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2024-08-31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精选11篇)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1篇

关于厂务公开的年度实施意见

继续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落实党的xx大精神,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调动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稳定的重要保证,厂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xx“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要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监督,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以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企业干部队伍的提高,增强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推动企业管理和效益达到新水平

二、 公开的原则

厂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体现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问题进行。

三、 公开的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企业转机建制,重要的基建,技改投资,重要工程项目招标等内容公开。

2、企事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工资收入,住房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和话费补贴等事项公开,规划方案《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3、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工的政策数量、条件、被录用人员名单,职工下岗分流的政策、方案、人员名单和下岗安置、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公开。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支出情况等内容公开。

5、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和干部任免公开。包括民主评议程序,评议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结果等公开。

6、原材料采购、商品进货公开,包括需购材料,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供货及销售价格等公开。

7、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公开。

在搞好上述公开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和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其他公开内容。

四、 公开形式和时间

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凡涉及本年度目标任务、重大决策事项、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出售,企业劳动用工、集体合同履行,工资协议履行等情况必须在职代会上公开。

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企事业必须建立固定的防风、防雨、防损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栏,面积要确保能够容纳公开内容,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进行,要在公开栏内公布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及举报电话,公开栏需要设置监督信箱。还可通过广播、报刊、公开信、告示等形式随时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招待费使用,企事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可一季度公开一次,其余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公开。企事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及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监督组长期保存备查。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2篇

坪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乡直各单位:

县委、政府将 2012 年确定为“招商引资突破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加快聚集生产要素,促进全乡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引资是第一要事,解放思想、勇破“三论”,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实施大开放,推动大合作,促进大发展,培育壮大产业,增长投资总量,推进富丽安康新坪河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乡及时召开了乡村干部、乡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招商引资的重要性及意义,使全体人员统一思想、增强凝聚力,树立招商意识,增强招商观念;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重大节假日广泛宣传县、乡两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浓厚氛围。

(三)拓宽引资渠道。以非金属工业园区为重点,大力发展矿产资源项目,充分发挥坪河籍外出企业家、能人的作用,采取亲情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加强同县招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参与市、县组织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推介我乡优势项目,吸引更多客商来坪河投资创业。

(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原则,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硬环境。各村、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实行“并联式”审批、“一站式”服务,努力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环境。

(五)严格考核奖惩。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交账,一月一考核,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村、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完成乡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村、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乡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村、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促进我乡招商引资工作开展。

(二)转变方式、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方式,主动积极挖掘项目,推介项目,同时,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加强协调服务,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三)加强指导、逗硬督查。乡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村、各单位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情况的指导和督查,经常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延误商机或损害发展环境等事例要曝光,从严处罚相关责任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3篇

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教师培训工作, 紧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 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能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 研究制定海南省小学教师培训标准, 分类培训、分层管理, 抓住重点、倾斜农村, 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创新模式、服务课堂,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科学、和谐、有效地实施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程。

(一) 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促进教师加深对新时期教师职业特点的理解, 进一步明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提升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幸福感, 巩固专业思想, 建立良好的工作心态, 激发教师工作潜能, 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

(二) 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标准。

依法培训、分层培训、科学施训, 促进教师进一步明确专业发展台阶和目标要求, 做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形成自觉学习、提高的良好氛围, 全面提高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

(三) 实施名师培养工程。

促进海南省小学骨干校长和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 使其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在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 建立城乡联动、研训一体、共建共享的教师培训平台。

改善农村教师的学习环境, 创建良好的研训氛围, 城乡教师能公平享受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 城乡教师培训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均衡发展。

(五) 继续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

开展岗前和岗位培训, 提高班主任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及研究能力, 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的班主任队伍。

(六) 继续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与考试工作。

至2013年底全省在职小学教师基本上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初级的考试认证, 并在有条件地区逐步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和考试。

二、主要项目

(一) 教师全员培训

海南省2009-2013年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将按照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基本要求, 分学科、分层次建立统一的培训标准,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1. 培训层次与对象

