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2024-05-14

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精选8篇)

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第1篇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强化对分公司、项目部资金的统筹管理,明确分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资金使用等财务事项的职责、权限、程序,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实施细则。2原则

资金管理总原则为:计划管理、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专款专用、有偿使用。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分公司所有自营项目。4管理职责

4.1分公司财务核算部为项目资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向分公司经理负责,并接受公司财务核算部门的检查、监督。

4.2项目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的按时收取,项目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项目成本的按月定案。

4.3项目经理是项目资金收支统筹平衡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策划项目全过程的各类资金使用。

4.4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应及时协助项目部解决工程合同条款中的争议问题,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款的收取及工程结算工作。5账户管理

5.1所有项目部都在分公司财务核算部开立内部银行专户,各自核算项目部的资金收付业务。项目部的一切资金收支,必须统一汇入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行才智管理系

统账户(账户: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账号:***03197;开户银行:建行杭州文晖支行),通过公司结算中心办理划拨到分公司内部资金账户。

5.2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工程所在地设立账户,如确实需要的,须由项目部向分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其账户开通网银由分公司财务核算部统一管理,银行账户预留印签交财务核算部保管。工程竣工后,开设的项目银行账户及时予以注销,相关存档资料由财务核算部统一保管。6计划管理

6.1项目部应于每月25日前,根据工程收款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人工费支付计划等,编制项目次月资金收支计划表,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汇总后上报财务核算部、主管领导和分公司经理。

6.2项目部应于每月底与分公司财务核算部进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分公司财务核算部应定期与业主、总分包单位做好账户的核对。

6.3分公司建立以项目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财务核算部经理为责任人的工程款收取信息平台,使各种款项收取信息能够及时传递,从而及时将款项收回,确保资金计划的有效执行。

6.4项目部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限量采购,避免存货积压造成资金占用浪费。7量入为出、留有余地。

量入为出、留有余地,是指各项目部在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和使用时注重资金积累,不但不能突破分公司设定的可使用资金总额,而且须为以后工程款收取低潮时工资、奖金的发放、日常费用和工程结算费用的报销、材料欠款的支付以及项目兑现留下足够的资金。

8专款专用,有偿使用。

8.1专款专用,是指分公司财务核算部对各项目部的资金核算到工程项目,同一项目部的不同工程项目的资金不能串用。

8.2有偿使用,是指分公司原则上不给项目部垫资,因工程合同承诺垫资而需要分公司垫资的,须向分公司内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经分公司财务核算部审核,报分公司经理批准执行,规定借款时间期限,借款期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息摊入项目成本。9备用金管理

9.1 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或个人出差需要备用金的,可向财务核算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给予办理,在业务办理完15天内,所借备用金全部归还或报销冲帐。

9.2 项目部须借备用金的,由新成立项目部向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告,经分公司经理批准,由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借款人到分公司财务办理借款手续,项目部备用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归还或报销冲帐。

9.3 非因公,一律不许借备用金;借备用金到期不归还的,分公司财务可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10投标保证金管理

10.1因工程投标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经营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财务核算部给予办理。

10.2经营管理部应于招投标工作结束15日内负责退回投标保证金。

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第2篇

一、编制项目预算,并由财政、卫生部门审核后下达项目预算,规范资金使用。

二、是资金核算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并按照会计核算办法和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特点,制定公共卫生资金会计核算条目,统一、规范公共卫生资金核算,确保公共卫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资金拨付制度。公共卫生资金按照“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原则,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部分由区财政预拨,省级部分根据年度项目实施情况预拨,年终根据督查考核结果按多扣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四、是资金使用反馈制度。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情况季报表,按季报送,为管理部门及其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专项督查监督制度。每年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追效,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及时做出绩效评价。

六、是档案管理制度。资金核算档案在年度结束后整理归档,项目管理档案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完整保存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情况。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探析 第3篇

关键词:基建项目,资金管理,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目前,工程项目建设一般资金金额比较大、工程建设过程复杂,投资者对各项目的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加大。为了规范基建项目投资行为,监管部门与投资者加大了对基建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但随着对基建项目要求、监督的深入,项目建设也普遍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费用超支等情况,达不到项目建设目标。因此,基建项目的有效建设需要资金管理的强力支撑以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合规、合理的使用工程专项资金,做到概预算准确、执行有效及监管到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管理与利用效率,做好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显得更为突出与紧迫。

