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管护协议书

2024-05-18

农村公路管护协议书(精选9篇)

农村公路管护协议书 第1篇

农村公路管养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乡(镇)村 组(姓名)

为了加强对我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切实解决该公路的日常养护,维护路产路权,保证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养线路及里程

1、管养线路: 线 K+ M至K + M,总里程K + M

二、管护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公路养护管理

1.甲方将 以承包方式交给乙方管养。

2.乙方承担公路小修保养的内容:清扫路面及路肩,清挖边沟无杂草(边坡不低于1.2M高)疏通涵洞,清挖少量塌方。其他附属设施:行道树、公里桩、百米桩刷白、警示墩、警示桩每年按甲方的要求用红白油漆复刷一次。

3.做好公路日常巡查,特别是在汛期发现险情应及时向公路管理所汇报,并无条件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4.泥结路面养护质量要求:路面平整、无沉陷、无坑槽、无翻浆、无打滑现象,良等路 公里,次等路 公里,好路率在 %以上,无差等路,保障公路晴雨畅通。

5.承包人每月不少于 次保洁,发现塌方应立即清理,确保畅通,塌方在 立方米以上,应及时上报由公路管理所安排清理。

四、公路路政管理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公路两侧 范围内(以公路边沟外缘为准)不能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许设置杆、管、线等设施,不许在公路两侧进行开山炸石、取土、堆物、晒场等活动阻塞交通,不许挖掘公路、挖沟引水、破坏公路。如遇上述情况,应即时制止他人行为并向路管所汇报。

五、安全管理

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确保自身安全,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严格按规范操作,因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可自行参保人身意外险。

六、承包费支付方式

管养线路每公里每月 元,且按月验收支付承包费,每月扣除总金额 %作质保金,年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保质金 元。

七、甲方的工作职责

1、甲方对乙方承包管养的线路进行每月底检查,平时抽查。根据管养工作量和路况指标支付承包费。如经查实,管养工作未正常开展,将停发当月承包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2、为乙方的管养提供技术指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签订日期:年 月

农村公路管护协议书 第2篇

关于2014年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

情 况 汇 报

一、基本情况

XX乡地处仪陇县东南方,距仪陇县城64公里,全乡辖11个村78个社,总人口10308人,幅员面积23.6平方公里,现有农村公路12条39.4公里(其中乡道公路13.8公里、村社道公路25.6公里)。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狠抓养护管理工作。从2011年公路建设大会战以后,通过两年的努力,全乡农村公路基本实现全覆盖,如何管好养好公路的矛盾日趋突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年初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考核方式,着力解决农村公路重建轻管的突出问题。由乡交管站负责,努力把“建、管、养、运、安”融为一休进行综合管理,并确定了交通管理站的组成人员,落实了办公场地,解决了工作经费,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成立村道养护机构。乡上成立了由分管副乡长为组长的农村公路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村道养护工作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村文书任副组长,各社社长为成员,具体组织和实施本村公路养护工作。

(三)建养并重,确保畅通。农村公路建设是基础,关键在养护。在道路使用上,我们充分树立了“三分建七分养”的意识。一是制定和完善了《XX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与各村签订了农村公路管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养护管理的职责范围、资金筹措和奖惩办法。二是各村落实了养护管理工作队,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定路段,定标准,定工作队,为全乡所有路段都配置了乡、村级公路养护队。村道养护队队长由村委会主任兼任,每条公路确定一名公路养护员,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员,并报乡交通管理站备案。三是在管护工程中,达到了“路面平整无坑槽,路肩整齐无杂草,水路畅通无堆积”,有效提高了道路使用率,确保了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四是乡上投资2万余元,增设安全警示标识标牌42块,在临水、临崖、滑坡等危险路段安装警示标志,乡交管站和安办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进入村道公路拉人载客等行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证农村公路管护取得实效。通过以上五点,努力使我乡道路管护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四)采取多种办法落实养护经费。要搞好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落实是关键,XX乡经过了几年的探求过程。最初方案是向受益村民每年收取2—3元公路管护集资款,加上县上补助款来解决养护人员的工资、工具、除草剂等费用,但行不通,村民人人都出钱,外出务工人员多,难以收齐,所交款项连养护人员的低工资都不能兑现。后来我们通过探索,农村农户建房需要以农村公路运输大量的建筑材料,为何不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经群众代表讨论后,让建房户自愿捐资。还有农村农户每年都要购买几百辆摩托车,还有长安车、农用车等,这些车辆都要使用农村公路,同样可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让购车人捐资。按照此思路,由各村委会自已组织讨论,都通过了捐资办法,具体是新购摩托车入户后,每辆捐资50元,新购长安车以上的每台车捐资100元,农户建房每户捐资500-1000元不等,按照此办法,2013年全乡收入捐资款10万余元,捐资款由各村委会委托乡交管站代管,存入各村专户进行专款专用,并由乡上进行监管。按照水泥路养护人员工资每公里1000-1200元的标准分村讨论后执行。

