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名称管理规定

2024-07-25

农药名称管理规定(精选5篇)

农药名称管理规定 第1篇

常用农药不同名称对照表

杀菌剂

硫 菌 灵: 托布津、土布散、统扑净、乙基托布津

甲基硫菌灵: 甲基托布津、甲基硫扑津、桑菲纳、甲基多保净、红日杀菌剂

噻 枯 唑: 叶青双、叶枯唑、川化一018、叶枯宁

敌 磺 钠: 地克松、的可松、地爽、敌克松、DAPA

退 菌 特: 透习脱、土习脱、土斯特、三福美

丙 环 唑: 敌力脱、必扑尔

双苯三唑醇: 百科、双苯唑菌醇

甲 霜 灵: 瑞毒霉、雷多米尔、灭霜灵

腐 霉 利: 速克灵、二甲菌核利、腐霉灵、烯 唑 醇: 速保利、特普唑、特灭唑、力克威、特效灵

甲基立枯磷: 立枯灭、利克菌、甲基立枯灵

敌 菌 灵: 防霉灵、代灵

恶 霉 灵: 土菌消、立枯灵、利克菌、绿亨一号、甲霜胺、阿谱隆、瑞毒霜

特 富 灵: 氟菌唑、三氟咪唑

乙烯菌核利: 农利灵、烯菌酮

异 菌 脲: 扑海因、咪哇霉、异丙定、桑迪恩

苯 噻 氰: 倍生、苯噻清、硫氰苯窿、苯噻菌、异菌咪、抑篱烷、异菌咪

克 菌 丹: 开普顿

络 氨 铜: 胶氨铜、瑞枯霉、消病灵、溃疡灵、腐烂灵、多效灵、绿乳铜、菌毒必克

琥胶肥酸铜: DT、二元酸铜、琥珀酸铜

氧 氯 化 铜: 王铜

氢氧化低铜: 靠山

氢 氧 化 铜: 可杀得、冠菌铜

波 尔 多 液: 碱式硫酸铜、绿得宝、铜高尚、杀菌特、果菜多、铜大师、铜大帅、铜帅、菌克

代 森 锌: 丹妙药、利果灵、代 森 铵: 铵乃浦、阿巴姆

代 森 锰 锌: 大生、新生大、大胜、喷克、安泰生、新力生、蓝宝、山德生、大丰、大富生、猛杀生、新万生、猛飞灵、汉生

福 美 双: 秋兰姆、赛欧散、阿脱生、TMTD

福 美 锌: 锌来特、什来特

福 美 胂: 阿苏妙、三福胂、灭腐灵、果保康

三 唑 酮: 粉锈宁、百里通、施必丰

百 菌 清: 克劳优、桑瓦特、大克灵、安德生、震旦、克达

多 菌 灵: 苯并咪唑44号、棉萎灵、多菌灵盐酸盐、防霉宝、棉萎丹、深卫田、MBC

丙硫多菌灵: 丙硫咪哇、施宝灵

三乙瞵酸铝: 疫霉灵、瞵酸乙酯铝、疫霉灵、霉菌灵、乙磷铝、双向灵、疫霉净、克霉灵

十 三 吗 琳: 克啉菌

杀 毒 矾: 山多丰、卡霉通、双击矾

五氯硝基苯: 土粒散、掘地生、土壤散

酰 胺 唑: 霉能灵

氟 硅 唑: 福星、护矽得、新星

噻 霉 胺: 施佳乐、嘧霉胺、灰可愈、赤灰消、蓝潮

唑 菌 睛: 唑菌灵、应得、RH一59

2霜 霉 威: 普力克

嘧 菌 酯: 阿米西达

醚 菌 酯: 翠贝

噻 菌 灵: 特克多、涕必灵、硫苯唑

特 菌 灵: 代灵、防霉灵

乙 霉 威: 万霉灵

菌 核 净: 环丙胺、纹枯利

溴 菌 清: 休菌清、炭特灵

唑 菌 酮: S一0208

磺 菌 胺: NEBUIN、MTF一6

51霜 脲 氰: 霜疫清

氢 氧 化 铜: 可杀得、护丰安、冠菌铜、果蔬多

恶 霜 灵: 恶酰胺

公主岭霉素: 农抗109

抗菌素120: 120农用抗菌素、农抗120

苯醚甲环唑: 世高

灭 瘟 素: 稻瘟散、布尔阿斯

多 抗 霉 素: 多氧霉素、多效霉素、宝丽安、保利霉素、科生霉素

春 雷 霉 素: 春日霉素、开斯明、加收米、KSM,克死富

农用链霉素: 溃枯宁

抗菌剂402: 402、乙蒜素、抗生素40

2戊 唑 醇: 立克秀、富力库、好力克

三 唑 醇: 百坦、羟锈宁

稻 瘟 酯: 拌种唑、净种灵

二硫氰基甲烷: 浸种灵

灭 锈 胺: 苗遇清

杀虫剂

杀 螟 硫 磷: 杀螟松、速灭虫、苏米硫磷、福利松、住硫磷、灭蛀磷、灭蟑百特、诺毕速灭松、扑灭松、速灭松

倍 硫 磷: 百治屠、拜太斯、倍太克斯、芬杀松

二 嗪 磷: 地亚农、二嗪农、大利松

三 唑 磷: 三唑硫磷

内 吸 磷: 一O五九

甲基内吸磷: 甲基一O五九

对 硫 磷: 一六O

五、乙基一六O

五、E一605、1605、DPP

甲基对硫磷: 甲基一六OK、E601

乙 硫 磷: 益赛昂、易赛昂、乙赛昂、一二四O、FMC

久 效 磷: 纽瓦克

