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原因范文

2024-07-13

破产原因范文(精选8篇)

破产原因 第1篇

清末“新政”破产的原因

改革毕竟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清末新政由一批曾仇视改革或与改革为敌的人物完成了一场带有革命内容的改革。在这种意味深长的矛盾背后是历史造成的两个原因:其一,庚子之变以后的局势是一种真正的统治阶级再也无法照旧统治下去的时局。1901年2月颁布的上谕中说:“无事且难支持,今又构此奇变。”正是对这一点的承认,新政在主观上是为了防止革命掀揭屋顶而挖开的一个窗洞,但在客观上却成为时势假手不愿改革者而实现的一场改革。历史常常会使动机与效果大相异趣,对于一个没落的阶级尤其如此。其二,有人说过:戊戌政变杀青年人、南方人多;八国联军杀老年人、北方人多。透过这种南北方和青老年的对立,是改革人物与顽固保守人物的对立。侵略者用暴力消灭了后一类人物中的一部分,同时又以此震慑了其他一部分人。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但它导致的结果却是为中国的改革消除了一些阻力。许多历史的是非是隐藏在深处的,只有透过某些历史细节的表象,才能把握历史迈进的步伐和节奏。

清末新政是以自下而上的推动和自上而下的改革双向互动的形式出现的。清政府原想借此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但新政非但没有延长它的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它的灭亡。他推行教育改革,是想造就“尊崇孔教,爱戴大清国”的人,但无论是在国内新式学堂中还是在留学生中,清政府并没有获得多少为己所用的人才,反而出现了一个不同于传统士子的知识分子群体,成为王朝的掘墓人。清政府在全国各省扩编新军,原本是要以此来弹压各种可能出现的变乱,却又给革命党人在各省以发展革命势力的机会,新军绝大多数成了王朝的“叛兵”。清政府奖励实业,原想借此摆脱严重的财政危机,却导致了“资产阶级利益、知识分子利益与专制制度冲突越来越大”。所有这一切,都走向了清政府预想的反面。何以会如此?历来论者大都从其推行新政的动机来说明它的欺骗性和反动性,这并没有错,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清政府推行新政固然有取悦列强、拉拢立宪派、打击民主革命的一面,更有统治阶级变法自强的一面;它有欺骗、拂逆舆情的一面,更有符合历史逻辑的具体内容。历史的效果往往不以人们的动机为转移。清末官制改革,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家体制的近代化;教育改革,奠定了中国近代化教育的基础;军制改革,推进了中国军事的近代化;法律改革,开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先河;奖励实业,则直接促成了创办实业的高潮。因噎废食,防弊废事,并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人们习惯于用御史欧家廉的几句话“易私塾门榜即为学堂,改亲兵衣饰即为巡警,建一二洋式衙署,用一二留学生,即是崇奉西法”,来说明新政的有名无实。这段话固然反映了当时的一些实况,但远不是新政的全部。清政府“清理财政而漏卮愈大,编练斯军而哗变愈众,改轻刑律而断狱愈多。事事有尽更其故之思,人人有不如其初之慨”。

破产原因 第2篇

摘要:安然在错误投资上浪费了巨额资金,却又无法创造利润。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安然曾投资20亿美元试图改善企业内部网路,但完全是血本无归。另一方面,安然又试图扩大线上交易规模,以便涵盖电力与天然气之外的产品,然而最终失败。安然过去的成功让管理者们沉浸在过度自信之中,从而胆敢无视决策的风险。

关键词:战略决策风险、举债风险、经营不善 引言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安然公司从发展壮大到破产也绝非朝夕之功,其中的原因自然不是那么简单。有宏观经济管理不严方面的、有微观经济管理失控方面的,有企业无法控制的外在的原因、也有企业能够控制而不想控制结果最终导致无法控制的内在原因。在此,我们无法就安然破产的所有原因作出评断,而仅就其内部原因作一些挖掘剖析。

(一)战略决策错误

尽管安然破产的原因很多,但多数业内分析人士仍认为,企业的战略决策失误仍是最重要的原因。长期追踪安然营运状况的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分析师劳纳则指出,安然在错误投资上浪费了巨额资金,却又无法创造利润。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安然曾投资20亿美元试图改善企业内部网路,但完全是血本无归。另一方面,安然又试图扩大线上交易规模,以便涵盖电力与天然气之外的产品,然而最终失败。安然过去的成功让管理者们沉浸在过度自信之中,从而胆敢无视决策的风险。这些战略决策风险主要表现在:其一,急功近利挺进到知识经济网络科技的最前沿。公司盲目放弃了自己的主营业务,而转向了电子交易等新领域,导致公司失控,犹如荞麦农场种苹果,苹果虽然熟了,荞麦农场已经垮了。

(二)轻视举债风险

安然失败的结果当然不是它没有考虑到决策风险,美国企业战略投资者的风险研究是世界一流的。安然更是以“规避金融风险”著称——这是它的主要创新业务。也许正是这种规避风险的“专家企业”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骄傲自大,轻视举债风险,特别是企业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迁带来的风险,它对美国社会经济大气候变劣显然没有做充分估计。战略决策方面的错误,套用一句老话,叫犯了盲目冒进的机会主义错误。而战略决策上的失误正是安然破产的致命原因。

