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

2024-08-16

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精选10篇)

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 第1篇

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及变更的步骤

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及变更步骤是什么?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公司股权变更步骤:

一、《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具体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一)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二)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

(2)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3)非上市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上市股份公司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确认的《协助查询确认函》

(6)上市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过户确认书。

(7)公司境外上市发行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同时请企业咨询外商务部是否必须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三)减少注册资本:

(1)股东大会决议;(2)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4)验资报告(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注册资本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亦应提交验资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 第2篇

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

在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前,甲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转让事宜向其他股东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且符合向股东以外转让股权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陈曦

乙方(受让方):王海洋、陈玉梅、王求喜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该贵州文海科技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转让给陈玉梅、王海洋、王求喜如下:

⑴王海洋股东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75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⑵陈玉梅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100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⑶王求喜同意接收陈曦的股权转让25万元实收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1、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2、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

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和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签字当即,乙方缴付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给甲方。陈王梅缴付人民币100万元, 王海洋缴付人民币75万元,王求喜缴付人民币75万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乙方:

浅析会计估计变更与公司盈余管理 第3篇

关键词:会计估计变更,盈余管理,上市公司

一、引言

财务报告是公司利益相关者获取信息、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其真实性成为了报表使用者关注的最大焦点。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 关联交易、债务重组等惯用方式受限, 许多上市公司开始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这一手段来使得其财务报表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要求。

二、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

1.调整或平滑利润

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是影响上市公司使用会计估计变更来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部分上市公司会根据经营状况来粉饰其财务报表。

做大利润是大多数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做大利润的原因有很多, 如管理人员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公司面临被其他公司吞并收购的危机、为进行配股需要达到配股及格线等一般通过股权转让、出售固定资产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 确保公司能于短期获得巨额利润, 弥补原先资金流入的不足。

做小利润一般出现于公共事业部门、大规模公司企业中。其中, 大规模公司为减少政治上受到的关注度, 会采取较保守的会计估计政策避免政府管制;而公共事业部门或居于垄断地位的公司则是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一定情况下会避免出现较高的利润率。在这些公司的盈余管理中普遍会通过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预提利息费用、提前结转成本等来做小利润, 以达到公司长期发展的目标。

平滑利润是上市公司为长远发展所做的调整, 股东期望企业稳定增长, 因此公司无论是业绩发展过快还是过于不理想, 都会造成公司发展不稳定的现象, 从而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且规避风险的经营团队为获得稳定的管理报酬, 往往会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盈余管理来塑造稳定发展的形象。普遍使用的方法是改变公司筹资、投资、经营决策方案。

2.规避政策监管

根据退市规则, 如某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 则会给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若连续亏损三年则会被暂停上市, 连续亏损四年将被强制终止上市。因此, 许多上市公司都会选择通过会计估计变更来创造账面价值, 避免受到政策的管制。许多ST公司在连续经历两年亏损且预计还将继续亏损时, 就往往会采取“洗大澡”的巨额盈余冲销的方式来扭转亏损, 达到“摘帽”的目的。这种利润冲销的方式是指通过提前确定费用、提前确定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等方式, 做大前几年度的亏损, 为来年扭转亏损局面创造条件。

三、涉及的会计项目及典型案例分析

1.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一些公司通过调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来进行盈余管理, 公司要减少利润, 则提高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要增加利润, 则缩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方式一般分为三种: (1) 改变坏账准备提取的方法; (2) 改变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 (3) 改变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013 年7 月, 张家港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调整了坏账比例的计提, 理由是业务规模加大、产品结构随之调整, 从而导致回款周期的延长、应收账款占比加大, 因此将计提比例做出了下调:2年-3 年、3 年-4 年、4 年-5 年及5 年以上计提比例分别由50%、100%、100%及100%调整为30%、50%、80%及100%。这一调整, 使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增加了2582 万元, 占本年净利润总额的20.7%。反观该公司给出的理由, 不完全令人满意, 如仅因回款周期的延长而调整会计估计政策, 降低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不足以使大众信服。