磷 胺: 大灭虫、CIBA

甲 胺 磷: 多灭灵、克螨隆

治 螟 磷: 硫特普、苏化203、E39

3伏 杀 硫 磷: 伏杀磷、佐罗纳

喳 硫 磷: 喹恶磷、喹恶硫磷、爱卡士、克螨蚧

磷 化 铝: 福赛得、好达胜

敌 敌 畏: DDVP、二氯松、百扑灭

辛 硫 磷: 胯硫磷、倍睛松、睛胯磷、威必克

毒 死 蜱: 氯吡硫磷、乐斯本、新农宝、毒丝本、陶斯松、杀死虫、蓝珠、乐思耕、白蚁清、泰乐凯、杀死虫、安民乐、达斯奔、农斯利、氯蜱硫磷

甲基毒死蜱: 甲基氯蜱硫磷

乐 果: 乐戈、大灭松

氧 化 乐 果: 氧乐果

高渗氧化乐果: 蜡蚧灵、克蚧灵、蚧死净、速扑蚧、铁扫帚

马 拉 硫 磷: 马拉松、防虫磷、四O四九

亚 胺 硫 磷: 亚胺磷、酞胺硫磷

乙酰甲胺磷: 杀虫灵、高灭磷、酰胺磷、杀虫磷、欧杀松、绿长城、杀灭多、菜康宝

杀 扑 磷: 速扑杀、速蚧克、DMTP

甲 拌 磷: 三九一

一、西梅脱、赛美特、拌种磷

乙 拌 磷: 敌死通、二硫松

地 虫 硫 磷: 地虫磷、大风雷

丙 硫 磷: 低毒硫磷

异 丙 胺 磷: 乙基异柳磷、丙胺磷

益 棉 磷: 谷硫磷A、乙基保棉磷、乙基谷棉磷、乙基谷赛昂

保 棉 磷: 谷硫磷、谷赛昂、谷速松、酷杀星

乙 嘧 硫 磷: 乙氧嘧啶磷、仓贮硫磷

灭 蝇 胺: 潜克、美克

百 治 磷: 必特灵、双特松

异 丙 威: 叶蝉散、灭扑威、异灭威

仲 丁 威: 巴沙、扑杀威、BPMC,丁苯威、丁基灭必虱、扑杀威

甲 萘 威: 西维因、加保利、胺甲蔡

克 百 威: 呋喃丹、大扶农、百灵丹、扶农丹、加保扶、卡巴呋喃

丙硫克百威: 安克力、虫螨威、加保农、丙硫威、除螨灵、呋喃威

丁硫克百威: 好年冬、好氨威、呋喃威、英赛丰、乐无虫、威灵、马尔杀、百卫、丁硫威、威灵、新好年丹、马尔杀、丁硫威、克百丁硫、丁呋丹、好安卫、安棉特、丁基加保扶、好安威、威灵

涕 灭 威: 铁灭克、神农丹、得灭克

灭 多 威: 万灵、万宁、灭多虫、乙肪威、快灵、灭索威、虫特威

硫双灭多威: 拉维因、硫敌克、双灭多威

恶 虫 威: 高卫士、苯恶威、快康、免敌克

抗 蚜 威: 辟蚜雾、PP062、灭定威、比加普、蚜螨特

乙 硫 苯 威: 灭蚜威、除蚜威、蔬蚜威

唑 蚜 威: RH一7988、灭蚜灵、灭蚜唑

苯 硫 威: 苯丁硫威、芬硫克、克蜡威、排蜡净

混 灭 威: 混杀威

杀 螟 丹: 巴丹、派丹、卡塔普、培丹、沙蚕胺

杀 虫 安: 虫杀手

杀 虫 环: 易卫杀、类巴丹、甲硫环、虫唾烷

杀 虫 双: 虫无双

氯 化 苦: 氯苦、三氯硝基甲烷

硫 丹: 赛丹、硕丹、安杀丹、安都杀芬、安杀番、韩丹

毒 杀 芬: 氯化莰

除 虫 脲: 灭幼脲1号、敌灭灵、伏虫脲、二福隆

灭 幼 脲: 灭幼脲3号、苏脲3号

定 虫 隆: 抑太保、克福隆、氟定脲、抑杀净

伏 虫 隆: 农梦特、得福隆、四氟脲、氟苯脲

灭 虫 脲: 灭虫隆

氟 虫 脲: 卡死克

氟 铃 脲: 盖虫散、六伏隆

米 螨: RHJ99

2抑 食 肼: 虫死净、·RH一5849

噻 嗪 酮: 扑虱灵、优乐得、稻虱净、亚得乐、环烷酮、布芬净卜

多 杀 霉 素: 菜喜、催杀

吡 虫 啉: 咪蚜胺、施可净、灭虫精、大功臣、一遍净、蚜虱净、康复多、必琳、一片青、大救星、速克星、比丹、扑虱蚜、金大地、高巧、益达胺、大克虫、快灭净、快克星

氟 虫 睛: 锐劲特、威灭、氟苯唑

啶 虫 眯: 莫比朗、毗虫清、农不老、金世纪、艾美乐、乙虫眯、农天力、乐百农、乙虫眯、乐死朗、美佳、大灭虫、绿园2号、快益灵2号、虫即克、赛特生、阿达克、蚜克净、龙克

溴 虫 睛: 除尽、虫螨睛

氯 氰 菊 酯: 灭百可、兴棉宝、安绿宝、赛波凯、百事达、全胜、百胜、菜果好、菜果丰、阿灭灵、阿锐克、安绿得、奥思它、百立得、保尔青、博杀特、格达、韩乐宝、轰敌、克敌星、克虫威、绿氰全、绿青宝、赛灭宁、赛绿宝、桑米灵、田老大8号

顺式氯氰菊酯: 百事达、奋斗呐、高效灭百可、高效安绿宝、迅雷、亚灭宁、快杀敌、高效绿宝、保绿宁、亚灭宁、乙体氯氰菊酯、歼灭、富锐、倍力撒、绿威、绿邦、绿福、比杀力、高露宝、高绿宝、农得富、杀得福、赛诺、克虫厉、特杀净、木虱净、好防星

