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施工规范

2024-08-05

电力线路施工规范(精选6篇)

电力线路施工规范 第1篇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

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91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 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 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173-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原《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 线路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 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 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 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是对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 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进行修订。修订中,经我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35kV架空电力线路有关内容列入 本规范,并改名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 规范》。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 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 源 部

199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DC

GB50173-92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

及验收规范

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2-16 联合发布 1993-07-01实施

第一章 总

第1.0.1条 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 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 规定。

第1.0.3条 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 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 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 要求。

第1.0.6条 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 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 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 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 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 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 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 制品。

第2.0.5条 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 定。

第2.0.6条 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第2.0.7条 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二、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三、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第2.0.8条 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 定:

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第2.0.9条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 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第2.0.10条 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 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应无纵、横向裂缝。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第2.0.11条 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纵向裂缝等缺陷。

第2.0.12条 采用岩石制造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不应使岩石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

第三章 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第3.0.1条 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 过50mm。

二、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第3.0.2条 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 +100mm、-50mm。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持平。

岩石基础坑的深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数值。

第3.0.3条 双杆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开的中心偏差不应超过±30mm。

二、两杆坑深度宜一致。

第3.0.4条 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 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 规定。

第3.0.5条 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

二、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当设 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三、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第3.0.6条 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土块应打碎。

二、35kV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300mm应夯实一次;10kV及以下架空电 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mm应夯实一次。

三、松软土质的基坑,回填土时应增加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

四、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 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

五、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 层。

第3.0.7条 现浇基础、岩石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 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4.0.1条 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

第4.0.2条 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 格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

二、焊接前,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清除干净。

三、钢圈应对齐找正,中间留2~5mm的焊口缝隙。当钢圈有偏心时,其错 口不应大于2mm。

四、焊口宜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所用焊条牌号应与正式 焊接用的焊条牌号相同。

五、当钢圈厚度大于6mm时,应采用V型坡口多层焊接。多层焊缝的接头应 错开,收口时应将熔池填满。焊缝中严禁填塞焊条或其它金属。

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见图 4.0.2)。

表4.0.2 焊缝加强面尺寸(mm)

图4.0.2 焊缝加强面尺寸

七、焊缝表面应呈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折皱、间断、漏焊及 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缝。基本金属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且不应超过 圆周长的10%。

八、雨、雪、大风天气施焊应采取妥善措施。施焊中电杆内不应有穿堂风。当 气温低于-20℃时,应采取预热措施,预热温度为100~120℃。焊后应使温度缓 慢下降。严禁用水降温。

九、焊完后的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超过时应割断重新焊 接。

十、当采用气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圈的宽度不应小于140mm;

2.加热时间宜短,并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焊接后,当钢圈与水泥粘接处附近水泥产生宽度大于0.05mm纵向裂缝时,应予补修;

3.电石产生的乙炔气体,应经过滤。

第4.0.3条 电杆的钢圈焊接后应将表面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 防腐处理。

第4.0.4条 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二、直线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kV及以下 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

三、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四、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 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第4.0.5条 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 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第4.0.6条 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转角杆结构 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二、迈步不应大于30mm。

三、根开不应超过±30mm。

第4.0.7条 以抱箍连接的叉梁,其上端抱箍组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在± 50mm范围内;分段组合叉梁组合后应正直,不应有明显的鼓肚、弯曲;各部连 接应牢固。

横隔梁安装后,应保持水平;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在±50mm范围内。

第4.0.8条 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

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 与螺母相平。

三、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第4.0.9条 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二、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 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 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第4.0.10条 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第4.0.11条 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

二、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

三、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 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

第4.0.12条 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mm。

二、当水平安装时,顶端宜向上翘起5°~15°;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 20mm。

三、当安装于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侧(瓷 横担应装在支架的外角侧)。

四、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第4.0.13条 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积水。

二、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三、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

2.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当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 外或由左向右穿入。

3.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向受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 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四、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第4.0.14条 采用的闭口销或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当采用开口销 时应对称开口,开口角度应为30°~60°。

严禁用线材或其它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

第4.0.15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悬式绝缘子,安装前应采用不低于5000V 的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在干燥情况下,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0MΩ。

第五章 拉 线 安 装

第5.0.1条 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 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mm。

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坑宜设防沉层。

第5.0.2条 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后对地平面夹角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1°;

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3°;

3.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 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三、跨越道路的拉线,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对通车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 于5m。

四、当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 时不应损伤线股;

3.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 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

4.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

5.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 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

五、当采用绑扎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形环;

2.钢绞线拉线,应采用直径不大于3.2mm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绑扎应整齐、紧密,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第5.0.3条 采用拉线柱拉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拉线柱的埋设深度,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坠线的,不应小于拉线柱长的1/6;

2.采用无坠线的,应按其受力情况确定。

表5.0.2 最小缠绕长度

二、拉线柱应向张力反方向倾斜10°~20°。

三、坠线与拉线柱夹角不应小于30°。

四、坠线上端固定点的位置距拉线柱顶端的距离应为250mm。

五、坠线采用镀锌铁线绑扎固定时,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第5.0.4条 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条拉线的受力应一致。

第5.0.5条 采用镀锌铁线合股组成的拉线,其股数不应少于3股。镀锌铁线的 单股直径不应小于4.0mm,绞合应均匀、受力相等,不应出现抽筋现象。

第5.0.6条 合股组成的镀锌铁线的拉线,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2mm镀锌铁线 绑扎固定,绑扎应整齐紧密,缠绕长度为:

5股及以下者,上端:200mm;中端有绝缘子的两端:200mm;下缠150mm,花缠250mm,上缠100mm。

当合股组成的镀锌铁线拉线采用自身缠绕固定时,缠绕应整齐紧密,缠绕长 度:3股线不应小于80mm,5股线不应小于150mm。

第5.0.7条 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当装设绝缘子时,在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 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第5.0.8条 顶(撑)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顶杆底部埋深不宜小于0.5m,且设有防沉措施。

二、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

三、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

第六章 导 线 架 设

第6.0.1条 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对已展放的导线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 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

第6.0.2条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 用0号砂纸磨光,可不作补修:

一、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二、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且 强度损失小于4%。

三、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

注:①“同一处”损伤截面积是指该损伤处在一个节距内的每股铝丝沿铝股 损伤最严重处的深度换算出的截面积总和(下同)。

②当单股损伤深度达到直径的1/2时按断股论。

第6.0.3条 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进行修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6.0.3的规定。

表6.0.3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

二、当采用缠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应选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mm;

3.缠绕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分应全部覆盖,其长 度不应小于100mm。

三、当采用补修预绞丝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应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预 绞丝中的规定; 3.补修预绞丝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与导线接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 覆盖。

四、当采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损伤处的铝(铝合金)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

2.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需补修导线的范围应于管内各20mm处;

3.当采用液压施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 工工艺规程》(试行)的规定。

第6.0.4条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重 新以直线接续管连接:

一、损失强度或损伤截面积超过本规范第6.0.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

二、连续损伤其强度、截面积虽未超过本规范第6.0.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能补修的范围。

三、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一股。

四、导线出现灯笼的直径超过导线直径的1.5倍而又无法修复。

五、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第6.0.5条 作为避雷线的钢绞线,其损伤处理标准,应符合表6.0.5的规定。

表6.0.5 钢绞线损伤处理标准

第6.0.6条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第6.0.7条 采用接续管连接的导线或避雷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 具》的规定,连接后的握着力与原导线或避雷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比,应符合下列 规定:

一、接续管不小于95%。

二、螺栓式耐张线夹不小于90%。

第6.0.8条 导线与连接管连接前应清除导线表面和连接管内壁的污垢,清除长 度应为连接部分的2倍。连接部位的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 刷清除表面氧化膜,保留涂料,进行压接。

第6.0.9条 导线与接续管采用钳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续管型号与导线的规格应配套。

二、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应符合表6.0.9的规定。

表6.0.9 钳压压口数及压后尺寸

续表

图6.0.9 钳压管连接图 1、2、3、„表示压接操作顺序

A—绑线;B—垫片

三、压口位置、操作顺序应按图6.0.9进行。

四、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长度,不应小于20mm,导线端头绑线应保留。

五、压接后的接续管弯曲度不应大于管长的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六、压接后或校直后的接续管不应有裂纹。

七、压接后接续管两端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

八、压接后接续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及外露部分,应涂刷电力复合脂。

九、压后尺寸的允许误差,铝绞线钳接管为±1.0mm;钢芯铝绞线钳接管为 ±0.5mm。

第6.0.10条 导线或避雷线采用液压连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送电 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6.0.11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避雷线,当采用爆炸压接时,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电力线路爆炸压接施工工艺规程》(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第6.0.12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当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 部分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