(三)企业文化发展方向迷失

塑造怎样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这直接影响着决策者的战略管理。如果说企业文化管理是企业战略管理的最终决定形式,安然的决策层显然是鄙视了企业文化管理的合理性。正如通用公司的前任总裁韦尔奇所言:“通用过去与安然有很多合作,安然是第一流的石油天然气供应商,但是安然后来转向了贸易,对这一领域他们完全不熟悉,而且雇用新的人员,改变了自己的企业文化”。安然的高层把做实业时的理念及“专注战略”完全转移,狂妄而草率地过渡到了金融投资的所谓创新事业。当杰夫·斯基林进入安然时已经把安然的企业价值观扭转了,特别是1997年,年仅36岁的安迪·法斯托被任命为安然CEO后,开始了市场需求有限的情况下新一轮的“超常规”扩张,这时的安然已经从一家大型的能源公司,沦为一家从事能源衍生交易的“对冲基金”。新的企业文化和传统行业的企业文化格格不入,在不同企业文化的冲突下,安然只能是二者取其一,于是就出现了“未能披露其宽频服务业务的需求下降,而且由于许多参与者缺乏信誉,其创建宽频交易市场的努力没有成功的事实”;“未能及时冲销由其首席财务长管理的某有限合伙公司进行投资的价值,从而事实上虚报了其营运收益报告”和“未能根据美国会计法则冲销受损资产”的结果。狂妄的企业决策者鄙视企业文化的继承与延续规律,正是安然战略管理中最不可能“安然”的因素。

(四)企业本身没有守法经营

发生了大量违规操作的行为。企业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利用法律空间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但若其放弃了守法经营的基本理念,那么其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便成为迟早的事情了。安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其一,暗箱作业,将债务、坏账转移到分支公司。有传媒指出,安然手法是一种“会计的涅造”。最新一期美国《商业周刊》认为,“安然将财务的责任从账面载体上消除,创造性地做账,防范任.何方面的人士(中下层职员、政府部门、股民等等)发现他们的外强中干、外荣内枯的真实情况,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其二,利用财经审计的巨大漏洞,进行秘密交易以及“圈内人交易”。其三,隐瞒真实信息并制造虚假的报道,误导股民及公众视听。在安然宣布破产前几个月,安然已将内里掏空,但对外文宣仍然是莺歌燕舞,一片繁荣。结果最终导致愤怒的安然公司职员和股民们向公司执行长官、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提出47项指控,其中主要的五项是:涉嫌违反《公司法》;隐瞒债务,私下股票交易;公开用谎言误导公司职员;在401(K)计划户头上,安然违反公司职员退休金进入股市不得超过20%的规定,超过了60%;安然所雇审计公司大量销毁文件,在休斯敦进行的碎纸活动,很可能导致毁坏证据的法律指控。

(五)企业内部存在着大量的管理失控行为

无锡尚德破产重组深层原因探讨 第3篇

尚德败于失去社会信任

光伏企业家们,在你们感觉最好的时候,不要忘记光伏企业是"活在电价补贴,政府多种形式补助"的基础环境之上,相比一般产业更需珍惜社会信用。忘记这一点,就是自毁长城。

早有感觉,无锡尚德难逃破产重整的"惨痛"结局。

作为国内光伏产业最坚定的鼓吹者,这似乎在感情和逻辑上都不成立,但是面对一系列财务数据,笔者不得不尊重破产事实。在日益严峻的风雨飘摇中,3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无锡尚德实施破产重整。

基于每年全球百分之十几、国内百分之几十的光伏终端市场增长空间,凭借尚德的品牌和规模,再排十个光伏企业或许也轮不到无锡尚德率先收到死亡通知书。综合分析各种症结,笔者认为无锡尚德死于失去社会信任。没有信任何谈支持,没有支持再伟大的企业也将衰败,也将死亡。

尤其,光伏产业是一个非完全市场化的产业,从它的诞生到未来一段时间,没有社会的补贴就没有光伏产业。社会的信任,社会的支持是光伏企业重要的资本来源之一,更是市场不好时不可或缺的资本。例如201 2年底,海润光伏公告,获得近5个亿的各种政府补贴。正是这么大的补贴,一方面使得公司年报从巨额亏损转为预盈207万元人民币;另一方面,又减少了大股东5个亿的现金承诺支出。

记得去年7月初,当一位新能源风险投资专家问尚德和赛维谁会先死时,笔者甚至认为,这是一个不成立的问题。因为当时环球太阳能基金的事情还没有曝光,至今赛维的资产负债压力都不比无锡尚德好多少。

无锡尚德破产的结局,无情地打击了笔者当时的臆测,同时也警示了这样一个事实:赛维在经过一段痛苦地挣扎后似乎有了喘息之机,而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归于新余市政府,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所以,赛维在岌岌可危的关键时刻能获得社会支持,因为它还有信任,还有各界力量的配合。而反观同一时期的无锡尚德,却呈现出资产迅速恶化,管理层颠覆,未能获得任何外力支持,直至面临最后破产重整之局面。

不过,完全认为社会没有支持愿望是不成立的。尚德既是无锡市政府大力推动新经济的成功名片,更一度是中国光伏产业成功的代表,在当前中国偏爱"社会形象"的投资环境中,社会各界自然要倾力支持。比如,国开行的"六大六小"的扶持政策就包括尚德在内,无锡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应是扶持尚德,但终因尚德自身越来越缺少信任,缺少多方资源配合无果而终。

显然,早期的光伏企业发展大多数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现代企业体系也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信用体系。公司的发起人若没有信用,就没有社会资本的投入;公司产品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机会;公司的资产没有信用,就没有信贷资金的支持,特别是当公司面临危机时的信用,更是命运之所系。

反思当前,中国光伏企业面对的是同样的困境和国家同样的支持,可偏偏是过去"集万般宠爱于一身"的无锡尚德败了,自然引起太多分析,说它败在社会信任的严重缺失,是否是一个更深层面的解释呢?从更深层上分析,究竟是哪些事情逐渐改变着社会对尚德的根本看法呢?海量的报道,留下了以下几点深刻的记忆。据内部人士分析,尚德的诞生和上市,无锡市政府给予了大量决定性的支持,可施正荣却未能处理好在公司任职并代表市政府给予支持的重要人物的关系问题,事情虽然不大,但它折射出做人做事的道义水准。

