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处理程序范文

2024-07-02

火灾处理程序范文(精选14篇)

火灾处理程序 第1篇

火灾善后处理程序

一、在第一时间确认发生火灾事故后,由负责通讯联络的部门向集团公司消防部门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并迎接消防车辆,并视火灾情况与供电供水医院等单位联络。

二、指挥人员组织扑救火灾。

三、不能控制火情的及时疏散人员,安全防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四、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五、指挥员填写事故报告,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六、追查事故起因,责任人。本单位通报,教育全员职工吸取事故教训。

火灾处理程序 第2篇

2. 按下紧急电源开关,并尽量关闭所有气泵电源、所有气管阀门。如果加气站无紧急电源开关,则需关闭电源总闸。

3. 组织员工灭火扑救,监视火势蔓延情况。

4. 禁止任何车辆、人员进入加气站,直至情况受到有效控制为止。

5. 如无法控制火势,应立即打119报警。

6. 收银员坚守岗位(首先要确定自己处于安全状态),清点、整理现金并将现金放入保险柜锁好。

火灾处理程序 第3篇

1 对既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又是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如何处理?

(1)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的火灾隐患既是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中的判定项,又是《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中所必须处罚的违法行为,对这类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有关法律法规中并有明确的要求。比如违法行为已经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里进行了告知,是否还需要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笔者认为,这类违法行如果符合行政处罚要求,在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同时,应该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在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两份整改通知书所要求的整改时限应当一致。

(2)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和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的先关法律条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 对既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又符合临时查封情形的火灾隐患如何处理

(1)有些火灾隐患既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又满足《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的临时查条件情形,对这类火灾隐患该如何依法履行职责,是一个应该严肃探讨的问题。《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火灾隐患,消防监督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这里就明确要求,对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火灾隐患,应当按照程序对存在隐患的危险部位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启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程序,来判定其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2)临时查封和立重大火灾隐患,是同时进行还是应该先后进行?笔者认为,符合《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火灾隐患应该在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同时,一并启动重大火灾隐患立项程序。《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火灾隐患,应该先判定其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只有在确定该隐患是重大火灾隐患的,才应该在规定时限内实施临时查封,不可以当场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3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火灾隐患内容不服或存在异议,否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重大火灾隐患和一般火灾隐患,是火灾隐患的一种,之所以确立重大火灾隐患,是因为该隐患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是一种告知行为,一旦将该单位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势必将会对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等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根据消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原则,笔者认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4 按照综合判定规则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火灾隐患未全部整改彻底,应该如何销案

这里我们假设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存在4条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火灾隐患,经综合判定该场所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该单位整改了3条火灾隐患,有1条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销案,转变成一般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应该从两个方面两个方面去思考:(1)是重大火灾隐患的定义和确定的目的。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理念,重大火灾隐患不是仅靠公安消防机构一家就能解决的,应由公安机关书面报本级人民政府解决。但不是所有火灾隐患都应该将其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而是应该区别对待。(2)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所带来的后果。重大火灾隐患销案的目的是火灾隐患已经消除或者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既然设立了重大火灾隐患的综合判定标准,这本身就说明了如果火灾隐患仅存在1条,是不必将其确立为重大火灾隐加以解决的。所以笔者认为,如果经过综合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虽然火灾隐患没有全部整改彻底,但火灾隐患数量不符合综合判定规则中所要求的隐患数量,在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可以对其进行销案处理,并按照一般火灾隐患进行跟踪整改。

5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隐患到期未整改,应该如何处理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果没有按照整改期限整改火灾隐患,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罚,但处罚程序履行完毕后,对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没有一个明确的要求。确立重大火灾隐患目的是提请政府协调解决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最核心的目的是消除火灾隐患,确立后仍没有达到逾期目的,该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实施处罚;二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上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三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采取责令其停产停业、查封等强制措施,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重新修订《重大火灾隐患定方法》,出台严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火灾隐患确立销案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以适应当前监督检查任务要求。

摘要:在消防监督执法实践工作中,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执法程序,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还有很多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完善和改进重大火灾隐患的执法程序,从重大火灾隐患适用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的临时查封、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可以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重大火灾隐患,执法程序,行政处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吉林省消防条例》由吉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

火灾处理程序 第4篇

关键词:急救机制;灾害急救处理;森林防火

中图分类号:S762 文献标识码:A 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6.10.069

近年来,我国森林火灾疫情不减,森林资源损失不小,也使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一定的威胁。辉南县政府也正在积极构建新型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机制,但由于各地森林区域研究不足,涉及问题处理不及时等,从而使得其急救处理机制建设不足。本文进一步研究辉南县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机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1 辉南县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存在的问题