(1) 新教师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准备上岗或上岗不足1年, 以及尚未评聘职称的小学教师。

(2) 初级培训。培训对象为小学二级职称 (含二级以下职称) 教师。

(3) 中级培训。培训对象为小学一级职称的教师。

(4) 高级培训。培训对象为小学高级职称 (含高级职称) 以上的教师。

2. 培训标准

海南省新一轮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标准, 是不同岗位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和学科专业素养的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如下七个模块: (1) 思想品德修养; (2) 教育教学理论; (3) 学科知识与技能; (4) 学科教学与研究; (5) 教育科研能力; (6) 教育技术能力; (7) 班主任工作理论与方法。

3. 培训课程

海南省新一轮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按学科、岗位设置不同的内容模块和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 必修课。各培训层次的必修课, 是相应岗位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学习的课程, 课程培训的要求按学科培训标准规定。

(2) 选修课。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培训对象的个性需求, 由市县培训机构或学校选定的培训课程。

4. 主要形式

海南省新一轮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采取基地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培训、校本研训等培训方式。

5. 有关要求与措施

(1) 全省统一全员培训必修课程及教材, 选修课程及教材由市县或学校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培训对象的需求自主选定。鼓励各市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发有特色的培训课程, 开展菜单式培训。

(2) 省级培训机构应根据全员培训的需求认真做好市县级培训者、课程辅导教师的培训, 提升培训者队伍的业务素质, 保证全员培训的顺利实施和质量。

(3) 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学校要切实抓好校本研训的管理和专业引领工作,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家引领、骨干辅导、同伴研讨等活动, 以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二) 教师专项培训

1. 名师培养工程

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作用, 切实抓好新一轮各级骨干教师的提高培训。通过高级研修 (网络研修) 、课题研究 (专题研究) 、课堂教学展示、专业引领等形式, 既充分发挥其骨干引领作用, 又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2. 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1) 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 每年选拔160名优秀农村小学青年教师参加为期一年的省级培训, 培养当地学校的骨干力量和带头人。

(2) 各市县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 分期分批选派农村小学有培养前途的年青教师到城区先进学校跟班学习。

(3) 省、市县培训机构加大对农村学校送训、送教活动的力度, 支持农村学校教师完成全员培训学习任务, 指导农村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提供校本培训的专业指导。

(4) 鼓励和支持城区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学校建立友好关系, 通过“结对子”“手拉手”、跟岗实践、跟班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的业务素质。

(5) 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小学的辐射、带动作用, 形成学科教师集体备课、课堂教学观摩与研究等区域教研的常规制度, 定期开展区域教研活动, 为当地农村学校的校本研训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

3. 城乡教师同步课堂网络研修

本项目将立足于课堂教学,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 放大传统的集体备课功能, 在优秀教师率先上研究课的基础上, 组织城乡学校教师在线观课, 共同开展课例评析和研究, 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引领, 以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 获得高水平的专家引领, 改善教师自己的课堂教学, 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促进城乡教育的和谐发展。

4.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重视提高教师现代信息技术的素养, 继续实施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 加强多媒体课件制作、信息网络技术的培训与应用, 在完成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和考试的基础上, 逐步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和考试。

5. 班主任培训

结合实际情况, 继续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通过开展提高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培训活动, 不断改进班主任工作方法, 从整体上提高海南省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班主任工作水平。同时, 重视优秀班主任队伍建设, 以建立和丰富班主任培训的优质资源。

6. 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针对海南省部分小学学科 (如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 教师人数少、专业不对口、优质培训资源不足、培训效益低等情况,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这些薄弱学科的教师培训工作。

(1)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重视和加强研训资源的整合, 通过学科教研、校本研训活动和发挥学科教研员的作用, 促进这些薄弱学科的教师培训工作。

(2) 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将定期开展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活动, 除省级培训对象外, 同时面向市县级培训对象, 分享优质资源, 提高培训效益, 为市县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提供支持。