2.固定资产

对于制造业公司, 固定资产占比很高, 其折旧费用在成本中占据着很大比重。对公司来说, 要准确地计算固定资产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损耗是不可能的, 因此公司需根据以往的经验估计、判断设备的损耗情况, 以制定合理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以及估计残值率等, 来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对固定资产比重较高的公司, 折旧费用的些许变化均将大幅地影响其业绩, 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具有杠杆效应的。这些公司更容易利用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调整来进行大额的调整, 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2013 年7 月,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政策进行了调整。理由概括如下, 因近年来定期检修、保养、更新力度的增加, 公司固定资产寿命增长, 因此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固定资产不同项目的折旧年限分别增加了1 年到8 年, 这一调整, 使股东的净利润自调整日起9 个月内增加了4397 万元。普遍设备的折旧年限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延长, 这使得公司的折旧费用大量减少, 从而使得股东净利润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3.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方面指的是关于符合条件的或有负债于报表中的确认。但仍然存在着部分公司为操纵利润, 在或有负债已满足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不进行确认, 而于之后的某一会计年度以差错更正的形式进行追溯更正, 这样的处理方式可避免赔偿的义务体现在当年的报表中造成公司亏损。

4.存货

存货损耗造成的费用在很多公司均在成本中占据很大比重, 存货在储存的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坏或因产品滞销而积压存货都会造成存货减值, 而这部分减值的数额都是要进行估计的, 不存在一个量化的标准可准确衡量这部分损失。

部分公司对存货减值的调整严重影响了预期业绩,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 年度曾进行一次清查, 对存货及设备方面确认了大幅度减值, 同时计提了可能发生的减值准备, 这项调整使得公司从预计亏损3000 万下调至1 个亿。

5.其他

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估计运用广泛, 除上述几种涉及较多的会计科目外, 还有很多其他方式的会计估计变更, 如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会计估计变更、与递延资产的分摊期间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与成本计算有关的会计估计等。

四、基于会计估计变更与公司盈余管理研究的建议

盈余管理不都意味着财务舞弊或操纵利润, 适当运用盈余管理方式调整公司财务信息, 以更适合公司发展现状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能够使得财务信息更准确、真实。为实现正面的盈余管理作用, 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管理体系, 对会计估计等一系列调整的监管逐步加强。

1.加强会计估计的信息披露

截至目前, 针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我国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表附注中对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日期和影响进行披露。这样可以使报表使用者更清晰地了解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方法起到约束作用。

2.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公司是否会进行不当的会计估计变更来操纵利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很好的避免公司出现不当的会计估计变更行为, 上市公司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事会的作用, 对公司做出的方案进行全面审核, 防止出现不恰当的、以操纵利润为目的的变更行为。

3.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

公司内有效的激励制度对实行有效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首先, 管理人员的奖金与制度紧密相关, 如果制度中没有约束, 出于提升个人声誉以及提高个人奖金收入的目的, 管理人员则有强烈动机去进行不当的盈余管理。其次, 从公司的内部控制来讲, 应当制定更具体的奖惩细则, 使用更多元化的方式去考核员工工作, 而不是局限于财务业绩的完成情况。

参考文献

[1]冯爱民.论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及其监控[J].中国证券期货, 2011 (11) .

[2]王中信, 王德明.契约视角下会计政策的选择[T].审计研究, 2006 (1) .

[3]沈振宇, 王金圣, 薛爽.坏账准备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一一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 2004 (2) .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规则 第4篇

【关键词】股权变更;股权认定;股东资格

一、一股二卖

假设甲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欲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设其他所有股东都同意且所有程序都无瑕疵)并与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写明: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股权即转让给乙。但未办理任何变更手续,乙一再催促,甲却一再推脱。后甲将股份再次转让给丙,并变更了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公司修改了股东名册以及注销原出资证明书,重新向丙签发。后乙主张股东权利。

二、传统不动产中一物二卖的处理

与一股二卖类似的一物二卖在物权实践中屡屡发生,尤其在房屋买卖领域。当事人往往与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求价值最大化,最后价高者得,一般房屋会过户给出价最高的买方。但是这样的案例在物权中很容易解决。物权与债权两分,适用不同规则。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过户登记为准,所以房产认定就相对明确了许多。而其他未受让房屋者则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起诉卖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可。当然这里有个前提:即未受让方的债权可否对抗物权,涉及到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根据民法基本原理,物权优于债权,支配权优于请求权,故债权人只得要求赔偿而不得要求强制过户。