1.1 急救处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辉南县森林守护人员少,且没有先进的防火设备,也没有水源储备,还没有针对森林建立自动报警装置系统,绝大多数山区基本上没有火灾急救处理机制。只要出现火灾就是媒体宣传,出动县级区域火警,但由于时间过长,到了森林火灾地时,已出现火势过大,而不能迅速扑灭。而在森林深处,基本无防火基础设施。同时,急救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最终使得辉南县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问题多,使得森林损失严重。

1.2 偏远山区森林防火灭火工具严重缺乏

目前,辉南县偏远山区的森林防火和灭火工具相对落后,一些山区甚至连灭火器都没有配备,多数森林出现数公里无水源,也没有急救扑火的装置。当发生火灾时只能人工带上灭火器等进山灭火。还有的就是没有建储备灭火水池,没有自来水控制灭火系统等,同时,火灾报警装置也不足,森林防火灭火工具严重不足。在进行灭火急救时,工具设施使用不够或是根本没有,最终导致森林资源毁损严重。

1.3 当地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思想认识不足

近年来,森林地区当地居民不断外搬和进城工作,进城的人群一年回来次数少,其森林防火意识本身不足,而对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的思想更落后。大多数留守老人心里没有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意识,即使火灾发生了,他们没有足够的意外灾害急救处理办法,出现手慌脚乱,根本不能进行灭火处理。而地方的火警对森林火灾认识也不足,缺乏对森林火灾急救演练。

2 构建辉南县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机制的建议

2.1 构建新型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机制

辉南县应进行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机制的构建,即要建立急救短波通讯网络,使用直升飞机定投短波通讯网络微型基站后,实现救火处通讯保持畅通。还有建立专门的组织,进行意外灾害急救处理。其涉及的急救处理机制需要以构建新型的机制,要以人、工具、通讯网络、自动报警装置、急救组织、当地群众自发组织等一同来构建新型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机制。

2.2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进行重点森林防火工具配置

辉南县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森林防火工具的配置,由于辉南县森林资源面积广,其涉及的火灾规模各不同,各地区应根据其当地火灾的最大规模进行配置防火工具,其工具包括手动灭火器、就近建储水池、自来水灭火系统、手动高压喷水灭水装置等,还应建立人工防火报警装置、立短波通讯装置等。最终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森林防火工具配置。

2.3 全面加强当地人群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思想教育

近年来,当地人群防火防森林自然灾害思想不足,为此,辉南县政府应建立远程森林防火防灾网络教育工程,实施对当地人群进行网络教育和手机APP教育,还应建立当地人群影响力人物防火救灾的榜样教育机制,更需要建立森林防火意外灾害急救处理工作组,要通过工作组平时进行宣传和教育,更需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必要的教育,从而促进当地人群思想意识不断提高。

3 结语

物业公司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第5篇

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2.1火灾发现

2.1.1 辖区的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保安部负责人汇报以便迅速进行火灾确认;

2.1.2辖区内部员工发现火灾时须立即用对讲机(电话)向保安部负责人汇报,并启动手动报警按钮;

2.1.3辖区内业主发现火灾时向物业人员报告,或直接启动手动报警按钮。

2.2火灾确认

保安部负责人接到“发生火灾”的报告后,应立即与辖区负责人迅速赶到“火灾发生”的部位,进行火灾确认。如确属发生火灾,应立即向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报告,随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如属误报,分析发生误报的原因并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

2.3启动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辖区负责人接到保安部辖区内已发生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辖区内部的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担任辖区灭火总指挥,组织指挥信号的迅速发出,是员工对火灾事故进行有效处置的必要前提,如掌握辖区内有人员被困、可能发生爆炸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4实施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2.4.1 灭火小组

灭火小组由辖区保安部担任,保安部负责人任组长。保安部负责人接到预案启动的指令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启动辖区内的自动消防设施(如启动消防泵、应急广播等),同时带领保安部保安员(义务消防队)迅速赶到起火部位,利用辖区内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如灭火小组赶到时起火部位时发现有人员被困现场时,保安员应配戴好防烟面罩后在水枪的掩护下进入现场迅速将被困人员营救出来。在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队进行火灾扑救,保安部负责人服从公安消防部队调遣。

2.4.2疏散引导组由保洁部担任,保洁部负责人作组长。保洁部负责人接到预案启动时,应立即通知保洁人员引导业主经疏散楼梯至室外。保洁人员引导顾客疏散时应采取广播通知的方法。在现场的业主已全部疏散完毕后向保洁部负责人报告,接受保洁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如协助其他部位人员进行疏散)。保洁部负责人在确认现场业主已全部疏散离开现场后应向辖区负责人报告,接受新的任务。如遇人员被困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向辖区负责人报告。

