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2024-07-13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精选10篇)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第1篇

年初,我院控申科被分院确定为下访、巡访试点单位,在省院、分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省院关于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以“为进一步畅通控申举报渠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诚信控申举报的新格局”为指导思想,集思广益,大胆探索,此项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在本地区初步形成了控申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控申举报工作

在下访、巡访过程中,出动宣传车辆102次,对山上山下37个单位进行了法律宣传和巡访,制作宣传牌9块,发放各类法律资料和宣传单2000余份,发表电视讲话3次,录制了下访、巡访专题片。

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6件次,受理举报线索3件。其中初查2件(转职检局1件、民行科1件);转侦查监督科1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19日至6月25开展了

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了举报宣传站,制作法律宣传板挂图12块,发放宣传材料,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其他工作

1、协助分院控申处办理控申案件;

2、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卷2份;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聘请了控申举报信息员,并组织对控申举报信息员进行了培训;

4、积极参加了政治业务学习和会议,听取了林业局“创建平安林区”知识竞赛;参加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每人记学习笔记二万字以上,写学习心得两篇,参加了林业局政法委主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撰写论文两篇;撰写庆“

七、一”征文2份。

5、参加了林区分院控申工作会议;参加了林业局“歌唱新林区、携手创和谐”文艺演出。

不足之处:在规范化接待室建设中,在表、卡、簿、册的应用上还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缺少创新意识。

2007年,我们将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认真按照上三级院确定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科实际,以业绩求发展、以素质保公正、以责任促落实,力争部分工作争上游,总体工作上水平,开创控申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奔小康做出新贡献。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第2篇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请予以审议.我叫刘豫,今年38岁,1995年5月经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任命为检察员,1999年至2000年,任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科长,2001年1月,经过公开竞争选拔,走上控申科科长岗位.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人

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带领全科同志,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勤奋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

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学习,讲政治,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控申检察工作是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就

是依法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事务,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控申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对检察干警在政治思想,业务能

力方面提出了综合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始终把加强政治学习放在第一位,除参加院里组织的统一学习活动外,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较为系统

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文件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党的基本理论,建党思想,新形势下的执政方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丰富了理论修养,纯洁了思想,提高了政治敏感性,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进一步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强化了为民执法的宗

旨意识,自觉的以“三个代表”的精神去开展和检验工作,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同时,我还注意加强队伍建设,针对科内人员新,业务生等情

况,采用邀请市院业务处室的同志来院上课辅导,以老带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等多种灵活方法,督促,引导和鼓励干警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两个素质,为控申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抓办案,惩腐败,力办精品案件

为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生力军作用,在担任反

贪局科长期间,我和同志们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始终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主动出击,广猎信息,保持敏锐的捕捉大案,要

案意识;在侦查工作中,注重运用多种谋略,多管齐下,扩大战果,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工作的理念上,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

统一,贯彻了办案与追赃并行,打击与治理并举的工作思路,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造福一方的最佳效果.经过努力,先后成功地主办了原河

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出纳刘广胜涉嫌贪污289万元案件,刘广胜于2002年8月30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这是我院建院以来所

办自侦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刑期最高的案件,此案被评为2002年郑州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之一.通过办理此案,还挖出了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

公厅行政处副处长宋治业特大贪污案;我主办的原金水区财政局祭城镇财务所会计游杰涉嫌贪污特大案,游杰于2002年7月4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资金管理处主任科员冯奔涉嫌挪用一千万元资金特大犯罪

案件,冯奔于2000年11月23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我在担任控申科长后,又组织指挥干警依法查办了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

校财务科出纳关平涉嫌特大贪污案,关平于2003年1月30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述案件的办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向人民群众昭示了我党反腐倡廉的决心.同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并通

过向发案单位发放“检察建议书”,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评价.三,选载体,打基础,创建文明示范窗口

控申检察工作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窗口,是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为充分发挥控申检察工作的综合功效,几年来,我和同

志们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载体的“示范窗口”建设与改革工作,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以往控申工作中存在的弊

端和缺陷,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文明接待室”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文明接待,优质服务,监督到位,群众满意”建设文明窗口的总体目标

和要求,遵照“依法受理,负责到底”的工作要求,一切工作以群众为中心,立足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在抓好日常群众接待工

作的基础上,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依托,将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任务,工作流程和办案程序,工作纪律和执法要求等涉及检察工作的全部内容公

之于众,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

实施,使每一起案件从受理,侦查,审批,到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及执行,均做到有章可循,不仅使群众一目了然,而且有效地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促进了公正

执法.同时,结合不同时期控申工作重心的转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控申业务,突出控申工作的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作用,进一步规

和完善了“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举报线索审查协调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密码举报线索管理制度”,“信访带班制