第6.0.13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第6.0.14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在一个档距内,同一根导线或避雷线上不应超 过1个直线接续管及3个补修管。补修管之间、补修管与直线接续管之间及直线接 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6.0.15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观测弧垂时应实测导线或避雷线周围空气的温 度;弧垂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紧线段在5档及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1档。

二、当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择1档。

三、当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各选择1档。

第6.0.16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紧线弧垂应在挂线后随即检查,弧垂误差不 应超过设计弧垂的+5%、-2.5%,且正误差最大值不应超过500mm。

第6.0.17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的误差不应超过设 计弧垂的±5%。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宜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弧垂相差不应大于 50mm。

第6.0.18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或避雷线各相间的弧垂宜一致,在满足弧 垂允许误差规定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误差,不应超过200mm。

第6.0.19条 导线或避雷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树枝等杂物。

第6.0.20条 导线的固定应牢固、可靠,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转角杆:对针式绝缘子,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对瓷横担绝 缘子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

二、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

三、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应缠绕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出接触部分 30mm。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第6.0.21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

表6.0.21 绑扎长度值

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

第6.0.22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采用悬垂线夹时,绝缘子应垂直地平面。特殊 情况下,其在顺线路方向与垂直位置的倾斜角,不应超过5°。

第6.0.23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震锤,应与地平面垂 直,其安装距离的误差不应大于±30mm。

第6.0.24条 10~35kV架空电力线路当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引流线时,线夹数 量不应少于2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清除氧化膜,涂电 力复合脂。

第6.0.25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引流线(跨接线或弓子线)之间、引流 线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同金属导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金具。

二、同金属导线,当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6.0.25的规定。

表6.0.25 绑扎长度值

三、绑扎连接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

四、当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

第6.0.26条 绑扎用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其直径不应小于 2.0mm。

第6.0.27条 1~10kV线路每相引流线、引下线与邻相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 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mm;1kV以下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0mm。

第6.0.28条 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之间安装后的净空距离,35kV 时,不应小于600mm;1~10kV时,不应小于200mm;1kV以下时,不应小于 100mm。

第6.0.29条 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架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展放中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

二、导线固定应牢固可靠,当采用蝶式绝缘子作耐张且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 扎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0.21条的规定。

三、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

第6.0.30条 沿墙架设的1kV以下电力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满足设计 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支持物牢固可靠。

二、接头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缠绕绝缘带。

三、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安装在靠墙侧。

第6.0.31条 导线架设后,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七章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

第7.0.1条 电杆上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应牢固可靠。

二、电气连接应接触紧密,不同金属连接,应有过渡措施。

三、瓷件表面光洁,无裂缝、破损等现象。

第7.0.2条 杆上变压器及变压器台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倾斜不大于台架根开的1/100。二、一、二次引线排列整齐、绑扎牢固。

三、油枕、油位正常,外壳干净。

四、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五、套管压线螺栓等部件齐全。

六、呼吸孔道通畅。

第7.0.3条 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部分零件完整。

二、转轴光滑灵活,铸件不应有裂纹、砂眼、锈蚀。

三、瓷件良好,熔丝管不应有吸潮膨胀或弯曲现象。

四、熔断器安装牢固、排列整齐,熔管轴线与地面的垂线夹角为15°~30°。熔断器水平相间距离不小于500mm。

五、操作时灵活可靠、接触紧密。合熔丝管时上触头应有一定的压缩行程。

六、上、下引线压紧,与线路导线的连接紧密可靠。

第7.0.4条 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倾斜不大于托架长度的1/100。

二、引线连接紧密,当采用绑扎连接时,长度不小于150mm。

三、外壳干净,不应有漏油现象,气压不低于规定值。

四、操作灵活,分、合位置指示正确可靠。

五、外壳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第7.0.5条 杆上隔离开关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瓷件良好。

二、操作机构动作灵活。

三、隔离刀刃合闸时接触紧密,分闸后应有不小于200mm的空气间隙。

四、与引线的连接紧密可靠。

五、水平安装的隔离刀刃,分闸时,宜使静触头带电。

六、三相连动隔离开关的三相隔离刀刃应分、合同期。

第7.0.6条 杆上避雷器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瓷套与固定抱箍之间加垫层。

二、排列整齐、高低一致,相间距离:1~10kV时,不小于350mm;1kV 以下时,不小于150mm。

三、引线短而直、连接紧密,采用绝缘线时,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上线:铜线不小于16mm2,铝线不小于25mm2;

2.引下线:铜线不小于25mm2,铝线不小于35mm2。

四、与电气部分连接,不应使避雷器产生外加应力。

五、引下线接地可靠,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

第7.0.7条 低压熔断器和开关安装各部接触应紧密,便于操作。

第7.0.8条 低压保险丝(片)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无弯折、压偏、伤痕等现象。

二、严禁用线材代替保险丝(片)。

第八章 接 户 线

第8.0.1条 10kV及以下电力接户线的安装,其各部电气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第8.0.2条 10kV及以下电力接户线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距内不应有接头。

二、两端应设绝缘子固定,绝缘子安装应防止瓷裙积水。

三、采用绝缘线时,外露部位应进行绝缘处理。

四、两端遇有铜铝连接时,应设有过渡措施。

五、进户端支持物应牢固。

六、在最大摆动时,不应有接触树木和其它建筑物现象。

七、1kV及以下的接户线不应从高压引线间穿过,不应跨越铁路。

第8.0.3条 10kV及以下由两个不同电源引入的接户线不宜同杆架设。

第8.0.4条 10kV及以下接户线固定端当采用绑扎固定时,其绑扎长度应符合 表8.0.4的规定。

表8.0.4 绑扎长度

第九章 接 地 工 程

第9.0.1条 接地体规格、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9.0.2条 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连接前,应清除连接部位的铁锈及其附着 物。

第9.0.3条 接地体的连接采用搭接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四面施焊。

二、圆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三、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

四、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 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第9.0.4条 采用垂直接地体时,应垂直打入,并与土壤保持良好接触。

第9.0.5条 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地体应平直,无明显弯曲。

二、地沟底面应平整,不应有石块或其它影响接地体与土壤紧密接触的杂物。

三、倾斜地形沿等高线敷设。

第9.0.6条 接地引下线与接地体连接,应便于解开测量接地电阻。

接地引下线应紧靠杆身,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一次。

第9.0.7条 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9.0.8条 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无石块及其它杂物的泥土,并应夯实。在回填 后的沟面应设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

第十章 工程交接验收

第10.0.1条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采用器材的型号、规格。

二、线路设备标志应齐全。

三、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

四、拉线的制作和安装。

五、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近距离。

六、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无缺损。

七、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八、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第10.0.2条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一、竣工图。

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三、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四、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五、调整试验记录。

六、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七、有关的批准文件。

附录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规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

参加单位:上海市中供电公司

南京供电局

重庆电业局

大连电业局

昆明供电局

武汉供电局

主要起草人:许宝颐

参加起草人:王之佩 王兴绪 董一非 顾三立 马长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

及验收规范

GB 50173-92 条 文 说 明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 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标〔1992〕912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 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写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 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条 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 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规范条文说明有欠妥之 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良乡“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国标管理组”。

本条文说明仅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使用。

第一章 总

第1.0.1条 本条对制订本规范的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1.0.2条 本规范只适用于电压在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 及验收。

这次修订对适用电压等级作了变动。原35kV电压等级是在原《架空送电线路 施工验收规范》内,这次放在本规范内,其理由:

一、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35kV的电力线路工程,一般是在城市或农村,或在大城市内的工程,已不再是电网之间的联络工程。调研中得知,不少城市已将 35kV线路工程列为城市配电电网的一部分。

二、35kV线路在农村占的比重较大,大多采用单杆,档距不大,与10kV线 路工程的特性接近,施工质量要求存在共性处多。在审查规范会上,经原水利电 力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35kV线路工程有关内容列入本规范。原《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改名为《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调研中了解 到,还有一部分35kV线路工程,由于输送容量大,使用导线截面大(LGJ—150以 上),采用了铁塔,其特性又接近110kV线路工程,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施工及验 收工作中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对于有特殊标准要求的或有专业规定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的 施工及验收(如电气化铁道滑接线、电车线、矿井内线路工程等),尚应按有关专业 的技术规定进行安装和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改建工程,其安装及验收可参照本规范有关内 容,以满足安全运行。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主要指其线路在跨越山谷、河流、湖泊 等地段,其档距、采用杆型、施工程序、工艺要求等均超过一般情况,需在安装中予 以特殊对待,本规范未列入这些内容的规定,为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内容的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本条强调线路工程在施工前应具备经批准的设计图纸,不指定由哪 一级来审批,由于各地机构分工不同,情况随时有改变,强调按批准设计图纸进行 施工,对工程质量是有利的。在很大程度上能纠正不合理现象,减少差错,对工程 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第1.0.4条 本条指出在线路工程上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设备必须是合格产 品,才能满足安全运行。目前国家关于产品标准基本上分为国家、部及企业三级,凡列为正式标准的产品生产前都对产品进行了鉴定。