(五)从严考核,奖惩逗硬。从2014年起,XX乡坚持把公路养护作为常态化来抓,坚持按季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每季度25日至30日为考核期。2014年5月12日,乡上组织村“四职”干部参观了龙王村村道公路管护现场,明确了管护标准和要求。乡交管站建立村道公路考核情况曝光台,对各村的考核结果及时准确进行公示,分别曝光管护差的路段,考核得分多少直接和养护经费的划拨相结合,严格按得分情况年终兑现奖惩。

关于农村道路建设和管护的探讨 第3篇

关键词:农村道路,现状,建设,管护

0 引言

随着三农问题的不断完善, 政府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 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和运行机制, 确保农村公路在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为主, 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 更加注重统筹兼顾, 建管养运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努力消除农村公路交通发展短板。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 以人为本,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先导作用, 通过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 改变农村地区村容村貌, 促进农村地区人口和产业集聚, 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让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支持和投入, 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 不断开创农村公路和农村交通发展的崭新局面。本文针对我国农村道路的现状展开分析, 并给出自己的发展建议, 以供大家参考。

1 农村道路的现状分析

1.1 农村道路建设质量意识淡薄

有关部门领导对抓公路质量建设的意识淡薄, 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过于频繁的不按公路建设基本程序办理, 项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就开工, 造成建设项目规模过大的后果, 且造成技术标准低以及其他方面不必要的浪费。

1.2 资金来源单一且薄弱

农村道路建设种类繁多, 进而需求的资金数量大, 仅靠国家补助资金来推动农村道路建设, 具有一定局限性。由于本地区财力有限, 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道路建设, 项目争取是目前唯一靠得住的途径, 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从而造成建设和维修资金短缺。

1.3 技术缺乏, 工程要求管理低下

由于农村道路建设点多面广、项目分散, 但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少, 无法正常给予乡 (镇) 村道路建设技术方面的指导, 从而造成建设单位乡 (镇) 村不懂得道路建设的基本程序、施工组织和业务管理, 对工程技术的要求模糊。

1.4 施工单位不规范, 工程质量存在隐患

施工单位多是非公路专业施工单位, 而是由建筑包工头以最低价格承包, 他们设备不全, 不具备公路施工的资格, 因而, 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1.5 质量监督不力

大部分农村道路施工没有实行监理制,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部门没有合理有效的运用自己的职能, 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另外, 由于合同价格偏低, 某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 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 经常不按图纸施工, 降低水泥标号、减少水泥、石料用量和在路中间加厚松散垫层减少砼路面层厚度, 从而减少材料成本的投入等手段谋利, 因此, 常出现工程完工后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1.6 道路养护管理不到位

交通管理部门职能和作用发挥不明显, 村级道路管护责任不明确, 管护体制不健全。一些村社忽视了农村道路的维修管护, 导致一些修建较早、等级较低的乡村道路, 出现路基沉陷等现象, 严重影响了道路的正常运行;交通管理站虽然成立, 但没有真正做到人员、经费、办公设施“三落实”, 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更没有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农村道路养护体制还不健全, 执法主体不明确, 造成了农村公路失修失养。

2 农村道路的养护与管理策略分析

2.1 加强领导作用, 强化宣传推广

各乡镇成立“村村通”养护领导小组、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养护小组。同时层层签订责任书, 实行责任追究。通过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等形式, 广造舆论氛围。

