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文献综述

2024-08-10

辅导员工作文献综述(精选6篇)

辅导员工作文献综述 第1篇

课外辅导班对小学生影响的研究文献综述

课外辅导班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已成为流行现象,形形色色的课外辅导班体现了教育资源在学校之外的一种配置方式,而其所提供的辅导内容多是学校课程模式在学校之外的延伸。不论是从课外辅导班的开办者的角度还是从参加辅导班的角度来看,对课外辅导班都有不同的认识。由于课外辅导班对学生影响比较大,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对家长教育孩子提出建议,对他们如何正视课外辅导班提出我们的建议。

一、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回顾

(一)关于小学生课外辅导班的社会学透视

王从庆教授通过对课外辅导现象所做的调查研究,从开办辅导班的主题、辅导的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社会学分析。

1.谁办辅导班?

王从庆教授认为以辅导班的开办者为划分依据,主要有三种类型的辅导班:

(1)从事公共教育的机构开办的假期辅导班,如文化馆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他们在常年招收各类艺术班的同时利用寒暑假开办各种类型的辅导班教员以本单位工作人员为主,还有少量临时聘请的退休教师。

(2)由一些名牌学校利用自身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办的辅导班。这一类型的辅导班规模较大,辅导内容主要是与学校课程相匹配的文化知识,教员主要由所属学校的教师担任。

(3)个人开办的辅导班,规模较前两类辅导班要小得多,辅导内容与学校的主要课程内容相匹配。教员主要是利用假期从事劳务的教师,也有部分在校大学生。从形式合法与否的角度来看,第一类辅导班是在有关部门的批准下开办的,办学时间也比较长,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运行管理模式。所以家长们对由这一类办学机构开办的辅导班比较信任,自然也就蜂拥而至。第二类辅导班的开办者依托名牌学校(主要是中学)的“品牌”效应,为人们提供一个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这类辅导班吸引了很多的学生家长前来报名,班级规模与制度化学校内的班级不相上下,学生数多达五六十。而个人力量开办的“小作坊”式的辅导班,一般则冠以“ 教育中心”之名,租借场地进行小班化授课。

2.辅导什么?

假期辅导班提供的辅导内容繁多,按照辅导班提供的内容与制度化学校内的课程的同异程度来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辅导内容与学校的教学内容同质性较强,作为学校教学活动的补充与延伸;(2)辅导内容与学校的教学内容差异较大,注重学生的兴趣以及特殊技能的培训,诸如钢琴等艺术类科目。在为小学生所开设的假期辅导班中,第一类占据较大的比重,而在这一类中,诸如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又占有重要的份额。这一现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在学校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学科,在辅导班中得到延续和进一步的加强。这些科目在升学考试中占有大的比重,而且这些科目可以通过短期的辅导获得巩固或提高。另外还可以通过提前学习新课,为新学期的学习打基础。另一方面虽然诸如思想品德课、语文课等科目在学校教育环境中,他们在体现社会控制等方面比数学、理化等科目要重要的多,但是,在辅导班中他们的境遇刚好相反。这正是前文提及的教育需求起作用的结果。语文、政治这些科目的辅导成效不大,报名人数肯定不及英语、数理化这类科目,开班非但不能赚钱还有可能亏本。在主办者看来,按照家长的需要,提供合乎市场行情的辅导内容最为重要,因为那样才可能有更多的学生来上课,也才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

艺术类培训在假期中深受家长和学生们的欢迎,这一类技能的获得本应是对学校教育内容的补充,应从孩子的兴趣的出发。而实际情况是,家长们在为自己的孩子作“选择”,孩子

对于上什么兴趣班,什么时候上,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当“考级”是为了升学时可以加分,这种类型的培训的功利性就被突显出来。

(二)国内外小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现状

1.国外小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现状

(1)搜狐教育频道的记者亦春报道:韩国所有家庭都无一例外地把他们读小学、初中或者高中的孩子送到各种课外辅导班,如钢琴班、绘画班等,不过更多的还是那些以深化课本知识和教授外语为主的辅导班。韩国家庭每月平均用在子女课外辅导上的支出大约占月支出的36%。而中学生父母的课外辅导费支出更多,平均超过月支出的42%。很多家长认为如果不送到补习班学习,就很难跟上或者认为仅靠学校教育很难考上大学,这种认识也推动了私人教育的发展。教育费压得平民和贫困阶层喘不过气来,但他们为了让自己的子女将来更有出息,在教育问题上不能落后于别人。有些家长还认为补习班的教师优于学校教师,补习班比学校更多有用的信息。教育费是对多数中产阶级甚至部分富裕阶层来说也是一种负担。首尔江南区和瑞草区是韩国的富人区,从住宅条件、消费场所和人们的服饰打扮等各方面都很容易地看出,这里的居民“层次”普遍比较高。但最近江南区一家著名的大百货店透露,“这几年到店里来打工的家庭主妇们越来越多了,几年前孩子还小的时候,她们可是我们的顾客。随着孩子长大,教育费支出剧增,一些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们也不得不出来打工赚钱,以补贴家用。”

(2)搜狐教育频道的记者苏琳报道:美国的寒假在时间上是分两次的,第一次是圣诞节的时候放两周,第二次是总统节,从2月17日放一周假。美国的寒假通常来说都不存在“补课”这种现象,父母会利用假期的自由时间给孩子安排接触社会、参与社区的活动,让孩子多去感觉社会,比如为社区老人做一些事,为图书馆做义务管理员等等。除了接触社会,还要多创造机会接触大自然,比如外出旅游、参观博物馆、参加比赛等。另外,假期是孩子读书的好时候,美国加拿大这些国家从上到下都很重视阅读,孩子会利用假期中相当一部分时间去看大量符合他年龄段的书。

