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调处汇报范文

2024-09-15

矛盾调处汇报范文(精选6篇)

矛盾调处汇报 第1篇

王寮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报

经各村排查,我镇各类涉访重点群体无异常活动,排查出纳衣村成西组成宝劳与郭九岗庄基纠纷,土地所正在调查处理中,双杨村上街组财务、账务等问题也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2014年8月13日

矛盾调处汇报 第2篇

政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主要成效

按照闽人调(2007)1号和南人调(2007)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全县组织一次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 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精心部署矛盾纠纷工作。为切实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稳定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委或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每月安排4位处级领导带班接访,县委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乡(镇)下访解决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县综治委成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20多个县直相关负责人组成。今年来,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动员会,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直党委综治委、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 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4、重心下移,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一是完善覆盖全县的县、乡、村、警务区、“二会”、村民义务联防五级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延伸到基层,实现抓 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构筑了以信访局的矛盾纠纷接访,综治、司法行政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三大职能为基础,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对各部门分散的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局面,提高调处工作的效力,在加强联调的同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定 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分类,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突出问题和调处工作的切入点,并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今年我县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纠纷类型:以山林纠纷、婚姻纠纷和生产经营性纠纷为主;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还在进行中,发生山林边界、权属纠纷多;二是近些年外出务工人员多,由于城乡差距和婚姻观念转变导致离婚纠纷多;三是我县兴建许多水电开发项目,引发当地村民与业主之间征地拆迁、林地、农田淹没补偿等纠纷多;针对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以及发生的动向、规律,下阶段我们将以开展“平安政和”创建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重大矛盾纠纷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全县社会稳定分析出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县级挂牌督办,按要求逐一抓好落实。县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村(居)督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每季度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分析会,共同商讨维稳对策。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的村(居)由县有关领导牵头,抽调县直有关部门人员 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辖5个乡4个镇和1个街道,共设10个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20间,面积约380平方米,10部电话,5辆摩托车,1台电脑。县机构编制委核定我县10个司法所行政编制共16名,现有司法助理员8名,(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06)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06)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针对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问题,县委、政府、组织部根据我局汇报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同意给予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 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林权纠纷与矛盾调处探讨 第3篇

1 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

1.1 林权换证工作存在漏洞

林农有的持林业“三定”时期核发的林权证, 有的持21世纪初拍卖、流转时颁发的林权证, 还有的持有退耕还林林权证, 存在新林权证与老林权证四界交叉与重复。

1.2 林权证四界填写不规范

部分村组填报林权登记表时, 未按地形图上东南西北方位填写, 而按习惯方位或以水系流向标注, 发证时四界填写含糊不清, 甚至用“上、下、左、右”描述, 在换发新《林权证》时与“东、西、南、北”四界等同起来, 方位上偏差大。

1.3 林地现场四界模糊

在林业“三定”时期, 因地形图涉密运用和科技欠发展, 采用指手为界、目估面积, 四界缺乏永久性地物标和界桩, 造成国有、集体、个人三者相互之间界限模糊, 特别是一些林分质量较好、林木资源丰富以及旅游、矿产资源开发价值较高的林地, 林权争议和纠纷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给林权纠纷调处带来极大困难[1]。

1.4 自留山、管护山林权不清

林业“三定”时期, 劳动下放落户到村组的干部和知识分子, 按当时政策, 按人分给自留山、承包管护山。后来, 这些干部及子女陆续“农转非”, 其自留山、承包管护山有的交集体经济组织, 有的直接赠送他人, 有的请人代管, 绝大多数当事人未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 导致了集体经济组织、受让人、被受让人各方产生林权争议。

1.5 习惯占用引起的林权纠纷

一些地块因山洪爆发、泥石流侵蚀而改变了地类原貌, 形成沙洲或河滩。林农将其改造成林地, 长期习惯性占用, 在进入林地实质性经营利用时, 引发纠纷。

1.6 林地产权不明晰

20世纪80—90年代, 实施领导抓点工程, 营造示范林, 将连片荒山不分村组个人、不分权属, 统一纳入造林, 对自留山责任山以行政手段强行收归集体统一营造没有签订造林管护合同, 也未对林地、林木权属作具体约定, 造成产权不明晰, 引发林权纠纷[2]。

