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合同范文

2024-07-03

杭州劳动合同范文(精选8篇)

杭州劳动合同 第1篇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杭州百倡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杭州百倡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孔继祥

乙方: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国籍: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护照)号码:

现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本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部门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工作,并达到工

作标准。

第三条 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应在上述岗位职责范围内履行甲方指派的工作和行使授予的权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

可根据本单位经营或工作上的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业绩、表现、健康状况等,调整乙方的上

述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的改变、晋升、岗

位调整等,也包括虽然职位或岗位不变但工作内容、职责或范围改变的情形。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超越甲方赋予的权力行事。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履行所在岗位职责;

(2)在工作时间内,确保自身的工作达到甲方为其规定的岗位职责标准;同时,如工作上有需求

时,还应完成为其安排的本岗位工作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其它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从事与甲方合法利益相悖的活动。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

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全职或兼职的受雇于他人,从事任何性质和形

式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或从事经营活动。合同期内,乙方更不得参与或帮助其他组织、个

人从事对甲方构成商业竞争的活动。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度;

第八条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将根据乙方实行的工时制度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

调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如因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或批准而自行延长工作

时间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其所延长的工作时间支付任何报酬。

第十条 甲方可以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相应调休。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具体办法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应于每月10日按月以银行转账或甲方认

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1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期间的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数额详

见《聘用书》,《聘用书》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乙方薪资结构应符合甲方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乙方工作岗位的变化、甲

方经营业绩、市场行情,按照公司内部工资政策,调整乙方的工资,这种调整包括提高或降低

乙方的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乙方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特殊成绩,甲方可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甲方也可根据

乙方的工作过失和其他违纪问题,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布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的部分工资、其他报酬

及报销费用,以充抵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

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第十七条 因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或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按当年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标准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第十八条 为保障乙方和其他员工的工资收入隐私权,乙方同意甲方在企业内部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并保证

严格遵守该保密制度。乙方如出现泄露工资数额,或以非正当渠道获知他人工资,或以他人工资

作为个人申诉理由的行为,将导致甲方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罚。乙方若出现关于本人工资

(劳动报酬)方面的不明之处,应通过与甲方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联系或沟通的方式来解决。

六、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乙方按规

定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并由甲方代为扣缴。

第二十条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其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现行规章

制度支付乙方病假工资。但乙方自残身体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伤害与疾病除外。

第二十二条 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向员工发放奖金。如果发放的话,该奖金也只是对完成工

作任务且产生额外贡献员工的奖励(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因此,若双方的劳动合同在绩效考核之前解除或终止的,则乙方无权享受上述奖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须提供身份证、暂住证等必备证明材料,以配合甲方为乙方办理相关福利保险登记工作。

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提供,导致甲方延迟为乙方缴纳五险的,其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与劳动纪律

第二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及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

动工具,保证乙方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为其完成本

合同规定之义务、遵守本合同和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提供相应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甲方应根据经营和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公司规章等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

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或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可通过向乙方提供书面文件、会议或培训、电子邮件、张

贴通知等方式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及业务等各项规章制度,以确保雇员的权利

和义务,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领导。甲方的任何正式发文制度、规定及通知等于本合同的附件,供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

或惩罚。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修改《员工手册》,并应及时告知劳动者。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的变更,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当地政府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2.3.4.5.6.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在录用前对公司隐瞒、谎报个人工作经历、资历、即往历史等背景及被刑事、治安处

罚等经历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其他法定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也可以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合同,并应当支付经济补

偿金:

1.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

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

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法律另有规定除外。除第1种情况外,甲方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2.3.4.5.6.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甲方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其他法定情形。

甲方接到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后,应予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

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九条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交接期内按照甲方规定的离职交接程序进行工作交

接。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未按照公司规定程序

办理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公司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做适当处罚。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将在乙方完

成工作及财物交接后,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

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甲方出资培训并依法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乙方辞职或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

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按《培训服务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乙方承诺,根据《保密、不竞争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

内及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解除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透露或

讨论甲方的商业、技术等秘密,或其他一切属于甲方所有的资料。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

方责任。

第四十五条 乙方利用甲方的信息、资料、物质、设备和工具等开发的技术、软件等任何成果,其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所有权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占为己

有;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上述技术、软件等任何成果以乙方和/或任何第三人名义申请了

专利或者版权登记,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壹元/件的转让费将以上技术、软件、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以及任何相关权利独家转让给甲方。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款提及的技术成果、作品、软件、专利等任何成果用