其次,尚德辉煌的时候,众多关心尚德发展的银行工作人员,政府官员,却屡次在尚德遭遇冷落。这一情况,再次折射尚德对关心公司发展的人和合作伙伴缺少必要的尊重。

据笔者了解,就在去年7月,"环球太阳能基金"欺诈案爆发,作为绝对控股股东,施正荣居然声称,也被其欺诈了数年。事情的真实面目至今模糊不清,但稍有知识和经验的人不用知道事情真相就能明白:其中折射出严重的信用问题。

评论人士认为,一直以来,施正荣利用公众公司的公信和资源,对私人企业进行了大量利益输送,使得公众公司投资者在美国起诉施正荣及其高管团队"掏空尚德电力,对关联公司亚洲硅业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挪用16.8亿美元公司投资"。这一情况,用中国话说就是,"肥了和尚穷了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利益输送一旦成立,这一行为便已经涉及法律问题。

道义、尊重、信用和是否违法等诸多问题,足以彻底毁掉一个企业的社会诚信度,意味着一个企业生存的社会基础崩坏。"狼来了"是一个三岁孩子都熟知的故事,尚德的作法,最终换来的是不久前国际评估机构将其投资价值归"零"。从笔者判断尚德已经完全失去社会信任的那天起,或许业界就已经痛苦地准备为它写挽歌了。

"破产重整"不是一般人理解的关门大吉,是在债权人同意、社会信任支持下的企业再造。希望尚德对中国,对世界光伏产业的积极意义不仅仅是过去,也是现在,更是未来。

胡雪岩破产真正原因 第4篇

胡雪岩对洋务并不陌生,1868年左宗棠创办福建船政局的时候,所有购买外商机器、军火事务都是由他一手操办的。可最让胡雪岩费思量的是,官场上微妙的人事格局。第二条路就是倒卖生丝。自晚明以来,江浙一带就是全国纺织业的中心。1860年之后,英美各国开始在上海开设机械缫丝厂,中国传统手工缫丝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根本无法与机械缫丝竞争。兴旺百年的江南纺织业迅速没落。

目睹此景,胡雪岩认为商机浮现。有资讯显示,在过去的两年里,欧洲农业遭受天旱,生丝收成减产。正是基于这些判断,首富胡雪岩出手,高调坐庄。百年企业史上,第一场中外大商战爆发了。

1882年5月,他大量购进生丝8000包,到10月达1.4万包,见丝就收,近乎疯狂。

胡雪岩破产于1883年12月初,原因几乎已众口一词,即胡败于与洋人竞争的蚕丝贸易战。晚清陈代卿所著《慎节斋文存》说:胡雪岩“每岁将出丝各路于未缫时全定,洋人非与胡买不得一丝,恨甚。乃相约一年不买丝。胡积丝如山无售处,折耗至六百余万金。”

然而,笔者近日获得一封居沪洋人白尔辣写给李鸿章的长信,此人曾多次去江浙等养蚕区考察,发现导致中国蚕丝产业年年滑坡的根本原因,既不是洋人不买,更不是中国人不养,而是养蚕区开始蔓延的蚕瘟病。

可见,《慎节斋文存》有关洋人“相约一年不买丝”等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洋人不仅年年在上海买丝,而且还抱怨能买到的蚕丝越来越少,所以,也就有了这封洋人写给李鸿章的长信,希望中国整顿蚕桑事务,发展蚕桑业。

那么,胡雪岩在上海大量囤积生丝,究竟有没有与洋人交恶,导致各洋行的洋人“恨甚”呢?笔者查阅了晚清报刊等史料,没有发现这方面的直接资料,但也获得了一些间接的材料:

据当时的《申报》报道,1883年11月,上海阜康雪记钱庄面临资金链断裂险情之时,胡雪岩将自己所囤积的15000包生丝分别卖给了怡和洋行(2000包)、天祥洋行(13000包)。

如果胡雪岩真的与洋行的洋人交恶,在这样的节骨眼上,这些洋行的洋人会及时出手相助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关于胡雪岩卖出15000包生丝,究竟亏了多少钱?

洋人白尔辣在写给李鸿章的信中已披露当时生丝的价格:“每包生丝通扯价(平均价)为320两白银”,那么15000包生丝的总价值则为480万两白银。既然总价值只有480万两,又怎么会亏损600万两、800万两呢!因此,笔者认为:胡雪岩囤积生丝亏损150万两白银的说法比较接近事实。

然而,一代巨绅胡雪岩仅仅因为亏损了150万两白银,就走上了破败之路?这样的说法自然难以让人置信。那么,当时究竟还发生了什么呢?

1883年10月19日《申报》报道说:“去年(1882年)冬天,本埠各大行栈倒闭纷纷,约计所耗之数,有数百万之多。市面情形大为减色。”进入1883年,市面更萧条,倒闭的商铺更多,并牵连到放贷的钱庄。

长袖善舞的胡雪岩也陷入了黔驴技穷的困境。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银根紧缺、商铺倒闭的呢?