1.7 林地流转程序不合理

林地流转政府包办行为严重, 未经林权使用者同意, 擅自拍卖转包他人, 在林地流转过程中, 不按规范程序和原则履行林权转移手续;一些正常的林地流转, 也未严格按林地流转程序和原则操作, 由此引发的矛盾特别突出。

2 林权矛盾调处

2.1 林权矛盾调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林权矛盾调处依据。

2.2 林权矛盾调处原则

林权争议调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 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将林权矛盾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维权、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 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改变林地利用现状;以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群众生产生活、资源保护、培育和利用为原则, 合情、合理、合法, 公开、公平、公正地解决林权争议和纠纷[3]。

2.3 林权调处工作程序

林权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向所在乡镇林权管理单位提交林权争议调处书面申请, 乡镇在接到林权争议当事人申请后, 及时上报县林业局 (林权争议调处机构) , 由林权争议调处机构组织工作人员与当地协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收集取证, 形成第一手调查材料, 并依法及时处理争议事项, 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理建议, 不得推诿拖延、敷衍塞责, 坚持秉公办事;与争议双方当事人或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争议事项公正处理的, 调处工作人员应当申请回避[4]。

2.4 林权矛盾调处方法

成立林权争议调处机构, 确定工作人员, 严格遵照调处依据和原则, 按照维护安定团结, 利于资源保护和持续发展, 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的调处方法,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产生争议经调处无效的, 林权争议调处机构应作出调处意见书, 报同级人民政府, 做到让群众满意, 让政府放心。

2.5 林权矛盾调处实践

组织相关人员到有林权争议的地方进行详细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调阅档案、走访询问等方式, 全面了解林权争议产生的原因、经过、历史背景。并认真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整理后作为调处依据。现场调查取证时, 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场, 做好调查笔录和签字盖章。在调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处协议, 当事人签字生效;人民政府做出的调处决定, 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做出的决定不服的, 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 可依法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措施

3.1 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乡 (镇) 、村应成立林权调处领导小组, 把林权矛盾化解在基层, 避免群体上访事件, 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 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切实加强领导, 充分调动各级调处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3.2 排查矛盾, 防患于未然

林权矛盾纠纷的排查, 要本着宜早不宜晚、宜查不宜保、宜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的原则, 查出不稳定的因素, 防患于未然, 努力把林权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做到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镇。

3.3 抓好法制教育

积极参与普法学习教育, 加强法规宣传,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 增强守法自觉性。对借林权纠纷带头闹事、破坏稳定和谐、违法乱纪的, 必须依法查处, 严厉打击。

3.4 正确处理跨界、跨权属林权纠纷

无论跨乡 (镇) 、跨村、跨组或跨国有、跨集体的林权纠纷, 对于林权四界明确、事实清楚、文字表册证据确凿的要力争达成调解协议;对双方争议较大涉及人民政府调处的行政案件, 在纠纷未解决之前, 要协同相邻的镇、村做好稳定工作, 双方都不允许进入争议的山林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

3.5 发挥村规民约与“三老”作用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 要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和“三老”人员的特殊作用, 针对遗留时间长、产权不明晰的林权纠纷, 要充分发挥敢说真话、原则性强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作用, 通过他们找寻当年实地勘界的“老册子”, 并利用“三老”的威望说服争议双方。

3.6 依法解决林权纠纷

林权争议, 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 主动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对协商不成、多次调解失败的纠纷案件, 应引导争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法院已判决生效案件, 败诉方既不提出上诉, 又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 调处机构不再作为林权纠纷案件受理, 支持当事人依法进行维权。

摘要:分析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 依据林权矛盾调处原则、工作程序和以往的调处经验, 总结了林权纠纷调处的工作措施, 以为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权调查,纠纷调处,工作措施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教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

[2]于建嵘.当前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J].社会学研究, 2004 (2) :49-55.

[3]周训芳, 谢国保, 范志超.林业法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4.