7. 小学学科教研员培训

以乡镇中心学校学科教研员为培训对象开展教研员培训, 加强海南省小学教研员队伍的建设和校本研训的专业引领工作, 促进农村学校学科教研和教师培训工作。小学教研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8学时, 其中脱产培训学习不少于24学时。

(三) 教育干部培训

海南省小学教育干部培训包括小学校长培训和小学中层管理干部培训。其中, 小学校长培训包括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骨干培训三个层次;小学中层管理干部培训主要针对小学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长以及科组长 (年级组长) 等对象, 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

三、培训管理与考核

(一) 海南省2009-2013年度小学教师继续教

育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琼教师[2009]46号) 的要求,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 实行全省统筹规划, 分省、市 (县) 、学校三级组织和管理。

(二) 以培训学时为依据、培训学分为杠杆, 认真做好各类型培训项目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全员培训是每一位教师必须完成的基本任务, 各市县应针对本地区的教育教学实际或教师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种专项培训, 并鼓励教师在完成全员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参加学习。

按年度确定全员培训各个层次的培训对象, 保证培训对象的相对稳定, 以便做好培训管理。新教师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并取得合格证后, 应继续参加初级培训;若教师在培训期间岗位职称发生变化, 当年内应按原培训层次继续参加全员培训, 第二年再由个人或学校向市县培训机构申报调整培训层次。

校本研训活动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组织, 不要求分培训层次进行。

(三)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考核, 按全员培训、专项培训、校本研训, 由承办培训项目的机构负责。

1. 全员培训课程的考核主要由市县培训机构负责 (除省统一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课程外) , 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定期对全员培训必修课程进行统一抽查和质量检测。

2. 教师专项培训的考核, 由承办培训的机构根据项目培训方案自行组织。

3. 校本研训活动的考核, 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市县培训机构审核。

(四) 继续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

以培训学分为管理机制, 继续完善海南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体系和学分年审制度。

(五) 切实加强教师培训档案的管理, 试行教

师继续教育网上课程管理和学分登记、验证、审核制度, 并逐步完成从纸质文本管理向电子文本远程管理的过渡。

四、保障措施

(一)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研

究制定本省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标准, 做好必修课程的建设, 选定或编写必修课教材, 并指导各市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发有特色的选修课程与培训教材, 开展菜单式培训。

(二) 加强培训者及培训管理者的培训。

结合课程培训和管理的需要, 举办专门的培训者或培训管理者培训班;加强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的继续教育, 要求每年参加脱产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重视兼职培训者队伍的建设, 充分利用省、市县学科教研员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建优秀的兼职培训者队伍。

(三) 加强海南省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的建设。

由省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 针对培训课程的设置, 在全省统一建立课程培训专家资源库, 为培训力量薄弱、资源不足的市县提供师资支持, 确保各项培训工作的实施, 保证培训的质量。

(四)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 创

新教师培训模式, 积极开展教师远程网络培训的实践和探索, 以实现全面、大规模开展教师培训和区域教研, 创建良好的研训氛围, 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引领, 促进城乡教师培训工作的均衡发展。

(五) 坚持基地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原

则, 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海南省中小学校校本研训制度。同时, 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管理规定 (试行) 》 (琼教师[2007]26号) , 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的作用, 促进全省校本研训制度的全面推进。

(六) 实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期满检查与评估制度。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4篇

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

探索设立农村幼儿师资特设岗位,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进幼儿园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在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要在2018年底依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满仍未取得任教资格的,予以清退。其他学段教师转岗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幼儿园教师按照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标准配备。

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每年举办园长和骨干教师市级培训,鼓励幼儿园教师进行高学历进修,依托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加大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力度。

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

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在城镇学校跟班学习1年后应到农村学校任教3~5年以上。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聘任中级教师职务,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聘任高级教师职务。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左右。

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支教活动,每年组织 “名师送教下乡”等系列活动,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健全和完善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长期稳定的校际对口支援制度。

