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2024-07-06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精选10篇)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第1篇

财务顾问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主要从事【 】业务的公司,现因业务发展战略调整之需要,拟出售资产给合适的品牌实力公司;

2.乙方是一家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在投资并购方面拥有专业的业务团队和丰富的企业资源,能够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出售资产(转让股权)顾问服务;

3.甲方拟聘请乙方为财务顾问,由乙方为其推荐潜在品牌实力公司并提供相关顾问服务,乙方拟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为甲方推荐潜在品牌实力公司并提供相关顾问服务。

基于上述原因,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出售资产(转让股权)财务顾问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战略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在资源整合、业务整合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以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第2条 出售资产财务顾问服务

2.1 双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顾问,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财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推荐符合甲方业务发展战略调整之需求的潜在品牌实力公司;(2)协助甲方制定和执行相关出售资产、转让股权方案;

/ 3

(3)协助甲方与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进行协调、谈判;(4)协助甲方与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签署相关交易法律文件。

2.2 甲方将其真实需求告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寻找合适的潜在品牌实力公司并推荐给甲方,由乙方联络、协调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促成甲方与其达成交易。

2.3 乙方以短信或邮件或书面双签等方式把推荐的品牌实力公司基本情况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就品牌实力公司的推荐予以当然确认。

2.4 如甲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同一品牌实力公司的信息且无需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时,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对该品牌实力公司的信息通告之日起【三】天内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回复,否则视为该品牌实力公司是由乙方向甲方推荐。

2.5 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达成交易,甲方与乙方所推荐的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所达成的交易均是乙方的财务顾问服务成果,均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第3条 财务顾问费及其支付

3.1 双方同意,甲方与乙方所推荐的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达成出售资产交易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财务顾问费按如下规定计算并支付:

(1)甲方应按与乙方所推荐的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所达成出售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2%】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2)甲方应于达成出售交易之日(以所签署相关出售资产交易法律文件生效之日为准)起【十】天内向乙方支付【50%】的财务顾问费,于所出售资产(股权)过户登记至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名下(以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之日起【十】天内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

(3)上述出售交易总金额系指品牌实力公司相关方收购甲方资产(股权)标的的总价值。如出售交易是分次完成的,则出售交易总金额为分次出售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之和。

(4)上述财务顾问费应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2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财务顾问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格发票。

3.3 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

第4条 联络与协调

4.1 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相关联络人员进行对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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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信息沟通方式可以包括书面(含纸质与电子形式,如报告、电传、电邮等)或口头(含面谈、电话)等方式。

4.2 双方同意,双方在合作中相互配合,务实、高效地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第5条保密

各方承诺对本协议内容、财务顾问服务事项及其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6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第7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8.2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8.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3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第2篇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咨询服务顾问,并达成如下咨询顾问服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咨询顾问的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以下事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进行专题培训,具体培训课程如下:

第二条财务顾问服务方式

1、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包括书面(含报告、电传、电子邮件)或口头(含面谈、电话)等方式。

2、双方根据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交流方式进行咨询服务。

3、经双方协商确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三条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2.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

(一)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1)一次性支付:在本协议签定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

(2)分期支付:在本协议签定后日内甲方支付元作为前期费用,在本协议约定服务完成后日内,甲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之余款。(3)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应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向乙方所提出的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

(3)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为甲方提供服务,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度。

(2)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提交甲方各项文件、方案等资料,对甲方提出的与财务顾问服务有关的意见予以及时反馈。

(3)乙方承诺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其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条违约及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 30 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变更、补充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变更本协议。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

3、上述任一因素导致造成本协议变更或终止时,双方应就有关财务顾问事宜商议调整,但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返还。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 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双方客户利益和对方利益,尊重对方对客户的相关承诺,按照分工服从对方安排。

第十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第3篇

会议现场,刘北剑副主席代表中国健美协会,张维建总裁代表舒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中国健美协会将在未来携手舒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动全国健身健美运动的开展。

作为中国健身器材行业的领先品牌,中国奥委会健身及按摩器材供应商,舒华自创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中国最广大人群提供专业的健身产品和科学健身理念,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与发展。如今,舒华已发展成为集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营销推广、品牌运作为一体的规模化、多元化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分别在福建晋江、泉州台商投资区、河南商丘以及天津西青共拥有四个生产基地,目前已开发包括家用健身器材、商用健身器材、室外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馆等产品,积极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与发展。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第4篇

委托融资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5篇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

