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统计局范文

2024-06-26

嘉善县统计局范文(精选8篇)

嘉善县统计局 第1篇

嘉 善 县 统 计 局 文件 嘉 善 县 人 事 局

善统[2009] 17 号

关于开展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考试办公室《关于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09〕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见附件2)

(二)考试报名以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张。

1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在5月15日到县统计局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84228198。

二、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统一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5日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考场统一设置在嘉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规定执行,初、中级考务费分别为105元、210元,教材费分别为34.5元、66元,学习指导与习题分别为25元、35元。

附件一: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嘉善县统计局嘉善县人事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统计专业技术考试通知

抄送:嘉兴市统计局,嘉兴市人事局,各镇统计中心嘉善县统计局办公室2009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90份

附件

12009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码:□□□□

说明:1.报名序号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市级代码,后四位为本市统一报名序号,从0001开始。各市代码分别为:杭州01、温州03、嘉兴04、湖州05、绍兴06、金华07、衢州08、舟山09、台州

10、丽水

11、省本级12。

2.准考证号码为11位,由各市考办负责编排。第1位为报考级别代码,第2、3位为年份代码,第4、5位为省级代码,第6、7位为市级代码,第8、9位为考场代码,第10、11位为座位序号。

3.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

附件2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嘉善县统计局 第2篇

嘉善县企业劳动管理协会第三届领导班子及成会单位 荣誉会长:

陆才华嘉善县政协副主席

张国其:嘉善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会长:

李永金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会长:

胡敏浩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全良浙江嘉善梅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贵连嘉兴市善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朱玉明嘉善农商银行行长

戴春华嘉兴大恩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晋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沈传根嘉善县大舜奔马钮扣服饰厂董事长

王坚东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董剑英(女)嘉兴万源时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爱兴浙江鑫爱达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理事成员单位:

潘根华嘉善汇佳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秦 莉(女)农工商超市集团嘉善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森良嘉善东方大厦总经理

陈金婷(女)圣诺盟(浙江)聚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经理

曹兴珠(女)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总经理

高红影(女)浙江嘉丰机电有限公司协理

朱勤甫嘉善县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陶建英(女)嘉善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王国俊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常 飞浙江华丽家具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沈仲尧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徐 栋浙江凌龙纺织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严海青浙江浦江缆索有限公司总经理

吉 军田中精机(嘉兴)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吴金海嘉善鑫海精密铸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顾铁军浙江中技桩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

孙善英(女)浙江弘安索具有限公司行政科主任

张松康嘉善天凝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王凤明嘉善维克托塑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 晋浙江恒丰包装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秘书长:

陆 忠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副秘书长:

万玉明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副科长

嘉善县企业劳动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嘉善县企业劳动管理协会

第二条 本会为嘉善县所属区域内各企业自愿结合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提高企业劳动管理水平、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会是经嘉善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部门为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嘉善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是:

(一)、制定本会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自律规定,协调本会成员关系;

(二)、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指导企业劳动管理工作,维护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宣传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相结合的角度研究、传播和推广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经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走科学化、规范化、合法化的企业劳动管理之路;

(四)、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对策建议,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

(五)、代表嘉善县企业参与县内和县外有关企业劳动管理方面的活动,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会、工商联等方面组成的有关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六)、总结推广企业劳动管理先进经验,评选表彰劳动管理优秀企业和优秀管理者;

(七)、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企业劳动管理培训、咨询、信息等项目服务功能,开拓发展新的服务功能及领域;

(八)、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自立、自治、自养”的发展方针;

(九)、加强与各社会团体、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合作和信息经验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是指嘉善县内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第八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向本会提交自愿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审查,提交理事会通过即可成为本会正式会员,发放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二)、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四)、会员按规定每年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

(一)、会员退会自由。退会须向本会会员部提出退会申请,交回会员证或理事证;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法行为,经本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或理事证;

(三)、会员如超过两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不参加本会活动(特殊情况例外),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有效,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通过重大提案并形成决议;

(三)、修改章程;

(四)、推选、审议理事会理事中曾为协会做出贡献的已退休、离职的老成员,授予名誉理事。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

(三)、执行罢免理事会成员的职权;

(四)、根据会长提名,选举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六)、审议处理有关议案;

