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2024-08-20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精选14篇)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1篇

年初,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我们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真学真懂。《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明确了“禁区”,划定了“红线”,既是廉洁自律的新标杆,又是拒腐防变的安全网。要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深刻理解其思想内涵,时刻铭记具体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要准确把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弄清楚哪些是不能越的“红线”,搞明白哪里是不能进的“雷区”,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对象和监督的重点,同时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好双重职责,切实发挥好双重作用:一方面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党员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党员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从而带动《廉政准则》有效执行;另一方面要管好下属,抓好班子成员、带好干部队伍。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机关做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要敢抓敢管,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

三要规范用权。德不修则身家败,私不去则公道亡。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环境和地位的变化,往往伴生着思想和观念的改变。如果把权力当作是为个人谋取好处的手段和筹码,则是对党和人民信任的亵渎,是对党的事业最大的不负责任。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守住道德底线,不越法纪红线,筑牢思想防线,认清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始终做到用权为民、清廉自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真正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严禁搞脱离实际和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好大喜功,切实提高科学发展水平,扎实推进经济跨越发展,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考验的政绩。

四要接受监督。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之念必然膨胀。监督能使执政者更清醒、更聪明、更审慎,我们要把接受监督当做一种精神境界和自我需求,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种“怕”,是要对组织、对群众有敬畏之感,是要正确对待、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就要树立“监督是关心和爱护”的理念,克服“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不信任”的抵触心理,将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诚心诚意地欢迎并自觉接受来自党内、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2篇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和模糊认识的错误思想。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2016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2016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制度于不顾,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默认。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镇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3篇

一、《廉政准则》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30多年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但由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还不够健全, 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突出表现为腐败大案要案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 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动摇了党的群众基础。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要素中, 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廉政准则》成就了又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反腐倡廉法规, 也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 表示依靠党内制度治理腐败进入到新的阶段。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廉政准则》涵盖面更广, 将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都纳入规范范畴, 以更加完善、规范的要求, 适应了新的形势需要, 具有很高的法规制定水准和实践针对性, 充分体现了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 体现了党始终走在时代前沿, 始终以强化自身建设取信于民的执政理念, 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

二、《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法宝

《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形成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廉政准则》的颁布, 通过加强教育, 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党内法规, 及时发现和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 有效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发生。

实践证明, 我们党是一个善于自我批评、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党, 是一个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发现和解决党内矛盾、纠正自身失误和问题的党。坚持廉洁从政, 就是要依照法律法规, 公认的道理和公平的标准办理公务, 行使权力, 不得贪赃枉法, 不得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因而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都要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 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 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 权力越大, 责任也就越大。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应注意到这一点, 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 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廉政准则》的实效是如何更好贯彻落实

《廉政准则》的颁布, 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 但要想取得实效, 关键要看如何贯彻落实。

加强学习, 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必要前提。《廉政准则》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 涵盖面广, 时代性强, 它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可以说, 《廉政准则》具体明确了不能入、不能碰的“禁区”和“高压线”。因此, 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 要“挤”时间, 持之以恒地投入到学习当中, 把《廉政准则》熟记于心, 学深、学透、领会其精神实质。只有认真地学习、掌握了《廉政准则》的内容, 才能真正触动内心, 对《廉政准则》产生敬畏之心,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切实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加强修养, 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思想基础。人是要有点精神的, 有了崇高的理想和信念, 才会为之努力奋斗。信念的丧失, 道德的堕落往往是腐败发生的根源, “不法”源于“不道德”, 这是千古不易之真理。领导干部要增强道德责任感, 常修为政之德, 常思贪欲之害, 常怀律己之心,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远离腐败深渊。坚持廉洁从政, 必须树立坚定远大的理想信念, 不断加强思想道德的修养。有了高尚的道德品格, 才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 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因此, 加强对党的理论、纲领、宗旨、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监督, 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实际行动。我们要做到:一是要加强党内互相监督。这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 使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接受党员的评议监督。二是要增强自我约束监督。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 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成为自我约束监督的标杆。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严格律己, 以廉洁从政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重树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四是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不能有逃过监督的侥幸心理, 那样易放纵思想, 我行我素。只有虚心地、真诚地接受监督和批评, 是增强免疫力的内在力量, 是抵御各种诱惑, 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五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不但接受监督, 还要在党内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4篇

