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勤先进事迹

2024-05-29

公安执勤先进事迹(精选6篇)

公安执勤先进事迹 第1篇

XX年,**在全国率先提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创新理念,**市公安局是3个试点单位之一。在从管理向规范服务转变的过程中,**是自觉的实践者。他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满腔热忱、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亲民、爱民、为民之事。

XX年7月他调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

**执勤组任组长以来,正是**市全面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推进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时段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推进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的特殊时段,他积极主动投身其中,将党和人民的要求转化为自觉的追求,忠诚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当地群众,为景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和谐景区作出了出色贡献。

特别是在2011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和执勤组一起,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为海内外游客赴**雪山的“平安之旅”,做出了无私的奉献。

2011年开年,对**县来说,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元月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执勤组民警**因奋不顾身抢救落水群众致病牺牲。目前,在全国范围开展“学习**同志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的热潮正在掀起。

2011年春节,是汶川大地震后第一个春节。春节期间,**省旅游形势喜人。其中,**县**雪山景区门票收入位居全省景区第一名。实现**灾后重建旅游复苏的开门红。

看起来,这似乎是不相关的两件事。而当我们沉下去,深挖宽拓,几年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当地群众,协助当地政府化解各种矛盾、构建和谐景区、保障旅游线路安全、畅通,尤其是投身灾后重建,积极主动地为振兴旅游献计献策的情景就一一再现出来。

正是这样的厚实铺垫,一个结论也因此可以得出:从一个微观方面,**和他带领的**执勤组与**雪山景区所取得的佳绩,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个需要全面解读的典型

**身上集合了很多优秀品质,其中贯穿的主线就是“以人为本”。因此,仅仅反映他舍生忘死、英勇救人的壮举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站在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高度来解读他。

——**县委书记符礼建

**是汶川大地震的重灾县,**是重灾乡镇。在这样的情况下,**雪山的旅游能取得这样的佳绩,凝聚了**人民的共同心血。与**县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直接相关,与全县政法干警的忠于职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与像**这样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优秀民警直接相关。**县委书记符礼建这样总结道。

他强调说,与**的这个“直接相关”具体说来就是,**执勤组常年值守在高寒山区,保障交通安全和顺畅,同时关系海内外游客的安全、当地群众的生计和景区企业的生存。比如,过去**雪山景区内有几十家矿厂,超载违规现象较严重,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所在的**执勤组只有4个人,但他以身作则,和同事一起,花费了很多心血整治交通秩序。

在这一过程中,**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公安“忠诚、责任、公正、民生”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务实创新的精神,严格执法、热情为民,积极想办法破解交通违法现象中的根源问题和瓶颈问题,从而化解了诸多矛盾,为保证**雪山旅游干线的安全和畅通,为构建和谐景区,促进当地旅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雪山景区增添了这样一道人文风景:当地群众安居乐业,企业发展有着良好的软环境,八方游客安安全全地乘兴来尽兴去。“因此,我认为,**身上集合了很多优秀品质,贯穿其中的主线就是以人为本。仅仅反映他舍生忘死、英勇救人的壮举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站在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高度来解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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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战线是出英雄的地方。这些年,已先后涌现了杨学琼、姚建云等全国先进典型,今天又出了**。这不是偶然的,说明**县政法战线具有好的传统,有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队伍。这支队伍正是**市政法战线一直坚持抓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取得实效的缩影。**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他的典型事迹还呈现出以下鲜明特点: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从去年12月开始,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了“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而**公安近年又提出了“忠诚、责任、公正、民生”的创新理念。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仅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是“大走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亲民、爱民、为民的公安战线的典型,还是履行**公安理念的先进典型。

**于XX年调到**执勤组。当时**市正全方位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同时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两大重要保障之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市公安系统作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最早的三个试点单位之一,一直在机制和制度上进行探索和创新,进而更紧密地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深层次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长期坚持将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融为一体,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正体现出**市公安民警执法理念的这一转型。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非常牢固。在平日工作中是这样,在参与**县“南国冰雪节”和“**山歌节”等重大活动是这样,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中更是这样。比如,我们重建的**镇云华旅游社区,不仅将山上的受灾群众集中迁入社区,住上一楼一底的木结构新房,还可以经营农家乐,保证了他们持续稳定的收入。在社区规划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就社区停车位与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和安全等方面献计献策。目前社区正在建设中,今年6月完工后,能在现场看到的停车位,就是**的心血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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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市的“三圈层”,欠发达,但**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的旅游发展,将**雪山景区定为龙门山旅游产业开发的龙头,要将**雪山打造成“南国冰雪”旅游胜地。

今年,是**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城乡全面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之年。**的发展虽在良性运行,但仍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刻。因此,我们尤其需要越来越多像**这样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需要越来越多像**这样敬业爱岗、恪尽职守的优秀民警,以**这样的典型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又好又快地推动各项工作;尤其需要像**那样甘于奉献、勇于牺牲,实干、苦干、超常干、拼命干的干部队伍,我们的发展才有希望。

**还有一个很突出的方面是,他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地方,特别是这4年,坚持工作在高寒山区。他的父母都患有重病,妻子下岗,女儿去年才进大学。他能够同时克服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一直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地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求回报地做了很多亲民、爱民、为民之事,为**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许许多多平凡但不可或缺的好事和实事。这样的做法,“短期做秀”容易做到,但要长期坚持就很不容易了。

我认为,这都是“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这也就是为什么**去世后,当地群众悲痛不已,自发悼念;这就是为什么**县机关干部在观看**事迹介绍时,会感动得泪流满面;这就是为什么他的事迹宣传报道后,能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响。能够感召人、激励人,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他想得很远,超前谋划超前服务

