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024-07-26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精选8篇)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1篇

泸西县青龙煤矿

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编制:泸西县青龙煤矿技术科

2011年9月10日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研究,制定本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社会工伤保险工作,使在本矿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管理手段。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懂得职业病危害的相关知识。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矿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正常有效使用)。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到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认的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0、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13、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

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只有经费得到了落实,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泸西县青龙煤矿技术科

2011年9月10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2篇

实施方案

根据临煤标发[2016]196号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会战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依据公司及矿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安排,决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特制定职业危达标治理规划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危害”基础工作达标治理规划及实施方案领导组: 组 长:申燕敏 副组长:杜冠云

成 员:郭七郎、陈敏、郭福平、崔书奎、李玉柱、掘一队队长、掘二队队长、通风队所有人员

领导组职责:

1、负责对矿井“职业危害”对本月制定现场管理达标、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进行监督落实工作。

2、负责对本月达标规划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

3、负责对井下一通三防管理牌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4、定期对职业危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二、一通三防8月份下半月达标规化划

1、职业健康监护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通风科建立健全矿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人员名单由人力科审核。2.调入本矿的工人,由人力科及时通知医院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调离本矿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3.将七月份全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人力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2、个体防护

供应科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2008)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2)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3)按照要求,及时回撤采煤工作面顺槽、安装煤巷掘进顺槽的各辅助隔爆水棚,并定期检查维护。(4)井下作业现场防尘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5)在综放工作面生产期间,分别对工作面按照设计进行煤体注水,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并存档备查;综掘工作面在距迎头100m范围内第二道全断面喷雾外1m处安设一道全断面捕尘网,随迎头掘进及时挪移喷雾及捕尘网。迎头产尘作业时开启喷雾,配合捕尘网除尘。需喷浆作业的综掘巷道,喷浆机必须在捕尘网上风侧作业。

(6)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m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7)有关部门调研防尘、降尘、除尘新设备,如自动喷雾,负压超细喷雾装置等,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30m、100m范围内,在综掘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m处安装负压喷雾。

(8)严格执行《关于防尘责任范围及管理标准的规定》,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并保存备查。

(9)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并保存,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10)进行 “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粉尘分散度检测”。

(11)煤场加强浮煤的清理,对场区及落地煤堆实行喷雾降尘。

3、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1)局部通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降噪。(2)噪声大于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钻、锚杆机使用消音罩,阻车器、推车器加消音垫皮。

(3)井上空压机房、加强对防噪设施的维护,确保防噪设施正常运行。

4、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通防工区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旬报,月报编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度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对新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及各类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正常运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风筒吊挂平直,严禁漏风,保证工作面用风要求。

(3)加强瓦斯检查力度,严禁超限作业。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制定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并及时增设瓦斯检查点,要求瓦检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杜绝假、漏、空检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瓦斯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加大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的管理力度,严禁无计划停风,保证送电、送风前的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加强停工地点管理,对长期停工的巷道及时进行封闭,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4)不断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安装风门、风速、局扇开停传感器,按照要求合理布置瓦斯传感器。定期对传感器调试、校正,并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和工作,(5)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坚持每月一次重点部位瓦斯隐患排查制度,把综放工作面的回风隅角,沿空掘进巷道、实体煤掘进巷道的高冒区、断层、褶皱发育地带等地点,作为瓦斯管理的重点区域,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制定专门的措施进行管理,强化现场管理,做到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6)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5、高温防治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对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空气温度超过26℃或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0℃时采取制冷降温措施,将冷气送至井下温度超标的作业地点,减少高温危害。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通防工区负责矿井粉尘、有害气体的日常监测,并负责对检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

1.粉尘监测

通防工区要按照规定制定每月的测尘计划,合理布局测尘点。

(1)总粉尘定点监测,井下每月测定2次。

(2)(2)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4)矿区噪声每月至少测定1次。(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三、职业卫生基本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职业卫生科要排查矿情况,负责建立、收集、整理、存档职业卫生档案并对其动态管理。各单位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及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设置、维修、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防工区的各类监测监控、有害气体及粉尘监测等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四、监督检查

通风科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职业危害达标治理规划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3篇

