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2024-07-14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精选8篇)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第1篇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本文通过名特优植物材料选育到农业产业化形成过程的分析,阐明了龙头技术的`选择是农业产业化培育的关健,并提出了龙头技术、龙头产业的特点及其农业产业化培育应注意的问题.

作 者:张万军 刘志军 ZHANG Wanjun LIU Zhijun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石家庄农业现代化所刊 名:农业现代化研究 ISTIC PKU英文刊名:RESEARCH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年,卷(期):20(5)分类号:F306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龙头技术 龙头产业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第2篇

----记发展中的汉州金地精粉有限责任公司

汉州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113年1月,系前车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和qq岷县金大地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设的洋芋淀粉加工企业。该企业利用前车县原破产企业甘油厂场地、厂房等基础设施,总投资5110万元重新组建,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年吞吐洋芋13万吨,年生产能力达21111吨。该企业的投资主体岷县金大地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立足岷县洋芋资源开发利用,已形成21111吨的生产规模,拥有先进的工艺、设备、技术等特点,所产“千里雪”牌精淀粉产品质量在国内外已享有盛誉,产品供不应求。洋芋淀粉作为一种工业基础原料,被广泛用于食品、医药、纺织、化工等行业,可作为多种食品添加剂,同时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深加工。

自成立以来,金大地公司投入1811万元利用半年多时间进行了厂房改造等基建工程和机器设备的订购及安装,并与前车县两镇及周边地县农户签订洋芋种植合同5211多亩,共收购洋芋13110吨,产出合格淀粉1611吨,形成产值592万元,实现利税12.52万元。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金大地公司紧紧依托本地及周边地县洋芋资源,建基地,强龙头,把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和千家万户的生产对接起来,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大力推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共同开创农户致富奔小康的康庄大道。

一、立足当前,积极引导,调整结构,建立基地,壮大洋芋种植面积

金大地公司狠抓基地建设。按照“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的发展思想,积极通过前车县两镇及周边武威市、民勤县等政府部门协商,引导动员农户调整种植结构,扩大洋芋种植面积,建造原来的低产田地,实行洋芋科学栽培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单产,保证淀粉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今年初,金大地公司与两镇农户签订洋芋种植合同及收购合同,将收购价格签订为0.16----0.18元/斤之间,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并承诺若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则按市场价格收购;若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则按合同价格收购,全面让利于民保护农民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种植洋芋的积极性。

二、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巩固发展龙头企业

金大地公司通过深化改革,带动了新产业的开发,拓宽了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在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金川农产品有特色无规模,有规模无市场,因此要走项目带动资源开发的路子,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实现转化,在农业招商引资和项目谋划上,应紧紧围绕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培育扶强龙头企业来进行。

一是面向市场,准确定位,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公司决策层认真分析总结以前办企业、上项目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市场及县情、厂情,选择依托科技创新,发展县域优势,鼓励农民扩大规模种植,延伸产业链条,走特色发展之路。通过建基地带农户,强龙头增效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是创新机制,严格管理,为企业发展壮大打下坚实基础。金大地公司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始终把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作为适应市场,增强竞争力的一项基础工作,牢固树立管理要质量、管理要效益、管理要发展的经营意识。今年来,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加强了以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有效地压缩了非生产性支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使物料设备、资金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有效使用,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是狠抓技术进步和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一方面坚持把科技进步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作为推动企业上规模、产品上档次的支撑点。自投产以来金大地公司从岷县老厂引进专业技术人员60多人,选送技术骨干继续培训深造20多人,并全面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术竞赛活动,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加快企业技术改进步伐,积极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在目前原料供给不足生产还不能满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及早着手进行技术改造项目论证、技改奖金的筹措等工作,下准备通过技术改造以洋芋淀粉为原料,开发酯化淀粉项目,生产淀粉磷酸酯和淀粉原酸酯。该项目的实施能够降低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污染且经济价值高,前景十分广阔,应用行业非常广泛,属于一种新兴产业,可实现当地农产品进一步的提升增值,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奔小康,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面向市场,拓展领域,推进企业再上新台阶

农产品加工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紧紧把握国家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契机,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入WTO给农业带来的大好机遇,面向国内外市场,突出发展主导产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科技进步步伐,建立完善市场营销、服务机制,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和装备水平,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和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市场牵龙头、基地联农户,使千家万户独立经营的小生产有组织地走向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力争将企业建设成为大型专业化集团公司,并成为河西地县洋芋淀粉加工业的龙头企业。为此,一要继续抓好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到2114年力争在前车县建成万亩优质洋芋基地,年产洋芋21111吨,努力把前车县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二要进一步提高洋芋淀粉加工工艺技术水平,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协作,大力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巩固发展国内市场,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增加产品市场占有份额。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第3篇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背景

从80年代开始, 国际农业产业化就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 其主要特点是:农业生产力空前提高;农工商一体化高度发展;农业在全面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向自动化方向发展;在完善栽培技术和饲料技术的基础上, 采用基因工程和酶工程等生物高新技术, 提高动、植物产品质量和单产;农业商品化和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产业化的实现模式主要有:合作社、专业协会和龙头企业集团三种形式。

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的启动是1993年由山东淮坊市率先提出“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发展战略后, 1995年1月, 《人民日报》介绍了山东淮坊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验, 并发表了社论。自此,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和实践得到了各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继而推进了全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随着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 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 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 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是我国农业逐渐走向现代化的实现途径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又强调:“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是促进加工转化增值的有效途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重点, 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 各地也要抓好这项工作”。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企业的意见》, 国家农业部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暂行办法》。经济发展十五计划目标将“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培育龙头企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已在全国形成共识。

二、龙头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规模小、档次低, 辐射带动力不强

据资料统计, 截至2008年6月, 包头市有57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7家、市级龙头企业43家。它们当中总资产上千万元的只有14个, 占24.5%, 三分之一都不到;从龙头企业注册时间分析, 企业发展并不长;从职工人数分析, 职工百人以上的龙头企业只有11户, 仅占17.6%;从销售收入看, 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有39个, 占68.4%。从上述四个方面的情况分析可以看出, 龙头企业大多数规模小, 实力弱, 市场开拓能力不足, 带动作用不强。

