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

2024-06-12

如何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精选4篇)

如何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 第1篇

如何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

居民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

1、申报。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

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房产登记。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9条关于“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房屋买卖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后,方才合法有效。而老王购买房屋后,还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他还不是该房屋真正的主人。

其次,老王应当到其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8条第3款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据此,老王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最后,老王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应当提交相关的材料。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3条关于办理过户程序的规定可知,老王需持和原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房主的房产证、老王和原房主的合法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文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老王缴纳了有关税费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核发房产证,这时老王才是房屋的真正主人。

症结所在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不知道买卖二手房应如何办理房产登记。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您在与别人签订购房协议后,务必与对方一同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防止对方反悔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过户更名手续费费用、由谁办理手续,这样就明确了过户登记的义务,避免以后一方“耍赖”。但是,买卖双方都应主动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特别是卖方更应当主动提供与原产权相关的各项手续。

法律链接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A10)第八条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A11)第九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A12)第三条

房屋登记簿法律效力高于房产证 签购房合同须核对 2009/12/09 11:14:05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周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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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有29万份登记簿信息新闻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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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对全省房屋登记簿建设工作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市房产管理局作为验收单位,工作得到有关专家的一致认可,顺利通过验收。自去年7月1日 《房屋登记办法》实施以来,房屋登记簿这一概念也引起广泛关注。日前,我市房屋登记簿建设工作顺利通过省里验收。那么什么是房屋登记簿?与老百姓关联又在何处?记者日前带着这些问题走访市房产管理局时获悉,我市从今年5月起统一采用房屋登记簿进行房屋登记工作。

房屋登记簿是完整翔实的电子档案

“对于市民而言,大家在房产交易中比较关注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是身份证,那么房屋登记簿就相当于公安部门建立的个人档案记录。”市房管局信息法规科副科长谭斌形象地说,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制作、管理,市民平时看不到,是一份完整翔实的电子档案,需要时可以到房管部门查阅并打印。

据介绍,房屋登记簿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房屋基本状况、房屋权利状况及其他状况。房屋基本状况部分内容:记载房屋编号、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结构、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地号、土地证号、房地产平面图等。房屋权利状况部分内容:记载房屋所有权等有关情况。其他状况部分内容:记载房屋的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查解封等有关情况。

此外,房屋登记簿将按照房屋基本单元建立,房屋基本单元拥有唯一的编号,房屋分割、合并时将重新编号。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将在房屋初始登记时单独记载,建立登记簿,并与建筑区划内房屋基本单元的登记簿形成关联。

查询房屋登记簿可防止“一房两卖”

以前买房都是以房产证为准,今后,房产证不再享有唯一性、绝对性,房屋登记簿成为房屋归属的最终证明。“身份证有人造假,公安部门的记录怎么造假?同样,房产证有人造假,房屋登记簿想造假几乎不可能。”谭斌告诉记者,以往每年都会出现一些房产证造假引人受骗的案例,如今登记簿是房屋权属的根据,买房者通过查询登记簿的内容,可以防止“一房两卖”等行为。

“房产证不仅有人造假,其记录的信息也不全面,可是在房屋登记簿上,你可以查询到该房产交易的次数、目前抵押状况等所有相关信息。”谭斌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房屋登记簿的法律效力高于房产证;对房产证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据了解,我市从2002年起办理的初始登记房地产项目,已通过数据迁移的方式全部在数字房产系统中建立了房屋登记簿信息。从今年5月起,新办理的初始登记的房地产项目则通过业务办理终审后自动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目前系统共有29万份的房地产登记项目建立了登记簿信息。“房屋登记簿是个新生事物,而且数据非常多,需要一边整理一边改善。”谭斌表示,房屋登记簿的建立,对切实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接下来房管部门将在系统安全性能、规范登记信息等方面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房屋登记簿信息不会随便公布

谭斌提醒,房屋登记簿制度执行以后,将对房产交易安全起到保护作用。当交易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提供的房产证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是否被抵押等情况,因为登记簿上的记载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

为保障房屋所有者的信息安全,房屋登记簿内记载的信息也不会随便对外公布。购房者如要查询登记簿的全部信息,需在房屋所有者的陪同下方能查阅。(本报记者周 觅 通讯员何晓琳郑旭忠)

广州市二手房过户登记指南

共有评论

0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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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5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二手房屋交易如何办理过户登记?