2.国内小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的现状

新闻周刊在2003年第33期报道了他们对北京三里河第三小学对一个六年级班的关于课外辅导班调查结果:周末开小灶的在小学生中绝对不是特例、不开小灶的学生才是凤毛麟角。在回收的47份问卷中,没有一个孩子没上过课外辅导班,差别只是数量多少而已。在这个班级里,课外学时最少的是1.5小时/周,最多的是24小时/周。每周在5小时以下的18人;5—10小时的20人;10小时以上的9人。

这些课外辅导班包括了乐器类、体育类、艺术类和学习类。其中四类辅导班都参加的有11人;参加2到3类的有20人;仅参加1类的16人,但这16人里,12位学生参加的都是学习类课外辅导班。除了这四类辅导班外,有的孩子还会上围棋、朗诵等其他类型的课外班。大部分孩子都不是自己主动要求父母报的课外班,但大部分孩子在回答是否喜欢上这些班时,都表示“还可以”、“一般”,甚至“喜欢”。

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认为这些辅导班对自己的学习和升学有利,只有两位孩子回答“不知道”,仅有1位学生明确表示“没有用”。

(三)小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原因分析

1.从家长角度来说

作为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有部分家长不但希望老师多布置一些作业,还要没完没了的找课外辅导班或家教,让子女学这学那,非要子女在班级上拿第一名不可。

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副教授刘东刚尖锐地指出,让孩子每天学习连轴转,对家长来说这是挖潜,但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摧残,现在有不少孩子患了强迫症、抑郁症、两面人格症等心理疾病。还有一些专家指出,对正在成长期的孩子们来说,玩

也是一种学习,也能进行诸如人际交往技能、处理问题能力等多种能力的培养,玩被剥夺了,就等于学习也被剥夺了。

还有的家长诉苦说孩子班上的老师以辅导名义课外加课,课堂上轻描淡写,课外辅导时却卖力讲课,孩子不交费上这样的“辅导班”,成绩就会受到影响。不去上,孩子在老师眼里就是“另类”;去上吧,还要交好多费用。

如果真如这样,教师课下办培训现象,那它危害甚多,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和学生学习秩序,挤占学生自学和思考的时间。

2.从教师角度来说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在素质教育成果展中,创新能力成果展的旗帜下,依然是学生的考分打头。学生的最好的“素质”就是考了一个高分。这样似乎皆大欢喜:领导满意,学校满意,教师满意,家长也满意了。而素质教育呢?只不过是我们一个貌合神离的朋友而已。“淡化学生考试成绩”时常响在我们耳边,但对教师的考评,却始终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甚至对小学生“创新能力”,也能通过试卷来考一考,以此评定教师“创新教学”的优劣。每个学期,教师们研究的主要课题就是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讲,九十分与九十五分的差别不大,但对于一个任课教师,哪怕你的班级比其他班级的平均分少零点一分,就意味着落后,对你的教学评价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因此,教师们就“想方设法”让学生们考得再高一点,所以想办辅导班,不惜加班加点,不惜千讲万做,不惜„„ 这种教师可谓是费劲心思让学生学好。

可是还有一些人认为近两年内,义务教育的费用要由一费制转成全免,这样一来,本来收入不高的教师就更要没有收入了,自然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变相收费,自然就会出现为了赚钱补课,虽说是自愿,可是哪个小朋友敢不参加?总之是认为教师办课外辅导班是为了收取更高的费用。

(四)课外辅导班对小学生的影响

学生的压力——“睡四个小时意味着胜利,睡五个小时意味着失败”,这在一段时间里曾经是日本一个家喻户晓的说法,它是通过大学入学考试的不二法门,既反映了这个国家课外辅导的状况,也形成了这个国家的课外补习文化。

社会影响——正像绝大多数形式的私立教育一样,富有家庭的孩子比贫困家庭的孩子更有机会去参加辅导班。同样地,辅导似乎成为保持并且可能增加社会不平等的一种机制。经济影响——通常来说,达到较高水平正规教育的人,比只达到较低水平正规教育的人能够获得更高的人生收益。相反的观点认为,教育充当了“筛选机”的作用,只有那些具有内在天赋和适当态度的人才能够超越各种障碍,取得进步。

二、已有研究成果的反思

众多学者的默默耕耘极大地推动了课外辅导班的发展,也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我们通过搜集资料及总结,发现他们对课外辅导班对小学生影响的研究领域上具有相似之处:众多学者在研究课外辅导班对学生影响时基本上都是从对学生压力的角度进行研究,他们认为学生本身学业压力就很重,而过多的课外辅导班又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对学生身体和心理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大多数学者在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调查分析上,只是从学生、家长或教师某个方面而言。

通过对众多学者研究成果的分析,我们在研究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的利弊时主要从学生学习能力的变化来分析。我们研究学习能力时涉及到很多方面,有写作能力、表达能力、抽象思维能力、计算口算能力、记忆力、创造力、合作能力、归纳能力、主动性、计划性、分析与综合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分类比较能力、集中思维能力等等。学习能力不仅仅是学生提高成绩的基础,更始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必备条件,成为学生终身受益的能力。所以我们想从

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前后学习能力的变化来分析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的利弊。另外,和前面学者不同的是,我们想从教师、家长、学生三角度全面来研究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学习能力的提升情况,我们预设计三套问卷——学生、家长、教师,我们计划以学生问卷为主,家长、教师问卷为辅;每套问卷大概涉及到学习能力的每个方面,分别发放到几所小学不同年级及文化宫等。

