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09-19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15篇)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到xx检查指导工作!乳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自今年省局将我区确定为乳制品重点整治区域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局关于开展12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xx市政府印发的《xx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七类重点食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市局和xx区的领导下,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活动,并顺利完成了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现就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乳制品生产企业x家,分别是xx乳业有限公司、xx乳业有限公司、xx乳业有限公司和xx乳业有限公司,上述x家企业全部为获证企业,生产资质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其中,xx乳业(有限公司和xx乳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液态奶,xx乳业有限公司和xx乳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乳粉。目前,x家企业全部正常生产运作,其中xx乳业日加工鲜奶约x吨,xx乳业日加工鲜奶约x吨,加上xx乳业,全区乳业日处理鲜奶近x吨。全区共有取证奶站x家,其中已办理生鲜牛乳收购许可证的有x个,其余的正在办理中。全区共有奶牛x头,其中企业自办牧场入栏牛数为x头,约占全区奶牛总数的一半,日产奶量约x吨,鲜奶产量与加工量基本保持平衡。

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工作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总体状况运行良好,预期整治目标顺利完成,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奶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对全区所有奶站进行了规范和整顿,严格按照乳制品条例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奶站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鲜牛乳收购许可证;二是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奶源基地,依据《良好农业规范》(cb/tXX4.8),提高奶源基地养殖技术水平,实现标准化管理。目前xx牧业已经建成,xx的牧场接近完工,xx乳业的牧场也正在筹建中。另外,对饲料准入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饲料进入市场,全区共有x家饲料企业产品在我区注册销售。

(二)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x家企业全部建立了完整的原材料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制度;二是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x家乳制品企业严格按照《乳制品监管条例》和相关体系认证的要求,对原有的标准体系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按照新的标准体系组织生产;三是x家乳制品企业全部通过了haccp认证,xx乳业有限公司还通过了iso9000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四是x家乳制品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档案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五是x家乳制品企业全部配置了三聚氰胺检测仪器,另外新上了β—内酰胺酶、重金属等检测项目和设备,配备了专门的检测人员,检测人员经专门培训,全部持证上岗,有力保障了企业自检能力的实现。

(三)乳制品生产环境和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乳制品企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和风险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当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在原奶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已被消除。经过三聚氰胺事件的洗礼和广泛的宣传、教育,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已广泛深入人心,为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xx乳业(有限公司、xx乳业有限公司和xx乳业有限公司x家公司形成了例会制度,坚持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三、主要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积极宣传,努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多次召开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调度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研究制定xx区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xx区乳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成立了xx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将乳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有关文件精神下发到每一个乳制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企业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动员乳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场所,通过制作靠排、悬挂条幅等形式,宣传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乳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五是充分利用xx电视台和xx两个媒介,大力宣传和报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二)加大各环节的监管整顿力度,确保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1、加强企业奶源基地建设,严格规范奶站经营行为,坚决杜绝散收生鲜牛乳行为。严格按照乳制品产业政策,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加快奶源基地建设,依据《良好农业规范》(cb/tXX4.8),提高奶源基地养殖技术水平,实现标准化管理。同时,对辖区奶站进行整合,严格规范奶站经营行为,要求企业派出专门人员对奶站从大厅挤奶、站内检验、制冷、运输(铅封、gps定位)、进厂检验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管,严防中间环节的掺杂使假行为,有效保证原奶的质量安全。另外,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散收生鲜牛乳的行为。

2、加强生产过程中关键环节的控制,确保生产销售的乳制品质量安全。一是监督企业规范原辅料收购秩序,严格实行入厂原辅料100%索证索票和100%批批检验合格制度,坚决杜绝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它含有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原辅料进厂;二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严禁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健康物质;三是强化乳制品出厂检验,要求企业按照乳制品监管条例的要求,完善检测项目和设备,确保出厂产品批批进行检测;四是督促乳制品企业建立和实施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完善各项记录和台帐,实现从原料、辅料到成品等各环节均具有可追溯性。