2. 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 还未建立起良好的经营管理运行机制

目前, 一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采用订单、合同、契约等形式建立了产销合作关系,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 由于市场供求的波动, 经常出现农户将订单产品私自卖出或者企业不按订单价格收购的违约现象, 导致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出现摩擦和矛盾, 影响了农民增收和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还没有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连结机制。

3. 把握市场能力弱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 一些龙头企业在收集市场信息、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销售的能力还比较弱。因此, 造成产品市场占有率低、企业经济利益差的情况。

三、培育和建设龙头企业的措施和建议

1.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走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路子

农业产业化经营, 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家庭分散经营基础上, 确保农业增长、农产品增收的必然要求, 是千家万户小生产适应千变大市场的必然趋势, 是实施科教兴农、推进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必然选择, 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就要从过去的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就地平衡、自给自足的诸侯经济模式下解放出来, 尽快改变传统的产加销分离、贸工农脱节的经营方式。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关键在干部, 重点在机制, 要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要求, 从本地的实际出发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路子。

2.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在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 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 加强土地流转工作, 积极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扶持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带及产品群, 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向优势产区聚集。二是发展设施农业, 实现农业园区化。结合有关重点发展设施农业的扶植政策, 对发展规模设施农业建设的予以资金补助, 倡导土地规模经营。三是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利用流转土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享受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 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 提高土地利用率。四是加快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将各镇、村土地流转亩数、位置等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 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入市场提供高效、便捷、无偿服务, 提高土地流转的规模和质量。五是大力培育和发展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对促成流转规模较大的典型中介组织, 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3. 深化改革, 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

一是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得益”的原则,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 社会和农民群众投入为主体的多元投资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相互依靠、相互约束机制。通过签订合同、契约等形式, 使龙头企业和农户或其他服务组织的关系由一般的买卖关系向稳定的供求关系转变。三是建立"风险共担, 利益均沾"的利益调节机制。按照自愿互利原则, 吸收社会资金、土地承包权、专利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 把龙头企业办成股份合作经济实体, 真正使企业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四是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大力发展专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 培育经纪人和贩运大户。五是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保险部门要扩大业务范围, 为商品生产基地和专业大户提供自然灾害保险, 同时市、县都要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基金, 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提供保障。

4. 牢固树立科技观念, 努力提高效益

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 必须牢固树立科技观念, 走“科技兴农、科教兴业”的发展路子。要采取引进和开发并重, 科研与推广并举, 积极选育、引进和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 不断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 确保经费、人员、办公场地、示范基地四到位, 提高科技服务、推广和示范效应;要加快实施“种子工程”“轻型栽培工程”“绿色证书”工程, 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技术培训, 使他们尽快掌握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同时, 要强化信息服务, 及时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国家的有关农业政策、产业政策和市场信息, 指导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市场形势, 努力提高效益。

5. 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 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为了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宏观调控和指导, 各级政府都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对主导产业和名牌产品的培育, 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建设, 农业科技的开发、推广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投资贷款、税收、规费、工商登记、土地征用、电力增容、招商引资等方面实行倾斜。特别是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 使之更好地发挥产业经营中的"火车头"作用。各级财政、农发基金、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农业专项贷款等都应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统筹安排, 提高投入比重。要加强对各类生产基地的保护, 建立和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法律保障体系, 切实保护农民和企业的利益。

6. 加强领导体系和专门机构的建立, 合力兴农

一是要建立农业产业化的组织领导体系和专门工作机构, 具体负责产业化的规划和实施, 研究和制订扶持政策, 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等, 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二是要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每个主导产业相关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 大力支持, 形成合力。三是要抓好典型示范。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 积极总结探索, 出好点子, 做好样子, 特别是总结既有较大规模又有较活机制的典型, 以点带面, 推动面上工作。四是要建立一套各级各部门抓农业产业化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工作列入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动员广大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 改进方法, 积极参与, 搞好服务, 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快速发展。

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部署, 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而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就是要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根本上说,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而龙头企业是带动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 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抓项目 强基础 培育农业龙头 第4篇

从2016年起梨树县将利用五年时间实施“12345”工程。“1”是坚定一个目标:作为全国的产粮大县、农业大县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到2020年,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这是全县未来五年农业发展的核心目标;“2”是做强两个平台。即做强“梨树黑土地论坛”、做强“中国农业大学梨树科技孵化园”;“3”是建设好三个体系。即围绕打造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围绕打造基础、科技、综合能力一体化,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围绕打造经营主体、规模经营、社会服务一体化,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4”是集中完成四项重点任务。即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农村改革工作力度、加大农民增加收入力度、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5”是强化五个支撑。即强化品牌支撑、强化科技支撑、强化机械支撑、强化金融支撑、强化创新支撑。

农业项目建设是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龙头。梨树县在抓好“4·18”开工项目的同时,全力推进农业重点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2016年梨树县全力推进“八大重点项目”:

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2016年我县将启动中国农业大学实验站主体楼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占地面积1.56公顷,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现在征地工作已经完成,立项、环评设计已经结束,正在组织建设招标,底前可以完工。建成后,中国农大梨树实验站将升格为东北研究院,成为辐射东北三省一区的科研龙头基地。

万亩现代农业示范田建设。借鉴山东齐河经验,在梨树镇建设规模10万亩,核心示范面积1万亩的现代农业示范田。项目核心区全部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以带地入社和土地流转为主要形式,重点示范展示新品种、新肥料、新技术,并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旱能浇、涝能排,同步配备“智慧农业”和全程机械化的现代格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梨树县将按吉农计发字〔2015〕7号文件精神,建设高标准农田整合项目,建设面积为28.78万亩,其中国土局实施17.9万亩,农发办实施7万亩,发改局实施3.88万亩,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设计,年底前全部完成。