原来,当时中国兴起了一股造铁路、开煤矿、兴轮船的热潮,相关的股份公司纷纷建立。大量资金从钱庄、商号流向股市。更要命的是:许多人都把买卖股票当作了赚钱的正当生意,所以向钱庄贷款用于炒卖股票的现象也很普遍。

恶果随之而来,《申报》说:从1882年开始,“买卖股份之旺,几于举国若狂,不及一年,而情弊显露,股票万千直如废纸。”(见1884年1月23日《申报》)从钱庄、商号流出的大量资金就此在股市中蒸发。坏账、呆账由此而大量出现,经济形势就此恶化。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胡雪岩将一笔数额不小的资金用在了囤积物资(生丝)上,应该说还算是明智之举。毕竟在面临资金困难时,生丝还能够及时变成现银的。但是,胡雪岩钱庄的资金远不止这囤积生丝的480万两白银,更多的资金当时应该都放贷在外。当猛烈的金融风暴降临后,这些放贷在外的大量资金往往就成了无法收回的坏账、呆账。一旦遭遇挤兑风潮,自然就难以招架。这应是胡雪岩破产的真正原因。

美国安然公司崩塌破产的原因分析 第5篇

案例结论:

——安然破产的原因分析

企业扩张是企业发展过程的必由之路,是任何人、任何企业不能回避的问题。但现实是残酷的,很多企业一扩张就会出现危机四伏的现象。许多知名跨国公司,大多也是因为盲目扩张后而走向衰亡的。正如本文所叙述的号称“世界上最大综合性天然气和电力集团”的安然公司,它从一个不知名的企业慢慢扩张成叱咤风云的世界性大公司,又从如日中天的事业中衰落下去直至破产。一切的现象使我们感受到企业扩张给公司带来的不仅仅具有正效应,更多的还是影响公司前进的负效应。而针对负效应所采取的危机事件处理是企业管理层为消除危机,变负为正所使用的手段。这些手段有些是积极而又有效,有些是消极而又错误。积极的手段能使企业化解危机,走上正道;消极的手段会使企业走上不归的道路。安然公司的管理层正是无知的采用了错误的手段,使安然公司瞬时间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回忆。

安然崩溃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由于其通过一系列方式操纵公司财务报表,欺骗投资者,以维持所谓的高增长。当其手段被揭穿后,投资者发现了安然的财务黑洞和欺诈行为,引爆了安然这一建立在沙滩上的大厦。市场的力量 最终惩罚了安然。纵观安然的花招来看,安然的破产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至于在2001年11月份因不能偿还到期的几十亿美元的债务而导致申请破产,只是说是安然倒塌的导火索而已了!

安然破产原因的具体分析(1)金字塔结构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安然不断地使用和完善金融重组技巧,建立复杂的公司体系,其各类子公司和合伙公司数量超过3000个。成为美国企业扩张的排头兵。

组成众多家关联企业的安然企业链条的常用做法,是利用“金字塔”式多层控股链,来实现以最少的资金控制最多的公司之目标,道理很简单,如果A公司

控制B公司51%的股份,而B公司又控制C公司51%的股份,尽管A公司实际只拥有C公司25.5%的股份,仍能完全控制C公司。控制链层数越多,实现控股需要的资金就越少。

安然希望在其海外资产基础上作股权融资,又不想放弃对这些项目的控制权。最终,安然决定成立另一个控股公司—“安然全球能源和管道公司”(简称“GPP”)。安然将在海外项目中的股权转入GPP,并通过控制GPP50%股权,形成“金字塔”式公司控制链。

但是安然还必须考虑子公司支付股息时面临的税务问题。公司层次越多,发生利益转移时的税务负担越大。这使安然不能将GPP注册成普通公司(称为“c”类公司)。安然最后为GPP选择了LLC公司形式,LLC与合伙制企业一样,它没有公司层次上的所得税问题,而是将纳税义务“传递”到股东那里。此外,作为一个公司,它对外只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

在确定了公司结构和发售新股后,安然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以最低的成本转移资产。由于所涉及的能源项目分属不同的外国注册公司,资产转移将产生成本。安然公司决定将GPP与被收购的公司进行股票置换。但是,由于外国合资企业的股票常有许多限制性规定,安然干脆成立了一系列控制公司,然后GPP置换这些公司的股票,最终组建了庞大的金字塔组织结构。

(2)财务游戏

安然旗下设立着一些基金管理公司,为安然提供所需的融资、套期保值或风险控制手段。正是与这些关联企业的背后交易,使安然最后破产。

LJM二号(安然的一个关联公司)与安然之间的协议金额面值高达21亿美元。在IT业及通信业持续不振的情况下,安然在2000年至少从互换协议中“受益”5亿美元,2001年“受益”4.5亿美元、这些收益其实正好对应于其相应的宽带资产贬值。但安然只将合约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计入财务报表,并把这些受益算做收入—其实这只是一个财务游戏。

(3)隐藏债务

安然标榜自己发现了如何使传统能源公司一跃成为高增长、高利润的“新型企业”的“秘诀”。但实际上,公司的大部分“价值”都来自于这种隐含的负债。这种隐含的负债常常与海外投资和衍生工具相联系,因为相应的披露比较容易被管理层操纵。

课程名称: 组织行为学 任课教师: 张焕勇 完成时间: 2013.12.24 为了扩张企业,安然需要大量融资,但又不想增发股票或直接发行更多债券,以免减少股权或降低债信评级。在许多种可能的选择中,安然选择了一条危险的道路:利用关联企业来隐藏债务。

(4)管理层的问题

安然公司的管理层遭到公众质疑,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他们面临的指控包括疏于职守、虚报账目、误导投资人以及牟取私利等。更让投资者气愤的是,显然安然的高层对于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非常了解,但长期以来熟视无睹甚至有意隐瞒。包括首席执行官斯基林在内的许多董事会成员一方面鼓吹股价还将继续上升,一方面却在秘密抛售公司股票。而公司的14名监事会成员有7名与安然关系特殊,要么正在于安然进行交易,要么供职于安然支持的非营利机构,对安然的种种劣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时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诚信也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

