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租赁合同范文

2024-07-01

果园租赁合同范文(精选11篇)

果园租赁合同 第1篇

果园及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优质果园及土地对外出租。现甲方和乙方就果园及土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坐落在 的果园及土地 亩租赁给乙方。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租赁收益权。

二、承包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公历)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1、乙方租赁甲方果园及土地

亩,每年支付租金 共计 两万($20000元)元。租金交付时间为 甲方收费后开具收据。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日按所欠租金的0.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日的,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保证对自己外包的土地拥有支配权。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果园及土地转租给第三人,如将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及土地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在乙方的果园承包租赁期间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甲方违约承担违约金 万元;乙方在合同期未满任意退出承包,承担同等责任即违约金 万元。

3、在果园承包期间甲方协调供给乙方水、电。甲方对采收之前苹果的安全性负责如防止偷盗。

4、甲方允许乙方在果园承包期间对果园进行改造,如安装喷灌、整理树势等

(二)乙方:

1、乙方应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在承包期内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内发生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所用人员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购买的生产设施和有关工具等,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果园的任何生产经营费用(水电费、肥料、农药、农用器具等费用)。

5、乙方在承包租赁期内必须认真管理好果园,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坏的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按果树的大小、年限、修剪程度等价赔偿)。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震灾害)造成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如因地震、征地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运行,合同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国家或政府建设征用时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沟通、协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果园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果园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地点、果树种类及数量:

甲方果园位于泰和垦殖场二分场王法兴梨园附近,果园面积约16 亩左右,其中丰产期梨树约棵,丰产期南丰密桔棵,丰产期椪柑

树棵、挂果期脐橙树棵,红桔树棵,即将挂果桃树棵,樱桃树棵。

二、果园内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果园入口处有一栋建筑面积130平方米的二层砖混结构住房;住房紧挨一栋一层砖瓦结构的厨房和储物间;厨房旁边另有一栋用于储存柴草的简易砖构棚;储物间门口有一压水井;压水井除手动外,还配有电动抽水机一台和不锈钢蓄水箱一个;压水井旁边有一沼气池,沼气池配有相应的管道及燃气灶具。以上建筑除简易柴草棚较为破旧外,其余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均基本完好,可以正常使用。以上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须尽到爱护和珍惜的责任,如有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复原或按市价进行赔偿。

三、果园的土地、所有果树、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租赁受益权。乙方如要对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施工或改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复原或市价进行赔偿。乙方除可以自行砍伐椪柑树外,砍伐或移栽其它果树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市价进行赔偿。

四、承包期限:租赁期为 三 年,从2013 年3 月1 日起至2016 年

3月1 日止。

五、租赁费用及交费时间:租赁费用为1500元/年,3年共计4500

元(计肆仟伍佰元整)。租赁费用须在合同签定后即时以现金方式付清。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乙方如果中途中止合同,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

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不得将果园租赁、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果园内的各种果树。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审

核无误后,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果园租赁合同 第3篇

2003年初, 某市糖业公司将其自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某房产公司使用。同年9月, 房产公司在征得糖业公司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某娱乐公司作经营用房, 租赁期间为十年。娱乐公司遂以该房屋作为其娱乐场所之用。2005年10月起, 房产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向糖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糖业公司向法院起诉房产公司, 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返还房屋。2006年9月, 法院判决解除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房产公司返还房屋, 该判决已经生效。但是该房屋实际处于娱乐公司的控制之下, 房产公司无法直接返还房屋。另外, 在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诉讼期间, 房产公司停止收取娱乐公司的房租, 娱乐公司催促房产公司收取未果后即未交纳。2006年12月, 房产公司以娱乐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请求解除转租合同。案件审理过程中, 娱乐公司认为房产公司作为承租人未向出租人履行义务, 导致租赁合同解除并且使得转租合同面临无法履行的情况,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遂向法院提起反诉。