度”等一系列规章,真正将控申工作的理念定位在便民,为民,依法,公正上,率先推行了“首办负责制”,营造控申工作的“绿色通道”;启动了“涉法上

访案件预警机制”,将不安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经过努力,使我院控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市院,省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文明接

待室”,为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抓重点,促监督,以公正取信于民

为切实保证控申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和同志们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始终将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作为控申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查办线索拖拉,反馈结果不力等情况,我经过不断探索,实施了与反贪部门“结对办案”的初查工作新机制,加大了

初查力度,初查线索率达100.同时坚持做到署名举报,件件答复;密码举报,公告答复,保障了举报人的权益和举报热情;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执法

机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由此提出的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坚决查究,取信于民.几年来,我和同志们通过控申监督程序,依法追捕

了周红军等涉案漏犯,特别是在查办张宪文巨额国家赔偿案中,查微析疑,查明了张宪文犯罪后以金钱利诱他人翻供逃脱法网,继而提出高达200余

万元国家赔偿的事实真相,使其在漏网两年后,最终被绳之以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此外,我还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

和部署,依法认真地做好集体访,告急访,和上访老户的息访工作,确保赴市,省,京上访零目标任务的实现.在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四项清

理”工作中,我和同志们按照“集中行动,分级负责,注重实际”的原则,逐一排查上访老户和积压的线索,并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给予了正确处理,受到

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2003年6月,我们又依法果断处置了河南省宝昌环保通用设备公司40余名员工告急访,受到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赞扬.在今年2月份开展“重点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和依法整治信访秩序”的活动中,我和全科同志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真抓实干,依法妥善地处理了排查出的三起多年久拖不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围绕这次专项活动,结合我院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我们总结的有关查处涉法上访案件中的主要做法和体会被市政法委转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抓廉正,树形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控申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首要环节和窗口,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公正执法的有效落实,同时也

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关系着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此,在多年的执法工作中,我始终牢记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大,要案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的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的质询,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认真落实人大工作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在工作中努力从我做起,严格遵守中政委四条禁令和检

察人员八要八不准等一系列办案纪律和工作规章,廉洁从检,恪尽职守,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徇私,不枉法,牢固筑起反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自觉

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以实际行动带动大家严格执法,把不纵不枉真正落到实处.几年来,我和科室的同志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的情况,树立

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和全科同志齐心协力,做了我们应当做的工作,我个人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多次被

评为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市检察系统办案能手,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四次,于2004年2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干警”的称号,并带领控申科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评比中名列前茅.尽管如此,我知道在我的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1,由于更多地忙于业务,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有时抓的不够紧,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待于提高;

2,对查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控申检察信息向人大的报送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3,工作方法简单,在实际工作中与干警谈心交流不够,对一些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有时不能够虚心接受;

控申检察工作应围绕监督这个中心 第3篇

关键词: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有效监督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因为该部门接触群众最多、最直接、最广泛,所以又有检察院对外“窗口”之称。在新形势下,要以监督为中心开展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树立起“窗口”形象,就必须下功夫调查研究,提高对新形势下控申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才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谈点浅见。

一、强化监督意识、牢固树立以法律监督为核心的工作理念

控申检察业务工作包涵诸多方面,概括地说是一个部门三块牌子六项任务。三块牌子即:举报中心,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六项任务:接待群众来访,接收群众来信,举报线索初查,承办刑事申诉案件,承办刑事赔偿案件,检察业务宣传等。控申检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偏离监督这个中心。只有把思想统一到法律监督上来,才能使控申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的客观要求。离开了法律监督这个核心,控申工作就失去它存在的价值。因此,做好控申工作必须树立三个意识。

一是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意识。控告申诉部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窗口”,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控申工作虽然繁杂,但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应该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这根主线不能变。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意识。

二是牢固树立维护公平正义意识。法律监督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法律监督是手段,维护公平正义是目的,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辨证关系。因此,一切工作的开展都应该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做文章,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意识,才能做好控申检察业务工作。

三是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控告申诉部门担负着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而且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最密切、最直接、最广泛的部门。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其工作职能、特点必然要求业务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要想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没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是绝对不行的。

二、强化控申业务制度保障,健全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考评标准如何确定,直接影响着检察工作的走向,对检察机关的健康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考核标准的制定应注重体现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其导向功能;应该把本部门工作的中心凸显出来,从而引导和激励工作人员向这个中心贴紧靠近的主动性、积极性,以提高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工作不能仅停留于操作的层面,而应力求操作和导向功能并重。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办理举报初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控申检察工作的核心。如果丢了办案这个中心,也就丢了监督这个中心。因此,我们设定考核指标,必须以此为重点。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综合性强,业务性强,办理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性质、各种类型的案件,视野可以覆盖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在了解、监督各部门执法办案情况方面,控申部门具有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优势。通过深入剖析典型冤、错案件,发现检察机关在自侦、批捕、起诉环节以及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填堵造成引发申诉的漏洞,从源头上减少了申诉、赔偿案件的发生。因此,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要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个价值理念,并充分考虑其导向效应,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以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三、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保障,推进控申工作深入发展