1 基建项目实际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意识不强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业务专业人员及财务人员等不熟悉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挤占、挪用、改变资金专项用途等现象不能杜绝、并时有发生。一些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编制及初步设计等前期阶段管理与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分属不同人员管理,各项具体业务分工属于不同专业、不同人员,更使项目建设资金的日常管理不能加以规范化、程序化。

1.2 基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

项目的投资者重视前期基建项目的争取、资金来源的筹集,轻视或忽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使用。项目资金特别工程款、大型设备与物资采购款等大额资金缺少系统、规范的使用流程,在计量支付、申请付款、款项支付及审核监督等系列环节中显得更为重要。缺少规范、严格的审批流程,造成人为资金支付停滞、挤占专项资金、逃避财务管理审查与监督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

1.3 基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不准确

基建项目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和概算不能准确反映建设项目成本,相应的资金预算、具体使用金额与时间等与项目实际情况也存在较大的偏差。同时,财务人员一般仅限于项目过程会计核算,不参与项目前期工程编制、过程实施,不能够将工程与财务管理结合起来。造成包括资金管理在内的财务准确性较差,核算、资金等工作处于被动适应的局面。

1.4 基建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不能有效到位

基建项目从项目咨询、立项到前期设计、工程实施再到最终决算等过程较长,能够真正的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是非常困难的,把工程项目业务活动反映、折射到资金上来审核、监督其必要性、准确性,又需要跨越行业知识、综合评价项目,这都给资金过程监督带来一定的难度。

2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的应对措施

2.1 把握项目行业法律法规,强化资金管理法律意识

基建项目一般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流动频繁,在如何使用好、管理好这些资金方面,从国家到地方、企业自身等层级,都出台系列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企业制度等。这些系列管理措施要求的出台,为项目建设、规范运行提供了依据与标准。要加强资金管理就必须去认真学习、熟练把握与各行业项目相关的法规要求。

同时,基建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各个专业、各部门与人员,做好资金管理除财务部门与人员外,需要每一人都要参与进来、树立起一种责任意识,共同理解、宣传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这些要求融入到每一个项目人员的实践工作中,增强自觉行动的意识,通过这种途径把项目资金管理的氛围、员工的自觉性调动起来,资金管理的效果也会得到显著加强。

2.2 细化项目资金业务流程,规范项目内部资金管理

基建项目一旦立项实施,资金投放便即开始,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的运作,合规、合理使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需要细化项目资金的流程等财务管理工作。

(1)做好资金计划管理。按照基建项目法规要求,总体层面上加强项目概预算管理、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在实际开工建设中按照工程计划组织实施与落实。与此配套工程专项资金做好相应的计划,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建立资金支付制度。按照工程项目组织施工计划、工程进度工作安排,制订用款计划。对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计量支付等情况进行及时了解,以用款计划为依据,按照工程概预算、工程进度、支付审核程序进行各类款项的支付。

(3)规范资金审核程序。基建项目资金支付额度大、时间不定等因素多,必须要经过几方审核、确认,如经过工程部门对“工程量”的确认、计划部门对“工程价”的确认、财务部门对“付款条件”的确认以及各业务主管领导、总经理的签字审批,方可为每一笔款项办理支付。

(4)形成资金报告机制。结合基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月、季度等定期或不定期的反映资金使用流向,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的监督检查,堵塞人为挪用、滞压、转移或逃避财务监督管理的漏洞与行为,形成资金日常管理的闭环式,有效保障资金过程的规范。

2.3 深入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理顺资金管理内部环境

做好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要把它融入到整个项目建设管理中,更要熟知项目各个节点与监督环境,目前主要侧重于事后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把监督重心的触角向过程前、过程中倾斜。特别是财务人员深入到基建项目的全过程、全现场,熟悉与把握工程项目各阶段的特点,才能有效监督资金使用与管理。