从规划开始,**就深度介入**镇灾后重建。他从大的环境出发,考虑问题很周到,想得很远,超前谋划、超前服务。

——**县**镇党委副书记彭志林

**镇地处国家级风景区——**雪山风景区,我们的工作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打造良好的旅游软环境开展相关工作。**带领执勤组主动上门与我们对接,积极想办法、创新思路,为治理和规范旅游沿线交通环境、为游客提供停车环境、为企业创造经营环境、为建设和谐景区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政府分了忧、解了难,帮了大忙。

**镇云华村又叫小河村,地处**雪山旅游干道的天车坡路段,被一座桥隔成两块。云华村距离汶川大地震震中映秀镇直线距离三四十公里,受灾很严重。灾后重建启动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县推进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的规划,**镇结合当地旅游资源,将云华村的产业重建定位为农家乐旅游。并按照村民的意愿,确定了两种联建方式:桥这头是原址重建和联建,桥那头是统规统建。在此我要讲的也是发生在桥两头的两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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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桥、上一道坡,我们看到,道路右侧河坝里是冷水鱼养殖场。左侧一块依山的空地已围成了重建工地,**镇云华旅游社区的规划展板醒目地竖立在墙体之上。图中叠翠的山林衬映着一楼一底、传统与现代相融的民居。云华旅游社区是**市灾后重建的示范点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曾多次亲临检查。

社区于去年9月动工。今年6月全部建成后,将有130户近400村民从山上迁下来,集中安置在这里,经营旅游农家乐。到时,这里将成为**雪山景区又一处避暑休闲地。由于社区紧邻旅游干线,车辆的管理、交通的顺畅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付出了很多心血。

当我们还在规划阶段,**就多次主动上门,与我们一起商量怎样解决游客车辆的停放问题。看了规划效果图后,他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思路广,从大的环境出发,比如,车辆停放在哪个位置最合适,既能为来此休闲的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同时为社区群众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又不影响旅游干线交通的顺畅。这件事给我们的影响很深刻,感到他考虑问题很周到,想得很远,超前谋划、超前服务。后来,我们采纳了他的建议,规划出了专门的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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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这头,是云华旅游社区的原址重建和联建点,这里栽培有很多食用菌。去年11月,中央、省、市领导到云华社区视察灾后重建工作,现场察看了这个点。但由于只有一条单车道,每天运送重建物资和农副产品的车辆上百。而且,当时正是鲜菌采摘期,每天采的菌必须及时运出。如果耽误半天时间,价格就要降一半,村民的收入就要受影响。

为了保证“两不误”,**带着执勤组提前介入,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全力配合协调工作,提前向驾驶员做好解释,请他们错开运货时间。由于工作做得早,做得细,既保证了视察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又保证了重建速度和群众利益不受影响。井然有序的交通环境,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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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底到来年的元月底,在约一个月的时间里,**雪山都要下几场大雪,一般情况是下到离滑雪场七八公里外的梅子坪。但去年那场雨雪冰冻灾害远远超过了常规范围。特别是元月25日那场雪,竟下到了离滑雪场30多公里外的花水湾。路面全部结冰,滑得连人都站立不稳,甭说开车。当时山上滞留了五六百辆车,约XX名游客。在情形十分危急的时刻,**和**执勤组忠于职守,帮助我们除冰开路,一辆车一辆车地嘱咐驾驶员注意安全。直到第二天凌晨5点过,终于将全部游客送到安全地带。

虽然忙碌了一夜,但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他又接着上山到天车坡路段设卡值勤。我碰到他时,发现他感冒了,摸他的额头还在发烧,就“逼”他到**镇医院去输液。可他去了2个小时后,又回来了。我知道,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的心放不下。

**的爱岗敬业,不仅仅表现在危急关头,在平时的工作中也是始终如一。他每天6点钟就起床,将辖区内50多公里的旅游线路巡查一遍。当车开到景区山门时,他就会给我打电话:“今天的道路没有问题,你放心睡。”要是有问题,比如冬季下雪天,他会说:“今天雪很大,路面打滑。我要设卡了,你们跟着下来除冰除雪。”而在6—8月雨季,容易垮方,他会告诉我哪个路段有飞石、有泥石流。他不仅及时告知,同时还协助我们及时排除险情。

这样的电话,只要他上班,我天天都能接到。我已经习惯了早上7点过的那个电话,习惯了**的声音。这样的电话、这样的声音,让我心里很踏实、觉也睡得安稳。几年来,我们在工作上配合很默契。在他走后的这些日子,我每天早上7点过,还习惯性地渴望听到他的声音。可是,这再也不可能了。

今年春节期间,**雪山游人爆满,初三和初四流动的游客达到2、3万人。我们连草坪都用来作临时停车场。那个时候,我就想,要是**在,他又会到停车场,来回穿梭、不知疲倦地帮助协调。因为,在每个节假日,他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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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在工作中,他不是纯粹地执法,同时还要帮你把脉,想办法解决问题,人性化执法。

由于占据地理优势,**雪山风景区成为**和**的一张旅游名片。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中龙门山旅游产业开发的龙头。这么好的旅游品牌,这么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旦出了安全问题,既对不起游客,还会影响景区乃至**和**的旅游形象。因此,作为景区从事旅游产业的企业,面对大量来自国内外的游客,旅游线路的安全、交通运输的安全、游客游玩的安全,也就是怎样保证游客安安全全上山、安安全全下山,都是我们的职责,必须高度重视、丝毫不能疏忽。