随着形势的发展,控申部门面临的任务将更繁重,工作要求更高。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因此,如何使控申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是关键。

一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有所作为。把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体现在加大工作力度上,落实到提高案件质量上,逐步形成控申检察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升的良性局面,为控申检察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努力提高正确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的工作程序,提高发现犯罪线索的能力,强化案件线索和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拓宽发现和获取职务犯罪的渠道,提高线索可查性和利用率。

三是要在提高控申干警政治责任、业务素质上下功夫。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要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夯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增强控申干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培养干警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求他们在工作中不仅要有娴熟的业务功底,综合的社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善于释法析理,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第4篇

关键词:控告申诉检察;矛盾化解

一、密切关注新形势新情况,与时俱进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当前一个时期面临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制定,也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的阶段,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巨大转变,控申检察工作必须跟随社会发展形势一道前进,一道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要针对信访量一直高位运行,缠访、闹访、群体访屡屡发生,任务重压力大,切实加强对信访形势的分析,有关社会政治安全的上访情况要形成专报,如利用p2p网贷平台的非法集资、法轮功、传销等引发的上访情况,要及时以信访速递专报形式报送领导,让领导了解情况,便于科学决策;加强接访场所智能化安全建设,与警务、行装等部门加强协作,妥善处置紧急突发情况,对集体访、滋事闹事的极端访要做好预案,对借上访之名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善于动用智能化手段固定证据也予以打击。同时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中树立维稳新导向,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平台,通过访谈交流、在线互动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以法之教化培养成熟理性之公民,当为司法乃至法治树立权威的长久之计。

二、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积极回应人民群眾的期待

一要重点解决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要在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多年来的重点信访案件,尤其是处理一批难度大、情况复杂的信访案件。二要形成矛盾化解的典型经验方法。分层次认真提炼、总结处理过激串联访、集体访等信访问题的经验方法。控申部门要把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作为一个基本的工作方法。三要形成纵横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案件终结的有关办法,努力形成化解矛盾、处置矛盾的有效机制。四要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申诉律师代理机制,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对久访不息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广泛利用社会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学者等社会各界参与化解。要尝试与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心理咨询机制,对有心理疾病的上访人,“攻心为上、攻城为下”,要通过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把司法人文关怀和人性化管理的理念贯穿社会矛盾化解之中,不断创新矛盾化解方法。

三、突出职责,盯牢办案狠下真功夫

加强举报初核工作,发挥初核功能,及时消化线索,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为自侦部门“打苍蝇拍蚊子”提供案源,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强刑事申诉工作,要畅通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渠道,努力使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都能进入刑事申诉程序;要推行分类处理的案件审查模式,在刑事申诉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加快案件消化。要突出重点,在依法及时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国家赔偿案件的同时,重点办理确有错误可能的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不断拓宽监督模式,灵活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意见等监督手段的多元化监督格局。要坚持息诉与纠错并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原决定、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帮贫解困等,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做好服判息诉、化解矛盾工作。要根据办案工作需要,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进行公开审查,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全面开展反向审视工作。要注重发挥刑事申诉的反向审视功能,把反向审视贯穿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始终,通过分析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导致申诉甚至缠访缠诉的原因及对策,倒逼各个环节案件办理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发生。

四、科学管理,打造优良的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打造“五个过硬”的队伍,必须运用科学的方式,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等三个方面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如宓子贱的用人之道:确定分工、制定目标、惩罚考核。在明年的工作目标下,分工到人,并以成效为考核依据推优,避人之短,用人之长,调动队伍工作积极性,在其位、尽其责,营造“我要工作氛围”。要把注重业务学习、经验总结、调查研究、思考交流作为工作、生活的一种常态、一种生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职能,把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发扬钉钉子精神,从我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才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吴旭明.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意见解读[J].人民检察,2013(9).

[2]罗庆东,杨崇华,张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与刑事申诉检察工作[J].人民检察,2015(6).

