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2024-05-15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精选17篇)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1篇

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

自查报告

根据修府教督[2016]10号文件《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加强领导

我校成立由李巍校长任组长,校委会其他人为成员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提高认识

及时将上级有关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文件发布到每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四、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82452158)。

五、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

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现象。

修文县六广中学

2016年7月20日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2篇

哈尔脑初中 2013.11.20

哈尔脑初中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朝阳市、北票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教师从事一切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做好我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方法与步骤

1、宣传教育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2、组织实施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我校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向社会和家长公布举报电话和校级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每一个个案都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工作总结 2014年7月,学校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正确分析师德师风的现状,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今后的工作对策,切实有效地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深入开展下去。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教育

我校按照市教育局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台《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从思想上明确作为一名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是集中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三是召开班主任、辅导员经验交流会。加大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力度,树立教师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教师教学职责,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控,要求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签订《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核,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5770888,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箱,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学校严禁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学校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4、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业绩。

5、严禁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

不准教师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教师不准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6、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要对个人解聘所聘职称,调离教学一线,对违规所得进行清退或追缴,扣分当年绩效工资;取消评选选优资格,考核定为不称职,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违法犯罪的,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四、工作成效

要通过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使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得到遏制,创建行业新风,塑造教师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哈尔脑初中

全面准确理解严禁有偿补课规定 第3篇

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教育部出台 《规定》,首次专门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处理有偿补课问题的权威规范。

二、《规定》调整的主体及范围

面对社会关注的补课行为, 《规定》 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治理、突出重点的态度,集中治理社会关注度高且影响恶劣的收取费用的补课行为,将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且不收取费用的情形排除在外。

《规定》 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 《规定》 调整范围。

《规定》 明确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有偿补课。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只要是学校以自己名义组织、要求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无论补课是由学校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在校内还是校外进行,都构成“有偿补课”。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只要学校变相以学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收取费用,就属于学校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只要公办中小学将教育教学设施或者学生信息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即使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会加重学生负担,不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且校外培训机构总是收取费用的,为从根本上杜绝有偿补课,将该行为纳入有偿补课行为加以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依据 《规定》 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也有三种:第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本条旨在规范教师与学生关系。基于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力,无论补课地点是在校内或者校外,补课主体是学校、教师或者校外培训机构,只要补课收取费用且教师主观上积极推动学生参加,无论教师采取组织、推荐还是诱导的方式,都涉及教师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构成有偿补课。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本条旨在规范教师个人行为。严禁教师个人从事有偿补课,不论组织补课的主体是校外培训机构、其他教师、家长还是家长委员会等。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本条旨在防止教师利用教师职务便利,利用掌握的学生信息等资源为从事有偿补课的机构和个人提供便利,等于变相鼓励有偿补课,也构成教师有偿补课。

三、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

《规定》 第七、第八条分别规定了对构成有偿补课行为的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此,要结合 《规定》 配发通知和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从三个方面理解执行: 第一,经认定构成有偿补课的,需要接受相应处理, 明确的法律责任有利于 《规定》 全面实施。

第二,对情节严重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从重处理。 根据 《教师法》 第八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是教师的法定义务。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可能构成 《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形,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教师有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要从重处罚。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四、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第5篇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金昌市教育局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做好我校2016年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方法与步骤 1.宣传教育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的行为。开展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活动,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

2.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我校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向社会和家长公布举报电话和校级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每一个个案都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工作总结 9月底,学校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正确分析师德师风的现状,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今后的工作对策,切实有效地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深入开展下去。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教育

我校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处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思想上明确作为一名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是集中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三是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加大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力度,树立教师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教师教学职责,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控,要求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继续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与承诺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核,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箱,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学校严禁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

教师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学校教师严禁组织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6篇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课。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教师职称晋升资格,当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学校举报电话:86818025

学校:内厝实验学校教师:

在职教师严禁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7篇

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决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决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决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决不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6.决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和学校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学校(盖章)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8篇

《专业标准》对“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提出明确要求,指出校长应“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智慧,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专业标准》还对“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出要求,指出校长应“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效统筹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确保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落实,推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教学资源。”

《专业标准》强调了德育教育的重要性,指出校长应将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并强调了对教师发展和师德师风的关注,强调校长应“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专业标准》还对校长在依法治校、优化学校发展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规定了标准。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责任状 第9篇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定资料工作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学校与教师签订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和乱定资料工作责任状。

1、禁止教师组织中小学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2、禁止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3、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