岗位职数优先向农村教师倾斜

在全市实行职称评聘地方政策试点,对部分具备资格但受岗位数量限制未能聘用的优秀教师,由同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保证其工资待遇。适当提高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中、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和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职数在优先向农村教师倾斜的基础上可以互补余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统筹使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已聘人员教学业务的定期量化考核,对于无法胜任所聘职务的人员可以不受聘期限制进行调整,予以解聘。

按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

依法确保教师培训经费的落实,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教职工年度标准工资(不含绩效工资)总额1.5%的标准统筹安排培训经费。中小学校按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民办学校举办者也要按不低于本校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不断提升教师学历水平。所有学历不达标、距离法定退休时间超过10年的在职教师必须参加学历提高进修。各县(市、区)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提高教师学历规划并认真实施。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5篇

2012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确保全局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省市年度考核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推动机关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考核范围

局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科(局)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科室(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管理考核,考核得分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

1、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

以各科室(单位)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为依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类目标责任落实或兑现的,计满分。

2、共性目标完成情况(20分)

(1)理论业务学习工作(5分):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采 1

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深入学习政策法规以及业务方面知识。

(2)廉政法制建设工作(5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洁勤政、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等体系建设。

(3)作风及效能建设工作(5分):严格遵守人社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以管理为基础、服务为宗旨、保障为目标,不断改进内部作风;健全效能机制,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4)文明和谐科室创建工作(5分):按照要求做好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向上、争创一流、风清气正的良好科室环境。

3、民主评议(30分)

年终由考核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无记名划票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70分)、一般(69-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按30%折算后即为各科室(单位)民主评议得分。

(二)个人考核。实行百分制管理考核,考核得分由以下两个方面组成:

1、岗位工作目标考核(70分)

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和业务分工,结合本年度个人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2、民主评议(30分)

年终由考核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无记名划票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或合格(89-70

分)、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69-60分)、不称职或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按30%折算后即为个人民主评议得分。

四、加、扣分标准

(一)科室(单位)加、扣分标准

1、加分标准。本年度内,考核对象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某些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或突出成效,以及全面工作或单项工作受到表彰的可以加分。加分项由考核办审查各申报加分项目及相关材料,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具体项目如下:

(1)科室(单位)受到县(市人社局)表彰的,加3分;受到市(省人社厅)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人社部)表彰的,加8分;受到国家表彰的,加10分(均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为依据)。同一项表彰奖励以级别最高的计分一次。

(2)完成目标任务较好,收到部门单位写表扬信、送锦旗等方式认可的,每次加1分;科室工作受到上级领导书面批示肯定或表扬的,每次加2分。

(3)在各级会议上做科室典型发言的,按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予以加分。

(4)积极参加局里抽调安排的综合性工作,人员时间上予以保障的,每人(次)给科室加0.2分。

(5)超额完成信息任务的,列为科室加分因素。完成信息调研目标分数后,达到信息调研对应级别考核分数的,国家级1000字以上或以下的,分别加3分、2分;省级1000字以上或以下的,分别加2分、1分;市级1000字以上或以下的,分别加1分、0.5分;县级1000字以上或以下的,分别加0.5分、0.3分。

2、扣分标准。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的,予以扣分。扣分项由考核领导小组查证并确定。具体项目如下:

(1)未完成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每一项扣3分。

(2)共性目标完成不到位的,根据分解项目和对应的分数,视轻重分别扣1-5分。

(3)如因工作失误,科室(单位)或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受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相关科室(单位)5分。

(4)科室(单位)因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原因,受到投诉,被查实的,一次扣3分。

(二)个人加、扣分标准

1、个人加分标准。有下列情况发生,按标准加分:

(1)受县直部门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县委、县政府和市直部门表彰的,每次加4分;受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的,每次加6分;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每次加8分。受国家表彰的,每次加10分。同一项表彰奖励以级别最高的计分一次。

(2)在各级会议上做个人典型发言的,按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予以加分。

(3)个人收到外界表扬信、锦旗等,为人社局创造了良好声誉的,每次加1分。

(4)积极参加局里抽调安排的综合性工作,每次加0.5分。

2、个人扣分标准。有下列情况发生,按标准扣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集中学习、例会或其他集体活动的,每次扣1分。