企业扩张使安然公司从一个不知名的企业慢慢扩张成叱咤风云的世界性大公司,又使它从如日中天的事业中衰落下去直至破产。然而这一把双刃的利剑却是世界上的所有公司都希望能把持得好的,安然公司之所以被这把利剑伤的体无完肤,是因为它忽视了市场的规律,看不到自身存在的弊端。换句话说也就是不能够做到知己,在企业扩张的路途上,首先要做到知己才能够使自己走的更远,安然公司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不要盲目的扩张,也不要试图瞒天过海,只要脚踏实地地前进才是企业扩张的必选之路。因此在如何面对企业扩张,我们一定要谨慎,要做好充分的风险分析以及应对措施。这样才能理智的将企业带入高速发展的成长期,而不至于有破灭的风险。

破产原因 第6篇

从2001年开始,以“两个置换”为核心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全面展开,到2005年底,我区纺织系统14家国有、集体企业全部破产改制,4000多名企业职工实行了身份置换,为我区经济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然而,许多企业破产改制前长期积淀的矛盾和问题,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凸显。特别是资产过少和资金不足,形成了一系列企业维稳难题,成为影响我区构建和谐社会的严重不稳定因素。

主要原因有:

一是思想观念问题。“两个置换”首当其冲就是职工身份的置换,虽然破产改制前,大部分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在家,但受传统观念影响,他们始终抱着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生老病死由政府负责的念头,当经济补偿、安置、困难补助发放、家庭救助等因素触及,迅速成为群体上访的主要籍口。

二是个人利益问题。主要是养老保险问题,虽然根据破产改制方案都已补缴了养老保险,但因破产改制时间短、人员多,加上欠缴,养老保险一直无法到位,直接影响了职工退休养老问题。此外,职工医保、以保养保、集资和各种政策性历史遗留问题,都是职工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三是企业资产问题。有因为历史欠账、银行债务造成资不抵债的;有破产改制前后利益格局调整,部分职工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有因为遗-1-

留问题,造成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矛盾同时迸发的;有因为长期停产造成资产流失、企业负责人管理不善违纪的。

四是职工安置引发的问题。破产改制企业多位于城区中心地带,随着城区改造,企业土地被政府收储,在职工安置过程中引发出许多维稳问题。有的因为资产变现不足,无法满足职工安置;有的安置方案标准不一,实施时间不一,产生攀比效应;有的因为职工存在过高期望,提出不切实际的诉求,等等。

五是社会化管理问题。下岗、分流、退休职工移交社区后,由于衔接问题,造成企业社会化管理不到位或跟不上,许多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如低保评审、困难救助、计划生育、就学就业、社会治安、纠纷调处、公益设施等,都是形成企业上访和维稳难题的重要因素。

针对上述原因,区纺织工业协会始终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积极面对,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较为有效的破解了一系列破产改制企业的维稳难题。

主要措施有:

1、搭建交流平台,面对面听其诉求,转变维稳作风。

企业维稳难题的形成,是社会变革、经济转轨不可避免的现象,有不少维稳问题是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的,感到维稳既辛苦又厌烦,对职工躲躲闪闪,对问题推诿回避。因此,要大力度转变维稳工作作风,深入职工,直面职工,与职工零距离,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们的做法是:推行开门接访,对上门反映维稳问题的职工,无论工作多忙,都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推行预约接访,根据职工来信来访

情况,每月梳理出3-5件重点案件实行约访;推行带案下访,采取登门拜访包案对象及其亲属、邻居、朋友等形式,多方位化解维稳矛盾纠纷;推行值班接访,每天安排班子成员值班,及时接待和处理职工来信来访;推行结对子接访,对维稳骨干人员,确定专职人员,采取“几包一”、人盯人办法进行稳控。

2、解决实际问题,实打实寻求办法,强化维稳效果。

维稳工作解决问题是根本,说到底就是一个利益问题。因此,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切实解决利益诉求,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解决企业维稳难题。

我们的做法是:办法实,出台《接待来访办法》等文件,对接访作出刚性要求,和职工共同弄清找准问题来龙去脉、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同时,建立接访、案件督办和案件办理情况台账;说话实,对职工实话实说,“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向上级说实话,实事求是反映原貌,所提建议依据扎实、科学合理;效果实,充分利用现有财力、物力、政策,形成解决问题意见,限定办结期限,确保接访工作实际效果。

3、依据政策办事,心换心换位思考,化解维稳难题。

维稳对象长期上访,思想一般都比较偏激,戒备防范心理较强。为此,换位思考,站在维稳对象立场分析问题,往往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的做法是:首先是换位思考,推定有理。推定职工反映的诉求大部分有理、部分有理或事出有因,彻底消除维稳对象有理的少、无理的多的成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维稳诉求逐一翻看案卷,逐一分析问题

症结,逐一制定化解方案,一案一策,一人一策,逐个解决。对过去处理上存在工作不细、执法不公、考虑不周、处置不妥的地方,该道歉的道歉,该纠错的纠错。再者是依法办事,化解矛盾。依据政策办事是维稳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关键。要想方设法与职工共同吃透政策出台的合理性,理解政策执行的普惠性,清楚政策实施的原则性;同时,更要明白政策具有底线,弄清楚不能完全兑现的原因,绝不乱开口子,引发新的不稳定问题;对不合理诉求,坚决拒绝,绝不花钱买平安。

如何界定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 第7篇

破产法律制度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债务人(破产企业)的哪些财产可用于清偿分配,直接关系到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界定破产企业的财产范围,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笔者将就破产财产的概念、法律特征、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规定以及有关破产财产的特殊问题进行阐述、探讨