几年来,**和**执勤组一直实实在在地帮助我们,千方百计为我们分忧解难。比如,XX年,市政府目督办给市安监局和市交委下了一个目标任务,就是联合创建**雪山风景区“双鸳平安大道”。平安大道从景区山门到双河大桥,全长14公里。在我们和**执勤组协力共建过程中,**积极想办法、提建议,包括在哪些路段设立警示牌都考虑得很仔细。通过共同的努力,“双鸳平安大道”最后通过验收,获得了市政府的授牌。

更让人感动的是,这几年他从来不给我们添麻烦,他和执勤组甚至连饭都没有吃过我们一顿。作为企业,我们不仅需要安全、和谐的景区环境,还需要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需要像**这样的忠诚卫士为景区旅游生命线保驾护航,才能保证八方游客放心地来、放心地去。

**的执法特点很具人性化。他善于换位思考,处处替企业和游客着想。比如,大雪封路后,游客和车全压在路上。他不会为了自己省事,把“禁止通行”的牌子一竖就算完成任务,而是动脑筋、想点子,替企业出主意、替游客着想。比如,在通知我们推雪、撒盐除冰的同时,他随时观察天气和路面情况,见机放行,像上午10点过,太阳出来了,他就会通知放行。他对我说:“再不放,游客可能会越来越多。他们打老远来,有的还请了假,连**雪山的山门都没进,就回去了,这对景区和**的影响都不好。”

几年来,**给当地群众和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留下了很好的形象。他不仅代表了**乃至**公安民警的形象,也代表了**雪山的形象。因此,我建议将“双鸳平安大道”改名为“**大道”。这是一个具有特殊价值的品牌,可以激励更多的**涌现出来,**优良的品质和敬业爱岗、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传承下去。

学习**系列评论之二

像**那样一心为民

本报评论员

进出**的人们再也看不到那个普普通通的交警了。山川共泣,大地悲鸣。**,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好警察、好公仆!

**对**人民的情,苍天可鉴;**对**雪山的义,有口皆碑。作为一个警察,作为一个公仆,他用自己十年如一日的实际行动,深刻地诠释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清晰地注解了**公安“忠诚、责任、正义、民生”的价值理念。因为深刻理解,所以真情付出;因为真情付出,所以感天动地。

学习**一心为民的崇高情怀,就要学习他时刻关心游客和当地居民的安危困苦。每天6点多钟起床后,将辖区50多公里的旅游线路巡查一遍,这是心系游客和当地居民安危的情怀。大雪封山,他不是把“禁止通行”的牌子一竖了之,而是随时观察天气和路面情况,见机放行,这是关心游客疾苦的表现;为避免意外,疏散游客后,他仍坚持设卡值勤,这更显他一心为民心思的细密。

学习**一心为民的崇高情怀,我们还要学习他为一方发展而殚精竭虑。对当地的旅游重建,他从规划开始就深度介入,想办法、提思路,为建设和谐景区作出了贡献,为当地政府分了忧、解了难;为配合当地旅游发展,**镇的大小旅游活动,**和他的4人执勤组,也都积极帮助和支持,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这些,虽然有的并不是**的分内工作,但他知道,公仆虽然有职责之分,但为人民服务,为地方发展服务没有区别——这,是**对**大地和人民更深层次的情怀。

**同志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他的事迹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履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为人民群众一件件、一桩桩地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有人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无愧于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他不仅是我市公安战线的优秀代表,也是全市党员干部的杰出典型。

英雄已逝,英名长留。当前,我们正在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要在“五个方面走在前头”,目标紧、任务重,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等,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惟有全市上下团结起来,共同努力。而**身上所体现出的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正是我们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

公安执勤先进事迹 第2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

第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战备工作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

(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

(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六)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保证随时处于完好战备状态。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

(一)消防车(艇)的停放(泊靠)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便于出动,符合实战要求;

(二)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

(三)消防车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战斗无关的物品,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首长和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检查,严格落实战备制度。

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殊情况时,总(支、大)队必须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变化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及时接报、处理执勤战斗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力量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十七条 总队、支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领导部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执勤战备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战备工作的措施;

(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和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以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组织建立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四)组织指导部队对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并熟悉本级各类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

(五)督促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及时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 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二)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三)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督促部队贯彻落实;

(五)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六)组织部队熟悉辖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七)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政治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根据任务需要,组织部队开展战备教育;

(二)结合部队战备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政治思想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三)了解掌握部队官兵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负责战备、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奖惩等工作。

第二十条 后勤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二)制定部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负责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防火监督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二)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三)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二十二条 全勤指挥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三)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分布及装备、灭火剂储备情况,检查督促消防队伍战备工作;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遂行作战,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

第二十三条 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二)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和相关部门;

(三)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

(四)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及设备,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值班首长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记录接处警和力量调派情况,提供灭火、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料;(六)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灭火、应急救援信息;(七)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消防接处警和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大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

(二)组织战备值班、检查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研与熟悉,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四)熟悉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掌握辖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协调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 中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二)掌握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三)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四)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六)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

第二十六条 战斗班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

(三)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七条 战斗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第二十八条 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二)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三)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首长。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三十条 供水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市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熟悉辖区内天然水源以及其他可用水源的情况和取水方式;掌握供水装备技术性能和供水方法;

(二)保持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练使用相关装备;

(三)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寒冷地区应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第三十一条 摄(录)像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一)熟悉摄(录)像器材技术性能,熟练操作使用;(二)掌握现场摄(录)像的内容、方法及相关要求;

(三)负责摄(录)像器材充电、维护保养工作,随时做好出动准备;(四)负责执勤战斗影像资料传输、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节 战备等级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全勤指挥部和各级值班首长及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二)执勤战斗装备完整好用;