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

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

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

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同

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

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

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10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五、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期:

咨询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6篇

投资咨询顾问 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及传真:

乙方:广州

法定代表人: 广州

住所地:

电话及传真:

鉴于甲方是中国银监会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乙方在商业银行系统拥有较丰富的项目资源,甲、乙双方为实现优势互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业务范围

(一)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甲方主要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业务等。

(二)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乙方主要负责:咨询服务、资产与资本运作和财务顾问。

第二条 咨询顾问服务内容

(一)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信托业务投资与管理咨询顾问,乙方在相关商业银行协助甲方开展银信合作,在信托计划实施中提供全程的咨询顾问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包括:

1、财产信托的管理咨询与投资顾问,包括但不限于票据信托、信贷资产买断信托、房地产信托、贷款类信托、基础设施信托等。

2、股权信托业务的财务顾问。

3、其他投行业务,在资产重组、企业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领域,乙方为甲方介绍业务合作机会,并为甲方提供相应咨询顾问服务。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并经甲方许可,乙方可以以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在中国某一地区开152-

XX公司

信托报酬(受托人报酬金额)=信托资金金额×信托报酬率×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0 信托报酬率为在约定的信托期限内,受托人收取信托资金的年化手续费的报酬率。

(三)乙方根据每笔业务收取咨询顾问费,咨询顾问费于甲方收到每笔信托报酬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如项目单位是按季支付信托报酬,咨询顾问费则是每季未的25日支付;如项目单位是一次性支付信托报酬,咨询顾问费则于甲方收到每笔信托报酬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乙方和项目方另有约定,咨询顾问费在项目成功操作后也可由项目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正规财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咨询顾问费。

(五)除上述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外,甲、乙双方在操作本协议确定的相关项目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印刷费等),由各自承担。乙方自己承担所得部分的税费。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如本协议期满,乙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的银信合作项目尚未履行完毕,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项目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一)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时,本合同终止。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开展合作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签署后如发生以下情况,双方可协议终止本协议:

1、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对任何一方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或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2、国内政治、经济、金融、市场状况的变化对任何一方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或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诚信与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可行,并保守对方的商业354-

XX公司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年月日

55-5-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第7篇

甲方:武隆县规划局

武隆县危治办

乙方:深圳市珠三角产业转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甲方需提交的基础资料和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体现其对乙方设计要求的完整、可靠具备法律效力的资料、文件,包括:

1、《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2、《重庆市城市设计 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3、《土坎镇总体规划》;

4、《土坎大区域红线范围图》。

二、乙方服务时限

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翌日起计算,45天内完成初步成果,90天内完成所有最终成果,确有认为不可控因素影响可延长。

三、要完成工作成果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图纸内容),列表如下:

1、《城市策划概念设计》;

2、《控制性详细规划》;

3、《城市形象设计》;

4、《旅游产品设计与营运方案》;

5、若土坎现有《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冲突的,乙方负责《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

注:乙方提交以上最终设计成果电子光盘成果一份。

四、服务费用酬金

1、甲方承担300万元包干费用,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2、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协议所约定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形象设计》、《旅游产品设计与营运方案》初稿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顾问服务费150万元。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调整修改相关方案;甲方验收并通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形象设计》、《旅游产品设计与营运方案》等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150万元。

4、若甲方未按时限支付款项,乙方以总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5、若乙方未按照时限提交成果,甲方从总合同价款以每日千分之一扣取违约金。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对公账号:,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转到对公账号,并提供转账凭证以备查证。

六、成果归属

自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成果文件且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相应的设计费时起,甲方拥有对全部成果的版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任何商业利用或对外复制宣传行为。

七、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

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如因甲方提供基础资料不及时、不准确或不明确而引起乙方失误及返工,协议周期顺延。

2、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要求、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甲方收到乙方各阶段设计成果后14日内对乙方予以书面回复意见,否则可视为甲方确认该阶段成果。甲方的所有要求、问题和答复均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确认及时答复时间不计算在乙方工作时间内。

乙方责任

1、乙方依据政府文件、合同范围及基础资料进行工作,遵守相关法定设计规范和标准。

2、乙方将完成工作及时告知甲方。

3、乙方按照协议要求的内容、进度和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并保证质量。

4、乙方交付成果后,根据甲方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必要调整与修改。

八、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在此协议履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工作关系,任何一方在终止合同时,需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2、若是单方未经协商自行拒绝履行协议,另外一方有权索取协议价款总额5%的额外补偿。