关键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心理;警惕腐败

一、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心理机制的必要性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把人格结构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本能的我,它倡导“快乐原则”;自我是现实的我,它奉行“现实原则”;超我是理想的我,它遵循“道德原则。在人格结构的三方面中,自我扮演着调节本我和超我的角色,一方面设法满足本我对快乐的追求,一方面必须使行为符合超我的要求。构建廉洁心理机制是指本我涌现出腐败心理动机时,自我按照超我的要求立即拉响“警报器”,把这种不符合规范的心理动机扼杀在萌芽之中。

(一)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需要。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大凡是从贪图小便宜开始的。贪图便宜是人惯有的心理,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对这种心理从不觉察,极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贪图更大的便宜,从而违反规矩和触犯法刑律。党员领导干部若能经常体察自己爱贪便宜的心理,及时加以调整和纠正,就能从源头杜绝腐败。

(二)思想上警惕腐败的需要。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腐败并未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认为腐败是别人的事情,压根八竿子与自己打不着。其实只要你手中握有权力,你就捧着一块鲜肉,就会招来无数苍蝇的叮咬。党员领导干部若对腐败现象时刻警惕,处处提防,腐败就会失去空间和市场。

(三)保护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需要。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走上岗位,既离不开其个人的努力,更凝聚着党和国家的长期培养和心血。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我们拥有优越的社会地位,较大的职务权力,丰厚的报酬和美好的人生前途。党员领导干部一旦把握不住自己,锒铛入狱,不仅身败名裂,而且大好前途瞬间化为乌有。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不光是对党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二、党员领导干部须警惕的几种腐败心理

心理学认为,动机支配行为,一般来说,没有动机的行为是不存在的。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心理活动是先于腐败行为实施之前而产生,并影响和支配着腐败行为的发展走向和具体的实施操作。常见的腐败心理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碍于面子”的矛盾心理。对于腐败现象,许多腐败党员领导干部,内心相当纠结和矛盾。没涉案之前,他们对那些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的贪官污吏嗤之以鼻,但是,当他们身临其境之时,又表现得含含糊糊,半推半就。

(二)“别人收我也收”的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即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别人能捞,我也能捞”就是典型的从众心理,认为吃点、喝点、拿点不是大问题,甚至把收送礼品、礼金称为是礼尚往来。

(三)“不会查到我头上”的侥幸心理。从内在腐败心理到外在腐败行为的转换过程中,侥幸心理贯穿始终。有的腐败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着谁算谁”,自己“谨言慎行”,被查的几率不大。

(四)“临时捞一把”的补偿心理。指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即将离退休前夕,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萌生了“临时老一把”的贪念,大肆贪污受贿的现象,算是对自己兢兢业业几十年的补偿和安慰。

(五)“永不满足”的贪婪心理。贪婪心理就是贪得无厌,永不满足的一种过渡膨胀的利己欲求的变态反应。有的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了几百甚至上千万,而仍不知道不收手,落马后才幡然醒悟,悔之晚矣。

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腐败行为并非仅某一种腐败心理起作用,而是多重腐败心理贯穿其中,其中贪婪心理和侥幸心理占主导作用。

三、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心理机制的对策

(一)常思腐败的危害性,涂上廉洁心理防腐剂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害党、害国、害民、害家、害己。腐败践踏了党的先进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同时也葬送了腐败领导干部家庭的幸福和自己的美好前途。作为人民公仆,我们要慎用手中的权利,守住法律的底线,常思腐败的带来的巨大破坏力,从心理上惧怕腐败,从而达到不敢腐的目的。

(二)常想腐败的可耻性,拉起廉洁心理防护网

管仲提出了千古名言“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也特别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并提出了“八荣八耻”。贪污腐败行为,就是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等行为,人人痛恨,千夫所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清正廉洁为荣,以贪污腐败为耻,要从心理上憎恶腐败,从而达不能腐的目的。

(三)常汲精神养料,筑牢廉洁心理防火墙

党员领导干部要多读经典文学作品,如读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像古代穷人那样严守做人尊严;读周敦颐的《爱莲说》,像莲那样保持高洁的品性;读周国平的《白兔和月亮》,像白兔那样选择智慧人生......党员领导干部应经常阅读经典文学作品,从中汲精神养料,弘扬中华民族固有的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大力提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的精神,从心理上崇尚清正廉洁,从而达到不想腐的目的。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5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日前,九华镇教育支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在九华小学会议室参加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考试。

开考前,党总支负责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干部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大家聚精会神,静心聆听并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接着所有党员干部按要求独立完成了考试。在答题过程中,全体党员干部又一次领悟了党纪方方面面的要求,思想又一次受到了洗礼。

