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推进反腐工作和队伍建设纵深发展

2024-06-29

经侦大队推进反腐工作和队伍建设纵深发展(精选3篇)

经侦大队推进反腐工作和队伍建设纵深发展 第1篇

经侦大队推进反腐工作和队伍建设纵深发展今年以来,经侦大队结合经侦工作实际,抓学习、建制度,全面推进大队反腐倡廉工作和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民警廉洁从警、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

一、抓好队伍管理,推动工作开展

将工作情况与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一起狠抓落实,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对大队全体进行教育与监督,在坚持不懈地抓好忠诚教育、宗旨教育的同时,深入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大队结合当前阶段开展的“执法回头看”活动,进行自我剖析和问题查摆,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有效地强化了服务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了依法行政,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廉政建设

针对经侦部门既处在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线,也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大队领导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是经侦部门所承担艰巨的工作任务和队伍建设需要,是经侦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反腐倡廉列入今年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将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狠抓《廉政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党纪警规的学习贯彻,不断强化了经侦队伍清廉从警的思想防线。

针对队伍建设中有可能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大队要求民警进一步找准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存在的不良动向和苗头,坚持开展大队领导与民警每月一次的一对一谈心教育工作,不定期开展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做好对民警八小时之外的延伸管理,从抓制度落实入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经侦队伍公正廉洁。

经侦大队推进反腐工作和队伍建设纵深发展 第2篇

近几年, 四川建行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分解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加强党风廉政年度考核工作, 有力地促进了分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是, 在落实责任制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认真解决,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深层次延伸并落到实处。

一、充分认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 党和国家包括金融行业都面临诸多考验和挑战。新的形势和任务, 要求我们必须从新的起点、新的高度, 来认识和看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是银行的重大政治任务。

建设银行虽然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转型, 但国有企业的主体性质没有变, 相对其它企业而言, 它在政治上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起着引领和示范作用。如果我们忽视党风廉政建设, 任其问题滋长蔓延, 导致腐败现象盛行, 那将严重侵蚀党的肌体, 危害党的事业, 银行自身也将一盘散沙, 从根本上缺失发展壮大的条件。作为银行的各级领导, 要深刻认识到自身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用科学发展观精心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 一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彰显的监督促进作用体现出来了, 银行的发展就将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就将为党和国家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向员工和股东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是银行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保证。

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是国有银行区别于其它企业的一大特点。这对于实现职工群众对领导的有效监督, 形成企业内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 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过去, 由于银行内部的各种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民主监督不够深入, 客观上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现在, 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法规性文件来统领和规范工作, 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调动了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从而能有效堵塞各种漏洞, 遏制企业经营中违纪违规行为, 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为金融行业的科学管理、合法经营以及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迫切要求。

当前, 大多数领导干部经受住了改革开放的考验, 抵制了各种诱惑, 表现是好的。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把权力当成谋私的手段, 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造成了国家财产的大量流失, 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令人震惊, 发人深省。现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了领导“一岗双责”的重要使命, 在抓好经营管理的同时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要求他们从自身做起, 严格自律, 勤奋工作, 用模范行为来带动和感召部属, 这对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地位、工作力量上和工作效果, 都具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我分行各级党组织在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一是解决了个别分支行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方面“一手硬, 一手软”的问题。二是形成了比较全面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促进了各级领导人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四是推动了案防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促进了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之中, 推动了业务的长足进步。但是, 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也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不平衡, 还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偏差。

个别领导人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 自己只要抓好业务工作这个硬任务就行了;有的认为, 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多少问题, 而且得罪人, 因而不愿抓;还有的认为, 自己本身廉洁自律就行了, 至于班子成员、下属是否廉洁, 与己无关, 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

2、责任内容空虚。

个别单位和领导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了解, 虽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但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 没有自己的特色, 责任范围不具体, 责任内容不明确, 有些条款比较笼统, 没有细化和量化, 缺乏权威性和强制力;有的单位、部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脱离部门、单位实际和岗位特点, 存在内容空洞的现象;有的责任书忽略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有的仅是提几条原则性的要求, 没有追究的形式和程序, 难以操作。

3、落实措施乏力。

个别单位和领导人员对落实责任制只图形式, 不管效果, 仅满足于下发文件、签签责任书, 但无督促检查、无考核考查、无责任追究、无保障机制, 责任制落不到实处;有的抱临时观点, 工作时紧时松, 有的年初抓得还较认真,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其他事务的影响, 就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检查考评不认真, 迁就隐瞒下属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问题, 降低了责任追究的效力。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措施与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要继续组织领导人员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责任制规定》, 重点提高各级领导人员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意义的认识, 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明确实行责任制总的要求和内容, 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规定。要通过更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使各级领导人员和员工了解《责任制规定》, 形成全行上下关心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