(七)、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八)、聘请名誉会长、法律顾问。

第十八条 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办事机构是秘书处。

第十九条 不定期召开会长会议,讨论协会日常工作,审定秘书长提交的有关事项。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第二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能力强;

(二)、对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最长可连任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续任。

第二十二条 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最高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如超过年龄,但因工作需要继续担任,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批准,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工作;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对本会重大事情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定期向会长会议汇报实施工作情况;

(三)、决定办事机构专职人员聘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经费主要来源:

(一)、会费;

(二)、有偿服务收入;

(三)、有关团体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资助;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专业资格会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经费收支,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审议。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经费和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依法占有和管理本会的资产。第二十七条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均为本会资产,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单位不得侵占。

第三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议。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表决,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终止动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授权本会秘书处。

嘉善县统计局 第3篇

1、农村居民点占用大量土地, 土地利用率低

嘉善县区域总面积507平方公里, 现有11个乡镇, 118个行政村, 农居面积4921公顷, 占全县总用地的9.7%。农户83656户, 农业常住人口281940人。户均占地590平方米, 人均占地175平方米, 人均占地面积较大, 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人均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标准。

人均占用宅基地面积, 全县各地相差较大, 总的状况是南高北低, 南片大云镇及惠民镇人匀占用宅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 北片较低, 天凝、陶庄等几个镇由于宅基地紧张, 甚至出现了农宅没有晒场, 前后房屋相连的现象。

2、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居住环境差

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不合理, 主房占地比例较小, 晒场、庭院、附房等附地占地比例过大, 土地浪费严重。同时, 农民居住环境相对较差, 主要表现在主房、辅房和房前屋后的自留地等相互分割包围, 杂乱无章, 生产生活污水无序排放, 既加剧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又制约了农村农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

3、农村居民点规模小, 布局散乱

嘉善县地势低平, 河湖密布, 是典型的江南水网平原区, 全县农村居民点普遍规模较小, 全县农居点图斑6400个, 一般以20-50户为多, 10-20户次之, 农居相对分散, 并且大多是沿河而建, 居民点分布如“天女散花”, 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均较低。

4、农村住宅基本以楼房居多, 生产辅助用房以平房为主

嘉善县的农村住宅以二层楼房为主, 二楼二底或三楼三底, 楼房建筑面积200平方左右, 居住条件基本相似, 大部分农居的建造于上世纪的80年代, 房屋已显陈旧, 结构过时。农户建房中除主房以外的其他用地的管理尚未完全到位, 建房户往往将批准的建房面积用来建造主房, 而将附房和庭院用地扩张到批准面积之外, 占用大量集体土地, 导致审批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相差较大的现象。宅基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面积以及一户多宅、房屋空置现象在农村屡见不鲜。

二、嘉善县农村居民点复垦情况及潜力分析

嘉善县农村居民点复垦已经从以前的小打小闹为主的初级阶段向整拆整建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方向转移。一方面, 顺应了嘉兴市委市政府“打造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行地”的行动纲领, 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的强烈呼声, 顺应了保护耕地与保障用地的双重要求。另一方面, 复耕指标有偿使用费为农村新社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能实现项目建设资金的基本平衡。嘉善县可以进行土地开发资源少, 而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大, 是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的一大优势。

1、嘉善县已经开展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情况

嘉善县历年来取得的宅基地复耕地指标如下:2003年32.02公顷;2004年57.23公顷;2005年106.47顷;2006年121.25公顷;2007年105公顷。

2、农村居民点整体搬迁试点情况

(1) 2005年,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在充分调研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 开展了宅基地复垦具体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 先后对大云镇的缪家村、惠民镇的大通村、魏塘镇的马家桥村、西塘镇的翠南、大舜村、姚庄镇的姚庄村、丁栅镇的界泾港村等村, 作为进一步开展宅基地复垦试点项目的前期细化工作, 在镇村的配合下,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派出了工作小组, 对上述各点进行了逐村逐户的实地踏勘, 走访了部分群众, 召开了相关座谈会, 框算了实施方案。通过讨论确定了四个优选试点项目:大云镇的缪家村、惠民镇的大通村、魏塘镇的马家桥村、西塘镇的翠南村。展开进一步调查、论证、测绘和立项准备工作, 其中重点开展了对大云镇缪家村试点项目的工作。大云镇缪家村试点项目于2005年10月经嘉善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同意立项, 并报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作为嘉善县第一个实质性的宅基地复垦、建设农村新社区的试点项目。2007年12月, 该项目全面完成复垦工作, 于2008年1月25通过市级验收, 8月27日通过省级验收。

