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毕业档案的自我鉴定

2024-08-22

成人高考毕业档案的自我鉴定(精选9篇)

成人高考毕业档案的自我鉴定 第1篇

成人高考的毕业档案该怎么处理

一、何为成人高考毕业档案?

成人教育毕业时在领取毕业证的同时会有一份档案袋,档案袋中的`材料是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成绩表等材料。成人教育毕业后,把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合并即可,作为学历变更的一个说明。

二、成人高考毕业后档案是如何处理?

如果已经有单位并是在编人员的可以存到该单位的相关管理人事的部门,如果无单位或是已经有单位但是合同工的请自行保管好自己档案,并且要注意不能自行拆开档案的封口,如果档案封口拆开了会视为无效档案。

三、毕业后档案存放人才市场的原因是什么?

1、用人单位接收

毕业后,有些单位,如:属于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其单位具有档案管理部门,可以接收档案。

2、放置人才市场

毕业后如果单位不能存放档案,这时就要找人才市场挂靠,而且挂靠的人才市场可能会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这样既不影响在当地工作,也不影响职称‘晋级’,工龄还能连续计算,顺畅地完成衔接。

成人高考毕业档案的自我鉴定 第2篇

三年一晃而过,高中的学习也结束了,高中的学习是如此的紧张,时间也是如此的紧迫,现在自己的学习也要告一段落了,高中毕业之后,自己也将要去往更高的地方去学习和生活,未来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所以我也希望自己可以一直坚持到底。

高中三年,我将自己的学习化成是自己最为重要的任务,所以在学习上面,我也不需要老师或是家人操心,我也可以自觉主动的去完成自己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当中,我也会将自己不懂的地方及时的去请求老师的`帮助,在上课的时候认真的听讲,严格的按照老师所规定的纪律来学习和生活,在校园生活里面,遵守学校的规章和制度,遵守学校以及班级所制定的各种规矩,同时也会按照学校的秩序来学习,保证自己在学习上和生活上都可以稳步的发展,高一的时候,我就从心里奠定了自己要好好的学习的信念,我也懂得高中对于自己以及对于所有的学生的重要,所以我也做好了一切努力的准备,准备在自己的高中学习当中大放光彩,慢慢的我也到了高二的学习,我也会常常的感觉到学习上的难度,以及在学习上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但是一直以来的信念都告诉自己必须要坚持,我也会去请求老师或是同学的帮助,去将自己在学习上所遇到的困难都一一的解决,同时也会去认真的完成自己的学习,我也会努力的去变得更好,进入高三之后,自己也开始感受到学习上的压力,以及时间上的紧迫感,我也懂得自己在高中所剩下的时间不是很多了,我也要更加的努力继续学习,虽说自己有时候也会感到有一些的劳累,但是我也绝不会允许自己放慢自己前进的脚步,所以我也抓紧一切的时间,将自己的学习做好,做到完美。

在高中三年的学习当中,我有时候也会有想要放弃的念头,但是我也会不甘心自己努力拼搏了这么久的时间,所以我也更加的打起精神,尽力的去做好自己的事情,完成好自己的学习,慢慢的我也会发现学习的乐趣,对于学习的热爱也更加的深厚,我的求知欲也随着对于学习的热爱更加的大,我也很幸运自己可以一直坚持下去,对于自己的学习可以不停的努力,我也相信自己在毕业之后,还会继续完成好自己的学习,更深层次的去发展自己的,现在我也可以好好的休息放松一下,准备迎接自己之后的学习和生活的到来。

档案的密级鉴定探讨 第3篇

一、开展档案密级鉴定的主要依据

(一) 绝大多数档案的密级伴随着时间的向后推移而不断的递减

众所周知, 档案具有一定的保存价值。在文件产生的过程中, 因为一些文件涉及到国家的安全与利益, 是国家秘密的一部分, 所以要要控制好文件的知秘范围, 标注好相应的密级。一般情况下, 当一份本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其使命完成之后, 其档案的秘密等级会丧失或者是降低。因此伴随着时间的推移, 很多档案已经丧失了保密的价值, 或者是其秘密等级会有所降低, 因此在文件转化为档案的时候, 需要对档案的密级进行重新的鉴定, 以便可以更加的科学的确定好档案的密级。

(二) 档案的密级鉴定是档案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以来, 在进行档案鉴定的过程中, 档案鉴定主要对档案的真伪进行有效的甄别, 其次就是档案的价值的判断, 并没有将档案的密级纳入到档案的鉴定范畴之内。但是如果认真的分析档案的内涵, 就可以发现档案的鉴定其实也应当包含档案的密级鉴定。在开展档案鉴定的工作中, 进行档案鉴定的主要目的就是鉴定档案文件是否具有继续使用的价值和保存的价值, 而档案的密级越高则说明档案的保存价值越大, 如果没有对档案的价值进行鉴定, 也就很难确定档案是否具有保存的价值。

二、开展档案密级鉴定的意义探讨

在档案部门的日常工作中, 开展档案的密级鉴定有利于促进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和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有助于更好的突出保密工作的重点, 有利于进一步的规范对于涉密档案的科学管理, 所以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档案也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 但是却和一般的信息资源不同, 档案有着凭证性和权威性等一般特征。档案信息的共享是全面、有效的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价值的重要途径, 是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利用工作所追求的十分重要的目标。但是, 实现档案信息的资源并不是无条件的, 最为重要的就是档案信息的共享不能够损害国家的利益。长期以来因为档案的密级鉴定都没有被纳入到档案的鉴定范畴之内, 这使得很大一部分的档案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档案仍然作为国家秘密进行保护。对于档案进行保密期限的合理确定, 按时的进行解密, 不仅仅能够有效的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 而且还可以让公众最大限度的获取档案信息。因此, 在实践中开展档案密级的鉴定, 能够比较有效的促进档案信息的科学有效交流, 更好的实现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三、档案密级鉴定的主要方法分析