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对策探析 第4篇

关键词: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民生保障;民意表达;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063-03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增长,相伴产生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也日渐增多,矛盾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做好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个基本要求。人民是主体,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体现出来,利益诉求才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与确认,人民的愿望才能得以真正实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首要选择,把群众权益作为优先考虑,切实保障民生,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科学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及时、合法、高效,确保社会环境的安定有序。

一、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减少矛盾堵“源头”

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要高度关注民生,切实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好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扎实做好“基本民生”

做好“基本民生”就是要加快建立人人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让其更放心地就业创业,发挥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为发展经济增添新动力。一是积极扩大就业,坚持把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来抓。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无事就会生非”。将就业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目标,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制定扶持政策、设立创业基金、支持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二是缓解就医难题。要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为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建设资金,实现“看病不远行”——15分钟健康圈,让人们在家门口就诊。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注重改善民生的物质层面,更注重改善民生的精神文化层面。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动漫游戏、会展等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农村数字电视工程建设,开拓农村文化市场,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加大公共文化事业投入,新建一批示范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推进农家书屋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文化水平提高了,城市品位提升了,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才能增强,社会和谐程度才能增强。

(二)大力保障“底线民生”

保障“底线民生”,就是要更加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少做“锦上添花”的事。保障底线民生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底线民生保障到不到位、及不及时关乎固本强基,关乎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关乎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关乎社会环境的安定有序。要形成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医疗救助为基础,以慈善和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于粮油等基本生活物品价格上涨,为保证低保对象生活不受影响,要启动物价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二是大力实施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等多个专项救助制度,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对因自然灾害、患有重大疾病、突发意外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和其他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三)高度关注“热点民生”

关注“热点民生”就是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这是最大的民生。实施收入倍增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惠,过上幸福生活。用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盘活土地,走出一条新型农业发展之路,也让更多的农民看到希望。二是稳物价保民生。稳物价是头等大事,保民生是根本任务。商品房销售严禁价外计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进入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价格调节基金支撑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油罐子”……整顿规范教育收费、整顿规范物业管理收费、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办好实事,为民服务。三是加强住房保障。安居乐业是百姓的基本需求和最大期盼,发展成果应百姓共享。要构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安居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等一系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高城区住房保障率,让低收入家庭离“蜗居”,别“蚁族”,搬进宜居“安乐窝”。

二、畅通民意表达及回应民意渠道,预防矛盾在“前头”

任何社会都存在矛盾,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关键在于矛盾出现后能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如不能及时化解,就可能形成危险的“堰塞湖”,一旦溃坝,后果不堪设想。民意表达渠道的畅通,是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胡锦涛同志曾郑重指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能够扩大管理主体范围,建立民意表达及回应民意的渠道,形成社会矛盾的协调机制,化解社会矛盾[1]。

(一)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党的十八大及时提出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013年5月9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加强服务群众效果。一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的工作机制。党员干部要定期地、常规化地深入基层面对面访贫问苦和开门纳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在作决策、定政策上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从而为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二是完善民意表达制度。群众意见是民情民心民怨的集中反映,民情是最大的国情,民心关系执政根基,民怨反映突出矛盾。建立起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的各项制度,让群众有反映问题的地方,有敢说话的制度保证,有愿意反映问题的措施保证,确保群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于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当前最紧迫的问题,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抓整改落实、抓制度执行,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建立直接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党员干部走群众路线,老百姓最怕的是“走走停停”、“走走又不走”,最盼“常走”、“长走”[2]。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只是“一阵风”,要经常性地进村入户,切实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透,把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

(二)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决策机制

怎样做决策,做什么决策,为谁做决策,体现着一个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价值取向与行政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决策的依据,把制定决策、执行决策与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密切联系起来。一是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建立严格评估程序,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促进源头治理,夯实社会稳定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对话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有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保障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对群众抵触情绪大的事项不能或暂缓进入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列入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应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三是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高效畅通的决策落实机制。实行决策落实责任制,对重大决策事项要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分解、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形成权责明晰的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决策落实效率,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落实决策的措施。

(三)改进传统的信访制度

信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国家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贯彻中央和国务院的“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要求,纷纷出台配套政策,实行“信访一票否决”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截访,减少乃至杜绝越级上访,以防本地上访者越级上访影响本地的政绩。“一票否决”指挥棒堵塞了利益表达的渠道,不利于化解基层矛盾[3]。要改进传统的信访制度,通过人民建议征集、市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一是抓好常规受理业务。加强办信、接访、市长专线电话和人民建议征集等常规业务工作,加强人民来访接待室的硬件建设,扩充对外服务电话通道,多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更多地以电话、书信、建议、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二是完善“网上信访”工作网络。按照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上信访”软硬件设施建设和市长专线工作,建立健全横向联通各职能部门,纵向贯通各区、街(镇)、村(居)的“网上信访”网络。三是适时调整工作重点,拓展工作领域。为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各级信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因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引发的各类经济、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重点预防和处置。既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又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构建矛盾调处联动机制,调处矛盾靠“多头”