2、明确具体责任, 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

明确责任主体, 确定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是落实责任制的前提条件。要结合工作实际,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 逐一分解到每一个领导干部, 尤其要强化“一把手”责任, 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 让“一把手”从思想上明确认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 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只有“一把手”的认识提高了, 才会自觉地抓班子、带队伍, 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严格考核督查, 促使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督促检查。为强化考核的有效性, 要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重点对考核的标准、程序进行严格规范, 对考核的具体方法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 要建立健全报告制度, 各级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列入年度总结和工作报告, 报告上级党委、纪委;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执行责任制的情况, 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对上级党委、纪委批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事项, 要按照要求报告办理结果。

4、建立廉政档案, 发挥廉政档案对廉政责任制落实的效能作用。

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形势下, 要赋予廉政档案新的内涵, 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效能作用。一是对领导人员提拔任用的制约作用。对于领导人员提拔任用, 考核时必须查阅廉政档案, 了解其本人廉政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因自身不廉洁或责任制落实不好而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在一定时期内不准提拔使用;二是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方面的否决作用。对于因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好受处分的, 领导人员不能评选先进、评聘职称;三是在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年度考核中延伸监督作用。在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年度考核中, 把其当年廉洁自律和责任制落实上的评价与廉政档案的评价进行对照评分。

5、强化奖惩机制, 严肃责任追究。

一是要层层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内容主要包括: (1) 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导致国家、集体资财受到重大损失, 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2) 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 不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致使班子、队伍和配偶、子女出现严重问题;疏于管理, 长期失察, 使单位和部门风气严重破坏, 造成极坏影响的。 (3) 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 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 压案不办, 甚至包庇纵容, 弄虚作假, 为查处案件设置障碍的。 (4) 用人不当, 大多数群众不同意提拔, 不该重用的人, 领导偏要提拔重用的等。责任追究的内容应随着形势的变化、事物的发展而发展, 应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要准确分清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准确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 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但是, 不管何种责任都应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

三是要坚决兑现奖惩。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制落实差的, 要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及其问题的性质和程度的不同, 分别给予不同方式的追究 (1) 每年党风廉政考核结束后, 对排名靠后的单位, 由上级纪委书记, 对其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 (纪检监察特派员) 开展党风廉政年度考核提醒谈话, 指出存在的问题, 共同研究提高党风廉政工作的措施。 (2) 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 致使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 对责任人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 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 要根据《纪律处分条例》和《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规定, 给予纪律处分。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 (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

[2]、孙琳.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

经侦大队推进反腐工作和队伍建设纵深发展 第3篇

近三年来, 通过近万名驻村干部的努力, 上山下乡、访贫问苦, 并按照统一要求, 逐户登记造册, 将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 做到户有卡、村有册, 建立起一个动态档案管理系统, 把广东的扶贫工作带入了“数字化管理”时代, 基本解决扶贫者与被扶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种在政府主导和统筹下、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的扶贫新路, 不但大大弥补了单纯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不足, 更重要的是, 它通过“数字化管理”, 有效地解决了单纯政府主导扶贫模式信息不对称、基本情况不够准确, 决策流程慢、对贫困户的需求响应速度不快等问题, 还大大增强了贫困户的脱贫意识, 为广东的扶贫工作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目前, 广东的扶贫“双到”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要实现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 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 必须抓紧建立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全力推进广东的幸福农村建设。

一是要继续完善扶贫“双到”的工作模式, 充分利用“数字化管理”平台, 推行扶贫信息电脑联网管理, 要及时更新每个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 明确扶贫脱贫具体办法, 将“谁去解决脱贫, 解决谁的脱贫”责任落实到单位, 落实到人。同时, 要建立瞄准机制, 实施“靶向疗法”, 要核实清楚谁是贫困户, 并在此基础上更直接、更精确地配置机关、企事业单位扶贫资源, 减少资源消耗, 实现定点清除贫困。

二是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 由于农村金融服务长期以来处于严重边缘化的状态, 针对农村信贷中存在的担保不足问题, 要积极引导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交流合作, 将发达地区的帮扶资金设立为金融扶贫基金, 并根据“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数据资料, 由政府出面为贫困家庭提供小额担保授信, 使贫困户能够通过简单的手续便捷获得小额贷款。

三是健全和完善扶贫“双到”的长效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的运行机制, 既要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 也要提高驻村干部的帮扶能力和水平;其次, 要统筹发展扶贫项目, 积极探索贫困村集体收入长效保障机制, 实现扶贫开发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再次, 要建立劳务扶贫长效机制, 积极引导企业以劳务扶贫的形式参与到扶贫“双到”工作中, 既为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也帮助农户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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