(2)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100个宅基地整理示范村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7]7号文件) 及《关于确定乡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和宅基地整理示范村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7]70号文件) 精神, 嘉善县魏塘镇马桥村经省厅确定为宅基地整理示范村, 2007年6月编制的《魏塘镇马家桥村宅基地整理示范村建设方案》已经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审查通过。

魏塘镇马家桥村 (姚浜) 宅基地整理示范村区域面积17.2794公顷、区域范围现有农户78户, 人口229人, 其中楼房60幢249间8417.1平方米, 平房266间7481.9平方米, 构作物5357平方米, 由于该村居住户大多为建于八十年代中期, 且无村庄规划, 环河居住分散, 空闲杂地较多的农村宅基地,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撤点范围, 近年来随着村民收入的不断提高, 该村庄居住户想要异地建房的要求日益强烈, 所以在经过对该村庄进行复垦的可行性方面反复论证后, 决定将该村列入宅基地整理示范村建设, 该整理区块现状图上的地类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村庄布点规划图均为撤并点范围, 并划入了基本农田保护区, 因此, 现状和规划图均符合土地复垦整理要求。

项目涉及拆迁户数78户, 整理面积17.2794公顷, 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5899平方米, 构作物面积5357平方米, 对符合条件的60户搬迁户将进行新村点安置, 经初步测算, 新落实的安置地块面积为2公顷, 根据农户意愿有8户农户安置在村其它规划点内的存量宅基地当中, 对余下10户不符合建房条件的搬迁户将通过协商沟通进行相应的货币补助。目前魏塘镇马家桥村 (姚浜) 宅基地整理示范村项目正紧张有序地开展, 预计2008年年底前竣工申请验收。

3、农村居民点复垦潜力分析

根据2006年的土地更新调查数据、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以及本县的实际情况, 全县农村居民点潜力共有900公顷 (详见表2) 。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基本设想

根据嘉兴市市委、市政府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 紧密结合嘉善县的实际, 确定嘉善县姚庄镇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 (“两分两换”试点, 即宅基地与承包地分开、拆迁与征地分开, 以宅基地 (住房) 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 、通过试点, 希望走出一条符合嘉善实际、具有姚庄特色的农村新社区建设路子, 为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保障城市发展空间提供宝贵经验。

1、试点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十二届35次常委会议精神, 选择规模适中、基础较好、优势明显、班子较强的姚庄镇作为我县试点。姚庄镇位于嘉善县东北部, 东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相连, 是嘉兴市中心镇、浙江省接轨上海的第一站。全镇总面积30.8平方公里, 辖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 5334户, 1.9万人, 其中农户4805户, 18049人。现有农民住宅建筑面积896326平方米, 户均187平方米;生产性辅助用房499989平方米, 户均104平方米;农民宅基地5588亩, 户均1.163亩。

2、试点总体规划和测算

试点按照“一次整体规划、分期推进建设、逐步完善功能”的总体要求, 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 科学合理调整《姚庄镇域总体规划》, 根据修编后的《姚庄镇域总体规划》, 将姚庄镇划分为三大区块, 即商贸居住区、工业功能区、生态农业区。新规划的商贸居住区总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 涉及姚庄镇8个村, 4805户农户, 18049人。总建筑面积约90多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18亿元。

经测算, 按宅基地 (住房) 以一换一进行置换, 需建设用地1737亩, 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851亩。以土地出让收入、宅基地复垦指标收入等, 来平衡农村新社区建设。

3、试点运作方式

(1) 由姚庄镇人民政府注册成立嘉善县姚庄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市镇公司) 作为投融资主体, 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 按照市场化原则, 负责农村新社区建设开发、融资、复垦等工作。

(2) 以农民自愿为前提, 由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将现有宅基地 (住房) 交回集体统一规划使用、换取姚庄镇内住房的申请, 并签订置换协议。

(3) 根据村民的申请, 村民委员会与新市镇公司签订宅基地 (住房) 置换协议, 确定全村应得住宅总数。协议中应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自愿腾空原有宅基地 (住房) 等条款。

