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024-08-01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精选12篇)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1篇

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顺利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

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入党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意见表、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群众座谈会的原始记录、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接收中共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汇总表、《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意见表、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群众座谈会的原始记录、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表决汇总表、《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等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以便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4、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毕业

生党员档案材料统一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党员档案袋》装袋。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原则

1、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新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为防止组织关系漏转,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督促毕业生党员落实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处,务必提醒或通知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按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与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联系,经得同意后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3、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凡属不就业继续考研或办理出国(境)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要及时转出。其党员组织关系随档案、户口转到各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商得毕业生父母单位的党组织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党组织同意后,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各单位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和理想信念,详细讲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和注意事宜,做好党内帮扶和人文关怀。

2、组织填写好《湖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数据库》(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和《湖南大学2012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每一张登记表上要有经办人、审核人(书记或副书记)的亲笔签名)、务必于6月5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数据库中的党员必须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党员。

3、在毕业生离校前二周内(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以各基

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由组织干事负责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确保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认真审核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签名领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签名领取介绍信的名册保管好,以备查询。

5、毕业生党员领取介绍信后,应认真核对组织关系接转处、姓名、去向等内容是否填写有误,如发现有错误,必须及时持原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更换。

6、毕业生党员应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介绍信抬头所写党组织办理转递手续,再由该处逐级转递到最后所去单位党组织。

7、留本校原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各相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将其所在支部报组织部备案。

8、改派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持已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改派证明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更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9、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接收单位后,请提醒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在介绍信回执上盖章,并及时将回执回寄或传真给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四、注意事项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嘱咐毕业生党员在报到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不得将介绍信随意丢失、撕毁、转交他人和长期滞留在身上。党员如遇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立即向所去单位党组织和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报告。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及时调查了解丢失介绍信的情况,经查明确实因本人不慎丢失的,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个人做出检查后通知有关单位党组织,声明作废,另行补发。对因丢失组织关系给党造成损失者,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2、毕业生党员离校,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

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仍然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应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时间超过6个月,可视为自行脱党。

3、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6月份。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统一回寄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再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统一将回执交回组织部并粘贴到介绍信存根上。严格严肃落实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是杜绝毕业生党员“口袋党员”现象的重要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对党员管理、教育、监督及严格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2、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离校前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党员组织观念专题教育,增强他们的党性,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以便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

3、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对2012届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在毕业前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积极帮助毕业生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4、严肃党的纪律。对在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的党组织,造成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要抓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的落实,促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范化。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指派的专人(一般由组织干事负责)负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落实,并配备固定联系电话和传真机,如有变化,请填写附件3报组织部。

6、要根据学校清理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已毕业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学生情况,及时做好已毕业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学生的组织关系转出和联系事宜。

附件:

1、湖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数据库(组织部下载专区下载)

2、湖南大学2012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回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具体时间安排

党委组织部 2012-05-03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2篇

1、各党员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2、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统计信息,填写《计算机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统计表 》,5月22日将电子发送到jsjxydygzs@163.com邮箱。

3、为了避免出现问题,请大家务必认真填写相关信息,5月23日转正的同学,在统计信息是统一按照“正式党员”来统计。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教育,提高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针对近几年学生党员在接转组织关系中出现的问题,现总结如下: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以下是介绍新的模板,第一联学校组织部留存,第二联由党员本人交给组织关系介绍部门,第三联组织关系接受填写盖章后,以邮寄、送达等形式交给学院学生党支部司丽娜老师处。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统计注意事项:

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就业方案不同,每个人信息的信息也不同,特别是如上图中红色部分,大家必须慎重填写。现根据我院情况,将信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录取研究生:组织关系和学籍档案不分离,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信息按照录取院校提供的信息上报,如学院没有提供,可参考《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样例》。

2、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且用人单位不能接受组织关系:可将组织关系也转寄到人才中心,介绍信信息:抬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组织关系所去单位:“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但用人单位可以接受组织关系:可将可组织关系也转寄到用人单位,需要问清楚用人单位党组织的情况,填写转寄信息。

4、为落实单位或不想讲党组织关系转寄到人才交流中心:可将可组织关系暂时转到居住地党组织或者父母单位的党组织,需要问清楚相应党组织的情况,填写转寄信息。

5、分配到部队、机关、某公司等非教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请本人事先与接收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

特殊说明:第3、4种情况的同学,学籍档案和组织关系档案不能装在一起派遣,毕业时学籍档案由学校统一转寄,但是组织关系档

案需要本人带走,两类档案需要分开装袋,因此本人需要写出申请。(参考《组织关系材料自带申请书》)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统计信息,填写《计算机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统计表 》,5月22日将电子发送到jsjxydygzs@163.com邮箱。

四、组织关系介绍信转递注意事项

1、毕业生本人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按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写单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省内30天,省外6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3、对无故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间超过半年的,依据《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三、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

1、我工作的企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怎么办?