档案密级鉴定设计到档案的保密管理和档案管理两个十分重要的领域, 所以开展档案密级鉴定有着比较大的难度, 在开展工作中要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档案的密级鉴定, 以便能够更好的提升档案密级鉴定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一) 档案来源鉴定法

档案的来源鉴定法重要是根据档案的不同来源分析和判断档案密级变更的一种方法, 不同来源的档案, 其形成者的智能活动和工作性质完全不同, 其涉密程度也有着一定的差异, 这就需要档案工作者依据档案的形成者的实际情况进行档案的密级鉴定。所以进行档案的密级鉴定首先就是要对档案的密级来源进行鉴定, 将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档案进行有效的区分, 然后再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档案的鉴定。

(二) 内容鉴定法

档案自身的密级主要是通过档案自身的内容所反映出来的, 档案的内容是决定档案密级最为重要的要素, 是档案密级变更的主要依据。一份涉密的档案是否需要进行变更, 首先就是要从档案的内容上进行合理的分析判断, 分析其所记录的内容是否还是国家机密, 对其进行解密之后是否会对国家的利益产生危害。

(三) 时间鉴定法

本文所说的时间主要是指档案所形成的最终实践和档案在进行定密的时候所产生的保密时间。时间鉴定法主要是依据实践的长短以及保密的期限来确定档案的密级的一种方法。实践中, 档案的时间越长, 其解密的可能性也就会越大。档案在产生的时候因为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 所记录的也都是当时的工作和活动的情况, 目的在于服务当时的工作。在历史的使命完成之后档案也就只能作为被查而使用, 随着时间的不断向前推移, 其保密性也就会越来越若。

四、小结

档案密级的鉴定是一项十分政策性和法规性很强的工作, 必须要严肃的对待档案密级鉴定工作。本文主要结合自身对于档案密级鉴定的理解, 探讨了档案密级鉴定的几种常用方法, 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对于档案的密级进行鉴定。在档案密级鉴定的过程中, 不应当机械的、孤立的采取某一种方法进行档案密级的鉴定, 而应该综合的、可续的对档案密级的进行鉴定, 这样才能够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吴金桐.谈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保密问题[J].现代农业科技, 2009 (24) .

[2]袁国安.军事科技期刊稿件的脱密加工[J].编辑学报, 2011 (03) .

[3]严雪林.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保密思想述略[J].档案与建设, 2009 (09) .

[4]严雪林.试论军队档案解密鉴定的原则[J].档案与建设, 2011 (01) .

成人高考毕业档案的自我鉴定 第4篇

关键词:鉴定档案销毁档案思考

关于“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十五条规定:“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虽然,《档案法》并未规定具体如何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但它已授权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制定具体的标准和程序方法。这说明“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是依法进行的合法行为。然而这项由《档案法》授权的合法行为,却与《档案法》本身相矛盾,使“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都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

1“鉴定档案”与《档案法》本身的矛盾

1.1“鉴定档案”与档案法定定义的矛盾。《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法》对“档案”的定义,可以理解为有两层含义:第一,《档案法》所说的“档案”都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第二,凡是对国家和社会没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都不是《档案法》所说的“档案”。而《档案法》第十五条规定“鉴定档案”要“鉴定档案保存价值”,虽然没有对“鉴定档案”进行定义,但它明确强调要“鉴定档案保存价值”,这个规定的含义说明,一是鉴定档案的对象是“档案”;二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大小和有无保存价值。从《档案法》的规定和鉴定工作实际来看,“鉴定档案”主要是指鉴定“档案”有没有保存价值。这样,“鉴定档案”与《档案法》的档案定义的矛盾就显现出来了:其一,既然“档案”按照《档案法》的界定都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那么还用去鉴定它们吗?还用鉴定它们的保存价值吗?站在这个角度上看,既然档案都是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再去对它进行鉴定判断其有没有保存价值,岂不是多此一举?其二,站在“鉴定档案”的角度,要对档案进行鉴定,判断其有没有保存价值,那么说明《档案法》所称的“档案”中,还有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很显然“鉴定档案”的规定是与档案法定定义相矛盾的。

1.2“鉴定档案”是与档案行政管理的要求相违背的。按照《档案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我们不难看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国家档案局是全国档案事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各省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省级档案局是地方档案事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各级档案保管机构都应在国家档案局、省级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但《档案法》规定的“鉴定档案”工作是与此要求相违背的。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同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屈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这明确告诉我们,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是分为两部分的。一部分是国有档案,一部分是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下简称非国有档案)。同有档案的范围是由国家档案局划定的,非国有档案的范围是由省级档案局划定的。也就是说,对国家所有的文件材料属不属于《档案法》中所称的“档案”是由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对非国家所有的文件材料属不属于《档案法》中所称的“档案”是由省级档案局确定的。这种确定本身就是对文件材料是否是“档案”的一种鉴定。虽然《档案法》中未对档案鉴定机构做出规定,但从档案学的常识和《档案法》的整体来看,承担鉴定工作的主体无疑应是各级档案保管机构。而各级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的鉴定,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实际上含有对已作为“档案”保存的文件材料是否具有保存价值的判断,这可以说是各级档案保管机构鉴定工作的主要内容(这中间也可能有对档案价值大小的判断),而对“档案”是否具有保存价值的判断,按照《档案法》第二条对档案定义的规定,实际上也就是确定某些“档案”是否还作为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保管的判断,而这个判断的权力,按照上面的分析,应分别属于国家档案局和省级档案局,不应该属于各级档案保管机构。各级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有无保存价值的鉴定,实际上是对档案的再鉴定。在由国家档案局、省级档案局划定档案范围的情况下,各级档案保管机构组织的档案鉴定,无疑是对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划定的档案范围的修正和审查。按照行政管理学的要求,作为国家档案局和省级档案局监督、指导对象的各级档案保管机构足不能也不应该对国家档案局和省级档案局的规定进行修正和审查的。这种修正和审查是有违行政管理学要求和行政管理原则的。或许有人会说,《档案法》中外未明确提出由档案保管机构进行档案鉴定,在实际工作中由各级档案局来组织鉴定不就可以避开这个矛盾了吗?我们认为这样做也是没有道理的。一是按照行政管理学中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作为执法部门的各级档案局对档案保管机构的“档案”组织鉴定是不合适的。二是在各级档案局对“档案”实施鉴定的情况下。作为国家档案局和省级档案局通过鉴定档案来修正自身划定的档案范围,不是不可以,但问题是鉴定是经常性的工作,他们总不能对自身划定的档案范围经常修正吧?更何况作为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就是要修正自身的规定,也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并告之于公众,也不能经常性的想怎么修订就怎么修订。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省级以下的各级档案局如何开展鉴定工作?因为他们的鉴定也是对国家档案局和省级档案局的修正,也是下级对上级的审查。他们如何开展鉴定呢?总不能让国家档案局和省级档案局组织对全国、全省的档案进行鉴定吧?