2.2 建好养护队伍, 强化对道路的管理

高标准建设公路养护站, 选派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专负责公路监管工作, 配备了办公设施、施工设备、维修设备等。

2.3 组建养护队伍

养护员按照每人养护的距离, 制定基础工资、出勤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加大督查力度, 实现奖优罚劣, 一月一评比, 一月一兑现, 增加养护员的工作积极性。与此同时, 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工作讲评, 提高了养护员素质, 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

2.4 突出工作重点, 务求实效

各村应在“村村通”道路两端的两侧, 统一铸制限宽限高设施, 禁止大型号、重吨位车辆通行。同时, 加大破坏公路行为查处力度, 为公路寿命的延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3 农村道路建设意义分析

3.1 农村道路建设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农村公路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条件, 为农副产品迅速转化为商品创造了条件, 使农村经济从传统农业向以市场为导向的高附加值农业转变。同时加快了农村旅游等产业的形成, 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3.2 农村道路建设是农村信息传播的必然要求

农村公路建设加快了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 转变了农民群众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 提高了生活质量, 使农民群众走出贫穷, 去享受现代社会的文明, 分享现代化的成果。可以说农村公路不但通到了农民家门口, 也将文明新风带到了农民家门口。农民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了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4 结语

做好农村道路的建设与维护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此, 我们一定要树立先进的观念, 进而不断去努力, 去实施, 真正做好农村道路的建设与维护, 为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樊振平.机耕路:新农村建设的优先选项[J].广西农业机械化, 2012, (6) :20.

农村公益设施管护问题及对策 第4篇

关键词:农村公益设施;管护机制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为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改善农村交通、用水、用电和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美化,县财政部门给予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一、庆元县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现状

(一)村级公共事业设施基本建成。庆元县辖3街道6镇10乡,共345个行政村,总人口20万,其中农业人口17万,截至2015年底,建成的便民服务中心有345个,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26个,农家书屋345个,文化礼堂32个,另外还有村民休闲场所、村级办公场所、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基本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已经具备,村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提升。

(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极大完善。实施洁净乡村行动,全县328个行政村开展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垃圾集中收集率达98.3%。污水治理方面,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5年实施的143个村全部开工,建设终端180处,铺设主管29950米,支管61460米,受益农户16480户,实施农村农户改厕5873户,共完成投资1.33亿元,被评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胜县”。

(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喜人。2015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4%,比2014年增长2100万元。全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成投资476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投资4364万元;水电站工程完成投资4517万元。

(四)农村公路运输网建设全面提升。2015年,全县计划完成投资4.6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1亿元,项目投资任务超额完成。如今该县农村通达率98%,彻底改变了以往农民群众出行难和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难的旧面貌。

二、农村公益设施建后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所属不明。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基本由政府投入,但是使用者却是村级基层组织和村民。两权分离导致公益设施的产权不明确,使得双方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都不够重视。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是各方筹措的,主要的管理者是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但是受益的是地方群众,产权的不明晰,导致管护工作难以开展。

(二)资金投入不足。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公益设施的后期管护需要资金的投入,但政府在建设的初期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后期管理的资金往往没有做预算安排;二是村级集体资金投入不足。大多数村没有集体企业、没有集体收入、没有集体财产,村级集体经济力量薄弱,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无闲置资金用于建后管护建设。以荷地镇为例,管理公益设施管护涉及到计生、保洁、农家书屋等19个项目、331人,管护的人员很多,但年待遇只有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较低的报酬使这些人投入管护的精力不足,很多破损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三)保护意识不强。一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把公益设施建设当成一项政绩工程抓,一旦考核后便不愿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监管;二是少数村民保护意识薄弱。受传统理念的影响,一些村民认为设施的建设者是国家,所有者既是国家,建后管护就应该是政府、集体的事情,不愿意出资出劳,出现“谁同意,谁拿钱维修”的情况,对于一些力所能及的小破损也视而不见。