3、强化日常监管,构筑乳制品质量安全防线。一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坚持每个月至少对企业巡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来,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强化监督抽查,除完成常规的定检任务外,密切配合省局和市局做好风险监测的抽样工作。自年初以来,我们根据省局和市局通知要求,针对三聚氰胺跟踪监测、苯甲酸、β—内酰胺酶、硫氰酸钠等检验项目进行了多次专项抽样,并就检验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三)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x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和完善了企业质量档案、制定了《生鲜乳、原辅料检验规范》、《化学品及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范》、《成品检验规范》、《生产工艺操作规范》、《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文件记录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规范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另外,要求所有乳制品企业认真汲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视质量安全为生命,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提高从业人员道德和质量、法律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四)加强与本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中,我们始终坚持加强与本地政府和发改、畜牧、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专项整治合力,确保各监管环节的无缝隙衔接。另外,坚持“清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针,确保把整顿规范工作抓好、抓出实效。

(五)积极创新乳制品行业监管模式。一是注重从源头抓质量,加强生产源头整治,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及奶站情况,分别输入微机,实施分类网络化动态管理;二是针对企业与奶站之间因原奶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要求企业原奶检验实行备案制度,一旦产生争议,由第三方进行公正检验。三是做到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即先由企业定期进行自查,自查完成后,再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写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尽快进行整改;属重大问题的,立即向管理区政府和市局进行汇报。

虽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乳制品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食品行业,很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时时保持警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不出现问题。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2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刻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整顿,严格规范,全面提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部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按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合理的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符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不合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销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立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承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产品质量报告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逐一纠正,并消除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要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XX-XX)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检验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原辅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够严格执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进步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正常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应、企业加工、市场需求整个产业链呈现良性运转状态。

四、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坚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于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出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正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添检验项目,满足检验需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用托管、驻站监管等方式,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家形象和政府权威遭到质疑,更直接的后果是企业将面临灾难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暴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尖锐地呈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快速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错误倾向,因此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汲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质量安全为生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3篇

近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重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专项整治方案》, 要求各地以“整治、规范、指导、发展”为原则, 按照“深排查、强监管、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 认真开展肉制品、瓶 (桶) 装饮用水、酒类 (白酒、配制酒、葡萄酒) 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4月份开始, 为期6个月, 各地将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资质、食品安全总监履职尽责、落实质量关键控制点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治理。

《方案》要求各地在专项整治中, 对个性问题逐一整治, 共性问题集中整治, 重点问题全面整治, 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努力解决全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 以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为契机, 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提升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4篇

“QS”码、条形码与商品标签不一致

2013年4月,上海电视台接到举报,称上海多家超市、标准化菜场销售的腌腊肉制品来自地下加工点,且已经形成了一条生产、销售的网络。经过调查,有些超市、菜场销售的包装腌腊制品实际来自无食品生产资质的地下加工点,一些腌腊制品包装上的“QS”编号存在作假和过期使用的情况。如吉买盛超市控江路店销售的“勤丰腊鸡腿”,包装标识显示生产商为“上海普陀区勤丰腌腊制品厂”。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其“QS”码,该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7月2日,但该产品包装上标识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2日,“QS”码过期一年多。

“QS”标志就是食品生产许可的标识。我国对包括肉制品在内的28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才被允许生产和销售,生产的食品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QS”标志及其编号。这也是食品可追溯体系的重要基础。

除了“QS”码存在伪造和过期使用的情况,部分商品的条形码标注信息与食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信息也不一致,涉嫌伪造。商品条形码是商品流通时商品项目的代码信息,遵循唯一性原则。也就是说,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价格的商品须使用不同的商品条形码。调查发现,市场上抽查的产品中有大约20%的腌腊制品条形码信息与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不一致,存在伪造的嫌疑极大。如联华、家家乐、吉买盛等超市销售的“金贸火腿片”,包装标签显示的生产商为“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而查询条形码则显示生产商为“衢州金巨火腿食品有限公司”,且该公司识别代码已于2010年6月23日注销。