绿化部负责人担任疏散引导组副组长,组织绿化部人员对顾客进行疏散,在绿化部疏散工作完毕后向辖区负责人报告,接受新的工作任务。

2.4.3安全防护组由工程部担任,工程部负责人任组长,接受辖区负责人的指令进行断电、破拆等工作。在公安消防部队到场后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的调遣,提供辖区的各种

资料和器械。

2.4.4后勤救护组由物管部担任,物管部负责人任组长,在接到预案启动后带领物管人员提供灭火及应急疏散工作必须的物品、工具,在伤员疏散离开火场后采取急救等适宜措施并拨打120通知医院进行救治。

2.4.5警戒组由保安部担任,保安班长任组长,接到预案启动后带领保安员负责火灾现场周围的警戒,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清理现场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安排保安员在路口等候消防车并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2.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紧急处理程序 第6篇

(一)火灾报警信息的确认

1.火灾报警控制器报出并显示火警信号后,消防值班人员应首先按下“消音”键消音,再依据报警信号确定报警点具体位置。

2.通知另一名消防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到报警点现场火灾确认。消防控制室内消防值班人员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若消防控制室设有闭路监控系统,可直接将该系统切换至报警位置确认火情。

3.现场火灾确认人员携带手提消防电话分机或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尽快到现场查看是否有火情发生。

(二)火灾处置流程

1.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火灾确认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到附近消防电话插孔处用消防电话分机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火灾确认信息。可根据火灾燃烧规模情况决定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还是立即疏散转移。

2.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接到现场火灾确认信息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3.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1)拨打火警电话时,应首先摘机,听到拨号音后,再拨“119”号码。

(2)拨通“119”后,应确认对方是否为“119”火警受理台,以免拨错。

(3)准确报出建筑物所在地地址(路名、街区名、门牌号),说明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及周围明显的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4)简要说明起火原因和火灾范围。

(5)等待接警人员提问,并简要准确的回答问题。(6)挂断电话后,通知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准备工作。

4.消防值班人员向消防值班经理和单位负责人报告火情,同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在消防值班经理或负责人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联动设备,如消防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

6.通过消防广播系统等通讯工具通知火灾及相关区域人员疏散。

7.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

(三)误报警的处置方法

1.当火灾探测器出现误报警时,应首先按下“警报器消音”键,停止现场警报器发出的报警音响,通知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取消火警状态。

2.考察是否由周围环境因素(水蒸气、油烟、潮湿、灰尘等)造成探测器误报警。

(1)若环境中存在水蒸气、扬尘、油烟或快速温升等导致探测器误报警的因素,等环境恢复后,可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恢复探测器至正常工作状态。同时记录下该误报设备的详细编码等信息,并注意观察该报警点是否再次出现误报现象。

(2)若不存在上述状况,无法确定导致报警原因时,可按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复位”键,恢复探测器至正常工作状态。如探测器反复进入报警状态,应立即向单位相关领导汇报,以便通知工程施工单位或维保单位尽快处理。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第7篇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收到火警信息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收到控制设备显示报警信息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二)消防控制室领班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内线电话通知相应楼层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灭火组手提灭火器和通讯工具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三)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值班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报告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组实施灭火。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利用多线手动控制盘启动重要设备同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四)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第二梯队人员按照分工(1)组织人员安全疏散,(2)增援第一梯队实施扑救初期火灾工作,(3)通讯联络组随时向119报告火情及现场人员疏散等其他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公安消防机构灭火完毕;

(七)做好火情详细的工作记录;

(八)恢复系统正常监控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火灾误报处理程序:

(一)接到控制设备显示报警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所对应的部位;

(二)消防控制室领班派相应楼层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灭火组员手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三)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灭火组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同时处理并消除误报故障,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四)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悉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兴安煤矿一起火灾事故的处理 第8篇

1矿井及采区概况

(1) 矿井概况。

该矿井位于鹤岗煤田南部, 井田面积25 km2, 矿井生产能力300万t/a, 属高瓦斯矿井, 煤尘爆炸指数39.07%~47.63%, 煤层自然发火期3~11个月, 通风方式是中央并列式, 斜井群回风, 通风方法为压入式, 总入风量17 000 m3/min, 总排风量为15 924 m3/min。

(2) 采区概况。

该采面走向长380 m, 倾斜长120 m, 煤层倾角21°, 煤层厚度10 m, 煤尘爆炸指数45.37%, 瓦斯绝对涌出量5.2 m3/min, 自然发火期10个月, 工作面风量420 m3/min。