我们希望这次调查能给学生、家长、教师提些有价值参加课外辅导班的参考意见

辅导员工作文献综述 第2篇

摘要: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一项专业性和职业性的工作,我国的社会工作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推动和保障,但目前由于社会工作事业缺乏立法支持,致使社会工作不能全面系统地展开。本文拟从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背景出发,结合境外社会工作的发展模式,在理顺社会工作立法的基本理路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行本土化实践,实现社会工作的本土化立法。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立法;社会建设

一、社会工作立法的概念

对于社会工作立法的解读实质上就是要解决怎样把社会工作纳入到法律之中来的问题。要想正确解读社会工作立法,就必须要理顺社会立法、社会法和社会工作立法三者之间间的差别和联系。

(1)社会立法的概念 在英美法中,社会立法是对具有显著社会意义事项立法的统称,例如涉及教育、住房、租金、保健、福利、抚恤养老企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最早的社会立法当数《济贫法》,但最重要的社会立法应该是在19世纪,如当时有《工厂法》、《学徒健康法》和《劳工赔偿法》等。[1]在我国,劳动法制、社会保障法制等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具有普遍社会意义、并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律.通常被称为“社会立法”,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弱势阶层的生存及增进社会整体的福利。

(2)社会法 就社会法而言,在外延上,最广义的社会法即国家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有公法和与私法相融合特点的第三法域。狭义的社会法指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义的社会位居于上述两者之间’。其调整领域主要包括教育权利保障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弱势群体保护关系以及其他应有社会法调整地关系。[2](3)社会工作立法 目前对于社会工作立法的概念并不明晰,而我们平时谈及的“社会工作立法”更多地足指与社会上作有关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更进一步说,社会工作立法则可看成是国家关于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改善和管理社会生活、开展社会福利等方面社会工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3]

二、社会工作立法的背景文献研究

“社会工作是社会安全阀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4],”其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有着不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社会工作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社会工作,包括社会指导、社会政策的制定,社会教育、社会服务、社会预防、社会建设和社会促进等。狭义的社会工作,主要指社会保障事业,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与安置和社会福利等。”

在社会工作的立法背景的研究上,有的学者从当前社会环境视角出发, 认为社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的根本职能是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谐以人为主体,就必须以人的本质作为出发点,即以“社会关系”作为出发点。所以,以人为主体的和谐,其本质是人的关系的协调。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协调,同时还有最为重要的关系,即人与自身关系的协调,即人对自己的认识、理解和接纳等问题,[5]从理论视角论证了社会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有的学者认为,当前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其主要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经验。在其看来,西方社会工作的百年发展历程,很大程度上与社会工作的立法相关,从英国的《济贫法》开始,就已经了发展社会工作事业的立法工作。法是由一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法的特点决定了物质条件一旦成熟,就需要制定、颁布和实施与之相适应法律规范,以确保由该物质条件决定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化。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是由中国特殊的历史环境决定的。纵观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而言,在很大的程度上,我们遵循的是教育优先的原则,在引入社会工作的初级阶段,我们强调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 到2010 年为止, 我国有200 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 58所高校获得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授予权, 形成了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却忽略了社会工作人员的就业 问题,导致大部分社工工作专业的毕业生面临毕业即失业,无业可就的尴尬局面。社会工作毕业生人才资源的流失极为严重。当前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本土化逐渐提上日程,国家层面的社会关注更多的聚焦在立法工作上。

有的学者则从当前社会工作立法的必然性和可能性双重层面来考虑社会工作立法的重要性。作者从社会变迁、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以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人才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社会工作立法的必要性,认为当前社会工作队伍的建设需要立法的保驾护航,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立法的功能上,尤其是保障与救济,缓和与协调的社会功能层面阐述社会工作立法法可以从法律的高度来保证公民基本的生存发展权的真正实施。在社会工作立法的可能性探究上,有些作者从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和成就入手,认为社会工作的发展具备了立法的有利条件。

三、社会工作立法的现状

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和统一的社会工作法,但关于社会工作立法的时间却是比较长的。我国从1951 年起,就先后进行了一系列社会工作立法,内容涉及劳动保险、公费医疗、伤亡褒恤、干部老弱病残安置、离休退休退职、烈士褒扬、军人抚恤优待、复员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救济救灾、游民收容遣送、婚姻、城市社会福利管理、社会基层管理、社团登记与管理等,截止目前,名称中带有“社会工作”字样的法律法规文件有50 多件,全文中出现“社会工作”字样的法律法规文件多达1100 多件。

我国现行宪法中就有关于社会工作的内容,例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都是社会工作法律法规的重要渊源。同时,国家还制定了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在社会保险方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2010 年)》、《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社会救济方面,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社会优抚与安置方面,制定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 年)》、《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社会事业方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社会教化方面,制定了《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特别是2004 年6 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把社会作作为一种职业纳入了国家标准体系中,2006 年7 月,民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职业的正式诞生,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

必须说明的是,在这数量比较庞大的法律法规文件中,专门为社会工作制定的文件不但数量不多,几个专门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都属于行政规章层次,还未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地位,明显缺乏权威性,法律效力也比较低,已经落后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

我国现代社会工作法律资源缺失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种缺失不仅体现在有关社会工作者职业法规、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维权法规和社会工作中介组织活动法规方面,同样也体现在社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缺失。

四、社会工作立法模式的探究

社会工作的立法是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而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的关键在于社会工作法治秩序的建立。