本案事实较为清楚, 但是争议的焦点较多。无论转租合同是否终止, 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必然会因租赁合同关系的消灭而发生变化, 如何平衡三方利益成为解决类似争议的主要问题。 (1) 在现实生活中, 房屋转租现象越来越多, 有些房屋甚至被多次转租, 这其中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尤其是在某两方的租赁关系发生变动时, 其它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这些问题对各方的当事人的利益至关重要。

我国《合同法》关于转租问题的规定仅有第二百二十四条一个条文, 且该条文未对租赁合同关系消灭后的问题做出规定。而在房屋转租的问题上, 1995年由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中对上述问题作了规定, 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转租期间, 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某些地方政府规章也以此为规定套用了《办法》的处理模式。 (2) 在本案中, 房产公司以该规定为依据, 主张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在实践中, 亦有法院以租赁合同解除为由判决转租合同解除并要求次承租人返还房屋。 (3)

笔者认为《办法》对于转租合同效力的规定是违反民法原理的, 且在实践中易产生有失公平的状况。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 只有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合同解除的情况更为复杂, 但是合同的解除, 原则上必须有一方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方能成立 (4) 。换言之, 无论合同的变更还是解除, 都需要根据合同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才能完成。在转租合同中, 合同双方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理应由转租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完成。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将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作为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的直接原因, 显然与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相违背。再者, 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只能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不能当然地及于次承租人, 租赁合同效力的变动更不能直接导致转租合同的效力变动。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已经隐含了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互相独立的关系。虽然次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收益确实成立于承租人的租赁权上, 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消灭并不导致转租关系当然消灭 (5) 。至于转租合同能否履行问题应属于合同履行的范畴, 而不是合同关系是否消灭的问题。因此, 在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效力并不必然终止。《办法》颁布于《合同法》之前, 且其为部门规章, 效力低于法律。所以笔者认为《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与《合同法》中诸多规定冲突, 不应再适用于实践中。

综合本案的情况, 租赁合同的解除系由于承租人房产公司对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所致, 且已有生效判决要求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所以转租合同陷于无法履行系房产公司过错所致。故娱乐公司如没有其它违约情形, 可以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即使如此, 该结果对次承租人之利益仍有极大的损害, 因为按此种方法处理三方关系时, 次承租人之利益完全被置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掌控之中, 一旦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 次承租人即丧失一切利益。

综上所述,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 转租合同和次承租人的利益是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之中的。特别是在多次转租的情况下,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矛盾, 难免发生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各个承租人) 的结果。由于次承租人是事实上占有、使用租赁物的人, 所以当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时, 次承租人往往遭受更大的损失。

注释

1本案中承租人的转租行为经过了出租人的同意, 即合法转租;本文是以合法转租为基础研究有关问题, 文中所有转租均指合法转租。

2例如《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建筑律师实务》, 法律出版社, 2006年6月, 第178~179页。

4谢怀栻等:《合同法原理》, 法律出版社, 2000年1月, 第242页。

果园租赁合同 第4篇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果园经营承包合同 第5篇

果园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树__株;__树__株;__树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阳历)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阳历)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http://bbs.qs100.com

好好学习社区

深圳培训网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元,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http://bbs.qs100.com

好好学习社区

深圳培训网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更多免费资料下载:http://bbs.qs100.com

好好学习社区

深圳培训网

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或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附: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http://bbs.qs100.com

果园转让合同 第6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果园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海南省保亭三道镇农场十五队面积约25亩左右(含甲方自他人处转包部分)的果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

二、协议签订时现有果的果实归乙方所有,现有果的内建设的三栋房屋及相关设备也归乙方所有。

三、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部价款的50%(含乙已经支付的定金人民币,余款待果园过户手续办完即在发包人处将承包人变更为乙方名下后乙方付清剩余部分。

四、协议签订后甲方需无条件随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在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原发包方解除合同,协助乙方与发包方另行签订承包合同。

五、协议签订后甲方立即将果园及附属设施全部移交给乙方,并将果园及附属设施的相关手续全部移交给乙方,协助乙方确认边界界限。

六、甲方需保证其转让的果园及附属设施无产权及承包权争议。

七、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需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标的额30%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果园合作合同 第7篇