一、破产财产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首先,破产财产是一种广义的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还包括财产权利。而人身权因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故不属破产财产,如名称权、名誉权等。其次,破产财产由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不属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不应作为破产财产,而应由权利人取回。如他人的定作物、寄存物、寄售物、借用物等。2.破产财产是用于破产清算分配的财产及财产权利。这一特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法律设定破产财产的首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护破产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这一目的决定了破产财产的特殊用途,即必须用于破产分配。第二,破产财产并不等于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的某些财产可不用于破产分配,如破产人的担保物。因此,只有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财产才是破产财产,而依法不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财产不属破产财产。第三,破产财产是可以实现的财产,无法实现的财产不应当作为破产财产清偿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破产法〉意见》)第六十五条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3.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我国法律称破产管理人为清算组。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按此规定,行使破产财产管理处分权的主体既不是破产人,也不是破产债权人,而是清算组;清算组独立于破产债权人和破产人,只对法院负责;清算组行使管理处分权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由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权,是为了保证破产清算的公正性。4.破产财产具有动态性。这种动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在时间上,破产财产并不局限于破产宣告时债务人的财产,也包括破产宣告前一定时间内被债务人违法处置的财产,还包括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甚至包括程序终结后追加分配期内发现并追回的财产。在财产数额上,破产财产并不局限于破产宣告时的财产总额,在破产清算期间,其数额可能因某些原因而变化,如清理破产人因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数额变化。在形态上,破产财产也并非静止不变,随着破产清算工作的进行,其表现形态可能相互转换,如破产人所持股权被有偿转让成货币,则破产财产即以财产权利转变为有形财产。

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破产法〉意见》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的第六十四条至条七十条也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对上述规定的归纳,破产财产的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享有所有权以及国有企业被授予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均属于破产财产。这些财产大体包括四类:(1)有形财产,如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产成品和办公用品等;(2)无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特许权等;(3)货币和有价证券;(4)投资权益,如破产企业在其他公司中享有股权。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可以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并有权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通过清算组的行为所取得的财产本身属法人资本增值的结果,构成法人财产的组成部分,这类财产属于破产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因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取得以前仅仅是破产企业的帐面财产,不具有可分配性,经清偿或交还后,成为可分配的现实财产。因此,从可分配财产的角度讲,由这些原因取得的财产可以视作破产财产的新增加部分。(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是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对待给付,而且这种对待给付一般是等价性质的。因而,这部分新取得的财产不是价值形态上的财产增加,而是实物形态上的财产增加。从实物形态的角度讲,这可以视作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收入。(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的获得的利润分配。(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如房租、银行利息。(5)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应注意的是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在有利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必要的营业,由此增加的营业所得就应归入破产财产。(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如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的专利权而获得的赔偿。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1)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除上述已涉及到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外,还有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等。(2)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合同债权,如对销售客户拖欠的货款以及因其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的请求权。(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票据权利,如破产企业作为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股东权。股东权是一种复合权利,主要包括收益权和表决权。(5)破产企业享有的知识产权。(6)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7)因错误执行破产企业,执行回转后的财产应列入破产财产。(8)破产企业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应列入破产财产。(9)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并列入破产财产,但应当扣除未到期的利息。(10)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物、留置物和出质物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抵押物、留置物和出质物,这些财产也应并入破产财产。

三、关于破产财产的几个特殊问题

在实施破产法的司法实践中,破产财产范围的确定常常涉及到一些特殊问财产或者财产处分行为,还应当结合有关的法律或政策进行具体分析。

(一)关于破产企业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是破产财产问题

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途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即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

权;第二,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即通过买卖、交换、赠与等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第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实践中对以出让和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破产财产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否作为破产财产却存在严重的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但纳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其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的规定,并认为如果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归入破产财产范围内用于清偿债务,不仅不符合现行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规定,而且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种观点认为,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依法履行一定手续后合法取得的,应列入破产财产。其理由分别是:第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已逐步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流通限制有所松动;第二,对债权人有失公平,原国有企业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作为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甚至还有许多企业把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其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如果收回土地使用权,就等于抽逃注册资金,这样,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和其他有关企业法人注册资金的法律规定,而且也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虽然各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有所偏颇,从当前破产案件的具体操作上讲,对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采取灵活的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凡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适用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1994)59号文件)等政策,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应纳入破产财产。国发(1994)5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分配方案”。其次,对依法必须由国家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应一律无偿收回,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已作为破产企业注册资金的,政府就应将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减少的注册资金部分给予补足,补足的注册资金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对于破产企业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已经支付了安置补偿费等征地费用的,政府应给破产企业相应的补偿,这些补偿就应列入破产财产。第三,破产企业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但根据城市规划国家无须立即收回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应允许破产企业在补交一定比例土地出让金后,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列入破产财产并用于清偿债务。

(二)关于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是否应列入破产财产问题

企业对外投资(如联营、入股、建立独资企业等)在资产构成上体现为企业的长期投资,是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因此在企业破产时,这些投资也应进行清算并列入破产财产,具体操作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属于破产企业独资设立的企业,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对该分支企业的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编制成册,列入破产财产,一并进行破产;如取得法人资格的,应把破产企业对其享有的投资权益进行变价转让,转让所得则应纳入破产财产。第二,破产企业在其他公司的投资或联营的投资,应在明确企业资产状况的基础上将投资的数额、所占比例列入破产财产。第三,破产企业以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方式拥有的股权,以有价证券形式计入破产财产。

(三)关于破产企业的融资租赁物是否应列入破产财产问题

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人融通资金,供货人提供设备(即租赁物),承租人支付租金,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破产的,租赁物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来确定:若租赁双方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归承租人所有的,则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若租赁双方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定的权属变更事由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该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四)关于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可否列入破产财产问题