三、我国公司法中相关股权取得、股权确认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并未直接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取得以及认定标准作出规定,只有一些相关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和其出资额的记载等等,在形式上,我国立法与股东资格挂钩的书面证据可以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以及工商登记。但登记的效力如何以及如果互相出现冲突何者优先都没有具体规定。立法只是规定在股权变动之后必须再变更如上书面之记载,但股权何时变动,以何者为要件法律都没有涉及。所以,对于解决上述案例并没有任何实际的作用。仍然无法确定本案中股权的具体归属。笔者认为要解决此类问题,必须明确股权变更的具体规则、股权变更的标志。

四、能否适用物权规则——涉及股权的性质

既然此类问题在物权领域中频繁出现,且也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法律规则和体系,怎么适用物权规则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有三种模式:第一种,直接适用物权规则。这个涉及股权的性质,所有权说虽然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但是毕竟还存在争议,且笔者也不认为股权属于物权,其些许特性有悖于物权基本原理。第二种,准用物权规则。这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台湾法中有类似的规则,但我国目前没有此类规定。第三种,创制股权变动之规则。这是笔者比较赞同的,原因在于股权毕竟不同于物权与债权,它是一种新的民事权利。

五、股权变动规则的假设

上文指出,股权与物权所有权在权利性质上是有所区别的,但物权规则的原理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对于股权的变动可以制定如下规则:有效合同+有效工商登记。工商登记为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生效合同是股权变动发生的原因,两者缺一不可。判断股权是否发生变动就看工商登记是否已经发生变更。结合此案例,可以继而判断股权属于丙,丙为公司股东。原因就在于丙不仅有生效合同而且还是工商登记的股东,所以他才是最终的股权受让人。对于乙而言,由于其还未“过户”,所以其还不具有真正股东身份,还未取得股权,乙只能向甲主张违约责任。这样规定的优势就在于将股权变更时间上的不确定确定化了,股权变更的时间点确定了,那么相应的股权的归属也就易于判断了,股权争议也就容易解决了。之所以将工商登记作为生效要件而非其他要素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1)最重要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相比于其他要素: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是最具公信力一种方式。作为第三方而言,最主要了解公司的渠道、最令其信服的亦是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及其他往往具有内部性,如将其作为生效要件或增加第三方获取信息的成本且会降低获取的可能性、操作性。(2)便于行政管理。虽然公司自治乃至私法自治是公司法的基本理念,但是针对我国的国情、市场诚信意识和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行政管理是必不可少,一旦股权的变动与行政登记挂钩,那么利害人自会积极主动地要求登记,也可减少监管成本。(3)工商登记作为政府代表,作为公权力的象征,在登记股权转让时实质处于公证人的地位,可以更好的避免双方或者多方的争执,在实践中能更好更快的平息争端。

青岛公司变更股权流程及资料 第5篇

http:// 青岛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及程序

青岛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青岛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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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青岛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

1、资料准备齐全:1)、旧的公司章程 2)、打一份新的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正副本(不能复印件)4)、公章 5)、各股东身份证 6)、需要填写的资料

2、资料填写完整(工商局拿或者网上下载),其资料包括: 1)、变更申请书(签字和盖公章)2)、出资人情况表(需要盖公章)3)、该变更公司的董事、监事选举决议(新股东签字)4)、该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决议(新股东签字)5)、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原股东签字)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身份证上签字和盖公章)7)、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按要求签字)8)、该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决议(签字)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和盖公章)注:资料填写完整之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上本人名字,并写上“与原件一致”,该签字的地方签字,保持字迹一致。

3、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去领执照的时候带上变更费110元)。

4、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的材料:变更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份)、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份)、投资者变更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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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 第6篇

成立了公司之后会伴随一系列涉及变更的情况发生,做为公司办理业务的员工来说,要是刚接触公司变更时会一头雾水,相关变更流程是一概不知,需花长时间查询资料并要往返于相关部门咨询,办事的效果大打折扣,时间上就浪费了一大半。建议找财务代理机构办理,效率高。

