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24-07-06

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精选7篇)

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1篇

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为了在全州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工商。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和谐行政执法环境为宗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工商和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宪法和刑事、行政、民事基本法律及民族自治法规宣传,深化市场经济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创新宣教方法,拓展宣教渠道,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市场监管创新、廉洁行政监督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州工商系统的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全面提升本系统各级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项职权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理念和意识;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消费、自我维权的理念和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依法、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和其他国家基本法律,以及地方民族区域自治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无旁贷。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宪法,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权威性;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

社会主义民法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的民主法制观念紧紧统一于依法治国的大局;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民族自治法规,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热爱祖国、热爱边疆的意识高度统一于依法治市的战略,在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市场繁荣大业中发挥先锋作用。

(二)切实抓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教。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对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其中食品安全监管、公司(企业)登记管理、专业市场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要列为宣传教育的重点狠抓落实。通过扎实深入的部门法和专业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本系统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行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要使市场主体及其从业队伍的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理念有明显提升,从而推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全面加强法制宣教与行政执法实践的有机统一。继续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效率和质量考评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业务中的督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改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证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四)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基层、进佛寺活动,特别是要重点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多渠道、广范围、不失时机地采取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印发法律宣教材料等方式,把市场经济管理法规送到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依法治企活动,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营销的水平,帮助企业促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增强企业主的诚实守信理念和商业道德观念。

(五)认真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12315维权服务体系的宣教功能,特别是要强化业已建立的“一会两站”在开展法制宣传中的特殊作用,通过不断拓展的宣传内容,不断创新的宣传形式,不断深入地反复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自我维权的意识,适时警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

四、普法对象

全州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包括:全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工人,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体干部、职工;

全州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广大消费者。

五、普法内容

(一)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的系统理论。主要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治理论文献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二)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

(三)市场经济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包括反不正当竟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市场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部门法律法规。

(四)市场经济监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包括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经纪人条例、云南省个体工商户条例、云南省私营企业条例、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管理条例等。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州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州、市(县)两级工商局机关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在法制部门设普法办公室,负责制定普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级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担负对下级普法工作的督察、检查与考评验收。各基层工商分局(所)都要指定具体的普法工作联络员,在分局长(所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规划自2011年起实施,2015年结束,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2011年为规划部署阶段。首先是要认真传达贯彻好中央和地方、“条条”和“块块”关于开展“六五”普法的会议、文件精神,并根据上级的规划和部署,结合本系统的职能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级的“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其次是要召开本系统的普法动员大会,下达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第三是要做好教材征订、普法骨干的选拔培训等必要的基础工作。州局还应组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专门负责本系统内各种行政执法培训和送法下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的授课。——2012—201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在此阶段,州、市(县)两级局机关的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总体规划和各年度计划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督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切实把既定的普法内容逐项落到实处。并不断总结经验、调整部署、创新形式、探索规律,确保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任务的完成,达成普法目标。——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自基层一线工商分局(所)始,各级都要自下而上地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问题和经验,并逐级向上报告。州、市(县)两级局的普法领导小组要分别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六五”普法进行全面检查、考评、验收和总结表彰,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战略的继续和深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州、市(县)两级局党组务必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日程紧抓不放,通过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本级“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两级机关的普法领导小组要坚持一手抓本系统内部的法制教育,一手抓面向市场主体及从业队伍的法制宣传,充分调动和合理配置一切法制工作资源,保障各阶段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各级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实行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法制部门负责对普法规划的实施统一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信息传递、材料拟报等项工作;州局直属机关和个私经协会党办要协同个私协会抓好非公有制企业、个体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学习与培训;人教部门主要负责本系统内的法制教育;注册登记部门要发挥窗口优势,做好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宣传;外资部门要针对外资企业主做好外资企业准入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教;商广部门和广告协会负责商标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消保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致力于抓好食品安全和消保法规的宣传,严密组织各年度“3.15”的打假维权展示宣传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针对市场主体开展商业道德、社会责任和诚信教育;经济检查支队主要做好禁止传销、直销管理、禁毒扫黄方面的宣传,并通过行政指导警示、规劝、教育违法经营行为;局办公室要以“西双版纳红盾信息网”为主渠道,进一步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将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公诸于众,并积极做好媒体宣传,切实为“六五”普法造势鼓劲。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将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向深入。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州、市(县)两级局都要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每月一次的学法制度、每周末半天的法制学习制度和每年一期的法制培训制度三个不变。同时,要建立法制教育巡讲制度,由州组织的普法讲师团每年到三市(县)局巡讲不少于一次;要建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个体工商户集中学法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层工商分局(所)组织;要建立私营企业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法律培训制度,按户属原则由注册登记部门协同个私协会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每月一期的网上学法测评制度和每季度一次的卷面学法考试制度,本系统全体在职人员参加,由法制、人教部门组织实施;要积极推动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并帮助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要创新每年“3.15”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拓展宣传效应。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要作为每年度普法督察考评的主要内容。

