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2024-06-06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精选8篇)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第1篇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con_5276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第2篇

1、负责搜集新客户的资料并进行沟通,开发新客户;

2、通过电话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寻找销售机会并完成销售业绩;

3、维护老客户的业务,挖掘客户的最大潜力;

4、定期与合作客户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5、负责专利、商标文件的撰写,需要有相关专业知识。

知识产权顾问岗位要求1、熟悉法律等相关知识,熟悉专利等申请流程;

2、熟练使用电脑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

3、思维严谨,做事认真,能承受很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外部交际能力,反应敏捷。

知识产权顾问关键技能专业能力法律知识营销文案编写个人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开拓能力

知识产权顾问升职空间知识产权顾问 → 知识产权主管 → 产权经理

知识产权顾问薪情概况应届毕业生¥3300.0___年经验¥3300.0___年经验¥3800.0___年经验¥5100.00知识产权顾问工作内容1、在公司培养和指导下有计划地开拓知识产权市场,寻找、联络客户;

2、推广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3、解决客户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第3篇

合同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件, 同时也是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根源。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核心内容, 合同管理中有关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 而且还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 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企业合同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大型企业, 大多数由老国企改制而来, 内部管理仍无法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烙印, 在合同管理上表现为对契约的不重视, 把合同简单等同于一种形式。合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可以概括归纳为:

1、合同法制观念淡薄, 风险意识差。

有些企业合同法制观念淡薄, 重大的经济行为, 仅靠个别领导表态或一纸“意向书”, 不签订合同就开始履行, 一旦发生纠纷, 企业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有些企业虽然签订了合同, 但在合同签订前, 未对合同相对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或资格审查, 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或无法实际履行。

2、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些企业没有建立系统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签约前的合同谈判到合同履行完毕, 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标准;有些企业虽然有合同管理制度, 但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科学、不规范, 缺乏可操作性而未能落到实处;更有一些企业的销售人员动辙代表企业签订大额合同, 既无法人授权委托书, 又无身份证明书。

3、企业合同文本制作不规范。

有些企业的合同名称不准确, 有的合同张冠李戴。比如明明是承揽合同, 做成买卖合同, 就有可能导致承揽企业多承担买卖合同项下的那些义务, 或者放弃留置权的优先适用。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按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合同管理工作可分为三个大的控制阶段。即合同的签订——事前控制阶段;合同的履行——事中控制阶段;合同纠纷处理——事后补救阶段, 每个阶段的风险控制都是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1、合同的签订 (事前控制阶段) 管控重点和对策

第一, 搞好尽职调查, 明晰合同主体身份。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信状况, 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有否濒临破产或经营境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有否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有否高额回扣引诱、有否劣迹或商业丑闻等。第二, 慎重填写合同的形式和实质要件。第三, 如果合同采用格式合同或者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文本中常有“其他”或空格。如果在这些“其他”项或者空格处没有内容的话, 应写上“无”或相同意思的表示。千万不能空着。最后还应注意订立合同应写清楚两个条款:一是“本合同每一页都应由双方加盖公章, 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 该页内容无效”, 以防止换页;二是“本合同内容如有修改, 应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 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 修改后的内容无效, 合同内容以修改前的为准。”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注意签字盖章与签约单位及其负责人 (或授权人) 是否相符。

2、合同的履行 (事中控制阶段) 管控重点和对策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主要是保证合同按照约定正常履行, 处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合同实施的情况, 做好合同履行中的书面记录和会签资料等并妥善保存, 及时判断处理出现的可能导致违约、合同解除的意外情况等。如果在缔约过程中未能将风险防住或出现缔约时不可预见的情况, 则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尽力竖立起第二道防护网, 在履行过程中进行防范和保护, 主要在表现为各种抗辩、变更、通知、解除、终止等。

3、事后补救阶段——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纠纷处理是合同签订时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不得已采取的补救措施。是合同管理者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手段。