(1)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财务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基建项目的概、预算编制与审核过程,熟悉整个工程项目(包括分项、分部工程及其概、预算,工程清单、工程定额的套用等)情况,把工程项目概算与初步设计、会计核算与管理及资金使用与监督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资金管理放入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中去,理解熟知项目的大环境,才能把握项目资金管理的关键重点细节事项。

(2)有效融入项目建设过程。财务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基建项目的各施工单位、主要设备及材料等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或管理的工程施工与物资的招标采购、合同会签的过程,熟悉各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格、合同要求与施工过程要求。特别是要对合同内容条款中相关财务条款(付款结算要求、开具票据要求、结算条件要求等)进行研读,利用合同条款维护公司项目的权利。另外,通过把工程条款的要求与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相结合,把工程项目建设与内部管理控制体系相配套,严格控制各项工程资金费用的支出,从源头减少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

(3)严格把控项目财务结算。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把控好项目的财务结算审核,必须对基建项目工程定额、工程量比较了解;更要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实际业务执行情况的审核,参与工程量的检测、工程质量的验收;对工程设计变更、概预算调整及预付款项支付等,要以相关资料、或相关文件批复为依据。其中重点涉及工程量的认定、工程款项的结算:对于工程量认定根据工程项目形象进度、监理签证及合同具体条款等,参与到具体流程的审核、会签当中去;对于价款的结算,财务管理人员要了解、熟悉材料与人工费用的市场行情,不能认为已有工程人员的审核下,不问清楚情况直接按照财务流程办理款项结算、资金拨付手续。

2.4 加大项目内外专项审计,拓宽资金管理外部环境

加强对基建项目资金管理目的是为了管理好、使用好项目建设资金,发挥资金的强大支撑作用,达到最大限度地投资与收益效果。强化内对审计监督力量,是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有效方式与手段,除了定期的年度财务审计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外:对内设立集财务、工程及项目行业力量的审计部门,形成内部相对独立的专业审计监督力量,有权检查、审计项目建设横向、纵向各种经济业务;对外把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力量引进来,且更多关注点转移到基建项目前期立项与决策、建设施工等过程控制上来。通过内、外的规范与监督,打造资金管理的正常、有序的项目建设环境,从源头上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合规、合理使用。

2.5 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做好资金管理基础工作

做好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人员要素质过硬、德才兼备。在品德上,能够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基建项目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面对工程建设资金执行过程中各种复杂情况,能够坚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做到不占便宜、不存贪念、公正廉洁;在技能上,除持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外,还应具备基本的工程施工和建设、工程预决算甚至工程现场经验,使财务管理能够更好地与项目建设相结合,相应的把资金管理做得更合理、有效。

3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作用

3.1 通过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与建设

做好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更是项目建设能否顺利实施保证。基建项目资金保障充足、使用规范,各项工程项目施工计划、施工进度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调配不当或混乱,则会造成人为的资金短缺,造成施工正常进度受阻、工期进展受影响。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有力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2 通过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与效益

基建项目总体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于外部融资与企业自筹资金,必须把资金管理好、使用好,以达到项目投资建设的目标与经济收益。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规范核算、合理投资支出,甚至出现浪费、挪用专项资金的状况,就会造成项目投入资金达不到预期经济效益指标。只有加强日常项目资金管理,才能反映资金的规范、合理流向,相应地促进投资效益提升。

3.3 通过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促进项目合法合规运作

资金是贯穿于基建项目建设的基础力量,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多发区,严格建立、执行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才能保证项目运行的合规。资金的支付伴随基建项目从立项开始,直到竣工决算,期间资金流量大、各类款项繁多、各项费用支出大,加强对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才能堵塞各种财务资金漏洞,从源头消除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防止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出现腐败行为,有力地促进基建项目合法、合规的开展工程前期准备、项目施工及竣工结算等各阶段工作。

4 结论

基建项目决定着企业长远的发展方向,项目资金管理直接关系项目建设的成败,更是企业未来运营发展的基础。只有认识到这一关键前提,针对项目建设中资金管理存在的普遍现象,在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助力基建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的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郭劲松.基建项目资金管理问题思考[J].中国外资月刊,2013(3):54-54.