氯 氰 菊 酯: 富锐

氯氟氰菊酯: 功夫、pp321、氯氟氰菊酯、功夫菊酯、空手道、天功、绿青丹

溴 氰 菊 酯: 敌杀死、凯素灵、凯安保、溴氰苯醚菊酯、二氯苯醚菊酯、倍特、虫赛死、第来宁、敌卞菊脂、谷虫净、骑士、天马、允敌杀、康素灵、克知、扑虫净、氰苯菊酯、状元星

联 苯 菊 酯: 天王星、虫溴灵、氟氯菊酯、苯菊酯、毕芬宁、护赛宁

甲 氰 菊 酯: 灭扫利、韩乐村、氯氰苯醚菊酯、芬普宁、农溴丹、灭虫溴、杀溴菊酯、农溴丹、威霸

氟氯氰菊酯: 百树得、百树菊Aa、百治菊pa、拜虫杀、拜高、赛扶宁、杀飞克

顺式氟氯氰菊酯:保得、保富、氰 戊 菊 酯: 速灭杀丁、敌虫菊酯、异戊氰酸酯、戊酸氰醚酯、百虫灵、杀灭菊酯、虫畏灵、敌虫菊酯、分杀、芬化利、军星10号、杀灭虫净、杀灭速丁、速灭菊酯、中西杀灭菊酯