考试结束,该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6篇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单位党员干部,我积极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许多普通党员对学习《廉政准则》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学习之余,我对为什么会形成这些误区进行了独立思考,并结合普通党员的心理特点和工作实际,对如何走出这些误区进行了一些浅薄的探讨。现就其中两个最突出的认识误区,谈一点个人看法。

误区一:“普通党员没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由此可见,《廉政准则》对没有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说不是党员负责人的普通党员没有约束力。《廉政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一个“一把手”准则。而目前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学习《廉政准则》活动并不只是领导干部参加,而是由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加并掀起了活动的热潮。一些党员在学完了《廉政准则》后,不禁发起了牢骚:搞了半天,《廉政准则》对领导干部才适用,为什么要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来学呢?某地组织各机关单位,搞了一个学习《廉政准则》的知识竞赛,并通过电视直播,结果引起了记者的批评。原来,参赛的选手都是一些参加工作不久的办事员、科员。记者追问:学习《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为什么不上台竞赛?“一把手”为什么不上台答题?让普通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有多大意义?我赞同记者提出的“一把手”应带头参加活动的看法,但不认为普通党员干部就不能参加学习《廉政准则》的活动。

普通党员干部也应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原因有五:

其一,《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52个不准,是基于各种普通廉政法规而融合提炼出来的,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并没有偏离普通廉政法规强调的中心,因此它不是一部“高高在上”的准则,仍然是一部“实实在在”准则,是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都能看得懂的准则。

其二,虽然《廉政准则》有些条款的确不适用于普通党员干部,如:“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8个不准”,但多数条款,对普通党员干部也有借鉴意义。比如说,“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虚报工作业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行为,在普通党员干部身上一样可能发生。

其三,一些行政部门的普通党员干部处在执法第一线,权力并不小,甚至在某些事项上权力比领导干部还大,在单位里是个“兵”,到基层中、到群众中是个“爷”,不是领导干部胜似领导干部,领导可能犯的错,他还可能犯得更厉害。因此,让他学学《廉政准则》,可以明白一个道理:领导干部都不允许干的事,你还能干么?

其四,领导干部来自于普通干部,普通干部是产生领导干部的源泉。日后,一些普通党员干部也会走上领导岗位,因此,早一天学习《廉政准则》,对其成长很有好处。抓廉政,就要从源泉抓起。

其五,我们的党是一个讲民主的党,下级对上级有监督权,有检举揭发权,学习《廉政准则》,知道了领导干部应遵守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普通党员干部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普通党员很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是一件于国于民于组织于单位于个人都有利的事。

误区二:“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是第一位的,廉洁是第二位的。”

这是市场经济下非常流行的一个论调。正是这一论调的误导,一些党组织过分看重了干部的能力,而放松了对其道德品质方面的考察、监管与教育,甚至对一些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采取了包容放纵的态度,结果导致腐败案件接二连三地发生,危害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恶劣。

其实对于官员的“德”与“能”,古代就已经争论出了结果,金朝诗人元好问有一句诗: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说的就是这个理儿。只要好好地选拔,人才总是有的,但是像焦裕禄、牛玉儒这样德能兼备的领导干部在今天仍然是“稀缺资源”。

很多贪官的前身本是颇有政绩的人民公仆。重庆打黑案主犯文强曾经是公安战线上的一位功臣,因抓获“中国头号悍匪”张君而名声远扬,被认为是一个能人而被提拔,官至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然而,文强并没有做到“穷不忘操,贵不忘道”,而是权欲膨胀,利欲熏心,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了黑社会保护伞,他本以为挖到了金矿,没想到是自掘坟墓。被捕后,文强痛哭流涕道:“人生在世,吃不过一日三餐,睡不过一张床……为什么要到失去后才珍惜呢?!”贪官们总是在落入法网之后才去问这个“为什么”,在位时却从不问为官的准则是什么。当然,有的贪官即使有一堆准则摆在案头也是视若无睹。私利障目,底线一点一点地丧失。文强就是这样的人,是知法犯法者。知法犯法者,能有什么好下场?包拯曾在《乞不用赃吏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所以包青天对于罪大恶极的赃官,不能你官有多大,功有多高,总是毫不留情地一刀铡掉。文强不做民之表,而做民之贼,百姓视之为硕鼠,人人喊打。他受审之日,群众在庭外燃放鞭炮庆祝;被执行死刑时,重庆市民挂出了“文强死,百姓欢”的标语,可见人们对贪官的痛恨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