4、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机构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7、严禁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办学机构聘请,兼职从事文化课辅导、讲课行为。

8、严禁以虚假身份骗取民办学校办学资格或超出社会力量办学规定教学内容,进行文化课补习和辅导的。

9、严禁招收住宿生教师兼对学生进行辅导多收取费用。

10、严禁非学校统一安排向学生或家长推荐、介绍或组织征订、购买学习资料及报刊、图书、音像和有关电子学习产品。

11、严禁引导、暗示、授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或家长到指定书店或相关文化用品经销店购买学习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

12、严禁受学生或家长之托代为购买学习资料。

13、严禁教师变相引导学生购买学习资料,购买数量超过班级人数四分之一的。

14、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依据龙教发[2011]42号文件中关于《龙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规定》通知精神,进行处罚。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黑岗乡中心学校

小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第10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5‟11号)以及AAAAA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自查督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防止有偿补课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注重正面引领。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形成学生、家长、学区等共同参与防治有偿补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等问题。

(三)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学校责任人和违规教师。

三、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引导。我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宣传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将有关学习活动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鼓励学校和教师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辅导。

(二)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承诺制度,镇教育组与各中小学校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职中小学教师应结合师德考核与学校签订书面承诺书,层层落实防止有偿补课工作。各中小学要建立违规学校和教师定期通报制度,在所辖范围内通报违规责任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机制,确因工作需要,教师在校外向学生提供公益性辅导或授课活动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

(三)开展自查督查,强化作风建设。我校将加强对全体教师行为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偿补课自查活动,教师应将有偿补课自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每年寒暑假和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组织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出现违规集体补课,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惩处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精神。严禁有偿补课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我校高度重视,全面学习、深入贯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精神,深刻认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重要危害,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重点专项治理。我校成立由AAA校长任组长,AAA主任副组长,AAA和AAA为成员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教师凡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还要确定为不合格,不能作为各种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必要时调整岗位。

(三)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治理成效。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全校在职教师形成了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一心一意投身教学、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自豪感和良好行风正在蔚然形成。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使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得到遏制,创建行业新风,塑造教师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小学

2016年4月22日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小学

七洞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协议书 第11篇

1、教师不准组织学生在家或租赁房屋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2、教师不准以各种名目举办“奥赛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培训班”等,并收取费用。

3、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4、严禁教师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进行家教而从中获利。教师不得利用所教学科不同,联合组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子,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补课。

5、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本人本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取消其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已经取得了高级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在其后三年中予以降职聘用;对已经评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对情节严重的,直接上报教委,听候处理。

上述协议,全体教师要严格遵照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七洞中心小学

整治有偿补课,鞭子不能只打教师 第12篇

对于有偿补课,教育部早就划出了六条“红线”。不仅是广东,国内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对“有偿补课”三申五令。但现实却是,有偿补课仍是一个难以医治的痼疾。一些家长和学生“自行找老师补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家长向教育局投诉“不补课”的事件,这些似乎都在向社会表明,有偿补课是“周瑜打黄盖”的双方自愿行为。

有偿补课真的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表面上看确实如此,但深究其根源,关键仍在于应试教育这根指挥棒在起作用。在所谓“谁不补课谁落后”思想的促使下,家长和学生“自愿补课”其实是一种次优选择。正如一位教育专家所言:“在考分决定一切的现实下,即使教师不想补,家长也要追着补。”

治理有偿补课,鞭子不能只打在教师身上。说到底,被广为诟病的有偿补课,其实就是应试教育衍生的怪胎。教育评价方式不变,有偿补课乱象就难以禁绝。因此,对于有偿补课,不能仅从师德师风上找问题,更需铲除这一现象长期治理又长期存在的土壤。

第一,要改革目前的考试制度和评价方式,改结果评价为过程评价,改分数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营造公平、宽松的教育环境,使素质教育深入人心,落实到位。假如当前的教育评价能将社会实践、综合素质与考试分数放在同一天平上,假如从教育部门到家长都把精力放在孩子的全面成长上,有偿补课还会“疯狂存在”吗?

