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说明

2024-06-08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说明(精选15篇)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说明 第1篇

承 诺 书

市清欠办:

您好,我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由于成立不久,接到的工程也都属小型工程。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工资已全部发清,目前工人已放假。本公司无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并保证在以后的工程中也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特此保证

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签字: 2011年12月29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说明 第2篇

致:

我司与贵司2016年 12月18日签订的项目施工便道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合同额 453123元,其中人工费5492.4元。截止到2016年6月 25日已完成合同额为453123元,其中人工费5492.4元。我司已收到贵司工程款元,其中包含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费5492.4元。我司已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工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司愿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证明

附件(形象进度确认单、已付工程款确认单,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等)

公司名称: 法人签字:

公章: 项目授权代表签字:

河南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3篇

《通知》明确, 河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以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 用三年左右时间集中攻坚, 着力解决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监控手段不完备、工资清欠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切实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易发多发势头, 努力实现“十二五”末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通知》规定, 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建筑施工企业要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 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汇入其个人工资账户。严格执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 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 由农民工本人签字查收, 做到工资支付月清月结。

《通知》要求, 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力度, 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联合办案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公安、项目主管部门等多部门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 建立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开展联合执法, 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衔接, 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同时, 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定期定点公开制度, 完善市场信用体系, 把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 定期向社会公布。注重舆论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曝光违法案例, 依法公布违法企业名单, 加强社会监督。

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4篇

关键词 农民工 工资问题 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C913.69 文献标识码:A

1 农民工群体的特点

农民工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他们是当今社会中收入最低阶层之一。农民工有着比城市劳动力更难以替代的推动作用,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影子,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安分守己的特点让农民工这一群体特点在工作中体现的淋漓尽致。许多农民在城里做起小买卖,如小餐馆、洗衣店等等,而且许多脏、苦、累等危险工作大多数城市劳动力不愿意干的工作也基本上由农民工来做。①这样一来,在饮食业、商业、建筑业等行业中,农民工为城市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填补城市需要并且空缺的行业,与此同时,他们也获得了应得的经济上的报酬。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是互利双赢的。

在贫困地区存在着一个严重的影响因素,那就是小农思想。②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有许多不文明的生活习惯,并且缺少文明意识。在法律面前大部分只会以自己的想法为主,用武力的形式解决。许多农民只看重眼前的利益,没有长远的眼光,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对他们的影响也极其严重,无论在哪里都带有严重的传统的乡土观念。因此,他们的就业难度很大,带有盲目性,有的雇主利用这一特点,使得农民工这一身份频频受到歧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在过年前后频频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起到应有的约束力度。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常出现,就业权和受教育权等都得不到应有的保护。③

农民工生活状况用一句话来讲就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吃得比猪还差,干得比驴还累”。所以经济上的贫困决定了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质量。简而言之,他们是最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

2 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特点

克扣工资是指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即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报酬。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在我国,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存在以下四个特点。

首先,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呈现出集中性。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在转型加速期呈现出很低的态势,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在经济理性促使下,农民工填补了一些无人去做的行业。与此同时,一定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克扣问题也显现出来,从一些资料可以看出,农民工工资的克扣和拖欠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服务行业等。

其次,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具有严重性。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被广大农民工认为是最应开展的社会保险。2010年,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约为700多亿元,则该领域平均每个农民工拖欠工资达2300多元。④

再次,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劳动所得是维持劳动力生存及再生产的条件,劳动成本(农民工,即劳动报酬)是维持劳动力的生存和繁殖的条件,将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不能存活和繁殖,它属于典型的绝对剥夺。⑤它具有绝对剥削性。农民工与国有企业的员工相比,他们的文化水平低,权利意识薄弱,没有自己的组织,他们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

最后,通过此问题看到普遍性的存在。从有关报道中可以看到,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许多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11年根据国家全国总工会统计,农村农民工未付工资的估计是1000亿元,包括9800个万进城农民工。⑥通过数据,你可以看到,2011年相比2010年在拖欠工资问题和农民工从业问题上具有加剧的劣势。