在清理破产企业的债权中,破产企业的下列债权可不列为破产财产:(1)已超过诉讼时效的;(2)债务人已歇业且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的;(3)债务人下落不明的;(4)追偿费用将超过债权数额的;(5)符合会计法核账原则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销的;(6)其它原因导致债权确实无法收回的。

(五)关于如何界定有关执法机关对土地、房屋、车辆是否已执行完毕问题

浅析克莱斯勒破产保护的原因 第8篇

关键词:破产保护,原因,汽车工业

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的克莱斯勒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4月30日宣布, 向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自愿申请进入破产保护程序, 以期通过减少债务及与菲亚特结盟等措施, 成为一家新的有活力的公司。在全球经济风雨飘摇的时刻, 克莱斯勒竟成为第一个轰然倒下的汽车业巨头, 其罪魁祸首并非金融危机。

一、破产清算与破产保护

美国现行的《破产法》为全国统一实施的联邦成文法, 共规定了6种类型的破产, 其中公司适用的最基本的两种破产程序是破产清算和破产保护。

美国《破产法》第7章专门规范破产“清算程序”。其中所谓的破产在各国破产法中有着近乎相同的涵义, 即在企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下, 债权人或负债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 企业运营完全停止, 成立清算委员会或指定托管人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 并依据法律公平有序地偿还债务。清算的程序通常包括5个阶段:启动破产程序, 收集债务人的财产, 出售破产财产, 将出售所得分配给债权人, 确定债务人是否对剩余债务获得破产免责。

美国《破产法》第11章则主要是就“重组程序”做出规定。重组, 又称破产保护, 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 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 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 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做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 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 经过法院确认, 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破产保护可分申请、重组和完成破产保护或转为破产清算3个阶段。

由此可见, 破产清算和破产保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破产清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破产, 其目的在于通过确立一套解决债务关系的规则, 使那些无望恢复的亏损企业退出市场, 以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而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规定, 一旦负债企业向破产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申请并获得批准, 破产法院将下令暂时中止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张, 这将给企业提供一段喘息的时间, 获准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保有其资产并继续运营, 并可以利用这一时机着力解决其困难, 提出重组计划, 改变其资产结构, 最终走出困境, 结束破产保护的状态。

二、克莱斯勒破产史回顾

作为美国第三大汽车公司的克莱斯勒有限责任公司, 由沃尔特·克莱斯勒创建于1925年, 虽然它曾一度超过福特, 成为美国第二大汽车公司, 但在2008年之前, 也曾两度濒临破产。

1974年, 中东石油禁运产生了能源危机, 油价暴涨使家庭用小轿车、周末旅游车、厢式车等高档汽车一下子失去了销路, 而克莱斯勒正是生产房车与周末旅游车的大户。其业务开始走下坡路, 1978年出现严重亏损, 1980年濒临破产。著名企业家李·艾柯卡接管该公司后大胆启用新人, 裁减员工, 把主要精力投入市场调研和产品开发上, 并在产品广告上出奇制胜, 同时争取到了15亿美元的联邦贷款保证, 最终使克莱斯勒免于倒闭, 并在1982年开始扭亏为盈, 1983年宣布了在它的历史上最大的年利润:9亿2500万美元。

20世纪90年代, 日系品牌汽车的进攻和崛起使克莱斯勒再次陷入困境, 它在美国的汽车公司排名中一降再降, 甚至降到日产美国分公司之下。为谋自救, 克莱斯勒在1998年5月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举动:与戴姆勒·奔驰签署了一项总额高达380亿美元的合并协议。这一选择创造出世界汽车工业史上最大的一个联盟, 使戴姆勒·克莱斯勒囊括了众多世界知名汽车品牌, 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生产商、世界第五大汽车公司, 为双方的发展积蓄了更多的优势和实力。但是, 由于戴姆勒和克莱斯勒在产品线方面缺乏互补性、技术共享程度较低、财务经营及企业文化无法融合, 2007年10月戴姆勒果断地与克莱斯勒终止合作。

2008年10月开始, 受金融危机、消费低迷和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 克莱斯勒又一次陷入困境。在艰难中求生的克莱斯勒一方面积极裁减工厂和员工, 另一方面试图与通用合并, 或争取与菲亚特结成联盟, 以获取美国政府援助, 虽然曾一度显露生存曙光, 但最终因谈判各方不能妥协而走上了破产保护的道路。

三、克莱斯勒破产保护的原因

(一) 高昂的成本

1、夸张的薪酬福利, 高昂的生产成本。

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 (UAW) 是拥有46.5万名会员的汽车工人工会, 控制着美国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等汽车厂商的工人。UAW的存在等同于垄断了汽车工人这一劳动力, 使自己成为了汽车工人劳动力的唯一供给源, 于是如所有垄断的结果一样, 它要求更高的工资、更高的福利和更高的退休金……而不是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做出调整。

克莱斯勒与通用、福特汽车公司一样, 对全职员工实行同工同酬, 不计工龄的薪酬体系, 并且一直给予员工极好的终身退休金与高额度医疗费。2006年, 克莱斯勒汽车工人每小时的工资为75.86美元 (含福利) , 年薪则高达15万美元;相比之下, 丰田、本田、日产美国车厂的工人工资每小时仅为48美元, 年薪为9.6万美元;而美国大学教授同年的平均年薪也不过在9.3万美元左右。此外, 汽车公司还背负着沉重的退休金和医疗福利负担, 每年高达数百亿美元, 使每辆汽车的成本增加近2000美元, 而一辆汽车的平均售价才2万美元, 汽车公司为员工支付医疗费用的金额比制造一辆汽车的钢铁的价格过高。