(四)考核机制不全。很多部门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并没有出台相关的后续管护办法,导致项目有人建设没人管、前面建设后面坏、环境卫生边治理边污染现象。或者即使是有相应的建后管理考核机制,由于我县多数农村地处偏远,山路崎岖,很多年终的考核不能实地开展,很多工作的考核是根据乡镇有关部门的汇报进行,很多乡镇干部存在做“老好人”的现象,汇报往往是虚实结合,并不能如实反映,这就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考核机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村级公益设施建后管护的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政府要充分发挥原有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公益设施建后管护的领导,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管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国家、地方政府以及村民在村级公益设施建设与管理的事权,建立事权与责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分级负责制。在产权问题上,可以根据投入的比例来明确。属于国有资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集体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属于农户家庭资产的,由农户自行管理。

(二)拓宽筹资渠道。可以实行“民办公助”办法筹集,主要有:一是财政资金补助:县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如按照财政资金的1%专门用于后期管护。二是村集体经济投入:有收入的村集体,每年要从村集体收入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公益设施管护资金,财政将补助项目工程建成后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方式筹入的收入优先保证用于项目后期管护;三是投工投劳:村委会按村民一事一议的有关要求,组织收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公益性工程管护。

(三)创新管护模式。结合庆元县实际情况可采取:一是专业管护模式:如对于一些管护难度较大的通村、通乡公路,可以由乡镇和县主管部门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范围,落实专项资金,明确管护主体,并将公共设施管护事项纳入全县农村公益服务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二是市场化管护:对于垃圾处理等项目可以采取该种模式,村级组织或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或者个人进行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三是自行管护:充分发挥村民或村级组织力量,对村级公共设施进行就近就地管护。

(四)运用考核结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公共设施管护运行的指导和监管,负责本辖区内管护资源、管护人员、管护经费、管护模式的整合与落实,制定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与绩效考核办法。县相关部门要组成突击小组,经常对各个村实行检查,如一年检查三次,三次都出现违规情况的,应采取双倍扣分机制。年终根据各管护人员的管护工作情况、考核分数,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相挂钩。对工作开展好、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村镇,加大奖励力度,在后续项目的安排上给予优先;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的乡镇,减少安排或者不安排项目;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作者单位: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科)

责任编辑:胡宇新

农村公路管护协议书 第5篇

周庄镇党委、政府(2010年3月3日)

近年来,我镇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通村公路总里程达90.2公里,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目标。围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我们始终坚持“建、管、养”并重,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确保公路达到“畅、洁、绿、美、安”的要求,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一流的交通环境。

一、高度重视,实现“四个到位”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发动群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镇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组织机构,明确镇长亲自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农路办具体负责,全镇39条通村公路按线按段招聘17名养护人员,自上而下形成管护组织网络,保证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出成效。二是宣传发动到位。每年都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强化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的浓厚氛围。每逢夏收、秋收季节,农路办人员深入到村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宣传,增强群众保护公路的大局意识、自觉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力遏制了公路打谷晒场现象,有效杜绝了各种事故发生。三是养护整治到位。通过加强集中整治、日常管护、小修保养,不断提升公路环境和路况质量水平,基本做到公路边坡无种植、公路路面路肩无堆积物、路面无明显病害。四是资金保障到位。坚持将农村公路养护、绿化和整治项目列入财政预算,2009年,镇财政共安排资金30万元,有力保障了养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弥补上级补助资金不足,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随着财力的增长,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农村公路管护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分工,落实“三类责任”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公路管理原则,我镇制定出台了《农村公路管护实施意见》、《农村公路管养职责》和《农村公路管护员工作考核细则》,全面整合各方面力量,促进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落实部门责任。落实镇农路办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护日常工作,加强对管护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实绩考核。交管、村建、国土、公安、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开展重大集中整治行动,做到分工不分家,实现齐抓共管。二是落实村级责任。将农村公路管护纳入各村“四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要求各村强化教育引导,教育村民遵章守法,保护公路环境,营造“管护公路,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三是落实养护人员责任。全镇所有养护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划段承包,养护包干,不留空白。农路办依据“五定”标准,每季度对养护人员进行目标考核,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年终兑现奖罚。对工作积极,养护到位的予以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实绩平平的扣发工资,直至解聘,大大调动了养护人员的积极性。

三、长效管理,力促“三个提升”