3 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

3.1 阻碍了全国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在2020 年我国建设全面成小康社会的目标。⑦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观点,是为了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和谐理念是不能完全消除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间隙,但投资者的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维持他们的关系。在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意味着数亿农民需要完全从农村走出来,因为中国有9亿以上的农民摆脱贫困,才能真正实现小康。在经济困境中的农民工,农民工与具有各种资源优势的雇主无法进行平等利益的博弈,在利益表达过程是弱势。所以,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完成了初步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目标,但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是低水平的,不均匀的。

在“三农”问题上,农民是“三农问题”的核心,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低,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低,增长缓慢。⑧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水平,阻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3.2 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由于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是平时发放生活费,年终结算余额,使得农民工上访讨薪的情况在过年前后特别严重,这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市场秩序,也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负面影响。农民占中国总人口的80%,在工业化过程中必须附有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⑨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农民工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进步。近年来,对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恶化、利益的违法行为和劳动关系的冲突,可能演变成与社会的对抗。农民工最极端的对抗方式是自杀和自我伤害。全国各地都发生过这种情况,一些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在绝望的处境以极端的方式面对,如一些农民工选择跳楼自杀,一些农民工尝试用汽油自焚,农民工被迫杀人、抢劫、盗窃和伤害他人,一些农民工为讨要工资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农民工的行为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确保社会稳定是推进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前提,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具有广泛的学术讨论空间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有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顺利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利于长期目标的实现。

3.3 损害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许多农民工因贫困而被迫逃离家园,他们往往需要更多的费用,如他们的孩子高额的学费等。他们生活艰难,在城市工作勤奋最直接的目的是挣钱养家。虽然一些农民工外出工作了很多年,但他们觉得无法融入城市,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通过对农民工的调查,笔者深深地感受到农民工的艰辛,他们都在简易棚居住,或在一些环境极差的条件下生存。

其实自己家乡的生活条件比在城市施工现场的要好得多,但他们选择生活在这如此脏的工地上。⑩许多农民工在外面辛苦工作,但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每年年底的临近,民工返乡,但不能得到一家人吃饭穿衣看病上学的生活费,拖欠的工资也阻止他们返乡的脚步。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损害,这不仅是不公平的,也是对农民工劳动成果的否定。因此,治理这一问题迫在眉睫。

注释

① 詹方平.关于拖欠民工工资法律问题的浅析[J].知识经济,2011(14).

② 范勇,秦慧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与解决对策[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2).

③ 王立健.农民工工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1.

④ 王艳.新生代农民工发展问题的思考[J].科技致富向导,2012(9).

⑤ 陈享光.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研究[J].学习论坛,2008(8).

⑥ 黎建飞.拖欠民工工资中的法律问题[J].法学杂志,2009.

⑦ 李锐.基于国外经验的视角研究中国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J].世界农业,2012.

⑧ 刘波.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主体分析[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3).

⑨ 翟静波.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法律保障[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第5篇

致XXXXXXX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XXXXXXXXXX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在以往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特此证明

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第6篇

为保护项目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工资,北京弘景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我单位服务的北京京源水务有限公司,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服务人员,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服务人员本人,保证不发放给项目负责人。

(2)我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服务人员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结算导致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工资。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服务人员工资行为,造成服务人员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北京弘景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京源水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过程中所有项目服务人员工资按月发放、社保按月缴纳,截止至1月23日工资已经全部结清,无拖欠工资情况。

北京弘景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第7篇

致: 周至县质量安全监督站

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以往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工资已发放,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建设单位:

(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说明 第8篇

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上的困难和问题

(一) 造成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多, 情况复杂, 劳动保障部门不具备约束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职能, 没有制约手段, 大部分欠薪案件都是通过反复协调解决的。

