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员工工作计划

2024-08-31

劳务员工工作计划(精选6篇)

劳务员工工作计划 第1篇

劳务公司员工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公司员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务公司员工工作总结1

在劳务公司工作很多年,在公司里也算是一个老资格的的员工,虽然官不大,管的人也不多,可是我在公司还是比较有话语权的,这和我多年以来艰苦努力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公司在上级林放到的大力支持下,取得比较好的成绩,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地方,但是我们并没有骄傲和自满,我们也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积极的改正。

在总公司党政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劳务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凝神聚力,拼搏进取,以 “诚信、务实、创新、奉献”的团队精神,以“重责任、勤沟通、抓细节、重效果”工作方法,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劳务公司积极配合上级培训部门组织的普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更好的完成任务,公司领导班子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向上级请示,研究设计多种培训方案,在确保项目工程施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项目部会议室、办公室等办理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工同志们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并且聘请有施工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在大家的一致努力下,圆满完成上级培训部门交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培训总人数近#人,合格率100%,所有参加的农民工都顺利的取得相应工种的技能证书,使劳务公司的持证上岗率进一步提高,持证数量达七百人。

进一步加强劳务管理工作,做到现场服务,劳务协调畅通,使公司生产秩序得以稳步发展。积极配合项目部落实好文明施工、安全、质量等工作,指派优秀劳务队长深入工地,把劳务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一线。同项目部管理人员面对面的沟通,直接接触一线工人,使生产中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在一线现场解决,拉近劳务公司同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距离,确保项目部政令畅通,人员协调及时,为项目施工管理打下夯实的基础。根据工程承接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需求,及时增加和调整管理人员,依据承揽工程的大小,合理科学安排劳务管理人员派往施工现场,劳务公司派往人员参加列席项目部生产会。

坚持“两会”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例会时间,每月x日下午为民工负责人生产会时间,统筹安排,处理和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到位,制定和完善劳务队长的工作职责和奖罚措施,为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关心职工和农民工的生活,为职工和民工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对患病的员工进行慰问和到家探望。严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各项条款,做到不漏项,力争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规则化。依法为民工队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共计xx余人,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赶赴第一现场,查明原因,耐心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公司的稳定和生产经营运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达到上级要求。

为保障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劳务纠纷和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教育列为工作的重点。一方面,积极落实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据单位工程合同书约定的工资支付与结算办法,积极同项目部经理协商沟通,督促项目部按合同约定给予结算支付工资。派往项目部现场办公的劳务队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目前,公司承接的项目部任务中,大部分项目部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是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但也有个别项目部经理管理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个人私利意识较浓,有意无意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截止12月x日,据不完全统计,项目部拖欠的民工工资总额近#万余元。另一方面,劳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倡导“安全生产第一,爱惜生命第一”的安全意识,把安全保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全公司农民工的教育力度。利用投影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等全套多媒体设备,利用晚饭时间派专人巡回到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一些喜闻乐见的电影和宣传片,全年共巡回宣传施工项目几十个,极大的提高广大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知识。

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劳务公司的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总体较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实现利润指标#万余元,产品合格率100%。完成劳务公司资质年检及动态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资质年检动态考核电子档案,积极开拓市场,逐步扩大劳务公司经营规模,以提高劳务公司综合管理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拼搏,在工作上取得显著的成绩,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鼓励和认可,但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但我们会不畏艰难,会尽职尽责、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克服经济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困难和压力,知难而上,以维护公司大局为己任,创出一条符合劳务公司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提高劳务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强化管理,为公司发展和企业的做大做强贡献力量。

以后的路还有很长,年年月月过去,我们曾经拥有的现在已经没有,比如青春,但是我们的双眼还是饱含着希望,希望我们有一天能够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

也许在工作后有很多的失意之处,自己只能够勉强的掩饰,可是在无人的时候,回想起别人对自己的冷嘲热讽,我还是会感到后怕。多以我一定会努力的工作,尽量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不成功的一面。我相信我的未来的路是光明的,我们劳务公司的明天也会变好的,因为有我们的努力!