(2)迟到、早退,值班脱岗,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中午未经领导批准饮酒的,每次扣1分。

(3)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每次扣2分。

(4)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该项工作主要承担者扣3分。

(6)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影响人社局形象,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

(7)对符合规定条件应予办理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每次扣2分。

(8)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服务对象礼品的,每次扣2分。受党纪政纪处分、被行政问责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科室(单位)、个人上年或当年可计入加减分的项目,因结果确认在本年度考核之后等特殊情况的,可计入当年或下年度加减分。

五、考核程序

1、组织年度考核。市县《机关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出台后,及时组织实施全局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总结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等程序进行。

2、确定考核结果。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以百分为基数,结合民主评议得分,对照加减分因素加分或减分后,即为综合考核分数。综合考核分数不设最高限制、最低限制,考核名次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序。

3、公示。经考核领导小组研定的考核结果,在全局张榜公示一周,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领导小组将酌情

予以处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先进科室(单位),并进行表彰奖励。

2、根据考核名次按15%-20%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3、年度考核得分69-60分的,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

七、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其他人员为成员。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日常工作。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平时记录,年终将对科室对个人的自评情况,报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6篇

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年度“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做好~年度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根据永委办发〔~〕138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年全县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1.51万名,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和转岗就业能力。其中“转业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5000名,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务工农民”的岗位技能培训5500名,由县经贸局组织实施;“专业农民”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0名,由县农业局、扶贫办、科协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预备劳动力培训1600名,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有关培训部门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思路,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与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各乡镇要做好调查研究和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名单上报有关培训单位。

二、拓宽渠道,多方筹资,健全培训的投入机制

健全“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投入机制,~年县财政专项安排25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劳动、科技、教育、扶贫等部门和乡镇要拓宽筹资渠道,多方筹集培训资金,努力增加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投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智力投入保障机制。实行政府买单培训制度,凡是低保对象、残疾人、欠发达乡镇农民、低收入农民和城市化过程出现的“失土农民”及各类参加技能培训取得技能证的农民,政府予以适当经费补助。

三、整合资源,严格管理,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

充分整合人事劳动、农业、工业、教育等部门现有的培训资源,建立教师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制定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认定办法,根据合理布局、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方便农民的原则,认真开展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并将确认的培训基地的专业设置、培训能力、培训条件等情况在全社会进行公布,方便乡镇、部门和农民选择培训场所。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取消资格。有关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部门要加大对培训基地的扶持力度,鼓励培训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利用企业的设施和场地作为实习实践基地。鼓励各经济主体购置设施设备,投资创办专门为培训机构配套的实习实践基地。

四、搭建平台,强化服务,促进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技能培训单位要将培训与输出结合起来,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广泛搜集用工信息,争取用工订单,扎扎实实开展订单培训,为农民提供培训、输出一体化服务。积极筹建农村劳动力市场,定期举办劳务输出供需见面会和本地用工招聘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充分运用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下山移民工程等载体,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努力加强同永嘉在外商会联系,把他们作为了解所在地用工信息的重要窗口,平时定期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构筑劳动力转移的广阔平台。认真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依靠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解决农民工在进城打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完善我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组织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劳动力素质培训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农村劳动力素质工程实施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督促指导,通过总结检查、责任考核和必要的奖惩,充分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对培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规范行业培训标准,对劳动技能培训要严格按照国家技能等级证书要求掌握的技能,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全面实行农民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才能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7篇

发布时间:2011-04-18 10:03:24 本院各部门: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是平安铜山、法治铜山、和谐铜山建设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参与综治平安工作责无旁贷,为切实将我院建设成为平安铜山创建的“桥头堡”,民生司法的“先行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部门在2011年中,高度重视综治平安工作,把它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立足全局和长远,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组织上有保障,制度上抓落实,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服务平安铜山建设