超市管理存漏洞 分段监管留缝隙

那么,这些地下加工厂生产的腌腊制品又是如何披上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地流入超市进行销售的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然而调查发现,一些地下加工点的工作人员竟然可以私自拉着腌腊制品,在没有向超市门店出示任何单据、证明的情况下,径直走进超市,经称重并贴上超市内部条形码后,直接摆放到货架上销售。

原来,一些超市的腌腊制品采用与供应商联合销售的模式,实际上是将腌腊制品销售权租赁给供应商,有的则将柜台转租给个体经营户。所以,超市里腌腊制品柜台销售的产品并不是由超市统一配送,而是由柜台承租方自行供货,承租方也可以将产品自行称重并贴上条形码后销售。这种柜台转租的现象在一些大型超市的加盟店或联营店较为普遍。由于联销柜台的进货渠道自成体系,游离于超市统一配送物流体系之外,这就给地下加工的腌腊制品混入超市提供了可乘之机。超市内部的条形码信息往往只标注了产品的大类,如“腊鸡腿”、“火腿”等,而不标明每款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等关键信息,没有实行“一品一码”的要求。这种不同产品共用同一代码的方式给来自无证加工窝点的产品提供了“合法外衣”,也给超市自身产品管控造成困难。

由于采取分段监管的模式,生产和经营隶属两个部门监管,监管部门的缝隙也为不法经营者的违法经营提供了机会。不少腌腊制品的地下加工窝点就隐匿于菜市场,不法分子利用菜场摊位作为掩护,非法加工、包装腌腊制品,然后销往各个超市、批发市场。根据规定,菜市场内的摊位可以从事初级的食品加工,但销售行为仅限于市场摊位,只能自产自销。由于销售领域和生产加工领域过去分属工商和质监部门管理,像这种在销售场所进行食品分割包装的行为便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

从严查处 加强监管

针对此次调查现的问题,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专题分析、认真检查,从严查处、从严执法,经过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梳理和排摸了存在的隐患,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腌腊制品的市场秩序,并对相关违法行为所涉及的企业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悉,联华超市总部在第一时间清理了“出租”柜台,将地下加工的腌腊制品下架清场,并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对相关加盟店作出摘牌处理,并通报所有加盟店。华联吉买盛已经对条形码内控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今后所有预包装食品的超市标签上,都要求标明详细信息,实行“一品一码”的管理模式,以此杜绝商品鱼目混珠。

如何健全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实现网格化、动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正是本轮上海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的问题。2014年1月1日起,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全面承担起从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也表示:“我们有市、区县两级的政府管理部门,但是过去到了街镇乃至村、居委会这一层面,往往是一个空白。这次体制改革,我们把重心下沉到街镇,在街、镇、乡、工业开发区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这种体制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让食品安全的隐患发现在基层,消除在基层。”

我们有理由相信,上海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将通过此次腌腊制品的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保障上海食品安全,进一步树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如何选购

腌腊肉制品

在购买腌腊肉制品时要“四看一闻”:

看 QS 认证标志

生产企业是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无“QS”标志。

看生产日期

存放时间长,易出现氧化、现象。

看表面

要选择表面无盐霜、肉身干爽、肉质光洁结实的腌腊肉制品,表面不干爽的容易腐败变质。

看色泽

优质的腌腊肉制品肌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颜色过于鲜艳的有可能添加了过量色素,不要购买。

闻气味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5篇

区食安办:

根据广安区食安委[2012]2号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从而使我镇有一个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我镇对重点品种乳制品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现将我镇乳制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乳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黄有林任组长,副镇长李彦林任副组长,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安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由安办牵头,对乳制品进行了专项整治清查。