3、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请终止合同,算清价款。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第8篇

合同编号:()农银并财顾字()第()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 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 方(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开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框架性协议,甲方和乙方将视对方为战略性合作伙伴。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开展具体业务合作。

第二条 合作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乙方主要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1 根据甲方的并购需求、战略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协助寻找合适的并购目标,并协助甲方建立与目标公司的初步联系;

2.2 协助甲方进行项目尽职调查,根据项目特点设计交易结构、并购方案及并购融资方案;

2.3 在符合乙方信贷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甲方提供并购贷款,或者牵头提供银团贷款;

2.4 协助甲方进行并购后的整合工作,实现并购的协同效应;

2.5 对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股权重组等重组类业务,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重组要求和目标公司特点,协助设计重组方案、制定重组计划,并积极推动方案及计划的顺利实施;

2.6 为甲方推荐优秀的中介机构,包括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对甲方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3.2 甲方保证依本协议而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义务,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其依据其他协议或文件而履行的义务并不冲突,同时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亦无任何抵触。

3.3 甲方拥有经营、决策自主权,乙方提供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最终决定是否采用。

3.4 根据项目需求,成立并购重组相关的专门团队,配合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3.5 向乙方及时提供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6 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完成顾问事项、组织方案的策划及牵头组织实施等工作。

3.7 为乙方向____________公司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提供支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资金结算基本账户行、银团贷款牵头行。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对乙方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4.2 乙方有权了解、查阅、调取与履行财务顾问职责有关的资料和信息。4.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将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4.4 负责组织、协调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并对其工作过程、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的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向甲方反馈。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方,组织召开多方会议,协调甲方与各中介机构之间的工作。

4.5 协助甲方向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并完成审批、过户等手续。

第五条 具体项目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在开展具体项目合作时,应按照本框架协议的基本原则,单独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中的具体事项。

第六条 项目前期费用支付

鉴于甲乙双方就具体项目签署财务顾问服务协议之前,乙方需就甲方委托事项履行尽职调查职责,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______元的定金和______元的项目起始费,以便于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保障乙方权益。

第七条 免责条款

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顾问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交各项方案、建议等书面顾问服务文件供甲方参考,最终决策由甲方独立做出并承担相应责任。只要乙方在工作中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故意行为,则乙方对该方案、建议等实施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乙任何一方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与利益 3

相关的财务数据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上述信息。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免除。

8.2 本条所述负有保密义务人包括甲方、乙方以及通过甲方或乙方合法获得保密信息的人员。

第九条 权利义务转让

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0.2 本协议生效后,除协议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缔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书面协议。新的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通知、执行与协调

(一)甲方指定下列地址、邮箱、传真电话接收信息,如需变更,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

1.; 2.;3.。

(二)乙方确定联系部门是,并指派 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以及与甲方的联络沟通,联系方式。

(三)甲方确定联系部门是,并指派 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以及与甲方的联络沟通,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乙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框架合作协议(范本)》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框架合作协议(范本)》(简称范本)适用于农业银行作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方与并购重组运作主体签署的双方财务顾问协议,目的是尽快与客户确定合作意向,把握业务先机。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是指农业银行为企业收购或转让股份,购买、出售或整合非权益资产,债务重组等并购重组活动提供的专业顾问服务,包括项目咨询、价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等服务内容。其中,非权益类资产是指除企业所持股权以外的所有其他类型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考虑到范本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之后还将与客户签署具体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因此,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客户需求,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要设计适宜的、较为原则性的服务内容条款。

本范本为非制式合同范本,各分支机构可以参考该范本进行内容增删或修改。无论本范本内容修改与否,均应在使用前进行法律审查。

二、使用说明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是指合同标题下方的“()农银并财顾字()第()号”字段;该编号为非制式合同编号,是为了方便档案管理而设计的。本合同采用手工编号,以下编号规则供参考:

第一个括号,填写分行和签约分支机构的简称,如“XX分行XX支行”。第二个括号,填写签约时间,如“2011”、“2012”。

第三个括号,填写一段六位的阿拉伯数字,前四位为签约月份及日期(MM/DD),后两位为合同序号,如“010302”,表示1月3日第2号合同。

(二)第二条 合作范围

1、合作范围涉及的内容与客户需求有关,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客户需要我行 7

为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予以确定,对相关的条款予以增删或修改。一般并购项目的财务顾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均已包含在本条内容中。