(三)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出动准备;(四)部队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二级战备应当在经常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一)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二)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三)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四)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第三十六条 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由公安部消防局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总队军政首长签署发布,并报本级公安机关备案。当接到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求进入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降低或者撤销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 执勤战斗预案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三十九条 总队、支队应当制定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条 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需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经常对执勤战斗预案进行熟悉,并以执勤战斗预案为基础,组织开展实兵实装实战演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及时修订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十三条 总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本级军政首长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支队、大队、中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上一级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并报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备案。

执勤战斗预案的废止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章 执勤战斗行动

第一节 接警出动

第四十四条 遇有下列情况时,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立即出动:(一)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二)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三)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

第四十五条 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受理报警后,应当根据灾情、预案和调动方案,迅速调派力量,及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并立即向全勤指挥部和值班首长报告,根据需要和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配合作战行动。

当接到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报警或者在重点时段等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政治社会影响的灾害事故报警时,必须加强首批出动力量,及时启动执勤战斗预案,并通知值班首长或者全勤指挥部遂行作战。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支(大、中)队接到本辖区以外的报警或者增援请求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命令出动。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出动边报告。

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报警或者救援请求时,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准备,待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处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处置同一起灾害事故时,上一级全勤指挥部或者值班首长、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出动。第五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营区岗哨应当礼貌、热情地接受群众报警,保持消防车库门前的道路畅通。

第二节 组织指挥

第五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第五十二条 组织指挥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第五十三条 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第五十四条 公安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指挥。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直接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队伍共同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时,由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统一指挥。

第五十五条 对于灾害事故规模大、参战力量多、作战时间长、现场情况危险复杂、灭火与应急救援难度大的灾害事故现场,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及时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公安消防部队应当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

第五十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以及下属的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及其相关人员组成,并设立现场文书和安全员。现场作战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当日值班首长或者到场的最高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段(区);

(二)视情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以组织单位人员和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合理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切断现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五)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提出调集驻军、武警及其他增援力量参加灭火与应急救援的意见,报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六)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可能发生突发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时,应当果断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指挥参战力量安全撤出灭火和应急救援现场;

(七)提出战勤保障要求,落实战勤保障措施,视情启动战勤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副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队当日值班指挥长或者到场的总(支)队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指挥员工作,在总指挥员授权或者离开现场时,履行总指挥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作战指挥组一般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作战任务,掌握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二)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三)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

(四)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五)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第六十条 通信联络组一般由通信技术人员、通信员组成,由总(支)队通信处(科)长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二)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级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三)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第六十一条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部队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由总指挥员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二)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三)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第六十二条 政工宣传组一般由政治部(处)和宣传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政治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一)掌握官兵的表现情况,适时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三)督促参战部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部队纪律。

第六十三条 后勤保障组一般由后勤部(处)和战勤保障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后勤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二)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三)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

第六十四条 大队指挥员由大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一)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二)调集辖区内的参战力量,组织灾情侦察,确定防护等级,制定作战方案,部署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灾情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组织所属部队完成上级指挥员部署的战斗任务。

第六十五条 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救人、灭火、排烟、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战术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二)向各战斗班(组)下达作战任务,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线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水,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增援力量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第六十六条 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一)请领、分配本班战斗任务,组织指挥战斗行动;

(二)进行灾情侦察,组织战斗展开,观察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三)组织班、组协同作战和安全防护,处置紧急情况,向中队指挥员报告战斗进程。

第六十七条 现场文书一般由司令部参谋或者中队干部担任,在作战指挥组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力量的调动、灾害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变化等情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二)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命令、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

(三)统计汇总人员伤亡、燃烧物资和面积等情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第六十八条 现场安全员应当按照参战力量和现场情况确定,一般由战训参谋、中队指挥员、战斗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由总指挥员指定专人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危险区段、部位进行实时监测,确定安全防护等级,落实作战行动的安全保障,检查参战人员安全防护器材和措施;

(二)记录掌握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数量和时间及防护能力,保持不间断的联系,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参战人员的体力、健康情况,准确判断突发险情,及时向指挥员提出紧急撤离和人员替换的建议;

(三)协助指挥员确定紧急撤离路线,并通知进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根据指挥员下达的紧急撤离命令,利用长鸣警报、连续急闪强光、通信扩音器材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出信号,并及时清点核查人员。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第七十条 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第七十一条 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一)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第七十二条 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一)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二)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四)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五)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六)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第七十三条 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照下列要求抢救人员:

(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二)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三)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四)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

(五)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第七十四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

(一)遇有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以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救人灭火的物资也应当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起火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当指定放置地点,指派专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第七十五条 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一)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三)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四)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

第七十六条 根据灭火战斗行动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依法合理实施破拆:

(一)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

(二)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三)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

(六)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第七十八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科学确定和使用灭火剂,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和灭火进程以及燃烧物状况,正确选定灭火剂、喷射器具以及供给强度;在确保消防员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接近火点喷射;(二)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三)对因灭火用水过多可能造成建筑物、堆垛倒塌,船体倾覆和水渍等危害的,应当及时进行防排水作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公安执勤先进事迹 第3篇

公安交通管理车载执勤执法装备(以下称车载装备)是指装载于巡逻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执勤车辆上,用于执行交通管理相关执勤执法业务的专用技术装备。随着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年来各类新技术、新装备迅速在交通秩序管控、交通违法取证、交通事故勘查等路面执勤执法业务中普及应用,成为交通警察开展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保障。同时,根据公安交警系统“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车载装备的应用管理,推进车载装备在配备和使用等方面的标准化,也逐渐成为保障交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一项基础工作。