有一个趋势值得关注,即:被查出来的贪腐官员官阶越来越高,官越大,犯的案子自然也大,甚至“惊天动地”。这给我们的党建工作发出一个警示信号:虽然不能说我们的党到了危急存亡之秋,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的党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中央也坚定了惩治腐败、肃清队伍的决心,多次采取果敢措施打击腐败。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党的反腐多靠三把“利斧”:开展整风改造官员思想和工作作风,发动民众检举批斗贪污腐化干部,重刑严惩腐败分子。然而,在三把“利斧”之下,仍然有贪官“前赴后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情况下,我们党把反腐败工作的重心移到制度保廉和源头防腐上。一些党内反腐倡廉法规相继出台,《廉政准则》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部。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7篇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树立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意识;作为一名干部,我们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一、深刻认识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当前,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要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必须在日常工作中,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改动的东西不动,不该讲的不讲,以真诚的态度,良好的服务为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做自己能做的事。

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第8篇

一是集中学习重理解,全面铺开。以党组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使全员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则》和《条例》内容,使各项要求入耳入脑入心,把握其新要求,把党纪党规牢牢刻印在每个人的心上,做到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则》和《条例》的新要求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联系思想实际,开展座谈造氛围。围绕“如何落实《准则》和《条例》,全面提升干部党规党纪意识”等主题,组织开展座谈讨论,要求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践行《准则》高标准,守住《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提出了工作和生活中如何践行《准则》和《条例》的想法和举措,凝聚了打造廉洁地税、优化部门风气的思想共识,营造了学习、遵从、恪守《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举措促落实。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开展正风肃纪相结合,坚持“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恪守“三严三实”;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明确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提高执法准确率;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行为;与强化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专项监察和明察暗访,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成为干部工作和生活的一种新常态。

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第9篇

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同步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 要求的精神内核。

法规确立之后,执行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机构)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取决于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作用的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全省所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管理资金额度大,廉政风险点多。作为省人社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把全方位模范带头作为履职的“金刚钻”。带头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强化政治纪律首位意识,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带头加强学习,端正思路,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人社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防止党建、业务工作“两张皮”;带头依法用权,按章决策,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防止决策上搞“一言堂”、工作上唱“独角戏”;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破窗效应”和“温水煮蛙”。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10篇

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的通过与实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信心和决心。我们田军小学党小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条例》,使我认识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身为一名人民教师,使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廉洁从教”的真正意义。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还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职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祖国输送栋梁之材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受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的种种强烈诱惑,不要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要为孩子们的一生着想,甘于清贫,一心为公,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学识,勤于钻研业务,在教学中彰显自己的教学特色,真正与孩子们一同快乐、幸福地成长,才能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11篇

一是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所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确保学习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的实实在在效果。

二是11月5日,召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准则》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州局、县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件要求。要求各科室、乡镇国土所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以及廉政教育的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与“三严三实”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掌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三是利用每周学习日、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对《准则》、《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班子主要领导要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

四是各支部、科室、国土资源所组织本部门人员,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座谈交流等方式,谈体会、谈认识,交流学习成果,做到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有理论文章、有信息图片。并将各科室、所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

五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剖析典型案例,并将《准则》、《条例》贯穿到各项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六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以《条例》、《准则》为主要内容的理论考核,组织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条例》、《准则》的理解认识。

七是11月11日,局党组书记亲自带队,通过现场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9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习教育不重视,不深入的科(室)、所进行了批评教育,使《条例》、《准则》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学习活动成为指导全体党员干部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行动指南。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12篇

1、彰显一种坚强决心——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适用对象过窄;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

2、树立一条道德高线——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针对全体党员,准则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3、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删除了原条例中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4、传递一个明确信号——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应该说,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清晰明了,对全体党员,全方位规定了党的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的告诉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处于变革期、转型期,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在这种环境下,修改和完善党的纪律规定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期盼的,新《条例》的规定也必定将被广大党员干部所理解,并自觉准守执行。作为一名党员及组工干部,要践行好《准则》和《条例》,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

1、要端正做人。我们党讲一个党性,老百姓讲一个良心。能不能凭良心说话、按党性办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

2、要严谨做人。严谨是每名组工干部应具品质,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务实、高效、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现;体现在生活作风上,是洁身、克欲、维系自我的一种手段。无论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都要把“严谨”二字时刻悬于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

3、要忠诚做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入党誓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任何场合都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干部,要忠于自己的工作职守和道德。真诚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同事、亲人朋友,做到坦坦荡荡做人。