“梨树黑土地论坛”项目。2016年9月将召开第二届黑土地论坛,争取邀请5名院士参加,同时邀请3名外国专家加入,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

昭苏太河国家湿地建设项目。昭苏太河湿地已通过省级论证批复,近期争取国家论证通过。今年启动实施生态引水工程,从十家堡三岔河引水入梨,打造南湖湿地,提升生态环境。

君汇集团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园区建设项目。与君汇能源集团达成意向,利用十家堡靠山屯服务区,建设生态休闲旅游园区,分三期建设,一期设计600公顷,主要建设绿色食品基地、生态养殖基地、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度假旅游基地和油用牡丹种植基地等。

现代天丰集团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合作社项目。现代天丰集团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合作,计划五年内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20个全程服务体系的综合合作社,为农民提供技术、资金、农资等全方位立体服务。2016年试点,在梨树镇和四棵树乡先行探索。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第5篇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5月9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周继安的带领下,对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部分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农委关于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通报。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扩大产业基地规模,整合各类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各类合作社组织达459家,流转总面积达18万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6家,汊涧镇被命名为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2011年,获批有机食品品牌2个,新增国家A级绿色食品品牌6个、无公害农产品品牌14个。全年粮食总产71.4万吨,实现“八连增”,总量位居全省一类县第二位,成为全国50个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县之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超9000元。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我市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足“自我组织、自我运作、自力更生”的原则,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农民自愿互利的精神,严格按章程组织社员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社员统一提供

品种试验、技术培训、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服务,提高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纵深发展。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芡实、畜禽、水产、苗木花卉、农事服务、土地股份合作等10多个领域。

二是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改进生产方式等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向上争取龙头企业项目资金,安徽牧马湖农业开发集团的贷款贴息项目已被省农委公示,获批在即。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农展,提升我市农产品知名度,通过对内实施龙头企业强龙工程,对外开展农业招商,我市已有省级龙头企业7家,滁州市级龙头企业9家,涌现了康盈、天鑫、正旺等一批规模较大,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

三是不断强化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继续开展了粮食高产攻关活动,实施省部级万亩粮食示范片等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固定资产投资、新上深加工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利用财政资金参股建立农业担保公司、农业小额贷款公司,对担保费用及贷款利息等进行补贴。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整合涉农产业化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项目、水利专项资金、农业良种工程等涉农资金进行整合,优先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形成发展合力。2011年,我市共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资金2.71亿元。

四是挖掘优势鼓励知名品牌打造。大米加工业是我市的优势产业,龙岗芡实、金集风鹅、秦栏豆油等晓誉省内外。近年来,我市通过鼓励企业申报农业三品一标(即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识),组织企业参加农展会等途径,使农产品的品

牌价值得到提升。目前,已有有机食品3个、绿色食品34个、无公害农产品43个、省名牌农产品4个,位居滁州市前列。正旺米粉凭着绿色食品品牌,与河南思念、三全等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销售合同。齐大龙牌挂面、倮倮牌大米、康盈牌大米等产品已进入易初莲花、苏果等大中型超市,白塔湖食品有限公司抓住农展会契机,将其产品成功打入了上海市场。

二、存在问题

我们虽然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周边盱眙、金湖江苏的一些县市相比,差距较为明显,与实施百亿粮仓、畜牧强农、水产跨越和农业产业化提升“四大工程”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领域较少,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缺乏,缺乏农业生产、加工科技、市场营销人员;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多为大米、挂面等初级产品,产品深加工和科技含量不高,品牌影响力不足,虽注册200多个农产品品牌,但因缺乏现代营销策划、宣传,尚无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品牌;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够规范和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大多为松散型,主要通过订单方式,订单的履行主要靠龙头企业及农户的自觉性,对订单双方的法律约束力较差。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对龙头企业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建议:一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同时将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列入到乡镇的考核中

去,科学建立考核指标,形成工作合力。二要研究制定能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发展的切实有效的政策。结合实际,出台能够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切实有效的措施,对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反映较多的贷款、土地指标问题,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等信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降低贷款利率,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量大、周转快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对龙头企业建设所需非农建设用地,土地部门应单列一部分指标,直接安排到项目。

2、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建议:一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现有人才进行充电。改变培训方式,由现在被动的、集中的培训改为按企业、合作社自己的特点和要求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培训效率。二要建立农业人才引进的鼓励机制。对农业领域引进的人才,应优先解决户口、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并由财政对其工资进行补助。三要提倡科企、校企对接。积极联系各级科研院所、农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社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

3、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建议:一要将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目前每年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是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切块而来,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将农业产业化资金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要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利用财政资金参股建立农业担保公司、农业小额贷款公司等,对担保费用及贷款利息等进行补贴,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三要整合涉农产业化资金。对农业

综合开发、农业科技项目、水利专项资金、农业良种工程等涉农资金,要进行整合优先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项目,形成合力。

4、加大农业招商规划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议: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可在汊涧镇等地规划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突出园区招商,统一制定入园优惠政策,在农业重大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以今麦郎、谷丰粮食、倮倮米业等为龙头,引导相关企业向园区集聚,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包装、储藏、物流、信息、金融等服务业,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一二三产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通过省级示范园区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5、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标准化和优质化水平,保证企业加工原料的数量和质量。建议按一镇一业或一村一品的要求,至少发展一个农业主导产业。通过规范订单,提高订单履约率,使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农户有效对接,倡导“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6、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进行整合打造知名品牌。要推动大米加工企业进行整合,对粮食加工企业进行自愿组合,力争整合成一个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企业集团,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要加快品牌整合,加强品牌宣传,提升知名度,对龙岗芡实、金集风鹅、秦栏豆油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第6篇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9]49号 【发布日期】2009-03-06 【生效日期】2009-03-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

(甘政办发[2009]4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甘肃省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扶持办法》和《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六日

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32号),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链条长、市场份额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突出作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原则