劳务公司员工工作总结2

在劳务公司工作了很多年了,在公司里也算是一个老资格的的员工了,虽然官不大,管的人也不多,可是我在公司还是比较有话语权的,这和我多年以来艰苦努力的工作是分不开的。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公司在上级林放到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地方,但是我们并没有骄傲和自满,我们也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积极的改正。

在总公司党政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劳务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凝神聚力,拼搏进取,以“诚信、务实、创新、奉献”的团队精神,以“重责任、勤沟通、抓细节、重效果”工作方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劳务公司积极配合上级培训部门组织的.普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公司领导班子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向上级请示,研究设计多种培训方案,在确保项目工程施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项目部会议室、办公室等办理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工同志们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并且聘请有施工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在大家的一致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上级培训部门交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培训总人数近#人,合格率100%,所有参加的农民工都顺利的取得了相应工种的技能证书,使劳务公司的持证上岗率进一步提高,持证数量达七百人。

进一步加强了劳务管理工作,做到现场服务,劳务协调畅通,使公司生产秩序得以稳步发展。积极配合项目部落实好文明施工、安全、质量等工作,指派优秀劳务队长深入工地,把劳务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一线。同项目部管理人员面对面的沟通,直接接触一线工人,使生产中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在一线现场解决,拉近了劳务公司同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距离,确保了项目部政令畅通,人员协调及时,为项目施工管理打下夯实的基础。根据工程承接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需求,及时增加和调整管理人员,依据承揽工程的大小,合理科学安排劳务管理人员派往施工现场,劳务公司派往人员参加列席项目部生产会。

坚持“两会”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例会时间,每月25日下午为民工负责人生产会时间,统筹安排,处理和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到位,制定和完善了劳务队长的工作职责和奖罚措施,为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关心职工和农民工的生活,为职工和民工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对患病的员工进行慰问和到家探望。严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各项条款,做到不漏项,力争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规则化。依法为民工队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共计xx余人,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赶赴第一现场,查明原因,耐心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公司的稳定和生产经营运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达到上级要求。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劳务纠纷和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教育列为工作的重点。一方面,积极落实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据单位工程合同书约定的工资支付与结算办法,积极同项目部经理协商沟通,督促项目部按合同约定给予结算支付工资。派往项目部现场办公的劳务队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了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目前,公司承接的项目部任务中,大部分项目部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是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但也有个别项目部经理管理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个人私利意识较浓,有意无意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截止12月9日,据不完全统计,项目部拖欠的民工工资总额近#万余元。另一方面,劳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倡导“安全生产第一,爱惜生命第一”的安全意识,把安全保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全公司农民工的教育力度。利用投影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等全套多媒体设备,利用晚饭时间派专人巡回到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一些喜闻乐见的电影和宣传片,全年共巡回宣传施工项目几十个,极大的提高了广大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知识。

劳务员工工作计划 第2篇

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2010-在建项目2个,分别是芜湖恒大华府、黄山元一项目,总投资,恒大为3200万元人民币,黄山元一项目为3500万元人民币。

二、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人员共1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8人,操作工人 共140人,均在上岗前取得相应工种的技能证书,并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

三、安全工作方面

为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 财产安全,更好的为项目安全生产经营服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公司派专人专项目,根据工地规模,派遣优秀的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

律法规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岗前领取操作证,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中有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巡查,保证项目稳定发展,作业人员自身安全利益不受损害,同时最大程度提升我项目劳务管理战线的整体素质。

四、劳务管理工作

1、本公司认真配合上级和地方培训部门组织的普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组织了木工、油漆工、钢筋工、抹灰工、砌筑类的工种培训,培训总人数140人,合格率达100%,所有参加的农民工都顺利取得了相应工种的技能证书,使得公司劳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进一步提高,持证数量达140人。

2、进一步加强了劳务的管理工作,做到现场服务,劳务协调畅通,使得公司生产秩序得以稳步发展。积极配合项目部落实好文明施工、安全、质量等工作,指派优秀劳务管理人员深入工地,并各项目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劳务安全管理,把劳务管理工作的中心转移到基层一线。同项目部管理人员面对面的沟通,直接接触一线工人,使生产中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在一线现场解决,拉近了劳务公司同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距离,确保了项目部政令畅通,人员协调及时,为项目施工管理打下夯实的基础。根据工程承接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需求,及时增加和调整管理人员,依据承揽工程的大小,合理科学安排劳务管理人员派往施工现场,劳务公司派往人员参加列席项目部生产会。

3、履行劳务、劳动合同,维护外用职工权益。依法用工,信守

合同,维护对外劳职工权益是公司劳务市场用工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进入施工阶段,劳务公司加大了对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力度,对项目工程的用工转入,劳务合同单价及任务书的结算、劳务费用的支付、劳务企业与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等情况逐一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即予以纠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了合同双方体的经济利益,又避免了劳务纠纷,特别是维护了劳务作业队人员的权益,形成了良好的依法用工,履约守信的氛围。