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和思想等各种手段方法,实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要构筑“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坚持源头预防、苗头化解,努力把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创新调处对接机制

以调解优先理念为指引,以实体化运作为关键,坚持政法综治部门联动。一是县、乡、村各级分别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由党政直接推动,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的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在工作运行上,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调,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和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统一组织,多部门参与,使政治优势与政策调节、依法调解和以德化解有机结合,不断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综合力量、综合手段,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区县”的目标。二是大力创新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机制。基层法院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诉前调解工作中心”,由工会、妇联、司法所、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中熟悉风俗民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每天“坐诊”,人民法院在司法所、医院、交警等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将一批纠纷解决在起诉之前。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注重化解案中案外的矛盾,着力解决“案结事不了”的问题。通过刑事和解、检调对接,不批捕说理、不起诉答疑、被害人救助等方式,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化解积怨。在警调对接上,县调处中心与县公安局、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与派出所、警务站与村居调解室三个层面有机对接。公安机关对接报的职责范围以内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调处,对非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通过相关程序、手续,及时分流移交到专门机构进行调处,确保矛盾纠纷调处活动的及时性、合法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专业调处机制

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从区域、行业实际出发,积极构建医患、劳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消费、物业管理等专业调处新机制。哪一个区域、哪一个行业矛盾纠纷突出,专业调处机制就延伸到哪一个区域、行业,基本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的全覆盖。如为有效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从政法系统退休或退居二线的老交警、老司法行政人员、老法官等群体和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中选聘2~5名调解员,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针对医疗纠纷难处理这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创新医疗纠纷人民调处机制,专门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作为中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正式聘请调解员,独立开展调解工作。遵循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依法依规,依理依情,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矛盾纠纷,使医疗纠纷在“医”与“法”两个方面、权威性较高的人员以第三方身份及时介入和指导下进行调解,增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公信度,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社会矛盾调处责任考核

要保障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有序运行,必须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责任,通过制度的约束,促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严格实行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干部“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意识,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地区和行业责任,强化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就是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基层解决不了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经梳理归类,下发重大矛盾纠纷督办卡,责成所在县区或主管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有关部门协助,组成工作组进驻矛盾纠纷发生单位和治安乱点,限期解决,如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彻底有关责任人要承担责任。三是推进激励工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年度工作目标、领导班子和干部“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进行重奖重罚。对能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领导班子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对调处不及时、无效果,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的单位和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实行年度评奖一票否决。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形成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才能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沈国明.城市问题拷问执政者智慧问计于民消弭社会矛盾[N].人民日报,2011-08-11.

[2]姜春媛,陈元.【网络对话】如何构建走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7/05

/c_116422009.htm.

[3]陈秀梅.维护社会稳定与提高利益表达机制的有效性分析[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11).

矛盾调处汇报 第5篇

尊敬的XXX书记、各位领导:

在全县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时刻,您们不辞劳苦在百忙中莅临观兴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观兴莫大的关心与厚爱,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感动和鼓舞。在此,我谨代表乡党委、乡政府和全乡XX万人民,向XX书记及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是全县烤烟大乡、林业大乡、酒类生产基地,也是XX县南面山区重要的乡镇中转站,辖10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总人口26484人,近年来,因林权制度改革,土地臵换,惠农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了许多民事权益等方面的争议,产生了许许多多矛盾纠纷。开年以来,全乡共排查出矛盾纠纷X起,其中林权林木矛盾纠纷X起,土地臵换矛盾纠纷X起,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X起,惠农方面的矛盾纠纷X起,打架口舌等纠纷X起。在乡党政领导班子的指挥下,在全体乡村干部的努力下,我乡1-3月共成功化解矛盾