2“销毁档案”与档案法定定义

的矛盾

《档案法》第十五条规定:“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这明确说明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不擅自销毁档案,开展“销毁档案”工作就是有法律依据和得到法律许町的。而档案法定定义却明确规定:档案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毫无疑问,在《档案法》所限定的范畴内的“档案”都是有保存价值的、都是有用的。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既然档案都是有保存价值的、有用的,那么何来要销毁的“档案”呢?另一方面,《档案法》既然规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销毁档案,就说明在立法者心目中实际存在着需要销毁的档案,如果没有需要销毁的档案,《档案法》也就没有必要强调“禁止擅自销毁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程序和方法来销毁档案了。既然承认实际存在着需要销毁的档案,那么就等于承认实际当中存在着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没有用的档案。销毁档案,实际上是鉴定档案上作的继续。只有鉴定出那些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才需要销毁。“销毁档案”工作的存在,说明有需要销毁的档案,有需要销毁的档案,就说明存在着没有价值的档案,而没有价值档案的存在,显然是与档案法定定义的“档案”相矛盾的.“销毁档案”成了依照《档案法》销毁《档案法》规定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了。

3 在《档案法》制度下,“销毁档案”的尴尬

“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实际是档案鉴定工作的两个阶段,先鉴定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然后销毁。在《档案法》中所有的档案都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既然所有的档案都是有价值的,在正常情况下那就是不能进行销毁的,销毁档案本身无疑是对《档案法》的违背,这就便档案管理部门陷入了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既要依法开展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又不能对档案实施销毁。这种对销毁档案工作既要求开展,又无法开展的现实,就有可能造成档案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

3.1 “销毁档案”工作的开展,会给档案保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带来尴尬。由于“销毁档案”与档案法定定义之间的矛盾,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给档案保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带来尴尬,使他们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其一,档案保管部门(此处不包括档案馆)的尴尬和两难选择。按照《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档案保管部门要对保管的档案开展鉴定、销毁工作,而档案在《档案法》中都是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这就会使档案保管部门对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对档案保管单位的鉴定人员来说,既要承认所有的档案都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又要通过自己的鉴定找出对国家和社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然后写出销毁报告,建议领导批准销毁;对档案保管单位的分管领导来说,也是左右为难,既然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档案都是有价值的,分管领导对档案的销毁报告予以批准无疑是对国家和社会的犯罪,而对档案的销毁报告不予以批准,又会使鉴定人员的鉴定工作流于形式,销毁档案工作无法开展,违反对档案开展鉴定和销毁工作的规定。在《档案法》的这种制度设计下,对鉴定人员和分管领导来说,使他们处在不开展销毁工作是违法,开展销毁工作又可能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更大损失的现实矛盾中。他们该怎么行使销毁档案的职责呢?其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尴尬和两难选择。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对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和执法的职责,但在《档案法》现有的制度设计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各档案保管单位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执法将会非常困难和尴尬。作为档案保管部门只要按照《档案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了销毁档案工作,没有擅自销毁档案,即使是由于故意或认识上的原因,出现了把一些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所谓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一起销毁的错误或违法行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无法对这种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因为他们是依法按程序进行的销毁,档案保管单位对档案的销毁是享有权力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如果对发现的这种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就是违法的行为。对这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明知是错误或有害于社会的档案行为,却不能或无力查处和纠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档案执法部门,这种档案执法还有什么威力?保留这种执法权还有什么作用?我们知道在1996年之所以在修订《档案法》时,把档案执法权明确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对破坏档案、损坏档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但实际情况却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档案的销毁方面对保管单位故意或错误对档案进行销毁的行为无法处理,对已知的违法行为无权查处,查处本身就是违法,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档案的销毁方面将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3.2 “销毁档案”有可能会造成档案保管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销毁档案是档案鉴定工作的一部分,是对鉴定档案结果的处理。档案鉴定工作是档案工作中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档案鉴定工作,本质上是人们在认识档案客观属性的基础上,对档案满足未来社会利用需要的预见、预测和评价,它是一种主观性的认识,而且是一种主观性很强的认识”。又由于“档案价值有个特点,就是它随着人类社会的科学、文化、技术的发展,而逐步显现和实现,因此,当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未达到一定程度时,不要说相应的价值不能显露小来,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分析预测它所必须有的迹象和条件”。所以,不论我们如何精心挑选、精确鉴定档案,都可能使一部分有价值的档案被剔除销毁,特别是那些具有潜在价值的档案,对其的鉴定难度就更大,更容易错判。在这种认真开展档案鉴定难度较大,错误也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面对不鉴定、销毁或随意鉴定、销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难以干预的现实,作为档案的保管部门,就有可能采取不作为的方式来减轻自身的工作且,减少工作失误。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有可能打着“销毁档案”难以避免错误的旗号,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难以查处的漏洞,滥用“销毁档案”的权力,操纵“销毁档案”工作,在“销毁档案”工作中,有意“顺便”销毁那些不利于自己或者对某些小团体、小集体不利的档案。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后是不堪设想的。而且,如果确实发现这种现象,那么,现行的档案法规对他们也无可奈何。因为他们是按照档案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销毁档案的,是在行使档案法规赋予的“销毁档案”的权力。最多也只能说是工作失误。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鉴定档案”和“销毁档案”的理性思考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鉴定档案”、“销毁档案”与档案法定定义在《档案