很多公司或者个人都会使用一个方便快捷的方法--请深圳股权变更代理机构处理。只要选定了一家深圳代理机构,那么客户只需要提供股权变更的所需要资料,其他都是由代理机构办理。这样既方便又有人指导的方式,把事情交给代理机构处理已经成为一种通用的模式。当然公司或个人应该尽量选择有实力、服务好,信誉佳的注册公司代理。现在就为大家介绍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

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先开股东大会,所有原股东确认后,签订股东会决议。

2、转让、受让双方签订股转协议。

3、在工商局网上预约窗口办理。

4、提交相关资料给工商局审核(所需资料以下有祥解)。

5、审核通过的可当天打印出变更通知书。

6、再到国税局变更股东信息

公司股权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涉及股东名称、股权比例的条款)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股东和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6、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签订任免职书文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需变更法定代表人)

8、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的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合同要明确约定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数额或者按照转让价款一定比例(如等同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万分之四)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加大对出让方违约责任的惩罚力度促使其及时办理变更。

2、要及时和出让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联系,了解他们对股权出让的态度,是否同意股权转让给股东外第三人、是否行使等等,必要时可要求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表决,实时监督。或者,由出让方对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作出承诺。

3、在前期意向性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履行的,应当赔偿所发生的全部损失及评估、等费用。

4、可以采取先办理工商变更再付款的方式。

5、可以也约定出让方逾期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属于合同重大违约,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出让方应当返还全部已付资金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义务。

6、可以办理由银行或者相关机构参与的资金第三方监管形式来支付款项。待工商登记完成后再由第三方将资金支付给出让方。

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 第7篇

股东决定

××××年××月××日,××××××有限公司决定:

1、变更公司股东,由原来的×××××××××变更为现在的××××××××××××。

2,公司决定***为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经理,***为监事。

3、通过修改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上述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股东盖章(签字):

私募股权基金与公司治理 第8篇

一、私募股权基金对公司的治理作用

(一) 改变企业资本结构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一般使用杠杆收购来控制被投资企业, 所以, 私募股权的参与会使企业负债率大幅上升。最早分析私募股权对公司的治理作用的是Jensen (1989) , 他针对杠杆收购会大量增加公司债务的特点, 总结了债务对公司治理的四点作用。

首先, 债务约束会帮助限制现金流的流失, 通过强迫管理者保留他们应该偿还的资金, 使其分散现金流而不会投资在低回报率或者亏损的项目上。但是, 在相关研究中, 并没有直接证据显示私募股权收购后的公司的自由现金流降低。Lehn和Poulsen (1989) 的研究发现, 私有化的公司比保持上市的公司有更高的现金流。但是, 也有研究发现自由现金流与企业进行私有化没有直接关系 (Halpern et al., 1999) 。Renneboog et al. (2007) 研究了97到03年英国从公众公司转为私有化的公司中, 股东财富增加的影响因素, 发现对管理层的激励作用是最主要的原因, 而对于自由现金流降低的假设, 他们没有发现任何证据。

其次, 债务是一个有力的适应变化的代理制度。对于所有过度举债的公司, 过度使用杠杆会起到副作用。它会使公司破产, 卖掉部分公司股份, 再重新关注少量的核心业务。那些担心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公司, 会被迫重新考虑他们的战略和结构。债务使管理者意识到危机, 从而要求经营者削减不稳健的投资项目, 使用更有价值的外部资产。随着这样的过程, 债务会下降到一个更合理的标准, 从而形成一个更合理、更有效、更有竞争力的组织。

第三, 债务可以起到预警作用。在相同的环境中, 违背债务合约会使公司面临更大的危机, 从而促使高层更快的作出反应。

最后, 债务能够迫使管理者们采取一些从前不愿使用的价值创造政策。

Roden and Lewellen (1995) 分析了LBO的资本结构, 他们认为收购杠杆的资本结构是收益与成本的平衡结果, 其中收益包括债务对管理者产生的促进与约束效应和债务产生的避税效应, 成本包括高杠杆的代理成本与潜在的财务危机;公司的特征, 如增长前景、盈利能力、流动资金量、寻求避税动机等, 都会影响资本结构决策;企业预期现金流也很大的影响了收购的资本结构。