第二,要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公平分配,消除“大班制”“择校热”,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获得老师的悉心关爱。

第三,家长要转变观念,多一些理智,少一些盲目,充分认识到学习成绩高低不是判定孩子成才的唯一标准,引导孩子多学习课外知识,增长社会见识,使孩子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当然,教师也要提高自身素养、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对一些“学困生”,教师有责任多给他们进行无偿辅导。

鲁迅先生曾在《狂人日记》里呼吁“救救孩子”,今天我们同样呼吁“救救孩子”。给孩子“减负”,杜绝有偿补课,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多方联手,最终走出应试教育的误区。唯有如此,才能让有偿补课没有市场,才能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责编 欧金昌)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13篇

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力度的通知》,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丽云 副组长:范喜娟

成员:梁海生 冯建庆 王育锋

二、具体工作情况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各学校接到通知后,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力度的通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全校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3、认真开展自查,每位教职工填写是否从事有偿补课说明书,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

4、与每位教师签订《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状》,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定。

5、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6、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周围群众,发现有问题要整改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自查结果

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引导和加大检查力度,师参与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

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第14篇

三台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

当教师,是我的选择,我十分珍惜;教书育人,是我的职责,我努力践行。我已知晓国家、省、市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 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特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相应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 校:(盖章): 教 师: 2015年9月1日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15篇

班》心得体会

良好的师德师风,不仅有利于教师能够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而且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的声誉和我们整个教育系统的形象。师德师风建设是确保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所在,更是学校的立校之本,教师的立世之本。我们不能为了个人经济利益而违反严禁公办教师有偿补课、办班的有关规定。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继续做到“三讲”、“三爱”、“三学”。所谓三讲,即讲政治、讲师德、讲贡献;三爱,即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三学,即学吴玲、学长霞、学奥运。把这些落实到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努力践行,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接受群众监督,做一个学生满意、家长满意、学校满意、社会满意的教师。

为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贯彻方针,以德育人。

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转变学习方式,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育献身,无怨无悔。要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格要求,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的荣誉,尊重家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注重情感的交流与投入。

2.胸中有爱,严慈相济。

身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深深地懂得,教师对学生的爱,不能局限于个别的对象,而是面向全体学生。教师所肩负的是对一代人的教育使命,并非对个别人的教育任务。这种责任和爱能超越一切,汇聚成一股无可阻挡的力量,我用我的爱心感化着学习困难的学生。当然,教师对学生的爱,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始终与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相结合的。要爱中有严,严中有爱,爱而不宠,严而有格,严慈相济,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3.博学之,审问之,与时俱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开阔眼界,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因此就要多学习、多倾听、多观察、多思考。坚持读书学习,与时俱进,紧紧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及相关党的理论知识进行学习,尝试新教法,不断更新教学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将理论联系到实际教学工作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丰富知识,提高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牢牢树立“一切为了人的发展”的教学理念,树立了学生主体观,以情激情,努力构建多彩课堂,使学生爱学、乐学、会学,做一个又红又专的党员教师,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为人民服务。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16篇

《规定》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的三大补课“禁区”: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其违规所得予以清退或收缴,取消学校当年各级各类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如果教师被查实有补课行为,除将其违规所得予以清退或收缴外,还会根据违规次数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对初次违规的教师,当年考核评定不合格,取消一年绩效工资;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3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对再次违规的教师,应当由聘用学校解聘其教师职务;5年内学校不得受理其教师职务聘任。

对3次(含3次)以上违规的教师,应当由学校解聘其教师职务;并依《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规定》中还明确,参与补课的省级特级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取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及资格。

在禁止老师有偿补课的同时,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为困难学生义务补课。

河北专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

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中国教育报》消息 日前,河北省出台省属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加大高校债务化解工作支持力度,预算安排化债专项资金10.67亿元,并从当年高校生均经费24亿元中拿出60%用于化债。

截至2009年底,河北省属公办高校银行贷款本金余额共计78.4亿元,其中贷款余额超过5亿元的高校有5所。河北省确定了政府组织、高校为主、财政奖补的化债基本原则,财政厅、教育厅分别与有关高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化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化债工作纳入学校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

北京教育满意度跌14位 受访者不满入园难入园贵

《京华时报》消息 日前,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2)》,并公布了2011年主要城市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结果。2011年,北京公众教育满意度跌幅最大,从前年的第13位跌至第27位。其中,分项指标“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改善情况”一项,北京满意度居全国最低,45.9%的受访者表示“不太满意”。

蓝皮书指出,2011年度30个城市公众教育满意度问卷着力评价的是教育领域的热点及表现突出的问题,涉及教育质量、教育过程、教育公平、教育收费,其中重点关注教育公平。记者注意到,在所有分项指标中,北京都排在中等靠后的位置。