法》中是自相矛盾的、难以调和的,它们充满了悖论色彩。有学者指出:“‘档案可以销毁’命题在档案学理论上是语义悖论。”要解决和消除这一悖论,就需要对“鉴定档案”、“销毁档案”和档案法定定义进行探讨与思考,我们认为在这两者之间可能有一个是错误的,或者两者都有部分是错误的,要避免这些错误,消除这一悖论,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4.1 客观上存在着作为“档案”保管,但实际上是对国家和社会没有真正保存价值的所谓“档案”。《档案法》规定的“档案”都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也就是说在《档案法》的范畴内不存在“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那么,存在不存在“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呢?假定《档案法》范畴内没有,那么,《档案法》范畴之外有没有呢?人们在对档案概念下定义时,因为时代背景、认识角度和表述方法的不同,会导致档案定义的表述上有差异,随之而来的对档案定义的争论也就很自然地不可避免。然而,有学者对诸多档案定义研究后认为:“迄今所有的档案定义尽管有不同的表述,但都直接或间接地表明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还有学者认为:“不管我们以文件、历史记录、信息还是其他上位概念作为档案定义的属概念,我们都可以得出这样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推论: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价值性是档案的一般属性,不存在没有价值的档案。如果以文件作为档案定义的属概念,那么我们就不难推断出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一定不是档案的结论。”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说:档案是人类宝贵的财富,宝贵财富是不可能没有价值的。如果说,存在着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人们会觉得不可思议而难以认同,那么在档案概念足以说明其不存在无保存价值的情况下,“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肯定是个错误的命题。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对于究竟存在不存在“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该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首先,看一下“保存”。可以说任何档案从产生开始就处于“保存”状态,不管是有意保存还是无意保存,根本就不存在不被保存的档案,就连它被销毁前的那一刹那仍然被保存着。当然保存的地点是有不同的,可以是保存在个人家里,也可能保存在办公室,也可能保存在档案室,也可能保存在档案馆。它说明了一点,就是不管档案有没有价值,它们从产生开始到损坏或销毁前就一直处在被保存状态下;其次,“档案的保存价值”。档案的保存价值实际上就是档案价值,关于档案价值这个问题,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看法,这里不具体探讨这个问题。就假定档案价值是客观的,那么档案的价值是由谁来认定呢?人们规定“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事实上,对于这种定义的“档案”有没有保存价值,是由人们挑选鉴定出来的。但是人们对档案鉴定,挑选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却是“对档案满足未来社会利用需要的预见、预测和评价,它是一种主观性的认识,而且是一种主观性很强的认识”,这样被挑选出来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就深深地打上人为主观的烙印。既然档案的保存价值足人们挑选的结果,那么,这种档案反映的价值就不一定是客观的,它行定会出现错误。也就是说在人们挑选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中,旨定既有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也有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这是由人们认识能力所决定的,“我们的知识是有限的,不可能认识到档案所有的价值”。也许有人会说那些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根本就不是档案,是由人们选择的误差造成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档案就不是客观事物了,而是人们主观挑选的产物。尽管挑选档案的标准可能是客观的(事实上挑选档案的标准仍然掺杂着人们主观认识的因素),但是挑选的结果却不一定是客观的,可以说就是主观的。事实上,在“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定义下挑选鉴定出来的档案就是主观的产物。因为被挑选鉴定出来的所谓“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中,既有有保存价值档案,也有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而且那些被鉴定挑选排斥在档案之外的,也既有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还有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对于“保存价值”来说,也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今天有保存价值并不等于说明天也有保存价值;今天认为没有保存价值的,也许明天又会认为有保存价值;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并不一定对个人有保存价值;对个人有保存价值的不一定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这不用举例,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例子;其三,档案足客观事物,档案一形成就是档案,档案价值是由其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决定的。档案并不是由于人们认定其有保存价值才是档案的,档案不是人为的指定物。行文至此,我们的观点已经很明确。当然,这里不是在探讨档案定义,我们的观点也未必完全正确。事实上是否存在着“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已无关紧要,最起码存在着“对国家和社会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4.2 “鉴定档案”到底鉴定的是什么?有人会说“鉴定档案”就是对档案进行鉴定,毫无疑问“鉴定档案”的对象就是档案,这似乎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然而,且慢,如果我们不把它与档案法定定义放在一起看是不会觉得有问题的。“鉴定档案”与档案法定定义的矛盾就恰恰出在鉴定的对象上,正是因为承认鉴定的对象是档案,而档案法定定义的“档案”都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它们之间才有矛盾,在《档案法》的范畴内的档案都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既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就不需要对其鉴定。“鉴定档案”也就失去了基础,那么“鉴定档案”的对象还是档案吗?另一方面,如果说“鉴定档案”剔除的都是“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而档案又都是有保存价值的,那么,“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肯定不是档案,但它不是档案又是什么呢?“鉴定档案”针对的是那些“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它们又不是档案,“鉴定档案”的对象不明朗,“鉴定档案”似乎陷入‘种怪圈之中。对于“鉴定档案”对象不明的问题,不仅存在于档案法定档案范畴内,如果把档案定位在“档案都是有保存价值的”、“不存在没有价值的档案”范围内,那么,“鉴定档案”的对象不明就是档案学中存在的问题了。如果,我们既坚持“档案都是有保存价值的”观点,又坚持“鉴定档案”的对象是档案,那么,这就是档案学中的无法解决的悖论。如果说“鉴定档案”的对象不是“档案”,那么,它又是什么呢?而且也名不副实。