有的学者认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混合法系许多国家地区的实践已经证明,社会工作立法对明晰社会工作者的公众形象、规范从业社会工作者的行为、提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维护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立法可以大致归纳为集中、分散和附属三种模式。在三种模式的探究上,根据中国的实际而言,大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应将采用集中立法模式,制定—部《社会工作法》作为该领域立法的标志性目标。

部分学者认为在社会工作立法的建立过程中,必须要关注伦理建设和法治秩序的协调。价值是社会工作的灵魂,社会工作以利他主义为指导,强调受助者的助人自助自助,自助助人。就整个中国社会而言,礼俗社会或许在很大程度上胜于法治。但法确实不可逾越的整个社会的保障框架,在社会工作的立法过程中,国家法和社会伦理不免会发生碰撞,特别是早期的社会工作的发展,无论是社会公工作的主体还是受助体,对法的关注都较为稀少,因此在社会工作法制的构建中,如何协调社会伦理和法治秩序的构建是研究者们所要关注的。

另一方面,在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立法过程中,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可以发现,社会工作的立法涉及主体应该广泛包括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的受助对象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相关立法。不少学者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集中在了对于社会工作主体,特别是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认证上,应该尽快制定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层面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法规、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维权法律法规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业务法律法规,特别是以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特殊群体维权法律法规、社会组织、社会管理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

五、结语

在社会工作立法方面,我国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落后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对社会工作特有的行为无针对性的规制在制定法律时没有充分考虑社会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现有的有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权利保障的片面性等明显缺点。另外,社会工作人员中的绝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导致服务的专业性不够强而当前我们提出构建社会工作立法有其不可抗逆性,这不仅仅是专业本身的发展需要,而且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会工作发展的后续国家,我们在理论和实务模式上都立足汲取西方发达经验,这促使我们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社会工作立法的发展也是如此,如何在借鉴西方发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后发优势,立足本土并凸显特色是对未来社会工作相关人员的一大挑战。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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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信勇.法律社会学教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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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8(6)[7]方曙光.我国当前社会工作立法的探究[J].黑龙江史志,2009,(2).[8]袁光亮.浅析我国当前的社会工作法律和社会工作者法律[J].南昌:社会工作,2008,[9]黄超、肖锋

社会工作立法的意涵及其解读 [J] 中国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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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郭明霞,扶庆松.论中国社会工作伦理与法治秩序的构建[J].社科纵横,2009,(24).[11]竺效,杨飞.境外社会工作立法模式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政治与法律,2008,(1).[12]张青

论社会工作立法的必要性及其推进理路

工作满意度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第3篇

关键词: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文献综述

一、有关工作满意度的概念界定的研究综述

工作满意度的正式研究始自美国的霍波克 (Hoppock) , 1935年他在著名的《Job Satisfaction》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工作满意度的概念。霍波克认为工作满意度是工作者对工作本身及工作的心理与生理方面对环境因素的一种态度或情绪反应, 也可以称为工作者的满足感受, 即工作者对工作情境的一种主观反应[1]。

自从霍波克发表了对工作满意度的研究报告后, 相关研究者对工作满意度的研究就一直比较活跃。许多研究者都对“工作满意度”进行过定义, 其中比较常见的有:

(一) 综合性定义。

将工作满意度作一般性解释, 认为工作满意度只是一个单一的概念, 是对工作本身及相关环境所持的一种态度和看法, 也就是对其工作角色的整体情感反应。不涉及到工作满意度的多面性、形成原因与过程。

(二) 与期望差距的定义。

将工作满意的程度视为员工自工作环境所获得的报酬与其预期应获得的差距而定, 也就是他们所得到的与“他们希望得到的”之间的差距。差距愈小满意程度越高, 反之则满意程度越低。

(三) 参考架构性定义。

认为工作满意度是一个根据其参考架构对于工作特征加以解释后得到的结果。因此, 某一个工作情境是否影响工作满意度还涉及到许多其它因素, 如:工作报酬、人际关系、成就感等。

比较以上三种定义后认为, 综合性的定义强调的是一种单一的概念, 工作者能自我加以平衡而得到整体满足, 此乃工作者个人对工作满足心理层面的变化过程, 一般较难以衡量, 而且忽略许多与工作相关的因素变化所带给个人的感受;期望差距性的定义着重于工作所得的报酬与期望间的差距, 而忽略了工作本身可带给工作者的满足程度;而参考架构性的定义则考虑到个人自我参考构面对形成工作满意度的影响, 这些参考构面包括工作环境、个人因素、工作本身等等, 其对工作满足的影响较广。鉴于以上分析, 本研究的工作满意度定义将采用参考架构性的定义。

二、有关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的研究综述

(一) 国外学者对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的研究。

Stephen P Robbins在《组织行为学》 (第七版) 中提到, 决定工作满意度的重要因素是:具有心理挑战性的工作、公平的报酬、支持性的工作环境、融洽的同事关系, 以及人格与工作的匹配[2]。

Vroom在总结了大量因素分析结果的基础上, 提出工作满意的主要构成因素包括管理、晋升、工作性质、上司、工资报酬、工作条件、同事等七个方面;Friedlander通过因素分析抽出三个因素:社会及技术环境因素 (包括上司、人际关系、工作条件等) 、自我实现因素 (个人能力得到发挥) 、被人承认因素 (工作挑战、责任、工资、晋升等) ; Locke (l976) 发表了一项总结性的研究, 指出影响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包括以下十项:工作本身、报酬、提升 (晋升) 、认可、工作条件、福利、自我、管理者、同事、组织外成员。