(二) 建筑领域因工程质量、进度、价款、合同、劳动纪律、建筑项目非法转包等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屡禁不止, 是困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主要问题。这些案件看起来是工资支付问题, 实际上涉及到工程款拨付、工程量的结算、劳务纠纷等, 农民工工资处于整个链条的最下游。如果不能查清分包企业工程款的兑结问题, 认定其责任主体;查清劳务分包之间的工程量结算问题, 认定拖欠数额;查清工程质量、进度、价款及其它纠纷问题, 使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查清农民工记工、工资额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关系, 以确定工资数额。“四个查清”不清劳动部门就无法公正、公平地解决问题。

(三) 建筑、交通行业普遍存在层层转包问题, 责任主体不明确, 农民工的权益处于悬空状态。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后, 唯一可以制约的就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但是80%的建筑企业和开发商都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四) 国家和自治区对拖欠工资的行为没有处罚规定, 也没有赋予劳动保障监察对欠薪者冻结、查封财产的强制执法手段。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列》, 对拖欠工资案件下达的处理决定, 待执行周期 (从处理决定送达到移交法院强制执行需3个月) 完毕, 建筑工地的建筑企业已完工撤离, 企业转移财产、经营者逃匿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五) 有些农民工不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借讨要工资为名, 索取清场费, 破坏施工场地设备, 或者聚众上访或闹事, 采取极端手段讨要工资, 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当地的建筑市场秩序。

(六) 国家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 有的“黑包工”为了要工程款, 借机加大工资数额, 给农民工开假欠条, 恶意制造拖欠工资和讨要工资的事件, 严重干扰了劳动部门正常的办公办案秩序。

(七)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处理恶意拖欠、克扣工资案件中, 用人单位经常拒不提供或不能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作为执法部门, 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不同, 在办案程序上无法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单凭投诉者一方的说法, 拖欠工资的事实和数额难以认定。

(八) 建筑领域欠薪问题备受关注, 劳动监察机构承担了很多职责范围外的事情。如在政府的干预下,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把工资打到劳动部门账户上, 由劳动部门发工资, 并由劳动部门出具证明。劳动部门不是法定的支付主体, 容易卷入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包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之中。

(九) 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 人、财、物严重不足, 工作任务异常繁重, 尤其是承担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后, 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对用人单位日常监管相对滞后, 造成被动的局面。

二、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一) 建设资金不到位, 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现象严重

很多房地产开发单位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 盲目开工建设, 资金全部依赖贷款, 在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 只能靠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施工后, 工程款无法及时支付, 进而使施工单位无力支付民工工资。

(二) 挂靠施工, 工程款支付方式不当

很多工程是由“包工头”通过各种关系承包的, 而又不具备施工资质, 便挂靠一些建筑企业施工。支付工程款时是由开发单位直接支付给包工头, 并不支付给这些建筑单位。包工头在保证自身利益的情况下, 只将开发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中的一部分支付民工工资。

(三) 层层转包现象严重

很多建筑单位在与开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 在开发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 便以更低的价格转包给其它建筑单位, 自己并不参与施工。开发单位支付工程款后, 截留一部分才付给分包单位。这样转包几次, 真正发到农民工手中的已所剩无几。

(四) 违法、违规施工和欠薪逃匿现象时有发生

部分工程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一些外地施工单位或包工头在工程停工或完工后, 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便人去楼空, 使农民工工资讨要无门。

(五)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能全额收缴

工程完工后, 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结账。一些工地在工程完工后, 既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又不结账, 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对策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非常严峻。第一, 由于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影响, 开发商、施工企业受金融机构贷款限制, 资金链中断, 将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上升。第二, 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影响, 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将面临关停、倒闭, 企业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拖欠、克扣工资, 甚至为避免支付工资而逃匿躲避事件也可能发生。因此, 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 对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理。

(一) 建立和推行企业拖欠工资的各项监控制度, 及时发现和处理欠薪案件

1.做好拖欠工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排查工作, 全面掌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及经营情况, 对其拖欠工资情况做到早知道、早介入、早解决, 防止拖欠人下落不明或无支付能力。

2.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加强宣传, 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投诉。