4、做好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工作。按时对劳务费用进行结算和支付是外劳队伍稳定的前提和保证,也是维护权益得以保障的体现,劳务公司高度重视做好劳务工工资的结算工作,并在各节日及寒暑假开学日做好农民工工资提前安排,提前结算工作。

5、强化法律意识,维护企业稳定。近年来,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加强对劳务队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尤其是年终,因经济纠纷不断发生外来务工人员集体上访、堵塞交通、围攻政府、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过激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同时给企业声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劳务队负责人及每一个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使外来务工人员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走正规渠道,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务公司经常组织劳务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6、调解和处理劳务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稳定。近年来,在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用工,依照规定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务纠纷逐年减

少,通过市场准入的劳务班组基本上没有发生劳务纠纷。劳务公司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细致的工作,共调解劳务纠纷2起,有效控制了事态的蔓延,保证了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结束语

劳务员工工作计划 第3篇

1、主人翁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在本岗位工作是短期临时的, 没有把企业的发展与命运和自己联系在一起, 没有企荣我荣、企衰我耻的荣辱感, 对企业的关心不够, 主人翁意识不强。他们把每一项工作都与物质利益挂钩, 注重利益, 讲求实惠, 因而在工作中造成了一些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影响。

2、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劳务工在“雇佣观念”的影响下, 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意识普遍不到位, 生产岗位人员普遍缺乏工作责任心, 一定程度的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业绩的提高, 整体优质服务水平仍偏低。

3、进取心不强。劳务工认为自身没有长期稳定的工作环境, 只要能够基本胜任工作, 能按期拿到工资就成, 对技术和业务的学习劲头不足, 对职业缺乏规划。他们把业余时间大多放在娱乐或能增加个人收入的其他行为中。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 造成劳务工思想偏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机制问题。就本企业来说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期采用的是2年期, 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不信任, 认为自身同企业是一种不稳定的雇佣关系, 2年合同期满有可能面对不再续签合同的问题, 使很多派遣员工具有后顾之忧, 不知道自己将来的方向在哪里, 心理压力很大。甚至有一种明显的自卑感。在分配上, 他们也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偏向了其他用工方式的员工。

二是素质问题。事实上, 有相当一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无论在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上是不错的, 工作上兢兢业业, 不怕苦, 不怕累。通过逐年的改革调整, 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但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对工资期望值过大, 也有部分劳务派遣人员的素质本身就比较低, 在我们的调查中, 本企业高中文化以下的劳务派遣人员占了31.4%的比例。

劳务派遣工思想上不稳定因素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任其发展下去, 势必影响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为此, 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务派遣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不断提高劳务派遣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 增强企业向心力, 也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当务之急。为此, 必须要做到两条:事业留人、真情留人。

1、事业留人。要做到事业留人, 就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由于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减人增效的落实, 退休补员, 不顶职, 以劳务派遣用工来作补充, 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用工方法。

(1) 改革分配制度, 缩小收入差距。在分配制度上, 要切实坚持和贯彻向一线倾斜的政策, 逐步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使劳务派遣工通过勤奋工作, 劳动报酬超过二三线正式员工, 有效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 改革人事制度, 提供平等、公平有序的竞争空间。企业要不拘一格利用人才, 而不应区别员工身份。笔者认为对某些岗位特别是常班岗位不成文地限定了正式员工, 是对劳务派遣工工作积极性及工作能力的遏制。如果能在常班工种及班组管理中破例使用他们, 能有效增强他们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主人翁责任感。

(3) 鼓励自学成才, 提供广阔的再教育机会。劳务派遣工素质偏低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他们基础相对较差, 文化知识尤其是较系统的业务知识急需提高。要将他们培养成多面手, 一方面要多创造一些培训机会, 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另一方面, 要鼓励他们自学成才, 实行激励机制。走提高素质、促企业发展的“内涵型”思想政治工作之路。

2、真情感人。民心顺则企业兴。对劳务派遣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增强人情味, 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在思想上尊重他们, 感情上贴近他们, 行为上支持他们, 生活上关心他们, 工作上相信他们。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导之以行, 通过情感激励, 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在他们心中的威望,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威力, 以致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为企业增添内在动力, 增强凝聚力。

(1) 动之以情。情是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是协调关系的动力。俗话说, “感人之心, 莫先乎情。”企业管理人员要对劳务派遣工怀有深厚的感情, 和他们交朋友, 为他们解决困难, 这样才能拨动他们的心弦, 激发他们的热情, 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 晓之以理。将理作为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的一根红线。基层管理人员在对劳务派遣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时必须讲清楚道理, 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要本着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则, 依据个人的特点, 区别对待。