学生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无党组织的,①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本单位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②也可将组织关系落实在单位所在地区或居住街道党工委或人才服务中心。

2、用人单位的党组织是党支部或党总支没有党委,该怎么办?因为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最基层党组织是一级党委,转移组织关系时必须问清楚转入的党委名称,可向用人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询问上级党委名称及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关要求,将党员关系转入上级党委。

3、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怎么办?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①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②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籍或父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③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④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本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上其一,但前提是对方党组织同意接收。

4、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遗失,不能补开。

5、我要出国留学党员组织关系怎么办?

学校不保留出国留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组织关系跟档案放一起。

6、如果组织关系已转往甲单位后不久换了新的乙单位,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可直接由甲单位开出介绍信转往乙单位,不需要回学校办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第3篇

一、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毕业生离校参加工作,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二、毕业生的党组织如何转接?

1、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组织关系转往校外的毕业生党员,本人须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所属党委准确称呼,确定后报所在系党支部,由各系统一到党委工作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到新单位后,毕业生党员须在有效期内亲自到介绍信抬头称呼所指的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单位组织部门(注:请勿直接交给人事部门)。

(2)留在校内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待下学期初到党委工作部按校内接转程序进行接转。

(3)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单位改派的,请在组织关系所注的有效期内带上有关证明文件到校党委工作部改转组织关系。若改派时间待定且待定时间将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的,请先行到原介绍信抬头所指党组织处报到或及时与原系党总支党支部联系。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是什么?

1、去外省市:党委工作部—→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外省市工委或市委组织部—→所去具体单位的基层党委。

2、去本市:党委工作部—→所去具体单位的基层党委。

3、留校:党委工作部开出校内组织关系信—→所去部门所在党总支、党支部。

我校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前夕党委工作部将安排集中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程序按党员所在系安排进行。

四、怎样才能准确了解能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工作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党员本人可通过下述方法了解能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

1、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已确定在秦皇岛市内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的全称。

2、工作单位或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秦皇岛市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独立接收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的党委全称”。近年来,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没有特别在意,直接就在工作单位名称的后面加上“党委”,而该单位却因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给本人工作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五、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怎么办?

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党员可持有效证件与学校党委工作部联系。

六、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

如若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原工作单位,则需由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如若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派遣证、本人书面情况说明,到学校党委工作部办理。

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随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4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供党务工作人员使用)

编印

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14年4月

第一部分

基本常识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包括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证明信”);狭义特指正式组织关系。当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时,是指广义概念;当我们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是指狭义概念。

(二)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对党员有什么要求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现就这一原则性规定作两点解释:

(1)对于工作或继续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且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

(2)对于工作或继续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 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注意:党员本人须事先与拟转入单位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否则党组织有权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之间是什么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唯一凭证。党员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函调材料、推优对象审核表等发展党员工作中各种材料的总称。党员档案不能也无法替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党员档案已经转达相关单位,但如果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五)党员档案是怎样转递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党员档案不能由党员本人自带。党员档案经清理后装入学院专门印制的党员档案袋,由党支部相关责任人签封后,将交由辅导员装入本人学籍档案袋,由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通过机要等渠道转递到就业报到证上载明的单位。这意味着,学籍档案(参加工作后即称人事档案)在哪里,党员档案就在哪里。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如果因预备党员转正等原因需要使用党员档案的,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到相应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借取。

(其他有关常识可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学生党员使用彩色折页版)

第二部分

实例分析

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及往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情况,现分类整理出以下几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实例,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考研学生、专升本学生、入伍学生、出国留学学生、选调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其党员组织关系按有关政策转移。

(二)到党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

1.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机关党委。如到教育部××司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教育部机关党委”,“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司”。

2.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委厅局及其直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如到四川省财政厅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省财政厅”。

3.到省辖市(州)党委、政府组成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属市(州)委组织部。如到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市公安局”。

4.到省内外各市(州)所辖区(县、县级市)党委、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直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区(县、县级市)组织部门。如到都江堰市农业局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市农业局”;到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成华区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猛追湾街道”。