农村公路管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面广量大,惟有做到突出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才能巩固管护成果。一是集中整治,提升环境质量。农村公路环境的好坏是体现对外形象的“晴雨表”。对照公路两侧“十无”的工作要求,我镇及时组织力量围绕重点路段、重点地域进行集中整治,在打击违章搭建、规范垃圾处置、完善绿化美化、安装警示设施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公路路面更整洁、安全有保障、行车更畅通,综合环境质量大幅提升。二是完善机制,提升养护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巡查和养护人员考核机制,坚持加大巡查频率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保持和优化公路养护良好局面;坚持经常性工作检查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小修保养与资金保障相结合,做到养护维修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水平。三是从严管理,提升队伍形象。突出以人为本,不断健全农路办内部管理制度,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农路办工作人员及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打造一支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组织放心、百姓满意的农村公路管护队伍。

农村公路管护协议书 第6篇

调查报告

根据‚市万民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局结合‚三万‛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自2007年以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尤其是通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每年以500多公里的速度增长,从全省排名靠后一跃而位居全省前列,彻底改变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落后的面貌,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以来,全市已新建通村公路1903.54公里(沥青路458公里,水泥路1445.54公里),相应地,农村公路管护也得到了加强,特别是通村公路管护从过去的责任主体不明,基本上放任不管的状态,到现在的群众性管护、专业化管护,基本形成了市场化的管护运行机制。到目前为止,已有1828.01公里的通村公路被纳入管护范围,还有75.53公里因道路破损严重无管护价值未纳入管护范围。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专门机构。农村公路是农村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市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力度大,具体措施实,发展速度快,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要致富、先修路、常管护、久使用‛的理念,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通过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以及社会捐助、农民投工投劳等有效形式,积极筹措乡村道路建设资金,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2、出台管理办法,落实专项经费。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护方式,于2008年6月争取市政府出台了《天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确定了乡镇(村)为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每条公路的管护责任人,落实管护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养护维修的安排。确定了通村公路管护维修资金的筹措渠道: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市交通运输局争取省交通运输厅每公里补助1000元,由乡镇、村自筹100万元。维修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和乡镇各承担一半。管护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从省补资金中每公里补助500元,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开展及规范。

3、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结账兑现。随着我市通村公路里程逐年增加,管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将通村公路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在燃油税改革后,从各分局抽

调精干人员,专门成立了近40人的农村公路管护巡查专班,做到了一镇一人。巡查人员每半月对所辖管护路段进行一次巡查上报,市通村办每月将全市管护情况进行通报。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督促各地是否设置管护责任公示牌、是否设置限载墩,是否进行道路清扫、除障、排水等管护工作。根据每月管护通报情况及平时管护检查情况综合对各地通村公路管护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年底根据巡查情况严格进行考核、结账,并据此拨付管护补助资金。考核评分标准主要是看路肩土是否到位、限载墩是否设置、管护合同是否签订,路面清扫、除障等是否进行。

4、成立专业养护机构,启动专业化修养护。我们从2008年开始启动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先由各乡镇上报通村公路维修计划,然后根据各地上报维修计划的情况,派专人进行现场核实并拿出具体的维修方案、预算批复,再由乡镇根据批复组织实施。维修补助资金按预算的50%进行补助。由于通村公路维修工程量小,资金筹措困难,许多专业队伍因利润低,不愿意参与通村公路维修。根据这一情况,我们为了保证全市通村公路维修工作顺利进行,在2009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天门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将原来从事交通行政管理的人员,转变为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人员,负责受各地委托对非列养农村公路进行维修养护。2009年以来,已完成111.9公里通村公路维修。通过近几年的运行,各乡镇办

场的反应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近年来由于建材价格上涨,农村公路建设成本猛增,水泥路每公里造价需 25 万元左右,国家每公里仅补助 10 万元,市财政补助1万元,资金缺口每公里达 14万元。许多乡镇、村因建设通村公路而形成新的债务。

2、通村公路附属设施建设不到位。由于乡镇、村无专项资金,无力组织实施。在调查中见到大部分通村公路无警示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路肩土回填不到位,限载墩损坏没修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管护机制不完善。部分乡镇责任不明确,无专门管理机构,整体管养水平较低,普遍存在乱堆杂物、垃圾、建筑材料,严重破坏了路面。农村公路管护虽然已明确由乡镇、村为责任主体,但存在着管护意识差、重建轻养的问题,认为通村公路建成后可以高枕无忧了,无需浪费人力财力去养护,村民理事会路修完了就解散了,没有把管护工作真正摆上位置,没有落实管养资金,导致通村公路管养失控。