(3) 导之以行。行是无声的命令, 人格的力量是最好的思想政治工作。凡是要求人家做到的, 首先自己做到。古人云“言行一致, 则一言九鼎;言行相悖, 则一文不值”。企业管理人员只有在行动上做模范, 率先垂范, 办事公正, 勤政廉洁, 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 才会对广大劳务派遣工产生巨大的道德感召力, 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创造良好的生产成绩。

尽管企业劳务派遣工思想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但只要我们充分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 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 不断探索和优化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在尊重的基础上去了解、关心他们, 就一定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摘要: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深化改革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步步深入, 企业用工体制出现了一些新形势和新变化,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日益被社会认识和接受。

关键词:劳务,员工,思想政治,思考

参考文献

[1]、罗运河.浅谈川东北劳务派遣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与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 2008 (01) .

国企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工作满意度;离职倾向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9-0158-01

一、绪论

随着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增多,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除了保持技术上的优势,也在组织结构上力求精简,以迅速响应瞬息万变的市场。为了应对临时性、季节性需求,企业积极运用弹性用工方式,其中以劳务派遣的运用尤为普及。然而,由于盲目追求低成本而导致用工单位的派遣员工缺乏安全感、不愿与用工单位建立心理契约,从而导致工作满意度低,离职率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的价值,降低了原本期望的用工弹性。因此,对于用工单位来说,了解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找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来提高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非常重要。

二、文献综述

(一)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意指用工单位根据其人力资源需求,委托派遣机构甄选符合其需求的员工,并在该员工自愿的基础上,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为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其实质是将人力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使派遣员工同时为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创造价值。劳务派遣的特点:雇佣关系的非典型性和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将劳动力商品化;劳动者的可替代性和流动性。综合来看,中国的劳务派遣机制具有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集中国有企业、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特点,因此我们要根据中国国情不断探索劳务派遣的健康发展之路,从企业实际出发,真正了解派遣员工,制定适合派遣员工的政策,充分调动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工作满意度。工作满意度指人对于其工作的感觉或对工作中各个构面的一些相关态度,简而言之,就是人是否喜欢自己的工作。工作满意度有单维与多维两种维度划分,其中工作满意度的单维划分就是将其看作一个整体的水平,测量问题通常为一般性的问题,例如你是否喜欢你的工作等,而所谓多维划分,是将工作满意度区分为不同的维度进行分别测量,至于维度具体如何划分,学术界目前尚未形成共识。对于工作满意度的测量研究,充分考虑调查量表的权威性和适用性,本文将采用明尼苏达大学的Weiss、Dawis等人编制的明尼苏达满意度短式量表。

(三)离职倾向。离职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主动离职是员工因组织或个人因素如薪酬、晋升等原因而主动离开组织,被动离职主要是因解雇、退休、工伤等导致的离职。一般而言,员工的被动离职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主动离职往往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本研究考察的是员工主动自愿离开组织的意向。对于工作满意度与离职倾向关系的研究很多,学者们普遍认为工作满意度对离职倾向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国有企业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类型,这一结论还有待考证,我们不妨假设在国有企业中工作满意度对离职倾向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来源。本文以国企劳务派遣员工为研究对象,对员工工作满意度进行研究,我们选择了几家北京的国有企业,通过实地发放调查问卷的方法来收集数据。共回收有效问卷320份,剔除极端值和缺失值,最后剩余252份有效数据,有效比达到78.75%。

(二)测量工具。本文的测量工具均选用成熟量表,共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满意度调查,采用的是由明尼苏达大学Weiss (1967)等人编制的“明尼苏达工作满意调查表”短式问卷,包括20个题项。第二部分为员工离职倾向调查,采用的是Mobley等(1978年)开发的离职倾向调查问卷,包括4个题目。第三部分个人特征调查和薪酬福利状况调查是本文作者根据研究需要设计的关于被试者个人信息的问题,其中个体特征6个问题,新出福利4个问题。

(三)假设模型。通过总结以往学者对于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工作满意度与离职倾向关系的研究成果,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1:个人特征对员工工作满意度有影响。假设2:薪酬福利对员工工作满意度有影响。假设3:国企劳务派遣员工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工作年限、职位层级、绩效工资比例、加薪幅度、工资构成和福利构成均与工作满意度相关。假设4:国企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与离职倾向负相关。