1.1 煤矿企业职工的危害

全国煤矿职业危害形势严峻, 例如, 居高不下的尘肺病发病率、时有发生的煤矿企业中毒、深采矿井的高温、煤矿振动以及噪声等危害依旧广泛存在, 时刻威胁着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1.2 煤矿企业职工进行健康教育的必要性

伴随着逐渐深入的国家改革开放与改革的用人制度, 煤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 煤矿职工的需求量在日益增加, 例如, 越来越多的流动和即时职业人群的出现, 煤矿企业进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 在第一生产线上工作。而这些煤矿企业职工大部分来源于贫穷困苦的乡下山村, 他们的知识文化水平大部分偏低, 缺乏对煤矿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必要了解和认识, 没有自我保护意识, 更加没有应急救援常识。如果煤矿企业干部没有对这些职工进行健康教育, 那煤矿职工就会由于无知而导致煤矿职业的直接危害。

1.3 煤矿企业进行职工健康教育的措施

(1) 调动煤矿企业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自主自觉地去了解煤矿企业职业的危险与防治, 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煤矿职工必须具备行使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3)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对自身的检查, 环境安全, 卫生保证, 最终实现煤矿企业职工健康, 表达对职工的重视与关怀。

(4) 普及对煤矿企业职工的健康教育, 可以通过例会广泛宣传、班组长督促提醒等提高广大煤矿企业职工的文化知识水平、抵制不良习惯,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从而降低发病率与危险的发生。

(5) 由于煤矿企业职工的知识水平程度不一, 企业干部进行普及健康教育就会遇到阻碍, 这就要求煤矿企业干部要深入了解每一个职工的基本情况, 采取不同的措施, 进行不同的教育宣传, 从而达到最大化的权益保护, 宣传与培训同时进行。

1.4 健康教育宣传的具体方法

(1) 通过煤矿企业内部网络, 开展专题例会。内容一定要通俗易懂, 贴近煤矿工作的实际。

(2) 编写煤矿职业知识手册要明确具体, 知识简明扼要, 以及危险突发的措施与防范。

(3) 现场宣传、咨询, 进行知识竞赛, 调动煤矿企业职工对健康知识的认识与提高自我水平。

(4) 在煤矿企业职工经常路过之处, 建立公示栏, 内容应当具有煤矿职业相关知识、救援方法和自我防护措施。

(5) 在危险区域要设立警示标语, 提醒煤矿职工进行我防护。

2 煤矿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

2.1 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是指在从事职业活动中, 从业人员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而职业危害因素, 就是指在生产劳动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具有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生物性和化学性等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

煤矿企业职业病主要危害来自长期接触粉尘导致尘肺病, 噪声对身体造成极大损害, 另外就是接触有毒有害气体, 例如一氧化碳, 二氧化硫等。

2.2 职业病现状

根据来自我国各地的职业病报告显示, 职业病共有26393例。情况如下:637例急性职业中毒, 23152例尘肺病, 904例慢性职业中毒, 1700例为其他类职业病。在行业分布上, 共占报告总数73.5%的职业有:机械行业992例, 建筑行业935例, 有色金属2344例, 煤炭行业15082例, 这四种职业的职业病病例占大部分, 而又以煤炭企业职工发病率最高, 必须引起重视, 近十年, 全国职业病发病的情况具有鲜明的凹形线趋向。

(1) 尘肺病。尘肺病病例直线上升, 煤工尘肺和矽肺是最严重的, 尘肺病患者里有一半人为煤工尘肺, 全国检出尘肺病共有581377例, 其中死亡人数约139177人, 达到22.19%的病死率。粉尘成为我国职业的主要危害, 以尘肺病为主的职业病人占全部职业病的72%, 中毒占19.8%, 两者共占全部职业病的91%。

(2) 职业中毒。职业中毒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共计381起, 中毒728例, 死亡35例。

(3) 职业性肿瘤。主要是轻工、化工和冶金行业, 导致肺癌和白血病等病症, 共有99例。

(4)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等疾病。包括:噪声聋、眼病、白内障、口腔疾病、皮肤病、皮炎、脑炎和哮喘等职业疾病共计1725例。