2、第2.5条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各分支机构了解企业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服务内容,对于客户同时拥有并购与重组需求的,可将该条修改细化,结合项目特点列明我行在企业重组方面可提供的服务;对于客户仅拥有重组需求的,可删除第2.1条至第2.4条内容,并将第2.5条的内容进一步细化。需要说明的是,细化后的条款仍应是原则性的内容,不应太过具体。

(三)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3.7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本项目为我行争取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因此,下划线所指公司是指并购重组方有能力协助我行建立业务关系的公司,如并购重组方的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等。

(四)第六条 项目前期费用支付

考虑到用以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将在尽职调查完成后才能确定和签署,因此,为保障我行在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权益,在本协议中要求客户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和项目起始费。具体金额可根据并购交易价款的一定比例,或协商的固定金额收取。

三、其他说明

(一)范本的其他条款使用说明,请参见《合同文本共同性条款使用指引》。各分支机构在合同使用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投资银行部、法律事务部。

顾问合作协议范文 第9篇

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对接 财务顾问业务合作协议

中国 [天津] 二〇 年 月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对接 财务顾问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协议当事人

(一)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限合伙企业,专注于 行业领域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投资。现管理以下基金:。

(二)乙方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二条 释义

“股权投资基金”是指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即甲方。“目标企业”是指具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企业,是甲方潜在的股权投资对象。“工作日”指中国商业银行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不包括星期

六、星期日(因节假日调整而对外营业的星期

六、星期日除外)及其他法定节假日。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投资总额”是指甲方为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而支付的现金对价。“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有关自身及其客户、目标企业的所有信息和数据,以及因本协议服务内容而在项目磋商、谈判、签约、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就项目进行洽谈、协商、会谈等所形成的所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达成协议及其他文件资料、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未决诉讼、经营计划、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等信息以及合作项目本身),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也无论该信息和数据是否以书面、录音、录像、图像或口头形式提供。

第三条 合作基本原则

(一)甲、乙双方的合作应遵循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应基于共同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明确双方的职责分工,从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拓展直接股权投资领域的业务机会。

(二)甲、乙双方的合作应遵循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以战略性合作的精神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追求双方长期利益的一致性,不得损害双方长期的合作利益。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应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应本着分配公平、互利共赢的原则,综合考量业务合作中各自投入的资源和成本,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甲、乙双方的合作应遵循风险各担的原则。双方应本着“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双方业务分工与职责,各自承担合作业务中的 2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风险与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务实、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四条 服务内容

(请勾选所适用的项目,并对不适用的项目打叉)

(一)□项目推荐 1、□主动项目推荐

乙方根据甲方的投资领域和投资偏好,通过《项目推荐表》的方式为甲方推荐本方具有股权融资需求的目标企业。并协助甲方对目标企业进行沟通、调查,对甲方拟进行的投资提供必要的服务。

2、□筛选项目推荐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筛选模板设定项目筛选指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依据甲方的项目筛选指标筛选

地区项目,并通过《项目推荐表》的方式向甲方逐一推荐目标企业。待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前一目标企业作出投资判断后,乙方方才向甲方推荐下一目标企业。甲方与目标企业之间的沟通、调查应通过乙方进行,并由乙方对甲方的投资判断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目标项目寻找

甲方通过公开渠道或自身网络获取了目标企业的名称,为进一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和股权融资需求,而请求通过乙方的网络渠道搜寻

该地区的目标企业的具体信息。若目标企业为乙方客户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对目标企业进行沟通、调查,并由乙方对甲方的投资判断提供必要的帮 3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助;若目标企业非乙方客户的,则由甲乙双方商议确定通过何种方式与目标企业建立联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且乙方获得目标企业授权的前提下:

1、甲方有权获得符合其投资范围要求的乙方所拥有的目标企业的信息。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了解目标企业的经营情况,安排甲方与目标企业的见面沟通。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披露其管理的基金、过往投资业绩的情况。对甲方核心管理人员或股东/普通合伙人的变动及其管理的新设基金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承诺确定乙方为其首选银行金融服务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管理和新设基金的托管服务银行和投资项目的资金结算、授信支持银行。

3、如甲方就来源于乙方推荐的目标企业最终形成投资的,甲方承诺确保该目标企业将该笔投资资金存放于乙方。

4、在不违背相关保密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方共享来源于乙方推荐的目标企业的尽职调查内容,投资进度、投资协议的关键条款等内容。