四、实证分析

(一)现状分析。国企劳务派遣员工对考察工作满意度的20个项目的评价结果,各个项目的均值处于3左右,表明被调查者对自己的工作一般满意。从标准差来看,考察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的各项目的标准差主要处于1左右,说明被调查者关于工作满意度的主观感受差异不大,都处于一般满意的状态。根据统计结果,从整体来看,劳务派遣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处于较低的水平。根据国企劳务派遣员工对考察离职倾向的4个项目的评价结果,各个项目的均值处于3左右,表明被调查者偶尔会有换工作的意愿。从标准差来看,各项目标准差主要处于1左右,说明被调查者关于离职倾向的主观感受差异不大,都或多或少会有离开公司的想法。

(二)比较分析。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在人口统计学变量上:不同性别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具有显著差异,女员工的工作满意度高于男员工;不同文化程度的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之间有显著差异,随着文化程度的升高,员工工作满意度也增加;不同职位层级的员工工作满意度之间有显著差异,职位层级越高,其工作满意度越高;不同年龄、婚姻状况、工作年限的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之间则没有显著差异。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在薪酬变量上:4各薪酬变量上,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员工所获得的绩效比例越高,其工作满意度越高;员工的加薪幅度越高,其工作满意度也越高;员工工资构成种类越多员工工作满意度越高;员工的福利构成数量在7-10中之间时,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最高。

(三)相关分析。人口统计学变量、薪酬变量与工作满意度的的相关分析结果表明,性别、文化程度、职位层级、绩效工资比例、加薪幅度、工资构成数量、福利构成数量与工作满意度显著相关,其他变量与工作满意度不相关,这与之前方差分析的结果一致。离职倾向于工作满意度的行管分析结果表明,工作满意度与离职倾向显著负相关,即随着工作满意度的提高,员工的离职倾向降低。

五、建议与对策

根据以上对于国企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调查分析,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劳务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提升策略: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形成良好企业文化、优化工作设计、规范甄选程序、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重视培训选拔、建立公平竞争的晋升机制 。这些建议应得到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并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不同程度的采纳和实施。

参考文献:

[1]李新建, 徐元得等. 人才派遣方式下的雇佣与劳动关系[D]. 天津:南开大学, 2005.

[2]谢永珍,赵京玲.企业员工满意度指标体系的建立与评价模型[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5).

[3]自宜本,李嘉琪等. 派遣员工工作满意度之研究一以台南地区为例[R].台湾: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系专题报告,2007.

[4]赵西萍,刘玲,张长征.员工离职意向影响因素的多变量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3,(3):71-74.

劳务员工工作计划 第5篇

作者

孙斌

关注可口可乐调查报告系列篇

(四)劳务派遣员工累计工作时间达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虽然在可口可乐调查报告中对此没有涉及,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如果他在可口可乐下属的装瓶厂工作时间超过一年,或者在可口可乐工作期间其工作年限累计超过一年,均有权根据自己实际工龄的不同,享受不同天数的带薪年休假。本篇就着重对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予以全面介绍,让劳务派遣员工作为《劳动合同法》所确认的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律所赋予的带薪年休假权利。

一、在什么情况下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很明确工龄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

年休假工龄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工龄为基础。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员工在参加工作之前(间)参过军、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计划经济时期转正前在转正单位的临时工工龄等均作为工作年限予以累计计算。

对于工作年限的计算,员工的档案是确定工作年限最好的依据。同时也看到确定员工的工龄还有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协助确定:

1、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社保机构记录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资料是全面确定员工工龄的一个重要依据。从记录中可以明确确认员工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及各阶段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经历。

2、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基本内容之一,在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确定的合同期限实质上也是员工的工作年限。

3、用人单位下达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今后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必备条款之一。该内容也是确定员工工作年限的依据之一。

4、相关员工的退保记录

由于社会保险现阶段尚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转移,导致不少外来员工对于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采取退保的方式领取个人缴纳部分。由于社保机构给付的退保记录等相关材料也能证明工作年限,因而也是确定员工工作年限的依据之一。

5、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发生劳动争议后,在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主持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所确认的给付经济补偿月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所载明的员工工作时间,均可作为确定员工工作年限的依据之一。

6、如员工与用人单位在确认工作年限上产生分歧,双方协商又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龄鉴定,确认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

二、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其中“工龄不满十年”不包括工龄已满十年的情况,而是指工龄已满一年以上,九年以下(包括九年)的,可享受五天的年休假。而“工龄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同样不包括工龄已满二十年的情况,而是指工龄已满十年以上,十九年以下(包括十九年)的,可享受十天的年休