高效氰戊菊酯: 来福灵、顺式氰戊菊酯、强力农、益化利、双爱士、白蚁灵、劈杀高、强福灵

氟氰戊菊酯: 氟氰菊酯、甲氟菊All,.保好鸿、护赛宁

氟胺氰菊酯: 马扑立克、氟胺氰戊菊酯、福化利

戊 菊 酯: 多虫畏、中西除虫菊酯

苯醚氰菊酯: 高克螂

醚 菊 酯: MTI一500、多来宝、利来多、依芬宁 四 溴 菊 酯: 四溴氰菊酯

乙 氰 菊 酯: 赛乐收、杀螟菊酯、稻虫菊酯

烯 丙 菊 酯: 毕那命、丙烯除虫菊、丙烯菊酯、亚烈宁

右旋烯丙菊酯: 阿斯、强力毕那命、威扑、武士

右旋反式烯丙菊酯:阿斯、必扑、Es一丙烯菊酯、SR一生物烯丙菊酯、杀蚊灵、益必添

右旋烯炔菊酯: 烯炔菊酯、百扑灵

右旋反式炔呋菊酯:敌克蚊、右旋呋喃菊酯、右旋炔呋菊酯

右旋胺菊酯: 高胺菊酯、强力诺毕那命

溴 氟 菊 酯: 中西溴氟菊酯

乙 氰 菊 酯: 赛乐收、杀螟菊酯、稻虫菊酯

右旋苯醚菊酯:速灭灵

溴 灭 菊 酯: 溴敌虫菊酯、溴氰戊菊酯

红铃虫性诱素:信优灵

苦 生 碱: 苦生碱醇、苦生素、蚜蜡敌、百草1号、害虫灭

苏云金杆菌: Bt、杀螟杆菌、福乐定、菌杀敌、力宝、灭蛾灵、苏得利、苏特灵、苏利菌、先得利

鱼 藤 酮: 毒鱼藤

楝 素: 蔬果净、呋喃三菇

印 楝 素: 马格杀

蜡状芽孢杆菌:叶扶力、BC752菌株、广谱增产菌

杀线虫剂

丙 溴 磷: CGA一15324、多虫清、多虫磷、菜乐康、布飞松

虫 线 磷: 治线磷、硫磷嗦、嗦线磷

溴 甲 烷: 溴必清、甲基溴、溴化甲烷

毗 哇 硫 磷: 氯毗哇磷

氯 哇 磷: 米乐尔、异哇磷、异丙三哇硫磷

丙 线 磷: 益舒宝、灭克磷、虫线磷、灭线磷、益收宝、普伏松、一粒宝、茎

线灵苯线磷、力蜡库、克线磷、苯胺磷、虫胺磷、芬灭松、线威磷、虫胺磷

硫 线 磷: 丁线磷、克线丹

丰 索 磷: 线虫磷、亚矾线磷

软体动物杀虫剂

蜗 牛 敌: 密达、灭蜗灵、四聚乙醛、聚乙醛、蜗牛散

贝 螺 杀: 百螺杀、灭螺杀

三 苯 醋 酸: 百螺敌、薯瘟敌

杀螨剂

三氯杀螨醇: 开乐散、DTMC、大克蜻、凯尔生、齐杀蟠、杀蜻德

双 甲 眯: 靖克、双虫眯、杀伐蜻、一扫蜡、阿米特拉兹、双二甲眯、三亚蜻、果靖杀

高渗双甲眯: 木虱净、果安特、梨星2号、虫蜡眯、达克蜻

单 甲 眯: 杀蜡眯

克 螨 特: 丙炔螨特、BPPS,快螨特、灭螨净、奥美特、螨除尽

噻 螨 酮: 尼索朗、除螨威、合赛多、巴噻唑

三 唑 锡: 三唑环锡、倍乐霸、灭螨锡、倍杀螨、亚环锡、螨无踪、锉螨、夏螨杀、白螨灵、灭螨锡

溴 螨 酯: 蜻代治、新杀蜻、纽朗、澳杀蜻、澳杀蜡醇

速 螨 酮: 哒螨酮、哒螨尽、牵牛星、扫螨净、农螨毙、绿旋风、克特多、苯双得、杀螨特、果康、立打螨、杀蜡一片净、螨必毙、灭螨灵

溴 螨 酯: 霸螨灵、杀螨王、唑螨酯

吡 螨 胺: 必螨立克

节 蜡 醚: 扫蜻宝

丁 醚 脲: 杀螨宝、宝路、杀螨隆、汰芬隆

氟 丙 菊 酯: 罗索发、罗速发、杀蜡菊酯、氟醋菊酯、罗速、特威

杀 虫 眯: 克死螨、氯苯眯、杀螨眯、杀螟眯

喹 螨 特: 喹螨醚、螨即死

阿 维 菌 素: 齐螨素、螨虫素、阿佛霉菌素、何弗米丁、爱比菌素、除虫菌素、、爱福丁、虫可维菌素、阿维虫清、阿维杀虫素、阿凡曼菌素、阿维兰素 植物生长调节剂

赤 霉 素: 九二O、赤霉酸、GA3

防 落 素: 4一CPA番茄灵、坐果灵、对氯苯氧乙酸、促生灵、番茄生长素、丰收灵

蔡 乙 酸: NAA, ANA, MENA

吲 哚 乙 酸: IAA 吲哚丁酸: IBA

环丙嘧啶醇: 三环苯嘧醇 三十烷醇: 蜂花醇

芸薹素内酯: 芸苔素、油菜素内酯、油菜素幽醇、天排素、益丰素

抑 芽 唑: 抑高唑

氯 化 胆 碱: 甘薯膨大素、高利达

氯 吡 唑: 调吡脲、施特优、毗效隆、CPPU

烯 效 唑: 高效唑

羟烯腺嘌呤: 富滋

吡 啶 醇: 丰啶醇、增产醇、增产宝、大豆激素

多 效 唑: 氯丁唑、PP333、MET

调 节 膦: 蔓草磷、DPX

矮 壮 素: 稻麦立、CCC

爱 多 收: 万物丰、复硝酚钠、四硝混剂、果收生长素、硕丰宝、果素、花棉宝、特多收、丰产素、丰产宝、丰心灵

助 壮 素: 缩节胺、健壮素、调节啶、壮棉素、甲呢锡

整 形 素: 正形素、氯甲丹

比 久: B995、丁酰肼、B9

青 鲜 素: 抑芽丹、马来酰肼、顺烯二酸肼、芽敌、抑芽素

乙 烯 利: 一试灵、乙烯灵

脱 叶 脲: 脱叶灵、赛苯隆

吲 熟 酯: 丰果乐

增 甘 瞵: 草甘双瞵

防腐保鲜剂

抑 霉 唑: 万利得、戴挫霉、烯菌灵

咪 鲜 安: 扑霉灵、施保克、丙灭菌、使百克、菌百克、菌威

双 胍 胺: 百可得、新培腐朗、派克定、别腐烂

噻 菌 灵: 特克多、涕必灵、噻苯灵、噻苯咪唑

激 动 素: 凯尼汀、糠基腺嘌呤、KT

农药名称管理规定 第2篇

1 医用耗材名称的主要特征

1.1 权威性

权威性具体表现在医用耗材的注册名称。根据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是其合法性证明文件,其内容规定了注册产品的注册名称、生产商及产品技术参数等。从注册管理的技术层面看医疗器械技术指标经过严格专业评审,从监管角度看产品的管理内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受法律保护,因此包括医用耗材注册名称的产品注册证内容具有权威性。医用耗材作为医疗器械一个分类项目在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应该遵照注册名称。

1.2 专业性

技术含量和使用过程的技术支持决定了医用耗材的专业技术属性。医用耗材名称专业性是产品属性本质抽象过程,通过对医用耗材注册名称分析发现主要是依据生物医学工程学原理、诊疗方式或医疗目的等对医用耗材进行描述。产品注册名称的描述专业、规范,科学反映医用耗材临床医学用途或生物医学工程学特征。

1.3 多样性

商品名是生产者为树立企业形象和实施品牌战略给自己产品命名并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以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对产品实行保护。尽管商品名最初目的在于企业经营和市场认知,但是越来越多的品种在产品注册时连同产品商品名一同注册,该种产品注册证上也分别明示产品的注册名称和商品名。如美敦力导引导管注册名称:导引导管,商品名:Launcher;强生切割缝合器注册名称:Proximate直线形切割缝合器等。

别名是指由于一定历史原因造成某种医用耗材曾在一段时间使用过一个名称,然后又更改为现今的注册名称,那个曾经使用一段时间、人们早已经习惯的名称就被称为医用耗材的别名。别名往往比较简单形象,相对于医用耗材注册名称的科学性则不够严谨,虽然医疗使用时间长、范围广但缺乏权威性。

译名的使用在体外诊断试剂上比较普遍。通常这些品种名称由外文通用名意译成中文,如总胆汁酸液体试剂英文全名Total Bile Acids,缩写TBA。英文缩写相对比较简洁,便于记忆又能准确表达具体医用耗材品种。中文名称也比较专业、直观。以体外诊断试剂为代表的这类医用耗材名称总体上呈中英文名混用状态。

总之医用耗材在严格监管环境下,名称特征复杂性是由于医用耗材产品本身所具有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快速推广及医疗使用习惯共同作用所致。医院在使用管理中应当充分遵循和重视其客观属性与发展规律,结合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使用环节实际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

2 医用耗材名称管理现状评析

医用耗材名称管理,较采购管理、验收管理、仓储管理等更显薄弱,由此形成医院管理系统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医院医用耗材名称管理主要是依靠经验进行管理,有的医院甚至处于管理盲区。总体上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值得推广的管理模式。目前可以借鉴的做法是医用耗材的代码分级管理,即按照标准化管理思路和一定的分类原则对医用耗材逐级分类并用代码表达后赋给每一个具体医用耗材品种。这种方法应用于医用耗材名称管理的实用性主要体现在管理的结构性,有利于医用耗材的条块管理,优势主要在于对产品分类和统计,但在医用耗材具体品种差异性管理上代码分级管理还存在一定缺陷。虽然代码管理完全实现了与医用耗材名称一一对应关系,但忽略了医用耗材名称的多样性特征,而对医用耗材名称管理尚未解决名称混淆的问题,面对医用耗材系统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充实。