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第4篇

近年来,腐败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也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其实,中央历来重视反腐问题,但腐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关键就在于制度不够完善。此次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方针,说明反腐关口将向前移,在预防上下功夫。很明显,“两个必须”彰显了我党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本人通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为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和推进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根本手段。

一、要切实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在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上下工夫,切实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十七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历来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因此,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全会公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做到精读多思,潜心钻研,反复体会,深刻领会;要把全会文件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凝聚成推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在大力营造学习氛围上下工夫,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好。要把深入宣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扶贫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精心组织,加大力度,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使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党性教育年活动的开展,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扶贫系统理论宣讲的重要内容,增强学习全会精神的实效性。

在结合实际推进工作上下工夫,切实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目的。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同狠抓当前党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打造扶贫工作亮点;同时要超前谋划明年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把握大局,拓宽思路,切实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结合起来。通过制度的构建,达到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和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

二、要强化措施,严格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报帐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对扶贫项目要按选准、申报、审批、建设、监督、验收、结算等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使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管理,安全运行。

进一步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要按资金类别分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分类落实监管责任措施。如整村推进资金,要将资金计划和项目审批文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同时将资金计划和项目审批文件通过互联网和乡村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的检查考核。一是对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使用管理进行季度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半年一次专项检查,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同时对全市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考评。

要通过上述措施,从制度上防止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截留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达到推进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目的,真正以实际行动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作者简介]温会礼,男,江西省赣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扶贫办主任。

资金管理、项目四制 第5篇

报账支付以项目实施单位为基本报账单位,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汇审报账单位。资金支出应先由各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计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检查或验收合格后,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拨付资金。

1、项目建设管理“四制”落实情况;

(1)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建立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确定该项目法人为新乡县水利局,由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

(2)工程招标及投标情况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投标工作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项目计划下达后,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代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招标过程中除财政、水利部门参加外,纪检委、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也参与,多部门联合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受理投诉。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3)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县与河南省新乡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部签订了《新乡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单位按照所授权范围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监理,并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4)合同管理和落实情况

新乡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文的要求,在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按照有关条款的要求,项目法人分别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中,合同均得到圆满落实。

(一)落实“四制”。一是项目法人制。二是招标投标制。工程的建设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三是工程监理制。四是合同制。项目法人单位要与有关施工单位、企业等

签订合同,完善手续,确保质量。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计划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

财会部门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四条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第五条

定期做好项目资金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7篇

一、资金风险防范

1、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

2、建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责任制和会计核算制,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擅自变更项目预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项目资金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

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上的上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资金管理机构

资金管理组参与项目工程资金阶段审计和年终审计,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核,全程进行监督,保证资金正常运行。

三、资金管理方式

每年年初和每季度初,由资金管理组分别填制项目请款书和季度项目分月用款计划表、季度项目申请书,逐级上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和季度项目资金。

四、资金拨付方式

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第8篇

1998年天保工程实施后, 我局按四川省委省政府实施天保工程以“停、造、转、保”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和关于水运企业“沿江、沿河、就地、就近实施天保工程”的要求, 围绕我局“以营林为主, 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发展战略, 于1998年9月全面停止了水运原木的收购, 并于1999年12月31日完成库存原木的销售, 将从事木材水运的在册职工4700多人全部分流到实施天保工程中, 实现了由赶漂人到种树人的转变。

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天保工程为中心, 以发展为主题, 以强化企业管理为重点, 探索了一条林业发展的新路子。目前企业的职能和职责主要从事生态工程建设和生态产业开发。现下辖富林、天全、马边、福禄4个分局, 局林木良种繁育推广中心、峨眉种子园、袁家溪森林管护处和营林规划设计验收处4个直属单位, 分布于阿坝州, 甘孜州、雅安市、乐山市、宜宾市。局机关设5处 (造林管护处、计划财务处、劳动人事处、资产管理处、产业处) 4室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棚改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组建了四川森林茶业有限公司、四川乐山川林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二郎山森林蔬菜有限公司;参股成都启源钢模租赁公司、成都来龙钢模租赁公司。全局2012年末在职职工为1798人, 离退休职工为3924人, 抚恤供养人员为1181人。目前在职职工平均年龄45.23岁。