5、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的目标企业,若甲方与目标企业签订投资意 4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向协议的,则乙方与甲方合作与对该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具有排他性,甲方无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或与乙方有竞争关系的同业机构泄漏目标企业的保密信息,或独自寻找共同投资人。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向第三方提供本合作协议项下的相应或相似服务的权利,不论该目标公司在何产业或领域经营。

2、乙方有权要求了解甲方对来源于乙方推荐的目标企业的尽职调查内容、投资进度、投资协议关键条款等内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指派专职基金服务经理对甲方进行项目推荐服务,并受理甲方提出的乙方能力范围之内的金融服务需求。

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目标企业信息的来源合法、合规、有效。

3、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应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金融服务的要求,给予甲方在资金结算等银行服务方面的便利。

4、乙方应尽可能帮助甲方联系目标企业,给与甲方在与目标企业沟通谈判、投资调查过程中必要的支持。

5、乙方向甲方推荐目标企业,甲方与目标企业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则甲方与该目标企业的合作具有排他性,乙方无权未经甲方同意泄露目标企业信息给第三方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业机构,或独自寻找共同投资人

第六条 其他约定内容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甲方和乙方就如下服务内容或双方权利义务达成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一致的约定:

1、2、3、4、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

(请勾选所适用的项目,并对不适用的项目打叉)

(一)□项目推荐费

基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项目推荐”所列服务,甲方应在与目标企业签署正式股权投资协议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推荐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项目推荐费为甲方投资总额的 %。上述各项费用请支付至乙方指定以下帐户 收款户名: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二)□其他收费

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四条所列各项服务的过程中,因甲方的要求,需由乙方提供非本协议约定服务范围之内的工作或服务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八条 信息保密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对方向本方因合作需要透露的自身情况、目标企业的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对本协议的具体条款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条款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三)上述保密责任不适用于以下任一情况:

1、甲方(乙方)向乙方(甲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时,保密信息已通过合法方式被乙方(甲方)知悉。

2、非因甲方(乙方)原因,乙方(甲方)的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够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甲方(乙方)从与乙方(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甲方(乙方)应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之规定或要求所进行的披露。

5、甲方(乙方)应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政府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披露。

(四)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且保密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该保密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九条 协议的有效期、变更及解除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于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解除本协议或者提前6个月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且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协议始终有效。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其他原因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或者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但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足额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如果甲方向乙方提出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五)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对甲方的直接损失提供完全、有效的赔偿。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在相应程度内因不可抗力即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而会被耽搁或被阻止,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政府行为、罢工、停工、停电、通讯失败、联网系统故障或失灵、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在得知该情形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8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由本协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但遭遇上述事项的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得知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后,应尽快采取合理可能的措施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该方未采取合理可能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双方之间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

直接股权基金项目对接业务合作协议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地址: 主要营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地址: 主要营业地址:

合作协议范文 第10篇

甲方:海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丙方:××县文化馆

丁方:××图书馆

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定,中共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为文化产业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贯彻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高水平开发海南地方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推动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发展,努力把旅游岛建成文化岛”的决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在甲方创办的“历史在线”网站的基础上,改版扩容,创办“××历史文化网”(以下简称本网站)。协议如下:

一、本网站的定位与服务理念

1、本网站名称:海南历史文化网。

2、本网站域名:××××××××

3、本网站服务器提供商:××市中资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4、创办本网站的目的:让国内外对××历史文化有兴趣的人士方便快捷地了解××的民俗文化、清官文化、贬官文化、黎苗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并参与本网站策划举办的互动交流活动。

6、服务对象与基本目标:在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背景下,依托网络优势,将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树立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国内外游客深度了解国际旅游岛的基本愿望。

5、本网站定位:本网站是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宗旨,以介绍××历史文化、生态安全知识为任务,以宣传推广××人文自然景观、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为目的,以能与网友实现便捷互动为策略而建立的的一个公共文化网络服务平

台。这是基于合作各方“把旅游岛建成文化岛,核心任务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也就是在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以全民为服务对象,构建与基础文化设施相结合的文化辐射圈,积极探索如何形成更有幸福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共识而确定的。