同物异名、异物同名和一物多名是医用耗材名称混淆的主要表现形式。长期以来医院医疗器械管理,甚至在医院收费、财务等管理系统都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对医用耗材名称录入比较随意,相当一些品种甚至采用别名造成了信息重复和不匹配。各个管理系统内相关辅助内容设置又非常简单,不能准确地描述产品主要特征,大大降低了使用名称检索的精度。一些已经停用多年,或者是更换名称重新注册的,甚至已经停产淘汰品种名称都还存在数据库中没有得到及时修正和调整。这种现象随着使用量和新品种增加加剧了医用耗材管理难度是管理漏洞的潜在因素。

3 加强医用耗材名称系统管理

3.1 医用耗材名称管理

管理发展需要创新,医用耗材名称经验型管理种种弊端同样依靠管理创新加以解决。医用耗材注册管理与使用环节的历史原因是名称多样性形成的客观因素,医院作为使用环节管理上应该与监管部门管理对接,理论上应该把医用耗材注册名称摆在主导地位。尽管医用耗材注册名称具有权威性和科学性,但在实际使用上却没有其他形式名称普遍。无论采用哪一种名称都无法完全表达同种耗材的其他名称。因此,创新医用耗材名称管理应尊重医用耗材名称多样性和适应规模化管理发展需要。

3.2 完善医疗器械管理

名称管理的内容主要是由医用耗材代码、注册名、商品名、英文名、别名、品牌、生产商、注册证号构成。医疗器械管理系统中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验收管理,仓储管理和三证资质管理虽然或多或少涉及到名称管理的内容,但是它们各自管理的重点不一样,内容也不完整,数据使用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三证资质管理重视医用耗材的注册名,仓储管理则侧重别名,采购更多采用商品名。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验收、仓储和三证资质管理都是医院供应链上高度相关的各个环节,医用耗材名称管理是对医疗器械管理系统内容上的补充完善使系统管理衔接更加紧凑。

3.3 优化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一直以来医院收费、财务管理系统中医用耗材品种名称几乎是只进不出,数据库中许多多年不用的品种得不到及时调整。名称管理的数据属基础数据,能够保持和及时更新可以确保系统运行的精确度,提高系统结果输出质量。因此制定医用耗材名称使用管理规范,编制医用耗材名称管理目录,实现医用耗材名称数据共享对优化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具有积极意义。

3.4 提高医用耗材实物验收质量

对医用耗材的验收是医用耗材管理核心内容,也是保证医用耗材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途径。产品资质审查需要完备的资料,完善的医疗器械管理系统应对分类复杂、品种庞大、专业性强的医用耗材验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通过准确的名称识别确认医用耗材产品的资质相符性和临床实用性,从而提高医用耗材的验收质量。

医用器械作为一种高危险性产品市场准入和使用监管非常严格,对医疗器械管理必须持续完善和提高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医用耗材名称管理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一部分,也是医院管理系统的基础,完善其管理对促进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对医用耗材名称的管理尚处起步阶段还面临诸多问题,现行管理模式也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有待总结和经验积累,需要从医用耗材的管理对象、理论、模式、制度等方面深入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理论新方法。

摘要:本文以管理的对象属性和态势分析为切入点,阐述医用耗材名称特征复杂性与管理滞后的矛盾,这是当前医院医用耗材管理难的症结所在。本文运用系统管理观点分析医用耗材名称系统管理,最后从管理创新、完善医疗器械管理、优化医院信息系统和提高验收质量等几个方面讨论医用耗材名称系统管理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医用耗材,耗材名称,系统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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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敏.葛毅,邓厚斌.李先军.关于医院医用耗材分类的标准和方法[J].医疗设备信息,2007,22(3):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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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雷,等.医用耗材多维分类管理的探讨[J].医疗设备信息,2007,22(4):66-67.

[5]吴敏,汤黎明,于京杰,赵曙光.关于医用耗材分类的探讨[J].医疗卫生装备,2006,27(10):55-56.

超级管理员名称慎改中文 第3篇

为了安全我把超级管理员名称改成了中文名称,并删除了其它的管理员账号。平时都使用欢迎界面登录系统,一直没出现过什么问题。可是一次朋友来玩,不知做了些什么,第二天我使用电脑时,发现登录界面变成了传统方式,在这儿不能输入汉字用户名,无法登录,在安全模式下由于没有了超级管理员administrator也无法登录,这是因为电脑中已没有这个账户了。这可如何是好呀!那就使用《电脑迷》光盘启动电脑到Win PE环境下,使用它的“NT系统用户密码恢复工具”新建一个超级管理员再处理吧!

启动电脑到Win PE下,再启动“NT系统用户密码恢复工具”(如图1),单击“选择目标路径”按钮,选择安装XP的Windows目录,接下来选择左边的“选择一个任务”下的“新建一个管理员用户”项,出现“新建一个管

理员用户”的界而,在这儿输入新管理员名称(这次自然使用英文名称)和密码,点击“应用”按钮,做完后,重新启动电脑到Win PE环境下,再次打开“NT系统用户密码恢复工具”程序,选择好Windows目录,这次选择“提升一个现有用户为管理员”项,把新建的管理员用户权限提升为高级管理员(如图2),做好后,重新启动电脑到传统登录界面,输入新建的管理员账号与密码,哈哈!正常登录了,但更改用户登录或注销的方式时,却出现“NetWare客户服务禁用了欢迎屏幕和快速用户切换。要恢复这些功能,您必须卸载NetWare客户服务。”的提示,同时发现“选择登录和注销选项”下的两个选择项全变成了不可用状态(如图3)。看来问题出在“NetWare客户服务”上,可能朋友安装了“NetWare客户服务”,于是打开“本地连接属性”对话框,发现真有一项“NetWare客户端服务”,就把它卸载了。重新启动电脑,就能更改用户登录或注销的方式了,把用户登录或注销的方式更改为“使用欢迎屏幕”,重新启动电脑,哈哈!可爱的欢迎屏幕出现了,输入汉字账户的密码登录成功。最后再删除新建的那个账户。为了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我把汉字账户改为英文字符的账户了。