检察院控申工作总结 第5篇

一、xx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案件线索受理及处理情况

xx年,控申科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咨询35件60人,受理职务犯罪线索2件,转旗纪检委2件;受理申诉类信访案件1件,转本院侦监部门已办结,并答复当事人;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类案件16件;审查处理民事监督案件17件;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案1件1人,现已结案,并将近期对当事人进行公开答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已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1人,共发放救助金1万元,未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本年度无涉检上访案件。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接访效率

1、积极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定于每周二为检察长接待日,来访群众要求检察长接待的,我们尽量安排接待,值班检察长不在时,协调其他检察长接待。对于一些重点信访案件,检察长听取意见,提出处理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2、实行检务监督管理部与其他科室联合接访制度。部门联合接访的优势是能从更专业角度答复来访者,减少接待环节,尽量避免当事人重复上访、重复申诉、越级上访、闹访、缠访等情况的发生。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尽快依法导入法律程序。

3、实行预约接访制度。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来访者的诉求,充分发挥被预约检察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方面的优势,促进问题的妥善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某某旗院加强与市院控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顺利实施,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救助,优化救助效果。

二、下一年工作计划

1、积极做好群众来访的受理、登记、分流、移送,并根据案件性质进行跟踪催办。

2、加强与本院刑事犯罪检察部、某某旗人民法院、民政部门的`联系,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符合救助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3、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律师参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听证会并对符合公开答复的刑事申诉案件全部公开答复,提高案件质量,为刑事申诉人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4、推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某某旗院已与旗司法局会签了《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今年重点落实该文件的要求,特别是对一些缠访、闹访、重复访的案件,邀请律师参与进来,共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合法解决,争取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

5、加强民事法律监督,对申请民事监督案件及时受理,按照流程分流、移送,积极引导申诉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诉求。

6、积极引导由各种诉求的申诉人,根据案件的性质导入相应的司法程序,并利用远程接访解决申诉人的诉求,缩短诉讼周期,让申诉人近距离的接受到法律帮助,做到息诉、罢访。

某某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第6篇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用来为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用来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服务。也就是说,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都必须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这是检察工作指导思想的应有之义。控申检察顾名思义,主要由控告检察和刑事申诉检察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案件及非管辖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的受理、管理、审查、处理,以及对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复查等。控申检察业务是一项与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联系最为紧密的检察工作。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既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保障。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目前,涉法上访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把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好,把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解决好,把无理缠诉的问题依法处理好,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新时期的信访不同于建国初期和“文革”后期的信访。过去那个历史时期的信访特点有四:一是信访量少,越来越小级访极少。二是反映的问题,涉及的领域单

一、集中。三是表达方式较为平和有序,以个体访居多。四是要求解决的问题趋于合理,多为平反、昭雪、落实政策等政治民主权利方面的要求,涉及经济利益较少。新的历史时期信访也有四个特点:一是信访量大增,越级访居高不下。二是反映的问题涉及领域广泛,涉政、涉法访居多。三是表达方式过激,缠诉、无序,既有个体也有群体,往往是

要求的合理性与表达方式的违法性相交织。四是要求解决的问题不尽合理,往往是有理访与无理取闹相混杂,既有政治民主权益方面的要求,更有获取经济利益之目的。

上访一头连着党和国家,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和谐与稳定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一个重要问题是依法有序地看待和处理我们面对的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程序表达意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涉法上访、控告、申诉提出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检察机关的控申检察工作必须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必须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息诉、罢访作为办结案件的标准。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安全办案。要进一步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减少错案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使涉法上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除做好以上工作。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公开听证、公开处理制度,要制定工作规则。还要积极探索构建预防和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预警防范、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和舆论导向机制。促使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取信于民,加大受理、查办控告、举报线索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活动

控告检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取信于民上“做文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推动控告、举报工作全面发

展的力量源泉。检察工作实践表明,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绝大部分来自人民群众的控告、举报。宣传鼓励群众举报,是检察机关获取犯罪线索、惩罚犯罪的有效手段。只有依靠群众控告、举报,才能获取众多的案件线索,为惩罚犯罪提供条件和可能;只有深入群众,拓宽举报渠道,才能调取到各种可靠的证据,及时、准确有力的打击犯罪。受理线索是查办案件的第一道工序,是案源,取信于民必须从第一道工序认真做起。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中实名举报占有一定比例,实名举报内容详尽、具体,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有价值的、质量较高的侦查线索。敢于使用真实姓名举报,反映出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憎恶,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高度信赖。检察机关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办理实名举报。

首先,严格管理实名举报线索。实名举报信函的原件作为案件线索来源的依据,从举报中心分流出去后,要经自侦、批捕、起诉直至审判阶段,涉及多个环节,诸多办案人员。这对线索的保密,对举报人的保护是很不利的。检察机关对举报线索的管理,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线索的管理,应进一步改进、完善、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接交手续。

其二,安排得力人员查办实名举报线索。检察机关查办实名举报,要安排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检察人员承办,避免贻误战机、放纵犯罪。只有大量揭露、证实、惩罚犯罪,才能取信于民,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其三,加强线索的跟踪、催办工作,及时反馈查处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无论被举报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受到刑事追究,都要如实向举报人通报,对不构成犯罪的更应向举报人说明情况。一经查结,必须将查处结果