学生的高考档案自我评价 第5篇

时光如梭,转眼即逝,当毕业将即,回首三年学习生活,记忆犹心。三年里,在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后很强的分析能力,成绩优良。我喜欢交朋友,有很强的交际能力。同时,我还具有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由于我始终相信,朋友对一个人相当重要。作为一位团员,我首先思想先进,积极投身实践,时刻预备为祖国奉献一分气力。开朗的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学校举行的****、****等活动,我都积极参加。我还在爱心捐赠活动中感遭到了情感的意义。

在课外,我和同学一起参加弄研究性学习,在顺应时代的条件下,探讨了我们最感爱好的课题,这对我来讲一样重大,由于它使我了解了社会,体验了社会。其他方面,由于爱好爱好,我参加了运动会,足球,篮球比赛,为班级争光。三年的学习生活,使我增长了知识,进步了素质,培养了全方面的能力,这为我以后贡献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固然,我也 发现我的不足,吃苦精神不够,韧劲欠缺。固然,我会努力完善我,用全新的面貌往应对新的挑战。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我行将离别中学时代的酸甜苦辣,迈进高校寻觅另外一片更加广阔的天空。

成人高考毕业自我鉴定 第6篇

本人思想端正,能吃苦耐劳,有崇高的理想和伟大的目标,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在校期间,本人一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通过系统地学习掌握较为扎实的基础知识。由于有良好的学习作风和明确的学习目标,曾获得“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得到了老师及同学们的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榜样。

在课余时间,本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继承和发扬了艰苦奋斗的精神,也参加了校文学社和书法协会,丰富了课余生活,使自己在各方面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本人坚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学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挑战,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我毕生的力量。

高中毕业生自我鉴定样板(一)

时光如梭,转眼即逝,当毕业在即,回首三年学习生活,历历在目:

三年来,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摸索适合自己情况的学习方法,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

我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热心助人,与同学相处融洽。我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努

力为班为校做好事。作为一名团员,我思想进步,遵守社会公德,积极投身实践,关心国家大事。在团组织的领导下,力求更好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性格活泼开朗的我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高一年担任语文科代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参加市演讲比赛获三等奖。主持校知识竞赛,任小广播员。高二以来任班级文娱委员,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活动,如:课间歌咏,班级联欢会,集体舞赛等。在校文艺汇演中任领唱,参加朗诵、小提琴表演。在校辩论赛在表现较出色,获“最佳辩手”称号。我爱好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力求德、智、体全面发展,校运会上,在800米、200米及4×100米接力赛中均获较好名次。

三年的高中生活,使我增长了知识,也培养了我各方面的能力,为日后我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但是,通过三年的学习,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也就是吃苦精神不够,具体就体现在学习上“钻劲”不够、“挤劲”不够。当然,在我发现自己的不足后,我会尽力完善自我,培养吃苦精神,从而保证日后的学习成绩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成人高考毕业自我鉴定 第7篇

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阶段对自己的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自我总结,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生活做指导,让我们好好写一份自我鉴定总结一下吧。那么如何把自我鉴定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人高考毕业自我鉴定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成人高考毕业自我鉴定1

三年的工作与学习生活,使我自身的综合素质、修养、为人处事能力以及交际能力等都有了极大的提升;让我懂得了个人处事能力的重要性和交际能力的必要性。

在专业知识学习上,我通过系统化、理论化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本专业的课程,培养自己的自学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如何以较快速度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思想成熟了很多,性格更坚毅了。如今我有信心接受任何新的挑战和考验。

在思想品德上,本人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作为一名党员我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本人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关心和帮助他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公益宣传和爱国活动。

在工作上,对工作热情,任劳任怨,责任心强,重视团队合作精神,在工作学习中锻炼了较强的组织、宣传、管理和应变能力,表现出较强的与人密切合作的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并且深受同学们和老师以及领导的认可。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丰富多彩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为了扩大知识面和培养自己的业余爱好;积极参加学校与社会的实践活动,此外还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文化修养及思想道德素质。三年的学习生活是我人生经历中最充实、最宝贵的一页。作为一名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并对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使自己的知识水平、思想境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挥手告别美好学习生活,我整军待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不懈努力!

回首三年的学习和社会工作生活,有渴望、有追求、有成功也有失败,我孜孜不倦,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自我,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工作者,做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成为社会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成人高考毕业自我鉴定2

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水平,我参加了20XX年的成人高考,考取了南京工业大学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开始了我的的大学生涯。通过学习,本人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政治思想上:本人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函授期间,我努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尊敬师长,热爱自己的班级,与班级同学和睦相处。积极参与班中事务。

学习上,克服重重困难,解决工学矛盾,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不断充电,学习知识,学习方法,为自己终身学习奠定了基础。函授两年半里,我非常珍惜寒暑假面授的短暂时间。上课期间,我不迟到、不早退。有要事则向授课老师和班主任请假。上课认真听老师的讲解,作好学习笔记,并把自己的困惑拿出来和老师同学共同探讨。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高质量的完成。我现已圆满的完成了学院规定的课程,并且无一门补考。

短暂的四年的学习过去了,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专业文化知识,重温了快乐的大学生活,提高了教育教学能力,而且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我将充分挖掘人生价值,发挥个人潜力,有效地服务于教育事业,服务于社会。今年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

成人高考毕业自我鉴定3

在思想上,有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参与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活动。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多次获得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还利用课余时间学习专业以外的知识,能轻松操作各种网络和办公软件,并且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结合当中能有更大提高。

在生活上,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勇于挑战自我,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并在各项文娱体育活动中多次获奖。

在社会实践中,工作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我从大一开始加入校园广播站,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体活动,被评为校团委“十佳栏目”。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应届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我所拥有的是年轻和知识,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但年轻也意味着阅历浅,更需要虚心向学。同时,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