(4) 由新市镇公司依照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确定的住宅总数, 在规划的农村新社区内组织建设住宅。

(5) 住宅建成后, 由新市镇公司按协议交付村民委员会, 由村民委员会依据与村民签订的协议进行置换, 并组织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搬迁。

(6) 村民搬迁完毕后, 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宅基地 (住房) 进行拆迁、整理复垦等。

(7) 宅基地复垦面积除用于建设农村新社区外, 多余的建设用地指标,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 经批准, 在全县范围内调剂使用。

四、农村新社区建设与宅基地复垦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与难点分析

1、规划问题

农村规划的滞后, 是农村新社区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已编制的新村规划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以前的规划编制中, 对节约集约土地资源的理念不够突出, 没有大幅度的对原居民点进行撤并, 只是简单地按照通村道路沿线布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方面衔接不够, 出现了两个规划相背离的状况, 有的新村点甚至涉及到基本农田, 造成规划与实际脱节。由于规划长期脱节, 无序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绝大多数农户都存在着未批先建和违法搭建等现象, 这为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增添了许多矛盾, 也为宅基地复垦的实施带来难题。

2、产权问题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 因此在虽然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 提出了建设中心村、撤并自然村的规划方案, 但是中心村建设要求农民住房做到统一规划, 农民住房达到相对集中, 必须突破村与村之间的界限, 这就涉及到土地产权的调整, 而在现行土地制度下, 农村土地分别属于不同的村, 一般土地调整只在村范围内进行, 农民建房的宅基地只能选择自己承包的土地或老宅基地, 很难进行土地产权的调整, 因而规划方案很难得到有效的落实。

3、保障问题

宅基地复垦首先农民要得到经济补偿, 要得到实惠, 第二、农户搬迁后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第三、要有生活保障, 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障, 特别是年龄大的, 60岁以上的老人必须落实解决。

4、资金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与农村居民点复垦结合在一起的, 农居点复垦是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的有效途径, 但是农居点复垦需要投入巨额资金, 从搬迁、平整、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到新居建设, 无一不需要大量资金的配套。可以说资金能否落实、筹资渠道是否稳定, 是农居点复垦顺利进行的最基本保障。找出一条有效的资金筹措渠道, 是农居点复垦的主要难点问题。

另外一方面, 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 农户的住宅标准和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农居点复垦涉及的搬迁成本越来越大, 补偿标准越来越高, 这也是目前农居点复垦的难点之一。

⑸农民观念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嘉善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 有的甚至举家迁入城镇, 由于现行的宅基地政策允许每户人家拥有一处宅基地, 即使是举家迁入城镇定居、拥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很多不愿意放弃农村住宅或宅基地。

这几年通过村庄整治, 康庄工程达村到户, 有此自然村的农户每天可乘公交车进城, 而且在农村可以有自留地种种菜, 养养鸡, 并且农村有房子以后可以翻修或重建, 这些乡村别墅造价不过二三十万元, 而在县城购买同类商品房则需要百万, 这样成本低廉和贴近自然的居住环境, 有些人考虑周未度假或以后养老, 所以说不是说可以用经济补偿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对整治空心村、盘活存量用地方面, 没有相应的可奖励措施或相关鼓励政策, 缺乏相关政策的引导, 对全面推进宅基地复垦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五、筹集资金分析

2007年, 嘉善县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若干意见》,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对2007年新立项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按立项面积2万元/亩预拨收购资金, 经省国土资源厅认定取得建设用地复耕指标后, 80%指标下拨给各镇人民政府使用, 20%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收购, 收购价格为5万元/亩。各镇取得的自有复耕指标, 可自行安排各类建设用地项目, 复耕指标可以在本县范围按规定有偿调剂, 复耕地指标的调剂价格为8-15万元/亩。