我国目前的产品质量,虽然有了各级标准,并加强管理,但实际情况是,有些 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没有认真执行三种检验手段(即:型式检验、抽样检验、出 厂检验),厂方所印质量合格证明,并不能证明其产品的真实质量,施工单位不做任 何检验就使用,安装后发现造成返工,如:导线、绝缘子、金具等类似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必须把好质量检验关。

第1.0.5条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应采取积极慎重和科学的态度,并 应有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安装后的质量和安全。在制订上述标准或进行施工 时(采用新材料),能与当地电力部门取得联系,听取意见,以利工程在施工中更为 完善。规范虽然是工程经验的总结,但技术进步是不断的,为了适应这种情况,避免 规范僵化,做到保证安装质量,制订不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是必要的。

第1.0.6条 考虑到在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上,还有一些安装在线路下方的电 气设备,本规范对其内容又未能全列入,施工及验收时,应符合所列规范的有关内 容。

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 本条强调线路工程在施工之前对原材料、器材进行检查,使问题暴 露在安装之前,以保证工程质量。

第2.0.2条 线材是线路工程中主要器材之一,由于多种因素,造成导线损伤。架设前检查是必要的,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增加绝缘线检查 内容。有关绝缘线调研中用于低压方面的比重很大。有的地区用于10kV线路上。

城市内低压电力线路的建设,过去采用的线材以裸导线为主,在安装质量及工 程验收方面,原提出的一些规定,对安全运行起到了较好的作用。近年来,城市建 设发展很快,住宅小区、通讯线、绿化等设施增长迅速。一些地区的地段,在采用 裸导线架设后,出现的一些问题,造成的一些矛盾,影响了低压架空电力线路的安 全运行和工程进度。

原水利电力部对城市低压配电网出现的矛盾、事故情况以及建设、改造等问 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考察了国外一些城市的建设、运行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反复 研究、讨论,提出了我国城市低压配电网建设原则,规定导线应采用绝缘线的要求,并指定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同时拟定了绝缘线的线材制造标准,指定制造厂投入生 产。

国外城市在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中,采用绝缘线时间较长,有一套 成熟的器材和施工方式,是值得借鉴的。

我国在低压电力线路中采用绝缘线,虽已早有,但截面不大,使用面窄,未能 形成一个统一规定。近几年,原水利电力部对此已提出要求,指定在一些地区试点 采用,但受各种因素所限,还不尽完善,有待通过运行后总结经验。本规范在修订 中,收到一些意见。为满足现有采用绝缘线的要求,便于安装,提高工程安装质量。经调研,结合目前状况,提出绝缘线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的要求以保证工程质 量。

第2.0.4条 为提高设备紧固件的防锈能力,并便于运行检修拆卸,规定铁制的 紧固件采用热浸镀锌是必要的。

地脚螺栓不规定热浸镀锌,是考虑到露出基础外的螺栓已有混凝土保护帽加以 保护。

以黑色金属制造的金属附件,在配电线路中,主要是指横担、螺栓、拉线棒、各种抱箍及铁附件等。根据各地区运行经验,采用热浸镀锌作防腐处理,效果较好,延长使用年限。

从调查情况看,有些地区因受条件所限,采用电镀作防腐处理,运行中又补刷 油漆,反映上述作法不好,要求有明确的规定,故本条规定采用热浸镀锌作为防腐 处理是必要的。

第2.0.5条 对防松装置作出规定,主要是以保证安装质量,为安全运行提供好 的条件。

第2.0.6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金属附件及螺栓,各地自行加工 的较多,有的生产厂未按标准进行生产或产品质量不高,不少单位反映,在施工中 常感到螺栓问题较多。调研中,一些安装单位提出,施工中常有螺杆与螺母配合不 当,影响工程进度、质量,过去规定不明确,施工单位很被动,为此本条在参照有 关标准的内容后,对此提出了要求。

第2.0.7条 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金具,系国家标准产品,出厂时已有严格检 查。但由于某些原因,影响产品完整性和质量。调查中发现,有的厂所用产品合格 证是统一印刷,并未代表产品实际质量(如金具、导线等),经实际使用才发现问题。为保证工程质量,安装前仍应进行外观检查。

第2.0.8条 绝缘子在架空电力线路中很重要,安装前的检查,除为保证工程质 量外,也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过去规定不严格,根据各地意见,提出这一 规定内容是必要的。

第2.0.9条、第2.0.10条 本规定中,有的与制造厂的标准不完全相同,这里指 的是安装前电杆已经过运输后的检查鉴定标准。各地对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 所采用的钢筋混凝土电杆裂缝的看法和处理意见不尽一致。

如:对裂缝宽度南方放到0.2~0.35mm,北方放宽到0.5mm未作补修,其理 由是目前并未影响电杆的破坏强度,安装中尚未出现问题。我们认为,裂缝过大是 有危害的,表现在:

一、降低电杆整体刚度;

二、增大电杆挠度;

三、纵向裂缝使电杆钢筋易腐蚀,影响运行寿命。

为此,对裂缝应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运行经验不足,没有严格规定是很不利的。考虑到线路安装投入运行后,电杆荷载变化情况和运行 经验,适当放大到0.1mm规定数值是符合目前状况的。否则,将有一大批电杆能 用而不能发挥作用,造成损失。根据制造标准、制造质量要求,参照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对该产品的规定,结合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实际 情况,提出放置地平面检查的要求和规定。

第2.0.11条 本条是包括为线路工程使用的底盘、卡盘、拉线盘以及其它各类 预制件的要求,这类器材系各地结合当地情况,自行设计和加工的,对这类产品要 求符合设计,按图纸加工,能保证质量。

第2.0.12条 根据设计要求,因地制宜的采用岩石制作底盘、卡盘、拉线盘,对加速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建设,满足工程安装起到良好作用。采用时要保证岩石质 量,要求岩石结构完整无损,强度符合要求,这是必须做到的。

第三章 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第3.0.1条 架空电力线路在施工时,因受地形、环境、地下管线等的影响是较 大的,因而在定位中与设计位置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是客观存在,根据各地意见,提 出适当的允许误差是必要的。经调研并综合各地意见,规定误差数值,如超过此范 围应进行修改设计。

第3.0.2条 电杆埋深要求关系重大,实际施工中受客观条件影响,存在着不能 完全满足设计要求的事实。各地虽有一些电杆埋深的运行经验,为统一标准,强调 应符合设计要求。本条中所提出的允许偏差,是总结各地运行经验而定。

第3.0.3条 对双杆基坑规定允许偏差是必要的,以满足电杆组立后的其它各项 技术规定。

第3.0.4条 本条对底盘的安装作了规定,施工时不可忽略,否则将会影响电杆 组立后的其它各项技术规定。

第3.0.6条 防沉土层指电杆组立后,坑基周围的堆积土。培设的目的,是防止 回填土土壤下沉后,电杆周围土壤产生凹陷,有利于电杆基础稳定。根据一些地区 经验,本条提出要求,如设计有规定,应按设计图进行。

第四章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4.0.1条 钢筋混凝土电杆上端要求封堵,主要是为防止电杆投入运行后,杆 内积水,侵蚀钢筋,导致电杆损伤。各地在运行中感到制造厂对此并未引起重视,只能由施工单位弥补这一缺陷。关于钢筋混凝土电杆下端封堵问题,部分单位反映 在一些地区或某一地段,由于地下水位较高,且气候寒冷,电杆底部不封堵,进水 后,在寒冷季节中,有造成电杆冻裂、损坏电杆现象。为此应该考虑此情况,安装 时,需按设计要求进行。

第4.0.2条 钢圈焊接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电焊。采用气焊时,由于钢筋受热膨 胀对钢圈下面混凝土产生细微的纵向裂纹。参照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 验收规范,这次修订时提出以下几点:(1)如用气焊,钢圈宽度不小于140mm。(2)气焊时尽量减少加热时间,并采取降温措施。(3)当产生宽度大于0.05mm的裂缝时,可用补修膏或其它方法涂刷,以防止进水气锈蚀钢筋。曾用过的环氧树脂补修膏配 方见表4.0.2。