(5)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白内障、肿瘤和甲状腺等疾病共42例。

2.3 职业病的防治方法

(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环境和条件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与卫生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方针, 使得职业卫生各项工作更加完善具体, 落实到煤矿企业每一个部门, 每一项工作, 每一个职工。

(2) 煤矿企业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 宣传健康教育, 重视职业卫生工作, 普及全体的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强化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责任与权益意识。制定计划, 职业健康教育活动的宣传应具有各种各样的形式, 使整体的职业卫生素质得到提高。

(3) 每个部门要落实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承担责任。煤矿企业应具备完善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促进职业危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对进行有毒有害作业人安排职业健康体检, 建立健康体检档案。

降低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率, 改造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 同时安放相应的防护用品。

(4) 建立完整的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 健全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矿长为中心的工作, 其作为第一责任人, 负责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5) 机电设备的管理必须加强, 对有害和有毒物的泄露进行预防, 及使阻止其污染环境, 降低或者消除生产性的有毒有害因素, 这时可以采用通风法、排毒、降噪和隔离等技术性措施。

(6) 加强个人防护, 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合理安排员工休息, 且一定要注意营养, 这样能够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使有害物质不能进入人体内, 加强监测管理井下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齐全。

(7) 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上, 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 必须标注它的性能、成分、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 必须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8) 煤矿企业现场上, 各部门必须采用符合防止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9) 特殊工作人员在煤矿的各项生产活动中必须要有严格的培训, 必须持证上岗, 而且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对意外事故进行提前预防。

(10) 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的费用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中支出, 预算管理必须严格且严禁挪用。

(11) 追究违反本规定而导致职业病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并进行处罚。

2.4 具体实行

(1) 通风设备设施要完善, 必须保证井下的工作场所具备正常的温度、湿度与新鲜空气。降低甚至杜绝风寒和风湿等疾病的发生。

(2) 井下的局扇一定要具备消声设施和低噪声设备, 以免对人体形成噪声伤害。

(3) 井下作业场所一定要文明生产, 定期检查, 减少井下场所的杂物对人体的伤害。

(4) 采掘工作面一定要用合格的矿用炸药, 严格使用具有安全标志的设备。

(5) 井下作业场所的用水质量必须严格保证, 禁止提供不合格的水源。

(6) 加强粉尘的防治, 例如:通风排尘要有足够的风;采用湿式打眼;建设净化水幕装置, 减少粉尘排放;煤矿企业职工必须带着安全防护的工具和用品;定期洒水清扫巷道, 保持干净卫生等。

(7) 关照和爱护每一个煤矿企业职工, 保护其住宿环境的卫生和饮食, 不使其在极度疲劳时进行危险作业, 定期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

(8)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及时给予治疗、疗养或者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同时进行良好的健康监护和职业病报告的工作。

(9) 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出病症时不得安排其进行相关的工作, 例如:经医疗鉴定, 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皮肤病、风湿病、其他疾病;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3 结语

总之, 煤矿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加强和煤矿职工健康权益的维护应引起广泛的重视, 且要切切实实落到方方面面, 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发挥具体效用, 保护劳动者权益, 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摘要:目前, 全国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形势日益严重, 为了广大煤矿企业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必须开展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普及,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时, 这一项工作与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蓬勃发展有着密切联系, 因此, 必须及时遏制煤矿职业病发展趋势, 维护煤矿企业的健康成长, 从根本上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关键词:煤矿企业,健康教育,职业病,措施

参考文献

[1]崔秀华.矿工身心健康分析及相关管理对策研究[D].太原理工大学, 2012.

[2]王汇平, 等.新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探讨[J].继续医学教育, 2011, 04:26-28, 32.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4篇

关键词安全;危害防治;问题

中图分类号T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12-0226-01

1危害防治工作存在问题

根据国家煤监局关于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各矿能够正确对待,按照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总体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还存在以下问题:

1)领导重视仍有差距。有些矿主要领导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抓好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就可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分量不重,过问的少;认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是看不到的工作,搞好搞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影响不大,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意识。

2)现场管理还不到位。各矿虽然成立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也设立了职业危害监测站,配备了人员,但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现场管理松弛,说的人多,管的人少,工作不踏实,管理措施不能落实到位,责任不到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多数有流于形式现象。