成人高考毕业自我鉴定4

学业表现:通过三年多的学习,我系统地掌握金融学、经济写作、管理学等经济管理相关理论,同时也掌握计算机应用、数据库等计算机方面知识,并注重在实践中的应用,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我朴实稳重而灵活创新的性格特点。

工作能力:在校期间,我先后担任的班级球队经理、副班长,并参与学校组织的多项活动等。我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经过两次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本人对进出口结算和单证业务有初步的认识,已具备单独审核和制作较简单的进出口单证的能力;经过广发基金网校的基金专业技能培训,本人对基金的运作和交易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全面的认识。这些活动,都极大地提高我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

语言能力:大学英语六级,良好的听说读写译能力;普通话,广东话:标准、流利、通顺。

成人高校档案工作者的素质要求 第8篇

一、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人员现状分析

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人员中专职人员很少, 大部分是兼职档案员, 其文化知识、年龄结构层次差别很大, 又因其兼职任务多, 日常工作繁杂, 处理文件时间少, 难以专心搞好归档工作。由于档案工作效果难以立竿见影, 不易引起大家的重视, 而常被其他工作挤掉。而且, 兼职档案员绝大多数没学过档案专业, 所以专业知识少, 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新手尤其如此, 这直接影响着档案工作的质量。

在档案工作中, 最为关键的是兼职档案员。档案工作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目、利用、编研八大环节中, 收集和整理是档案的形成环节。也就是说, 只有经过收集和整理 (分类、编页、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拟写案卷题名、装订) , 才能形成档案, 而这最为关键、最为基础的两项工作是一般是由兼职档案员来完成的。文件的形成是否规范, 各类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分类是否科学、案卷质量是否达标, 都直接影响学校档案工作的水平。因此, 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专、兼职档案员队伍, 档案工作很难搞好。

二、成人高校档案工作者的素质要求

档案工作既是一项业务性工作, 又是一项管理服务性工作。这就要求从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人员, 既要有扎扎实实的业务功底, 又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知识经济的挑战和网络信息时代的冲击, 以及出现的许多新型载体的档案和全新的管理手段方式, 给档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工作者不仅要有较强的责任感, 而且要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交叉学科的知识。

(一) 扎实的专业素质

成人高校档案工作者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包括:

1. 与成人教育业务工作相关的知识。

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务, 这就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应该了解学校的机构设置、工作规律、工作流程、日常管理等背景知识, 对学校的教学情况、学籍管理特点等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这样才能真正胜任档案工作。比如档案的分类整理, 那是以档案的内容形式特征为依据的, 如果不了解教学情况、学籍管理特点等就无法准确分类组卷;档案保管价值的鉴定说到底是依据它所记述的相关门类的知识价值, 只有掌握相关门类的知识才有可能开展档案的鉴定工作。

档案人员不仅要熟悉档案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步骤, 而且还应掌握各门类档案、各种载体档案的管理方法, 在务实基础上促进创新, 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掌握科学的、先进的工作方法, 一专多能的档案工作人才。

2. 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技能。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具备档案专业基础知识, 例如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等基本知识, 熟练掌握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各种业务规范和专业技能。同时, 档案工作人员还要熟练掌握档案专业法律法规, 能够把政策法规和档案专业基本知识以及其他专业知识灵活运用于档案工作实际, 这样才能熟练完成档案业务工作, 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档案工作是一项涉及多学科综合性的工作, 且实践性很强, 它点多面广, 档案人员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灵通的信息及娴熟的技术。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履行职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实践能力, 档案人员不仅需要掌握档案学理论知识, 还要熟悉与掌握同档案工作相关的理论、文化知识, 尤其在档案收集、整理、鉴定、检索、编研、销毁等业务环节中, 档案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往往决定档案的价值取向与存毁命运。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时可能一时半载反映不出来, 但在若干年以后, 如再发现问题, 为时已晚, 且没有办法可以补救。因此, 档案人员必须在各个方面具有良好的素质才能胜任。

3. 扎实的写作能力。

档案人员的工作常与文字打交道, 因此必须要有较高的文字书写能力和较强的文字概括能力。只有具备了一定文字修养水平, 才能胜任档案工作, 才能将零散的文件材料编纂成党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及汇编、史志、年鉴等编研材料, 直接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 熟练应用现代化手段的管理能力。

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计算机已成为档案管理自动化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工具, 它替代了传统的手工操作, 实现了由传统手工检索向微机检索的转变, 并开始使用传真、网络等现代化利用服务手段。因此, 档案部门提供给利用者的不再只是纸质档案, 而是大量的电子文档。档案管理人员不再整天忙于收集、整理、进库取卷等繁琐低效的工作, 而是负责将丰富的档案信息予以数字化, 并通过网络传播档案信息, 使档案成为重要的信息资源。所以说掌握计算机相关知识, 能促进档案人员对档案信息进行电子化、数字化的有效控制与管理;能迅速有效地收集信息, 完整安全地保护信息, 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 最大程度地运用信息, 使利用者能在短时间内跨地域、跨时间、跨学科、跨内容地寻找到所需的信息。

5. 协调能力。

成人高校档案工作是一项涉及全校各部门的专门性业务工作, 从内容方面而言, 囊括了上级有关文件、学校党务和行政管理、教学教务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 如此复杂繁多的内容, 涉及到学校各级领导、各个处室, 乃至各个学科。档案人员要经常深入各部门熟悉情况、收集材料、接待查阅、对外交流等, 需要各环节工作协调配合, 才能更好地完成档案的管理工作。因此, 在实际工作中, 档案人员协调能力的发挥常常与档案的齐全完整联系在一起。这就要求档案人员要善于社会交往和灵活处理各种关系, 修养语言艺术、提高公关能力。增强协作意识, 发扬团队精神, 形成协调合力。