除通过增加债务来治理公司外, 私募股权机构的参加也会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通过协调企业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 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从而提高企业业绩。

(二) 改变企业董事会运作

董事会是企业的核心, 董事会治理水平关系到整个公司的治理水平。在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后, 私募股权机构一般会派遣人员进驻董事会。由于私募股权一般是以出售股权的方式退出, 所以为了其自身利益, 在董事会中发挥自身最大的效用。私募股权基金会给被投资企业提供其管理团队中缺少的资源与人才;另外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丰富经验, 其可以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监管与咨询意见。

(三) 激励与约束管理层

公司治理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激励并控制经营层, 使其为了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虽然公众公司分散的所有权可以有效的配置风险, 但是由于搭便车的行为, 所有者不能对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关于私募股权机构对投资企业的治理研究中, 几乎全部的研究都是基于私募股权的介入会降低企业的代理问题的假设上。有研究证明, 企业在被收购后, 管理层的持股比例要显著高于保持上市的公司 (Halpern et al, 1999) 。除此之外, Weir等 (2005) 对比了私有化公司与保持上市的公司治理机制间的不同, 发现公司私有化后CEO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更高, 董事会出现更多的两职合一现象, 但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比例没有显著不同。但之后, Weir等 (2008) 发现, 在董事会持股比例低时, 私募股权机构有更高的可能会介入公司的治理。Cornelli&Karakas (2012) 发现在公司私有化后, 董事会规模降低, 外部董事被LBO的收购方代替。LBO收购方进入董事会会降低CEO的变动, 降低CEO变动与业绩间的敏感性, 并且会增加营业利润。Gong&Wu (2012) 发现LBO两年内51%的CEO被更换, 如果代理成本很高且收购前业绩差, 董事会更可能在收购后更换CEO, 且与依然上市的公司相比, 地位稳固的CEO更会被更换。

二、私募股权基金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一般观点认为, 私募股权的介入可以改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代理问题, 所以, 人们认为在私募股权收购企业后, 企业业绩会较同类企业有较大提高。但是, 也有人认为, 私募股权带来的业绩提高只是由其高杠杆带来的税盾效应以及裁员、出售公司资产等行为带来的。但是很多研究证明了, 私募股权基金事实上的确为被投资企业带来了公司治理上的益处。

(一) 提高业绩的途径

实证研究发现, 在杠杆收购后, 公司的业绩会提高 (Smart&Waldfogel, 1994) 。Smart和Waldfogel (1994) 认为业绩的提高是通过降低成本费用和去除效率低的部门来实现的。

除了管理战略的输入, 私募股权基金对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 也会提高企业的业绩。企业在被私募股权机构收购后, 具有高杠杆与集中的管理层控股, 并且私募股权机构会成为积极的投资者发挥自身的作用等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会通过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来影响公司业绩。其中, Thompson等 (1992) 和Plan与Hill (1995) 认为较高的管理层控股是影响业绩的最重要因素。Nikoskelainen和Wright (2007) 认为公司价值增加与杠杆收购导致的治理机制有关, 尤其是管理层持股。不过, 私募股权的积极监管与其特点对公司的业绩也有十分重要的影响。Acharya et al. (2009) 发现业绩增长更高的公司, 在收购早期私募股权的介入程度越高;成熟的私募公司可以通过积极的监管与治理为收购的公司创造价值。

(二) 业绩提高的持续性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是为其投资者寻求短期回报, 并且其对公司的积极监管也是短期行为, 所以一般认为由私募股权基金的参与提高的公司业绩是短时期的表现, 而不可持续。其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 如果公司的业绩是因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参与而提高的, 是由私募股权基金的积极监管和战略输入带来的结果, 那么私募股权基金在退出公司治理后, 其带来的业绩提高必然会消退。另外, 很多被投资企业保持着高的杠杆比率和高集中度的管理层持股比例, 当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后, 无法阻止代理问题, 公司业绩必然会受到影响。