4、要守纪做人。要做到守纪,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一定要正确区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切不可相互混淆,甚至是相互渗透。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二是处理好感情与原则的关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可能生活在真空的社会里,要正确处理好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正确对待涉及他们的合法利益问题,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在处理感情与原则的关系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原则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规矩,任何人和事都不能凌驾于原则之上,用人情代替原则,或是用权术改变原则,势必会酿成大错,只有坚持原则,即便是复杂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13篇

员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师党员学习心得

今天学校的党员老师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认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了开展这个活动的重大意义。廉洁自律不仅提倡对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更注重教师的义务感和责任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每位老师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通过学习,我对教师这个职业的内涵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首先,教师应

无私地把知识传授给自己的学生,维护自己的学生,并关爱他们,以自己高尚的品行为学生树立起榜样。面对后进的学生,不能用暴力或体罚等行为,而是应该用加倍的爱帮助他们进步,这不仅是从职业角度,更是从法律角度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教育不仅是教,更是教与学互动的一个过程。只有通过在教育中不断学习,在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教学有所创新,才能逐渐提高教学水平。

今天,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教师工作已经成为被人羡慕,收人尊重的职业。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工作,不维护自己的形象。廉洁从教是教师堪称人师的人格前提,是社会对教师素质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教师廉洁从教有助于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一个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会依法执教,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才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地

去教育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身正,在德育中尤为重要,其身不正,何以为师?教师是文明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授业解惑”之人,更应为人师表,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模范行为来感染、影响并规范学生。教师只有完善自身素质,才能让学生从高尚的人格魅力中吸取有益的营养。

作为一名教师,教学过程中,天天和学生在一起,学生和老师的接触时间可能比与父母的还要多。孩子们在学校学习快乐吗?课上学得好吗?我关心他们吗?当他们遇到什么事情时,我能帮助他们吗?等等,这些都是家长惦记的。如果我们老师把全部的爱心给学生,给每一个学生,让学生都喜欢我们,亲近我们,让家长能更放心把孩子交给我们,让家长觉得老师是那么地关心自己的孩子,工作是那么的负责任,教学方法是那么的适应自己的孩子,我想这时候,家长就不需要专门想到要怎样来接近老师,如何跟老师搞好关系,送些什么礼物给老师了。

关于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第14篇

一、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制度建设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上个世纪末起党在执政实践中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对执政党建设有着深刻的警戒意义。当今世界,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成为普遍关注的时代新课题,中国尤其突出。一个7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在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国家和政党的治理情况之复杂、问题之多、难度之大,可以想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用“世所罕见”一词来强调党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揭示了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的举足轻重。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与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相对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这“一个事业”和“一个工程”构成内在统一关系。从两者的关联来认识治国与治党的关系,搞好“一个工程”建设是搞好“一个事业”建设的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说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因此,国家治理取决于政党治理,执政党建设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进步。

从严治党历来就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自身建设的要求,一个思想行为、组织观念、纪律约束松懈的党,绝不可能成为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时代环境和国内情况的实际出发,突出从严治党的针对性,是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实践,使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空前严峻。党已经积累的丰富经验是应对“四大考验”的资源优势,然而,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的东西增多。如果不能做到严格治理,大党、老党、长期执政的党也终有一天可能走到地位丧失、政权垮台、组织崩溃这一步。一些国家政权剧变的经验教训警示党丝毫不能掉以轻心,中国发展的现实告诫党必须从严治党。改革开放后社会发生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党执政环境的变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制度适应、调整和创新的需求。由于各种原因,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的滋生甚至蔓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重拳出击反腐败,各种举措接连出台,成效已经显示出来。反腐败斗争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党治党是从严治党的正确路径。《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制度化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文献。

二、《廉政准则》体现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试行》)基础上修订的。时隔近13年,这一准则从试行到正式确定,标志着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向前推进。

与《准则试行》相比,《廉政准则》具有更加鲜明的特点,它含义明白、边界清晰、责任到位、要求明确、方法详细、途径具体。从框架上看,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的三章结构没有变化,但《廉政准则》在前面加了“总则”部分,这就使它的党内法规性质得以彰显。从内容上看,《准则试行》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六大方面的“禁止”和30种“不准”的行为,《廉政准则》增添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的行为,这就使规范更加全面。从思路上看,《廉政准则》第二章“实施与监督”,由《准则试行》的5个条款增加为6个条款,在原先基础上更加突出和强化了监督的分量,并在违反准则“依照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后面,加上“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示严惩不贷。《廉政准则》全文为3007字,增加不多的篇幅却承载着更加厚重的分量,它凝结着执政党建设实践深入发展的经验,积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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