2 车载装备配备

根据交通管理执勤执法的业务需求,公安部先后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车载装备的配备应用。

在基础规范方面:2008年《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指出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或者摄像机)、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等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防弹衣、防弹头盔、简易破拆工具、防化服、拦车破胎器、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装备;执勤警用摩托车应当配备制式头盔、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等装备;2014年《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规定执勤警车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反光或者发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以及警告标志、警示灯、灭火器、牵引绳、急救箱等装备。执行堵截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任务时,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破胎器等装备。交通事故勘查车应当配备现场勘查箱、现场照明设备和锥筒、警戒带、警告标志、告示牌,以及急救包、牵引绳、简易破拆工具等救援及其他必要装备。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时,应当按照参与处置的交通警察数量携带防化、防毒装备。在技术标准方面:GA1006《警用巡逻车》、GA/T840《警用交通事故勘察车》、GA/T980《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装备配置》等标准,对巡逻车、交通事故勘察车、交通安全宣传车等重点执勤执法专用车辆提出了车载装备的基本配备要求,如:对警用巡逻车,提出了警灯、警报器、LED信息显示屏、频闪灯、车载电台等基础警用装备。

3 车载装备分类

根据调研统计,目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用的车载装备数量约有120余种,在不同的执勤执法业务车辆上装载使用,从装备的装载方式和业务功能看,车载装备分类如下:

(1)从装载方式看:主要有车身安装型和车内搭载型,车身安装型主要指固定安装在执勤执法车辆的车身或车体内部,如警灯、警报器、机动车测速仪等;车内搭载型主要指搭载在车辆后备箱、座椅等部位,如反光锥桶、急救箱、呼气酒检仪等。

(2)从业务功能看:主要分为秩序管控类(如停车示意牌)、违法取证类(如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应急处置类(如急救箱)、事故勘查类(如事故勘查绘图系统)、车驾管服务类(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宣传提示类(如车载显示屏)、安全防护类(如反光背心)等7类(如图1所示)。

4 车载装备标准化现状

随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近年来车载装备应用的标准化建设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2014年发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表》(GAZ3-2014)统计,已有道路交通技术标准102项、管理标准18项。其中技术标准涉及车载执勤执法装备的有30余项,主要集中在秩序管控、违法取证、事故勘查等业务方面;管理标准类涉及车载执勤执法装备的有4项,主要有用于指导违法取证的GA/T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和GA/T120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卫星定位技术取证规范》、用于宣传提示设备设置的GA/T993《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用于指导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维工作的GA/T1043《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2014年以来,公安部道路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又先后组织开展了GA/T1299《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21254《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等10余项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指导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通过交通管理标准化工作,有效引领了产品技术服务交管执勤执法业务需求,对规范车载装备的产品形式、技术要求和应用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5 车载装备标准化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车载装备应用的标准化现状和各地实际应用情况看,各地车载装备主要在配备标准化和使用标准化方面与交警系统“四项建设”总体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装备配备的技术规范有待统一。不同地区的同一种执勤执法车辆的装备配备水平不一,如:不少巡逻车上还未能配备车载灭火器、急救包等基础安全防护装备,部分车辆在违法取证、事故勘查等重点技术装备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如:个别地区使用基于“半导体”测试原理的呼气酒检仪,检测精度已不能满足取证执法的需求。二是装备规范使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车载装备的启用、运维、更新等阶段尚未实现全过程管理,装备的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地区还未掌握在用装备的实际种类和数量情况。使用中忽视装备的运行维护,有些装备未能及时更新,有些设备功能已出现异常但未能及时发现,影响执勤执法工作效果。三是装备的质量管理有待加强。目前车载装备存在产品形式多样,质量参差不齐等情况,各地在装备选用时缺少必要的甄选手段,选用的违法取证设备质量不达标会直接影响取证规范性,安全防护设施性能不达标会备直接影响执勤民警的防护安全。

规范车载装备的应用,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入手,完善车载装备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逐步建立集产品技术、装备配备、装备使用于一体的车载装备标准化管理体系(如图2所示)。提出如下建议:

(1)在技术标准层面:依托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车载装备的产品技术标准。一方面,结合当前交通管理执勤执法实际业务需求,制修订《唾液毒品含量检测仪》《事故勘查绘图系统》《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等新型车载装备的技术标准,指导新型装备的技术应用。另一方面,及时梳理和更新各类车载装备的技术标准和更新状态,加大新技术、新装备的宣贯力度,以更好地指导车载装备的技术应用。

(2)在管理规范层面:一是统一制定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车载装备配备规范,根据各类交警执勤执法专用车辆,分类提出车载装备的配备类型、数量、安装方式等技术要求,指导各类装备的规范、统一配备。二是健全车载装备使用管理规范,建立基于装备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装备启用、使用、更新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跟踪管理,实时监控装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维护和消除装备的异常工作状态,保障执勤执法工作效果。三是建立执勤执法装备质量管理制度。梳理各类执勤执法装备分类信息,建立基于装备类型、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形态、产品质量信息等装备信息数据库。各地在装备选用时,加强对产品标准符合性的验证,比对装备与检测报告样品信息的一致性,在批量装备交付阶段,加强批量产品的验收把关,确保执勤执法装备的质量。