4、经费无保障,管养维修资金难筹措。这是影响通村路管护的最大瓶颈。按现行物价水平,要维持农村公路正常管护,每公里应每年有1000元左右的投入,而目前除市交通部门补助500元/公里外,需地方另筹500元左右,落实

较难。主要是相当部分村级经济状况较差,在化解乡村债务,减轻农民负担及农村税费改革等方面的大背景下,使得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集变得更加困难,各级政府财力又有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自筹资金部分得不到保障。村级‚一事一议‛政策难落实,出现‚事难议、议难成、成难行‛的局面,很难筹到常年用于通村公路管护的自筹资金部分,造成少数管护人员不愿干。

5、超载管理手段欠缺。目前,全省只是在国、省道上设立专业检测站进行治超,对于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的治超,现在无法实施,完全靠村民自主管理。加之一些司机为逃避干线公路超载检查,人为损坏限载墩,而绕行农村公路,加之沿线村民缺乏爱路、护路的意识,任由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行驶,造成许多的道路严重损坏。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思想认识。各地应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积极引导和保护好农民群众修建农村公路的积极性。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建设和管护农村公路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农村公路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的重大意义,宣传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

和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上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合力。

2、建议加强对广大乡村干部的主体意识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建设与管护的关系,克服重建轻养的思想倾向,做到建设与管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管护意识。加强对《湖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天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增强广大群众爱公路、管公路、护公路的意识。

3、加强筹措资金,提供经费保障。一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管护资金可按照‚群众‘一事一议’筹一点、有识之士和受益车辆捐一点、乡镇挤一点等方式进行筹集,达到自筹100万元的要求;二是市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列入预算,从而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筹资途径。同时加大市财政补助比例,对维修工程由市补50%,提高到70%;三是管好、用好有关资金,使养护资金真正用在实处。

4、要强化责任,实行专人管护。按照《天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农村公路责任主体是乡镇、村的要求,督促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辖区村级公路的管护责任。由各

乡镇通村办,负责公路管护的日常工作,各交通分局协助各乡镇通村办督促各村落实好通村公路管护责任人。建议市政府将村级公路管护工作列入乡镇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管护规范、路况良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管护不到位、路况较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把奖惩情况与拨付市级管护资金挂钩,以此促进管护。各地应引入竞争机制,对日常管护工作可以乡镇为单位,打破行政村的界限,实行连片集中管护,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责任心强、相对年轻并具有管护经验的管护人员,实行目标管理,严格检查督导。同时督促镇、村从自筹资金中拿出500元/公里管护费,达到1000元/公里,保证管护经费到位。与此同时,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管路护路,投工投劳回填路肩、疏挖水沟、修复涵桥、管护路树。

5、采取限载措施,严禁超载车行驶。建议出台对农村公路超限车辆进行管理的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让群众人人都参与管理驶入通村公路的超限车辆。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对人为损坏限载墩的行为,按破坏公共财物罪给予坚决打击,严重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根本上遏制农村公路恶意超载行为。

农村公路管护协议书 第7篇

*县人民政府(2008年4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抢抓全省“东部会战”的良好机遇,把公路建设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始终坚持“建、养、管”并重的原则,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积极实施通乡油路、通村油路和通村砂路工程建设和养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完成67公里的宁五公路改建任务;王观油路、宁高砂路建成通车;寨子河大桥建成竣工,完成了38条208.5公里的通村砂路建设;新建乡镇公路管理所18个,养护县乡油路5条109.7公里,通村砂路809.9公里。

2008年,我们将重点完成青新、石盘、宁高、宁朱等9条127.4公里油路和7条171.5公里的砂路建设任务,完成809.9公里的公路养护任务。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我们将继续坚持“严格管理、质量第一、规范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优质达标,并力争打造精品工程、阳光工程。