作商业目的或者许可他人用于商业目的。

第四十六条 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

第四十七条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任何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得持有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的股份、期权(Stock Option)或者其他形式的权利(因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而短期持有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

成经济或其他方面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

第四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五十条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在法定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一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保证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供证明文件,如因乙方隐瞒事实真

相弄虚作假而引起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乙

方曾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法律文件,或者做出的承诺。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对本合同条款进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或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或所在地区法规政策为准。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 订 日 期:年月日

杭州劳动合同 第2篇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杭州劳动合同 第3篇

2013年,公司先后被授予“全国交通运输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称号,被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大众创造的“出租汽车企业以人文关怀为路径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获得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杭州大众新风车队获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等四项崇高荣誉。杭州大众的企业文化为司机所认同,大众品牌为乘客和社会认可大众所取得的成绩也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在思想上要更新司机是廉价劳动力的旧观念,树立司机是为城市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理念

出租汽车司机和企业和行业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笔者非常赞同杭州市政府提出的新杭州人概念,凡是在杭州工作、学习、生活的都是为杭州创造价值的新杭州人。杭州城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70%~80%是外省籍司机担任,如果离开他们的劳动,我们的城市和交通会是一个什么情景,毋庸讳言只能是瘫痪。

在思想上,要更新司机是廉价劳动力的旧观念,树立司机是为城市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理念,这点笔者认为是非常重要的,而这点恰恰被有些管理者所忽略。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位,构建企业与司机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可能。

二、和司机一同分享企业成长和进步的机会,构筑实现司机个人价值和梦想的发展平台

如何构筑实现司机个人价值和梦想的发展平台,让人有梦想,让人有追求?真正对司机在政治上重视,在思想上引导,在生活上关心,在工作上帮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领导员工去实现我们企业的梦想。

这几年,我们为司机开创了在三个通道:第一,19个班组长民主选举产生,让司机有了荣升的机会;第二,五星级司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让司机有了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正式职工的机会;第三,从班组长中选拔管理人员,让司机有了当干部的机会。

在某种意义上,这个上升通道和封建社会的科举制一样,让平民百姓也有一个走上仕途的通道。

三、建立流动党员支部,发挥党员司机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我们公司有32名流动党员,分布在19个班组中,如何组织这些党员,发挥他们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维稳引领作用,在杭州公交集团党委的领导下,我们率先在杭州出租汽车行业成立流动党支部。

2011年11月9日上午,由杭州市委组织部、交通局、运输局等单位组织的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流动党员党建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公司被评为杭州出租汽车行业流动党建示范点。2名流动党员在19个班组中,起到了维护和谐的正能量作用。

四、建立流动工会组织,把司机纳入到组织中来

出租汽车行业在现行模式下大量事实存在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出租汽车司机,公司予以加入工会小组,使之成为流动工会会员,接受工会组织的教育、培训、帮助。

流动工会组织在落实对司机的人文关怀上,起到积极的不可替代作用。我们每年做好六件事,一是司机生病住院慰问,二是高温慰问,三是中秋节组织外省司机团圆会,四是春节前对不回家的司机上门拜年,五是组织先进职工外出疗养、度假。六是电台共同开展为司机健康体检。

五、开展班组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

公司在班组建设上坚持三公原则,为班组建设的民主管理打好基础,注入活力。

公平:起点公平。班组大小事项及开展的活动,从程序上,事先通过民主协商,确定规则,确保全体成员在班组内都处在同一起点上。

公开:过程公开。班组事务以企务公开的形式,通过车队活动日、宣传栏、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对班组的事务进行公开。

公正:结果公正。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基石是社会公正,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开,并及时修正差错,目的都是为了最终获得公正的结果。

六、评选大众之星,树立先进榜样

公司以一个季度为时间段,可分别当选季度之星、半年度和年度之星。公司通过建立评选大众之星的激励机制,向全体司机特别是外地司机显示这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和具体努力的方向,进而使全体员工积极遵从大众企业文化的各种准则和规范,使职工群众的整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在2012年,杭州大众共产生季度之星558名,半年度之星85名,年度之星18名。

七、开展公益活动提升司机思想境界,彰显企业和司机的社会责任意识

杭州大众各品牌车队每年都开展学雷锋做公益活动,如“万朵鲜花送雷锋”活动,城东种树,抗台应急服务车、百辆高考免费服务车、献热血等。

2012年,公司各品牌车队共开展公益活动10次,投入出租汽车300辆次,为社区老人、学校孩子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服务。车队班组公益活动的开展,不仅体现企业品牌、形象,通过奉献爱心回报社会,也使司机的自我价值有了一个展示的平台,更有利于提升车队的凝聚力,有利于提高司机素质。