其次, 私募股权基金收购公司后, 使用卖出公司效率低的业务部门、降低公司成本等无法重复的方法在短期内提高企业业绩, 也是私募股权基金提高业绩不可持续的原因之一。

三、总结与展望

以上研究都表明, 私募股权基金对公司治理有着积极的作用。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 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的时间还很短, 虽然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显现, 但其参与治理的很多公司都已经开始了IPO上市的进程。由于中国的政治经济与欧美市场不同, 所以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也有着自身的特点。私募股权基金通过何种途径来提高中国公司的价值;私募股权参与后, 公司的业绩是否会提高;业绩的提高是否能在长期内持续;中国的政治经济环境会给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什么样的不同特色等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摘要:近年来, 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成为经济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对公司治理和业绩的影响也开始受到各方的关注。目前, 关于私募股权的研究都集中在国外成熟市场, 对中国新兴市场上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自身的公司治理问题上, 相关的实证研究还很少。本文通过总结国外的研究文献, 探究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杠杆收购,公司治理

参考文献

[1]Cornelli, F.and Karakas, O.Corporate Governance of LBOs:The Role of Boards 2012.

[2]Erkki Nikoskelainen, Mike Wright, The impac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s on value increase in leveraged buyouts,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2007.

[3]Miguel Meuleman, Kevin Amess, Mike Wright, Louise Scholes, Agency, Strategic Entrepreneurship, and the Performance of Private Equity-Backed Buyouts, 2009.

[4]Opler, T.C.Operating performance in leveraged buyouts, Financial Management, 1992.

洛阳钼业股权变更前后 第9篇

2014年新年伊始,河南上市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的大股东悄然易主,民营企业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商集团”)于二级市场增持洛阳钼业H股1.01亿股从而持有洛阳钼业36.01%股权,超过洛阳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洛矿集团”)35%的持股额,由此变成洛阳钼业第一大股东。这一变故让很多投资者始料不及。

春节后,围绕这场股权变更的讨论仍旧余音未退,而这期间诸多疑点也成为股民、矿业人士及诸多机构分析师关注的话题,洛阳钼业大股东更替也让其未来发展增添了更多变数。

股权突变

早在这场股权之变发生前,洛阳钼业控股股东洛矿集团持股比例为35%,鸿商集团为34.02%,两大股东之间的“话语权”之差仅一步之遥,在和平相处了10年后,鸿商集团忍不住开始“夺权”。

在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23日10个交易日期间,鸿商集团通过其香港全资子公司Cathay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鸿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香港”) 累计增持洛阳钼业公司H股股份1.01亿股,共占总股本的1.99%。由此,鸿商集团持股比例超过大股东洛矿集团,成为洛阳钼业第一大股东,但鸿商集团对此并未发布任何提示性公告。

直至2014年1月7日,鸿商集团宣布增持完毕,却对洛阳钼业控制人变更只字未提。

随后上交所要求洛阳钼业向相关股东核实:鸿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已超过大股东洛矿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等相关事项。

面对监管层问询,鸿商集团和洛矿集团的回应极为默契,均表示无法判断是否对上市公司仍有控制权,并表示双方需进行进一步沟通。

直到2014年1月13日,洛阳钼业才在公告中称已分别收到股东鸿商集团及洛矿集团《关于洛阳栾川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通知函》,确认鸿商集团已成为洛阳钼业第一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鸿商集团增持洛阳钼业之时,洛阳市国资委正在对旗下的资产进行整合,将全资子公司洛矿集团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国宏投资。划转完成后,国宏投资将通过洛矿集团间接持有洛阳钼业17.76亿股,占总股本的35%。鸿商集团发力时间正是洛矿集团股权划转的窗口期,这为后者的增持增添了障碍。

在鸿商集团成为洛阳钼业最大股东后,洛矿集团确认其对洛阳钼业不再拥有控制权,同时也无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取得控制权。

2014年1月15日,洛阳钼业发布公告称董事长吴文君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长职务,其职位空缺由公司副董事会长李朝春担任。资料显示,李朝春系鸿商方面出身。2003年7月至2007年1月,任鸿商控股投资部执行董事;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洛阳钼业未来变数增大