(四)整合资源,创新形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法制宣传栏、城乡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的法制宣传设施要全面清理、修缮、扩建,处于闲置状态的要及时恢复使用,充分发挥其宣传功能;州、市(县)两级局机关及办证大厅内的电子触摸设备都要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有条件的基层工商分局(所)也要在办证窗口配置电子宣传设施,使之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掘信息化建设在法制宣传中的潜能。已经建成并运行的三级局城网都要服从服务于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体现宣教功能;“西双版纳红盾信息网”要发挥“主阵地”作用,使法制宣传走上网络化渠道,提高宣传效率。三是要积极探索实践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除了坚持培训学习、座谈研讨、传单散发等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外,要善于偿试法制宣传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和刊播公益性法制宣传广告、短信等多种形式。点、线、面并重,多条腿走路,不断开拓法制宣传的系统整体性效能。

(五)落实经费,做好保障。州、市(县)两级局党组不仅要在思想上对“六五”普法有深刻认识,而且要在行动上体现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经费的投入上,要对法制宣传教育施以倾斜政策,每年度的经费预算中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作出安排,为“六五”普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西双版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根据《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普法对象

(一)指导思想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全面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不断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增强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依法管理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创建和谐社会。

(三)普法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一是在编在岗教师;二是广大青少年(学生)。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公务员法》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等。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荣辱观、法制观,构造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江西地方性法规。注重培养广大教师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教师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推动“六五”普法统一读本的学习。做好专项普法教育工作,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与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题普法教育活动。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保证我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五)继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宣传教师的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促进教育系统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广、线长、任务重,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完

成“六五”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3、推广典型,分类指导。注重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充分挖掘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

4、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利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学校广播站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达到普法的目的。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底以前)。制定我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和落实措施,全面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4年12月)。我校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2015年上半年,我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教体局提交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学校、社区等公共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与普法主管机关密切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创新监督与激励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进展,及时做好总结、交流和考核检查工作。

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知识产权“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知识产权“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目标是:各级知识产权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重点人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形成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围绕知识产权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分类指导, 学用并举。对面向各级知识产权局干部职工的普法与面向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普法进行分类指导, 使各级知识产权局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创新方式, 注重实效。不断总结知识产权普法工作的经验, 把握规律, 开拓创新, 以各级知识产权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和承担的职责, 全面深入地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知识产权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中,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更好发挥法治的保障和规范作用。

(二)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 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增强宪法观念, 自觉遵守宪法, 树立宪法权威, 维护宪法尊严。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 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 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 突出学习与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注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系统学习, 提升业务素质。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行法定职责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 特别是深入学习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和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五) 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 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认识。区分普法对象,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各基层政府对知识产权制度基本内容、原理、作用的认识和理解。加大对创新主体的普法力度, 开展面向企业的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树立企业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大力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调解方面的法律法规, 引导企业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化解纠纷;加强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和国外法律法规的培训, 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注重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普法工作, 提升其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注重对大中小学校的知识产权普法教育, 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

(六)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文化的激励作用, 利用重要节日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活动。繁荣知识产权文化作品创作推广, 推出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题材影视文化作品, 讲好知识产权故事, 挖掘报道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人物, 传播和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使广大社会公众内心树立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意识, 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 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运用新媒体提升普法效果。