6 结语

用先进性教育促公安工作 第4篇

王锐从四个方面概括总结了陕西省公安厅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他说,一是学习动员见精神。公安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各单位领导带头讲党课,通过网络、专栏、演讲比赛等形式,深化理论学习,使党员民警的思想认识和先进性明显提高;二是分析评议见思想。通过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向基层公安机关和社会有关方面征求意见,摸清了党员队伍在思想工作、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党员民警的自警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三是整改提高见实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的三深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大接访”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和基层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对征求的三类32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集中整改,使党员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99.2%;四是立足长远建机制。修订了包括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工作制度共113件,制定了《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工作人员手册》、《陕西省公安厅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十项要求》,用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使基层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创新力明显提高。

王锐说,通过先进性教育,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明显增强;三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四是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

回顾先进性教育,王锐说,大家普遍反映,这是多年来思想触动最深、收获最大的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把“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作为检验先进性教育成效的标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安全保卫任务的绝对安全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全面提高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出台了一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基层配发了一批车辆、计算机和警用装备等,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了战斗力,确保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为创建“平安陕西”做出了贡献。

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 第5篇

【颁布单位】 公安部

【颁布日期】 19800410

【实施日期】 19800410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安消防队是一支军事化的同火灾作斗争的队伍,必须昼夜 执勤,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保证迅速出动,有效地扑救火灾,保卫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 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消防车、艇、器材装备,应当根据 责任区的人口密度、建筑条件、交通道路、消防火源、重点单位等情况和 灭火任务的需要,予以配备。

第三条 公安消防队全体执勤人员,要搞好业务教育训练,进行调查 研究,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建筑特点,熟悉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 划,维护保养器材装备,不断加强执勤备战工作。

第四条 公安消防队在执勤中,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严格管理教育,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制度,保证执勤备 战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车、艇,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擅 自动用的,要追究责任;影响火灾扑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

【章名】 第二章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力量的组成

第六条 城市和县镇公安消防中队,至少要配备二辆执勤消防车和最 低数量的器材工具(见附件一)。特种消防车、手抬机动泵以及备用水带 等器材,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第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人员,由执勤队长、战斗班和两名通讯 员组成。执勤队长,由正、副队长和正、副指导员轮流担任。战斗班执勤 人员:水罐车和泡沫车各八名,即班长、驾驶员和六名战斗员;轻便消防 车五名,即班长、驾驶员和三名战斗员。特种消防车和消防艇的执勤人员,根据需要配备。

第八条 战斗员的分工代号,由班长根据战斗员的技术水平、实战经 验和身体条件确定。

第九条 指挥员和通讯员应当配备全套战斗服、手电筒;班长和各号 员配备全套战斗服和安全勾、安全绳、手斧、手套;班长配备手电筒;驾 驶员配备战斗靴、手电筒。

第十条 执勤人员对消防车、艇上的器材工具,要明确分工,负责检 查保管。水罐车、泡沫车的执勤人员,分工保管的器材如下:

(一)班长:分水器、安全绳、氧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

(二)驾驶员:吸水管及其扳手、滤水器、异径接口、帆布水桶;

(三)一、二号员:水枪、水带、水带挂勾、泡沫枪(勾管);

(四)三、四号员:梯子、水带、水带夹、护桥、断电工具;

(五)五、六号员:梯子、水带、破拆工具、消火栓扳手、急救药箱。

第十一条 消防中队电话室、了望台,应该根据需要配备执勤人员和 器材设备,保证昼夜执勤。

【章名】 第三章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任务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任务主要是: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 警立即出动,扑救责任区的火灾,或按照上级的命令,扑救其它地区的火 灾。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执勤时,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当责任区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报警时;

(二)当责任区以外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上级命令时;

(三)当上级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

(四)当发生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接到上级命令时。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必须迅速着装 登车;执勤队长检查登车情况,宣布出车命令。消防车驶离车库时间,不 得超过一分钟。

第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时,要留下一名干部,集中非执勤人员,准备再次出动。

【章名】 第四章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十六条 执勤队长的职责:

(一)组织好执勤力量,检查全体人员的执勤情况和车辆器材装备的 维护保养情况,保证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二)掌握责任区的情况,熟悉灭火作战计划,领导执勤人员的学习、训练和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三)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指挥车或首车到现场;

(四)执勤时发生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认真填写《执勤记录》(见附件三)。

第十七条 班长的职责:

(一)带领全班进行学习和训练,熟悉责任区的有关情况和重点单位 的灭火作战计划,做好灭火战斗准备;

(二)确定战斗员的分工代号;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执勤情况,保证车辆、器材和个人装备完整好 用;

(四)执勤时发生的问题,及时报告执勤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时,带领全班迅速登车,待命出动。

第十八条 战斗员的职责:

(一)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二)明确自己的分工和任务;

(三)保持个人装备和分工保养的器材工具完整好用;

(四)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登车。

第十九条 驾驶员的职责:

(一)维护保养好消防车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充足,车辆完 整好用;

(二)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发动消防车,做好出动准备;

(四)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五)出车回队后,及时对消防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迅速排 除,恢复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 通讯员的职责:

(一)迅速、准确接受报警,发出出动信号,填写《出车证》(见附 件二);

(二)将出车证送交执勤队长,报告火灾地点,并乘指挥车或首车出 动;

(三)熟悉调集暗号和有关部门的电话号码,掌握责任区重点单位的 有关情况;

(四)维护保养通讯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保证通讯畅通。

【章名】 第五章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建立正规的执勤 秩序,保证执勤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每天上午上操上课前进行调班。各班清 点保养车辆器材后,全体人员列队集合;执勤队长进行交接班;接班执勤 队长调整落实执勤人员、车辆,安排执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星期日和节日要坚持执勤,不安排学习和训练;离队休息的人员,不得超过四分之一。减少执勤车辆时,必须报 告上级批准。