(一)扶持目标。从2009年开始,到2012年,力争使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0家以上,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其中5亿元以上的达到10家,10亿元以上的达到5家;草食畜、马铃薯、中药材、水果、蔬菜等每个特色优势产业形成1―2个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0%以上;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45%以上。

(二)扶持原则。

1.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属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优势产业范围,具有资源优势和特色,并具有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

2.龙头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经营机制灵活,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及其他合作方式收购生产基地农户的产品。

4.对优化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资金来源

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其中扶持马铃薯产业龙头企业2000万元,扶持中药材龙头企业500万元,扶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00万元,扶持其他龙头企业2500万元。

三、扶持重点

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加工扩建项目、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项目、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年组织加工农产品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产能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贴息扶持的项目,当年投资规模一般在15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四、扶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重点龙头企业建设项目贴息,原则上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规模一般应在1000万元以上。贴息期限为1年(不足1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比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

(二)以奖代补。企业没有使用银行贷款,自己投资1000万元以上新建的优势产业加工项目。经考核项目投产后运行良好、经济效益较高,各经济运行指标高于上年一定比例,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成绩突出。按企业实际投资规模给予相当于银行同期利率比例的奖励。

(三)无偿补助。主要用于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为农户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等项目的直接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项目申报。每年3月底以前,根据省上确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扶持重点和区域布局,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发扶持龙头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各市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与财政部门组织本市州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省属企业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市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申报,经市州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一上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州上报的项目进行初选,并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对专家论证筛选的项目,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实地考察,按照择优选项、扶大扶强的原则审定扶持项目。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项目实行标准文本管理制度,项目申报时据实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对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提交贷款银行对该项目的评估论证报告、立项批准文件、贷款协议书等项目立项及落实贷款的有关文件。

(二)规范资金使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资金纳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用途支付给银行或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凭贷款贴息项目立项通知、银行借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向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申请。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核定的贴息补助资金计划,将贴息资金直接支付到银行,以奖代补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建设单位。补助资金按项目的投资额及项目建设进度拨付。

(三)加强项目监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实施单位要接受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做好管理工作。贴息资金不得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因银行贷款不落实而结存的贴息资金,由当地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重新安排贴息项目,支付贴息资金。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由各市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将检查验收情况上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省财政厅。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第7篇

在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我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因此近年来,我县坚持把畜牧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富民强县的重要产业来抓,通过培育龙头,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使畜牧业步入了集约化、产业化、工业化的发展快车道,以年均递增25%的增幅持续快速发展。2003年全县实现畜牧业产值10.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75%以上,达到西方发达国家水平。人均牧业产值4160元,分别比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高3倍和4倍。肉鸡年饲养量5000多万只,名列全省第一。按人均牧业产值、肉、蛋产量三项指标综合评定排序,已连续13年位居全省第一位。因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我县先后被评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全国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县”、“畜牧强县”“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淇县永达、大用公司分别评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省重点龙头企业。

一、淇县畜牧产业化的发展及对县域经济的作用

淇县畜牧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大体可分为起步、发展、跨越、升级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4年──1987年的起步阶段。1984年以前,淇县畜牧业以家庭个体散养为主,仅有的几家养殖户也是小打小闹,总量上形不成规模。1984年,冯永山、杜文君两位大学生“下海”创办了饲料厂和蛋种鸡场,突破农民家庭饲养猪鸡的传统方法,向小规模专业场户发展。以此为起点,淇县畜牧业生产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1987年全县畜牧业产值1930万元(按90年不变价折算),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1.3%,肉、蛋产量分别只有1164吨和2021吨。按人均牧业产值、肉、蛋产量等综合指标评定排序,淇县名列全省第85位。

第二阶段是1988年──1993的发展阶段。1988年淇县实行了农牧分设,成立了淇县畜牧中心,理顺了畜牧业管理体制,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1990年冯永山和杜文君分别创建了永达公司和兴业公司(即目前的大用公司),并逐步成为淇县的畜牧龙头企业。这个时期,我们以龙头企业为先导,农户小规模分散饲养,按市场价收购畜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形成了“公司+农户”的雏型。1990年淇县畜牧业综合评定跃居全省第一位,此后一直雄居全省榜首。1993年淇县畜牧业产值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25亿元(90年不变价),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1%,肉、蛋总产量分别达到1.11万吨和1.34万吨。实现了畜牧业的第一步跨越。

第三阶段是1994年──1997年的跨越阶段。1994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畜牧业第二跨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快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经过几年的努力,淇县畜牧业突破了所有制、行政区域和行业隶属关系的限制,实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组建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进一步完善、创新“公司+农户”运行机制,形成了“公司+集体+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机制,开始向工厂化、大规模方向挺进。如在肉鸡规模化生产上,龙头企业与村集体(含农户个人入股)采用“合作办场,承包经营,风险独担,让利于民”的办法,兴建年出栏30万只的商品肉鸡场。由于规模扩大,使肉鸡出栏一下子增加了两倍。1997年全县畜牧业产值达到3.36亿元(90年不变价),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6.4%,肉、蛋总产量分别达到3.28万吨和3.01万吨。实现了畜牧业的第二步跨越。