2011年8月1日、2012年5月1日,杭州都发生了司机群体性停运事件。但杭州大众这几年来坚持以人文关怀为路径,构建企业与司机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在这辆次停运事件中,我公司没有人一车参与,2011年被评为市创建和谐企业达标企业,今年又被评为优秀单位。

杭州劳动合同 第4篇

关于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现有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虽有所规定,但过于原则,适应性不强。因此,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监管,是新形势下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必然需求,对保护购房人的合理利益、降低购房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杭州市预售合同备案的实践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定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双方确认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进行备案。因此从2004年12月16日开始,杭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都是通过网上自动备案,即网上合同信息提交的同时完成备案。需要对合同中的选择性条款或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持有关材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需要解除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以持有关材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

但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操作、开发企业内部管理不严、当事人双方存在合同纠纷、合同备案系统不够完善等问题,造成诸多需要办理预售合同变更、撤销但又无法办理的情况。如开发公司提交合同备案信息并打印出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发现合同条款内容有错误,需要办理合同变更,购房人不肯在纸质合同上签字,也不配合开发公司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或者开发公司打印出合同后,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肯在纸质合同上签字并且要求撤销合同备案,但是开发公司不同意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手续。而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撤销预售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申请办理。因此,购房人或者开发企业有一方不配合,变更、撤销合同手续就无法办理。

二、完善预售合同备案建议与思考

随着《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出台,预告登记制度成为一个预购人维护自己的期待利益、保护自己的债权请求权得以实现的途径。但是预告登记制度是私法领域的登记制度,更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律法规不强制当事人进行,预告登记可以由预售商品房的预购人提出申请。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预购人完成预售合同备案但不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的情形,使得购房人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仍需要对预售合同备案制度进行完善。

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订系统。设置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权限,要求合同信息必须由购房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打印。同时,开发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提交合同信息的错误率。

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要求开发企业提供购房人签字确认已知晓合同内容的具结书,对未经购房人确认提交合同信息等违反规定的销售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调查处理,督促开发企业规范销售。

借鉴深圳、长沙、天津等城市的做法,建议实行网上签订合同与纸质合同备案相结合的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双方当事人完成网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再凭商品房预售纸质合同等资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

杭州市劳动合同 第5篇

法人代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3月23日至3月23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3月23日至6月23日止。试用期内,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聘用条件则甲方有权予以辞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雇主彻底终止雇用的证明,否则工厂有权重新考虑有关聘用的乙方开始上班的日期。工厂没有责任为乙方原来的工作支付任何赔偿。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职责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从事 网络维护与办公文员岗位,并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现或专长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并尽其最大努力勤奋地履行其职责。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不断学习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假日期间加班工作,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吃饭和休息时间。

4. 乙方有权享有我国法定节假日、年假等假期,具体参见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在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发放给乙方。

2.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___ 元。试用期结束时如已满足工厂对其岗位的要求,则试用期后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 ___ 元。

3.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所得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及对乙方报酬所征收的任何其他收费或税金。甲方将从乙方薪资中扣除其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后代为缴交给有关部门。

4.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手续和相关资料,依法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社会保险及福利费的缴纳情况。

5.如果发生本合同第2条第2款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税前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有关劳动人事的劳动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必须遵守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工厂规章制度。

3. 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未达到工作岗位要求或对工厂(或他人)造成伤害,则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本合同。

4. 乙方必须签署并遵守甲方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 培训、相应要求和服务期

1. 内部培训

应届毕业生或无相应工作经历的员工,其在工厂的服务期限至少两年。如果此类员工在合同期未满时要解除劳动合同,则须向工厂支付赔偿费,一年为人民币壹仟元。

2.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培训/教育机会,则甲方有权根据培训费用确定培训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的年限。乙方则有义务认真履行此服务年限。其服务期(自培训结束后之日起算)根据培训/教育费的不同规定如下:

培训费 服务期

在人民币1000元以内 1年

在人民币1001-___元 2年

在人民币___元以上 3年

3. 如果乙方享受了培训或教育而以因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或第十条第1款未履行完服务年限的,在离职时乙方必须按比例向甲方付培训费用。