一、xxx村将原承包给xx的30亩果园(到期),根据本村村民xxx的意向,重新承包给村民xxx使用(西至

x,北至x,东至x,南至x)。

二、村民xxx每年向xxx村缴承包款xx元,年底缴清当年款。

三、在意向之后,双方要明确经营自主权归xxx村民,土地所有权属xxx村,双方不得侵权。

四、意向期内,如村集体占用,土地权归xxx村,果园的果实归xxx村民所有。

五、意向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造成损失应由违约者赔偿。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自签订该意向书之日起到X X X X年X月X日止,共X年的有效期)。

X X X村(签章)

村民X X X(签字)

融资租赁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第8篇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第一, 融资租赁合同必然与另一个买卖合同相互依存。融资租赁合同本身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受益,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可见,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具有同一标的物, 出租人为了将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 必然先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 买卖合同的签订系基于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的需要, 同时也是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必要条件。

第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此点不同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一般财产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确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还可以是其他形式。但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笔者认为, 这主要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本身较为复杂, 融资数量较大、租赁期较长、涉及当事人数量较多及其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等。

第三, 融资租赁合同在确定和交付标的物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具体说来,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需要出租人作为买受人, 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来实现, 这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确定及数量、质量等均由承租人来确定, 而并不取决于买受人, 这是融资租赁合同在标的物确定方面的特殊性。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而是由承租人检查验收、领受标的物。

第四, 融资租赁合同往往牵涉三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当然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而根据199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 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 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对此, 笔者的理解是如果仅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欠租纠纷, 而不涉及其他, 也就没有必要将供货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第五,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这与一般的财产租赁合同有所不同。

第六,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可以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和出卖人,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 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索赔的权利应由出租人行使。但是, 由于买卖合同是否得到完全正当的履行, 直接涉及承租人的利益, 为此,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另外, 由于承租人更了解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 法律如此规定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第七,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这与一般财产租赁合同不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在租赁期满时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支付租赁物残余的价值购买租赁物而取得其所有权、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或以预定的租金继续承租租赁物, 等等。

第八, 融资租赁合同中在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方面也有特殊规定。《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二、融资租赁合同和保留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交易目的不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将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移转给承租人, 其目的是取得租金, 而在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尚需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特别规定;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买受人的交易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而出卖人的目的则是取得价金。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必须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如前所述,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在承租人是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时候, 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合同履行完毕后二者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不同

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有特别约定, 承租人才可于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一旦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成就, 标的物的所有权便当然移转买受人所有, 无需另订协议。

三、国融资租赁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国融资租赁市场上信用缺失, 信用体系有待完善。相较于美国租赁业租金回收率平均高达99%, 中国融资租赁租金的回收不容乐观。在相关的市场调查中, 租赁企业关心的问题, 拖欠租金占第一位。

二是相关立法有待健全。法律制度不健全, 无法可依。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租赁纠纷日益增多, 由于日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租赁立法, 使租赁机构权益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缺乏信用保险制度, 由于融资租赁的租赁对象价值大、租赁期长, 承租人一旦欠租, 将使租赁机构承担巨大风险, 严重的欠租问题给我国投资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 危及我国租赁业的生存与发展。

综上所述, 融资租赁虽然在我国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 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因此, 我国应该尽快采取措施, 使融资租赁发挥其自身的优势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人们对融资租赁合同有更深一层的认识。这不仅有利于对合同进行分类和管理, 而且对于确保融资租赁的法律适用和维护当事人权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摘要: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 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文章通过对融资租赁特征等方面的分析, 对这种新兴的融资方式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特征,区别

参考文献

[1]史燕平.国际租赁的理论和实务[M].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1996.

[2]徐杰, 赵景文.合同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3]程卫东.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

[4]郭明瑞, 房绍坤.新合同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5]梁慧星.融资租赁契约法性质论[J].法学研究, 1992, (4) :57.

[6]吴光炳, 谌才杰, 朱湘建.现代租赁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8.