另外, 可以充分发挥城乡土地级差地租的不同优势, 用足政策, 吸纳足够的资金。

六、建议

姚庄镇的“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已于2008年6月份开始启动, 按照“一次整体规划、分期推进建设、逐步完善功能”的总体要求, 新修编的《姚庄镇域总体规划》将姚庄镇划分为商贸居住区、工业功能区、农业产业区三大区块。目前,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正在加紧编制, 存在的主要障碍:第一、村庄布点规划部分地方尚未完成, 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冲突, 难以落地。第二、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有一个过程, 目前普遍存在拆旧补助要价过高, 并且部分农户要求宅基地安置。第三、宅基地整理项目与农村新社区建设用地报批还没有很好地结合, 宅基地整理新增了多少耕地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占用了多少耕地目前还是两本帐, 宅基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并没有扣除农村新社区建设用地面积,

如果嘉善县“二分二换”改革能成功,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实现农村现代化, 并不是一个遥远的梦想。

看嘉善县如何开展乡镇城管执法 第4篇

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把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结合起来,树立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

(一)在工作方式上动脑筋。加强对工作的事前介入、事前宣传、事前劝导,使各项工作的阻力缩减到最小,构建“前置式”管理模式。在进驻乡镇之初,出动400余人次,对辖区600多户商户进行登记归档和上门宣传,做好分析总结,确保了接下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在管理机制上想办法。针对乡镇工作区域大,人力有限等实际情况,与村建站、国土资源所、村委会等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在姚庄镇区、丁栅和俞汇社区分别建立片区责任小组进行定点常驻管理。各片区小组因地制宜开展管理工作,完成了俞汇乱停车整治、新农村社区商铺遮阳棚“以旧换新”、丁栅自捕自销渔民考察和销售点建设等一系列工作。

(三)在处理问题上讲实效。选准制约工作开展的难点问题,做到处理问题有针对性,查处违章敢于攻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姚庄镇市场街是姚庄一条主要老街,店铺多,乱占道现象严重,晚上是无证摊点集聚点,成为制约管理的难点,影响其他商户拒绝管理的“榜样”。对此,姚庄中队在组织集中整治基础上落实专人定点管理,切实把难题解决掉、处理好,并辐射带动集镇其他商户规范了各自经营行为,取得了影响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

注重队伍建设,把组织构架与队伍发展串联起来,推进基层党支部民主化建设

姚庄中队共有执法队员9名,其中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是一个党员比例较高的基层执法中队。在2010年,中队建立了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基层党支部无候选人直选工作,完成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的双重直选工作,进一步推进中队的民主化建设。中队党支部与村党支部、企业党支部等基层党支部建立联系平台,组织党员开展服务群众实践调研,调动群众党员做好法律讲解员、当好执、法传递员。同时加强党员、队员以及市容管理员的联系互动,每个片区落实一名党员带头负责开展工作。明确协管员协助市容管理的定位,提出市容管理员的概念,由党员带领市容管理员认领工作责任路段,形成队员、市容管理员,党员团员一带一、一帮一的工作学习模式。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和群众参与双推进,密切联系群众

(一)建立完善的自产自销互动服务机制。通过对接村委会,村委会证明自产自销情况,村民承诺规范自身行为,在城区、乡镇建立自产自销点,形成三方联动、互有责任的自产自销互动机制。既为农户增产增收开辟新渠道,又切实维护了市容镇貌。2009年切实有效地解决了当地橘农销售难问题,帮助农民增收50万元。在2010年黄桃上市期间,组织队员上门服务200余次,自产自销报名人数由去年的22人猛增至158人,自产自销点黄桃销量达到50多万斤,销售收入达到170多万元。

(二)提高群众和当事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重视组织宣教,努力抓好学校、“新农利”社区等宣教平台建设。组织商户座谈会等活动,共同研究探讨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动商户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同时聘请群众担任文明执法社会监督员,深入开展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

(三)提高服务社会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中队建立了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重视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校园安保工作,每天派人前往镇区6所幼儿同、小学定点。

加强制度建设,把廉政建设和依法执法结合起来,打造廉洁城管

中队和队员、市容管理员签订“廉洁城管”承诺书,开展“阳光执法”行动,推行自由裁量权网上群众监督查询平台,落实大立案机制。在办理一般案件过程中坚持推行说理性文书,做到办案讲证据,处罚重规范,确保群众和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以及处罚依据等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落实《执法案件监督卡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执法案件监督卡,由当事人对执法队员的行为以及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叫切实克服部分职能部门在乡镇米设立办事机构等难题,主动上门对接,制定《姚庄镇城镇管理相关事项申报表》,形成相关事项审批、临督、检查的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简化群众办理相关事项的程序。