表4.0.2 环氧树脂补修膏配方

注:表中环氧树脂采用600为宜。

条文中的规定,仍强调要保证焊接质量。

第4.0.8条 以螺栓连接的构件,连接时首先满足连接强度,所以要求螺杆与构 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平面间无空隙,以保证连接的紧密程度。

单螺母螺栓紧好后,外露两扣,其目的是:

一、避开螺杆顶端加工负误差,保证螺栓的承载能力;

二、便于采取防松措施。

双螺母螺栓的两个螺母有互相并紧的防松作用,所以规定双螺母螺栓并紧后的 第二个螺母允许平扣。当然,如能露出扣就更好。

第4.0.12条 用于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横担绝缘子,是70年代以后经过不断研制 而发展较快的产品,不少地区陆续采用,有一定运行经验。但安装方法规定不一,有过一些教训。调研中,归纳了一些运行时间较长地区的经验,分析了利弊,对安 装的情况作了研究,提出了规定,使其受力情况更好些,以利于安全运行。

第4.0.13条 总结各地经验并按所提意见补充悬式绝缘子安装要求。

第4.0.14条 连接金具的螺栓尾部所用的锁住销,过去采用国家标准产品开口 销,因钢质开口销经热镀锌后失去弹性,且在使用中产生锈蚀,消耗较大。现电 力金具标准规定,电力金具所用的锁住销要求采用部标SD26—82《闭口销》,这种销子式样有改进,使用的材料为铜制或不锈钢,解决了长期因热镀锌钢开口 销而不能解决的锈蚀问题。

闭口销比开口销具有更多的优点,当装入销口后,能自动弹开,不需将销尾 弯 成45°,当拔出销孔时,亦比较容易。它具有锁住可靠、带电装卸灵活的特点。目前我国生产的闭口销有R型、W型,工程中现都优先采用闭口销,本规范规定了 闭口销的安装要求。

目前仍有一些地区采用开口销。为满足安装要求,本规范保留了这一产品的安 装要求。

第4.0.15条 经了解,近几年来电瓷检测中心检查的结果,国产电瓷在出厂前,其零值已占相当比重。包装不好再经长途运输、野蛮装卸,而使铁帽下的瓷质产生 裂缝。为使这些不合格的绝缘子在安装前检查出来,要求对其逐个进行检查是必要 的。按电瓷厂提供的数据,对铁帽下的瓷质厚度为18mm时,应使用电压不低于 6300V的兆欧表,才能更有效地检查出是否已出现裂痕。国内现只有5000V兆欧 表,故只能用此产品进行检测。

玻璃绝缘子因有自爆现象,故不规定对它进行逐个检测绝缘值。

第五章 拉 线 安 装

第5.0.1条 拉线、拉线柱、顶杆在安装后应达到:

一、保证电杆在架线后受力正常;

二、各固定点的强度满足要求;

三、施工工艺整齐、紧密、美观。

本章规定是总结了各地在施工和运行经验基础上提出的。

第5.0.2条 关于采用UT型线夹,其线夹处露出尾线长度由原定400mm改为 300~500mm,主要是70mm2以上的镀锌钢绞线尾端较短,制作中有的感到困难,有些单位提出需加长,但太长不美观。另外,大截面钢绞线(100mm2以上),由于截 面太大,在弯曲处不散股是有困难的。弯曲处散股,形成线股与线夹接触不密实,受力状态不好,目前有采用压接式。

关于拉线跨越道路对地面垂直距离的规定,原规范规定对道路中心垂直距离不 小于6m,认为是可行的。这次修订时,从征求意见中反映,原规定在执行中有不 足之处,保证对路面中心的安全距离是可行的,但对路边缘的垂直距离要求没有限 制,难以保证安全。经调研,近年来由于车辆增多,大型物资运输的出现,道路不 断加宽和改善,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装有高大物资的运输车辆不一定在路面中心行 驶,如仍按道路路面中心作为基点要求,已不适应,它不能满足拉线跨越道路时对 其路边缘的垂直距离。曾发生运输车辆在限高条件下,车辆在道路边缘行驶时,碰 撞了跨越道路的拉线,损坏了电杆,造成了停电事故。修订本条规定时,充分注意 到这一情况,经分析研究修改了原条文规定。修订后的规定除满足对路边缘垂直距 离要求外,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要求也能符合。

规定的数值是基本要求,均应满足。

第5.0.8条 这次修订规范过程中,一些地区提出在地段狭窄或设置拉线、拉桩 柱均有困难的情况下,为满足电杆受力后的强度,提出设置顶杆的意见。经调研,提出这方面的规定。

为满足顶杆安装质量,本条中提出的规定是在总结一些地区的安装规定基础上 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 导 线 架 设

第6.0.1条 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损伤情况,有的还能出现严重损 伤,影响导线机械强度。本条提出一些基本状况,应予以防止,以利导线架设后,满足机械强度和安全运行。

第6.0.2条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小截面导线的比重是较大的,受 损伤机会多。当稍有损伤,则影响导线强度,对安全运行是不利的。各地在施工中 对此很注意,要求很严格。钢芯铝绞线在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中使用不多,但在施工质量上要求也很严格。

对于一种导线,所列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不补修。强度损失控制在4%以下,对钢芯铝绞线来说最严重是6股铝1股钢芯的结构,经计算LGJ—10/2的导线,铝股1股损伤深度为1/2时,强度损失为4.17%(对钢芯铝合金绞线为5.1%),已超过 4%,是不允许的。这时受强度损失控制,因此,其允许损伤深度就应小于单股直 径的1/2。

第6.0.3条 关于导线损伤处理分界线,这次修订基本以拉断力损失多少为标 准。目前施工中仍以缠绕、补修管两种方式处理。当导线损伤、强度损失小于总拉 断力5%时,补修方法是采取以不补强强度为主,即缠绕(或补修预绞线)。当导线因 损伤而其强度损失大于总拉断力5%时,则用补修管修理,使损失的强度得到补偿。这种选择对导线的实用强度并没有降低。因现行导线制造标准对整根导线的实测拉 断力达到其计算拉断力的95%,(即所谓的保证计算拉断力)即为合格。设计在使用 导线时也是以保证计算拉断力为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整根导线的实测拉断力比计算 拉断力真的降低了5%。这都是由做拉力试件造成的。因试件较短,又要有两个与 拉力机固定的固定点,因此才允许其拉断力降低5%以内判定为合格。当然一般拉力 试验都断在固定点处。美国标准规定,如拉断处离开固定点在一英寸以上时,其实 测拉断力应达到计算拉断力的100%。从此不难看出,如果导线损伤处造成强度损 失未超过计算拉断力的5%时,也正好是与目前的保证计算拉断力相等。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中采用钢芯铝合金绞线的情况是不多的。一些单位 在提出的意见中,要求增加这一内容,在参阅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 收规范修订调研资料的基础上,补充了这方面的内容。

钢芯铝合金绞线的出现,应引起注意的是因为表6.0.3中的规定在钢芯铝绞线 中截面损伤与强度损失的这样规定是没有多大矛盾,仅铝钢比为19.4的钢芯铝绞 线截面损伤25%时,其强度损失为18%,大于17%。由于铝合金线的强度高于铝 线,所以这个关系要发生变化。目前钢芯铝合金绞线的国家标准尚未出版,无法计 算,要说明的是,等该标准出版后使用时应加以换算,如以强度为控制条件,则截 面允许损伤标准就要小一些。

可以补修的强度损失为17%,这与旧标准一样,用补修管补修,强度损失是可 以得到补偿的。

第6.0.5条 镀锌钢绞线的损伤,并造成断股,多数是由制造厂工艺不良造成 的,施工中造成的损伤,情况极少,且19股在同一处断1股以上的情况也少见。为了不使钢绞线强度损失过大,方便施工,参阅了已有的处理经验,提出了处理 标准。

按GB1200—75《镀锌钢绞线》标准,当7股断1~2股及19股断1~3 股时,计算拉断力的损失百分数可见表6.0.5:

表6.0.5 计算拉断力损失百分数

第6.0.7条 关于连接强度的规定:

一、试件的拉断力的判定标准以往是以该线的计算拉断力为准。这次对导线改 为以保证计算拉断力为准。因为GBJ1179—83标准中规定,整根绞线的试验拉断 力达到其计算拉断力的95%为合格。