2、过量的经销商, 高昂的销售成本。

美国汽车的销售网络从50年前就开始建立, 那时的公路网络没有现在这样发达, 30公里的路对很多人来说是很长的距离, 汽车公司不得不在很短的距离内就建立一个特许经销店, 以满足汽车消费者的需求。而现在, 公路已经建设得四通八达, 以往建立的经销网点就显得太密集, 管理成本太高了。

2006年, 克莱斯勒在美国的经销商有3749家, 总销售量为214万辆, 平均每家卖出570辆汽车;而丰田在美国的经销站只有1224家, 总销售量为205万辆, 平均每家卖出1675辆汽车, 是克莱斯勒的近3倍。

在竞争激励的汽车市场上, 美国汽车企业高福利的薪酬制度和过于密集的销售网点使产品的成本大大提高, 一方面使产品的价格难以在市场上形成有力的竞争;另一方面也使得公司用于研发的资金比例少于丰田等日本竞争对手。

(二) 恶化的市场环境

1、油价攀升, 销量下滑。

美国汽车油耗高可谓尽人皆知。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的能源危机后, 美国就公布了节油指标:客用轿车每加仑行驶27.5英里, 轻卡则要行驶20.7英里;但克莱斯勒在2001年时才能勉强达到20.7英里的标准。另外, 在2000年美国三大汽车巨头和经销商发现利差才是主要的获利来源之后, 就将研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利润丰厚的大排量的SUV和皮卡汽车市场上, 而忽视了小型车的开发和国内市场的需要。

因此, 近两年来原油价格的飙升直接导致了汽车市场环境的变坏。随着国际油价的大幅上涨, 消费者对大排量高油耗汽车的兴趣大减, 销量下滑在所难免。2008年, 克莱斯勒的销售量从2007年的2076062辆降为1447736辆, 同比下降30.3%, 市场占有率也从13%降至11%。

2、金融危机, 市场萎缩。

在美国成熟的汽车市场中, 汽车金融业务十分发达, 三大汽车公司有近五成的利润来自汽车消费信贷。正是由于大部分车主都选择以贷款方式买车, 甚至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是零首付, 使得美国汽车销售受到了金融危机的较大影响 (见表1) 。

进入2008年下半年, 金融危机全面恶化并扩散至实体经济, 房价下跌, 美国家庭财富不断缩水, 借款条件趋于苛刻;失业率持续升高, 于10月份达到6.5%, 居民消费意愿下降, 这些因素直接导致汽车销售市场萎缩, 克莱斯勒受到的影响更是首当其冲。

(三) 激烈的竞争

20世纪80年代以来, 掌握燃油效率技术的日本丰田和本田公司进入美国市场, 而美国汽车巨头在这方面明显落后, 市场占有率逐渐降低。步入90年代, 美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 美国汽车巨头把重点放在了能带来巨额利润的SUV和皮卡汽车上, 而丰田和本田则占据了中小型车市场。然而, 事实已经证明, 大型车并不能给企业带来长期的高额利润。可以说, 为追求短期高额利润, 而主动放弃能长期赚取利润的小型车, 是克莱斯勒和另外美国两大汽车巨头共同走向衰退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 在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开发上, 美国汽车企业也大大落后于日本企业。目前, 日本厂商已经开发出完全商业化的混合动力车, 价格在2万美元左右, 每升油的行驶距离在30-38公里之间, 不仅价格便宜, 而且积累了充分的开发及生产经验, 市场开拓已经在进行。此外, 日本企业在电动车的开发上也走在了前面, 日产公司已选定美国田纳西州一家工厂生产电动汽车和电池, 准备在海外大量生产电动汽车;而美国汽车企业积累的技术则非常有限。美国汽车企业若想今后在新能源车方面占优势, 似乎已经不可能, 而失去了能够掌控未来的技术的企业, 将无法在市场上长期拼搏。

2000年以后, 随着环保问题的倍受关注和原油价格的飞涨, 消费者不得不关心汽车的能耗问题, 这对动力足、油耗高的美系车造成沉重打击, 市场逐渐被经济省油的日韩系车所占据。2009年第一季度, 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厂商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从去年同期的50.1%降至45%;而日韩系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反而上涨:丰田、本田、日产等日系厂商在美国车市的市场占有率从38.6%提高到39.9%, 以现代、起亚汽车为首的韩系车的市场占有率则由4.8%扩大到7.4%。

四、透过克莱斯勒看美国汽车工业

实际上, 高昂的成本、恶化的市场环境以及激烈的竞争, 不仅仅使克莱斯勒陷入破产保护的困境, 也使美国的汽车工业陷入僵局:继4月30日, 奥巴马正式宣布对克莱斯勒实行破产保护后, 6月1日通用汽车宣布申请破产保护, 美国三大汽车巨头仅剩福特公司一家在苦苦支撑。

虽然汽车工业是美国的传统产业, 曾经创造过骄人历史, 但是, 汽车制造技术已经在全球普及, 除日本、德国、法国等老牌的竞争对手, 韩国、中国这辈后起之秀也不可小觑, 汽车工业在美国正在走向夕阳。随着日本和欧洲汽车制造商的涌入, 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在美国市场上的中心地位已逐渐不复存在, 美国汽车工业目前不仅在遭受全球金融危机的打击, 而且还在遭受长期的行业发展趋势的打击。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就曾表示, 美国汽车工业“可能要消亡”, 美国汽车工业的衰败是不可逆转的行业大趋势。

参考文献

[1]、卫教善.透过美国《破产法》看美国汽车产业的破产重组[J].汽车工业研究, 2009 (3) .

[2]、车耳.美国汽车业的四大顽疾[J].世界知识, 2009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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