(二) 国内学者对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的研究。

黄强 (1986) 对企业员工的激励因素分析发现, 影响工作满意的因素有七个:个体能力、基本需求、工作责任、个人发展、奖励、领导作风、情绪;冯伯麟 (19%) 把教师工作满意的构成分为五个维度:自我实现、工作强度、工资收入、领导关系和同事关系[3];俞文钊 (1996) 通过对合资企业128名员工的调查研究, 发现影响合资企业员工整体满意度的因素主要有七种:个人因素、领导因素、工作特性、工作条件、福利待遇、工资报酬、同事关系;时勘 (2001) 提出了工作满意度量表的五个维度结构:企业形象的满意度 (管理制度、客户服务、质量管理、参与管理) 、领导的满意度 (管理者、工作认可) 、工作回报的满意度 (报酬、福利、培训、工作环境) 、工作协作的满意度 (同事沟通、尊重) 、工作本身的满意度 (工作胜任感、成就感、安全感) ;张勉、李树茁 (2001) 通过实证研究提出工作满意度由小到大依次为:报酬、晋升、沟通管理制度、工作性质、福利、认同感、上司和同事[4];朱敏、李永禄 (2002) 通过对我国国企与外国企业家工作满意与激励的对比研究, 认为导致企业家满意及激励的因素包括:企业家工作满意度、工作本身的兴趣、成就感、报酬合理程度、同事之间的相互关怀和帮助、对晋升制度的满意度、企业家地位和企业福利条件等[5];刘凤瑜、张金成 (2004) 把影响民营企业员工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归为8个维度:公司总体满意度、所在部门满意度、工作目标与绩效、直接主管、高层管理、培训与发展、薪资与福利客户服务[6]。根据以上情况, 结合其它学者的主张, 我们可以对影响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归为三大类:人口统计因素、工作相关因素与气质类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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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昌勇.公务员工作满意度研究[D].汕头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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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哈罗.J.莱维特;余帆成译.管理心理学[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1

[5].刘耀中.人员测评[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3

游戏教学文献综述 第4篇

关键词 游戏教学;文献综述;模型建构

一、引言

“好玩是儿童的天性”。但是迫于应试压力,加上家长不愿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儿童的天性被压制,这并不利于儿童的成长。游戏,可以说是儿童成长最主要的的活动。游戏教学法就是利用游戏的活动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学习,发展相应能力。

2009年,新课程标准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新的阶段。通过中国知网等权威网站的资料收集,发现游戏教学一直是研究热点,2012年研究文献总量突破2万,2013年有所回落。

二、国内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游戏在学期阶段用的较多。传统意义上的游戏只是课堂的辅助手段。李海洋(2009)认为教师应根据新课标要求,掌握学生的思维特点,在英语教学中,符合游戏教学的原则(目的性,竞争性,公平性原则),将教学方法与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结合,逐步提高学生英语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坚定学生学习英语的决心和信心。教师在日常英语教学中运用游戏教学法,累计和总结游戏教学经验和方法,努力提高小学英语教学质量。凌美叶(2005)探索游戏教学理论依据,游戏教学思路,种类。游戏教学时教学方法的一次变革,学生由客体变为主体。荀子提倡的“知行统一”,杜威的实用主义,“从做中学”,都为游戏教学提供理论基础。游戏教学也很好体现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愉悦性。游戏活动种类具有多样性,可以依据学生不同心理特征设置不同游戏,比如针对好奇心设计猜谜游戏,好胜心设计竞赛游戏等。“在玩中学”也要注意游戏目标的是否明确,是否适合学生,游戏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周颖怡(2013)认为音乐这门特殊的艺术学科,决定了采用游戏教学的必要性。音乐游戏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中心,通过趣味性游戏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活动性的游戏引导学生参与,竞争性游戏对音乐有更深入的理解。新时代的教师应将学生的认知水平,心理特征与游戏特征结合,设置多样性游戏,让学生在游戏中掌握音乐知识。肖旭(2010)根据体育教学特点,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体育游戏教学模型,以教师为主导,师生互动,激励学生学习。“快乐学习,表扬为主”。体育游戏课程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提高学生能力和教师的教学技能,体育教学模型的构建为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提高参考。

国内有关游戏教学的研究,侧重点各有不同,主要还是分学科论述,未见形成系统。

三、国外研究综述

从古希腊起,西方教育,特别是幼儿教育,就把游戏用于教学实践中。法国教育学家卢梭及其重视游戏对儿童身心发展,他认为儿童最好在游戏中学习。捷克著名教育学家夸美纽斯也认为游戏可以锻炼身体的健康,以及肢体的敏捷。20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学家杜威,非常重视游戏教学。他强调“从做中学”。皮亚杰把儿童游戏分为三个阶段:0-2岁为练习性游戏;2-7岁为象征性游戏,7-12岁为规则性游戏。国外教学理论特别强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他们提倡的自然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特别是近年兴起的TPR(全身动作教学法)对我国儿童英语教学产生了重大影响。艾里康宁的《游戏心理学》,从游戏是一种社会现象这一方法论立场研究游戏,证明,游戏不是自发的,而是在教育的影响下形成,它是儿童理解人们活动的任务和动机的一种形式。

许多国家都提倡在小学教学中引入游戏教学,日本在教学方法上注意小学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日本幼儿园的幼儿可以自由选择游戏内容。由于小学与幼儿园性质不同,所以小学的游戏教学相对受限。美国教育工作者也在小学的教学方法上大量引入游戏成分,使美国小学课堂以“乱而无章”的感觉。如何处理好教学与游戏的关系并形成一套适用的游戏教学的模式对于游戏教学能否在小学有效的体现其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四、研究总结与展望

通过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国外对游戏教学研究较早,游戏是儿童学习知识,接触社会的有效手段之一,但是游戏不是让学生放任自由,而是要以教师为主导,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游戏的趣味性和教育意义结合,使学生在愉快的氛围中发挥自身的潜能,发展认知水平。国内外对游戏在小学教育中功能和运用情况进行了一定研究,但是教学游戏在课堂中作为一种调节手段,大多数研究也只局限于理论层面,对于游戏教学模式的实验研究较少,也没有人把游戏作为一种教学方法系统的研究。这为后来研究者提供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夸美组斯,傅任敢译.大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

[2]李海洋.浅谈新课标下小学英语游戏教学的有效运用[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9.