据介绍,此次调查的样本是按照分层随机抽样原则抽取的,调查对象包括京、沪、津、渝4个直辖市和广州、成都、武汉等26个省会城市的6 000名成年常住居民。

调查结果显示,与前3年相比,我国主要城市的公众教育满意度均有所下降,城市公众对教育的总体感受偏于“一般”。在北京,有16.5%的受访者认为本市教育总体状况“不太好”或“非常不好”。

在30个主要城市的总体评价排序中,济南、杭州、西宁、南京、合肥分列前五,太原、贵阳、武汉、北京、沈阳位列后五名。

蓝皮书指出,从全国数据来看,小升初的择校激烈程度普遍高于幼升小,不同城市两个阶段的择校激烈程度差别较大。但在北京,二者差距最小,小升初和幼升小的择校严重性大体相当。而在学前教育阶段,北京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比较突出,45.9%的受访者表示“不太满意”。同时,有接近5成的北京受访者不太认可有关部门在解决义务教育择校热问题上所做的努力,其中表示“很不满意”的比例显著高于上海。

辽宁正式立法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救火

《中国青年报》消息 明令“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让关于赖宁精神是否还要继续提倡的争论,因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正式实施而搁置。3月1日起,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消防问责体系、高层防火、外墙保温系统防火以及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等内容,成为新《条例》的亮点。

“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这一条款是新《条例》的最大亮点。

在新《条例》修订过程中,很多法律界人士曾纠结于“赖宁精神是否还要继续提倡”这一问题。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心智发育尚未健全,超出自身能力参加火灾扑救虽属公益行为,但显然无法和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相提并论。因此,新《条例》第37条规定“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重点强调了关爱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呼唤社会道德的理性回归。

此外,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消防监管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新《条例》要求,辽宁省将实行外墙保温材料审批、备案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把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同时,新《条例》对外墙保温材料施工、使用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当核查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无质量证明文件的,不得同意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公交、地铁、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十分严重。新《条例》中对公共交通工具运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予以规定。

新《条例》要求,运营单位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消防器材和逃生救助设施,安装或者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确保完好有效。定期对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改造。

“营养午餐”让数千万农村上学娃不再饿肚上课

新华网消息 来自西部贵州的全国人大代表杨凤玲3月6日告诉记者,在今年刚刚开始的新学期,贵州开始向65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中央“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回想起孩子们吃到热午饭欢呼雀跃的样子,很高兴。”杨凤玲是贵州省黔南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督导,常年奔走在贵州大山中的农村学校。她说,山区很多边远的村级学校,相当一部分学生在学校不吃午饭,清早一顿,晚上放学回去再吃一顿,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普遍营养不良。

为了帮助贫困山区小学生吃上午饭,2011年3月,民间公益力量在贵州、广西、云南等地发起了“免费午餐”计划,并通过微博迅速传播,不少小学在爱心汇聚下“开饭”。

“人们的爱心很可贵,但要解决所有边远山区小学生的吃饭问题,仅靠民间爱心还不够。”杨凤玲说。2011年10月,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60多亿元,为全国680个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惠及2 600多万中小学生,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为了尽早让孩子们吃上热午餐,贵州、广西等地都在千方百计加快农村学校食堂建设。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东七小学今年建了食堂,四年级的韦宏全在开学第一天吃上了木耳炒鸡蛋、白菜炒猪肉。而在此之前,他每天中午放学后都要走半个小时回家自己做饭吃。

“今年,温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提到要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是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孩子办的一件大好事。”杨凤玲说。

但一些代表委员调研发现,这项工作投入多、缺口大。杨凤玲说,每天每生3元应全部“吃到学生肚子里”,这涉及食堂配套建设、工人报酬、食品安全监管等,建议中央加大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建议,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合作共力,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建立社会化运作模式;逐步形成供餐硬件和软件的国家标准;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等。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 第17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教育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我校贯彻落实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落实责任。校长是落实《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本校具体落实办法,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相应考核奖惩机制,教育引导本校教师自觉遵守《规定》,坚决制止和杜绝我校教职工违反《规定》。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执行《规定》,自觉接受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采取教师承诺、监督检查、提醒谈话、诫免查处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鼓励教师通过电话、家访、QQ群和微信等方式指导学生及家长合理安排假期和节假日生活。

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将贯彻《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评估和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 “一票否决制”。凡发生违反《规定》情形的中小学校,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凡有违反《规定》情形的中小学教师,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模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一律撤销其教师资格。

上洼学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上洼小学

2015年12月15日

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总结及长效机制

上洼小学

2015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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