第二十四条 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事情 需要离队时,必须按规定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并按时回队销假。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设置门卫,担任警戒,接待报警的群 众,保持车库门前道路畅通。

第二十六条 消防车库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 入;使用保温炉时,要保证安全。

第二十七条 电话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准他人擅自动用通讯、信 号设备。

第二十八条 执勤人员在驻地训练时,尽量不要使用执勤器材,以保 证及时出动;外出训练时,必须报告上级批准,并保持通讯联络。

第二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保障执勤 人员身体健康。

第三十条 执勤人员的学习、训练,熟悉责任区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 况,制订灭火作战计划和实地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水源等项工作,必须 按照上级部署,有计划地进行。

【章名】 第六章 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总队执勤人员的组成、任 务和职责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总队的执勤人员,由正、副 大(支、总)队长、政委(教导员),战训科(股)长、参谋、调度员、通讯员和指挥车驾驶员等组成,轮流担任执勤任务。

第三十二条 城市大(支、总)队执勤人员,必须昼夜执勤,当重点 单位发生火灾和两个以上中队出动时,立即前往火场,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大(支、总)队执勤人员出动后,留队干部要组织其他人员执勤,准 备再次出动。

第三十三条 大(支、总)队执勤指挥员,负责领导各中队的执勤工 作,检查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参谋人员,负责协助大(支、总)队指挥员掌握各中队 的执勤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大(支、总)队执勤记录。

第三十五条 调度员,必须熟悉通讯暗号,检验通讯设备,保证联络 畅通;接受报警后,掌握火灾情况,迅速调动执勤力量;做好调度室工作 记录。

第三十六条 通讯员,必须随时接受报警,每日公布气象情况,负责 维护保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做好通讯联络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全) 第6篇

1、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C)的指导思想。A、先控制,后消灭

B、全警出动,快速施救 C、救人第一,科学施救

D、加强第一出动

2、在灭火战斗中,一切处置行动自始至终要严防引发爆炸,当遇有紧急情况危急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指挥员应果断下达(A)命令。

A、撤离

B、撤退

C、掩护

D、避险

3、《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灭火战斗中非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和(B)。

A、授权指挥

B、逐级指挥

C、计划指挥

D、临机指挥

4、下列不属于全勤指挥部战备职责的是(D)。

A、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请求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B、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C、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

D、发生火灾,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水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5、下列不属于作战指挥中心战备职责的是(B)。A、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 B、划分火灾等级,制定消防力量调度方案 C、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

D、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

6、公安消防部队战备等级分为(A)、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A、经常性战备

B、日常性战备

C、三级战备

D、常规性战备

7、《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B)。

A、45秒

B、1分钟

C、1.5分钟

D、2分钟

8、某地区发生重大灾害,该地区公安消防部队应进入(B)战备状态。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经常性

9、(B)属于二级战备要求。

A、召回在外全部人员

B、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C、力量进入执勤区域

D、停止人员请假外出

10、公安消防部队火场组织指挥通常分为(C)个层次。A、3

B、4

C、5

D、6、11、某地区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该地区公安消防部队应进入(A)战备状态。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经常性

12、为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公安消防部队实行(D)制度。A、值班备勤

B、指挥长

C、领导带班

D、等级战备

13、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任务状态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D)。

A、一级战备

B、二级战备

C、日常性战备

D、经常性战备

14、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B)。

A、一级战备

B、二级战备

C、日常性战备

D、经常性战备

15、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A)。

A、一级战备

B、二级战备

C、日常性战备

D、经常性战备

16、《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B)负责出动。A、接班人员

B、交班人员

C、全体人员

D、交接班商定人员

17、公安消防大队对所属部队应当(B)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A、每天

B、每周 C、每月

D、每季度

18、公安消防支队(C)对所属部队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A、每天

B、每周 C、每月

D、每半年

19、事故现场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有害物质扩散时,消防车要选择(A)的适当位置停靠。A、上风方向或侧上风方向

B、上风方向

C、侧上风方向

D、下风方向 20、下列哪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槽车泄漏事故的特点。(D)

A、事故地点不确定

B、物质性质难判定

C、事故危险性大

D、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1、公安消防部队在参与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中,一级个人防护为(B)。A、全身、封闭式防化服、全棉防静电内外衣、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B、全身、内置式重型防化服、全棉防静电内外衣、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C、全身、简易防化服、全棉防静电内外衣、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D、呼吸、简易防化服、战斗服、简易滤毒罐、面罩或口罩、毛巾等防护器材

22、公安消防部队在参加抢险救援行动中进入剧毒重度危险区时,应实施(B)级防护。A、特级

B、一级

C、二级

D、三级

23、公安消防部队在参加抢险救援行动中进入剧毒轻度危险区时,应实施(C)防护。A、特级

B、一级

C、二级

D、三级

24、灭火救援中要加强(A)和安全措施,确保行动安全。

A、个人防护

B、协同配合 C、信息反馈

D、火场供水

25、事故现场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有害物质扩散时,消防车要选择(A)的适当位置停靠。A、上风方向或侧上风方向

B、上风方向

C、侧上风方向

D、下风方向

26、事故现场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有害物质扩散时,在扩散区(A)选择进攻路线接近扩散区。

A、A、上风、侧上风方向

B、上风方向

C、侧上风方向

D、下风方向

27、《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规定,灭火战斗中非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和(B)。A、越级指挥