四、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中应协调控制的几个关系

任何一种管理都离不开人际关系的协调, 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也不例外。特别是因自身具企业员工身份、难免受到企业科层制带来的种种负面制约时, 如何处理好一些关键关系, 就成为影响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

1、与权力决策层之间的关系

企业法律顾问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时, 应当恪守职业道德, 在认真吃透法律、真正理清企业利害关系的基础上, 不放弃起码应当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对在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上据法力争, 在合同条款的有利性上耐性建议与解释, 争取得到权利决策层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2、与业务部门等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

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既是合同管理制度本身的要求, 也是处理好与其他部门人员关系的首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在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的同时, 也应不断学习, 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提高合同管理的含金量, 实现与业务部门等内部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认同。

3、与外聘律师之间的关系

企业法律顾问要善于为企业选择、利用好外聘律师, 并从其身上学到更多的东西;在凭职业良知确信自身意见正确、但企业权利决策层人员不能认同时, 可以借助企业外聘的社会律师的法律业务水准, 印证自己顾问意见的正确性, 并通过外聘法律顾问律师的意见影响决策层人员的看法, 以真正维护企业的最大利益;同时, 也应坚持自己是代表企业的立场, 不因迷信外聘律师而人云亦云, 更不放弃对外聘律师应有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欧阳秋:《美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 (6) 。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第4篇

关键词: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管理;预防性合同;救济性合同

一、公司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分类: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公司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公司法律顧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①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②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公司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③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④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⑤已签合同的公司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⑥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公司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2.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公司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公司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3.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起草与经公司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公司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由于现实世界及企业运作环境的复杂性,再周密的防范性合同管理措施也不可能绝对不出意外,从而诉讼风险的控制或诉讼管理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公司法律顾问做好救济性合同管理工作。

1.出现纠纷后,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做好纠纷解决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完全顺顺利利、当事人之间毫无不同意见可能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利益的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同看法、争议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则公司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一道,订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2.诉讼、仲裁难免时,应积极准备并及时进入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如果不具备协商或调解的可能,或者协商、调解久无效果,以及发现严重危害本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如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与商业秘密,挪用、侵占企业财产,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则应积极收集、准备证据材料,向企业权力决策层书面建议进入诉讼、仲裁等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参考文献:

[1]孙艳艳.论设立中公司合同债务的承担.法律学.中央民族大学,2013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第5篇

2.2 指导、草拟、审查各类知识产权协议或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2.3 协助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案,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就企业的知识产权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咨询意见。

2.4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案例。

2.4协助企业进行或提供知识产权检索,指导企业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5 协助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事宜活动谈判与论证(专项或重大的另外协商收费)。

2.6 为企业投资、引进技术中涉及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意见。

2.7 对甲方有关商标创意、商标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保护、商标运用等提出口头建议或书面意见。

2.8 就企业是否侵犯他人图片、文字、字体转摘、视频等作品出具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2.9 就他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发送声明函或以乙方名义出具律师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协商)。

2.10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简要分析与回复,就企业的技术相对每个专利是否侵权,出具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一般情况下每个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为5000-10000元,幅度根据个案的难易程度最终确定,疑难案件另外协商。

2.11 就甲方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12 就重大或复杂案件(如需大量时间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双方再协商确定。

2.13 对甲方涉及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调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备注:上述服务内容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务列表,甲方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2.14 其它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2.15 办理下列知识产权等专项法律事务,按照标准代理费进行适当优惠(代理费已经约定优惠的除外)。

2.15.1 申请专利、办理著录项目变更、复审与无效、专利民事纠纷、专利行政诉讼等专项法律事务;

2.12.2 商标注册、复审、异议、商标侵权纠纷等事务,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12.3 就公司的技术相对每个专利是否侵权,出具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一般情况下每个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为5000-10000元,幅度根据个案的难易程度最终确定。