2发火原因

该采面应用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开采过程中, 六层与四、五层煤的隔离层受到采动影响, 形成一定范围的裂隙带或局部冒落带, 最终导致原四、五层老火区的火窜入六层, 引起该煤层自然发火。

3火灾处理经过

(1) 直接灭火。发生火灾当日6:00, 当班瓦检员在运输巷往上第14组支架放顶煤时, 发现顶板有明火, 立即向上级汇报, 矿方接到火情通知后, 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 并迅速成立了救灾指挥部, 根据该区的自然条件和火势情况, 初步制订了救灾方案:①命令综采一队立即停止生产, 撤出人员;②召请救护队出动, 到工作面发火地点现场用水直接灭火;③安排通风区进钻到工作面、回风道打钻注水。此阶段灭火工作一直持续到2月27日, 该区由于火势发展较快, 发火范围较大, 最终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造成火势升级。

(2) 火区探查。2月27日新一班, 该工作面上出口再次喷出明火, 当时由现场通风区人员进行了直接灭火, 火势得到暂时控制。紧接着当日15:30, 由救护队监护矿方领导到火区查看火情时, 发现回风巷已见浓烟, CO浓度达到900×10-6, 空气温度已升至31℃, 无法进入。随后又沿运输巷进入探查, 当行至工作面下出口时, 见工作面上方30 m处有明火。分析当时火区情况, 说明该采煤工作面的火势已经很难控制, 必须采取封闭火区隔绝供氧的灭火方法或其他更有效的综合灭火方法, 才能彻底进行灭火, 达到预期的灭火效果。

(3) 调整通风系统, 控制火势。首先封闭运输巷2#边坡点, 总排石门, 一入一回2个地点, 将工作面风量缩减到200 m3/min;然后利用束管对火区回风系统进行连续气体观测, 进一步掌握火区的动态。2月28日18:40, 救护队监护待机队员在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又一次发现明火, 而且伴有浓烟, 当时救护队待机人员将现场所有人员全部撤至二水平北一石门入排风门处, 并向矿方救灾指挥部进行了汇报。根据指挥部的安排, 21:45救护队出动2个小队前往二水平北一石门综一队回风巷进行探查, 进入130 m, 见浓烟 (强烈刺眼) , CO浓度800×10-6, CH4浓度8.5%, CO2浓度1.2%, O2浓度18.7%, 温度40 ℃。说明综采一队回风系统暂时无法进行救护作业, 只能在回风口监测灾区内的气体情况。3月1日上午, 由通风区对运输巷3#变坡点进行了封闭, 救护队负责监护, 10:15临时板闭施工完毕, 此时, 该火区的入风系统完全被隔断。

(4) 加强火区入风侧密闭, 减少向火区的漏风。3月2日8:30, 指挥部安排救护队入井加强2#、3#变坡点的密闭, 救护队到达现场后, 发现火区内发生了瓦斯爆炸, 造成巷道多处冒落, 运输巷2#、3#变坡点的密闭被摧垮, 运输巷片盘风门被严重破坏, 火区又恢复了原来的入风状态。

(5) 施工试验临时板闭, 通过观测火区气体变化情况, 掌握火区发生瓦斯爆炸的确切时间。3月2日17:20救护队再次入井, 在运输巷石门内又施工1道板闭, 19:10完工, 所有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灾区升井。40 min后, 大约19:55, 指挥部通过观察灾区气体曲线图的变化情况, 初步断定此时火区内又发生了1次瓦斯爆炸。3月3日8:00, 指挥部再次安排救护队入井前往灾区侦查, 发现火区内确实又发生了瓦斯爆炸, 刚刚施工的板闭又被摧垮。

(6) 火区隔爆处理。通过以上几个阶段的火区处理情况来看, 该火区由于瓦斯涌出量较大, 而且又有明火存在, 单单靠施工密闭墙来封闭火区是不可能的, 所以要考虑采用隔爆的方法来消除火区内发生瓦斯爆炸时对作业人员的威胁。根据该矿井条件, 指挥部决定利用矿井充沙系统, 在运输巷石门内, 建筑沙段隔爆墙来初步封闭火区。

3月5日8:05, 救护队入井在总排石门施工了1道沙薄子闭, 当日13:00, 开始充沙, 经过2个小班, 沙薄子被充实;之后又施工了永久密闭, 封闭了1个回风口。

3月8日17:00, 又由救护队在运输巷石门内施工了2道间距为8 m的沙薄子闭, 紧接着又进行了充沙, 经过3个小班沙薄子被充实, 之后又施工了1道永久密闭, 实现了火区入风系统的全面封闭。

3月11日, 由救护队在二水平北一石门综采一队回风巷再次施工2道沙薄子闭, 继续进行充沙处理, 经过3个小班沙薄子被充实。3月17日, 指挥部安排救护队对二水平北一石门综采一队火区回风系统进行了永久封闭。