一、切实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公路工程质量

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标准和工程管理责任制,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第一要务,强化工程建设人员质量意识,严格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理四级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管制度,集中力量,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在具体工作中,将严把“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关。把规划设计作为公路建设的第一抓手,以规划设计统领农村公路建设,彻底纠正无规划设计建设、边规划边建设、随意改变规划设计,造成公路等级低、质量差的问题。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充分考虑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避免“走弯路”。各乡镇和项目实施部门在修建农村公路时,必须申请县交通局进行简易规划设计并放线,修建的农村公路都要求按照国家部颁四级标准进行初设。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管,做到统筹规划,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设计一次到位。

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强化质量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督促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项目办人员长期驻守工地,对每一个程序和工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坚决杜绝随意降低标准和变更设计的现象发生。狠抓质量监管,对路基、路面处理,铺油等每个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检测验收,上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绝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确保每道工序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对施工企业进驻现场的人员资质和机械质量、数量进行严格审查,对沥青、水泥、石灰、砂石等原材料进行化验检测,不合格的绝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破损或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给工程建设带来安全隐患。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凡参与我县公路建设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无论哪一家出现质量问题,都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具体人员的责任,甚至淘汰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三是严把工程验收关。无论是县直部门实施的项目路还是乡镇修建的农村道路,都要符合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严格做到“四不验收”,即不经交通局规划设计放线的不验收,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不验收,不按规划设计修建的不验收,没有完成工程任务留有半拉子工程的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县财政和各项目实施单位一律不予拨付建设资金。

四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项目“四制”,不论是乡镇自行修建的路,还是部门实施项目修建的路,都严格按照《*县农村公路建养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建设程序依法合规,对不按规定程序自行实施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进行建设的同一条道路,统一规划设计,有计划、有目的地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高标准建设,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确保达到优质工程;坚决杜绝项目投资部门各自为政,分散投资,重复建设。

二、切实强化养管措施,狠抓公路养护管理

公路建设是发展,养管也是发展。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上,我们将突出“五个到位”,确保建好一条,养好一条,造福一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认识到位。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的观念,坚持建、养、管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养护责任和措施,使列养路线、重点养护路线平均好路率和标准化养护里程超额完成市上的管理目标。通过电视、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路法》、《路政管理条例》和《农村公路建设实施细则》,充分发动群众爱路护路,维护路产路权,使农村公路“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自修自养”的养护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确

保责任到位。继续落实县长、局长、乡(镇)长、村长“四长”负责制,实行领导包线、员工包段、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奖罚到人的工作机制。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制定了通乡油路养护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抓好养护。充分发挥公路管理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各行政村都成立了养护生产小组,通乡砂路按照“四定四保”的要求和农户签订承包养护合同,设立公示牌,注明养护里程、起止路段及养护责任人,真正建立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的农村公路经常养护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养护到位。县上从4月10日开始,集中50天时间开展春季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并适时组织督查评比,选择工作开展较好或较为被动的乡镇召开先进或促后进现场会。对于养护工作较好的乡镇,在养护资金上给予重点补助倾斜,以此调动乡镇和村组对农村公路养护的积极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用就近划段承包的方式,委托公路沿线农民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县交通局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落实养护责任,使列养路线、重点养护路线平均好路率和标准化养路里程超额完成市上的下达的任务,始终保持农村公路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路肩整洁、边沟畅通、行车顺畅。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资金到位。今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养护经费122.27万元,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3万元,共计205.27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各乡镇按每公里500元的标准筹集村道养护经费。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钱拿钱,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政策,多方筹集养护经费,保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正常开展。

五是加强路政管理,确保管理到位。严格依法治路,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路权路产的违法行为。充实了5个道班的养护技术人员,切实提高养护技术和水平,保障公路持久完好畅通。按照《公路法》规定,坚决杜绝在国道两侧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村道5米之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加强对侵占蚕食、填埋水沟、乱建房屋、挖沟引水和车辆超载的治理,确保路产路权完好无损。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全面净化运输市场环境。加强安全管理,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把安全管理抓细致,抓深入,抓扎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于农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下大气力,加强管理,提早予以制止,确保夏收季节主干线公路顺达畅通。

2018农村公路养护协议书 第8篇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下达的养路费预算和示范区配套的养护资金计划,我街道将 社区道养护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并由居委会与具体承包人签订协议,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社区道养护工程;养护里程: 公里 养护金额: 元/年。