B、逐级指挥

C、计划指挥

D、临机指挥

28、处置高速公路事故时,应在事故区域前、后方(D)米处设置明显的警戒和事故标志。

A、100

B、200

C、300

D、500

29、火情侦察一般不少于(A)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有单位知情人引导。

A、三

B、四

C、五

D、七

30、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当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兵充分利用地形、地物,靠近(C)行动,防止坠落物伤人。

A、房间中部

B、隔墙

C、承重结构

D、门窗

31、处置公路隧道交通事故时,车辆应选择在隧道两端(A)停放

A、洞外右侧

B、洞内右侧

C、洞外左侧

D、洞内左侧

32、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时,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C)。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五级

二、多选题

1、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ABCDE)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A、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

B、第一时间到场展开 C、第一时间实施救人

D、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 E、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灭火救援执勤人员应由(ABCD)组成。

A、值班人员和带班首长

B、通信指挥中心(室)人员 C、基层战斗中队

D、作战保障人员

3、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ACD)。

A、经常性战备

B、日常性战备

C、一级战备 D、二级战备

E、三级战备、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有(ABCDE)。

A、进行战备动员

B、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C、调整执勤力量

D、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E、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5、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一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有(ABCDE)。

A、进行临战动员

B、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

C、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 D、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

E、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点场所现场监护

6、公安消防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有(ABE)。

A、通报执勤战斗情况

B、明确战备任务

C、检查清点器材装备

D、汇报执勤工作

E、安排执勤工作

7、公安消防中队交接班由执勤队长组织,主要任务是(ABCE)。

A、通报执勤战斗情况

B、调整执勤力量 C、检查清点装备 D、汇报执勤工作

E、安排执勤工作

8、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在(ACD)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战备教育。

A、补兵退伍期间

B、重大自然灾害

C、重大节日

D、重要活动

9、执勤训练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ABCD)等方面。

A、安全教育制度

B、装备安全管理制度

C、训练安全制度

D、灭火救援行动制度

10、执勤训练安全管理教育主要包括(ABCDE)。

A、安全责任制

B、安全教育学习

C、事故分析

D、处理

E、奖惩

F、行动安全

11、进入(ABD)等区域作战时,必须着隔热服、避火服、防火防化服或防爆服。

A、高温

B、强热辐射

C、浓烟

D、有爆炸危险

E、缺氧

12、进入一级战备的时机通常是(ABCD)。

A、国家进入战争状态

B、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

C、国家发布戒严令

D、发生特别重大灾情时

13、氯气泄漏事故处置中,可喷射(AC)等物质溶液进行化学中和。

A、碳酸氢钠

B、次氯酸钠

C、氢氧化钙

D、二氧化碳

三、判断题

1、灭火救援执勤人员应由值班人员和带班首长、通信人员、基层战斗中队及作战后勤保障人员组成。(×)

2、指导其他消防队伍的战备工作是司令部的执勤职责要求。(√)

3、结合部队战备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政治思想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是政治处的战备职责要求。(√)

4、参与制定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是防火监督处的战备职责要求。(√)

5、熟悉器材装备参数性能,建立装备档案是后勤处的战备职责要求。(×)

6、制定各类灭火救援调度方案是作战指挥中心的战备职责要求。(×)

7、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是大队首长的职责要求。(×)

8、战备等级是根据公安消防部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执勤战斗准备的程度区分。(√)

9、公安消防部队战备等级分为一级战备、二级战备和三级战备。(×)

10、经常性战备是指公安消防部队完成日常性执勤战斗任务的准备状态。(√)

11、二级战备要求部队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12、一级战备要求召回在外人员,实行全员在岗执勤。(√)

13、一级战备命令必须由公安部消防局首长批准后发布。(×)

14、作战指挥组通常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

15、大队每月要对所属部队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

16、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17、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接班人员负责出动。(×)

18、执勤战斗装备使用后必须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补充。(√)

19、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执勤实力变化和执勤战斗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0、执勤训练安全管理制度是为预防执勤训练安全事故制定的行为规程或行动准则。

21、《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22、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23、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24、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全警出动,快速施救”的指导思想。(×)

四、简答提纲

1、制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的目的是什么?

答: 为了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2、公安消防部队在执勤中必须做到哪些?

答: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3、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与抢险救援战斗中,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4、公安消防部队指战员在执勤战斗中的要求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5、战斗员战备职责是什么?

答:

(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6、消防车驾驶员战备职责是什么?

答:

(一)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卫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7、公安消防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8、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哪几级?

答: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9、公安消防部队各个战备等级分别有哪些规定?

答: 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

10、火场供水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11、战评一般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一)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

(二)灾情的发展变化、作战方案以及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情况;

(三)各环节的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

(四)现场纪律、战斗作风与完成任务情况;

(五)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12、抢险救援工作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下列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建筑坍塌事故;

(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空难事故;

(七)爆炸及恐怖事件;

(八)群众遇险事件。

13、预先展开有何要求?

答: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14、二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二级战备的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人员,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15、一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一级战备基本要求:

(一)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二)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三)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四)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16、组织指挥的程序是什么?

答: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17、灭火战斗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组织指挥原则是是什么?

答: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18、公安消防部队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19、战斗展开有哪几种形式?

答:准备展开、预先展开、全面展开20、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队长担任。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

(一)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救人、灭火、排烟、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战术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

(二)向各战斗组(班)下达战斗任务,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线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水,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增援力量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21、公安消防中队遇有哪些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答:

(一)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二)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三)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

22、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做到什么?

答: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23、火情侦察的方法有哪些?

答: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

24、对实施火情侦察人员有什么要求?(此题作废,与新规定不符)

答:侦察人员应当佩戴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具,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侦察任务,通信联络方法,注意事项等。

25、火情侦察应当查明哪些情况? 答: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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