二、由于国家标准《电力金具》(GB2314—85)中已将压缩型接续管及耐张线 夹的握着强度定为95%,原水电部颁发的《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 工艺规程》(试行)中也明确规定压后强度为95%。

本条按上述规定而订。对钳接接续管及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标准均按 《电力金具》中规定制订。第6.0.8条 这次修订中规定了连接部分外层铝股采用涂电力复合脂涂料。

电力复合脂是近年来采用的一种涂料。华东地区及四川等地区已推广使用,效 果好。该涂料能耐受较高温度,不易干枯,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和抗氧化、抗霉 菌、耐潮湿、无污染、无毒性、不失流、不开裂、不燃烧等特点,并能防止电化腐 蚀作用。连接时采用可降低连接部分的电阻,防止潮气渗入,并能提高连接处质量,应该推荐使用。这次修订中作了一些了解,并列入本条规定的内容内,将以往采用 凡土林涂料改用电力复合脂。但涂时也应注意,只薄薄地涂上一层即可,不可涂得 过多,过多会很快降低接头的握着强度。

第6.0.9条 关于铝绞线大截面压接数量及尺寸,因试验数据关系,本次尚不能 列入,今后再做补充。

第6.0.10条 调研中得知,各地在导线连接方面,采用压接中,有采用液压工 艺的施工方法,建议在本规范内提出施工质量的规定。鉴于该项工艺规定内容多,原 水电部已颁发了这方面规定,故本规范不再列入。当导线连接方式采用液压工艺 时,应遵照该规程内的规定进行。

第6.0.15条 关于观测弧垂时的温度,过去是以空气温度。美国、日本曾明确 规定以空气温度为观测温度。近年来有的国外文献提出实测导线本体温度为观测温度 的概念。我国也有单位对此进行了试点或试用。

对此其主要理由是,当阳光直接照射导线时,导线本体的温度会高于环境的空 气温度,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对空气温度来讲,运用比较简单,它只受与地 面高度变化的有些影响。但对导线的实测温度,其影响因素除地面高度外,还有太 阳辐射强度、时间、空气湿度、风速、是否阴天等的影响。过去简单的试验得知太 阳对导线的辐射会使受辐射面的温度有所升高,但导线内层及背阴面如何,这些热 的传递究竟如何,尚未做过详细的试验与研究,尚无准确可用的结果。本条内容仍 规定按周围空气温度执行。

第6.0.16条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标准档距,最大在250m左右,相对应的弧 垂在3.5~4m,允许正偏差为5%时,绝对值是175~200mm,这种情况下,平地 难以用仪器观测,而采用异长法或平行四边形去目测,偏差值可以达到。如提高偏差 百分数,不易保证。如档距再小,更难达到。现规定是合理的。

第6.0.19条 征求意见中,不少运行部门提出,此规定应强调,不然施工单位 很容易忽略。故将其单列成条文规定。

第6.0.24条 采用并沟线夹连接导线,一般使用在跳线(弓子线)上,是重要的导 流部件,对线路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应引起施工单位重视,避免并沟线夹发热影响 运行。

并沟线夹的螺栓,应逐个均匀拧紧连接。螺栓拧紧的扭矩标准,应按该产品样 本的所列数值。

第6.0.29条 目前一些地区在低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中,已采用绝缘线,其架 设方法、质量要求均处于试行,一时难以统一,在收集到的资料中,分析了一些基 本要求。本条所列内容,只作为一般规定。

第6.0.30条 沿墙敷设低压绝缘线,广州地区用得较早,调研中得知,一些地 区正准备采用这种敷设方式,建议应有要求,本条只作一般规定。

第七章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电杆上的电气设备是配电线路中的组成部分。本章 系在总结各地的安装规定、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主要是:

一、安装牢固、可靠、工艺美观;

二、电气连接紧密;

三、考虑制造厂的技术标准;

四、各部电气距离、安装尺寸等规定,符合设计要求。

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安全运行。

第八章 接户线

本章所列规定系总结各地一些技术规定。接户线的安装,各地施工方法、质量 要求和验收情况各有特点,主要是结合本地区情况,相应地制订一些办法,来满足 安全运行的要求。这次修订规范过程中,根据所提意见,认为对一些基本规定,仍 应列入。为便于接户线安装的质量要求,本章提出基本规定,以利于安装后验收。

电力线路施工规范 第2篇

第10.0.1条 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采用器材的型号、规格。

二、线路设备标志应齐全。

三、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

四、拉线的制作和安装。

五、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近距离。

六、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无缺损。

七、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八、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第10.0.2条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一、竣工图。

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三、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四、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五、调整试验记录。

六、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七、有关的批准文件。

以下2003年新建的一条220kV线路的竣工资料,供参考第三卷第三册和第四册应该可以合并成“安全、技术管理文件”

X(XX)~X(X)Ⅱ回220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

XX公司施工段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册

卷册名称

第一卷 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1.2 工程开工报审表

1.3 分部工程动工报审表

(1)土石方工程

(2)基础工程

(3)铁塔组立工程

(4)放紧线工程、附件安装

1.4 分部竣工报告

(1)土石方工程、人力运输、基础工程

(2)铁塔组立

1.5 重点监督项目监督检查报告

(1)土石方工程、人力运输、基础工程

(2)铁塔组立

1.6 施工总结

(1)工程施工总结

(2)基础工程施工总结

(3)铁塔组立工程施工总结

1.7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册

第二卷 设计文件

第一册 竣工图

第一分册 总说明书及附图

第二分册 设备材料汇总表

第三分册平断面定位图

第四分册 杆塔明细表

第五分册 机电安装施工图

第六分册 绝缘子金具串组装图 第七分册 金具零件加工图

第八分册 ZM21A直线塔

第九分册 ZM22A直线塔

第十分册 ZM23A直线塔

第十一分册 ZM23D直线塔

第十二分册 ZM503直线塔

第十三分册 YJ32转角塔

第十四分册 YJ33转角塔

第十五分册 JK转角塔

第十六分册 基础配置表

第十七分册 基础部分施工图

第二册 施工图会审纪要

(1)复测记录表

(2)绝缘电阻检测表

(3)施工图会审纪要

(4)铁塔到货开包检查纪要

第三册 设计变更文件及往来文件

(1)设计更改通知单

第三卷 施工管理文件

第一册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手册

(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2)施工组织措施计划

(3)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册 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2)特殊工种人员统计报表

(3)施工主要工器具报审表

(4)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第三册 技术管理资料

(1)基础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2)杆塔组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架线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4)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基础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5)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6)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7)穿(跨)越220千伏线路安全技术措施

(8)NXX~NXX跨越大渡河 架线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册 安全管理文件(1)基础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2)杆塔组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架线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4)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基础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5)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6)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7)穿(跨)越220千伏线路安全技术措施

(8)NXX~NXX跨越大渡河 架线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9)安全施工总结汇报

第五册 工程监理文件

(1)监理工作联系单

(2)工程联系单(基础浇制申请单、拆模回填申请单、接地回填申请单)

第四卷 材质资料

第一册 水、砂、石及水泥的试验报告、产品质量证书及合格证

(1)水、砂、石及水泥的试验报告、产品质量证书及合格证

第二册 基础钢筋、地脚螺栓产品质量证书及复试报告

(1)主要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

(2)基础钢筋、地脚螺栓产品质量证书及复试报告

第三册 导、地线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各种试验报告

(1)地线(GJ-50、GJ-80)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2)导线(LG400/35)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四册 金具产品质量证书、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金具产品质量证书、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第五册 接续管拉断力试验报告、试块强度试压报告

(1)接续管拉断力试验报告

(2)试块强度(28天)试压报告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一册 自检记录

(1)钢筋与混凝土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2)现浇杆塔基础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3)自立式铁塔组立质量检查记录表

(4)导、地线展放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5)导、地线直线液压管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6)导、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7)紧线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8)附件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9)耐张塔跳线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

(10)交叉跨越质量检查记录表(11)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第二册 互检记录

(1)现浇铁塔基础互检记录表

(2)自立式铁塔组立互检记录表

(3)导、地线展放施工互检记录表

(4)导、地线直线液压管施工互检记录表

(5)导、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互检记录表

(6)紧线施工互检记录表

(7)附件安装互检记录表

(8)耐张塔跳线安装互检记录表

(9)交叉跨越互检记录表

(10)接地装置施工互检记录表

第三册 专检记录

(1)基础工程专检记录

(2)杆塔工程专检记录

(3)架线工程专检记录

(4)接地工程专检记录

第四册 评级记录

(1)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2)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3)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4)导、地线直线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5)导、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6)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7)附件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8)耐张塔跳线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9)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10)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第六卷 工程计经资料