二、注重宣传、加强监管

我镇加大了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特别是近期各地问题乳粉进行了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提高辨别问题乳粉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重视各类举报线索,对举报线索进行重点清查,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管。

三、组织实施,大力清查 由安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等单位对辖区内的乳制品经营摊点进行了重点清查。通过清查,我镇没有发现问题乳制品。

虽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乳制品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食品行业,很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时时保持警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乳制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不出现问题。

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亮点 第6篇

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长期以来受传统工艺制作的影响,豆腐加工作坊大部分场所较为简陋,设备简单,卫生环境脏乱差,产品质量难以保障。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能够长治久安,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实际状况,针对高危产品伊宁市质量技监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城区36家豆腐作坊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自2008年4月1日起全部停止生产,限期改造。期间,对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整改条件、积极性高的小作坊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其重新筹划选址、改善生产环境、健全管理制度,对软硬件进行全面改造;对暂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要求,但经过整改后能达到条件的加工户,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且无法改造的的加工坊依法坚决予以取缔。通过近三年多的努力全市36家小作坊,关停30家,取缔2家,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此次豆制品专项整顿填补了自治区豆制品整治空白。

一、摸清现状、制定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市豆制品加工行业的基本状况,伊宁市质监局工作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寻访及对城区各个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初步掌握了伊宁市城区豆制品加工点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随后又深入走访调研了我城区的36家豆制品加工作坊,并分析总结出我市豆制品加工普遍存在卫生

环境差、人员意识低、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无证无照多及监管真空等现象。

在此基础上,我局立即召开豆制品专项整治专题会议,结合国家局下发的《关于整治28大类产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伊宁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施步骤、范围和重点等事项。同时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此次专项整顿过程中所担负的责任和任务,我局还将该方案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得到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联合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召集城区所有豆制品生产加工户进行了宣传动员,对他们说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范围、实施步骤等内容和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重点从企业选址、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加工卫生、原辅料采购、证照情况等具体要求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之后,工作人员又深入各个加工户进行上门宣传和技术指导,营造了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三、打扶并举、全面整治

为从源头上确保整治目标全面实现,我局按照“培育扶持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的方针,对城区36家豆制品生产加工户实施全面整治。要求自2008年4月1日起

全部停止生产,限期改造。期间,对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整改条件、积极性高的小作坊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其重新筹划选址、改善生产环境、健全管理制度,对软硬件进行全面改造;对暂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要求,但经过整改后能达到条件的加工户,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且无法改造的的加工坊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在全面整治中,以我局牵头联合市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通过抓生产源头、查早市加班加点进行了多次联合检查,务求打消部分加工户报以侥幸心理生产的念头,督促限期改造完毕,尽快取证。据统计,共出动车辆272次,出动人员354人次。经过近三年多的整治,我市豆腐坊的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从脏乱无序、无人监管到整洁规范、监管明确转变,同时豆制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很大一部分提升,使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证。

四、严格监管、巩固成果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豆制品,我局在前一阶段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能够在下一阶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豆制品安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证企业的的生产加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增加豆制品巡查频率。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后续滋生的一些无证照的豆制品加工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与工商联合,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城区各大集贸市场、早市、超市执行豆制品市场准入,凡无证生产的豆制品一律不准销售,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是与卫生部门联合,在餐饮领域做好验收登记台账。要求城区各个餐饮单位、食堂均建立豆制品购进验收登记台账。

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7篇

关于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

总结

为消除肉类及肉制品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鲜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依据《沧州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及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了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政府组织成立了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寇艳春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云升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田洪广

县质监局局长

郭瑞田

县工商局局长 孔令宵

县食药局局长 许红勇

县农业局局长 刘国新

县商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副局长呼广东同志担任,成员由县质监局、工商局、食药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主管局长。

二、完善方案,明确重点。

为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制定了《海兴县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并进一步细化了职能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主要工作成效