[3]凌美叶.论游戏教学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运用[J].河池学院学报,2005.

[4]周颖怡.游戏教学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的探究[J].素质教育,2013.

[5]肖旭.体育游戏课程主动学习教学模型的建立与思考[J] 体育教育,2010.

[6]鲁了问.小学英语游戏教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2004.

[7]吴显也.小学游戏教学论「M].1996.

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文献综述 第5篇

摘要:21世纪是信息时代,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先机,掌握了主动权。所以“速度”便成为这个世纪发展的显著元素。而作为一名秘书“速记”是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所以,速记也成为诸多学者、老师研究的重点,自速记在我国诞生100年以后,关于研究速记的文章如雨后春笋,而且速记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速记凭借着声像同步的录入速度,提高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效率,是节能减排的举措。速记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也是广阔的。

关键词:速记;应用; 发展前景;

引言:

速记,应用语言学的一个分支,一门用一套系统的符号和简便的省略方式快速记录语言的书写形式,可以称为追赶声音的艺术。有人把它比作“音落书成,追及思维”的飞笔,可见速记在文字方面给我们带来的快速、准确、便利具有重要的意义。速记曾在人类历史上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一直到现在,对它的研究和应用依然继续着。

一、我国速记的产生

关于我国的速记的诞生,很多老师的观点是一致的,就是从1896年蔡锡勇撰成《传音快字》一书开始便有了现代速记。在1986年8月和1996年8月都在我国的首都北京中共中央党校隆重举行了“庆祝中国速记诞生九十周年学术交流会”和“纪念中国速记诞生一百周年学术交流会”。在这两次盛会上,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学术交流和手写的速记比赛与电脑速记(1996年)的比赛,这是中国速记历史上最有意义的、最值得回顾的两次盛会。在“纪念中国速记诞生一百周年学术交流会”上,全体代表一致公认我国的速记应该从1896年蔡锡勇发表的《传音快字》、沈学发表的《盛世元音》(又名《天下公字》)和力捷三发表的《闽腔快字》作为我国速记的纪元年。1896年(清、光绪22年),正值我国文字改革的切音运动时期。这一年出版的切音新字方案有上述三种,其中最有代表性并正式转化为速记技术的并传播到后世的是蔡锡勇的《传音快字》.查阅文献说明,蔡锡勇先生当时创作《传音快字》的动机,并不是为了解决汉字书写速度的问题,而是把它作为一种文字的改革方案提出来的。当时在北京译学馆的福建学生蔡玮很少写汉字,而绝大部分是用一种简单的符号作记录,书写非常之快,经了解得知我国早已发明了快速记录的方法,当年蔡锡勇先生已经去世,因蔡玮年纪还小,学业未竟,于是改召蔡玮的哥哥蔡璋,到北京担任速记教授,以《传音快字》为教材,创办京师速记学堂,为我国培养了第一批速记人才(约200人)。其蔡璋于1903年留学日本,研究了日文源纲纪、熊崎健一郎等诸式速记之后,将父的《传音快字》改编为《中国速记学》,于1913年(民国2年)正式出版,这是我国第一本以速记命名的专著。

二、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

所有研究者都认为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所以则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在杂志《秘书之友》上阅读张娇的《浅谈速记知识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她提出以下几个观点:

1.速记可以提高办文效率。利用速记符号,结合一定的速记方法与技巧,秘书在文件草拟中可以准确完整地呈现领导口授的意旨,还可以记录个人瞬间的灵感,提高办文工作效率。

2.速记可以提高办会效率。在会务处理中,秘书可以利用速记知识与方法处理会议文书,提升会议记录速度。在会议记录中可根据会议的内容、性质、主题及讲话人的习惯与风格选择会议记录的方式,科学合理利用速记符号开展记录。3.速记可以提高办事效率。秘书在记录领导口授意见、接打电话、来信来访、收集和整理资料等工作中,恰当运用速记方法,灵活使用速记符号,可以快速、高效、准确地记录领导讲话、口授意见、电话留言、摘抄资料等。

在我看来这几个观点都可以归结为提高办事效率,办文、办会也是为了办理事情,为以后高效的办理事情服务。

在中国知网上查阅《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一文,张广义老师认为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加快记录和书写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它主要的特点就是“快”。因此,在我国面临着当今世界新的 技术革命挑战的时候,秘书部门需要速记和速记在秘书部门工作中的作用更为明显的反应出来。

2.简便快捷,迅速及时。目前,每个办公室全部配备录音装置还不现实。因此,速记在这方面更显示出优越性。

3.稳固的反制约能力。秘书工作者采用速记,可以避免周围条件的限制和排除外界环境的干扰。在使用录音设备是,难免会出现某些自然的故障和损坏。而速记 却较为稳固,具有连续的特点。