重视创新发展,把科学发展观和执法文化建设融合起来,践行“城市管理用心,百姓生活舒心”的核心价值理念

在中队倡导城市管理用心、百姓生活舒心的执法理念,努力建立县委县政府可以信任的一支队伍,百姓生活中可以依赖的一支队伍,急难险重时可以战斗的一支队伍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开展本职敬业岗、服务民生岗、公益奉献岗和攻坚破难岗的“一员四岗”工作,办实事,塑队风,正行风,切实把执法队伍建设和乡镇执法工作推向新高度。

浙江嘉善县政协重视关心科普工作 第5篇

继2009年3月份浙江省嘉善县政协主席会议专题研究科普工作以来,2011年,嘉善县政协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作为县政协重点工作来抓,3月16日,县政协副主席吴建平、方明远、张来、姚定栋、丁金华、高洪明和副县长何慧琴率政协科技组全体委员及政协“一办四委”领导专门视察县科协工作,分别到县泗州小学、实验二小,现场视察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了县科协张建林主席关于嘉善县科协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县科协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嘉善县政协一直以来十分关心科普事业的发展,经常听取县科协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将科普工作纳入政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为科普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县科协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每年召开县政协科技委组约谈会,围绕提升公众科学素养,促进科技与企业的发展、加强人才与科技创新、健全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积极献言献策,为县科普事业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

在科普工作的方向上,县政协领导提出:要服务全局,突出创新。县科协组织作为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要为经济建设中心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通过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形成人人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让广大科技工作者受到全社会尊重,充分激发全民创造热情和活力,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工作中去,推动创新能力的提高,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在科普工作的对象上,县政协领导提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目前,嘉善县群众科学素质水平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很大,必须有重点地推进科学素质建设,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首先要注重弱势群体的科普工作,要利用现有科普资源优势,在广大弱势群体中普及科学知识,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增加弱势人群就业和再创业机会。

在科普工作的内容上,县政协领导提出:要注重实用,喜闻乐见。采用公众易于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推广应用技术,以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突破口,广泛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普活动。

在科普工作的成功上,县政协领导提出:要依靠群众,凝聚力量。通过加大科普宣传,发动群众激发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为公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提供广泛的机会和途径。同时,鼓励公民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主动参与各种教育、培训和群众性的创造发明活动以及有关的志愿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营造全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此外,县政协还围绕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在姚庄镇、惠民镇、天凝镇开展了“委员进社区”活动,向居民和农村群众发放科普知识小册子和农业科技知识读本。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活动主题,组织委员进行约谈,就如何保护县生态环境提出了“要积极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增加在居住小区、宾馆、城市干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设施投入,提高资源的可回收利用率”等四点建议。

为了深入了解“五大人群”的科学素质建设情况,县政协还结合工作职能,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等场所,开展视察和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撰写可行性报告,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实践依据。

由于县政协领导重视和关心,县科普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1年嘉善县荣获首批“全国科普示范县”称号。2008年顺利通过复查,第二次被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县”,2010年12月顺利通过了省级科普示范县的验收。在2011年3月份的全国科普示范县检查验收组验收中,省科协鲁善增书记对嘉善县科普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县科协分别获得了浙江省“九五”、“十五”科普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获得省级科协工作先进县(区)荣誉称号。此外实施《科学素质纲要》获得嘉兴市督查组好评,科技专家联十镇帮百户带千家活动被中国科协列为“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项目”,“农函大培训”、“农村科普宣传栏建设”得到省科协重点资助,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今后的工作中,嘉善县科协将紧紧围绕县委、县府工作中心,积极争取县政协领导支持,充分发挥好“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职能,积极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努力打造科普新品牌,创新工作新特色,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促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推进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嘉善县科协 编辑:房晶)

-中共嘉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6篇

善纪发„2010‟72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社会团体“小金库”

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县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2010年8月31日前在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各社会团体(具体名单附后);

二、请各社会团体根据“办法”要求,于9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浙纪发„2010‟28号附件1)按规定填报后上报业务主管单位(表格可登陆省财政厅网站下载,详见填表说明);

三、各业务主管单位根据上报情况,汇总填写《“小金库”自查自纠 1

情况统计表》(浙纪发„2010‟28号附件2),于9月25日前上报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亭桥南路26号;联系人:薛一纯;联系电话:84022067)。