第一册 林木砍伐许可证

第二册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第三册 青苗、林木补偿协议

第四册 其它补偿协议

第一卷 工程概况

卷内目录

1、工程概况

2、工程开工报审表

3、分部工程动工报审表(土石方工程)

4、分部工程动工报审表(基础工程)

5、分部工程动工报审表(铁塔组立工程)

6、分部工程动工报审表(放紧线工程、附件安装)

7、分部竣工报告(土石方工程、人力运输、基础工程)

8、分部竣工报告(铁塔组立)

9、重点监督项目监督检查报告(土石方工程、人力运输、基础工程)

10、重点监督项目监督检查报告(铁塔组立)

11、施工总结(工程施工总结)

12、施工总结(基础工程施工总结)

13、施工总结(铁塔组立工程施工总结)

14、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册

第二卷 设计文件

第二册 施工图会审纪要

卷内目录

1、复测记录表

2、绝缘电阻检测表

3、关于印发《XXⅡ回22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会审纪要》的通知

附件:

1、XXⅡ回220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会审纪要

2、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4、铁塔到货开包检查纪要

第三册 设计变更文件及往来文件

卷内目录

1、设计更改通知单

第三卷 施工管理文件

第一册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手册

卷内目录

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2、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册 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卷内目录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3、特殊工种人员统计报表

4、施工主要工器具报审表

第三卷 施工管理文件

第三册 技术管理资料

卷内目录

1、基础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2、杆塔组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架线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4、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基础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5、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6、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7、穿(跨)越220千伏线路安全技术措施

8、NXX~NXX跨越大渡河 架线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卷 施工管理文件

第四册 安全管理文件

卷内目录

1、基础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2、杆塔组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架线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4、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基础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5、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6、专业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7、穿(跨)越220千伏线路安全技术措施

8、NXX~NXX跨越大渡河 架线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9、安全施工总结汇报

第三卷 施工管理文件

第五册 工程监理文件

卷内目录

1、监理工作联系单(关于基础三到位、三不准要求的通知)

2、工程联系单(NX~NXX基础浇制申请单)

3、工程联系单(NXX~NXX拆模回填申请单)

4、工程联系单(NX~NXX接地回填申请单)

第四卷 材质资料

第一册 水、砂、石及水泥的试验报告、产品质量证书及合格证

卷内目录

1、卵石检测报告

2、砂检测报告

3、水泥的检验报告

4、水泥的产品质量证书及合格证

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C15)

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C20)

第四卷 材质资料

第二册 基础钢筋、地脚螺栓产品质量证书及复试报告

卷内目录

1、主要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基础钢筋、地脚螺栓等)

2、基础钢筋、地脚螺丝产品合格证

3、基础钢筋、地脚螺丝产品质量证明书

4、钢材化验报告单

第四卷 材质资料

第三册 导、地线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各种试验报告

卷内目录

1、地线(GJ-50、GJ-80)产品质量证明书

2、地线(GJ-50、GJ-80)产品合格证

3、导线(LG-400/35)产品质量证明书

4、导线(LG-400/35)产品合格证

5、导线(LG-400/35)检验报告

6、重熔用铝锭质量证明书

第四卷 材质资料

第四册 金具产品质量证书、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卷内目录

1、XX电力金具总厂资质文件

(内含: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XX电力金具总厂产品合格证

3、XX电力金具总厂电力金具试验报告

4、XX牌交叉阻尼线夹质量证明书

5、XX牌交叉阻尼线夹合格证

6、XX牌交叉阻尼线夹检验报告

第四卷 材质资料

第五册 接续管拉断力试验报告、试块强度试压报告

卷内目录

1、导线液压抗拉拉强度试验报告单

2、地线液压抗拉拉强度试验报告单

3、混凝土试块(28天)抗压试验报告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一册 自检记录

卷内目录

1、钢筋与混凝土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2、现浇杆塔基础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3、自立式铁塔组立质量检查记录表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一册 自检记录

卷内目录

1、导、地线展放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2、紧线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3、交叉跨越质量检查记录表

4、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一册 自检记录

卷内目录

1、附件安装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2、附件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

3、耐张塔跳线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

4、导、地线直线液压管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5、导、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二册 互检记录

卷内目录

1、现浇铁塔基础互检记录表

2、自立式铁塔组立互检记录表

3、导、地线展放施工互检记录表

4、紧线施工互检记录表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二册 互检记录

卷内目录

1、附件安装互检记录表

2、耐张塔跳线安装互检记录表

3、交叉跨越互检记录表

4、接地装置施工互检记录表

5、导、地线直线液压管施工互检记录表

6、导、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互检记录表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三册 专检记录

卷内目录

1、基础工程专检记录

2、杆塔工程专检记录

3、架线工程专检记录

4、接地工程专检记录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四册 评级记录

卷内目录

1、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2、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3、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4、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第五卷 工程质量检验质料

第四册 评级记录

卷内目录

1、附件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2、耐张塔跳线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3、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4、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5、导、地线直线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

电力线路施工规范 第3篇

关键词:电力施工,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

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取得了非常迅猛的发展,在此背景之下,电力施工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到如今,电能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主要能源。而如何通过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来保证电力施工的质量,成为了当今相关领域学者的重点研究内容。特别是在我国进行了电网改革之后,输电线路施工质量的控制变得尤为重要,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用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1 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体制

目前,我国的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体制经过了多年的发展,相比于多年以前已经达到了较为完善的水平,能够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提供较为良好的条件。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输电线路中,质量控制的体制对控制措施的实施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是保证质量控制措施实施的关键性步骤。

1.1 质量保证体制

要对输电线路的施工进行质量控制,首先需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制,通过规范化的体系制度,来让质量控制的措施有完善的实施依据。质量保证体制包括了多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分别发挥着特有的功能。①质量保证体制需要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包括了输电线路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材料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工程施工部门、工程检验部门以及人事部门等等。各部门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②质量保证体制需要具有质量管理的职能,将质量管理控制的任务分配到组织结构中的每一个工作部分,使每一个工作部门均有着清晰的工作任务,让质量管理工作更为明确化。

1.2 质量责任体制

除了将质量管理的职能分配到每一个工作部门,实现质量管理工作的明确化之外,还要让质量管理的责任也更为明确化,因此需要采用质量责任体制,来确保每一个部门都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杜绝工作不力的情况出现。特别是从整个部门到工作个人,均需要分配相应的责任,让质量责任体制覆盖到输电线路施工的每一个部分。在质量保证体制与质量责任体制的共同作用下,输电线路施工的质量控制可以获得更好的实施基础,建立起完善的体系制度,让质量控制的问题得以良好的解决。

2 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方式

在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制的基础上,可以选择合适的质量控制方式,以此来更加顺利的开展质量控制方面的相关工作。在当今社会和谐发展理念的影响下,更讲求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式,因此在本文的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方式的选择中,着重讨论了文明施工质量控制方式,对该种方式的施工内容以及质量控制要点进行了简要分析(见图1)。

从图1中可以看出,文明施工的质量控制包括了多不流程,主要有制定文明施工的目标、预测不文明施工行为、编制文明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奖惩方法以及进行文明施工质量控的审核与评定等等。通过这种施工质量控制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也可以让施工流程更为科学化,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施工效率。文明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贯穿于施工进行的多个方面,从施工准备阶段到最终的工程完工均需要采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的方式来保证输电线路施工的质量。①要确定施工现场的闲置螺栓、电线是否进行了完善的标记与归类,以此来判断施工的质量,对施工场地闲置材料处理不当的现象应该进行及时的纠正。(②需要对存在着施工障碍的区域进行深入考察,分析解决办法,以人为本,在多方共赢的条件下完成施工工作,并且保证该部分施工的质量。然后,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进一步质量控制,让施工人员配置完善的安全帽、安全服以及相应的安全绳,做到工作现场的安全稳定。特别是对于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为了避免在较高的电压下发生生命安全事故,更应该配置好相应的防触电设备。③要在施工的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做到以德服人,通过和谐文明的方式让工作人员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施工工作,并在施工完成之后清理现场,尽量不要留下较多的水泥渣或者铆钉,确保不影响周围的原有环境。

3 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内容

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控制内容几乎贯穿了整个施工过程,在每一个施工流程都需要进行完善的质量控制,才能够更好地确保输电线路的施工质量。而从输电线路施工的主要流程角度进行分析,质量控制措施的内容则包括了基础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铁塔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以及架线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等三个部分。