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同时,对因举报不实,使被举报人受到影响的,要视情、适时“正名”。

其四,加大保护举报人的工作力度。检察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防泄密,对“跑、冒、滴、漏”者要严惩不贷,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保障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力;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惩,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

三、提高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的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和刑事赔偿工作,要以法律监督为中心,充分发挥其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要在强化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检察机关整体水平上下功夫。要实现办案效率、息诉效果和法律监督效能的同步提高。

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是申诉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在办案中除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纠正冤错案件外,同时还要注意发现检察机关在诉讼各个环节和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要做到随来随办,有一件办一件;对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要认真办理,对法院裁判明显不公、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突出重点,下大气力查处。对发现确有错误的裁判,要利用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措施启动再审程序,对原判决、裁定正确的要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对刑事赔偿案件,要严格依法赔偿,该赔即赔。对于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要想方设法执行到位,并严格执行追偿制度。强化刑事申诉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 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处理。做到该纠正的纠正,该赔偿的赔偿,该维持的维持,该返还财物的返还财物。

检察院18年控申工作总结 第7篇

“>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2007-12-07 16:50:4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2)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

发展。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其中群众来信25件,来访8人(次),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31件;检察长参加接待12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12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刑事赔偿案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赔偿金额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24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11件11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13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

理;分流到民行科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3件,其余的2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2件已按期反馈1件1人,正在办理的1件1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4月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4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

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

涉法上访案件2件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1件1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1件1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

《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9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活动。这项活动院领导高度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第8篇

年初,我院控申科被分院确定为下访、巡访试点单位,在省院、分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苇河林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省院关于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以“为进一步畅通控申举报渠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

利,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诚信控申举报的新格局”为指导思想,集思广好范文版权所有益,大胆探索,此项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在本地区初步形成了控申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控申举报工作

在下访、巡访过程中出动宣传车辆102次,对山上山下37个单位进行了法律宣传和巡访,制作宣传牌9块,发放各类法律资料和宣传单2000余份,发表电视讲话3次,录制了下访、巡访专题片。

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6件次,受理举报线索3件。其中初查2件(转职检局1件、民行科1件);转侦查监督科1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19日至6月25开展了

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了举报宣传站,制作法律宣传板挂图12块,发放宣传材料,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其他工作

1、协助分院控申处办理控申案件;

2、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卷2份;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聘请了控申举报信息员,并组织对控申举报信息员进行了培训;

4、积极参加了政治业务学习和会议,听取了林业局“创建平安林区”知识竞赛;参加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每人记学习笔记二万字以上,写学习心得好范文版权所有两篇,参加了林业局政法委主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撰写论文两篇;撰写庆“

七、一”征文2份。

5、参加了林区分院控申工作会议;参加了林业局“歌唱新林区、携手创和谐”文艺演出。

不足之处:在规范化接待室建设中,在表、卡、簿、册的应用上还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缺少创新意识。

2007年,我们将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认真按照上三级院确定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科实际,以业绩求发展、以素质保公正、以责任促落实,力争部分工作争上游,总体工作上水平,开创控申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第9篇

宜良县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拓展控申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群众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会议结束后,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县检察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按照省院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五项措施推动该院群众工作及控申工作“四个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工作年”活动成立了“群众工作年”活动和处理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明确了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二是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电话,充分发挥“12309”、“六合一”、“四整合”功能,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下访巡访等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三是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在作出是否立案、批捕、起诉、抗诉和撤案等决定的每个环节,认真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和引发新的矛盾,同时加强与新闻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网上舆情检测研判,及时核查涉检舆情。四是进一步加强窗口硬件和软件建设,着手筹建检务公开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受理接待制度,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控申部门办案流程的管理和审查办案的纠错职能。五是推行检察联络员制度,从各乡镇聘请20名检察联络员,协助该院了解掌握社情民意,配合处理该乡镇、社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区检察院控申科述职报告 第10篇

《执法规范》测试题(控申卷)

姓名:

得分: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一选项对举报中心初核的举报线索范围表述是错误的()

A.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 B.群众举报未查处的 C.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 D.检察长交办的

2、下列哪项是不属于移送监察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

A.控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 B.反映人民检察院违法违纪的

C.反映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超期羁押的 D.检察人员不服党政纪处分,提出申诉的

3、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后,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并在()日内通知申诉人。

A.三

B.五

C.七

D.十

4、举报中心应当每()对举报线索进行分类统计

A.月

B.季度

C.半年

D.一年

5、下列哪项是不属于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

A.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B.反映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超期羁押的

C.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D.被申诉人不服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本院民事、行政抗诉的