1、生产流通销售环节

海兴县工商局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安全理念,同时在集贸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和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举报维权渠道,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0人,流通销售环节30人次,检查单位63户,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无处罚案件。

2、生产加工环节

为了规范肉制品加工企业及肉类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共出动食品监管人员36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2辆次。经过检查,截止目前我县境内没有发现有肉制品加工企业和肉类加工小作坊。

3、畜禽屠宰环节

县商务局屠宰办执法队对全县的鲜肉以及鲜肉制品进行了抽查,重点整治区域3个,检查畜禽定点屠宰企业1家,对屠宰场生猪进场验收台账管理、肉品检验合格、无害化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抽检30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查出病害猪肉100公斤,无害化处理100公斤。

4、餐饮服务环节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各餐饮单位全面开展企业自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的鲜肉及肉制品的行为以及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 51辆次,检查大、中、小各型餐馆及学校食堂 304家,对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下达了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口头警告处理,共下达意见书100余份。

5、畜禽养殖环节

县畜牧局每天都有2名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驻屠宰点检疫,并与生猪集中检疫场所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按要求督促屠宰点进行自检,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此次专项整治虽然没有发现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

识到,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永远不能松懈。我们将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持之一恒,全力以赴,更加深入地开展好食品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8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计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4月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近年来,互联网日益成为商品生产经营者投放广告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网上虚假违法广告、虚假信息问题也随之出现,特别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的广告违法问题较为严重。去年以来,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但一些违法医药广告开始向互联网媒体转移,寻求新的生存空间。

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八部门决定,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自设网站等网站为重点,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将围绕上述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对自查整改后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严厉查处,重点查办、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第9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落

实迅速。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豆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工作,于6月26日召开了由区卫生局、工商分局、技术监督分局、龙凤公安分局、卧里屯公安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的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区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区的部署和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将豆制品市场日常管理与开展专项整治两手并重,有力打击制造劣质豆制品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二是制定方案,责任到人。根据市政府办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龙凤区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朱清霞副区长为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日汇报和周汇报制度。本着“严监管、重引导、强抽检”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整顿豆制品市场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把此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确保辖区豆制品市场健康发展,区卫生局、龙凤工商分局、区技术监督局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治小分队,构建了以村屯、街道为单位的信息反馈点13个,扩大整治覆盖面,消除整治盲区,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利保障。三是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按照方案要求,龙凤镇及各街道属地化管理的同时,加强了与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管理网络。建立了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对线索较为准确、涉及面广的违法行为,由各相关部门共同出击;各相关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案件、违法行为,及时将案情通报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移交,并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在联席会上互通整治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使各相关职能科室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确保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治理到位

一是摸清底数,做到排查有数。我区现有豆制品小作坊加工户70户,其中,城区44户,农村26户,无证或证照不齐的户,占96。小作坊日加工黄豆能力大都在100--300斤,以自产自销供应本地市场为主,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生产工具简陋,加工工艺粗糙落后;经营管理较为混乱,无进货及销售台帐;有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和劣质黄豆的情况,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通过此次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为下一阶段对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打、整、改”提供了全面依据。二是控制环节,严格把关。为有力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我们从“五个环节”入手,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劣质豆制品流入市场。一是检查证照。凡从事豆制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没有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过期的,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二是清理整顿生产经营资格。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家对豆制品管理上的相关法规,对现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严格对照检查。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合格的,按程序发放证照;三是检查生产经营。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使用变质原材料,加工中是否使用违法添加剂,检查经营单位产品包装是否合格,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是否完整等;四是检查餐饮企业。重点检查了龙凤宾馆、康乐园等餐饮企业对豆制品的使用和管理,对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豆制品的加工、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及有无使用过期豆制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抽查了几个小餐饮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小餐饮企业豆制品进货渠道不明确。五是检查学校食堂。重点检查了大庆四中、龙凤乡一中、十九中学校、总厂长托等食堂。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豆制品采购、贮存、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防范食物中毒的发生。三是突出重点,准确出击。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以百姓经常购买、市场销售分额比较大的干豆腐、水豆腐、油豆皮、腐竹等品种的生产和经营为重点排查对象,以超市、市场、商场、酒店、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以及边远农村为重点巡查和监督检查区域,组织两次联合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20家,农贸市场6个,豆制品销售单位32个,其中有卫生经营许可证15家。立案8起,结案1起,罚款10000元,查扣不合格腐竹成品239件,假冒包装箱1600个,包装袋4880个,没收违法添加剂240余公斤,销毁不合格豆制品200余公斤,打掉黑加工点4个,扶持豆制品制作销售单位1个。