3.1 基础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措施

在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的施工内容可以看作是后续输电线路施工的准备部分,这一阶段的施工质量对整个输电工程的质量均会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因此,在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就需要着重注意质量控制措施,让输电线路具有良好的架设基础。①在基础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要对施工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核,特别注意设计中的结构稳定性,确保底层基础设施能够支撑上层的铁塔建筑以及输电线路的搭设。(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对所使用的施工材料进行使用前的质量检测,比如说对混凝土的结构强度通过试验的方式检测,确保混凝土的强度符合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③需要在每一阶段的基础工程施工任务完工之后,严格地记录施工的质量情况,将施工质量尽量用量化的方式表示出来,以便于在工程施工后期进行质量的归纳总结与处理分析。另外,在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下,要着重注意加大质量控制措施力度,比如说施工区域内存在着软土地质,那么则应该对软土层进行加固或让施工区域避开软土层。

3.2 铁塔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措施

输电线路中的铁塔是导线与地线实现搭建的中间支点,更让输电线路与地面隔开,保证了周围区域的生产生活安全。另外,铁塔对输电系统的使用寿命有着直接的影响,质量良好的铁塔工程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输电系统的正常工作寿命,维持当地的用电正常。在铁塔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主要从铁塔的结构稳定性入手,仔细检查铁塔上每一个部分的螺栓结构是否稳定,并对铁塔材料搭建之间的吻合情况进行审核,判断铁塔的结构强度。要确保铁塔中每一部分的质量均合格,合格率达到100%,否则必须要找出质量不合格的地方进行纠正,直至完全质量合格。另外,铁塔的钢结构与基础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之间要注意其吻合程度,必要时可进行模拟试验,杜绝钢结构移位现象的发生。

3.3 架线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措施

架线工程是整个输电线路施工项目中最为核心的一部分,对用户的用电质量以及用电安全产生着最直接的影响。并且,架线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内容相对来说也非常繁琐,对其进行质量控制的难度非常大。①在牵线场地的选择方面,一方面要注意场地的宽敞性,避免牵线过程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场地周围的安全性,避免场地地形障碍引起质量问题出现。而对于已经进行架线施工的工程部分,则需要注意进行线路的保护,避免架线松动而引起一系列的质量问题。②对于没有完工的工程项目,应该注意导线与地线的安放,尽量将其放置于不受环境干扰的地方,并能够方便于下一次的持续施工。③需要对已架设的线路进行微调,除了保证线路的平整、正常工作之外,还需要保证输电线路的美观性,能够与当地的环境相得益彰。

4 结束语

从上文可以看出,电力施工中的输电线路施工工作,到如今已经具有了相当高的施工水平,能够较好地完成施工任务,满足当地的用电需求。而对输电线路施工进行质量控制,则主要从基础工程、铁塔工程以及架线工程入手,全方位地提高施工质量,让整个电力施工项目完成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施工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洋.输电线路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32).

[2]童晓刚.浅谈输电线路施工中的质量管理与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4):88~89.

[3]雷富强.电力工程输电线路施工技术要点探析[J].技术与市场,2013(9):115.

[4]郭铁强,杨朝东.输电线路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机电信息,2013(6):34~35.

[5]孙标.输电线路施工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4).

电力线路架设施工技术分析 第4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  线路架设  施工技术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电网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在输电线路的施工建设中迫切需要改变传统的架设模式,寻求到最新最快的施工技术才可以保证电力建设的稳定运行。所以,全新的电力线路架设施工技术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输电线路架设的基础工程施工技术

输电线路基础施工建设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运行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在电力系统建设中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施工形式,在施工现场也要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以保证施工质量。①基础施工建设中,所有的钢筋需要进行相应的质量标注检测,符合技术要求的才可使用。②在基础建设中测量放线准确,所有基础不可以脱离线路中心,基坑的大小尺寸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挖开尺寸必须用白灰进行标记,遵循由远到近的原则施工。③基础绑扎钢筋时,要做好防腐施工。如果施工的条件允许,架立筋尽量选用一些规格粗的钢筋,可以铺设踏板,防止踩踏造成钢筋倾斜。对于达不到支撑要求的部位采用支模加固。④混凝土浇筑时应从支柱底部开始,每个支柱完成时换另外一根开始浇筑,浇筑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振捣,四根支柱混凝土的浇筑量与模板标记平行为止。

2 输电线路杆塔工程施工技术

按照输电线路杆塔所在位置不能影响到交通运输,材料一般都为铁塔,如果可以选用使用过的塔型,这样不但可以保证施工质量,还可以加快施工速度。一般输电线路杆塔按照受力可分为直线塔型和耐张塔型。根据不同的地形和施工条件,选择合适的杆塔不管是经济性还是可靠性,乃至后期维护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般情况下,钢筋混凝土杆适用于平地和丘陵地区,铁塔多数应用于施工运输难度较大或跨度较大的区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3 输电线路架线工程施工技术

输电线路架线施工首先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根据不同的架线方式,布线和放线的要求也不尽相同。35kV及110kV输电线路一般都采用拖地放线、耐张塔处紧线的方式,对于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必须采用张力放线。输电线路架线施工时,认真检查导线和避雷线的外观,看是否有损伤或者断头存在,对有问题的导、地线应及时妥善处理,保证电气设备的完好。

3.1 输电线路架线流程图

3.2 输电线路导线截面的选择 选择输电线路的导线截面是电气设备运行主要一环,首先导线的截面必须可以充分利用其负载能力,保证供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避免引起触电或者火灾。从机械因素角度出发,导线截面应满足输电线路的机械强度要求,不小于允许的最小截面。输电线路当有电流流过时都会产生相应的电抗,降低电压损耗,如果电压损失超过一定的比例,就会造成电气设备的电压不稳,严重时影响设备的运行,所以输电线路的截面也要考虑这部分因素。

3.3 输电线路架设施工中电气设备的选择 所有输电线路架设中的电气设备都应满足运行的环境要求,按照正常工作条件选取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做好短路条件下的电气设备动稳定和热稳定实验,当开关电器熔断断流时,开关电器可以迅速准确地切断通过的最大短路电流。

3.4 输电线路架设施工中导线的连接 ①导线连接后的握着力不应低于被连接的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0%(螺栓式耐张线夹),连接部分导线的电阻值,不应大于等长度导线电阻值。②不同规格,不同材料性质,不同绞向的导线在档距范围内禁止连接。③在一个档距内一根导线只准有一个补修金具,补修金具与直线连接管之间及直线连接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3.5 输电线路架线中钳压施工方法 ①将硬铝绞线或钢芯铝绞线端头锯齐,锯前应将锯口端用绑线缠好,以免导线散开。②采用钳压连接时,铝股及铝制连接管,补修金具在清洗后还须涂一层中性凡士林油,再用钢刷清除表面的氧化膜。③连接管型号与导线截面应一致。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管外长度,不应小于20mm,导线端头的绑线不应拆除。

4 输电线路架线中的检修施工

输电线路架线中的检修施工主要是针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经过现场的检测发现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当遇到不可抗拒的外力作用时,比如恶劣天气,地震等,应从事故的类型和发生位置入手,做好相应的损坏维修记录,综合分析事故原因以便采取最合理的施工措施。

5 结束语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生产、交通运输等各行各业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如果没有完好的输电线路设施,就不能将电输送到每一个需要的地方。输电线路架设技术在具体施工时大大节约了生产劳动成本,不但减小了事故的发生率,还提高了生产效率,对于这项施工技术还有很多方面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

参考文献:

[1]李光成,程彩霞,孙业伟.灵锐S86在500kV电力线路工程测绘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0).

[2]许智凯.论农网无功分析及电力线路分散安装[J].广东科技,2008(06).

[3]黄少丹.电力线路外力破坏以及架空线路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32).