6、本网站服务理念:创新服务,领先一步。

二、本网站的内容与功能

1、本网站6月全面改版扩容,增设服务功能。7月上旬试运行,8月1日正式开通运营。

2、本网站设置五大版块,每个版块不少于四个栏目。五大版块是:人物、事件、寻根、专题、风俗。主要栏目有:知识介绍类——人物简介、重大事件、口述历史、海南非遗、海南文保、特色民居、地方节庆、过琼祖公、寻根祭祖、家族谱牒、名人故居、名人墓地、寺庙道观、古代书院、军坡公期、医疗卫生、婚姻寿庆、丧葬习俗、海南奇珍、手工特产、影视展播、琼剧展演、书画影展、音乐之友、电子图书、电子杂志、农家书屋、旅游景点等;文化营销类——文化沙龙、书香海南、创意产品、文化营销等;交流互动类——人物访谈、名家专栏、文化新闻、社区论坛、沙龙研讨、绿化宝岛、你读书我埋单、图书漂流、新书签售、相约寻访、走读海南、我在现场(现场视频连线播报)等。

3,本网站将努力实现三大功能组合:文字图片视听作品的存储与文化产品网上线下销售功能的组合;对照电子图书电子杂志的阅读开展“沙龙研讨”、“相约寻访”、“走读海南”活动功能的组合;组织记者专家和普通网友实地采访考察图文视频现场连线播报功能的组合。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合作各方分别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将“历史在线”改版为“××历史文化网”,重新登记备案(网站用乙方所派负责人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和乙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登记备案),并负责本网站信息搜集、内容更新工作。本网站重新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网站增设社区论坛和博客微博服务,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本网站增设《××校园文学》电子杂志和网上投稿系统,每年精选《××校园文学》电子杂志优秀作品结集出版一卷两本纸质图书:《××校园文学》(一

年一卷,每卷上下两册),由出版社公开出版。

——本网站增设《××文艺》杂志电子版,为纸质版《××文艺》的复制版,内容由丙方提供,甲方负责上传维护。丙方必须在纸质版《××文艺》上声明:凡是在《××文艺》纸质版上发表的作品,均视为该作者同意在本网站《××文艺》电子版同步发表,本网站不再另外支付稿费给作者。

——本网站增设“你读书我埋单”、“图书漂流”、“新书签售”、“我在现场(现场视频连线播报)”四项服务,其管理工作与相关费用由丁方负责。“你读书我埋单”的服务内容是:每年暑假期间,读者和本网站网友在本网站指定的书店购买的任何图书杂志,若在本网站规定的时间内交寄给丁方,且完好无损,则由丁方退款给该读者和本网站网友;“图书漂流” 的服务内容是:读者和本网站网友将阅读过的图书杂志委托本网站利用网络开展漂流服务,使更多的人不花钱就能读到更多的图书杂志;“新书签售”的服务内容是:约请作家借助本网站的宣传签名售书并进行网上售书,读者可以在线阅读作家作品。“视频播报”的服务内容是:充分发挥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海口支中心的本地文化资源信息搜集整理工作职能,在链接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资源的同时,利用该共享工程的视频报道功能,组织记者专家和普通网友实地采访考察旅游景点人文景观,进行现场连线视频播报。通过此项创新服务,使本网站成为国家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使本网站成为一个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旅游文化公共服务与交流互动平台,以便为人民群众和国内外游客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2、本网站的管理机构:本网站由中共××县委宣传部主管,甲乙丙丁四方共同主办,甲乙双方承办,××县旅游产业发展局和共青团××县委员会、××县宣传文化中心协办。本网站设立站务管理委员会,由上述单位负责人组成站务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主管、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担任。

3、本网站设立编辑部,总编由甲方派人担任,副总编由乙方派人担任。

4、甲乙丙丁四方各自拥有本网站45%、20%、10%、25%的所有权。

四、经费保障

1、“历史在线”作为本网站的基础工程,其开发与日常维护费用壹拾伍万元由甲方承担,毋须其他各方分担。本网站的重新登记、信息搜集、内容更新工作由甲方负责,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网站规划设计、改版制作产生的费用由中共××县委宣传部和丁方承担。

前者每年支付人民币陆万元,从2012年开始,连续支付叁年,每年7月15日前支付;后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伍万元,2012年7月15日前支付。

3、本网站每年的虚拟主机和数据库租用费、域名注册费、技术保障费壹万元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担。

4、本网站法定办公地点:××县宣传文化中心五楼。办公室由该中心免费提供。

5、本网站日常维护费用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支出,二是办公设备采购费,三是组织活动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依靠政府资助、个人赞助和企业广告予以解决。

五、有关协议生效的说明

1、本协议壹式伍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为凭,其余壹份交由中共××县委宣传部存档备案。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海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丙方:××县文化馆

丁方:××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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