6、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主要以举行听证会形式进行。听证会的主持人应当由()担任。

A.案件承办人

B.书记员

C.部门负责人

D.检察机关聘请的人

7、监所检察部门承办超期羁押情形案件的,应当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内将拟处理意见、主要证据目录、相关法律规定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

A.一个月

B.15日

C.30日

D.两个月

8、检察委员会原则通过的议题,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审议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必要时应当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并向()书面说明采纳意见情况和补充修改情况。

A.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B.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

C.分管检察长

D.检察长

9、检察委员会会议议程确定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一般应当在会议举行()前,将拟审议的议题、举行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通知。

A.五日

B.三日

C.二日

D.一日

10、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可以代表本院向下级人民检察院交办重要信访事项

A.公诉部门

B.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C.监察部门

D.侦查监督部门

11、上级人民检察院()是请示件的收文部门。

A.公诉厅(处)

B.案管处

C.办公厅(室)

D.研究室

12、()作出是否同意检察人员回避的决定。

A.检委会

B.副检察长

C.检察长

D.处长

13、对应转其他机关处理的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后,以()的形式,连同案件材料转相关机关处理。

A.口头转办

B.直接送达

C.办公厅函

D.联合办理

14、根据新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进行赔偿监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权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进行监督

B.有权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民事、行政诉讼赔偿决定进行监督

C.有权对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裁定进行监督

D.有权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或者民事、行政诉讼赔偿决定以及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裁定进行监督

15、下列哪一选项对复查案件讨论的表述是错误的()

A.应当经集体讨论

B.部门负责人参加

C.指定专人做好案件讨论笔录

D.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16、执法过错线索管理部门收到执法过错线索后,应当及时填写执法过错线索受理登记表,并在()内审核完毕,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A.十五日

B.一个月

C.四十五日

D.三个月

17、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的案件,由()统一登记。A.控告厅

B.公诉厅

C.办公厅

D.申诉厅

18、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办案部门应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刑事被害人基本情况等材料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备案。

A.三

B.五

C.七

D.十

19、对申请人的救助金额应当以提出救助意见时案件管辖地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个月的总额之内确定。

A.十二

B.二十四

C.三十六

D.四十八

20、下列哪一选项对复查的表述是错误的()

A.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由二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原承办人和原复查申诉案件的承办人不再参与申诉案件的办理

B.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原案件承办部门也可以负责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

C.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对原案件和原复查案件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全面审查,不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范围和理由的限制

D.审查案件卷宗,应当制作阅卷笔录

21、参加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应当以()的方式确定

A.轮流抽选

B.随机抽选

C.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指定

D.人民监督员申请

2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符合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已经审查清楚的条件()

A.原案定性和处理是否适当已经审查清楚

B.引用法律条文是否准确、完整已经审查清楚

C.有无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已经审查清楚

D.经复查,原案确属证据不充分、证据间存在矛盾

23、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七日内提出的申诉,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诉材料后()日内,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移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A.三

B.五

C.七

D.十

24、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检察院的工作。A.领导、领导、领导

B.领导、监督、主管

C.指导、监督、主管

D.领导、指导、主管

25、信访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由()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牵头办理

A.部门主要负责人

B.本院检察长

C.分管检察长

D.承办的检察人员

26、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依次排列。

A.材料形成的先后;

B.材料的种类;

C.实际办案程序;

27、检察委员会会议一般()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A.每十天

B.每半个月

C.每个月

D.每一周

28、对于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检察人员执法过错并有突出成绩的检察人员,应当给予()

A.表彰奖励

B.表扬学习

C.晋升职务

D.通报批评

29、下列哪一选项对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的表述是错误的()

A.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要求其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B.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C.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D.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0、侦查部门在侦查中发现的需另案处理的线索,一般应当在()内向本院举报中心通报;对暂时不具备查办价值的举报线索,应当每月向举报中心集中通报一次;经初查不予立案的举报线索,应当在()内移送举报中心。

A.两个月

两个月

B.一个月

一个月

C.一个月

两个月

D.两个月

一个月

二、多选题

31、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档案和台帐,如实填报《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情况月报表》,并按规定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报送总结报告

B.根据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有关规定实施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人民检察院可报请或者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将其纳入其他政府救助、社会救助、民间互助范围,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C.对根据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有关规定接受过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原则上不再给予涉法涉诉救助

3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交办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A.案件来源

B.举报人反映的主要问题

C.处理情况和法律依据

D.开展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及相关善后工作的情况

33、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A.依靠群众 B.接受群众监督 C.以事实为根据 D.以法律为准绳

34、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刑事申诉的条件()