(三)到高等院校的

1.到四川师范大学所辖机构、单位的,按校内党员流动要求进行转移。2.到党的组织关系在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华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南民族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师范学院(原四川教育学院)、成都医学院、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四川旅游学院(原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工业学院(原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东软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原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如到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接 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工商管理学院”。

3.到省内独立学院的,按以下办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到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转到母体学校党委组织部。如到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锦江学院”。

(2)到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的,转到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游仙区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3)到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的,转到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

4.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管理职业学院等属省委、省政府部委厅局管理的高校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如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5.到党的组织关系在所在市(州)党委的高校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学校所在地的市(州)委组织部。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职业学院的,转到成都市委组织部;到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转到绵阳市委组织部;到四川理工学院的,转到自贡市委组织部;到攀枝花学院的,转到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到泸州医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泸州市委组织部;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转到德阳市委组织部;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广元市委组织部;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遂宁市委组织部;到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内江市委组织部;到乐山师范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乐山市委组织部;到宜宾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宜宾市委组织部;到西华师范大学、川北医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南充市委组织部;到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达州市委组织部;到四川农业大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雅安市委组织部;到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转到阿坝州委组织部;到四川民族学院的,转到甘孜州委组织部;到西昌学院的,转到凉山州委组织部;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广安市委组织部;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的,转到眉山市委组织部。如到乐山师范学院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乐山市 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乐山师范学院”。

到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德阳市委教育工委。“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德阳市委教育工委,“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6.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攀钢集团公司党委。“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攀钢集团公司党委”,“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8.到省外高校的,学校党的组织关系在所在省省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省委组织部;学校党的组织关系在所在省教育工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学校党的组织关系不在省委组织部或教育工委的,按属地原则,党员组织关系转到高校所在地的市(州)党委组织部。

(1)到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行政区划内高校的,组织关系转到省(自治区)委组织部。

(2)转到下列各省教育工委组织部门的,注意各省称谓。北京——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上海——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天津——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重庆——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河北——中共河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山西——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内蒙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人事处;黑龙江——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浙江——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江苏——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福建——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安徽——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江西——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山东——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河南——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湖南——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湖北——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广东——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广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海南——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吉林——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云南——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贵州——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陕西——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群工处。

(3)到辽宁行政区划内高校的,组织关系转到学校所在地的市(州)党委组织部。

(四)到中小学的 到成都市中小学的,学校属公办性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学校所属的成都市委组织部或者区(县、县级市)委组织部。民办学校如果党的组织关系没有在 当地教育局,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成都市委组织部;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区(县、县级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区(县、县级市)委组织部。如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党委”。到省内其他市州或省外中小学的,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五)到国有企业的 到国有企业的,原则上按照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因现有国有企业(尤其是水电、铁路系统企业)隶属关系较为复杂,因此要求党员本人一定要与单位联系,确认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即介绍信抬头单位),以免出错。

(六)到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

到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省级分支机构党委。如到中国银行龙泉驿区支行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具体接收单位”填写“中国银行龙泉驿区支行”;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广元支公司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党委”,“具体接收单位”填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广元支公司”。

(七)到非公有制企业的 到成都市非公有制企业的,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成都市委组织部;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区(县、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区(县、县级市)委组织部;如果档案关系未挂靠在任何人事服务代理机构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如档案和人事关系挂靠在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的,“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填写“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单位”填写“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到省内其他市州或省外非公有制企业的,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八)去向不明的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5篇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①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毕业生党员必须向工作单位询问要转入的党组织的全称(必须为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不是总支或党支部,也不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等。

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请将自己的党费交纳至2011年6月。

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要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可遗失。

④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亲自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⑤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无正当理由,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⑥各位毕业生党员要负责督促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一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4、因《介绍信》接收单位信息错漏或更改需重新打印介绍信,应如何办理? 如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出《介绍信》后,确因信息错漏或更改需要重新打印《介绍信》的,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新的《介绍信》和提供有关证明意见,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和证明意见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如已领取《介绍信》的,须在领取新《介绍信》的同时将旧《介绍信》退回学院党委组织部。

5、《介绍信》过期或遗失应如何处理?

党员应及时接转和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介绍信》,切勿过期或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遗失的毕业生党员,应立即向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报告,在介绍信开出3个月以内,如因过期或遗失需回学校补办,个人要作检讨和提交情况说明或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1

报学院党委组织部补办。对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遗失的毕业生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在介绍信开出3个月以后,学院党委组织部将不再予以办理。

6、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接转?