第七条 劳动安全保护和健康卫生

1.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效防治职业病。

2.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第八条 保密及非竞争条款

1. 乙方同意以最严格的保密形式保守涉及甲方的生产管理、技术、市场营销、财务的信息、或任何与甲方有来往的业务单位信息、或与甲方产品、工艺、经营及服务有关的信息。乙方同意未经甲方厂长书面许可不向任何人透露此类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使用任何此类信息与甲方竞争。乙方特别同意该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二年内有效。

2.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到甲方以外的任何企业或经营业主处从事第二职业。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处理。

3.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归还所有和工作相关的资料,例如但不只限于:图纸、备忘录、用户名单、名片及受雇于工厂期间收集的他人名片、钥匙、电脑光盘、方案、财务报告、市场营销资料等。

第九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无须发出进一步通知则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1.2 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1.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 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5 违反本合同第八条保密及非竞争条款的;

1.6 隐瞒事实,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与前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7 犯了员工手册上所述的任何重大过错。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以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同时根据相关法规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3甲方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实需要裁减人员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 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或以支付甲方一个月工资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无义务就本合同的终止赔偿员工。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4 在试用期内的。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1. 本合同期满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无需预先通知。

2. 本合同期满时,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应及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同意将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自愿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争议和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有异议,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后自本合同起始日起生效,只有通过双方同意方可修改。

2. 甲乙双方以往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

乙方签:

签约日期:

鉴证机构(签章):

杭州劳动合同优秀范本 第6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3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杭州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杭州仕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28号富丽科技大厦A座1635室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工作的具体日期)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工作地点在 。如果乙方被甲方聘任相应职务的,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乙方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职务。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动。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等规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提前或者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是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且工资延迟发放不得超过1个月。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五、乙方每次收到工资、奖金、津贴或者补贴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如果对于甲方计发的工资、奖金、津贴或者补贴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工资、奖金、津贴或者补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为没有异议。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乙方应当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及工作规范;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八条 培训及保密

一、乙方可依据甲方规章制度申请参加培训,但乙方在接受培训后应当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服务期限。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处理》。

二、甲乙双方可以就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协议》

三、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在职还是离职,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通过第三人披、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如果乙方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则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在竞业限制期限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元/月,发放方式为 。如果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这种损失无法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2倍。如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则以协议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7、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或者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8、连续旷工3天或者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或者累计事假达20天以上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甲方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培训费用;

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2倍。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有关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未服务年限分摊培训费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的2倍。

四、如果乙方违反保密或者竞业限制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5倍。

五、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或者在本合同被依法解除、终止后拒不移交或不完全移交工作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2倍。

第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通知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显示的地址均为各自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应当在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向对方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者其他无法送达情形时,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2、乙方如发生结婚等会影响工作的重大事项时候,乙方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项发生时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备甲方提前有所安排临时接替工作之人员。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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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劳动合同法范本 第7篇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杭州劳动合同 第8篇

关于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现有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虽有所规定,但过于原则,适应性不强。因此,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监管,是新形势下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必然需求,对保护购房人的合理利益、降低购房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杭州市预售合同备案的实践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定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双方确认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进行备案。因此从2004 年12月16 日开始,杭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都是通过网上自动备案,即网上合同信息提交的同时完成备案。需要对合同中的选择性条款或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持有关材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需要解除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以持有关材料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

但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操作、开发企业内部管理不严、当事人双方存在合同纠纷、合同备案系统不够完善等问题,造成诸多需要办理预售合同变更、撤销但又无法办理的情况。如开发公司提交合同备案信息并打印出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发现合同条款内容有错误,需要办理合同变更,购房人不肯在纸质合同上签字,也不配合开发公司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或者开发公司打印出合同后,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肯在纸质合同上签字并且要求撤销合同备案,但是开发公司不同意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手续。而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撤销预售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申请办理。因此,购房人或者开发企业有一方不配合,变更、撤销合同手续就无法办理。

二、完善预售合同备案建议与思考

随着《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出台,预告登记制度成为一个预购人维护自己的期待利益、保护自己的债权请求权得以实现的途径。但是预告登记制度是私法领域的登记制度,更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律法规不强制当事人进行,预告登记可以由预售商品房的预购人提出申请。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预购人完成预售合同备案但不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的情形,使得购房人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仍需要对预售合同备案制度进行完善。

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订系统。设置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权限,要求合同信息必须由购房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打印。同时,开发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提交合同信息的错误率。

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要求开发企业提供购房人签字确认已知晓合同内容的具结书,对未经购房人确认提交合同信息等违反规定的销售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调查处理,督促开发企业规范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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