助,要按照标准由区、县财政纳入预算。

三、加强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和干预工作,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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