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二、二手房办理交易需要缴交的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2)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4)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2)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4)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5)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

(6)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流程图: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四、办理期限:从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0个工作日。(涉及其他登记业务合并受理的,相应增加该业务办理时间)

五、收费标准:

另外,需到财政局缴契税,到税局缴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六、领证须知:

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税费收据(原件)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

如何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 第2篇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11-09-29 14:26:00 来源:玉林日报

[提要]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市场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出资购买地皮、建筑私房。但是有很多私房房主在建筑私房的过程中,没有重视相关问题,结果在房屋建好之后,才发现许多手续不够齐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麻烦重重。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市场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出资购买地皮、建筑私房。但是有很多私房房主在建筑私房的过程中,没有重视相关问题,结果在房屋建好之后,才发现许多手续不够齐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麻烦重重。现在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影响,不少夫妇为了图个心安,纷纷想在已有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相关手续怎么办理成了他们困惑。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

访了玉林市房屋产权登记交易监理所负责人。

房产证办理方便费用便宜

房屋产权登记交易监理所负责人介绍说,私人建房初始登记的程序并不复杂。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玉林市住建委申请房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然后申请人带好身份证明、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及规划平面图等证件,到市政务中心大厅玉林市住建委受理窗口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然后经过初审→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归档流程,如证件齐全的话,在30个正常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到房产证了。相关收费为登记费: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登记费已经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向二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值得指出的是:有不少私房房主由于法制意识、维权意识淡薄,对已建好的房屋不按时进行初始登记。也有的是听信社会上一些不良“中介”误导,认为房屋登记需要很多钱而不登记。以上这两种情况都是错误的,为此希望广大的私房房主按正规程序到市政务中心大厅房屋登记窗口去咨询、申请。

新婚姻法 加名不加税

目前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已联手出台财税[2011]82号文,明确了夫妻加名免征契税,所以要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夫妻大可放心了。从法律角度,房产证加名属于赠予,即夫或妻一方将个人所有房屋的一半赠予婚姻中的另一半,也就是无偿赠予配偶不动产。

如何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 第3篇

作者: 张赜发布时间: 2010-03-24 14:48:06

【案情介绍】

2009年1月14日,被告陈某向原告李某借款250000元,约定于2009年7月30日前归还,被告孙某表示愿意以自有房产一处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借款当日被告陈某与原告李某签订借款协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等事项,被告孙某在协议下方注明:“担保人承诺,对上述借款,担保人自愿将座落于XX处的自有房产提供给李某作为抵押,如到期不能还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孙某。”借款到期后,被告陈某未还款,原告李某于2009年11月9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陈某立即归还借款,其不能归还部分,要求对被告孙某房产实现抵押权。经审理查明,协议签订后,被告孙某将房屋产权证交由原告李某保管,但对该房产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庭审过程中,虽经法院对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释明,但被告孙某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判决要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并已履行被告陈某应依约定归还借款;被告孙某在借款合同后自愿书写的抵押条款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依法有效,其与原告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抵押物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不能成立,被告孙某应在房产价值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被告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250000元,被告孙某在XX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评析意见】

本案审理过程中,对李某和陈某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并无争议,对李某与孙某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定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抵押合同生效时间和抵押权成立时间,我国现行法律有如下规定: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显然,两部法律对抵押权成立时间规定一致,即自登记时设立;而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抵押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应遵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即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抵押权是否成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率,因此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即使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亦应有效。

二、被告孙某承担的责任是何性质?

二手房产买卖过户程序 第4篇

1.卖买双方在经纪处签订双方的临时买卖合同,买方下不高于房价约5%的金额作为定金。该定金由业主签收同时托管于经纪方待房产证原件从银行赎出来且在国土局网查清产权清晰后把房产证托管于经纪处的同时取回定金。(如果卖方房产证在手上没有在银行做抵押的,经国土局网查清产权清晰后把房产证原件托管于经纪处当天就可以取走定金)

2.买方准备好剩余房款后,与卖方一起在银行各自开户,在银行办理双方的资金监管协议,协议三份,银行、买方、卖方各持一份。

(一次性付款)

3.买方准备好首期款后,与卖方一起在贷款银行各自开户,在银行办理资金监管协议,协议三份,银行、买方、卖方各一份。同时买方准备好收入证明等个人资料在银行申请按揭,银行会根据申请贷款人和意向购买房产进行评估,3~5天内银行会出具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贷款承诺书给卖方。(如果卖方需要赎楼的需要在公证处做赎楼公证,且银行贷款承诺书原件归赎楼公司保管,赎楼+注销时间为30~45天具体以各银行时间为准,跟单时要多跟按揭沟通询问赎楼的时间进度并知会业主客户双方,赎楼跟银行出承诺书是同步进行的。)

4.卖方确定好定金、首期款、银行承诺贷款书后与买方向居间方交纳服务佣金和按揭服务费。在一起到交易中心签电子版买卖合同及国土局产权转移过户(交易中心收6元/平米的交易服务费)手续当天做完,取证回执由第三方保管。

5.5个工作日后国土局出新买家的房产证,通知客户去国土局取证(要先交纳国家的税费: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贴花、登记费),银行工作人员立即把房产证当场做抵押手续,且银行看到客户新房产证后当天把首期款解冻打入卖方收款帐号,卖方最迟次日收到房款(首期款)。

6.银行一般在7~10个工作日后抵押手续完成,银行会无条件发放买方贷款的尾款转入卖方收款帐户。

7.经纪方当天(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内)与客户、业主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水电、煤气、电视等过户,结清原业主的欠费,双方签署交楼确认书,最后将公司押业主的水电押金退回给原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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