浅析中医药立法名称与中医药管理 第4篇

1 中医药名称的历史沿革

1.1 历史上对中医药的称谓

中医药虽然在我国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但“中医药”这一名称的出现却只能追溯到近代。一方面,在西方医学还没有传入我国以前,我国只有一种医学体系,即中国传统医学,因此没有必要进行“西医”、“中医”的区分;另一方面,由于中医药本身有很深的文化积淀,其中渗透着很多人文因素,因此在中医药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有特殊意义的称谓来代替“中医药”的使用。

据考证,关于中医药的第一个称谓是“岐黄”。这个称谓来源于中医药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因为该书主要内容是黄帝和岐伯对于医术的讨论,因此《黄帝内经》也被称为“岐黄之术”,“岐黄”也就成为了中医药的别名。

第二个中医药的称谓是“青囊”。这个称谓的来历与三国时期的名医华佗有关。相传华佗因为得罪曹操被判杀头之罪,在行刑前为报答一个狱吏的“酒肉侍奉”之恩,就将自己的医书装在一个青囊中交给他,从此人们就称医术为“青囊”。

第三个中医药的称谓叫“杏林”。据传三国时期有一位叫董奉的名医,他为病人看病分文不取,但却有个特殊的要求:“轻症被治愈者种一棵杏树,大病重病被治愈者种五棵杏树。”数年之后,董奉的家门口就被种满了杏树,而“杏林”也就成为中医药的别名。

第四个中医药的称谓是“悬壶”,而这个称谓的来历极具浪漫主义的色彩。相传东汉时期在河南汝阳有个叫费长房的人,一天他看到街上有个卖药的老者,老者拄着的竹竿上有个葫芦。在天黑后这位老者竟跳进了这个葫芦中。费长房之后就拜这位长者为师,学成之后就悬壶行医。从此医者腰间挂着的与诊所前悬挂着的葫芦就成了医术的代名词,“悬壶”也成了中医药的别称[2]。

1.2 “中医药”的由来

“中医药”作为我国本土医药的代名词出现其实年代并不久远,始于清朝末年。它是作为与“西方医学”相对应的概念而产生的。在近代以前,我国传统社会中的国外因素很少。但鸦片战争打开了国门,从此以后大量的西方因素涌入。为了便于区分,从那时起我国的政界与学术界把我国本土固有的学术体系称之为“中学”,而把国外传入的学术体系称之为“西学”。而与之相对应,起源于我国的医学就被称为“中医”,而从西方传入的医学就被称为“西医”。因此“中医”与“西医”的划分更多的是以地理和文化作为依据的。这一点也可以从我国现行的《现代汉语大词典》中得到例证。大词典中对“中医”的解释为:“中国固有的医学。”而对“西医”的解释为:“从欧美各国传入中国的医学。”[2]

据考证,1832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医生郭枢雷在一份报告中第一次使用了“中医师”的概念。尔后“中医”的概念开始普及,“中华医学”、“国医”、“华医”等概念也陆续出现。到了十九世纪末期,“中医”已经成为和“西医”相对应的概念,在民间得到了广泛接受。到了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医条例》,这标志着“中医”的概念在法律上也得到了真正确认。从此“中医药”的称谓得到了民间和政府的广泛接受。

2 中医药立法名称分歧的原因

目前学界对中医药立法名称确定的分歧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学者对我国本土医药的相关概念的认识并不相同。

有学者基于中医药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认为我国中医药基本法的名称应定为《传统医药法》。中医药有着极其浓厚的传统文化背景,一方面,关于中医药的起源就有很多富含我国传统文化因素的传说,例如“神农尝百草”“岐黄之术”等;另一方面,中医药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所依赖的理论和方法也渗透着传统文化因素,例如阴阳五行理论、四气五味、脏象学说等。因此中医药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中国的传统文化,学者们认为将中医药立法名称定为《传统医药法》是贴切的。

而也有一些学者站在民族平等和保障民族医药平等发展的角度,认为我国中医药基本法的名称应定为《中医药、民族医药与民间医药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多是。虽然目前中医药得到了全世界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但是目前广为人知的仍然是狭义的中医药,即汉族医药,而其他民族的医药以及民间医药的知名度,与汉族医药不能同日而语。基于此,很多民族平等的倡导者们建议将中医药立法名称定为《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法》,用以保证少数民族医药、民间医药同汉族医药的平衡发展。

还有的学者认为,把《中医药法》作为我国中医药基本法的名称就很贴切。他们认为“中医药”其实就可以理解为“中华医药”或者是“中国医药”的简称。从文化与历史角度,“中医药”完全可以阐明中医药产生与发展的传统文化背景;从内容上看,“中医药”也可以囊括汉族医药、少数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基于这样的理由,学者们认为中医药立法名称应定为《中医药法》。笔者也赞同这种观点。

3 将立法名称定为《中医药法》的必要性

3.1 “传统医药”不能体现中医药的不断发展

虽然目前以“传统医药”作为中医药等非主流医药学代名词的做法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十分通行,但笔者认为这个概念并不能体现中医药的真正发展状况。“传统医药”的称谓把中医药局限在一个停滞不前的状态,否认了中医药不断发展的事实。WHO制定的《传统医学研究和评价方法指导总则》中对“传统医学”的概念定义为:“传统医学是在维护健康以及预防、诊断、改善或治疗身心疾病方面使用的种种以不同文化所特有的无论可解释与否的理论、信仰和经验为基础的知识、技能和实践的总和。”[3]我国也有学者认为:“传统医药是一个非正规性的流传于乡间的医药知识体系的总称,它是一种知识,也是一种技艺,是一种实务的操作统称。”[4]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国际和国内都没有承认“传统医药”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医学,这显然不符合中医药发展的真实状况。例如著名科学家屠呦呦等发明的青蒿素就是对晋代葛洪《备急时后方》记载内容的挖掘,而青蒿素的发明挽救了全球上百万人的生命。因此,中医药在每个时期都有医家对它的修正与创新,现已经过了古代、近代和现代等阶段。“传统医药”的内涵显然不能把这些修正与创新包含其中。相比之下,“中医药”的概念却可以涵盖其发展的全部阶段,因此更符合实际情况。而且国际上普遍把“传统医药”作为与“现代医药”相对的概念,如果硬把中医药与“传统医药”等同,从文义上看,似乎中医药就不是现代的、陈旧的,显然有贬低中医药地位之嫌。因此笔者认为,将基本法的名称定为《传统医药法》的合理性是值得商榷的。