3)粉尘防治设施未健全。各矿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职工健康关系,忽视职业危害的重要性,对矿井的防尘投入不大,矿上用的防尘洒水管路老化、年久失修,特别是采区巷道喷雾洒水设施不及时去维修,防尘降尘效果差,达不到规定要求;有部分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自己认为身体好不会染上职业病,无所谓,入井就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煤矿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安

全。

4)粉尘监测工作确有缺陷。粉尘检测是矿井防尘降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数矿井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测点测定频率达不到规定要求,即使检测也是走过场,数据反映不太真实,起不到检测监控效果;粉尘检测工作不及时、不规范,对井下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程度心中无数,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滞后,没有针对性。到目前为此,各矿都没有配置二氧化硅检测仪。

5)基础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矿虽按规定配备了专职人员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没有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业务不很熟悉,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需要,加上煤矿企业改制和管理人员流动频繁,相关的资料随之流失,基础性工作一时难以完善,存在空白现象。

6)监察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多数矿井的安全监管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工作采取眉毛遮住眼睛过的态度,太“人性化”了,很少组织对这块工作藩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监察,即使下井检查发现了问题,也是争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大事化小的做法,奖罚不严,有做老好人的想法,不能严格执法。

2如何抓好安全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并朝着安全、健康、稳定的态势发展:职业危害防治不容忽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围绕存在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职业危害直接影响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煤矿安全发展的主要举措,为此各矿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促进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2)以人为本,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近些年来,国家煤监局每年都对职业危害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由于企业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的想法,虽然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总体推进不大,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求各矿在五个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治整体素质。利用现有的媒体、报纸、宣传栏有重点的宣传国家关于职业危害与健康的法律法规,有计划的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精心安排,认真组识从业人员学习讨论,制定年度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序展开。认真梳理近年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各项制度,对没有或不健全的制度要及时建立、补充,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努力推进职业危害工作常态化。三是认真做好煤矿职业卫生情况的调查模底工作,做到科学防治。赣中分局就此项工作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各矿都能组识人员填报,但是填报的内容还不够准备,要求认真对待,深入细致的做好此项工作,为今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认真做好职业健康保障工作,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按国家有关规定组识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离岗时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实际体检人数和应体检人数要基本相符,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做好职业病人的救治和健康工作,严格把住新工人入矿体检关口,确保入矿人员身体状况良好。五是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3)真抓实干,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矿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防治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组识机构,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分工,落实责任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年度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二是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含高温、噪声)进行检测,及时掌握职业危害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达到以监测促防治的目的。三是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完善井下防治设施,不断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四是切实加大职业危害的投入,定期对职业危害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正确引导职工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督促职工佩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增强职小个人门我保护意识。五是建立职业危害报告制度,切实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的相关信息,以便职工了解和掌握。六是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完善井下通风系统,定期对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作业场所风量充足。七是依靠科技,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布局,及时分开有害作业场所和无害作业场所,最大限度的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人数,对职业危害进行科学防治。八是加大对职业危害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严格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职业危害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姑息遷就。

3结束语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5篇

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6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河边煤矿 二〇一六年三月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河边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我矿2016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组 长: 胡永和

副组长: 尹基善 赵长岭 陈忠怀

成 员:苏荣德 付吉合 杨 彦 林 付 李彦学 鹿 峰 黄亦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从领任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等大型固定设备除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外,进一步对于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常规治理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必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3、大型设备降噪主要措施有:主要机房的噪声主要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等降低噪声源处理措施。

4、改进机械设计,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如矿主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轴流式通风机,并安装消音器;对螺杆式压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罩,将其电机半围起来,以隔绝机壳风扇噪声向外辐射的通路;锅炉引风机进出口管道采用软接头,并在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排气管加装消音器,机炉热控室墙、门均采用隔声材料,室内噪声控制在70dB(A)以下。

(二)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悬挂警示标识

1、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产尘点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基础设施,并做到正常、规范使用,由矿安全员和瓦检员每班监督检查各种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粉尘监测,实时监督井下重点部位的粉尘浓度变化情况。