纠纷X起,调处成功率达到了X%。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着力明确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中心位置。X年X月X日,县上召开X年全县政法暨群众信访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于X月X日,召开X年观兴乡信访工作安排会,乡、村、社三级干部和林业站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X名参加,会上学习了X书记的讲话精神并对信访工作作出了相关安排,统一全乡各单位、各级干部的思想,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全体干部要主动作为,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摸底排查,摸清实情,体察民心,做好接访化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集中力量妥善处臵,切实解决群众诉求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乡、村两级,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将矛盾纠纷纳入个人和单位的目标考核中,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严肃督查,全面实现“两降两升”的良好态势,即上访率下降,矛盾纠纷量下降,调处成功率上升,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上升。

(二)抓预防排查,着力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随着我乡社会经济的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调处工作,首先就是做好超前理顺工作,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自新一届乡党政领导班子上任以来,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要求全乡各单位每月上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报表,由乡综治办汇总后,交领导班子研判当月全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确保查一件,调一件,件件有落实,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同时要求每周每名干部至少要有两次下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实地走访,全面调查,让我们的干部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能哄得住人,谈得拢情,判得断事,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努力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联动机制,着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成效。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共同调处矛盾纠纷。一是落实乡、村、社三级联动调处制,在全面贯彻落实“三三调解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村、社三级调处工作格局的作用,对梳理出的矛盾纠纷,安排一名领导带队,两名乡干部,两名村社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好“一件纠纷、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工作机制;二是部门联动调处制,根据矛盾纠纷成因不同,采取定部门的办法,以乡综治办为中心,计生办、民政办、经发办、林业站等部门按照办公室

业务范围,在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下,积极配合综治办调处涉及自身职能的矛盾纠纷,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抓队伍建设,着力充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力量。一方面是从扩大调解队伍上下功夫,以“讲原则,懂法律,业务精”为选人用人指标,村上整合村支书,主任、文书、党代表、人大代表;社上整合社长、优秀党员、离任村社干部来扩充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乡有11支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22名专职调解员,70名兼职调解员,50名信访信息员;二是从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年初,乡党委政府召开观兴乡2012年乡村社三级干部信访工作培训会,乡党委书记XX,人大主席XX,政法书记XX为全乡160名干部围绕信访工作做专题培训,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的途径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与时俱进,更好履行工作职责。

三、存在问题成因和解决措施

XX乡作为典型的山区林业大乡,全乡林业用地XX余亩,森林覆盖率XX%,而当前我乡的矛盾纠纷就主要集中在林权、林木、林地、林界上。

(一)主要成因在于:1.近年来,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各项林业政策的落实,林木市场的刺激导致木材价格的走高,使之前一直是低价值的林地和林木资源升值,让群众更加看重在林地上的所得收益,从而使一些隐性的矛盾转变为显性的冲突。2.一是涉及纠纷的林地是因无证或者凭证却无地形图,对四至界限无表述或表述不清,或是采用当年多年前的笼统土名;二是因为相关合同或者协议的缺失或不完善,导致资料表述不清或是内容前后矛盾。3.XX林场改制和XX林场改制工作即将实施,个人与林场XX分成林界的争议,引发的纠纷较多。4.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人士(比如XX村XX等)打着为大多数人争取利益的旗臶,到处上访告状,但出示的依据不实,却不听乡村两级和林业站的调查和答复。5.森林火灾造成的林木烧毁,但肇事者无赔偿能力,受害方只能找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解决。

(二)解决措施:1.建全专项纠纷解决机制,林权纠纷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纠纷,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综合性社会矛盾,其解决机制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裁判四方面良性互动,才能化解纠纷。林权纠纷发生后,群众习惯找政府调处,乡、村、社三级纠纷调解机构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依靠党员干部和群众做工作,本着社内纠纷不出社,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的原则,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调处不了的林权纠纷充分引

工商局 矛盾纠纷调处汇报 第6篇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汇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切实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调处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到了实处,现将今年以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局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机构和办事机构协调领导下,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严格进行工作分工,明确目标责任,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根据市局和县信访局的统一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把信访突出问题及涉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集中力量,深入到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对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调处。在工作中抓重点部分,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坚持矛盾纠纷零上报制度,有效预防了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三、今后工作的方向

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带着深厚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描写雨的成语下一篇:融资担保公司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