继续贯彻依法“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

暴力恐怖犯罪、有组织的犯罪和涉黑涉恶等多发性侵权犯罪,继续加大对 网络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重点打击制假造假、走私贩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利用企事业单位改制之机侵占国有资产的严重经济犯罪,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在化解矛盾的基础上,量刑尽可能从宽、从轻、从缓,减少监禁刑,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以争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平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党政机关、其他政法部门齐抓共管,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继续贯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坚持支持改革和规范改革并举的原则依法审理好企业改制案件,慎重认定改制合同效力,妥善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问题,及时纠正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问题,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案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以及服务领域的各类案件,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规范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行为,正确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法审理好涉农案件,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进城务工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利益以及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和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要在区调处中心和所有镇调处中心设立审理巡回法庭,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继续高度重视行政案件受理工作,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又注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政务环境。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突出加大对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理非诉行政案件,设立和完善听证审查制度,充分保护相对人的知情权,切实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司法审查权。

四、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继续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六类重点案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下最大气力清结涉及民生、特困群体利益的执行积案,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实现。继续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金融、建设、土地管理等部门的通力协作,组织建立执行联动协调机构,研究、解决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坚持和谐执行的理念,紧紧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强化执行信访案件管理,建立执行信访台帐,确定专人负责处理信访案件,认真做好执行案件息诉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一步加大在手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要坚持依法执行、高效执行和公开执行,依法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行信访;对矛盾突出的重大信访案件必须坚持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妥善化解争议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五、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继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完善涉诉信访工作的各项机制。规范和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处理工作,强化登记、分流、转办、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节点的流程管理,确保初信初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落实“四定一包”,强化信访责任。按照省、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对所有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逐案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件处理,形成了统一协调、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涉诉信访工作格局。加大对涉诉信访的综合治理力度。积极争取和推动社会各界形成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涉诉信访工作外部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访、暴力访的打击力度,大力营造正确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的社会舆论。对一些重大的、群体性的上访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其中需要纳入法外程序、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的矛盾以及仅仅依靠法院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争取关心,寻求支持。

六、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要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评查、法官考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及其职责要求,加强三者之间以及与各审判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能顺畅、高效运行。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评查程序,改进评查方法,严格评查标准,扎扎实实地把好案件质量关。要进一步改

进法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行不同岗位人员分类考评制度,探索构建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与法官业绩考核有机对接的考核制度,增强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考评结果的使用力度,更好地发挥业绩考评对法官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全院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8篇

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近年来, 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教师信息技术相关培训, 取得积极成效, 但也存在着项目分散、标准不全、模式单一、学用脱节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 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教育部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以下简称提升工程) , 并就提升工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是确定提升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二是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三是按照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四是推行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五是遴选一线教师满意的培训资源;六是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七是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八是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选自《基础教育参考》2013-23)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9篇

今年4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这对我省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义务教育经历了校舍危房改造、薄弱学校改造、布局调整、农村学生免费直至全省城乡学生免费等几个重大的发展阶段,取得了瞩目的成果,正向均衡发展、教育公平迈进。此时,省政府出台《意见》,将使我省义务教育迈向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更高发展阶段。《意见》主要内容

如下。

关键词: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

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尤其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经过3-4年时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全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关键词: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在生源偏少的地区,积极探索联村办学模式,集中力量办好乡镇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予以撤并,或将其高年级学生逐步引导到镇或片中心学校集中上学。继续推进寄宿制学校改造,为上学路途较远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认真解决人口集中的城镇学位紧缺问题,消除大班额特别是超大班额现象。城镇新建居民区的配套学校必须与居民区同步建设。

到2011年,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以上城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其余地区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基本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全省所有在布局调整中需要保留的农村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拥有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三室一场”,即标准配置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生活设施实现“五有”,即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用房,寄宿制学校还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

到2010年底,全省独立建制的中小学基本实现“校校通”,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实现“班班通”。完善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施“优质资源下乡行动计划”,为全省农村中小学提供适应教与学需要的网络资源。推动现代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应用,广泛开展中小学“校校有网站、人人有主页”活动。