假。

如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给予员工年休假。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定的年休假天数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定本身与条例相冲突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员工年休假。

现在有一种情况也是需要明确的,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累计工龄一年以上,如果员工的累计工龄只有十二个月是否享受年休假?虽然条例对此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劳动关系作为民法通则调整的民事关系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很明显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工作满十二个月,即达到365天就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也就是说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仅为一年,在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之前用人单位应采取两种方式处理年休假问题,即给予五天的年休假,不能安排或者不能按规定安排员工年休假的,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特定阶段年休假如何享受?

由于年休假是根据员工工龄的不同享受不同天数的年休假,那就存在特定年限享受年休假的问题。特定阶段泛指工作年限满一年、十年、二十年以上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享受年休假应当是在特定工作时间届满后开始享受(离职人员除外)。现在有的单位统一按某一特定时期(如每年的1月1日)作为计算员工享受年休假时间的依据,但这种方法往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遇到以上三个特定阶段按此方法计算的话,将可能对员工享受年休假时间造成一定的损害。

因而在计算员工年休假待遇时,应当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的不同,在每年特定月份确定一次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具体而言可以按照员工累计工作年限达到工龄整数的当月,确定享受年休假的天数,并在当月、次月或者征求员工意见后的某月来安排年休假。

四、特殊情况下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计算

由于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在劳动合同到期、一方(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一方基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就存在一个如

何计算的问题。下面就常见四种情况逐一加以介绍:

1、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计算

由于年休假是一年计算一次,如果合同到期(或者中途解除)双方就有必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龄确定应享受该年休假时间。在具体计算上应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当年的实际工作年限,二是如折算后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不足1天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例:某员工2004年1月1日参加工作,2008年6月31日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其享受年休假的时间计算公式为:

(当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具体计算下来,其享受年休假的时间为2.5天[(182天÷365天)×5天]。由于享受年休假时间是按整数计算,不足1天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而他实际享受年休假的时间为2天。

2、员工在中途进入新公司所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计算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就本前期的年休假待遇予以结算。员工进入新公司后应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同样举例予以说明:

举例:某员工2004年1月1日参加工作,2008年6月31日与原公司终止劳动合同,2008年7月1日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其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公式为:

(当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具体计算下来,其享受年休假的时间为2.5天[(183天÷365天)×5天]。由于享受年休假时间是按整数计算,不足1天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而他实际享受年休假的时间为2天。

3、员工退休、员工中途死亡所应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计算

由于这两种情况均属于特定终止劳动合同情况之一,因而在计算公式上均按照劳动合同终止所应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公式执行。即:(当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4、劳务派遣员工在待岗期间,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用人、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五、如何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员工在什么时间享受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下统筹进行。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具体安排上要根据生产任务、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既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安排休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跨安排年休假。如因生产、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跨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必须先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而不应没有计划到年底才突击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这种做法既破坏生产计划,同时也损害了员工选择享受年休假具体时间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跨仍然无法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不能将年休假时间再安排在后进行。而应当对不能安排的年休假,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六、年休假只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日

由于条例已明确禁止国家法定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端午1天、清明1天、劳动节1天、中秋1天、国庆节3天)、休息日(周六、周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陪护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用人单位能够安排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只能在正常工作日内进行。

另外用人单位在本已安排员工休完全部或者部分年休假,之后基于种种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按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折算,折算的时间多于应休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无权就员工多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扣减工资。反之如按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折算,折算的时间少于应休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安排休年休假,不能安排的,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七、在什么情况下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在下列情况下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休完当年的年休假,内又出现上述情况

(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的年休假。

八、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年休假的月工资标准在计算公式上,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如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九、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工资如何折算(计算)及支付?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未安排员工未年休假的,应按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折算公式为:(当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举例:某员工2004年1月1日参加工作,2008年6月31日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该员工未享受年休假。

其享受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为:(182天÷365天)×(5天-0天)

员工劳务合同 第6篇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地点、岗位,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后其薪金也将同时变更。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劳务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方因业务扩展需要,招(雇)乙方为本公司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第二条 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担任 工种。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 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工作安全和职工健康。

第四条 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种机密和与公司利益有关的文件泄露给他人,若发现并对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4.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月有薪假为2天,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双方协调而定。

2.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号为发薪日。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经营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4.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经营、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七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赔偿金额5000—10000000元人民币不等)。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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