第3条 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事务服务合理性原则

3.1 因乙方工作性质为提供专业的计时性法律服务,且本合同主要为常规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合同,以咨询类、询问为主,而非项目类、或长时间投入的专项或复杂类法律事宜,双方应本着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则,甲方应适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服务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应适当。

3.2 乙方以即时口头、电话、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时处理顾问事务,非对外需要或备案留底需要则可以优先出具口头意见,非紧急事宜应与乙方人员提前约定工作时间。

3.3甲方不得长时间占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时间资源,原则上每月工作量总量不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另行约定服务时间,加付专项代理费。

第4条 按月评估顾问工作成果

4.1 按月评估顾问工作成果,若甲方认为乙方的顾问工作未达合同约定要求,应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视为乙方顾问工作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4.2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进行弥补。

第5条 法律顾问团组成5.1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根据甲方经营范围、实际法律服务需求、顾问费级别与类型、保密需求、地域与专业度,组成下列人员为甲方法律顾问团。

顾问组

姓 名

职 务 及 资 质

组长(负责人)

 

律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

成员

 

律师、专利代理人、

成员

 

实习律师

工作成员

   

其他人员

根据经营特点安排相应专业人员

5.2 因专业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无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托其他相应机构完成,未经过甲方同意的乙方对其成果负责,经乙方推荐的,则甲方自行判断其他机构的工作成果。

5.3 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的成员(执业律师、专利代理人、实习律师、实习专利代理人、法律辅助人员、事务性辅助人员)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且及时处理甲方的法律问题或事务,乙方成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工作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完成甲方事宜。

第6条 顾问费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6.1 顾问费用:优惠前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优惠后人民币(大写) 万 仟元整,(¥ )。

6.2 顾问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

6.3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对公账户,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6.4. 乙方指定对公账户:

户名:浙江XXX律师事务所,开户行: ,账号:

第7条 不计入顾问费用的事宜

7.1下列费用不计入在顾问费之内,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担。

7.1.1 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公证机关等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文印费、翻译费、行政许可费等费用,特别是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官费。

7.1.2 杭州市区以外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

7.1.3 乙方对甲方的纠纷、诉讼、仲裁、重大专项法律事务或代理的另行优惠收费。

7.2 对于基本大于或与顾问时间明显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费需与甲方协商。

第8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 为使乙方正确及时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伪造证据与资料,不得虚假陈述。

8.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若有产生)。

8.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便利。

8.4 体谅乙方的职业纪律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8.5 甲方有监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处理甲方法律事务。

第9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应在最有效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本身需要符合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秘密的其他人员以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牟利。

9.3 乙方不得违反律师法,不得违背职业操守和执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有严重利益冲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单与冲突理由,或知道后及时提出协商解决)另一方提供冲突的法律服务。

9.4 乙方可以对顾问成果做介绍或适度介绍或案例介绍,特别是顾问成果比较理想的情况下,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不同意。乙方进行宣传或适度宣传应恪守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5 因专业度、经验、时间、检索条件、各地裁判观点存在的不确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仅供甲方决策参考,乙方意见不代表司法机关最终的裁判意见,甲方无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见或建议100%准确。甲方根据乙方意见或建议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导致经营损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赔偿。但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故意做出错误意见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0.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变更部分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协商顾问费的收取。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顾问费,合同解除后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10.2.1 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伪造证据或虚假陈述。

10.2.2 甲方要求乙方参与或作出违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书。

10.2.3 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

10.2.4 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收到名誉或财产损失的。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法律顾问主要人员(因客观原因或合理调整除外)且导致未及时完成主要工作的。

10.3.2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

10.3.3 乙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作出的法律意见书致使甲方受到严重名誉或财产损失的。

第11条 争议解决与管辖

11.1 双方发生争议应书面告知对方,对方未予以理睬或解决方案无法达到一方的要求后可以诉讼解决。

11.2 因本合同主要为提供法律服务事宜,履行地主要为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辖法院约定为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第12条 双方合同联系人