第四阶段是1998年以来的产业化升级阶段。在这方面,大用公司和永达公司两个龙头企业不仅在量上实现了突破,而且在质上产生了新的飞跃。如大用公司时宰5000只肉鸡屠宰线和年屠宰50万头生猪生产线相继投产,同时,又将肉鸡屠宰能力扩大到时宰10000只;永达公司整体租赁了汤阴10万套肉用种鸡场和汤阴县时宰5000只的出口肉鸡加工厂,使肉种鸡存栏和肉鸡加工能力分别增加了1倍和2倍。同时,两个龙头企业在产品后续延伸加工上做文章,于2003年分别建成年产1.5万吨及年产1.2万吨的深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熟食达到13000吨,增加产值5000万元。并且一举通过对日出口认证,年对日出口熟食可达2000吨,创汇800多万美元,熟食出口即将成为我县畜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两公司不断向市场高价位、产品高品位发展,使我县畜牧业形成了“品牌拓市场,工厂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新格局。通过数年的努力,截止目前,全县拥有年出栏30万只肉鸡场164个,年出栏肉鸡达到5000万只;千头以上规模猪场42个,年出栏肉猪达到35万头;2000只规模蛋鸡饲养场达到96个,年蛋产量达到3.7万吨;拥有奶牛生产基地和奶牛良种繁育基地各1个,存栏奶牛达到650头;拥有时宰3000只肉鸡生产线1条,时宰1万只肉鸡屠宰生产线2条,班宰1千头猪肉生产加工线1条,时宰600只羊肉加工生产线1条,年肉类总产量达到9.11万吨。此外,全县存栏80万套肉种鸡场、350万枚蛋位孵化厂、年产30万吨饲料厂、县级畜产品检测中心等方面在全省也是名列前矛。可以说,我县畜牧业已形成了一个从畜禽—饲料—饲养—屠宰(加工)—深加工—冷贮—运销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成为出口创汇、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畜牧产业化的快速推进,有力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可以概括为实现了“三个明显提高”,达到了“五个明显促进”。一是畜牧业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2003年,畜牧业专业化生产实现牧业产值达7.8亿元,占全县畜牧业总产值的88%。全县肉类总产量9.1万吨,其中专业化生产8.9万吨,占98%,蛋类总产量3.7万吨,其中专业化生产3.1万吨,占85%,生猪出栏35万头,其中专业场户出栏30万头,占87%,肉鸡出栏4250万只,100%为专业场户生产。二是畜牧业工业化程度明显提高。2003年,全县实现畜牧加工业产值达13.8亿元,占全县限额以上工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三是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五个明显促进”

1、促进了农民增收。200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26元,其中来自畜牧业收入达1080元,占40.2%。

2、促进了财政增收。2003年淇县畜牧业向国家上缴税金900余万元,是2000年的2倍。

3、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1)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全县畜牧业年消耗玉米20万吨,不但消化了淇县的10万吨玉米,还需要从外地购进玉米10万吨,解决了本地区卖粮难的问题。同时淇县的玉米价格每公斤历年高于外地平均价0.06元,仅此一项年增加农民收入1200万元。(2)促进了饲料加工业和兽药添加剂销售行业的发展,全县每年销售兽药、添加剂、饲料达3.3亿元,实现利润2656万元。(3)促进了包装业的发展,生产畜产品及饲料,需要大量包装物,如编织袋、包装箱、塑料包装袋等,据统计全县每年用于购买该项包装物品的资金达980万元,利润147万元。(4)促进了运输业的发展。饲料原料、饲料成品,活鸡、生猪、鲜蛋及加工畜产品的运输,每年运输费用约2400万元,利润960万元。(5)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淇县“九五”期间用于畜牧养殖及加工的基本建设投资达1.02亿元,年均投资2000万元,其中企业利润300万元,工人工资300万元,合计600万元。(6)促进了电力业、通讯业、金融业及旅游、服务业的发展,全县每年用于畜牧业的电费支出约2200万元,利润77万元,通讯话费达100万元,利润10万元,畜牧业每年支付银行利息达2500万元,利润1675万元,总之可使与淇县畜牧相关产业每年增收7325万元。

4、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淇县运用“反租承包”的办法,兴建了年出栏30万只商品肉鸡场164个,这些场多数为村集体投资及贫困山区投资,鸡场建成后由大用公司和永达公司租赁经营,投资者无任何风险,每个场年可得到租赁费19万元,164个肉鸡场每年共收入租赁费3116万元,极大的壮大了集体经济和解决了山区脱贫问题,去年全县已有85个村,因畜牧业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免除了集体提留,占全县总村数的49%。

5、促进了城乡市场的繁荣。“九五”期间全县累计出栏生猪122万头,出栏家禽5764万只,出售鲜蛋16万吨,出售肉类产品20万吨,同时还生产出100多个品种的生熟食品和快餐食品,极大的丰富了城乡副食品市场。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畜牧产业化水平

近几年,淇县畜牧业已经形成一个从种畜禽──饲料──饲养──屠宰(加工)──深加工──冷贮──运销为一体的完整的产业链条,以及从龙头企业──专业场(户)──批发商组成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走出了一条“小群体,大规模”和“大规模,集约化”两条腿走路的模式,实现了畜牧业由分散型、小规模、低水平、低效益向集约化、大规模、高水平、高效益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了产业化经营水平。

1、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在整个畜牧产业化链条中,龙头企业是关键,它是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我们按照“发展高起点,管理高水平,服务高质量,经营高效益”的方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先后培植了永达和大用两个国家级畜牧龙头企业。近两年又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兴建了年产24万吨的大用饲料加工厂,引进一条时宰5000只的肉鸡加工生产线和班宰1000头的生猪屠宰线,扩建了年产5000吨的西式精火腿生产线。使肉鸡加工能力由1.5万吨扩大到6万吨,年加工生猪能力从无到有,达到50万头。同时,永达公司还兼并了汤阴县肉种鸡场,进一步壮大了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实力。截止目前,大用、永达两大龙头企业集团固定资产分别达4.5、3.6亿元,年创产值10亿元,上交税金700多万元,分别较“八五”末增长2.5倍和2.8倍。

2、完善产业化运行机制。我们在不断完善“瘦肉型猪工程”和“蛋鸡工程”产业化运行机制的同时,把完善“肉鸡工程”产业化运行机制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大力推广了“合作投资,承包经营,风险独担,让利于民”的反租承包发展“肉鸡工程”的办法,即由永达公司和大用公司两大龙头企业牵头,利用自身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实行跨行业、跨地区经营,与本县或周围县(市)农村集体、机关团体或个人等合作,由对方投资建设符合肉鸡规模饲养设计要求的年出栏30万只的商品肉鸡场,由龙头企业投入流动资金、技术及人员,并选派场长,建场方选派一名副场长,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期5─7年,建场方在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保证其建场投资金额的年回报率达30─40%。如建一个年出栏30万只的商品肉鸡场需要投资60万元左右(包括鸡舍建筑、肉鸡生产设备、供水电设备、通风设备、附属建筑等),年保证回报金额22万元,回报率达36.7%。如果新建鸡场时原有水电设备可以利用,其投资回报率可达40%。