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毕业生党员,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工作单位,则由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按程序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改派的,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报到证和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先到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新的介绍信再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超过有效期,又未办理任何手续备案的,学院党委组织部将不再予以办理。

7、从学校转出组织关系时,仍是预备党员的同学应注意什么问题?

对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满时(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本人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8、已办理暂缓就业并将组织关系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应定期与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提交《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是预备党员的,应主动向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满时(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期满并要求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手续后才可转出组织关系。

二、我院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手续

1、毕业生党员根据所在二级学院通知,以党支部为单位,在6月10日前准确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登记表中的毕业生个人信息和组织关系转移去向需经毕业生本人确认无误。

2、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无误,通过党务管理系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统一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分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本人签收。

有关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常见问题的解答,可直接登陆学院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组织工作区”浏览(http://:8080/zzb/)。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6篇

2014届毕业生党员:

作为毕业生党员,在你们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在学院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告知你们:

一、全部毕业生党员必须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必须到学校原单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具体办法是:填写转出表格(分为省内和省外,请与接收单位确认清楚,以免填错),汇总后上报学院,经组织部审核后打印介绍信,办理离校手续时领取介绍信。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注意哪些问题?

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不可遗失。确实不慎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报告。经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未超过有关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党委(总支)批准,可予以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②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本市15天,省内30天,外省市60-90天。逾期介绍信自行作废。

③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2.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常出现哪些问题?

①填报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时,未亲自向对方单位核实,想当然的填报,致使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错误,无法转接。

②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④把组织关系与入党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入党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⑤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或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便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7篇

及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程序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更有效地做好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现就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规范程序如下:

一、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1.有学生的基层党组织是审查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责任单位; 2.应安排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3.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新生党员的发展时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于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或者与新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核实有关情况,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1)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要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①《入党志愿书》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填补或纠正。

②入党申请书、发展会原始记录、民主评议、政审等关键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联系其原单位党组织予以补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承认:

①超过六个月不转组织关系或无党组织介绍信或无档案材料; ②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

③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的;

④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异地培养发展;发展主体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等;

⑤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已接收为预备党员,但是上级党委没有 审批,或者有审批意见但未加盖党委印章的;

⑥入党材料不全,入党志愿书为1983年制或无入党志愿书的; ⑦入党程序严重不符的。

(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汇总新生党员材料审查情况,将新生党员材料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专题情况汇报报校党委组织部。

(4)新生党员的材料审查工作应在每年的10月15日之前完成。

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4.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及时帮助其接转组织关系。

(1)将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集中收齐。

(2)要仔细核对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是否正确,天津市新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抬头具体名称为天津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市新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抬头具体名称为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要按照介绍信有效日期要求及时接转。如发现错误,要求新生党员与原党组织联系重新开具。

(3)对于预备党员,审查其是否已经超过预备期。对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中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5.对于审核合格的新生,要尽快将他们编入到一个党支部中,并由组织专门安排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专题教育,确保新生党员入校后能够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并起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8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介绍信

填 表 说 明

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内容一律以毕业生党员本人填写的去向和有权限受理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为准。有的垂直管理系统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属地方管理,填写单位一定要具体到二级单位。登记表上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相同,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单位填写全称或标准简称,不要将地址混淆在单位名称中。

2.应届毕业生党员人数等于表2至表6的应届毕业生党员人数之和。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用Excel格式输入电脑,文字之间不要使用空格,“入党时间”、“党费交至日期”输入时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入党时间2013年5月,输入为201305。

4.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2014年6月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年龄为本人周岁,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时间统一为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30日转正的毕业生党员,介绍信落款时间填2014年6月30日。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编填写各党总支(独立学院党委)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编。

5.介绍信打印程序和备份表从组织科工作联络群下载,第一阶段介绍信编号按学院简称首大写字母+年(2014)+顺序号(001起),如经济学院,介绍信编号为第JJ2014001号;第二阶段介绍信省外编号由组织部统一给出,如第CD20140001号。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9篇