三、重点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 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普法工作

抓好“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 每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 做学法表率。司局级干部每年参加法治专题研修和培训至少1次。保证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能力建设培训等培训中的法律课程每年度不少于12学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注重对知识产权系统内各类人才的普法。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等中高端人才有针对性地安排不同内容的法律培训, 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地方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加大对本地区内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法律培训力度。

(二) 健全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制度

抓好“核心人员”。健全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制度, 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各级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不少于2次。各部门单位应当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记录。干部职工应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个人总结中。依托电子网络学习教育系统、知识产权普法网站等资源, 精选法治课程, 确定必修与选学内容, 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 优化上岗培训课程设置, 增加执法办案实践操作类课程比重, 完善上岗培训教材体系。把知识产权法治教育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晋职培训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和行政法律考试, 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三) 加大对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

抓好“未来多数”。加大对在校大、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普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大专院校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加大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在中小学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基本常识, 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积极推动将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组织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走进校园, 开展公益讲座, 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四、工作措施

(一)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制

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制。充分发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 完善普法办公室组织架构, 增加与普法职责相关的成员单位。普法办公室组成单位之间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 共同实施、推进、监督本规划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建立健全地方知识产权局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制。地方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充分重视并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力度,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 建立省级知识产权法治联络员机制, 将本规划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提升本地区内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 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组织机制, 加强普法志愿者和普法讲师团的队伍建设。

完善法治联络员工作机制, 明确工作职责、培训机制及激励措施。根据工作开展情况, 法治联络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法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动态, 包括开展的普法活动、先进经验以及存在问题;参与知识产权法治建设, 包括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课题研究、其他普法相关工作等。

(二) 健全普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度。将立法、执法与普法相结合, 以立法、执法扩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以普法提高立法、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专利审查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发布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审查、集中审查等方式提升普法实际效果。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审理和复审、无效案件公开审理力度, 以公开促普法。利用公益讲座, 开设法治讲堂, 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加大对专利代理行业的普法力度, 在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过程中深入宣传专利代理法律法规, 提升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利用专利申请受理大厅及各地代办处等窗口提供咨询服务, 及时解答创新主体遇到的法律问题。

全面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各级知识产权局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 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挖掘知识产权系统内的正面典型和警示案例, 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 筑牢底线, 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党校培训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梳理完善党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 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效果, 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三)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深化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完善工作标准, 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知识产权走基层、知识产权进校园、中国专利奖、专利导航、发明创新大赛、工业品外观设计大赛等活动组织开展相应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活动期间参与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 增强普法形式、内容的多样性和实效性。做好国家及地区重大科技活动、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咨询、纠纷处理等服务。地方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活动。

利用新媒体, 扩大普法影响力。更充分地运用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账号、知识产权报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属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知识产权普法中的运用, 更广泛应用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工具, 通过微电影、动画等方式提升普法效果, 增强普法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充分利用“12330”热线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积极运用广播、电视、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进行知识产权公益法治宣传。以政府网站英文网站、知识产权报《双语周刊》、中国日报知识产权周刊为载体,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全系统的普法工作, 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对市县级知识产权局普法工作的督导。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 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切实推进知识产权“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二) 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普法人员队伍建设。由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各级知识产权局要支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联络员、普法讲师、普法志愿者的工作。保障公职律师、法治联络员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到法制工作部门挂职锻炼, 夯实法律基础, 提升法治素养。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普法工作的经费投入, 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 加强考核和检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按照本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 明确每年度拟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按照计划落实, 及时进行年度总结, 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法办公室。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联络员应当对本年度承担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法办公室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各级知识产权局的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 对“七五”普法期间各级知识产权局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治联络员担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六、工作安排

(一) 宣传启动阶段 (2016年下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制定“七五”普法规划, 印发全系统, 并上报全国普法办公室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省级知识产权局做好本规划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 组织实施阶段 (2016下半年至2020上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 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各项普法活动, 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年度总结。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三) 验收总结阶段 (2020年下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及省级知识产权局完成“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组织“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4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推进■■系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印发<■■■■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市普法依法治理办《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为推动福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广泛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