2、降噪设施力求结构简单、轻便、可靠,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控制噪声所使用的材料,要具有防腐、防潮、阻燃性能。降噪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比如主通风机消音器、水泵电机的消音罩等设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4、不断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确保每项劳动防护用品都有煤安标志,提高防尘滤纸配发,要将职工佩戴的防尘口罩进行升级,对质量好、防尘效果好的防尘口罩厂家进行招标,购置高质量的防尘口罩和滤纸。该项工作由供应科负责落实。

5、安全科具体负责日常井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定期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调查工作,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7、采用竞标的方式对有资质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井下作业场综合防尘的防治措施及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职工作业场所的防尘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一些不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场所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在综合防尘方面我矿2016年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防部门负责全矿粉尘测定工作和主要大巷的冲尘工作;

2、开拓掘进巷道防尘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

3、各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水幕或喷雾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主要进回风大巷喷雾,由通防工区安装管理维护。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2)呼吸性粉尘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掘进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16225—《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LD38—92《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5)测尘前,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并认真检查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工作中,注意观察采样地点的顶帮、运输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10、转载点及净化水幕安装标准:

(1)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应封闭全断面,喷嘴朝向风流与风流方向成45度角,水幕横杆距巷道顶不超过5cm,棚子支护巷道不大于10cm;水幕应固定牢固、阀门有把手,开关灵活、不漏水(滴水成线)。

(2)各转载点的喷雾必须固定牢固,每道喷雾只准设置两个喷嘴,喷嘴朝向转载点与煤流方向成45度角。

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

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4、职业病人诊疗

在努力保持我矿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四、考核与验收

我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并责成按时整改。

河边煤矿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6篇

金河煤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盘县金河煤矿

编制日期: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金河煤矿201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规定,制定我矿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2013年度防治计划目标

1、控制 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提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提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提高粉尘、有毒化学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提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提高控制效果评价率。、提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

7、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3年有所提高。

二、2014年度防治计划、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制定由我矿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第一责任人。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6)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我矿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

(8)进一步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 ;

(9)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0)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 义务;

(11)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

(12)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

三、2013年度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矿属各单位应结合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只有经费得到了落实,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金河煤矿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7篇

2016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 钱营孜煤矿 编制日期: 二〇一六年元月 钱营孜煤矿2016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3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6号令)和《皖北煤电集团关于公司2016职业病防治计划》(皖北煤电秘发[2016]33号)的要求,制定我矿2016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2016防治计划目标

1、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

2、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100%。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合格率100%,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AQ1051)规定的个体防护用品。、提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提高粉尘、高温、有毒化学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粉尘在线检测和高温在线检测率100%。、完善煤层注水测试,对注水全过程进行检测和监控,对注水后平均水分含量进行测试。、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 率达到95%以上。

7、实现全矿在岗职工工伤保险全覆盖。

二、2016年防治计划

1.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按时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根据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危害培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工危害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有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同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

3.开展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开展各单位执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危害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针对监督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公布体检结果。

5.规范劳保用品发放、使用。不定期、不定时开展劳动用品使用、发放和监督,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AQ1051-2008标准》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用品,并监督职工在工作中是否正常使用,发现问题,严格对照标准处罚。

6.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报告,按照作业场所与评价规范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把监测 结果与评价结果存入档案,并同时向全体职工公开。

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8.确保经费的落实。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各项工作能够得到切实的落实,矿必须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足额投入。只有经费得到合理科学的利用,才能实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机构

1.矿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专业副总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由安监处孙传锦任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陈玉(参加检查,资料档案管理等)、人事科赵鑫(负责职业病档案、健康体检等)等具体日常工作的开展。

2.职责划分

矿长、党委书记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安全副矿长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安监处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制度,组织日常检查和职业危害申报等工作。负责每年一次委托有资质的职 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人事科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劳动合同签订与实施等、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通风区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毒物、噪音、高温等进行日常检测检查。检查应制定计划包括测点布置、人员安排、仪器准备、记录整理分析评价、分类存档等并报安监处备案。

生产、机电、运输、选煤厂等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现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调度所是核子秤使用和维护单位,负责核电离辐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职工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工作,新工人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定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工会配合安监、人事等部门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及时听取并反映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其他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的工作。

四、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 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严禁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罚,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协调各部门,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月”活动,向职工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