乡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10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旗食品安全办公室下发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肉及肉制品市场有序发展和群众消费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以打击假冒牛羊肉、注水肉、病死畜禽等各类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为重点,深挖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确保肉类市场繁荣、稳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重点

(一)养殖方面。畜牧站要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养殖场(小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加强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督促养殖企业和农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用药;规范养殖企业和农户检疫制度和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严厉查处和打击养殖环节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特别是加大对小、散户的隐患排查。

(二)生产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肉进货关,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杜绝使用注水肉、病死畜禽等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和将工业盐用作食盐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的违法行为。要严查和依法取缔非法生产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三)流通方面。要突出对集贸市场、商店、肉食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严厉查处取缔肉品无照经营,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要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肉类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查验肉品的进货渠道及检疫、检验印章盒检疫、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四)餐饮消费方面。要加强对宾馆、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检查所购肉品是否有检疫检验证章及有效动物检疫证明。

三、实施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自***年5月10日开始,至***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对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品销售、肉制品生产、餐饮用肉环节等进行专项整治。

(一)动员部署、摸底阶段(5月10至5月20日前)。广泛宣传动员,并对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品销售、肉制品生产、餐饮用肉等环节进行认真的排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20日)。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肉及肉制品不法养殖、屠宰、生产或经营等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可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以及异地交叉检查等形式,深入排查和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当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领导负责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打击治理不力,肉及肉制品问题突出的地区,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责任,特别是对非法制售窝点、企业而未能及时排查取缔的,要严格倒查追究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大信息传递通报工作。各村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及时互通情况,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肉及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大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1篇

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防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等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规范餐饮服务环节肉品经营秩序,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监督所准备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医院、机关及建筑工地食堂。

(二)严格检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等执行情况。

(三)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四)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守本责、地方政府负总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夯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采购、使用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规范肉肉及其制品采购和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10日前)。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中旬至2012年2月中旬)。各科室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辖区内开展对含“瘦肉精”、病死、注水肉及其制品的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一批采购、使用不合格肉类违法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下旬至3月)各科室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并将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与保化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所长杨立新为组长,副所长胡悦德、李金璞、李艳波为副组长,于长城、董海涛、葛强、郑雅彬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车辆、人员的协调及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营造声势,搞好宣传。组织开展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负责人培训会,号召餐饮单位自觉守法,加强自律;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的报道,为畜禽宰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餐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餐饮单位、学校、医院、机关及食堂在采购和使用肉品时,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监督执法人员要督促餐饮单位严把肉品进货关,落实进货验收索证、台帐等制度,确保餐饮消费环节肉品质量安全。

各科室要在汇总上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有关信息的同时,及时报送肉类及其制品整治工作信息,在7月15日前上报整治方案,每周至少报送一期工作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整治工作表在每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送市局食品保化处。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2篇

根据丹东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木制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丹安监发[2013]78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从今年的6月至8月对全市的木制品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现将前阶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根据丹东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木制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丹安监发[2013]7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起草并印发了《东港市木制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东安监字

[2013]63号),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农场安监站,在方案中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落实了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农场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将木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检查同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