鸿商集团在谋求洛阳钼业控股权的进程中并未受太多阻碍,其与洛矿集团行为的默契更像是在处理一件计划好的内部事件。

事实上,针对洛阳钼业及鸿商集团的微妙关系,一名矿业人士直言当地政府是此前多起交易的幕后推动者,包括“当初低价出售洛阳钼业股份,牺牲洛阳钼业利益去海外并购”等。

对于此前洛阳钼业以8.3亿美元的作价收购力拓northparks项目股权的交易,上述矿业人士也直指交易价格过高,该项目的资源储量“不值8亿美元”,而之所以高价收购则是为了推高股价。

针对来自市场的种种质疑,洛阳钼业一直未正面回应。

由于洛阳钼业原大股东洛矿集团和原二股东鸿商集团持股比例相差不到1%,当鸿商集团公开宣称要增持股票,其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洛阳钼业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鸿商集团仅有两名股东,分别为于泳、瓦房店维斯特工艺纺织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和1%。但有媒体透漏,注册地为辽宁省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北王村的瓦房店维斯特工艺纺织品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也是于泳。

故随着鸿商集团如愿登上大股东宝座,洛阳钼业也由国有控股转身为民营控股,随后洛矿集团就公司控制权变更问题上再次妥协,鸿商集团成为集团名副其实的新主人。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无疑是国企改革的一大突破。早前市场对民企能否控股国企仍有争议,这宗案例是对国企改革的一个明确诠释。

由于集团角色已变为民企,也让洛阳钼业以后的海外收购更为便利,以往集团作出融资或收购都要经国资委批准,现在国家已不再是控股股东,国资委无法左右其决策。此外,民企的身份也有利于淡化外界对于洛阳钼业政治方面的忧虑。

资料显示,钼作为一种稀有金属,被广泛应用于石油管道、航空航天和军工等产业。中国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钼储量,其中河南的储量占国内总储量的近40%,且主要位于洛阳。而此次事件的主角洛阳钼业也正是全国最大的钼生产商。

此次股权变更表面看是“民进国退”,但将如此重要的国有资产交由私人掌舵,且整个过程疑点重重,这也不免让人疑虑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担心会对国家安全埋下隐患。

更重要的是,鸿商集团作为一家投资公司,主要业务是频繁受让、出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其对钼矿行业似乎并不在行,鸿商集团此次接手洛阳钼业是想让其在自己手中再攀高峰?还是仅仅当做赚钱工具?我们不得而知。

尽管鸿商集团承诺一年内不会对洛钼的主营业务及既定发展计划进行重大变更。但有之前食言在先,此次承诺略显苍白,其在获得控股权后便对管理层走马换将,谁又能保证随后的一年内不会有大动作出现?

鸿商集团主导的洛阳钼业将会迎来怎样的发展前景,现在也只能说一切正在进行中。

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 第10篇

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xxxxxxxx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席会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基于公司的现状及发展,一致同意,对以下事项进行变更:

1、公司名称由xxxx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菏莲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变更股权:一致同意股东xxxxxxxx在本公司的出资xxxx万元转让给xxxxxxxx。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变更股东:原股东为xxxxxxxx,现变更为xxxxxxxx。

4、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免去xxxxxxxx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派xxxxx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其为法定代表人,委派xxxxxxxx为公司监事,聘任xxxxxxxx为经理。

二、公司原章程作废,表决通过新章程。

三、我公司及全体股东郑重承诺:保证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准确,签字确为本人所签,如有弄虚作假,我公司及全体股东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xxx年xxx月xx日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受让方(乙方):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无偿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共1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四、交割期限

1、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2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受让方(乙方):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无偿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25%的股权共25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四、交割期限

1、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xxxxx年xxx月xx日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受让方(乙方):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无偿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共1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四、交割期限

1、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2018年11月15日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受让方(乙方):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无偿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25%的股权共25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四、交割期限

1、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2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受让方(乙方):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无偿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共1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四、交割期限

1、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xxx年xxx月xxx日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受让方(乙方):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无偿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共1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四、交割期限

1、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xxxxxxxx 受让方(乙方):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无偿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共1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四、交割期限

1、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xxx年xxx月xxx日

关于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免去xxxxx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xxx年xxx月xxx日

关于xxxxxxxx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的免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免去xxxxxxxx执行董事职务。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xxx年xx月xx日

关于xxxxxxxx有限公司

监事的免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免去周婷婷公司监事职务。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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