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将位置邻近的义务教育学校划归同一学区,统筹使用教育教学资源。引导乡镇中心小学或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将邻近村小学或教学点纳入本校统一管理,实行一校多区办学。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组织1000所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初中、小学结对帮扶1000所相对薄弱的初中、小学。

关键词:学校师资均衡配置

师范类院校要坚持面向、适应和服务基础教育,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扩大师范专业招生比例,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改革师范教育课程体系,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要确定一批师范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高职院校或综合性高等学校面向农村培养师资。

要按省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员编制,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包括保留的教学点)要按标准按时足额配齐教师,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需要。按照《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在2010年底前通过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具体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县级政府要制定义务教育教师(含实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规划。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学校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范围内安排。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利用网络教育实施教师远程培训”,鼓励教师通过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学历水平。力争到2010年,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改革和完善选拔任用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级政府要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定期轮岗制度,并逐步扩大轮岗范围和提高轮岗比例。建立和完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学校、办学水平较高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制度,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挂职支教。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以及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的,原则上应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关键词: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必须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教育部门要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网,按照公开透明、全面覆盖、相对稳定的原则,全面实行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或由初中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重点班,不得擅设实验班。

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价,要从侧重学生升学率、优秀率和文化考核向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转变,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对学习困难学生要采取各种措施给予更多的帮助。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各地要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大力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多种形式解决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地级以上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三残”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到201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少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的未成年人开展义务教育。

关键词: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政府一把手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总责。市级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和整体推进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监督和考核。县级政府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主要责任。教育部门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编制、人事部门要及时核定教职员编制和岗位职数,检查教师编制配置情况。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税务部门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作为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督导室定期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关键词: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各级财政要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三个增长”。要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09年秋季达到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年550元,珠江三角洲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标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相关制度,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逐步达到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

切实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各地要根据在校生人数、校舍面积,按一定标准在每年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需要。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在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中,可尝试引入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机制,由政府购买校舍维修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校舍维修。

完善装备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0%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10篇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年度亳州市蒙城县“十佳公务员”评选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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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崇尚道德、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县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建设美好蒙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2014年“人文蒙城”建设工作要点》(蒙办【2014】12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百名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蒙文明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公务员”评选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七类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县直单位公务员人数(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推荐1人;21人至40人的单位推荐2人;41人以上的单位推荐3人;每个乡镇各推荐2人。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社会公德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弘扬公务员精神,品德高尚、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

4、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5、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成绩显著,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6、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好蒙城,处置重大事件、完成重要专项工作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

地 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亳州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7、在公务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推荐人选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其工作单位和服务对象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等。

各单位推荐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公务员股)。联系电话:0558—7632037。

2、初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汇总,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评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对象的事迹,综合考虑先进性、代表性、评选比例、行业分布等情况,从中再推荐20名候选人参加全县范围内票选,然后根据得票多少,推荐“十佳公务员”评选对象。

4、公示。拟评选的“十佳公务员”人选,经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后,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审批。

(二)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坚持评选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严把质量,优中选优,确保拟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多种方式扩大群众参与度,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突出基层导向,面向工作一线。评选推荐要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一线人员倾斜,副县级以上公务员不作为评选对象。

4、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评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注重实效。认真处理公示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对伪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推荐报告和推荐对象简明登记表等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告包括:推荐对象产生经过、审核程序等简要情况,推荐对象在单位公示情况,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意见情况等。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简明登记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先进事迹材料应简明、扼要、真实,内容包括主要事迹、群众反映等,其他材料(包括报刊报道过的文字材料、先进事迹报告材料以及各类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可附后。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拟评选对象后,推荐单位再填报《蒙城县“十佳公务员”审批表》(附件2)以及《征求意见和公示结果表》(附件3)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四、奖励

地 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亳州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对评选出蒙城县“十佳公务员”的,颁发证书和奖金,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优秀等次。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以人社局局长为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评选工作。附件:

1、蒙城县“十佳公务员”推荐对象简明登记表

2、《蒙城县“十佳公务员”审批表》

3、征求意见和公示结果表

更多内容查看 亳州人事考试网 亳州公务员考试网

相关附件:

1、表格[ 下载]

地 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3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教师教育实施意见 第11篇

镇委〔2007〕10号

中共夏庄镇委员会

关于创建2010—201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巩固提高原市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重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结合我镇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这条主线,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突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这个中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

职工队伍素质,积极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调、深入、持续开展,为构建和谐美好的新夏庄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目标

以这次高密市“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市级文明单位的各项标准要求,积极行动,扎实苦干,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努力实现重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加强学习。不断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抓好政治理论、文明单位创建知识和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提高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文明创建、社会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努力建成团结协作,思想解放,锐意进取,善于管理的领导集体。

2、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全力抓,全镇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格局。抓好文明建设工作的经常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找出工作不足,及时完善提高,使创建工作措施得力,协调发展。

3、坚持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分析自身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发扬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使班子成员之间通过谈心,相互交流、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形成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发奋图强的坚强的战斗堡垒。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和大额经费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策,严格程序操作。

5、加强班子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经常开展述廉活动,促使班子成员自觉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促进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明显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要以文明创建活动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2、加强业务和科学知识学习。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现代科学管理知识,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着力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职工队伍。

3、加强法制教育。认真组织有关法制培训、讲座,增

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困难面前敢于动真碰硬。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学xxx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通过观看反腐倡廉纪录片、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等形式,大力弘扬正气,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时时用党纪条规检查约束干部职工行为,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搞好细胞建设,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文明站所”、“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青年干部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干部的中坚力量作用。

(四)以学习贯彻《文明创建纲要》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文明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

1、要充分认识加强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加强文明教育、提高职工整体文明素质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全过程,利用党政网、职工会和各种支部、工会活动等宣传文化阵地,强化文明素质教育,确保教育效果。

2、加强思想政治和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坚持各种学习制度,搞好新党员的培养和帮带,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工程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大力倡导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倡导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兑现服务承诺,严格责任追究。

4、要制定文明公民教学计划,建立文明学习档案,每季度组织一次文明知识考试。要着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等内容。

5、发挥党组织及工、青、妇作用,认真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创设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以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为重点,利用“三八”、“五一”、“五四”、“十一”等节日,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陶冶职工情操。

6、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知识层次。

(五)严格管理,实现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1、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包括:要求干部职工共同遵守的行为或服务守则、各办的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

2、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包括: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预案制度、涉及安全方面的责任书等。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奖罚制度。包括:文明单位政策

待遇落实兑现方面的奖励、对“文明细胞”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的奖励、创建工作中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奖励或处罚制度、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及管理制度等。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

2、制定目标,明确要求。要按照市文明办和上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根据本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办法,制定出各项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列出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操作性强。

3、加强督查,分类指导。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及创建办要经常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和不定时的抽查,及时通报督查、检查、抽查情况,要搞好文明创建的分类指导工作,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有序、深入、持久开展。

4、目标管理,一票否决。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到年度整体工作的目标考核范围内,凡完不成文明创建工作指标的办公室和个人,年终取消其评先资格。

5、加强请示,提高完善。经常与市文明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接受文明办的指导,要随时邀请文明办同志来我镇指导,认真听取对我镇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文明创建工作,促使创建工作健康开展。

6、经常复核,抓好落实。镇创建办要认真负责,经常

复核整理文明创建工作资料,及时建立健全各项文明创建工作档案,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各项创建落实工作,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一项事关全局、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镇上下的密切配合。面对不断提高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全镇干部职工要树立高度的创建意识,人人动手,全员参与,要以前所未有的创建热情,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为我镇文明创建工作作出积极努力。镇内各站所要层层负责、齐心协力,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全镇上下要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力争使我镇早日跨入市级文明单位的行列,推动全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年5月30日

主题词:创建 文明单位 意见 抄 送: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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