3、壮大龙尾生产规模。通过大用和永达两个龙头企业的带动,顺利实施了“瘦肉型猪工程”、“肉鸡工程”和“蛋鸡工程”,使全县规模化生产再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累计建成千头以上瘦肉型猪场42个,年出栏30万只的商品肉鸡场164个,年存栏万只以上的蛋鸡场15个。畜牧专业化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9.5%。

通过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畜牧业整体效益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畜禽生产水平和饲料报酬率两方面。单只种鸡年产蛋量由原来的130枚提高到160枚,提供雏鸡量由原来的100只提高到130只;商品肉鸡成群成活率由原来的85%提高到92%以上;商品猪料比由原来的3.5:1下降到3:1;肉鸡料肉比由原来的2.1:1下降到1.9:1。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养殖效益。

(二)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开拓畜产品市场

畜产品的加工销售,是畜牧产业化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实现畜牧产业化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关键环节。我们通过市场调查,结构调整,切实搞好精细加工,实施品牌战略,建立销售网络,实现了畜产品的进一步加工增值,从而促进了畜牧产业化向纵深发展。

1、分析市场,理清思路。目前的淇县畜牧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生产和加工服务体系,我县的“永达”牌和“大用”牌肉鸡及其分割产品先后走向了全国,并部分打入国际市场,为全县国民经济的增长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随着畜牧业占大农业经济的比重逐步增长,并成为未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产业和有效途径,其它省、市、县也逐渐意识到了发展畜牧业的重要性,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发展起了各具特色的畜牧业,打出了自己的拳头产品。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饮食结构的不断变化,人们的消费观念逐渐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加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日益临近,我们再靠生产较为单一的初级畜产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对多品种的需求,也不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合理调整畜产品结构势在必行。

2、调整畜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我们按照你无我有,你有我优的原则,对国内外畜产品市场作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调查发现,目前国内畜产品市场上半成品和制成品的占有份额不足10%,消费者买回的初级产品,如冷冻中西装鸡,在家庭制作时很不方便,而且加工后味道较差,中外消费者不乐于接受。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卖初级加工产品的很少,绝大部分是附加值较高的半成品和制成品,稍微加工即成味道鲜嫩可口的食品,市场占有率高达80%以上,生产企业的效益也很好。为此,我们决定对畜禽产品进行深加工,进一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为搞好这项工作,我们以永达公司和大用公司为依托,一是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加工工艺和科学配方。二是积极与北京畜牧研究所、河南农大、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南轻工学院等单位联合开发适合国内消费者口味的新工艺和新产品。三是通过市场调查,及时选择加工适销对路的老牌产品。四是与外地名特产品加工工艺相结合,开发新产品。五是研制不同风味产品。六是研制自己的专利产品。在肉鸡产品开发上,由原来的中西装鸡、分割鸡向精细分割转变,如把原来的鸡翅分割产品又进一步分割为翅根、翅中和翅尖三部分。在猪肉产品上,由原来的热鲜肉或冷冻肉向冰鲜肉转变。在半成品的开发上,通过从美国引进科学配方,经48小时腌制,加工出五香、麻辣、孜然和西式等四种不同风味的腌制半成品。在熟制品开发上,向即开即食方向转变。截止目前,已研制开发出精细分割产品、半成品和熟制品三大系列二百多个品种。如:“永达”牌烤肠、烧鸡、薰香鸡、松花肠、三文治,以及“大用”牌微波炉烧烤鸡、炸制金甲鸡和冰鲜分割猪肉等。所有这些产品均突出表现为味鲜、安全、食用方便等特点,充分满足了各个阶层、各种不同口味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如肉鸡经过深加工后,由原来的初级产品每公斤售价9 元提高到现在的半成品每公斤售价13元,每公斤可增值4元。按我县当前的加工能力计算,仅此一项每年可增加效益2.4亿元。

(三)以科技为依托,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科技进步是畜牧产业化的源泉和力量,科技人才是畜牧产业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的关键和保证。县委、县政府在实施畜牧产业化的进程中,始终把建设科技队伍,运用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放在重要位置。

首先,建设高素质的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我们不惜重金高薪聘请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级人才,并委以重任;与专业院校、科研单位联姻,聘用专家、学者组成企业顾问组,解决企业的重大问题;送出去培训,请进来讲课,提高现有人才素质;接纳大中专毕业生,为企业输入后备人才等。据统计,目前全县畜牧技术管理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45人、中级职称109人、初级职称539人,形成了一支各方管理人才、多种技术能力的高素质科技队伍。

其次,建设一支善于学习技术、掌握技术、应用技术的企业基层员工队伍。县畜牧中心和各个龙头企业在这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如建立业余职工学校,举办多种培训班以及实施岗前培训,岗位练兵等办法,从而使产业化各个环节的人员的整体素质大大提高,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打下了基础。

其三,建设一套上下衔接,左右相连,互相配套的科技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

(1)畜禽良种繁育改良体系。建立了祖代、父母代种畜禽场,推行畜禽经济杂交、家禽配套系、家畜家禽人工授精及冷冻精液繁殖技术,给商品代生产提供了优良的肉雏鸡、蛋雏鸡和瘦肉型仔猪等。全县现存栏祖代种猪1650头,父母代种猪1.8万头,父母代肉、蛋种鸡80万套和10万套;孵化场2个,总蛋位400万枚。

(2)饲料加工体系。建立了能够满足需要的大中型饲料加工厂16个,年单班加工能力23万吨。能生产各种畜禽及渔业需要的全价饲料,预混饲料及科技含量较高的膨化饲料、颗粒饲料等。