二、乙方责任

(一)公路养护要求

1、沥青路面养护要求

(1)保证路面清洁平整、无坑凼。

(2)加强上路巡查,掌握路面情况,及时排除有损路面的各种不良因素,发现路面初期灾害应及早维修,并报街道办事处国土建设办备案。

(3)应重视路面排水。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坑槽和裂缝,防止地表水渗入基层;对已渗入基层的积水,应设纵横向盲沟排水,地下水位较高的在排水沟下面设置腹式盲沟;应加强路面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保持良好的排水功能。

2、砂石路面养护要求:

(1)及时清除路面杂物,对路面坑槽、沉陷、车辙应及时用适宜材料层层回填夯实,保持路面排水通畅,以防雨水冲刷。

(2)边沟应保持排水通畅,长年不积水。

3、其他要求

(1)对所管养公路有效路面内有自然堆积物(飞石、塌方等)要及时尽快排除,确保道路通畅。

(2)按技术规范要求备足养护材料(沥青、砂、石、土等),随时对路面坑凼进行填补,确保路面平整。

(3)对于方量较大的泥石流、塌方(50方以上)等自然灾害,要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甲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对瞒报、漏报、报告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4)应经常对桥涵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危险桥涵应设立取载、限行等标志;桥面要清洁并保持排水通畅;桥头接线应保证平顺、无跳车、无隐患。

(二)公路保护

1、加强村民教育,议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爱路护路意识,要求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两旁砍柴伐木、取石、挖土和挖排水沟,不能损坏路面、涵洞、边沟、路肩。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挤占公路留用地,在规定的范围内不能堆石、堆柴、堆砂、搭棚、修房、摆摊设点,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2、保护公路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在危险地段自制增设必要的警示标志牌。

(三)安全养护

1、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学习,制定切实的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并注意过往车辆。

3、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4、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5、各居委会在聘请道路养护管理人员时,按照省、市及区有关规定应签订相关道路养护协议和购买相关保险。

三、甲方责任

(一)组织人员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二)对乙方一时无力抢修恢复的泥石流、塌方等较大(100方以上)的自然灾害,乙方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甲方,甲方视情况组织力量抢修,费用由甲方每年固定在养护资金中提取。

(三)甲方在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后,如果乙方按要求对公路进行了养护,认真履行了本合同,甲方每年按各社区的养护里程和考核标准支付乙方养护管理经费。

(四)甲方年中和年底各组织一次公路养护工作检查考核,召开一次公路养护工作会议,对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公路路况良好且公路等级标准稳定提高、养护工程费筹措、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全年路况质量差、擅自挪用或挤占养护经费的将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养护经费。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村级公路管护合同 第9篇

甲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通村油(水泥)路的管护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确保通村油(水泥)路畅通,减少安全隐患,延长公路使用年限。经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本村油(水泥)路公里交由乙方管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线杆、铁塔、变压器、沿公路埋设地下管线等永久性设施。

2、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棚屋、摊点及其它临时设施。

3、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堆放物料、农作物秸秆,打场、晒粮。

4、禁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引水、排水、烧窑、制坯、沤肥、打砂等。

5、严禁各种超限车辆(载重5吨以上)行驶。

6、通村油(水泥)路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

7、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管理路、爱护路。

8、把通村油(水泥)路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范围,协助处理公路管护工作中的各种矛盾。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草,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边坡砍伐高度不低于1.5米,无“钓鱼杆”;路肩草不高于15厘米;路肩管护不低于1米。

2、疏通边沟、桥涵,保证水沟畅通,无水流冲涮公路。

3、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4、排除路面积物、积雪、积水、积砂、积油等。

5、制止在通村油(水泥)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棚屋、摊点;倾倒垃圾;堆放物料、农作物秸秆;打场晒粮;引水、烧窑、制坯、沤肥、打砂等影响公路正常使用的行为。

6、制止各种超限车辆(载重5吨以上)行驶。

7、经常上路巡查,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

三、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达到管护要求,管护工资按每公里20元/月计算。

3、协议期满后,若管护效果好,群众认可,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四、违约责任:

l、甲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乙方公路管护检查验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金额补偿。

2、乙方管护不到位,甲方有权酌情扣除工资。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三份,镇人民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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