双方指定本合同事务处理及日常事务联系人。

 

甲方指定合同联系人

乙方指定合同联系人

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QQ

   

Email

   

第13条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

…………………………………………以下由合同双方签署…………………………………………………

 

甲方

乙方

名称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

浙江XXX律师事务所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业务代理章印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和融资顾问合同样本 第6篇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乙方(资金出借人):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借款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借款期限:自2011年月日起至2011年月日止,合计天。

3.乙方将甲方上述借款直接划入或委托其它公司划入甲方指定的以下帐户: 帐户名称:

帐号:开 户 行:

乙方所划出的款项到达甲方指定的以上帐户,则视为甲方已收到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按到帐金额为准),甲方须于收到借款的当天向乙方出具《借款借据》。

4.违约责任

甲方按乙方出款帐号还款,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关费用,乙方有权向上述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全额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关费用。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交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乙方提供上述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融资顾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策划、咨询、顾问服务。

二、甲方须在2011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人民币元整。

三、甲方须在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融资顾问费用。如逾期支付,则应

按应付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向乙方还本,逾期

按日费率‰计收融资顾问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各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的签约地在惠州市惠城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借款借据

我单位(本人)今收到借款人民币万元正。我单位(本人)保证在2011年月日前准时向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应费用。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律顾问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法律文书,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4、依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律师不得利用为甲方工作的条件,进行任何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四、服务报酬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每年年初十日内交纳本年律师顾问费。

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另行收费,由双方按律师收费标准另议,但应予以适当优惠。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每期届满前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成为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新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第8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本文的企业法律顾问是指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企业的经济往来, 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实现的, 所以, 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重要职能之一, 能否实施有效管理而把好合同关, 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益的一项重要因素。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广泛的管理职能, 可归纳为: (1) 决策参与; (2) 合同管理; (3) 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 (4)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5) 诉讼管理, 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 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 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 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 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风险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 也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 的管理方法, 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 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合同管理重在防范, 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 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 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 需要法律顾问运用法律技巧对合同进行科学管理。首先必须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 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 (1) 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 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 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 (2) 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 区别其性质与种类, 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 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 (3) 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 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 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 避免不知其所以然地机械套用; (4) 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 (5) 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 (6) 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 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 对于重大、复杂的经济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 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 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 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 以避免法律风险, 维护企业权益最大化。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 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 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 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 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 出现纠纷后, 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 并与业务人员一道, 做好纠纷解决工作。合同履行过程当事人之间毫无异议, 可能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利益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 (及履行后) 的博弈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 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 则企业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 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 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 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共同订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 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二) 诉讼、仲裁在所难免时, 应积极准备并及时进入司法或准司法程序。如果不具备协商或调解的可能, 或者协商、调解久无效果, 以及发现严重危害本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 如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 (包括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 与商业秘密, 挪用、侵占企业财产, 商业贿赂, 不正当竞争等, 则应积极收集、准备证据材料, 向企业权力决策层书面建议进入诉讼、仲裁等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三) 对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 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 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 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四) 遴选律师。律师在诉讼方面有着相对广泛的业务范围 (如刑事诉讼领域) 与相对丰富的水平与经验, 企业法律顾问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企业一切法律事务包揽在身, 而应在社会律师的选择、配合、监督方面, 代表本企业做好相应的工作, 如根据案件性质选择有经验的律师并签好委托代理合同 (这本身也就是一项合同管理工作) ;会同社会律师一同做好案件代理;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共同参与 (共同代理、认真旁听、提供及留存证据、诉讼文书) , 以便及时了解案情进展, 确保代理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

四、合同风险的防范要点

(一) 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 除即时结清方式外,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前, 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 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 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二) 企业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三)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 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 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四) 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 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合同生效后, 企业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五) 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 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

(六) 企业内部授权处理合同纠纷的, 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过程中, 未经授权批准, 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参考文献

[1].欧阳秋.美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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