A.属于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B.属于本院管辖

C.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是受申诉人委托代理行使申诉权的委托代理人

D.申诉人提交的申诉材料事实叙述清楚、申诉理由及请求明确,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支持;原案的相关法律文书和复查案件的法律文书齐全

35、下列哪些信访事项移送反贪污贿赂部门处理()

A.举报本院管辖的贪污贿赂等犯罪线索的 B.涉及本院正在审查或者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的C.涉及下级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重大贪污贿赂案件的 D.反映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超期羁押的

36、下列哪些信访事项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处理()

A.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请求追捕犯罪嫌疑人的 B.不服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C.认为人民检察院经复查维持下级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确有错误的 D.反映侦查机关侦查案件超期羁押的

37、下列哪些选项表述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季度向下一级人民检察院通报转交信访事项情况

B.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季度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转交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C.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月向下一级人民检察院通报转交信访事项情况

D.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月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转交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38、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下列哪些事项及时报告检察长()

A.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B.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C.催办、交办、督办情况

D.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9、下列哪些选项对复查的表述是正确的()

A.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原案件承办部门不再负责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

B.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由二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原承办人和原复查申诉案件的承办人可以参与申诉案件的办理

C.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对原案件和原复查案件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全面审查,不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范围和理由的限制

D.审查案件卷宗,应当制作阅卷笔录

40、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的赔偿监督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意见()

A.有新的证据,但不足以推翻原决定的 B.原决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C.原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D.作出原决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处理行为的

41、下列哪些选项对人民检察院采取的举报线索保密措施的表述是正确的()

A.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授权或者批准,其他检察人员不得查看

B.举报材料不得随意摆放,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

C.调查核实情况时,可以出示举报线索复印件

D.对匿名举报线索因侦查工作需要,可以进行笔迹鉴定

42、下列哪些选项对复议赔偿案件的表述是正确的()

A.可以调取有关的案卷材料

B.对事实不清的,可以要求原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

C.对事实不清的,也可以自行调查

D.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重要证据有争议的,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意见

43、立案复查后,均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下列哪些情形除外()A.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B.申诉人提出的新的事实、证据的C.申诉人不愿意举行听证会的 D.其他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

4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符合案件事实及证据已经查清的条件()A.原案认定的事实已经审查或者调查清楚

B.申诉人提出的新的事实、证据已经调查清楚

C.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已经审查清楚

D.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已经作了必要的补充调查

45、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以下案件:()A.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 B.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

C.可能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的案件 D.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46、为了规范检察人员执法行为,保障检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A.严格 B.公正 C.文明 D.廉洁执法

47、案件承办人或业务部门内勤每个月依据办案进展情况,()地填录案件登记卡。

A.全面 B.规范 C.准确 D.及时

48、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

A.实事求是 B.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 C.责任与处罚相适应 D.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49、下列哪些选项对刑事申诉案件经部门集体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后,根据不同情况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的表述是正确的()

A.对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普通刑事申诉案件,由分管检察长决定

B.重大疑难案件或者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C.重大疑难案件或者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报请分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复查后,需要提出抗诉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50、证据之间()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A.具有内在的联系 B.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 C.确实充分 D.能合理排除矛盾

51、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

A.案件承办人、书记员 B.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听证员 D.其他与案件有关人员

52、下列对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答复表述正确的是()

A.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答复由承办该信访事项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

B.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答复应当由承办部门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同负责

C.除因个人信息不详等情况无法答复的以外,原则上应当口头答复信访人

D.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答复,必要时可以举行公开听证

53、下列哪些刑事申诉属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A.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B.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

C.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D.不服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54、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时或者作出赔偿决定以后,对于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案件,重新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提出抗诉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B.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时或者作出赔偿决定以后,对于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案件,重新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提出抗诉的,正在办理的刑事赔偿案件应当终结

C.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有罪的,正在办理的刑事赔偿案件应当终结

55、人民检察院各内设部门应当按照()原则,对其他部门的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制约。

A.分工负责 B.各司其职 C.互相制约 D.客观全面

56、承办部门办理请示件,应()

A.认真研究论证

B.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

C.答复意见应符合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符合检察工作实际

D.答复意见应考虑案件处理结果是否会影响企业形象

57、人民检察院各内设部门的检察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对其他检察人员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A.在相关的会议及案件管理、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对其他检察人员的执法过错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B.对其他检察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的行为予以告诫、提醒

C.向主管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其他检察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的问题

D.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办案正常进行的其他方式

58、下列哪些选项对复议赔偿案件的表述是错误的()

A.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C.复议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直接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请求人

D.直接送达赔偿请求人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代为送达

59、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A.受害人的基本情况

B.具体要求

C.事实根据和理由

D.申请的时间

60、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就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必须是()的案件。