二、摸清底数、分类梳理。在文件下发后,科里对全市木制品加工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挑选出作业现场较差,安全生产管理较为混乱的单位作为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对各单位作业现场一些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机械设备提前进

行分析,了解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的硬性标准,为下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召开会议、调度部署。在今年的第二季度乡镇安监站长工作调度会上,科里对木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又进行了专门的调度。一是听取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农场安监站的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难点问题。二是科里对木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又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乡镇政府安监站要认清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在全运会期间,各乡镇安监站务必关口前移,深入到企业中去,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就处罚,绝不手软,确保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专项检查、严格执法。根据《东港市木制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工作步骤,科室从7月至8月份,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辖区的木制品将给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过程中对企业证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企业安全设施使用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达下棋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通过前阶段工作,对我市10户木制品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检查出各类隐患10余项,企业已经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三)企业一线作业工人“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下步,市安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辖区内的木质品加工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3篇

市食安科:

我局领导在参加市局《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迅速组织召开了股所长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岳楼工商通字[2010]49号)。9月19日至30日我局对所有乳制品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的清查工作,建立健全了乳制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强化乳制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依法监督经营者把好乳制品进货关,督促经营者仔细查验供货方的证照和检验合格证明,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和无批次检验报告的乳制品坚决异地查扣,交由区食安委牵头统一销毁,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分局成立了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颜石湘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甘克伦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任副组长,为主要责任人;各业务股室股长、工商所所长为成员,为重要责任人;网格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消保股股长黄焕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要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所长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全局共签订责任状81份,有力地促进了责任的落实。

二是落实主体准入资格,认真查验检测报告,严把乳制品市场准入关。要求各工商所要以网格片区为单位开展拉网式清查,建立健全乳制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台账,切实做到“户数清、情况明”;要依法严格监督,抽调执法力量,结合市局开展地沟油、食品添加剂和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对乳制品经营者逐户检查,逐户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个批次、不漏一包(听、袋)乳制品。认真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法定义务,并与每户乳制品经营者签订《乳品经营承诺书》1168份。并将近几年公布的问题乳制品名单复印了64份,保证各工商所所长和片区干部、职工人手一份,以便随时查对,确保问题乳制品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求各工商所要严格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责任到人,加大对流通环节不合格乳制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劝导乳制品经营户主动上交问题乳制品和无法取得批次检验报告的乳制品,乳制品经营户在9月30日前主动下架、上交的,可不予立案查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问题乳制品”一律立案查处,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无批次检验报告的乳制品先责令下架,在限定期限内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一律异地封存。对拒不配

合、阻扰执法的书面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分局和各工商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乳制品的申诉举报,认真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对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逐一登记,迅速分流转办,立即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分局甘局长带消保股人员对各工商所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工作做得扎实的有城陵机所(一个经营户的乳制品名单就录了17页)、三眼桥所(清查工作做得扎实,对不规范的经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最多的所)、五里牌所(第一个比较齐全上报乳制品经营户台帐等资料的所)。为了督促清查工作落实到位,消保股还设计《岳阳楼区乳品清查情况一览表》和《流通环节乳品清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工商所每天上报当天的清查情况统计表。

六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工商所要及时、主动向乡、街道办事处汇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执法合力,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对发现的带有苗头性和群体性的事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

会和谐稳定。

这次清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3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总数3151户,其中奶粉和乳制品经户1168户,检查批发、集贸市场58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2份,下架无质检报告乳制品183袋,有力地打击了经营问题乳制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两节乳制品市场的安全稳定。

达央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总结 第14篇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册亨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迅速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制定了我乡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谋划组织,领导高度重视。

我乡召开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责任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然后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隐患排查,并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整治工作的重点。

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身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措施,也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履行社会

求。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就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按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真正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完成全乡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三、落实政策规定,深入安全整治

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各村、各部门、驻乡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各部门、驻乡企事业要从经费中拨出必要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必要