(三)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尘肺普查,按上级拨片数量,根据工作年限和工种规定:

煤尘1次/2年,岩尘1次/年,观察对象,Ⅰ期煤工尘肺患者1次/1年,噪音、高温1次/1年,其他化学毒物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把体检数分解到基层单位,并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搞好体检。

对确诊的尘肺病人,按规定办理脱离接尘岗位,重新培训安排其它合适岗位或办理内退、退休手续,疑似病人每年重点检查,对上未参加体检的人员,重新安排体检,确保应检查职工检查到位。其他接触有害化学因素、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各项监督监测等健康监护工作。

在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职 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职业危害监督监测监护工作,针对职业危害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第一阶段(1月—3月)1、1月份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档案等。2、2月份对现场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查、监测,督促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部门内部职业危害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3、完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第二阶段(4月—8月)1、4月份委托创佳公司开展上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2、6月份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月”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3、6月份组织全矿职业病健康体检(具体时间由矿工总院定)。4、7月份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救灾演练,并做好总结。第三阶段(9月-12月)1、9月份委托创佳公司开展全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2、11月份完成职业病危害统计报表上报。

3、总结2016年工作,对2016年工作进行补漏、走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提升。

各单位应结合矿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职业病防治 工作目标,确定本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实施。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钱营孜煤矿

青龙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8篇

1 煤矿基本概况

埠村煤矿始建于1958年, 位于山东省章丘市境内, 原济东 (章丘) 煤田东部, 井田面积59.7km2, 是目前淄矿集团在老矿区唯一的生产矿井。矿井设计能力为90万吨/年, 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 2007年核定通风能力为121万吨, 2009年生产原煤106万吨。目前, 共有职工5 087人。矿井开拓方式为立、斜井、多水平、集中运输大巷、分组石门开拓, 暗斜井延深, 上、下山采区布置。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 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采煤工艺为炮采、高档普采和综采。近年来, 埠村煤矿把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放在首要位置, 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科技兴安, 淘汰落后设备, 逐年加大安全投入, 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 实现了矿井信息化、现代化, 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日趋巩固, 安全工作也实现了由控制伤亡事故向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根本性转变。先后被原国家煤炭工业部授予“质量标准化矿井”、全国首批“文明煤矿”、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矿井等荣誉称号。2009年被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全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四个一工程”先进单位。

2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做法

2.1 提境界, 建组织,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运作

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做好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实现矿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 埠村煤矿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向职业安全健康转变为目的, 规范开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 抓好组织落实。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涉及安全、卫生、人力资源、工会、技术、财务等多个部门。2002年5月《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 埠村煤矿始终把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作为履行企业责任和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政治任务。2006年11月制定了《埠村煤矿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 建立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成立了矿长挂帅, 党委书记、副书记具体分管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同时, 设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办公室, 设主任一名, 副主任一名, 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去年专门成立了卫生科, 具体负责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全矿自上而下形成了健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网络。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 确保有章可循。针对煤炭行业的煤尘危害等特点, 2008年1月重新补充完善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今年3月根据集团公司要求, 又进一步充实调整了防治领导机构, 逐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三年目标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计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培训制度》、《关于加强防尘工作的规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制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煤矿职业危害操作规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职业病患者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多项配套管理制度, 真正将《职业病防治法》的各项内容融入到矿井的各项制度中, 同时下发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安排意见, 进一步明确职责、凸显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逐步规范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行为, 保证了埠村煤矿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2 抓现场、治源头,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贯穿生产全过程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多年来, 埠村煤矿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防治方针, 一方面坚持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的产生, 另一方面, 强化现场检测管理, 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

一是控制危害源头, 完善防尘设施, 强化措施落实,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三同时”制度。近年来, 埠村煤矿委托章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矸石热电厂扩建工程、万华水泥公司新建工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卫生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建设项目竣工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验收, 从源头上控制了职业病危害。