3月20日, 由救护队、综采二队和通风区3部分人员联合会战, 又在火区回风道永久闭外建筑了1道沙袋隔爆墙和1道永久密闭, 从而实现了整个火区的彻底封闭。

4结语

总结以上处理火区的情况可知, 对于瓦斯涌出量较大的采面发生火灾, 封闭时, 采用沙袋隔爆墙, 先控制向火区供氧, 再经过一段时间对火区回风气体的观测, 确认灾区气体确无爆炸危险后, 再封闭火区回风侧的灭火方案, 经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1) 火区下采煤, 不应采取放顶煤工艺, 采面顶板受采动影响, 极不利于防火工作。

(2) 通风部门采取的灭火措施不当, 失去火灾初期及时封闭火区的机会。

(3) 由于该区掘进面的贯通, 造成火区总入风量增加, 通风区没有及时调风, 造成火势增大;给火区处理造成一定难度。

火灾处理程序 第9篇

关键词:档案法制培训 培训方法 领导干部

2009年2月9日晚21时许,在建的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4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中央电视台台长、副台长受到党内外处分。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最重,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北京市建委、质监局5名干部也因在火灾中涉嫌渎职被公诉至法院。①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对安全生产事故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和行政问责力度明显加大,尤其以央视新址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火灾事故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和行政问责涉及范围之广、人数之多为最。但人们不禁要问,央视新台址所在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区县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却没有人被问责,为什么?这首先是因为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了监管责任,在该工地燃放烟火过程中还有执法人员进行劝阻但被回绝;其次是得益于档案工作和档案法制宣传的作用。区有关部门在对该工地履行安全监管过程中,有文字记录、有照片和执法过程的现场录像,在执法检查登记表上建设方签字认可“施工工地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有关部门一位领导在与档案部门谈起这次事故时十分感慨地说,要是没有档案,我也要被问责,是你们的档案工作、档案法制培训使我受益。

一、从“档案工作好不好领导是关键”来看,必须重视对领导干部的档案法制培训

各个行业都流行着“××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的说法。笔者也认为,这句话,对档案工作更适用。对于档案工作这个弱势部门来说,更体现着“档案工作好不好领导是关键”这个“定律”。

首先,领导尤其是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在人财物的使用上具有决策权。领导可以决定用谁来干档案工作,可以给予档案工作以财力和物力上的支持。选择一名责任心强、工作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干工作的档案员,就可以让档案工作干出好成绩;档案装具购买,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中软硬件的建设,都离不开领导的支持。

其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一个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仅是应付了事,档案工作不可能出成绩、发挥应有作用。某位处级领导在一起经济案件被审查时,就是因为有了一份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档案被证明清白,否则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问责受处分。事后,他逢人便说档案的重要性。后来他担任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亲自分管档案工作,科室移交档案亲自把关,审查是否齐全,工作再忙,档案工作的大会小会都从不缺席,这个单位的档案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他后来又被调任另一个单位任一把手,到任后得知这个单位档案工作一般,立即要求有关人员档案工作要达标升级,尽快赶上去,档案工作立刻有了很大的改善。事实证明,凡是档案工作搞得好的单位,领导重视是关键。

第三,领导对档案工作的评价、奖罚权,对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起着关键作用。档案工作默默无闻,需要档案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无私奉献,但更需要领导的激励,给予精神与物质上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檔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都规定,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这也是档案法规的要求。

二、领导干部档案法制培训组织方法得当很重要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深刻认识到对领导干部进行档案法制培训,对于提高档案工作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性。近几年来,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把举办各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处级领导参加的档案法制培训列为常规项目,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进行档案法制培训的同时,积极争取将档案法制培训课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分管方方面面的工作、事情千头万绪,与培训新上岗的专兼职档案人员相比,对这个特殊的群体进行档案法制培训,要取得参会率和培训效果俱佳的效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选聘高水平培训师资队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66年《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指出,教师职业是一门专业,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训练及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事业。相同的培训内容和案例,不同授课水平的人,其授课效果会有天壤之别。培训教师,必须生动有趣,激情澎湃和充满活力,只有展示这些要素和魅力,才能够激励群体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才能达到“培训目标明确,教案(课件)规范完整,过程设计严密,教法合理有效”的培训目标。