作的落实。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建筑工地、道路和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

四、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我乡对一些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对所有从

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加强行业领导,形成共管合力

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并加强对企业老总和建筑工地老板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处理。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村、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乡安监站要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乡相关部门也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六、积极开展检查、安全防微杜渐

达央乡多次组织安监站、派出所民警和志愿者等防火力量对各单位、工厂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巡逻检查,建立完善的防火巡查资料和工作档案,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将联合司法部门给予停业整顿处分,对辖区内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如木材加工厂、服装厂这些隐患较大的企业和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服装作坊安全隐患较大,很多没有购买消防器材,对此检查组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并在未来进行“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检查组还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超市等各单位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今后还将继续加大对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检查,确保将我乡安全生产领域的各项隐患降到最低。

七、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舆论氛围。

我乡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及时通报批评。通过拉横幅、宣传车等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此外,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

春节将至,达央乡将继续结合此次整治行动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对以上各项工作不断进行加强和完善的同时,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百姓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双节。

乳制品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5篇

(2008年9月5日)

一、整治食品生产环节。

(一)按照国家食品加工行业卫生标准严格监督,全面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重点检查“两证一照”,即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情况,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并给予公开“暴光”。

(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小企业小作坊为重点,采取巡查与定检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突击检查,查找违禁物质,监督检查企业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等情况的台帐,对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予以严惩。

(三)对质量保证能力及卫生条件差的小企业,要进行停产整顿,重新登记,核发生产许可证。

二、整治食品流通环节。

(一)加大对粮油、食盐、酒类、调料、肉制品、茶、蔬菜、水果、奶、豆制品、水产品、饮料等食品的抽查力度,对 1 检查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坚决清除出市场,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及时下架下市,并按规定进行销毁,防止异市、异地销售。

(二)在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同时,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对无证无照的小餐饮店和流动饮食摊点,由有关执法机关按照职责范围予以取缔。

三、整治消费环节。

(一)整治学校食堂。一是检查学校食堂设施建设情况。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消毒设备等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二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对符合卫生条件但尚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限期办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不能发给卫生许可证,必须停业整顿,达标后颁发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不具备办学生食堂条件的应坚决取消,谁签发卫生许可证谁负责。没有卫生许可证私自经营的学校要负全责,县教育行政主管人员也要负相应的责任;三是检查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情况。各学校要把住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关,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和原材料,规范进货渠道,并按 2 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明确记录出库入库食品,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要有食品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同时,检查校内食品经营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情况,以及学校周边餐饮店、小食摊档、副食品店的卫生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彻底整改。

(二)整治小饮食店卫生情况。重点对小餐饮店、流动饮食摊点、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条件、人员健康和食品加工情况进行检查,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收回卫生许可证.四、整治农贸市场食品安全。

重点是抓好肉品的生食和熟食的管理,要求经营者要做好生食和熟食的分隔摆放,不能混在一起销售,尤其是熟食一定要设有玻璃箱摆放,且玻璃箱要设有纱网。营业期间,营业者要将证照摆在摊位上,接受监督检查。

五、整治 “中秋”、“国庆” 两节食品安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容易集中出现问题的月饼及饮料、糕点、糖果等其他应节食品,我们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以月饼、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过节食品、儿童学生食品为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动。特别要 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销售质量不合格月饼、标识不符合规定、过度包装月饼、价实不符月饼等行为。防止各种假冒伪劣、变质月饼流入我辖区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中秋、国庆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六、整治福寿螺市场。

重点开展福寿螺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告诫老百姓生食或食用未熟透的福寿螺及其它淡水鱼、虾、蟹、蛙、蛇等食物,容易导致广州管圆线虫等食源性寄生虫病。

七、整治活动有关要求。

(一)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各职能部门每10天向县食安办上报一次整治情况,由食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列入政府考核扣分内容。

上一篇:华海大酒店开业庆典策划方案下一篇:工程项目主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