一步提高全市■■■■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为福鼎经贸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础法律。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共鸣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维护宪法的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将会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若干重大问题,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性质及其特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推动改革开放、引导各方面正确认识和积极评

价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促成社会共同奠定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尊严与权威。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我局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我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每个社会成员自觉做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促进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刑事、民事、性质诉讼、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引导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宣传普及“信访路线图”,引导公民按照调解、行政三级处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的“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五)深入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紧紧

围绕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法治规划要求,要认真学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掌握投资管理、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约能源、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社会发展领域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掌握行业管理、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商贸法律法规,普及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改革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规则。重点学习掌握好重要国际条约、世贸规则、其他重要的国际经贸规则以及国际惯例。

(六)深化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反腐宣传教育领域,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延伸到各科室。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七)深化“教育六进”和双“百千万”活动。立足经贸工作实际,用好用足“法律六进”、双“百千万”这些活动载体,“法律六进”活动要着眼于实际从“进”到“驻”的转变,不断

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企业“百千万”活动要着眼于提高企业的依法治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建设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和谐劳动关系。

四、实践步骤

■■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宣传启动阶段:从本规划下发起到2012年1月,各部门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为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结合各部门科室实际,制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三是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全面实施阶段:从2012年2月至2015年6月,各部门要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并认真组织事实上,确保普法工作计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监督检查督导。

总结验收阶段:从2015年6月到2015年12月,要认真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实施“六五”普法

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工作日程,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5篇

关于印发《xx区审计局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xx发[20xx]xx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的《xxx审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已经局领导班子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xx年xx月xx日

xx区审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xx发[20xx]xx号)的精神,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审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xxxx”、“xxxx”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 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审计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审计机关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审计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xxxx”、“xxxx”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法制教育与为民务实结合起来,把握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需求,坚持为民审计,保障合法、合理、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眼于建设“xxxx”、“xxxx”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审计手段。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提高 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将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严格依法审计,自觉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促进镇场办、区直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进一步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公司法、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刑法等刑事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 的法律法规。一是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严格贯彻《xx区审计局全员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审计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按照《xxx区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全面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增强审计机关执法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xxx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探索试行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民生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深入学习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完成以维护民生为目的、涉及民生问题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廉洁纪律和审计机关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培养审计干部职工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本单位的全体审计人员、领导干部、共产党员以及被审计单位为主要宣传教育对象。

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 政和公正执法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理念;加强对共产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法制宣传,促进其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下半年,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好五年规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将规划报区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每个制订好工作计划,写好工作总结,做好检查督促,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并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局内考核评比,开展自查,做好准备,迎接上级审计机关和区主管普法机关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成立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普法工作的副局长(副组长)任主任,局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及时 调整充实。

(二)办好宣传栏、黑板报,印发各种学习宣传资料,组织法制学习。

(三)建立培训、考试、评估考核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普法工作所需经费由局予以保证。

(五)每年进行一次普法检查评比,好的给予表扬,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主题词: 普法工作 规划 通知

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6篇

(2011-2015)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进一步推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巩固“五五”普法成果,继续着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司业务紧密结合,促进企业经营的规范化、法制化,增强决策者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六五”普法工作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司“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按照“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司法制教育与公司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司法制建设,为实现公司“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法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公司广大员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广大员工法律素质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主要集中在从受众的实际出发,根据各子公司所属行业的不同需求,选取不同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贴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把公司普法教育与公司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这既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对我们的要求。

(三)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六五”普法期间,******将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围绕******公司“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司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公司和谐进步。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六五”普法期间******将根据下属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普法对象差异的特点,因人施教,因行业施教,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力度,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继续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的实际相结合,围绕公司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要,开展与公司经营管理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制实践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保障公司各项工作依法合规顺利开展。

4、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将在******公司“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施行分工负责制,力争公司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公司将继续秉承将法制宣传与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出发,确定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宪法意识;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广大员工的民主法制观念;