在选聘培训教师队伍上,以档案部门主要领导、档案学院教授为备选。档案部门领导获取相关信息多,对领导干部如何依法管理档案事业有切身体会,阅历丰富,授课机会多,经验积累丰富。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是全国档案专业的最高学府,其教授是全国档案学科的带头人和标杆。笔者曾经作为培训组织者,全程参加了一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以转业干部为授课对象的公务员初任培训。在某下午3个多小时的授课过程中,他将枯燥的档案内容,以信手拈来的事例、烂熟于心的授课内容和随心所欲的课堂气氛调动能力,使授课对象全身心地投入到课堂当中,我们原来担心下午会有人昏昏欲睡,效果差,但实际情况是,在授课过程中,学员个个精神饱满,无一人开小差、打瞌睡。某区县几年来先后聘请过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培训中心,北京市档案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的专家教授,参加培训的处级领导干部普遍反映授课效果很好,纷纷索取培训课件或录像为本单位干部进行档案法制培训。

2.确定好培训主题与内容。在培训主题上以档案法规为主要内容,每年选择一个题目,即相互独立又具有连续性。几年来分别以“国家公务人员与档案工作”、“档案法制的意义与实践”、“档案依法管理与领导决策”、“依法管理档案,服务首都经济建设”为题,培训主题系统连贯。在培训内容上我们要求授课老师既要注意宣讲档案法规的主要内容,强调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又要以档案遵法、档案违法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说法,用事实警醒各位领导干部,不要成为违反档案法规的反面教材。

3.建立师资评价机制。在对师资的评价上,通过事先向有关人员了解教师授课的口碑情况、培训时向参训学员发放教学测评表、定期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培训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偏低的,不再安排授课;对综合评价高的,继续作为备选师资。

4.建立学员受训考核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制定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是考核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主要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档案法制宣传培训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内容之一。在对培训对象的考核上,我们将处级领导干部的出勤率,作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标准》中档案法制宣传培训的重点考核内容。即要会议签到,又要在桌子上摆上各单位台签,参会出勤和听会效果情况一目了然。并且根据不同培训内容,设计不同的测试题,通过回收档案法规知识考试试卷,测评参会学员受训情况,提高参训效果。

当然,对领导干部进行档案法制宣传培训,更应该选择几讲优秀讲师主讲的经典档案法制培训课程,纳入到北京干部教育网作为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的必修课、其他领导干部的选修课,使各级领导干部利用更加灵活、便捷的网络在线学习档案法规知识,拓展领导干部档案法制培训渠道和方式。

注释:

①http://ent.sina.com.cn/v/m/2010-02-11/11282874472.shtml

酒店保安部火灾报警处理工作程序 第10篇

1、酒店内所有的职工一旦发现火灾必须进行报警,利用内线电话报警,报警电话119。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火势状况、报警人员姓名及部门。

2、如果一人在场,火势很小,并有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就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发生火灾的地点、火灾扑灭的情况。

3、如果一人在场,无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然后再灭火。

4、如果火势不大,火场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人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5、如果说是较大,在场的人员力量不够,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报警,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候后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6、总经理室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大厅以在场行政职务最高者为火场指挥,全权负责扑救与疏散工作。

7、灭火器使用方法:拔掉灭火器上的保险拴,将喷嘴对准火源的底部,压下把手。

8、墙壁消防栓的使用方法:打开消防栓门,拧开拴内连接的黑色橡皮关上的水源开关(逆时针转动),将黑色橡皮管拖至着火地点,打开水枪上的开关。

安全部门火灾报警处理工作程序:

1、监控室火灾报警显示器出现报警显示时,监控人员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安全领班或报警点附近的警卫,警卫接到通知后在三分钟内到达火灾报警地点。

2、当确认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过对讲机将情况向主管汇报同时着手灭火。

3、当值班人员接到电话报警以后,应当问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火势情况、燃烧性质等情况,并立即通知领班或当天值班人员前去查看。

4、领班前往火灾地点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对火灾的扑救。

5、如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主管要立即将情况通知消防委员会做出决定。

6、消防监控室在发出第一次报警后,密切注意监视消防报警系统,跟踪发生火灾地区的火势,准备发出疏散通知。

7、当酒店的消防委员会发出疏散命令后,立即通过消防报警系统把消息传出去,同时通过背景音响对外发出疏散广播。

客房部火灾紧急行动程序:

(一)客房区域行动程序:

1、客房部主管在酒店的客房区域发生火灾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并视情况组织服务员引导客人进行疏散,并告诫客人不能乘坐电梯。

2、当客房服务员听到火警时,要立即查看,火灾是否发生在本楼层,如果火灾是发生在本楼层,视情况立即组织疏散客人。

3、打开所有通向外部的疏散通道,不得有任何阻塞。

4、组织服务员检查着火层是否还有客人,如有客人被困在火场,要立即向消防委员会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第11篇