3.2 将“民族医药”与“中医药”并列会引发一系列不良问题

立法名称应当追求言简意赅,把中医药基本法的名称定为《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法》显然过于冗长。“中医药”其实就是“中华医药”或者“中国医药”的简称,其内涵已经把汉族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囊括其中。相比之下,《中医药法》显然比《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法》更加简洁。其次,汉族医药和少数民族医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汉族医学中的五行学说,藏族医学中的三元素学说,蒙古族医学中的“三邪”学说就有很多互通之处。如果将它们看作一个整体研究,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显然更能促进中国医药学术的整体繁荣。而且,许多少数民族医药并没有完善的医药理论,有的甚至还没有形成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一味追求“名义”上的平等,而忽略其相关性,其必然会阻碍中国医药学术整体的融合与发展。再次,“民族医药”和“中医药”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从文义上看,“中医药”是“中国医药”或“中华医药”的简称,其含义已经包括了“民族医药”。如果把两者硬性并列,不利于国家和民族的和谐,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综合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将立法名称定为《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法》并不合适。

3.3 “大中医药”的称谓已经普及且深入人心

目前从整个世界的范围来看,“大中医药”的称谓已经十分普及。例如香港在1997年通过的法案就叫做《中医药条例》,而2000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通过的世界上第一部中医注册法案也被命名为《中医注册条例》[5],随后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也多以中医药称呼中国的传统医药。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目前在对我国中医药的翻译也开始慢慢转变。从以前的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中国传统医药),到现在的日益频繁使用的Chinese Medicine(中医药),这些改变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外对“大中医药”的认可。例如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英文名也已经改为Bei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6],这说明“大中医药”的概念已经逐步得到了世界的共识。若将中医药基本法定为其他名称,反而会造成全世界范围内中医药相关概念的混乱,进而阻碍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鉴于此,笔者认为盲目的篡改中医药称谓是不合适的,继续使用“中医药”作为现今的立法名称是明智之举。

4 立法名称与中医药管理

4.1 立法名称与中医药管理的关系

中医药立法名称的确定对中医药管理的意义重大。一方面,从法律的本质上看,法律与国家政策相比,更具有稳定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就是国家政策的固化。因此,中医药立法名称的确定,意味着我国对中医药管理的相关方法和规范的确定,而且这些方法、规范具有稳定性,在一定时间内不会改变。另一方面,立法名称确定了该部法律的保护对象。为了让中医药基本法对中医药进行全面的保护与促进,对中医药立法名称的清晰界定具有其必要性。理清中医药、汉族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之间的关系,给基本法一个科学的名称,可以为中医药管理扫除许多障碍。

4.2 立法名称对中医药管理的促进与推动

我国现阶段的中医药管理并没有对汉族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进行严格区分。《中医药条例》的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就规定:“民族医药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而将立法名称定为《中医药法》也是符合现阶段我国中医药管理实情的做法。笔者认为现阶段不严格区分汉族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并不是立法者与管理者的疏忽,其实是有意为之。一方面,目前中医药在全世界范围内还是非主流医学,即便是作为中医药发源地的我国,中医药的地位也远不及西医。因此,汉族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都是国家要扶持的对象。在中医药的管理中,如果国家对不同民族的医药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政策,颁布不同的法律,势必会造成管理力量的分散。而统一立法管理模式可以在“求同存异”的背景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其效果自然优于分别立法管理模式。更为重要的是,与其他民族的医药相比,汉族医药具有更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在管理经验方面,其他民族医药更是不能与汉族医药同日而语。少数民族医药现阶段的管理与立法完全需要借鉴汉族医药的相关经验,这显然更加符合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实情。因此,将基本法的名称定为《中医药法》可以对中医药进行有效管理,同时促进汉族医药与少数民族医药之间的交流,推动中医药的整体繁荣。

4.3 立法名称确定后中医药管理的前瞻

《中医药法》作为基本法的名称,可以透露出中医药立法者与管理者对中医药管理的理念,中医药的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首先,《中医药法》对中医药的范围有了更为清晰的界定。从时间角度看,传统医药与对传统医药的革新都是我国中医药管理的扶持对象。从地域角度看,汉族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都在中医药管理的范围之中。可以想象,在《中医药法》颁布之后,中医药古籍的发掘、中医药的创新以及汉族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等多个维度都会出现繁荣发展的情景。其次,《中医药法》也体现了现阶段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实情。在西医成为世界主流医学的今天,中医药的管理模式必须具有统一性。统一性的发展模式可以让各民族医药可以互通有无,在经验上相互借鉴。届时,汉族医药以及其他民族医药都能完善其理论体系,实现中医药的整体繁荣。中医药的管理也将进入一个新纪元。