(二)、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使广大员工了解企业生存的法制环境,了解、掌握在当前法制环境下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法律知识;

(三)、深入学习与公司业务紧密联系的有关规范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的公司法、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法、破产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提高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制、境外投资监管以及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深入学习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承包、资源能源、信息产业、高新技术、食品安全等行业性法律法规,保障公司所涉行业业务合规发展;

(六)、学习宣传与广大员工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重要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增强全体员工在工作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法制观念,维护企业及员工自身合法权益。

三、对象和要求

******公司“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能力,大力加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健全学习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对各子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针对企业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

(三)、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素质既是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的需要。******公司将加大对公司员工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公司“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上半年)

2011年8月,******公司根据******公司“六五”普法办的要求,制定******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成立了******公司“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子公司按照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公司具体实施计划,于2011年9月底前报******公司“六五”普法办公室,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应依据本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制定本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顺利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根据******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以子公司为单位进行认真的自我检查和总结。各子公司应于2015年5月底前向******公司普法办公室上报本单位的总结材料。2015年7月开始,******“六五”普法办公室将组织、实施******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验收、总结。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保证。通过实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公司逐步实现由提高全体员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员工,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转变;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不断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此,公司成立了以******为组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布署。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成员以******部为主,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落实。公司******部在继续完成好原有工作的同时,始终将普法宣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避免普法流于形式,******部还调整人员分工,全体参与,责任到人,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的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并体现出******公司的企业文化。

(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动员广大员工参与,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是做好普法工作的重要条件。******公司除继续编制公司内部普法刊物******外,将积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公司内联网针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需要,专门设立了“六五”普法专栏,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公司内联网与******“六五”普法网做了链接,通过为下属公司开设VPN帐户,极大的方便了******系统员工学习相关普法知识。

西双版纳州工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7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总结民政“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从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和民政系统实际出发,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秉持民政理念,突出民政特色,结合民政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发展民政事业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为推动“十二五”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念、弘扬法治精神,着力营造民政系统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意识,树立民政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思维,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政对象的法律知识素养,推进全社会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提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宪法意识。民政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特别要结合民政“解决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 利”的工作职责,把维护好、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要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民商、经济、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尤其是要学习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法律法规。

(二)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着力提高为民意识。要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彩票管理条例‣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方面进一步帮助民政对象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基本权益的能力;另一方面不断促进弘扬慈善精神,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三)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服务意识。要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方面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民主法制意识,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群众自治,促进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不断发挥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在协调 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深入学习宣传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国防意识。要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优抚安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廉政意识。以民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提高民政法制建设水平。重点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民政法制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加强民政普法工作为基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建设。

四、实施步骤

民政“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本级政府普法工作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于2011年11月底以前报民政部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级民政部门依据本规划和各自规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当年法制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2013年开展中期阶段性 总结。

(三)检查验收阶段:民政部将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对全国民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监督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级民政部门要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配合当地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和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民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接受当地普法主管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民政部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要求成立普法领导机构和普法办公室,要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法制机构和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法制机构要指定专门的法制通讯员,承担法制通讯联络任务。

二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具体要求,科学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考核检查实效。要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调动广大民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下级民政部门每年要向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普法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上级民政部门每年要对下级民政部门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重点加强区县、乡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投入,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二)推进民政系统全员法律知识培训。

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完善巩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等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新晋职人员、新录用人员 的学习培训,以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民政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坚持业务培训与法制培训相结合,实现民政系统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民政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并确保落实法制学习培训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要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作用,调动业务部门积极性,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同时,要善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职业者在法制培训、法制宣传、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四)构建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重点结合民政系统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帮助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城乡居民参与群众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服务广大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继续充分利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巩固社会组织登记、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等窗口服务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普及民政法律知识;要积极组织编写、制作突出民政特色的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利用广 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附件: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一、党和国家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四、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五、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彩票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地名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殡葬管理条例‣

•烈士褒扬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关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

•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办法‣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基金会检查办法‣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办法‣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光荣院管理办法‣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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