电力线路施工规范 第5篇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好电力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力线路树障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电力线路安全和造林绿化的关系,现就当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植树造林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如杨树、梧桐、塔松等生长快的高大树木)。

2、各级绿化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规划已建电力线路(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电力线路)附近的林区、林带时,应充分考虑避开电力线路保护区,不规划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或高杆植物。

3、对未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和绿化主管部门规划而新种植的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其限期移除树木。如树木所有者在规定时限内未予移除树木,地方政府应协调供电企业先行砍伐。对已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各地应立即砍伐清理,防止发生恶性停电事故。

4、根据城市绿化规划要求,为确保绿化林带完整而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可种植花灌类低矮树种(如紫薇、广玉兰、冬青等最终生长高度在5米以下的树木),并由树木所有者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两边线分别向外侧水平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及以下:5米,35-110千伏:10米,20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低矮树木,应保持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为:10千伏及以下:3米,35-110千伏:4米,200千伏:4.5米,500千伏:7米。

5、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经营的苗圃地和生产绿地,须经电力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必须确保苗木生长控制在电力线路安全距离内。不得将苗圃地和生产绿地转为用材林地。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关于妥善处理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日期:2009-08-11] 来源: 作者: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妥善处理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政办〔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因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引发的跳闸事故时有发生,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妥善处理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树木问题,保障正常供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划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其范围包括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供电部门要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木进行清理,并设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标志。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

二、清理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

(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规划通道内已种植或自然生长的树木,自然生长高度或按照树木生物学特性,预计未来自然生长高度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补偿标准见附件),并与其签订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后,由树木所有者实施砍伐。

(二)架空电力线路投运后,在依法划定的架空线路保护区内,新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最终生长高度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高大树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等任何费用。

(三)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现有的树木,树木所有人主动申请采伐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采伐限额内优先办理手续。市供电部门发现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应及时告知树木所有人,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对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危及线路安全的超高树木,在依法砍伐前,为防止发生电网事故,供电企业可以先行修剪,以保证供电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公安、林业、园林、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以及供电企业负责人任成员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积极参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氛围。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积极协调处理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树木问题,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附件:新建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补偿标准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镇因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意杨、泡桐等速生树木刮碰、压断电力线路引起跳闸停电、倒杆断线的现象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和居民正常生活。为保证我镇电力架空线路安全正常运行,彻底解决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根据洪政办发[2010]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整治措施,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清除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隐患,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可靠,为我镇经

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3月20日)1、3月18日前,编制实施工作方案并上报县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3月19日前,各村(居)在各自主要干道上至少悬挂一条横幅,在各村庄张贴20条以上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清理氛围。3、3月20日镇政府印制《告居民书》宣传单发放至各相关农户,增强参与和

支持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整治清理阶段(3月21日—4月20日)1、3月25日前,各村(居)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所有安全隐患逐项排查,在排查时要与供电所联系,供电所每村至少派一人 参加,对10千伏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导线向外延伸10米内,35-110千伏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导线向外延伸15米内,220千伏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导线向外延伸20米内的意杨、泡桐、水杉等速生树木进行喷漆记号,并向树主宣传要求自行砍伐。2、3月26日—4月10日,各村(居)要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督促树主自行砍

伐; 3、4月11日—4月20日,各村(居)对没有自行砍伐的,集中人员进行强制砍

伐;

4、各村(居)要建好被砍伐户台帐。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4月25日)

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实地查看形式对各村(居)清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主动、效果明显、整治彻底的村(居)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被动、措施不力的村(居)通报批评并由镇督查办下发整改通知,在4月30日前必须整改到位。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1、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

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2、镇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办要搞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带头协调和组织验收工作,每周对各村(居)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供电所要搞好业务指导,把好质量关,协助督查办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派出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专项整活动正常开展的不法行为;镇农技中心要积极配合各村(居)做好相关整治工作,对各村上报不属宅基地的树木,需要办理砍伐证的要及时办理。

(二)搞好宣传增强意识。镇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护电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增强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依法整治不留死角。各村(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格查处阻挠、妨碍电力设施隐患整改工作的行为。对规定时限内拒不清除违规树木的单位和个人,由执法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对拒绝、阻碍和侮辱殴打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安全稳定。各村(居)在树木清理工程中要切实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线路跳闸、倒杆断线等安全事故。每个清理小组要保证有1名供电所人员协助配合。要深入走访每一户被砍伐户,认真做好被砍伐户的思想工作。切实从被砍伐户利益出发,对能移植的树木尽量安排移植,努力减少树木

清理工作给被砍伐户造成的损失。

(五)加强督查考核。

1、该工作作为一项政府突击性的交办工作纳入大目标考核细则,实行加分制和保证金制。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村(居)每周向镇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进展情况。

2、镇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25日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工作内容为组织管理、树木清理、点源控制三个方面。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给予全额配套;考核得分在85-95分的获工作鼓励奖,保证金按比例给予配套。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予配

套;考核验收情况将在全镇通报。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要结合各自实际,依法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健全电力企业内部的防范网络和社会防控体系,充分调动各种防范资源,强化综合防护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镇农技中心在安排植树计划时,要制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防范措施,并将植树计划与防范措施一并下达。明确专人所辖区域架空电力线路通道清畅工作,并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定期进行巡查;建立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层层进行考核,将架空电力线路通道清畅工作纳入到政府平安电力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镇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对各村(居)上一年树木清理长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长效管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村(居)予以表

彰奖励。

关于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进行

清理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5]27号

2005-4-12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妥善处理绿化与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关系,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从现在起到2006年春季,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

木进行全面清理,现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保护力度。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保护区内,严禁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高大树木。在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可以种植果树、花灌木或者苗木。

二、严格执行保护区安全距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树木,要保持树木生长最终高度、宽度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10千伏及以下最大风偏距离、最大弧垂距离为3米;35千伏至110千伏分别为3.5米和4米;220千伏为4米和

4.5米;500千伏均为7米。

三、坚持依法清理。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现有树木,需要移植或砍伐的,电力线路产权单位应当到林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其中属于绿化在先,电力线路架设在后情况的,电力线路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树木所有者补偿。电力线路产权单位擅自移植或砍伐树木的,由林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

罚。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为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各级经贸、林业、建设、公安等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确保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当前雨季即将来临,树木生长较快,为确保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电力线路产权单位要立即展开工作,于2005年4月30日前对500千伏和220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所有危

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修剪。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木进行清理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6]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从现在起到2007年春季,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木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大树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边线向外220千伏·15米、110千伏·10米、35千伏·10米、10千伏·5米),严禁种植可能危及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高大树木。在确保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可以种植果树、花灌木或苗木。

二、严格执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安全距离。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最大垂直安全距离为:10千伏及以下3米,35千伏3.5米,110千伏4米,220千伏4.5米,500千伏7米。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禁止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超过最大垂直安全距离的树木;果树、花木、灌木或苗木的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三、依法清理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现有树木。

(一)架空电力线路依法设置后,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种植的树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树木所有者于2006年7月30日前移栽或砍伐。对拒不移栽或砍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由当地乡镇一级人民政府责令强制砍伐;也可由电力企业根据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予以砍伐。

(二)架空电力线路设置前,已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树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需要修剪、砍伐或移栽的,电力线路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补偿,并与林木所有者达成不再种植生长后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的协议。林木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后,实施砍伐或者移栽。电力线路产权单位未经批准擅自移栽或砍伐树木的,由林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为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各级经贸、林业、建设、公安、供电等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妥善处理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电力线路产权单位要抓紧对500千伏和220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所有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清理,确保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胶州市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木专项整治活动

针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木比较严重的现实,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持全市安全生产良好形势和维护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最近胶州市安委会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木专项整治活动。

近几年来,胶州市少数单位和个人擅自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并且违章树木大部分为速生杨,速生杨生长极快,每年约长高2-3米,随着雨季的到来,如不及时清除将形成严重安全隐患,导致人畜伤亡或大面积停电,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也给招商引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为此,该市电力管理办公室会同供电公司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市10KV以上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树木进行了排查,摸清了50处树障隐患上报该市安委会,该市安委会决定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木专项整治活动。

电力线路文明施工 第6篇

为规范电力线路施工现场处置管理,确保电力线路安全文明施工秩序,保证施工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更好地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特告知如下,请各部门班组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熟悉、掌握设计施工图,做到按图施工。

二、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做到不擅自、不随意开工。

三、施工现场工器具必须检测合格,做到不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测和检测超周期的工器具。

四、现场施工人员着装规范、统一,技工、民工安全帽分色管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标志醒目。

五、人行道口、人口密集区域、导线展放、开关设备安装等区域设置围栏。

六、交通道口、临近交通道口必须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等级公路应有交警协助配合。

七、进入农作物区域(水稻、菊花)施工,应事先查看好的地形,尽量减少农作物损坏。进入经济作物区域(如苗木、果园、大棚)施工,应在所属村干部的协调下施工。尽量减少经济作物损坏,做到不任意践踏农作物、经济作物。

八、爱护公共设施,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当地的道路、灌溉沟渠、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恢复原样,并逐级汇报。

九、遇到施工阻挠,做到文明沟通,及时汇报,切忌言语过激。

十、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如:包装物、短头扎线、碎裂瓷瓶等)应及时清理,废弃杆洞、废旧杆、拉线棒及时处理,确保工完场地清,防止村民劳作时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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