果园租赁合同 第9篇

我舅舅在30年前与其所在的村民小组签订了一份荒山承包合同。30年来他苦心经营,将荒山变成了令人羡慕的果园。由于承包合同在2009年年底到期,2010年4月份,村民小组要重新订立承包合同。我舅舅与村民商量要继续承包,村民表示只要价格合理就同意由我舅舅继续承包。当我舅舅找到村民组长时,组长认为我舅舅没有把他这个组长放在眼里,放出话来不能再包给我舅舅。在这种情况下,我舅舅在与小组多数村民商量的基础上,参考承包的市场价格拟订了价格20万元的承包合同,然后逐户找村民在他自拟的承包合同上签字。这一天全小组33户村民有29户村民代表他们的家庭在我舅舅的《果园承包合同》上签字。就在同一天,组长得知我舅舅的这一举动,在这天上午写了一张承包该果园的《投标通知》,定于当日下午在村委会投标。在组长的主持下,在仅有3户村民3人参加的情况下,村民王某以20万元的价格中标,并当场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同一片果园在同一天签订两份承包合同,哪一份有效?

读者 林凤仙

林凤仙读者:

根据你来信介绍的情况,你舅舅与29户村民代表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而村民组长与王某签订的那份《果园承包合同》是无效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土地、林地以及果园等承包,应当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2条有关于“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的规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村民组长在仅有3户3人参加的情况下,与村民王某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只能说明是取得了33户村民中3戶的同意,显然不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因而是无效的。而你舅舅与29户村民代表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是符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的规定的。虽然你舅舅的这一合同不像一般的农村承包合同那样是由组长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承包方案后,再由组长与承包人具体协商并在协商一致后最后由组长代表村民小组与承包人在合同上签字,但这是村民组长不履行职责的原因。所以,你舅舅的承包合同是有效的。

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学院

果园转让合同 第10篇

乙方:****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县***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至***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 第11篇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解决收入,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的果园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__树_______株;______树_____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收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付时间即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__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交付,甲方收到须开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____公斤,农药指标____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___间,果园机械设施工具分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种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内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满足国家的需求。

4,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踏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踏一颗果树,罚款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按零售价或高于,罚款____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所有。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______倍(或付给___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果园债权债务并将果园,房屋,机械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化肥,农药指标等合同内约定的,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____天,应甲方偿付欠款_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等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内,果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或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决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村委会(或农委 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面积及位臵:

甲方将本人所有的位于张渠乡张渠村九元峁的 亩新建果园共 株,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果园的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经营方式:

个人承包用于苹果产业开发,果园建设管理经营收益。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止,共年。

四、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100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果园的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二)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财产(如:九元峁集体

供水配套机井的用水、灌溉、用电和生产道路)的使用权。

(三)乙方在承包果园中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借口进行阻挠和侵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过问乙方对果园的日常生产管理和收益。

(四)乙方对承包经营的果园经甲方同意后可转包或转租。

(五)乙方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六)乙方按时交付甲方承包款。

(七)乙方承包期内,果树行间允许乙方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行间种植收益均为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对老龄果树、病虫害坏死的苗木进行砍伐、更新。

(八)、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无条件提供水、电、路等其他配套设施,使用和维修费用由乙方和其他未承包果园户主协商共同解决,甲方不得干预。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石油或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占地,占地费归甲方享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受。承包期内,各级政府或部门对承包地投资或救济的各类扶助资金和物品均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按相关政策或法律允许变更或解除。

(三)承包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自臵的其它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干预。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适当减免上交的租金。

七、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倍于承包金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须持本文书在一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鉴证机关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经鉴证机关同意,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户主继承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

发包方(户主)签字(盖章) 承包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 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乙方为搞活经济、发家致富,有意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大塘埠镇和丰村老屋里组板尾的26.57亩自有果园,乙方承包期间,享有果园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并每年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承包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对象:26.57亩果园及园内生产基础设施。