二是狠抓生产现场管理, 防尘设施装备齐全, 不断提高防尘自动化水平。推广应用新型防尘装备, 采掘工作面及运输转载点均实现了防尘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在总进风巷道中安设了微电脑红外线自动水幕和可控制常开水幕, 净化了矿井空气;运煤转载点安设触动式自动喷雾, 实现了皮带、溜子运煤喷雾自动打开, 降低了运输环节的产尘浓度;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全部安装了粉尘传感器, 实现了工作面回风巷粉尘在线检测和与地面监控中心的远程控制;安装了综采工作面自动喷雾装置, 实现了综采工作面随机自动降尘控制。为有效降低一次尘源, 排除钻眼时产生的岩尘、锚喷时产生的水泥尘和放炮时产生的炮烟, 在所有采煤工作面及煤、半煤岩掘进迎头使用了湿式打眼工艺和煤层短臂注水工艺, 爆破使用水炮泥等多项措施;机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全部安装了内外喷雾装置, 割煤时进行喷雾降尘;炮采工作面的前排支柱安装了高压远程喷雾, 实现了爆破降尘;综采工作面安装了随机移架自动喷雾, 取得了良好的降尘防尘效果。

为消除二次尘源, 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了两道净化水幕, 其中一道达到常开状态, 在工作面回风巷同时安设了两道捕尘网。对循环溜尾、固定溜头、皮带机头等产尘点, 严格落实责任, 加密冲尘周期, 达到班班冲尘、时时冲尘, 消除了煤尘;在掘进工作面采取放炮前后对迎头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尘, 冲刷巷帮、装岩 (煤) 洒水、装岩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 消除了粉尘危害。自去年8月份以来, 投资20万元, 施工了2个防尘水源孔, 投资60万元购置了40套综采工作面自动喷雾装置, 投资24万元购置了8台大功率湿式除尘风机, 投资6万元购置了10台大巷红外线自动喷雾装置, 还安装了15台除尘器, 13套冲击波自动喷雾装置, 20套高压远程喷雾装置, 22套装岩机自动喷雾装置;在煤仓放仓点安装了9套自行研制的联动喷雾装置;在采掘面、各运煤转载点的净化水幕上全部使用多孔喷头300余个, 研制使用了手持式风筒冲尘器。同时购买了130吨大直径防尘管路, 对井下主要运输大巷、上下山防尘管路进行了改造, 形成统一的防尘水源网, 实现了各个防尘用水源的自动调节, 确保防尘用水。

三是严格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坚持把粉尘治理作为矿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推行“无尘化”管理。从区队到班组, 从干部到职工, 牢固树立了“防治粉尘, 人人有责”、“谁制造粉尘, 谁负责消除粉尘”, “职工健康无价”, “安全高于一切、健康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 形成了“防尘、降尘、灭尘”一条线管理, 矿、区队、班组逐级建立了防尘管理制度, 实现了层层设防, 分级降尘, 确保了防尘管理规定有效实施。今年以来, 对主要进风大巷进行了刷白, 共刷白大巷7 800m, 使井下空气清新。

不断完善地面生产系统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设施及措施。地面生产系统主要有井口地面运煤系统及洗煤厂。上述作业场所防尘系统完善, 防尘设施齐全有效, 综合防尘措施及制度健全, 各项落实到位。

四是不断完善其他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设施及措施。加强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高温作业场所治理。在噪声治理方面, 对井下使用的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设备全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设备选用的规定选用低噪声设备, 在噪声大的场所采取隔音措施, 使工作时间内的噪声控制在85db以下。今年以来, 共购置低噪声对旋式局部通风机40台, 极大的改善了井下环境面貌。在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方面, 装备了瓦斯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便携仪、测氧仪、二氧化硫测定器、二氧化氮检测报警仪、硫化氢测定器、氢气检测仪、一氧化碳单气体检测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 采取检测和合理的配风等有效措施, 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充分稀释、排出, 现井下甲烷的最高浓度为0.19%, 二氧化碳最高浓度为0.18%,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规定。在高温治理方面, 装备了测温仪。埠村煤矿本属低温矿井, 通过进行有效的矿井配风, 使矿井各作业地点的温度都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现采掘工作面的温度平均在17~20℃之间, 机电设备硐室的温度平均在19~22℃之间。