近日,XX市委组织部接到了一封来自吉林省延边大学的信件,来信人刘某,是该大学的一名研究生党员。刘在信中写道:衷心感谢中共XX市委组织部为我解决了拖延2年之久的党员组织关系问题,整个解决过程高效、迅速,我深深感受到了你部对我这样一位从未谋面的党内同志的关心和爱护,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你们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刘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难问题是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典型案例。剖析问题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党组织对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教育管理滞后,部分党员对组织关系接转的程序和要求不清楚;二是部分党员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期接转组织关系,有的甚至把组织关系放在口袋里,不主动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到,成为口袋党员;三是一些党组织因各种原因不愿意接收按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如一些企业因为党员是临时工、处于试用期,一些农村支部由于存在派性等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对此,XX市委组织部十分重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专门作出批示责成职能科室抓好整改。该市迅速行动,采取专项调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管理等措施,切实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打牢基础。

一、开展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专项调查。发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前,对党员情况进行统计和清理,重点是清理非公企业和农村党员中人在组织关系不在、人走组织关系不转、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等三种情况。对流动党员、外出党员进行逐一登记,凡党员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督促其接转组织关系,对没有接转组织关系或转而不入的“口袋”党员,令其限期接转组织关系。对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想方设方进行查找,动员流动党员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力争使他们都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正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党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办理完毕。通过统计和清理,该市共清理人在组织关系不在的27人,清理人走组织关系没转的15人。

在《XX党建网》、《丽州党建报》等党建宣传网站刊物上专门刊出中组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宣传。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党员开展相关内容的学习,让党员明白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手续。

毕业生组织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第10篇

一、新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报到后,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相关材料交学院党委。报到十五日后提交党员材料的,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不承认党员身份。

2.学院党委及时掌握新生党员情况,认真审查入党材料。

3.学院党委于9月23日前将本科生、9月30日前将研究生和专科生审查结果汇总报组织部备案(同时提交电子版),根据审查结果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二、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各学院党委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组织发展程序。

㈠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要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入党志愿书》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填补或纠正。

2.需要找新生党员进一步了解或者与新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核实的其它问题,应及时了解清楚,并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认可:

1.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的;

2.超过规定时间不转组织关系或无党组织介绍信或无档案材料的;

3.培养期不足1年的;

4.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的;

5.在校生不是在本校发展入党的;

6.在校生毕业离校后发展入党的;

7.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已接收为预备党员,但是上级党委没有审批,或者有审批意见但未加盖党委印章;

8.只有入党培养材料,而无入党志愿书;

9.无政审材料的;

10.入党程序严重不符。

三、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接转组织关系后,学院党委要将新生党员及时编入支部,安排参加组织生活和其它活动,指派专人与每一名新生党员谈话,全面了解思想状况,进行思想教育,提出要求。对新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并按期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新生党员中入党前未经过集中培训的正式党员,学院党委也要组织其参加党校或者预备党员培训班。

对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不具备党员条件者,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对其进行帮助和教育。本人重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且表现积极者,学院党组织要重点关注,及时列为重点培养对象,重新培养入党。

河北大学党委组织部

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程序 第11篇

1、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办理转移**集团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上级主管机关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3、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应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上应注明有效期,加盖公章,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要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5、办理转移到**集团的*市以外地区的党员组织关系应由本单位上级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权利的主管机关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单位为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开具转至 1

开发区工委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发区工委开具转至**集团党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6、办理转移到**集团的*地区的党员组织关系应由本单位上级主

管机关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单位为开发区工委,开发区工委再开具转至**集团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7、办理转移出**的*市以外地区的党员组织关系由**集团党委开

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开发区工委换开到市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市委组织部开至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权利的所到单位上级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所到单位上级党组织再转到所到单位。

8、办理转移出*市地区的党员组织关系由**集团党委开具到开发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第12篇

一、转接权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市直属各单位党(工)委(包括宁波大学、宁波高专、浙江万里学院)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转接组织关系。

二、离退休或退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干部、职工党员在办理离退休或退职手续时要同时处理好党员组织关系。离退休干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退休职工和退职干部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达到居住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离退休或退职党员,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如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应由原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单位安排组织生活如所去单位无党组织,可将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

三、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大中专学生党员毕业后,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和人事档案一起转到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四、复员退伍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在复员、退伍军人党员安置前,可将党员组关系暂时转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县(市)区民政局复退军人党支部。落实单位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如所在单位无党组织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对一年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民政局复退军人党支部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户粮关系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五、下岗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滞留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再就业服务中心党组织;(2)已有新的固定工作地点、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现就业单位党组织;如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由原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单位党组织安排其组织生活;(3)尚无固定工作地点的外出下岗职工党员,如原党组织不便管理的,可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按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管理;(4)对企业内部下岗待工或生产、季节性待工党员,原则上由原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

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达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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