5 结 论

综合中医药的历史发展、民族间融合和国际社会的认可度等方面可知,“中医药”并不是我国本土医药的与生俱来的概念,它是伴随着近代以来“西学”的传入,为了与“西方医学”相区别而产生的“新生名词”。“中医药”产生之初就已经彰显了我国本土医药的地理及文化特征。而且与“传统医药”相比,“中医药”更能够展示我国本土医学不断发展的特性,更加契合中医药的本质特征。与“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相比,“中医药”更加言简意赅,同时有助于各民族医药的交流与融合,实现中医药学的整体学术繁荣,也更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大中医药”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且已对全世界产生了很大影响,盲目的改变只会阻碍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同时为了符合各民族医药的真正利益,真正实现各民族医药的平等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就中医药现阶段的发展实情,统一的立法管理模式显然更加符合各民族医药发展的实际利益。笔者认为,在其他民族医药在其体系得到更加完善之前,可以借鉴汉族医药的相关管理经验,参照汉族医药的立法管理模式。待少数民族医药体系相对完善后,再出台相应的单行法,这样显然更加符合少数民族医药的发展状况,真正实现各民族医药的平等发展。而在现阶段的立法名称应该定为《中医药法》,如果分歧争议过大,也可以考虑以《中医药法》为名,而将民族医药的依法管理列入参照执行条款。这种折中的办法兼顾了中医药与民族医药、民间医药的不同特色与发展阶段,可能是较为理想的办法。综合上述的理由,笔者认为《中医药法》作为立法名称符合我国现阶段中医药管理的现实要求,也是现今中医药立法名称的唯一选择。

参考文献

[1]董研林,王明旭,张平川.建立中医药专有法律保护制度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10,680-681.

[2]李慕才.话说中医[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88:8.

[3]祝世讷.中西医学差异与交融[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1:50-52.

[4]徐家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讨会会议综述[J].科技与法律,2005(4).

[5]赵庆鸣,向光富.法律视角下的中医药概念解析[J].人民论坛2010,11:92-93.

[6]赵同刚.卫生法[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1:304.

农药名称管理规定 第5篇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安全的内涵

在现实世界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有专属的办公场所,经过我国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定,才能挂牌,对外公示,为公众提供办事服务,所以其身份被公众所熟知的,是安全可靠的。但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近年来,冒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不法分子开办假网站的现象屡屡出现,这给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权威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也给公众的利益造成了损失。所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的身份安全亟需得到保障,这样公众才能辨识的清楚,不会被假冒网站欺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众能够通过网络实时在线地获取政府信息、与政府交流;政府也可以通过网络同步的、即时的、跨地域、跨时空的与公众联系,第一时间反馈公众对政府的诉求,有效地涵养、维护、培育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如今在互联网上,大量冠以政府名义的消息被发布和转载,公众分不清楚这些消息的真假,有的是谣言惑众,甚至造成了群体事件,这不仅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更直接损害了政府的诚信和权威。

目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网站已经成为政策发布和政民互动重要的平台,同时由于公众上网办事也成为公众个人信息的载体。互联网从逻辑上分为三层,第一层是是基础层,包括带宽、IDC机房、移动互联的基站等;第二层是基础资源层,包括域名、IP等;第三层是应用层,包括邮件、网站、应用系统等。其中,以域名为代表的第二层是信息安全隐患的要害。如果把互联网比喻成高速公路的话,第二层就相当于公路上的指示牌、摄像头等,如果我国互联网这条高速路被国外的机构所管控,被国外的摄像头监控,那么安全肯定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如果我国政府网站使用商业域名,每次的解析数据都会反映在此域名的根服务器上,被国外所掌握,那么网站存在安全隐患,公众的个人信息将无法保障,这直接威胁到我国网络信息安全。

总之,保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安全,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来说,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党政机关网站的身份可确认、发声可辨别、信息可保障。

如何保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网站安全

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是指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机构组织)的网上名称使用和网上身份识别为核心,以域名注册、网站审核、网站挂标和年度报告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四位一体综合性管理工作。通过实现机构组织网上身份的监测、检索、识别与保护,同时广泛应用于微博、微信、浏览器等各类平台,最终使网上身份更明确,使网络环境更清朗,使网上办事更放心。

(一)域名注册

根据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6号文),机构组织必须注册和使用规范的“.政务”或“.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由于这两个中文域名在技术上的唯一性、形式上的高度可识别性和由机构编制部门严格管理等特性,使其具备作为机构组织“网上身份证”的条件,也使中文域名成为开展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前提和核心。

(二)网站审核和网站挂标

2014年5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号文),其中明确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对党政机关进行网站开办审核与资格复核,并负责设计、制定党政机关网站标识使用规范。

网站挂标工作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在其网站底部显著位置放置统一的网站标识。点击该标识将显示单位基本信息和网上名称等信息,以方便公众辨别网站真假。

(三)年度报告

根据6号文,以及中央编办、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69号文),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网站开办主体应当定期向机构编制部门在线报告开办主体资格变动、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使用等情况。

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为什么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

机构编制部门掌握着最为准确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身份与名称信息,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能够有效确保机构组织在互联网上的“名实相符、名称规范”。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早在2008年就明确规定,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2014年,在中央网信办印发的1号文中进一步规定,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与资格复核,并设计制定党政机关网站标识使用规范等工作。

(二)为什么要注册和使用规范的中文域名?

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符合国人的语言与文化习惯,能够清楚体现机构名称和职能,类似于机构组织的“网上身份证”。比如,中央编办的中文域名是“中央编办.政务”,与其英文域名“scopsr.gov.cn”相比,中文域名一目了然,既体现机构组织的权威身份,又便于公众识别记忆,是网民安全上网、放心办事的基本保障。

建立以中文域名为核心的“网上身份证”认证和保护应用体系的意义

一是维护权威身份。通过规范网上名称,加挂网站标识等手段,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披上“防伪衣”,是维护它们在网络空间权威身份的重要手段。二是使上网办事更安全。在互联网上标明机构组织身份信息,使网民轻松辨别真假机构网站,能够提升办事效率,方便上网办事。三是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是我国核心政治资源,它们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安全尤为重要。加强对其网上身份的认证与保护,更能有效保障国家核心信息的安全。四是使机构编制管理更科学。通过网站标识这个“数据探针”,收集和分析机构组织网站基本信息,全面了解网上履职情况,可以为机构履职评估管理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我们通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及其网站“挂标”认证工作,维护其网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网站安全,为公众建立一条快速、准确访问政务部门和公益机构网站的绿色通道,以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应用普及,推动我国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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