五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做好经常性现场监测检查。根据国家《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的规定, 埠村煤矿配备AKFC-92A型测尘仪4台, 配备4名测尘工, 对井下各产尘地点进行布点测定。井下每个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全尘浓度, 个体呼吸性粉尘的测定每季度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由山东省煤矿监测中心分析化验。井下共布置测尘点418个, 合格点数416个, 合格率99.5%。开展个体粉尘测定工作。为工作面接触煤尘人员配备个体粉尘采样器, 通过班中采样、测定, 掌握工作现场粉尘浓度情况, 及时采取粉尘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治理, 保证一线工人的身体健康。加强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监测。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频次测定, 全部达到规定标准。

埠村煤矿制定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制度, 组织安监、通防等部门对井下作业场所每旬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同时还采取动态抽查和拉网式重点检查。地面作业场所由卫生科负责组织有关单位, 每季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井上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会战, 积极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始终保持了行业一级水平。

2.3 重培训, 促宣传, 职工职业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培养和锻造一批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提高干部职工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防护意识, 是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理念的关键。

一是强化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培训。2007年投资200多万元, 对矿属各区队学习室配备了电脑、投影仪等设备, 开展了全员素质提升教育。围绕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职业病防治有效地开展工作, 组织全员进行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对瓦斯检测员、测风员、测尘员、安全监测员等特殊工种人员, 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针对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职业危害,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 使每一名职工都能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急救措施, 增强了职业危害防护能力和危害处理能力。加强岗前培训, 矿安监处、安培中心对入矿的新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并组织考试, 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后方可上岗。2009年, 全矿共举办培训班60期, 培训作业人员3 216人次, 有效提高了职工预防职业病的意识和技能。

二是大力宣传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重要性。从强化干部职工职业病预防知识教育入手, 采取请专家讲座,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板报以及举办“安康杯”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抢答赛等多种形式, 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对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意识的灌输, 提高了职工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意识和防护能力。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建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公告栏, 达到预知预告、超前防范。埠村煤矿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实现了由“要我防护”到“我要防护”的转变, 安全管理也逐步由“被动式、后知后觉式”向“主动式、先知先觉式”转变。同时, 积极配合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业务部门搞好职业危害干预试点调查, 以此督促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2008年3月, 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与中毒控制所专家组, 来埠村煤矿就职业健康防护模式进行调研;同年3月, 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全国总工会、中国疾控中心领导来埠村煤矿进行职业危害防护调研。4月, 新华社、法制日报、工人日报、卫生部新闻办等媒体记者, 到埠村煤矿就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采访。记者们参观了地面安全文化长廊, 了解和考察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宣传教育、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等方面情况, 并与刚上井的一线职工进行了交流, 对埠村煤矿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4 早检查、早治疗, 职业病防治工作严密有序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重在细节、重在基础, 只有依法管理, 确保每一名职工的个体安全, 才能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多年来, 埠村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 根据各工种特点, 重点抓好了职工的健康监护和个体劳动保护工作。

一是坚持“早发现、早调离、早治疗”原则。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 埠村煤矿安排职业患者定期进行检查、治疗和康复。自2007年以来, 先后安排在职尘肺患者到中国煤矿北戴河疗养院和集团公司中心医院进行大容量双肺同期灌洗治疗, 有效缓解了尘肺病患者的病痛。同时, 还对部分职业禁忌证人员进行灌洗。截至目前共进行肺灌洗110人次。

二是积极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查体周期, 埠村煤矿每年定期委托章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 并及时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为每位职工建立了健康监护档案, 保证了查体资料的连续性。对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时调离接害工作岗位。

三是积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2006年对全矿所有农民工转为井下合同制工人, 使他们享受与正式工相同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同时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 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公告栏, 定期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检测结果。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写明职工所在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 劳动过程中所需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保健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等, 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有效防止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四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做好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 及时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个人职业防护用品。每年投入300多万元, 购置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个人使用防护用品配置率达100%。

3 今后努力方向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重大, 任务艰巨, 影响深远。下一步, 埠村煤矿将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出发, 全面推进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是积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做好职工岗前、岗中和离岗查体工作, 按时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 使各项检测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以内, 同时对新建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 落实矿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内容, 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防护知识培训, 使其掌握防护知识, 提高防护意识, 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最大限度的减少、避免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三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 加大资金投入, 从源头上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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