(3)疫病防疫体系。已建起以县畜牧局为系统的县、乡、村防疫网络和以龙头企业为系统的专业防疫队伍,实施科学的统一的防疫程序,做到防疫密度与质量并重,大大提高畜禽成活率,达到并超过了部颁标准。

(4)技术推广体系。在普遍进行人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推广了肉鸡生产配套技术、瘦肉型猪生产配套技术和蛋鸡生产配套技术,使畜禽生产的科技含量由20%提高到50%以上。

(5)畜禽屠宰加工体系。过去畜禽产品多为“原”字号产品,只有一条肉鸡加工生产线。目前,拥有两条肉鸡加工生产线和一条生猪屠宰线,并有后续深加工生产线,既能为市场提供冷冻分割产品,又能提供腌制半成品和熟制品,提高了畜禽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加了经济效益。

(四)转变领导方式,制定优惠政策,为发展畜牧产业化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要加快畜牧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遵循经济规律,按照市场需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发展养殖业。近两年,我们通过信息引导、典型引路和政策扶持,实现了畜牧业由计划型、指令性向市场型、引导性的转变。

一是信息引导。我们每年都要派专人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到外地参观考察,正确掌握市场波动规律,摸清市场走势,并通过召开信息发布会的形式,及时为养殖户提供市场信息,指明发展方向。例如,在98年全国畜牧业大滑坡时期,县政府于4 月份及时召开了“淇县畜牧业形势分析暨政策信息发布会”,向群众介绍了国内外各种畜禽生产销售、经营情况的市场信息。同时,让大家懂得,稳定蛋鸡,大力发展肉鸡和瘦肉型猪是我们根据市场走势确定的目标,并让大家懂得畜牧业生产在低时潮搞建设,高潮时得收益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由于信息引导及时,当年淇县畜牧业不但没有滑坡,还比上年增长26.8%,同时当年还新发展千头猪场18个,年出栏30 万只的商品肉鸡场6个。

二是典型引路。事实最具说服力,典型最能引导人。在实施三大养殖工程的初期,许多人都认为投资较大,万一赔了怎么办?为此,我们先选择几个专业场户搞试点,树典型,让事实说话,让典型引路。例如城关镇南杨庄村,全村125户,485口人,95年在兴业公司带动下,建成一个年出栏3000头的村办集体养猪场,96年扩大到年出栏5000头。97年又推广了沼气养猪新技术,村里免费为每个沼气养猪户提供1头种母猪和1吨水泥的优惠政策,发展沼气养猪户100多个,同时兴建年出栏30万只的商品肉鸡场2个,98年底全村出栏生猪5800头,肉鸡60万只,户均46.5头和4800只,集体畜牧业年收入90万元,人均畜牧业收入1500元。高村镇新乡屯村李林海,96年在兴业公司的带动下,办起了养猪场,当年饲养生猪1.2万头,纯盈利200多万元,由于养猪发了财,97年他又新上了1个万头猪生产线。通过典型引路,在全县掀起了一股发展养殖业的热潮,每个乡都建起了数量不等的规模养殖场,既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其中位于山区的贫困乡——黄洞乡,在兴业公司的扶持下,1997年全乡13个行政村联合建成了10个年出栏30万只的商品肉鸡场,年纯收入220万元,人均增收230元,一举摘掉了贫困帽子。

三是政策扶持。“九五”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政府部门逐步改变了以往的计划型和指令性领导方法,不再搞强迫命令、硬性指挥,而是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制定操作性较强的优惠政策,引导畜牧业快速发展。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适时调整和充实了县、乡、村畜牧业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1996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富民养殖工程的意见》,1997年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1998年又制定了《关于实施淇县畜牧业跨世纪发展规划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发展畜牧业的八条优惠政策和六条奖惩办法,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畜牧产业流动。为淇县畜牧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环境保证。

我县畜牧业的长足发展,得益于各级领导和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们向给予我县畜牧业大力支持的省、市领导、金融部门的领导和经济界、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真诚地希望继续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使我县的畜牧业尽快实现跨世纪宏伟发展规划。

农业产业化与龙头技术培育 第8篇

一、云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现状

(一) 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主体地位不对称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 龙头企业可以有效缓解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 小农户与大企业之间的矛盾凸现问题是毋庸回避的, 多数农户与龙头企业主体地位仍不对称, 农户处于无组织状态, 处于被动不利地位, 无法分享加工增值和销售利润。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难以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农民的分散和小规模, 使得农民依附于龙头企业, 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 甚至沦为龙头企业转嫁风险的对象[1]。而农业龙头企业在新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困难, 无法按照政府意愿带动广大农民, 反而在困难时把市场风险转嫁给农民。这种不对称地位是客观存在的, 在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 农民与龙头企业建立的契约关系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情况下, 农民缺乏有效保障, 无法通过契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 双方合作层次相对较低, 利益联结关系相对松散

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作大多是基于获得稳定优质的原料, 只有在原料生产阶段, 龙头企业才会对农户进行相关专业培训, 同时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生产标准, 用以约束农户行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大多局限于原料生产阶段, 农户很难参与到后续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过程。所以说, 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作层次相对较低, 利益联结关系也比较松散, 龙头企业与农户两者之间仅是一种买卖关系, 只存在商业行为, 而农户在其中充当了廉价劳动力的作用, 很难实现农业产业化利益共同体、经营一体化所要达到的目的, 双方利益联结的紧密度与行为仍较大程度地受到质量、价格等因素的影响。