1、火灾事故调查认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1)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2)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或者省辖市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3)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省辖市或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4)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2、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完善火场保护措施,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3、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录像、照相,并及时勘查现场,制作笔录、现场图等,并根据调查情况,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4、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应当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核定火灾损失应当制作《火灾损失核定书》,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责任书》。上述法律文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7日内送达有关当事人。

火灾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第12篇

1、发生火灾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院保卫科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

2、人员首先应保护好病人,有组织、有秩序地帮助病人尽快撤离火场。

3、撤离时走安全通道,切勿乘坐电梯。叮嘱病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4、如火灾发生在白天,听从科主任、护士长指挥,调动病房所有人力,协助病人撤离,轻病人由主班及辅助护士带领成批撤离;重病人由责任护士负责,接好各种抢救设备:如氧气袋、简易呼吸器等,护送撤离。如火灾发生在夜间,值班护士立即 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同时与值班医生共同指挥病人撤离,护士带领轻病人迅速撤离,值班医生负责重病人撤离。火势较小时,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5、火势难以控制时,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6、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减少火势扩散。

浅谈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处理 第13篇

目前, 由于现有的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监测技术仍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监测器对于早期的温度的不灵敏感应, 使得报警准确率较低, 火源的位置又难以确定等原因使得监测器只能监测局部火灾而不能监测到整个矿厂的状况。由于井下的电气明火的发热、机械的摩擦生热以及放炮时的不当操作等外源问题, 使得其成为高温热源, 井下温度迅速升高, 监测系统又不能及时感应温度的变化。此时, 井下的竹木材料、油脂、沼气、橡胶的制品以及煤等易燃易爆物会因达到燃烧点而燃烧。当在氧气较为充足的运输道、采掘工作面、机电室这些易燃易爆物迅速燃烧, 使得火势迅猛地蔓延, 如未及时将火扑灭, 火势一旦失去控制, 导致煤矿井下火灾, 将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 毒害煤矿的工作人员, 同时还可能引起煤炭尘粒、瓦斯等的爆炸, 给矿厂带来灾难性的损失以及危害矿厂职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在救火过程中由于矿井下的密闭工作做得不及时并且需密闭的工作范围太广, 使得控制火势需要较长的时间, 较为棘手, 容易造成事故的再次发生。

1 我国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处理现状

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的工作安全, 我国一直致力于加强煤矿井下的外源火灾的防火灭火技术。早在上世纪50年代时我国就已经在许多煤矿单位对利用黄泥灌浆这一防火技术进行了推广, 之后又研究出了均压通风、高倍数泡沫灭火、利用阻化剂防火等技术, 当然对于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防治措施我们还有利用惰气、堵漏风、预测系统等技术, 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综合的防灭火技术。由于我国对火灾方面的认识较晚, 在这方面研究的也相对较晚, 我国在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防灭上的设备以及技术还是有待改善的, 并且仍有一些问题尚待解决。因此, 对于矿井下的外源火灾的防灭火工作仍然有待改进, 保障矿井下工作的安全性以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2 防止外源火灾的措施

由于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发生通常比较突然, 火势的发展也比较迅猛, 并且火势蔓延过程中还经常伴随着有毒气体、烟雾等的释放以及瓦斯等的爆炸, 所以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目前, 虽然在煤矿的火灾中由于外源而导致的火灾所占的比例较小, 但是, 随着科技的进步, 近几年来煤矿的工作中机械化的程度越来越高, 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使得因外源而造成的火灾越来越多, 导致其在煤矿井下火灾中所占的比重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在减少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工作上做好火灾的防范工作仍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 高温热源的防止, 火灾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产生了高温热源, 引起火灾。所以关键的为防止高温热源的存在及阻止其失去控制, 针对此管理层应该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对高温热源以及潜在的热源进行严格的管理。

第二, 可燃材料是火灾发生的必备要素之一, 所以矿井之下所用材料的选取上也应该严格把好关。煤矿单位应该尽量避免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以及其放置, 如果必须用到该类型的材料, 则需要将其与热源保持一定的距离, 以保障安全。

第三, 机电火灾的防止, 机械设备的漏电以及未能及时关闭或者操作不当等原因都有可能使机械设备成为高温热源而导致火灾。

第四, 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摩擦是不可避免的, 工作中应该选取合适的材料尽量减小摩擦, 防止因摩擦而生热造成火灾。并且在胶带上应该配有相应的打滑、超负荷、跑偏等的综合拯救措施。

第五, 应该避免高温热源与易燃易爆物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对于高温报警设备应该及时进行检查、维护, 防止其因老坏而导致火灾。