3.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 将拖欠工资情节严重、涉及人数多、拖欠数额大的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

4.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 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推动劳资双方自行和解, 把欠薪行为解决在基层和发生初期。

(二) 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劳动保障、建设、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监督处理机制

1.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取交由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构。建筑企业提供了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收取工资保障金凭证后, 建设部门方核发开工许可。

2.规划部门在项目规划审批时, 建设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时, 房产部门在核发预售许可证时, 应对开发建设和建筑单位加强监督管理, 由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构办理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手续, 否则不予审批、验收或核发证件。

3.建设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6]号) 要求, 依法对严重违规和侵害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的用工企业在市场准入、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限制。对恶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业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3年内不得进入自治区建筑市场。

(三) 采取有力措施, 集中力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1.各地财政部门要设立处理劳动突发事件的欠薪周转基金账户, 拨付一定的资金作为垫付工人工资的流动资金, 为无主管部门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案件快速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2.成立由各地主要领导负责, 劳动、建设、规划、房产、信访、公安、工商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欠薪处理协调领导小组,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大案要案及时召开解决协调会, 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经营不善、经营者拖欠工资逃匿后, 欠薪处理协调领导小组应及时对其财产封存, 由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法院拍卖, 公安部门对经营者追踪处理, 及时兑现劳动者工资。

3.建立处理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处理劳资薪酬群体性突发事件时, 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4.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构对经过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拖欠工资案件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 对工资数额有争议, 无法取证的要按照法律规定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诉讼程序处理。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初探 第9篇

关键词:建筑行业;农民工;拖欠工资;解决方案

一、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现状

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如果加上在本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大约2亿人。而从这些农民工从业结构来看,建筑领域的高达80%,农民工已成为建筑用工的主要来源。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准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但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比较严重的行业,几年来,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屡屡发生,居高不下。近些年来,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案件和涉及人数相比以往都有大幅上升,因工程款和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讨薪事件层出不穷,拖欠工资问题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虽然国家加大了清欠力度,但仍有大量的欠薪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清欠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

1.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较差

目前,在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以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为主,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讨薪遇阻时往往容易走极端,进而采取各种不理性的方式“维权”,成为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定时炸弹”。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造成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

2.建筑开发商和承包商信誉度不高

众所周知,建筑行业是一个暴利行业,但是进入该行业的门槛较低,缺乏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部曾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提出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但事实是,包工头承揽工程的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越做越大,越来越多,他们总是通过各种途径苛扣农民工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来维持资金的运转。甚至在接到承包款后,受利益的驱使,携款而逃,致使农民工工资得不到兑付。

3.监督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

目前建筑市场上,由于建筑施工合同不完善,没有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纳入建筑施工合同,造成施工单位不受合同约束。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通过不正当途径从开发商手中拿到工程,转手承包商,然后再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把工程交给自己招揽的农民工做,这样层层转包,牟取暴利。当开发商出现资金运转不灵或者中间环节出现资金挪用、携款外逃、恶意拖欠等情况无法支付时,就会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甚至无法支付的问题。

三、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方案

1.规范建筑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审批。开发商的建筑资金不到位,不允许开工。现在,国家对建筑单位的开工准备金定额过低,只要有工程款30%至50%左右的资金就能动工,对开发企业的政策更宽松。如此一来,”钱不够,拖欠凑”,建设单位欠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欠农民工工资,则成了家常便饭。二是从源头上堵漏,加强对新建项目审批和工程管理,对于拖欠严重的企業,要规范其行为,停止他们上新的项目。针对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加强对房地产 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承担项目规模和项目资本金审查等各项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杜绝资金不足的企业和项目进入市场。

2.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制度是防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手段。规定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按中标价缴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这样安排是因为建设行政部门依法管理建筑企业有其直接、便利的一面。如果建筑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核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扣除工资保障金来偿还所需工资。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建设施工单位,主管部门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

3.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通过信用体系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或对偿还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或个人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应让他们进入黑名单,取消他们的行业准入资格。对在限期内拒不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对逾期未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又发生新的拖欠的建筑企业,禁止其参加新的工程项目的投标,必要时可责令其停工整顿,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进行严厉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杨铁生,杨浩.试论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8(13).