A.事实清楚

B.证据确凿

C.在适用法律上确属疑难

D.复杂而难以决断

61、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实行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分工,()保证办案质量。

A.各司其职

B.互不干涉

C.互相制约

D.通力合作

62、上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处理信访事项中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监督纠正()

A.应当受理而拒不受理的B.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

C.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的D.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63、对决定举行听证会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进行以下哪些准备工作()

A.聘请听证员,并将本案的基本情况及原处理情况告知听证员

B.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在举行听证会三日以前通知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C.对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申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D.制定听证方案

64、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应当坚持下列哪些原则()

A.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B.谁主管、谁负责 C.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D.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

65、下列哪些重要信访事项可以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代表本院向下级人民检察院交办()

A.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

B.举报内容较详实,案情重大,多次举报未查处的

C.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多次申诉未得到依法处理的D.检察长批办的

66、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立案审查的赔偿监督案件进行补充调查()

A.赔偿请求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未进行调查取证的

B.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未进行调查核实的C.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虚假、伪造的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可能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处理行为的 67、下列哪些选项对举报中心处理接收的举报线索表述是正确的()

A.自收到举报线索之日起七日内分别作出处理

B.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举报线索依法受理

C.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举报线索一概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D.内容不具体的匿名举报线索,或者不具备查处条件的举报线索,经检察长审批后存档备查 68、承办部门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事项或案件,其程序是:()

A.承办检察官提出办理意见

B.承办部门讨论

C.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

D.经分管检察长审核后报检察长决定

69、下列哪些选项对申请支付赔偿金的表述是正确的()

A.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向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支付赔偿金

B.支付赔偿金申请采取书面形式

C.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D.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70、对于信访人的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对于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A.在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人民检察院,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

B.说话嗓门高,情绪激动的C.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D.侮辱、殴打、威胁检察人员,或者非法限制检察人员人身自由的

三、判断题

71、对举报失实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采用适当方式澄清事实,为被举报人消除影响。

72、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印发各位委员并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备案。.73、对赔偿申请的立案应当经分管检察长批准。

74、请示件需送其他机关的用抄送形式,但不能抄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各内设机构。

75、依照规定应当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而迳行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启动人

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76、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需要录音录像的,不必征得举报人同意。

77、举报中心初核的目的是查明举报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是否需要立案侦查。.7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法律提出询问、质疑和建议的信访事项移送公诉部门处理。

79、举报人不服不立案决定提出的复议请求和不服下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提出的申诉,由控申检察部门办理。80、复查案件承办人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应填写《提请听证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检察长批准后,举行听证会。

81、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不得隐瞒、谎报和缓报重大信访信息。82、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转送的信访事项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

83、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其他需要核实的问题时,案件承办人可以直接进行补充调查。84、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上级或者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违反程序规定、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的,经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后,报有监督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85、依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有关规定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重新审查意见书》均应当加盖人民检察院院印,并于三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86、省级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代表转交案件应进行督办。87、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应当存入执法过错责任人的个人执法档案。

88、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即可。.89、对信访人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参照采用书信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相关规定办理。.90、对审查终结的重大、复杂的赔偿复议案件,由分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91、对分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内设机构办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联络处负责督促催办。92、案件监督中,案件承办人应当向人民监督员出示相关案件材料,或者播放相关视听资料。93、业务部门认为请示件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可以自行将批办的请示件转交其他部门办理。94、上级人民检察院收到下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交办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报告》后,应当认真审查,有错误,下级人民检察院坚持不予纠正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必须经检察委员会决定,才可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原处理决定,并作出新的决定。

95、承办部门在给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回复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文书中,应当包括开展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及相关善后工作的情况。

96、人民检察院对可以不再立案复查的申诉,必须经分管检察长批准,直接答复申诉人,必要时可制作《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回复申诉人。

97、业务部门应当全面核实所反馈的统计报表,重点核实统计异常情况。核实完成后,认为确有错误的,更正案件登记卡内容,重新生成统计报表。.98、人民检察院聘请的听证员应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99、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采用虚报、隐瞒、伪造证据等方法,骗取救助金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并及时追回救助金。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00、对重要案件的答复意见,分管检察长审核后应报检察长审签或提交检委会讨论。

控申卷答案 单选

1——30 BCDBB ACBBB CCCDD BCDCB BDAAB CBACD 多选

31——40 ABCD ABC ABCD ABCD ABC

AC AB ABCD ACD BCD 41——50 ABD ABC ACD ABCD ABD

ABCD ACD ABCD ABD ABD 51——60 ABCD ABD ABCD AC AC

ABC ABCD BC ABCD ABCD 61——70 AC ABCD ACD ABD ABCD 判断

71——100 ×√×√×

×√××× ×√×√×

√×××√

ABCD AB ABCD ABCD 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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