第六, 在煤矿井下适当地建立防火门。

第七, 矿井下应有应急水源, 地下水道。

3 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处理

当因为外源问题而造成的火灾发生时, 减小损失的最关键步骤在于对火灾的火势的蔓延进行限制。唯有将火势控制, 使其蔓延局限在最小的范围内, 并采取措施将其扑灭, 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以及减少人员的伤亡。

3.1 火灾初起时灭火方法

煤矿井下外源火灾一经发现, 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根据火灾的相应性质, 采取相应的方式、办法将其扑灭, 即使不能及时扑灭, 也应该尽量采取一切办法阻止火势的蔓延, 争取在火灾发现之初将其扑灭, 使损失减小。第一, 现场人员应将现场的电源以最快的速度切断, 以防止因火灾而使电器设备在高温下爆炸;第二, 通风口的关闭, 当空气中的氧气不足以支持燃烧时, 火势自然会减小, 但是救火人员需保证自身所需的氧气, 并且关闭防火门, 防止火势往其他地区蔓延;第三, 在火灾最近处找寻有利于灭火的设备、砂粒、岩石、水源等覆盖在火源上, 以使其在缺氧的情况下渐渐熄灭;第四, 需将易燃易爆物品与火源迅速隔开, 如若是无法挪动的物品, 应该用水浸湿或用砂粒等将其覆盖, 使其被燃的概率减小到最低;

3.2 减缓火势并报警

火灾现场的工作人员, 在利用现场可能的设备、器材、资源进行全力灭火的同时, 应该让人专门负责与煤矿的调度部门取得联系并将现场的火势, 火灾发生的原因、地点, 火灾的性质以及现场的阻火、灭火情况尽快告知相关的部门, 以获取更为科学、有效的阻火、灭火方式以及更多的救援。

3.3 停电与人员的撤离

相关部门在接收到火灾现场的信息后, 应尽快与上级取得联系并且汇报情况, 同时应及时将组织人员将相关的电源切断, 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灭火工作, 同时按照相应的应急通道, 做好其他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在火灾附近应派遣相关人员进行看守, 防止不知情的人士误入火灾范围, 造成人员伤亡。

3.4 煤矿井下外源火灾后的处理

火灾扑灭后, 应尽快核实起火的原因, 如若设备的原因, 应检查相应的机械设备, 对设备进行维修与更换, 以防止此情况再度发生。并且对于其他未出问题的机械设备也进行全面的核查, 以确保其安全性。对于由于设施的老化、低劣等造成的事故, 煤矿单位应该加大井下机械设备的资金投入。如若为工作人员的一时疏忽造成, 应给予严厉的处罚, 让其了解其错误的严重性。与此同时, 应该加强对煤矿区工作人员的知识教育以及安全知识的讲解,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基础知识的了解, 防止因员工的疏忽不小心而造成的事故。同时, 对于井下的环境,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换、重整, 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4 结语

煤矿井下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矿下工作人员的生命问题, 所以, 防治煤矿井下的外源火灾问题, 是保障矿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煤矿单位, 应结合该煤矿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灭火的措施。对于火灾可能发生的地段、原因以及火灾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研究和探索并且制定出相应的灭火、救援策略与措施, 并根据此安排设备的安置、防火门的构建以及地下水道的流通方向。同时, 通过研究早期火灾的发生原因、性质以及造成的后果开发出先进的防火、灭火设备及技术。近年来, 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有所提高, 但是煤矿井下外源火灾仍时有发生, 不容乐观, 我国的煤矿井下外源火灾的防火、救火措施仍需不断改善, 设备仍需不断改进, 以减小未来可能发生的煤矿井下火灾所带来的危害。

摘要:矿井火灾严重威胁煤矿生产安全以及矿厂职工的生命安全, 本文对煤矿井下外源火灾发生的原因、救火过程以及防治进行论述, 为类似的灾害提供更为有利的经验, 以更好地处理煤矿井下外源火灾, 最大限度地减小经济损失与避免人员伤亡。

关键词:矿井火灾,外源,防治,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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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春林.零点通风在处理火灾事故中的作用[J].科技风, 2010, (6) .

电子装置、信息处理方法及程序 第14篇

授权公告日: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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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I;G07F7/08(2006.01)I

优先权:204825/2006 2006.07.27 JP

PCT进入国家阶段日:2009.03.27

PCT申请数据:PCT/JP2007/064730 2007.07.27

PCT公布数据:WO2008/013251 JA 2008.01.31

对比文件:CN 2836108 Y,2006.11.08,;EP 1189157 A2,2002.03.20,;US 2003/0037264 A1,2003.02.20,

Junko HASHIMOTO ET AL.Tamokuteki IC card niOkeru Policy Control Shuho no Teian.

《IEICE Technical Report,The Institute of Electronics,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Engin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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