附件:

1、2010年8月31日前成立的全县各社会团体名单

2、全县各业务主管单位名单

3、《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纪发„2010‟28号)

中共嘉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嘉善县监察局

嘉善县民政局嘉善县财政局

嘉善县审计局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通知

共印6份

嘉善县农经局3月份工作重点 第7篇

1、掀起全县春耕备耕生产热潮。抓住这个一年中农业生产最有利的时机,突出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实”字,全力做好春耕备耕期间的各项工作。一是思想发动要早。要根据今年春耕生产面临的形势,紧紧围绕今年春耕生产的新特点、新情况,研究落实搞好春耕生产的有效对策。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的重要作用,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春耕生产工作上来,迅速掀起春耕生产高潮;二是政策宣传落实要早。通过下乡指导、培训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解读中央1号文件和省政府及我县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抓紧将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政策送到千家万户,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三是种植计划落实要早。及时出台好春季农业开发的指导性意见,将种植计划做到“三到位”:即宣传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力争种足种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是物资准备落实要早。抓紧做好全县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生产资料的准备工作,及时做好调运、储存和供应负工作,完善和发挥好县级配送中心的作用,全力做到保量又保质,方便农民群众生产需求。

2、开展农业系列执法护农活动。要以“农资保质”专项行动和省农业厅开展的“五送”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好春季农业执法护农行动,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农资质量安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价格监管,加大农资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不法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朋友的合法利益。

3、全力维护春季农业生产安全。突出强化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关,落实好春季防疫的各项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指导好全 1

县畜禽养殖场户搞好饲养管理,抓好畜禽栏舍及周围环境消毒及春季免疫,强化疫情监测,落实应急机制,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传入和扩散蔓延。

4、加快推进春季绿化进度。要召开好全县绿化生产现场会,深入宣传发动,落实好绿化目标任务。及时做好苗木调运供应、技术指导、进度督查等工作,尽快掀起全县春季绿化高潮。

5、组织开展好农业大走访活动。继续开展农技人员走访活动,组织广大农技人员,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等办法,开展技术指导、政策宣讲和农技服务等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情,宣传发展精品农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农业发展献计和为农服务出力。

6、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在春耕备耕期间,要经常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广泛开展科技下乡和科技服务。开展春季种植意向调查,指导农民合理安排春季农业开发。特别要针对当前雨水多、持续长的实际,加强做好面上作物的田间管理、开沟排水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实际,重点要指导好作物的肥水管理,保证当前作物长势良好,提高农业效益和促进农业增收。

7、加快推进畜禽污染治理工作。要按照今年的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好每月的工作进度,强化治理工作的责任体系建设,突出治理的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确保每月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建成运行设施的监管,确保工程发挥良好效能,并为下阶段治理工作打基础。

8、强化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建设和农村审计工作。重点要落实好三项制度:一是实行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二是实行农民负担警示督办制;三是实行农民负担情况通报制。同时,要落实好今

2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对全县47个村开展审计工作。要从常规审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合同项目专项审计、经济合同专项审计、土地征用专项审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财政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等七项审计内容做好今年的审计工作。

嘉善县统计局 第8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随机抽取某镇职业体检人群335人、普通农村居民250人、饮食业、饲养业、动物(主要为猪肉及猪内脏、禽类)贩卖等高危职业人员共167 人,对上述752人分别采集静脉血5ml,分离血清后放置于-20℃冷冻保存。

1.2 方法

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抗- HEV IgG抗体,试剂由北京万泰生物有限公司生产,所有检测和结果判断均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1.3 统计方法

数据采样SPSS 16.0 软件进行处理,利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受检者分别来自嘉善县9 个镇及街道。共调查752 人,抗- HEV IgG阳性350 例,阳性率为46.54%。

2.1.1不同性别检测情况

检测男性313人,抗-HEV IgG阳性170例,阳性率54.31%;女性439人,抗-HEV IgG阳性180例,阳性率41.00%。不同性别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01,P<0.01)。

2.1.2不同年龄人群检测情况

抗-HEV IgG阳性率随着年龄的上升而逐步上升,不同年龄组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4.72,P<0.01),见表1。