4.具有独特的保密作用。保密是秘书部门的一项基本要求。秘书工作者采用速记能起到独特的保密作用。现在除了一些特殊措施外,速记也能充当类似于“密码”的角色。

5.锻炼敏捷思维,培养高效率的习惯。秘书工作者的工作常常是简单、复杂劳动交替进行。速记也是如此,每当今日速记记录时,就要调动手、脑、耳、眼一起配合工作,可以锻炼思维的敏捷。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曾雪晴老师在《速记与秘书工作》一文中提到根据秘书人员的具体工作的需要速记在以下工作汇总发挥作用:记录领导口授意见、接传电话、收集资料、进行会议记录、调查研究记录、起草文献、摘抄文献资料、进行档案文献编纂等文字工作。

另外还有作者认为速记的作用为会议记录、文秘工作记录、调查研究、起草文稿。从以上作者观点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观点大致相同,提出了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几点应用。张广义老师总结的最为全面,从文本看来是综合了其他几位老师的观点。现代秘书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为领导提供全面、准确、及时、创新的参谋和服务,速记作为一种强化效率意识的学科和技术,恰恰满足了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与工作需要对秘书工作的新要求。作为一名现代秘书,速记是必备的基本技能,只有具备了速记这一技能,才能谈到它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才能高效率地为领导办事。就现在讲究速度、效率的时代,速记不仅在秘书工作中作用大,其他方面如:新闻、编辑、司法、科技等等领域速记不可忽视,所以它的发展前景也是可观的。

三、速记的发展前景 今天,速记应用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凡是需要文字记录的地方,都有速记的用场。所以速记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大型会议的现场记录、媒体的采访记录、法院庭审记录以及网站的直播聊天等等。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业务市场还是人才市场,高水平的速录员都是非常紧缺的,根本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李文玲老师的《中国的速记发展现状与问题》中可以看出速记员的稀缺:以北京市场为例,北京平均每天有200场会议,真正用速记的不足1/10,而业内的人才就连这1/10都满足不了。目前,我国计算机速记人才奇缺,全国的计算机速记员只有数万人,达到高级速记师水平的人才更是奇缺。所以速记的发展前景是可观的:

首先,市场需求大。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场合开始依赖电脑速记,会议、审判、网站访谈等均需要及时进行文字记录、处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天各类会议达上万场,如果其中的30%有速记需求,那么,速 记员将非常紧缺。而且,这个市场需求还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广。

其次,会议速记服务公司的准入门槛低、投资风险低。据业界人士介绍,目前成立一家小型速记公司,有10 万元投资、几个专业人员就可以。这样的准入门槛,在很多行业根本是不可能的。由于准入门槛低,因此其风险系数也相对较低。总的来说,速记公司经营的主要成本还是在人力资本方面,如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等,至于电脑、速记机等设备,成本不高,且折旧期较长。尤其是在市场萌芽期,人才奇缺,速记人员的水平往往是直接决定速记公司口碑、营业状况的关键,这个时期,速记公司花在人才招聘、培训等方面的成本会更高。

再次,近年来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部分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人开始进入速记服务业,这对改变速记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转变人们对速记服务行业的传统看法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有利于提高速记服务行业的社会认知度。

结论:

我认为在现如今的社会上,速记就是一门实用的、新兴的、大众的社会科学,它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同文字学一样,是一门具有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在众多研究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速记的功用,发展前景。参考文献:

[1] 李文玲 《中国速记发展现状及问题》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院报2008年3月第7卷 第一期

[2] 陶虹 《速录技术的产生与发展》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东南传播 2010年第2期

[3] 孟晓燕 《速记的前景探析》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2011年1月 [4] 张广义 《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 秘书之友

[5] 曾雪晴 《速记与秘书工作》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月 第35卷第2期

[6] 饶素华 《速记及其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 南昌高专学报 1998年 第4期 12月

[7] 宋斌、赵利坛 《试论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作用》 湖北大冶文秘速记学校、武汉地质学院

[8] 张娇 《浅谈速记知识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 秘书之友

[9] 曾雪晴 《浅谈汉子速记的优势及其在秘书工作中的应用》 湘潮月报 2013年 第9期

[10] 梁晓莹 《浅谈高职院校速录技能人才的培养》

[11] 李文玲 《关于中国速记人才培养问题的思考》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12月第8卷第4期

辅导员工作文献综述 第6篇

毕业论文题目:家庭暴力问题及社会工作干预

学生姓名:

X

X

X

学号:

201148041221

系别:政法系

专业班级:

2011级法学(1)班 指导老师姓名及职称:

X X X

讲师 起止时间:2014年 12 月—2015年 5月

家庭暴力问题及社会工作干预文献综述 1.选题的来源、目的和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本来应是充满温馨和睦的空间,但是当家庭暴力袭来时,这里就不再是平静的港湾。家庭暴力就像社会有机体上的毒瘤,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健康。2000年一部热播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将一直被视作极为私人化的“家庭暴力”问题以文艺作品的形式曝光于众人面前,对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揭示,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应。家庭暴力不仅在中国极为严重,其实也是一个国际性的社会问题。目前,在我国每年的离婚案件中超过25%的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家庭暴力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况且上面的资料还没有统计对未成年人和老人的家庭暴力,如果再加上二者,恐怕统计数字更令人吃惊。正是出于对这一严重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笔者决定将家庭暴力作为选题,试图从社会工作的视角提出家庭暴力的干预措施。

因此,本人结合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经与指导老师多次讨论,以“家庭暴力问题及社会工作干预”为我的学士学位论文题目,以期能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供参考,并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2.国内外研究现状

家庭暴力在世界上是一个热点问题,无论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没有无家庭暴力的净土,而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反家庭暴力方面已经远远走在我国的前面,截至目前,全球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肯尼亚等44个国家与地区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明确地规定了处罚措施、干预对策和救助办法。而我国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开始于20世纪80-90年代,相关的研究才陆续开展,我国对家庭暴力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国内研究现状

