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柜合作协议书

2024-08-07

专柜合作协议书(精选4篇)

专柜合作协议书 第1篇

专柜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加盟者):

一、甲方义务:维护乙方书店的经销权益;负责及时提供新货信息并根据乙方的订货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数量产品;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包括附送广告海报及宣传品等);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按地区的特点调整产品的结构、营销策略等;配合乙方的经营需要提供有关发行证明。

二、甲方权利:有权核定指导价;具有及时了解和评估乙方之实际销售情况,并收取已销书款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具备图书零售资格,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的“花园坊”特约销售策略。初期以专柜的形式推销甲方产品,基本保证品种齐全。负责收集汇总读者对图书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包括乙方库存、销量在内的市场动态信息。对甲方提供的系列图书以专柜的形式进行陈列、销售。

四、乙方权利:享有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权,可参照网站最新小说书目,并可结合最新销售策略,向甲方提出购进货品品种的要求。同时享受花雨网站为特约经销店提供的[全国特约经销店列表]进行网络宣传。

五、折扣与付款方式:乙方的进货折扣为定价×_____折(如有特殊原因或根据不同品种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首批货品金额合计。

六、退货及退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允许退货的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间已销出的品种可按书系的序号在甲方书店补购。长时间不流通的品种可在6个月起到8个月止调换品种,甲方按收到乙方的退货(完好无损计)实数退款或调换品种。合作期间,乙方在维护和提高甲方产品的形象和声誉有贡献,均能得到花雨小说系列的退货保障和享受甲方提供的特殊优惠。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专柜合作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专柜及场地供乙方使用销售。

二、甲方统一收营业款。

三、商场赞助费、加班费、水电费及其它一切费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摊收取。

四、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五、乙方租金自营业款中按45%比例扣除,次月15号结账。

六、旷工将按300元/天处罚,迟到按1元/分钟处罚。

七、本销售任务万。具体按月分摊如下:

2月万、3月4月万、5月6月万、7月万、8月9月10月万、11月万、12月万、次年1月万

八、如未完成任务,将从该月营业款中扣除。

九、双方执行合同中,如有异议,本着互谅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有效期顺延。

十一、如双方有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告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卖场专柜安全施工协议书(股份) 第3篇

甲方: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本工程为零星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如下协议:

1、乙方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办理进场手续,并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接受安全教育,办理出入证后才能开工,无证施工或在批准时间外施工,责令停工,并承担罚款500元/次。

2、动用明火需办理动火许可证,无证动用明火承担罚款1000元/次,造成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施工期间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按劳动法给施工人员配置劳动防护、防暑降温等用品,并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凡因乙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因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期间应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凡发现乙方违章施工等现象,经劝说无效,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由于违章施工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6、施工用电气线路、器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范,使用不安全机械设备及工具,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经甲方查获,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00元/次。

7、施工临时用电以及工程完工后电气部分接电,均需甲方验收后安排电工接电,乙方私接乱拉、违章用电承担罚款500元/次。

8、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指定通道进出,并佩戴上岗证,无证或不服从甲方管理、不从指定通道进出,每次罚款50元。

9、工地现场施工单位要文明管理:垃圾及时清除,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烟头50元/只。

10、局部装饰改造在营业期间不准使用油漆、松香水等可燃材料及有噪声的工具,如确需使用,需经物业部审批落实相关措施,待卖场打烊后进行。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升降客梯、自动扶梯或用之运货,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需使用甲方升降货梯,必须提前书面申请,以便甲方合理安排。

12、乙方在施工中擅自改变、使用、损坏、偷盗甲方消防等设备、设施应负责赔偿直接及间接损失,并处罚金2000元/次。

13、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斗殴、打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处罚款2000元/次。

14、乙方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将废旧材料、物品出售给大厦周边流动废品收购人员,发现一次罚500元。

15、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废液、废渣,每次罚款500元,责令清理干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政府行政罚款。

16、乙方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吊顶内施工作业,如确需吊顶内施工作业,应由甲方指定专业施工队进行施工。

17、为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卖场经营环境的影响,缩短施工周期,施工许可工期内夜间照明电费按150元/天缴纳,施工延期夜间照明电费按500元/天缴纳。

18、乙方施工前,应按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元。

19、施工前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课已上。

甲方:乙方:

专柜租赁协议合同 第4篇

承租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实用的原则达成租赁合同书事项如下:

第一条、承租商铺位置、面积与用途。

1、甲方同意将钟山万客隆购物广场__________ 位置, ____铺位(见附图)

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下进行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在租赁期限内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经营范围:__________人民金行品牌;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商品和本超市经营品相相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款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年8月1日至 5月30日 止。

2、乙方应自本合同解除或租赁终止之日所承租铺位及其设施,在保持完好无损并得甲方认可的状态下退还甲方,甲方对乙方遗留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条、租金及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的计算:乙方承租铺位前三年每年租金为¥260000元/年(贰拾陆万元整)8月1日起按286000元/年(贰拾捌万陆仟元整) 交租期为6个月缴纳一次130000万元(壹拾叁万圆),须提前15天缴纳。(甲方另有通知除外)。乙方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足额缴清当期租金、电费等管理费,逾期未付者甲方按每月加收应缴总费用的百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七天未缴交作停水停电处理,逾期15天以上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商铺。

2、电费;卖场公共照明部分有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增加设备的,电费需要乙方承担,按下列方式收取:乙方安装独立电表,每月甲方按抄表收取。电表由乙方自行进行安装。

3、保证金;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如有违反合同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未损坏承租的经营场地和设备,没有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和管理费的,履约保证金退回乙方,否则,甲方有权从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不足,甲方可另行索赔。

第四条、商铺的装修和维修保养。

1. 甲方负责商铺平面天花、地板、间墙、煽灰、卷闸、通道天花、灯光、铺面统一的招牌底座及铺内公共正常照明灯光。

2. 整体商场布局规划为原则,租户非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改动或密封原有的门面,商铺内所有物品及装修必须安置在卷闸门以内。

3. 乙方如须装修铺位,应将装修方案先报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施工,总原则是不得影响铺位的外观,损坏铺位内外结构。合同期满后,铺位装修及一切附着设施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4. 铺位范围的设施与装修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并承担其费用。因乙方的装修不牢固或者安装电路不当而引起的事故及意外,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 铺位内如安装音响,须经甲方同意,音量不能高于超市内播放音乐的音量,播放的.音乐歌曲要抒情、柔和,否则甲方即时停止供电给乙方,直到改善为止。

6. 甲方有权对商场进行宏观管理,对商场进行局部或整体大调整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调整,如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权追究责任。

第五条、经营条款。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所有法律和政策,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销售伪劣商品,在经营中出现的债务及税项问题由乙方处理,因乙方经营原因违反国家规定受处罚的,乙方须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 商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收、工商及各种费用。

3. 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自己所经营或所销售出的商品质理责任、售后服务、顾客投诉及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4. 在合同期内,商铺的货品、杂物不能摆出甲方的范围,如铺主人与铺主人与客人在商场内吵架、打架或恶性竞争,严重影响甲方商场或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情节严重或多次不听劝阻者,则甲方有权按照商场统一规定进行罚款,严重影响商场秩序时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乙方装修无偿归还甲方。

5. 乙方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经营指定项目,如需变更经营项目、种类,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果中途转让他人经营,必须持合同到甲方处办理变更手续(须向甲方交30000元手续费)。如未经甲方擅自转让或变更经营项目、种类的,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即时退出该铺位。合同保证金一切已交费用没收不作任何补偿,铺内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6. 乙方员工须按甲方时间统一上下班。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连续停业7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铺位,乙方视为自动放弃商铺。

乙方必须按照地方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如因乙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经甲方通知未能及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商场经济损失,除追究赔偿外并承担其法分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7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贵重的财产必须自行负责看管,同时必须另外投保相关保险。甲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同、违约或自动放弃商铺,合同保证金及一切

已交的费用不予退还,铺位的装修无偿归还甲方,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自行清理店内一切物品,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消除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

2. 甲方在合同期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应补偿乙方商铺的实际装修损失及双倍退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承租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战争、政府部门拆迁行为等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导致商铺内的财产货物损毁,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双方自已承担各自的损失和责任。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证件齐全,如乙方无证经营被政府部门查处的,一切责任和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通则。

1. 本合同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效力。以上合同及附件的内容,甲方和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本合同是在甲、乙双方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如发生相关纠纷可协商解决或者提交钟山县人民法院解决。

补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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