(三) 龙头企业绩效考核与农户体验相脱节

虽然企业的本质是一个盈利性组织, 市场目标是其根本性目标, 但是这并非是其唯一的目标, 带动农民增收, 促进农村发展, 服务新农村建设等都可以作为其派生目标。而当前的企业绩效考核制度使得这些派生目标根本不受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视, 龙头企业都在奋力追求其市场目标, 致力于赚钱, 认为盈利是营造企业形象, 打响企业品牌, 赢得人们关注的唯一途径, 有些龙头企业在和农户签订合同时, 经常侵犯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 他们不会考虑农民在合作过程中的感受和体会, 更不会关心企农合作是否给农民带来好处, 是否帮助农民增收, 更不用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合理分配了, 龙头企业的绩效考核与农户体验严重脱节, 没有发挥出“企业+农户”这一模式应有的效益。

(四) 地方政府对农民利益和龙头企业利益的协调保护不够

在协调农民和龙头企业的关系方面, 地方政府应该履行好政策扶持和协调各方利益的责任。一是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税收和其他优惠措施, 为农民利益的保护提供中介组织等方面的保证。二是当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出现激烈冲突时, 政府要出面协调。而当前地方政府对农民利益和龙头企业利益的协调保护不够, 不能及时解决企农之间的矛盾纠纷 (如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过程中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 , 办事效率低下, 使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冲突不断, 合作不顺。

二、云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是农户和龙头企业力量相差悬殊, 农户个体获得信息的成本过高, 对合作企业的监督成本过高, 维权成本也过高 (比如农户投诉要请律师, 要花费大量金钱, 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 即使打赢了官司, 不一定得到全额补偿, 即使补偿了, 有些损失、耗费也无法用钱折算、补偿等[2]) , 无法变被动为主动, 只能保持“沉默”。而龙头企业往往资金实力较强, 谈判能力较强, 它们可以利用其资金实力及人力资源优势获得更丰富的信息, 制定更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制度、合同, 并利用其主导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进行压榨。

二是农民综合素质比较低, 对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有限, 主要从事最简单的体力劳动, 所以, 农民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只充当原料供应的角色, 并没有发挥自己在后期产业链上的作用, 不能从后期的产业链 (比如农产品加工、流通等) 中获得收益, 取得附加值。

三是当前社会比较看重企业的盈利能力, 忽视了企业所能发挥的社会影响力, 所以制定的企业绩效考核制度过分重视企业的盈利水平, 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考核指标, 而很少把那些带动农民增收, 促进农村发展, 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成绩列入考核范围, 使得龙头企业过分追求市场目标, 忽视“双赢”理念, 不能给农户带来切身利益, 甚至以牺牲农户利益为代价来取得自身发展。

四是相对于农户与龙头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的合作关系而言, 政府在对龙头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和维持双方稳定关系的制度制定上都比较滞后, 缺乏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从而导致政府在协调纠纷、解决矛盾过程中依据难立, 协调不力, 加之某些地方在处理矛盾纠纷时不能从客观立场出发, 有失公正, 往往因为偏袒某一方而导致人们对协调结果不满, 怨声载道。

三、云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 采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模式, 发挥中间力量

利益协调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相对于龙头企业来讲, 单个农户的力量比较微薄, 要实现单个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对接不现实并且无法保证农户自身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 农民只有组织起来, 组成农业合作组织, 才能与龙头企业建立健康的利益联结关系。农民自愿组成专业合作社, 在农业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等方面开展自我服务, 创建品牌, 开拓市场, 增加成员收入, 同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 与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关系, 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模式, 以团队的力量面对龙头企业, 解决农民与龙头企业博弈过程中的一边倒的问题。而且农民合作社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咨询师、会计师等专业服务人员提高合作社决策的科学性, 提高与龙头企业合作时的谈判实力和水平, 以便于农民与龙头企业建立平等健康、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关系。

(二) 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系, 互存互利, 实现双赢

龙头企业和农户要切实转变传统观念, 摒弃短期利益行为, 树立长期双赢理念[3]。一方面, 龙头企业要树立“龙头”观念, 摆正位置, 积极与农户建立利益对接机制, 合理分配收益, 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指导, 带动农户优化农产品结构, 提高农产品质量, 并把各方面取得的成效作为企业能力的综合测评指标, 摒弃单一的经济指标, 加大农户发展与企业效益的关联度。另一方面, 农户要树立“龙尾”观念, 加强合作意识, 树立长远眼光, 不能因为短期的蝇头微利而放弃与龙头企业合作的机会, 要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实力为自己的农产品寻找销路, 开拓市场。

(三) 拓宽合作领域, 增强企农利益联结关系

一是要不断拓展农户和龙头企业的合作范围, 丰富企业和农户的联结媒介, 不能仅仅将农户看作是“原料供应者”, 要对农户进行培训, 采取多种方式“让利”于农户, 让农户也能从加工、销售环节取得返还利润[4]。二是要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紧密联结关系, 实现由市场到契约再到产权的联结改变, 由最初的价格调节到口头合同再到短期合同最后到长期契约的关系改变。三是龙头企业和农户要树立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严格履行双方合同规定, 信守承诺, 以诚信作为自己的经营之本, 从而保障农企双方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对接机制。

(四) 加大政府在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中的协调力度

一方面, 政府从实际出发, 构建公司与农户协调运行的一体化利益均衡机制[5], 增大公司和农户的违约成本, 保证契约关系的稳定, 对于违约行为、滋事行为等严惩不贷。另一方面, 建立政府与公司、农户的风险共担机制, 地方政府可以首先选择与保险公司合作, 通过提供农业保险费补贴、减免农业保险税等措施将农业保险缴费标准降低到大多数公司和农户可以接受的程度, 以降低生产风险, 保护农户和公司的利益, 避免矛盾纠纷。

摘要: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 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小农户面对大龙头企业, 有着天然的劣势, 两者在利益分配关系上存在矛盾。从云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的现状和问题出发, 分析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关系出现问题的原因,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及新的关系建立思路。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主体利益关系,云南省

参考文献

[1]孙海岗, 郑庆昌.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问题浅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12, (6) :83-91.

[2]张一粱.“企业+农户”主体非对称性所致问题解析[J].华东经济管理, 2005, (11) :40-43.

[3]刘菊.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对接模式研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3, (5) :10-12.

[4]江姣云.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模式问题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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