(二) 良好的政治素质

1. 较高的道德水准。

档案工作者个人的道德品质修养是胜任档案工作需要的重要特质。成人高校档案工作者必须以较高的道德水准担负起学校给予的特殊信任。《档案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 遵守纪律, 具备专业知识。”这是从法律的高度确定下来的我国档案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档案工作者应该具备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守机密;博学求进, 公正服务的职业道德。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将档案职业道德内化为内心的情感和信念, 并以此指导档案工作实践。要有强烈的事业心, 高度的责任感, 以对过去、现在、未来负责的态度来对待档案工作, 这样才能较好地履行职业使命。

2. 崇高的敬业精神。

敬业, 是对档案工作社会地位与作用的认同及其表现。档案工作毕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服务性工作, 以功利的价值标准来衡量, 实惠少, 权利小, 待遇低。如果没有敬业的精神, 就不可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档案工作者要充分认识这份工作的价值, 把它作为一种神圣的事业来对待, 不能仅仅作为职业, 更不能使其成为副业。

3. 牢固的服务意识。

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 也是档案工作长远发展的动力所在。这就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正确处理档案工作同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 明确自己的职责, 自觉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工作态度, 以便使档案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要满腔热情地为利用者服务, 做到想利用者之所想, 急利用者之所急。要勇于牺牲自我, 耐得住寂寞, 不计个人名利得失, 甘为人梯,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无私奉献、兢兢业业干好工作。

4. 扎实的工作作风。

档案工作人员要任劳任怨, 养成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档案工作是一项既复杂又细致的工作, 从档案的收集到科学管理、安全保管、价值鉴定、登记统计、提供利用等, 都需要档案工作人员付出艰苦的劳动。要发扬不辞辛苦、精益求精、刻苦钻研, 一丝不苟的精神。任何粗心大意, 不负责任的做法都将给档案工作带来无穷的后患。只有锲而不舍、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才是档案工作者的本色。

5. 稳定的心理素质。

档案工作是一项管理性、政治性工作, 在整个工作体系中处于为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凭证和参考依据的从属地位, 而不是主导地位;并且由于档案工作的专业性特点, 其工作意义和成就不容易被大多数人理解和认可。因此档案工作者在工作中容易产生消极压抑的情绪, 影响工作能力的正常发挥, 阻碍工作发展。所以, 档案工作者要具备稳定协调的心理素质, 性情恬静、心态平和, 能够调节焦虑、压抑等负面情绪, 保持积极健康的心理, 享受平凡工作带来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三、提高成人高校档案工作者素质的几点思考

(一) 档案人员个人要实施自我调整

通过不断学习获取知识是提高素质的根本途径。每一个档案管理人员都要加强学习, 善于学习新知识, 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理论水平;不管学历高低、资历长短, 都应不断地“充电”, 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挖掘自身潜力, 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拓宽领域, 争取更多的主动性。

(二) 档案部门要完善培训体系

各级档案部门应完善培训体系, 根据档案人员的不同状况和需求, 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培训, 帮助档案人员更新知识, 提高技能。

1. 结合实际情况, 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

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形式有许多种, 从时间上看, 有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从内容上看有专业理论培训和工作技能培训;从培训手段上看, 有讲授、自学、研讨交流等等。各级档案部门应当从实际出发, 根据学校的人员水平和实际情况, 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

2. 根据实际需要, 拓展教育培训的内容。

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不仅要实现更新扩充知识、强化提高技能的目标, 还要拓宽培训内容, 为塑造复合型档案人才搭建一个平台。

第一, 强化档案专业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在知识激增和知识老化同时加快的今天, 档案专业教育培训既需要不断传授最新的科技知识和技能, 又必须不断地培养和提高专业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第二, 加强档案人员的团队意识。一方面, 各学校的档案部门自身是一个有机整体, 档案人员之间应当本着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 共同搞好档案工作。另一方面, 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协同其他部门人员的工作, 做好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共同致力于档案工作的发展。

加强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 培养专业知识过硬、业务能力扎实、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档案人才, 不断总结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经验和不足, 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档案人员教育培训之路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三) 档案部门要构建激励机制

学校档案部门首先应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制度, 使档案人员的培养、晋升、评优系统化、科学化。激发档案人员的工作热情, 充分发挥其创造性和潜能。对档案人员的学习要建立激励机制, 把档案业务学习成绩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部分。

档案的起点鉴定 第9篇

档案鉴定既是文件过渡到档案的起点,又是决定档案最终存毁的终点,同时还是划分档案控制使用的界点。因此,在工作程序上可以分为起点鉴定、终点鉴定和界点鉴定。在此笔者想着重论述的是档案起点鉴定。

一、档案起点鉴定的三个过程

(一)初始鉴定

文件办理完毕后,首先要由文件形成部门对其保存价值进行初始鉴定,因为只有直接办案人最了解文件形成的始末,能够最客观地评价出每份文件是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作用。

(二)归档鉴定

对档案的内容及其实体进行价值鉴定与质量鉴定,依据鉴定标准,使职能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文件转化为规范的档案。它是划分档案与非档案文件的分水岭,必须由文件形成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完成。

(三)进馆鉴定

档案馆对移交进馆的档案进行复查性鉴定,判定其是否符合进馆范围和标准。笔者认为,进馆鉴定工作更贴近于验收,是档案馆按照预先制订的进馆范围和接收标准对移交进馆的档案所做的鉴定工作,是文件成为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的最后一道关口。

二、档案起点鉴定在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件形成部门进行初始鉴定时容易出现对《文件归档与不归档范围》的具体标准掌握不够准确的问题

从客观上讲,档案鉴定的标准难以把握,程序相对复杂,人们对于收集来的文件材料常常“从宽执行”,产生有文必归的现象;从主观方面讲,文件形成部门的人员对于档案鉴定专业知识掌握十分有限,往往根据工作经验进行判断,有时只注重当前工作的需要而忽视档案的长远利用价值,致使该归的文件没有归;有时则把仅对现实工作有一定参考意义,但不具备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也留存下来。