二、《二期实施方案》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并经省林业厅等四厅委批准的《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是继续停止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 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 促进天然林资源质和量双增长。实施期限为2011—2020年。主要内容为: (1) 森林资源培育:公益林建设总面积270万亩, 其中人工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250万亩。 (2) 森林资源管护:实施国有森林管护900.12万亩, 其中自有林111.45万亩, 协作管护788.67万亩。 (3) 森林经营:实施国有林中幼龄林抚育20万亩。 (4) 就业保障:满足企业职工就业, 不断提高职工收入, 逐步缩小与社会平均工资差距;完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 实现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三、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

实施天保工程以来, 我局财务管理方式和核算方法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由以前的工业企业会计向类似事业单位会计体制转变。

在天保一期工程资金管理上, 我局严格按国家林业局、四川省财政厅的《重点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和办法执行, 并根据国家天保资金管理要求制定了《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天保工程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对天保工程资金, 坚持做到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 单独建账, 分账核算。强化财务审核制和“一支笔”签字制度。

2011年, 四川省根据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 对2007年制定的 (川财农[2007]57号) 进行了修订。对安排用于天保工程的专项资金, 增加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森林抚育补助费, 并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在工作中, 切实贯彻“慎用钱”的方针, 根据实际情况和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不断改进管理办法, 从刚开始的实报实销逐步发展到现在以局一级财务核算为主, 局属各二级单位财务核算为辅的财务管理体系, 采用报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对各二级单位实行基本费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主要做法是:为确保企业员工基本工资、退休人员非统筹费用、供养人员抚恤费的按时发放, 根据人数和工资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各二级单位基本费用, 再根据各二级单位的生产任务和管理工作量的大小, 核定生产和管理费用, 于每年年初作为计划分解下达到各二级单位。局计财部门根据年初计划, 对基本费用和管理费用部分每月按定额拨付到各二级单位, 对生产费用部分严格按作业设计, 合同、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和相关程序划拨资金, 及时按计划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坚持天保工程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各二级单位按局下达的资金计划开支相关费用, 各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按有关会计核算办法正确设置和应用会计科目, 归集费用;工程款项结算支付符合有关项目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 并经过检查、验收签字确认;结算方式基本通过银行转账, 控制现金支付范围与额度;工程款项报账审核审查审签程序规范, 报账票据、支撑依据及相关附件真实、规范、正确、完备。每季末向局本部报表并结转本季生产成本, 局根据各二级单位所转成本和报表进行局级核算编报局本级财务报表。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每年都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局属二级单位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重点对各单位公益林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员工考勤及工资分配、造林合同的签订执行、账务的规范处理、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督促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及文字资料, 着重各单位资金使用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的检查, 并就各单位在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各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科长交换意见, 提出整改建议, 确保财务基础数据的准确、真实、完整, 为做好我局的会计核算工作、编报高质量的会计报表打下良好的基础, 确保林业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四、建议

1. 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交由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我局现有遗属抚恤供养人员1181人, 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 城镇人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 农村人口供养标准每人为每月252元, 按此标准计算我局一年支出此费用在340万元左右。2004年, 四川省为了妥善解决天保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死亡职工一次性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问题,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42号精神, 省财政厅 (川财农[2004]265号) .对财政部 (财农字[2000]15l号) 第18条作补充通知:天保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死亡职工一次性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事业费中的“其他费用”项目中列支, 并不得因此减少森林管护人员经费和影响森林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使上述两项费用支出合理化。但森林管护事业补助费计划中未包含这部份经费, 没有考虑该因素对成本构成的影响, 增加这两项开支, 造成森林管护事业费入不敷出, 况且近几年我局的遗属抚恤供养人员有上升的趋势。由于我局现有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天保工程, 加之原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使得企业的负担沉重, 无力承担这部份费用。建议由国家出台政策, 将这部份人交由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范围, 这样有利于森林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也便于国家对这部份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

2. 建立森工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增加低收入者收入, ……。”森工企业目前除实施天保工程以外, 无其他收入来源。建议国家充分考虑林业行业的特殊性, 不断增加林业建设投入, 建立森工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出台提高森工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相关政策, 使森工企业职工收入逐年有所增长, 逐步提高森工企业职工收入水平, 缩小与省平均工资收入的差距。

3. 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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