2.1.3不同行业人群检测情况

饮食业、饲养业、动物(主要为猪肉及猪内脏)贩卖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抗-HEV IgG阳性率为71.86%,职业体检人群抗-HEV IgG阳性率为38.81%,普通村镇人群抗-HEVIgG阳性率为40.00%,不同行业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5.37,P<0.01),高危人群明显高于职业体检人群和普通村镇居民。见表2。

3 讨论

戊肝发病率与社会经济状况及个人卫生习惯密切相关,为急性自限性疾病,曾在全国引起暴发流行。1986-1988年新疆南部地区发生戊肝流行,共发病近12万例[1]。戊肝病情多数较重,病死率高,特别对孕产妇的影响大,易导致流产、死胎甚至孕产妇死亡[2]。戊肝传染源是患者和隐性感染者,隐性感染者作为传染源的意义因其隐蔽性而更为受到重视。

2014年嘉善县农村居民抗-HEV IgG阳性率为40.00%,高于2011年烟台市农村居民抗-HEV IgG阳性率38.41%[3],低于德清县农村人群感染率的46.35%[4]。农村居民HEV感染率高可能与农村居民卫生状况不良、水源污染及养殖动物宿主等有关。2014年嘉善县饮食业、饲养业、动物(主要为猪肉及猪内脏)贩卖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抗-HEV IgG阳性率71.86%,低于2003年德清县与生猪屠宰或销售相关的职业人群感染率77.25%[5]。2014年嘉善县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群抗-HEV IgG阳性率38.81%,远高于2010年烟台市同类人群感染率22.78%[6]。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HEV的感染与性别、年龄和职业有关,男性高于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呈上升趋势,高危人群的感染率远远高于其他人群,这类人群应作为重点防护对象。

戊肝具有传染源难以有效管理、传播途径多样、人群普遍易感、潜伏期长等特征,极易发生聚集性及暴发疫情[7]。根据调查结果表明,食用海鲜、在外就餐、不良生活习惯等为戊肝发病的危险因素,健康人群极易受感染[8]。嘉善县作为全国百强县,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密集,来往频繁,要考虑密切接触和社会交往中传播病毒的可能性。

综合上述,嘉善县戊肝防控形式还是非常严峻,建议尽快采取如下措施:①嘉善县以散发为主,因此加强粪便管理和水源保护,预防病人口入,切断传播途径;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使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③加强对公共餐饮场所的监管;④戊肝疫苗上市后,建议戊肝高危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戊肝感染率。

摘要:目的:调查了解嘉善县戊肝病毒在不同人群中的感染状况和分布规律,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探讨,为防制戊肝提供科学依据。方法:2014年对嘉善县不同人群共752人开展HEV-IgG抗体检测与分析。结果:2014年嘉善县752人中HEV-IgG抗体阳性为350例,阳性率为46.54%;阳性率男性(54.31%)高于女性(41.00%),P<0.01,并随着年龄的上升而逐步上升(P<0.01);高危职业人群抗-HEV IgG阳性率为71.86%,职业体检人群抗-HEV IgG阳性率为38.81%,普通农村居民抗-HEV IgG阳性率为40.00%,不同行业人群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嘉善县不同人群中HEV感染率均较高,特别是饮食业、饲养业、动物(主要为猪肉及猪内脏、禽类)贩卖等高危职业人员的HEV感染率非常高,这些人群应作为重点防护对象。

关键词:戊型肝炎,人群,检测分析,嘉善县

参考文献

[1]王秀茹.预防医学微生物及检验技术[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645-650.

[2]齐小秋.病原微生物学检验-病毒[M].北京:北京科技出版社,2009:391-40l,446-461.

[3]崔伟红,李波,宫连凤,等.2011年烟台市部分农村居民戊型肝炎病毒感染状况调查[J].预防医学论坛,2012,18(5):363-364.

[4]王法弟,曹海俊,高眉扬,等.德清县农村人群戊型肝炎感染状况调查[J].浙江预防医学,2004,16(6):8-9.

[5]曹海俊,王法弟,高眉扬,等.生猪屠宰销售职业人群戊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危险因素研究[J].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2004,20(7):607-609.

[6]邢晓明,姜梅,王秀荣,等.烟台市812名食品从业人员戊型肝炎病毒感染状况调查[M].职业与健康,2011,27(18):2136-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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