(二)归档鉴定阶段存在着对《档案保管期限表》中的划分标准难以掌握和档案部门指导力度不够两个问题

第一,文件形成部门和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在对《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理解上会出现分歧和矛盾。目前各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普遍存在着内容不具体、用词不精确的问题,如经常出现“重要的”、“一般性的”、“涉及重要内容的”等语义含糊的形容词,在实际操作中极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产生因人而异的后果。由于具体鉴定标准是由档案管理部门制订的,在执行过程中容易与希望减轻归档工作量的文件形成部门发生矛盾。

第二,档案部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检查、轻指导”,致使归档鉴定时查错工作所占比重过大。一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在归档鉴定时查找出问题是无可厚非的,检查工作理应成为归档鉴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实的情况是:文件形成部门对归档过程中的反复修改疲于应付,档案部门也因归档时居高不下的返工率而头疼。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是业务指导工作相对滞后,没有事先堵住工作中会出现的漏洞,以致后期问题积压,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来弥补,影响了整体的工作效率。

(三)进馆鉴定的难点是制订合理的档案进馆范围和标准

档案进馆单位的业务在不断拓展,而有些永久性档案馆的档案接收标准与范围还原地踏步,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新变化,致使许多本应进馆的档案无法进馆。

三、改进起点鉴定工作的几点想法

(一)改进和完善起点鉴定工作的操作标准

做好起点鉴定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就是要有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的鉴定标准,因此,应该把制订鉴定标准作为起点鉴定工作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美国制订文件处置期限表的方法值得借鉴。“美国的文件处置期限表通常由行政单位的行政官员拟定,大多送档案当局审查,由档案当局做出书面决定,最后由一个文件审查委员会批准,从而成为一份法律文件。由于它提供了销毁文件或把文件移交档案馆的权利,常被称为文件处置许可证。”① 该表内容全面具体、条目清晰,对文件保管期限进行细化和量化,保管时限的跨度从一个月到永久不等,同时规定了文件到期后的处置方法,准确地划定了档案的生命周期。

目前,我国起点鉴定工作的标准可谓种类繁多,但是这些标准往往是针对起点鉴定三个过程分别制订的,如《文件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适用于初始鉴定与归档鉴定,《档案进馆范围和标准》则仅适用于进馆鉴定。这些阶段性的标准,使起点鉴定工作不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导致重复劳动。因此,我们应该借鉴美国档案部门的做法,建立起文件全程鉴定的观念,将起点鉴定的三个阶段结合在一起通盘考虑,对现有的标准进行提炼整合,充实内容,细化条目,增强整体性,概括各类文件的价值判定依据及其保存时限和相关要求,制订出能够直观反映出各类文件的生命周期的文件处置期限表,使之适用于初始鉴定、归档鉴定和进馆鉴定全过程。同时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提高文件处置期限表的时效性,使其真正成为起点鉴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积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笔者认为,在进行档案文件级管理的基础上应同时引进数字化技术,对归档文件的原件进行扫描,经过数字化转换将信息内容存储于计算机,最终通过网络提供档案的查询和利用,档案原件只作为凭证留存,归档文件可不再装订成案卷,以件为单位按档号、时间等逻辑顺序装盒保存即可。这种新的管理方式不但对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电子文件的科学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对档案的起点鉴定工作尤为有利。首先,新的管理方式降低了人的主观因素给起点鉴定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有效地避免组卷不合理造成的查找档案困难。其次,新的管理方式减少了起点鉴定中的许多技术性工作,从而有效地缓解了文件形成部门与档案部门在归档技术环节上产生的操作标准不统一的矛盾。

(三)强化档案工作人员在起点鉴定过程中的指导职能

档案工作人员既是鉴定工作的执行者,又是检查人,同时还是鉴定标准的制订者,在起点鉴定过程中占有主导地位。笔者认为,档案工作人员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把工作的重点切实放在“业务指导”而不是“检查问题”上。以“公文用笔”这一简单的技术问题为例:如果事先没有明确要求,各单位就会依据以往的习惯随意选择,文件上的字迹种类五花八门,到检查时才发现那些不符合耐久性要求的笔迹,为了保护档案信息,文件形成部门和档案部门只能采取补救措施,有的在原笔迹上涂上一层保护液以确保其持久,有的将文件复制后与原件一并留存,但这些做法只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笔者所在单位则从文件形成时入手,专门发文对公文规范用纸用笔做了具体要求,这种“指导在先、要求在先”的做法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由此可见,“检查问题”就意味着返工,“指导到位”则可以减少问题,提高效率。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有效行使业务指导职能,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从源头入手找到解决办法,将工作做在前面,做到细微之处,从而推动起点鉴定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四)加强对档案鉴定人员的培训

档案在起点鉴定时,参与鉴定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文件形成部门的人员,另一部分是档案部门人员。二者都是档案鉴定的主体,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各有优势和自身的局限性。

从文件形成部门来看,他们熟悉文件的形成过程,了解文件的现实有用性,但是他们对于档案鉴定专业知识和鉴定标准不熟悉,无法站在社会整体效益的立场上看待档案的鉴定,因此需要对该部分人员进行相应的档案鉴定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到档案起点鉴定对于整体档案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了解档案在起点鉴定时的内容、标准,逐步掌握档案鉴定的理论、方法。

对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来讲,他们控制档案鉴定工作的流程,参与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制订,具有档案鉴定工作的知识,熟悉档案鉴定的标准。然而档案的起始鉴定要求档案人员对于被鉴定的文件材料所包含的专业知识有所了解,如科技档案、外交档案、气象档案等,这些档案都有各自相应的业务领域,如果要顺利地开展鉴定工作,必须掌握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因此档案工作者在提高自身档案业务水平的同时,还要加强相关领域知识的培训,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内涵,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分析判断能力,从而对文件的历史价值、现实功能及潜在效益做出比较准确的评估。

注释:

①刘维荣:《档案鉴定工作在欧美》,《北京档案》 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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