[2]高恒.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5(14).

[3]张文文.浅谈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解决的法律对策[J].法制博览,2015(26).

作者简介:

李前进(1992~),男,河南驻马店人,武汉东湖学院文法学院本科在读。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申请 第10篇

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我公司在参加的投标工作,申请办理无拖欠农民工资证明。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 第11篇

赣州市政府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兹证明赣州启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投诉(举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第12篇

我公司承诺姑苏公馆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说明 第13篇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大,以及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移到城市建设的岗位上。由于是农业户口,主要从事二、三产业劳动,从职业上讲他们是工人,也就是农民工。2015年2月28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2.74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目前建设国家,促进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力量。总而言之,农民工为我国的农业生产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为城镇的发展建设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加快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在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非常严重,从外围的沿海城市开始,到内地的城市,城镇建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并在,同时扩大。目前,拖欠工资问题不仅仅限于建筑领域, 也逐渐在扩大到其他领域。

二、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原因

原因主要有:(1)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开发商通常使用开盘后提前卖房的首付款,这部分来自购买者的资金来支付建设过程中的进度款,俗称“空手道”。近几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性的经济下行, 压力增大,大量资金正在涌入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已经趋于缓和,市场的购买意向正在减弱,资金回流困难。 许多根本没有实力的建筑企业和个人因市场的疲软卡在了进退不得的尴尬境地。导致建筑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2)包工头恶意欠薪。由于建筑市场的无序与政府部门的监管空白,许多包工头在经济下滑、市场疲软的大环境下认为攒钱的前景不乐观,一旦资金到手就冒着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压力起飞、 跑路、逃匿,留下民工向政府讨薪。(3)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自然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等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部门在建筑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留有空白,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用工主体不明确、 不合法。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会由于建筑启动资金不足,在行业内部把工程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或者违法分包出去,接手的时常会有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还有一些人利用各种特殊关系,常年在行业内借用别人的资质中标,然后组织一些人施工,承包方只认包工头,工程结束只对包工头付清所需款项,不直接面对农民工,农民工是否拿到工资根本不过问。一旦发生欠薪现象,总承包人认为资金已经支付到位。中标的企业认为自己没有招揽工人,自己不存在任何责任。也就是说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只是利用资质在招揽工作,而组织工人施工的往往是没有资质的小包工头。工程资金的支付分配层次较多,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整个链条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发生。(4)农民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差。法律保护意识差。一是农民工往往是同乡互相介绍,多人一起出外务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差,只是与包工头简单达成口头协议,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发生欠薪问题,农民工不知道采用法律途径解决。二是产生欠薪问题打官司缺乏有力证据。在许多地方政府部门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中,一些农民工由于和包工头之间仅是口头约定,极少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欠薪,劳动部门处理起来难度极大,甚至无法下手处理。 (5) 劳动部门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过程中执法不力。相关法律法规对欠薪者处罚力度不够,且处罚过程复杂,时间长。《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从这条规定来看,劳动执法部门在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上先是责令其限期支付,而对欠薪主体没有相当的处罚措施规定,按《行政处罚法》和《劳动监察条例》规定劳动执法部门解决的程序是必须首先调查取证,然后责令拖欠工资的单位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里纠正问题,假如用人单位不能在限期里自动纠正,就对拖欠工资的单位下达听证告知书,在规定的听证期后,依然没有主动支付拖欠的工资,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拖欠工资的单位按照规定在三个月内可以就处罚决定内容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假如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仍未处罚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劳动行政部门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期间, 极有可能发生欠薪单位倒闭或负责人隐匿财产。

二、建筑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途径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各地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通过对当地的用工状况,存在问题的特点分析,制定工作制度用以规范工作行为,确保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实效。

2. 进一步畅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快速处理通道;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行政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引发的拖欠工资问题的维权渠道,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窗口接待单位的地址, 要严格落实受理投诉举报“首办负责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