二、承包时间:自农历9月11起至20年9月10止。承包期间甲方对外转让该果园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包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费用: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每年交付承包费贰万元整,其中每年农历六月底付壹万元,剩余壹万元于农历十月底付清。逾期交付,每超过一天支付滞纳金500元整。逾期一个月仍不交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果园经营权,乙方仍须交付相应时间的承包费和滞纳金,并向甲方给付违约金拾万元整。为保护果树,乙方每年施壮果肥及冬肥时,有义务通知甲方到现场监督施肥,株平施花生麸不少于10斤。乙方每年须育新苗50株以上,一有黄化树、病虫严重的树及不挂果树要及时补种,不能浪费土地。

四、违约责任:乙方承包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故收回承包权,须赔偿乙方损失拾万元整。乙方无故毁约的,必须赔偿甲方损失拾万元整,并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及滞纳金。除遇到当地普遍性的、非人力所能避免的,如台风、大冻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性风险外(不包括干旱),其他风险概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灾害性气候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旦发生且造成巨大损失,即比上年产量减少60%以上时,甲方只能向乙方收取约定承包费的50%。

五、乙方必须善意履行合同,精心管理果树,如因管理经营不善造成30%以上果树老化、黄化、减产严重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按当时当地盛果树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六、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双方约定,无约定依当地果园承包惯例,无惯例的依公平、诚信原则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4

甲方:

姓名

身份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 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树正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它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村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村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_________________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树____株;____树_____株;_____树___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阳历)以前。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村__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村民(盖章或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6

发包方(出租)方:_________ 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社员(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承包(租赁)方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承包(租赁)果园的面积及位置: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_____亩果园发包(出租)给乙方承包(租赁)经营。果园的四至界限为东至___南至___西至__ 北至____。

2、经营方式(集体、合伙、个人承包或租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租赁)期限:

承包(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4、承包费(租金)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费(租金)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费(租金)交款方式: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产的处置:

(一)经评估(清查),承包(租赁)果园中现有果树等资产总价值_____元。其中归甲方所有提供乙方使用的资产____元,出售给乙方归乙方所有的资产______元(详见《现有资产价值及相权属明细表》)。

双方对以上资产评估(清查)结果予以认可。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要负责保值增值。承包(租赁)期满后,对实有资产要进行评估作价。其增值部分,由甲方投资形成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投资形成的,归乙方所有,其中经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动产部分由甲方出资购买。如资产减值,乙方负责补足差价款,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承包(租赁)的果园和乙方使用的其他集体财产拥有所有权。

(二)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果树的更新砍伐手续。

(四)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水源、电源、及其它配套设施费用由_____负担。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承包(租赁)果园和甲方提供其他资产的使用权。

(二)享有承包(租赁)经营果园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

(三)对承包(租赁)经营的果园经甲方同意可转包或转租。

(四)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甲方提供的其他资产负责保养和维修。

(五)按时交付承包款(租金)和各种税款。

(六)承包(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承包(租赁)期内,果树行间允许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对老龄果树更新、砍伐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8、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租金),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9、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占地,占地费归甲方,地上物补偿费归所有权者。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允许变更或解除。

(四)承包(租)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及财产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自置的其它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否则无偿归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经社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后,适当减免上交的租金。

10、本在履行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须持本文书在一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鉴证机关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经鉴证机关同意,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1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区镇鉴证机关各一份。

发包方签字(公章) 承(租)包方(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果园承包合同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一、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

果园名称:_________;

果园地点:___________,

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亩的土地转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三十年。

三、承包价格:

1.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_________年一次交纳。

2.承包金按每亩_________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_________亩,共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_________年一次交纳。

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承包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承包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种植,即补偿谁;但前提是按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承包金,甲乙双方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同时按甲乙双方的林木受害的情况补偿;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2.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征地补偿及承包金变更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承包金总额的10%;

2、承包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保亭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果园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果园承包合同范文05-31

果园承包合同补充范本06-09

果园转让合同范本06-26

果园承包合同新范文06-18

果园承包合同范本07-14

果园建设06-24

果园套种08-03

果园08-06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06-05

果园放养土鸡05-22

上一篇:参加春游的活动总结下一篇:中小企业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