(一)家庭暴力的成因方面

家庭暴力形成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涉及生理、心理、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做出了深刻的浅析。目前学术界对家庭暴力产生的现实原因的探讨非常多,主要有以下观点: 欧竹青、席春玲在《对家庭暴力的心理学视角分析》和毕金仪在《产生家庭暴力的心理根源及对策》等人分析了形成家庭暴力的心理因素,施暴者多是缺少自尊、不成熟、精神分裂、嫉妒心强、有强烈的占有欲;而受害者多是精神压抑、独立性差,有强烈的依赖感和不安全感。相关的研究成果还有林玉美的《家庭暴力下的女性心理及成因探析》,伍小东等的《关于家庭暴力的社会认知机制研究》等。谈到影响家庭暴力发生的文化因素,孟广宇认为崇尚强权文化,相信强权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一般情况下男子因为拥有良好的身体力量而居于统治地位,相应的拥有更大的权利,女子则居于依附地位,是被统治者,另外,封建残余思想对家庭暴力的纵容和漠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庭暴力的发生。

影响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因素。刘国奎论述了家庭暴力存在的社会原因:一是多数人长期以来没把家庭暴力“当回事”,二是法律方面的原因包括立法不完善,呼吁尽早颁布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执法不及时和打击力度小,要改变对家庭暴力的错误认识,摒弃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幼。

严静认为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和漠视也间接影响家庭暴力的发生珍。持大致相同的观点的研究成果还有郑碧强的《关于反“家庭暴力”援助难的社会学思考》,雷金星的《家庭暴力的社会学探因》,黄宇的《关于家庭暴力现象的综合分析与控制建议》,高殉的《家庭暴力的法社会学思考》等。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依然是一个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咚新认为不平等的性别结构已深入到每个男女的意识形态和行动中,是家庭暴力得以延续、维持和再生产的最根本原因刃。

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因素。家庭暴力的存在与发生,与社会及家庭的经济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片,一般而言,丈夫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妇女在经济上没有独立,经济是基础,所以丈夫也掌握着家庭的统治权利,妻子和子女、老人为了生活不得不依附于他,而一旦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他们就很可能成为受害者。据杨青松和邓克平的调查,有23%的妻子和13.1%的丈夫都承认,他们夫妻间的“拳脚相向”是由于家庭经济原因。

(二)家庭暴力的干预措施方面

1、法律保障

一些学者从法律保障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代表性成果有梁伟的《关于中国建立家庭暴力防治体系的探讨》,陈阳忠的《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防治对策》,付冬梅的《论家庭暴力及遏制对策》,武志坚的《试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周天枢的《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反家庭暴力机制的探索》等。这类研究成果都不约而同的提出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机制与构想。研究者提出以宪法为基础,以刑法、婚姻法、民法为手段,包括国家各种单行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地方性法规、政府部门行政法规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打击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其中,重点强调了要借鉴外国反家庭暴力的经验,制定我国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另外,加强执法也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的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自诉”案件,受害人不报案,公安机关是不受理的,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家庭暴力应该是“公诉”案件,不管受害人报不报案,公安机关都应受理并处理。同时,司法人员要摒弃“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遇到求助及时主动介入和干预。

2、以社区为基础建立家庭暴力的社会干预体系

另一些学者则从社区的角度提出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社会干预的重心是促进社区提升反家庭暴力的公民意识,整合社区反家庭暴力资源,使社区反家庭暴力工作有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项目(亡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干预做了重要的探索。该项目首先建立社区项目的工作网络,由社区党委牵头,妇联l办调,有派出所、法庭、社区医院、工商所、法律援助站等单位参加的社区干预工作网络。接着调查了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状况,继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居民的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工作进展情况,无论哪个网络机构遇到求助,整个干预机制联动,快速反应,创造出入户干预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2国内研究现状

(一)社会倡导与法律保护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2008年联合国秘书长发起从2008年到2015年实施“共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行动,呼吁各国、各界和整个联合国共同努力,应对针对妇女和女孩的暴力问题。美国在州一级进行了家庭暴力立法改革,在国家、州及市设立了有关家庭暴力的组织,设立庇护所,并通过各种方式,对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及非专业辩护人进行专业培训。2000年欧洲理事会议会大会通过了《对妇女和少女暴力的零忍耐宣言》,在整体上为区域的家庭暴力提供了统一的法律保障。口本专门创立了针对妇女暴力专家委员会,于2001年颁布了第一部《配偶暴力防治及受害者保护法》,设立了配偶暴力咨询及支持中心。加拿大社会服务和司法制度的改革、最早把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可采证据应用于司法实践。中国政府1992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2001-2010年),新婚姻法也明确表明反对家庭暴力,截至2009年已有21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有20个省市自治区约60个城市的救助管理站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二)白丝带运动

1991年,加拿大兴起白丝带运动。发起者认为有责任敦促男性就对妇女的暴力出来发言,并决定以佩戴白丝带作为男性反对男性对妇女的暴力的象征。全加拿大有10万男性佩戴白丝带,表宣誓绝不施暴,面对妇女的暴力不宽容、不沉默。1993年,加拿大实行了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容忍度为零。只要是家庭暴力,无论轻重,一经发现,必须立案。公民有报案的义务,警察有权入室制止。1999年,中国开始了白丝带活动,此项活动鼓励男性加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的行列中。2002年,中国民间自发组织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男性志愿小组正式宣告成立,倡议“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决不参与对妇女施暴,决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保持缄默”。3.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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