3. 落实当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网格负责人,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对非法用工、扣押证件及收取抵押金等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 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4.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分类,经查实属于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向行业管理部门移送处置;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处置”的原则,加强对相关行业、系统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5. 政府部门建立并组织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政府在整个解决过程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服务是提高社会的满意度,加强管理是提高社会的运行秩序。管理服务缺一不可,在这个问题上就是要加强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的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企业和有拖欠记录的企业,要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主管责任,严格审验资金到位情况,督促建设单位预存工资保证金,以此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程度。并且要逐步推广到各个用工领域。

6.加强对企业招用农民工的管理,指导、推动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以招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行业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适合农民工的劳动合同范本,指导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

7. 加强立法,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行为。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点加强立法,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要实施联合惩戒,集中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欠薪案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欠薪案件,限制其市场准入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违法犯罪案件,追究刑事责任。

8. 政府要担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责任,要从源头抓起,无资质的企业决不能进入建筑市场,准入的“绿灯” 不能开。让优质守法的企业发展起来。不能只顾短期利益、眼前利益、个人利益, 置一切不良后果于不顾。让后来者“买单”,让国家“买单”,让农民工受害。

参考文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第14篇

要标本兼治

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儿,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工地打工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非常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指出,广大农民工对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他说,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建设部门一定要维护农民工的利益,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郑一军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

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

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宁夏自治区副主席马骏廷:

政府要为民着急

宁夏自治区副主席马骏廷说,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知民苦,着民急,依法让欠薪者为无故拖欠工资付出代价,决不能让民工兄弟们流汗之后再流血!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名坤:

用法制治理欠薪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何名坤认为,治理欠薪,首先要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劳动部在1994年制定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了工资发放的方式、时间等,但8年来,劳动就业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农民工、小时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急需及时制定新的规章。同时,应尽快完善建筑行业发包、承包、转包、分包规定,禁止多次分包、工程款无法落实就首先克扣工资的做法。发生欠薪,承包链条上的各环节都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处罚也要加大力度。根据现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的最高限额是5万元。而欠薪的金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只有加大处罚的威慑力,提高违法成本,才能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

北京市人大代表任强:

应从源头上抓起

北京市人大代表任强认为,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资施工;而垫资款也有可能是借贷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力,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匿,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要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应从源头上抓起,切实规范建筑市场。

北京市政协委员鲁哈达:

让民工投诉能见效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鲁哈达律师认为,政府部门应建立一个有效的、可信赖的劳资纠纷仲裁协调机制,不仅让民工们投诉有门,而且要能立见成效,同时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以切实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大代表周达人:

有不良记录者罚下

山东省人大代表周达人套用足球场上的比赛规则说:政府应当为欠薪严重的建筑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将不支付工人工资等恶劣行为记录在案,这样的不良记录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要“红牌”罚下!

广东省人大代表郑龙辉:

用法律解决问题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第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1

一、建设单位保证

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做到账目清晰,不拖欠工程款;

二、施工总承包单

位负责按时足额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做到不挪作他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因本项目工程

款支付引起的经济纠纷,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双方共同处理。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本承诺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备案留存一份。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2

我公司承诺姑苏公馆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3

建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郑重申明:截至上述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之日,我单位所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各类情形。我单位承诺将按照双方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该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如未按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存在我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业务等行为,导致该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款或工人工资拖欠纠纷的,我单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4

我公司()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我公司承诺:如上述内容有虚假情况

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20xx年6月27日

项目经理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浚县浚内河城区

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20xx年6月27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5

牡丹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在建设施工项目工程中,如若中标,我单位郑重承诺: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台帐);办理招用工备案手续;建立农民工考勤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建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名章):

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 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6

xxx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x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天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每月x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或个人)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范文)7

我公司承诺20xx年至今未发生《证明》以下不良记录行为: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3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4未依法履行工程

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出具的《证明》真实,公司已进行核实,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有河南省国能集团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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