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2024-06-29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精选6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1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2009年9月11日)

鄂政发〔2009〕4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茶叶产业是我省重要的传统优势产业。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茶叶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山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我省茶叶产业发展的紧迫感

我省是全国产茶大省之一,茶园面积、产量和产值位居全国第四位,规模和效益为中部地区第一位。茶叶产业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带动力强,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山区和丘陵地区农民现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山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与全国其他产茶大省相比,我省茶叶产业投入严重不足,茶树良种化面积小,无性系良种面积只占茶园总面积的125%,低于全国37%的平均水平;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少;加工机械装备差,企业小、散、弱,缺乏大的龙头企业;产品竞争力不强,市场开拓不够。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茶叶产业的发展后劲和上档升级。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我省茶叶产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省茶园总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其中无性系良种面积达到70万亩,占总面积的23.3%,实现茶叶农业产值60亿元,系列产值100亿元以上;到2015年,全省茶园面积稳定在320万亩,其中无性系良种面积达到120万亩,占总面积的37.5%,实现茶叶农业产值80亿元,系列产值150亿元以上,力争年产值和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茶叶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5家以上,年产值和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茶叶加工龙头企业达到2家以上,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件以上、湖北省著名商标30件以上。

(二)总体布局。突出优势茶区建设,全省茶园总面积保持基本稳定,重点建设鄂西武陵山富硒绿茶和宜昌三峡名优绿茶及宜红茶区、鄂东大别山优质绿茶区、鄂南幕阜山名优早茶及边销茶区、鄂西北秦巴山高香绿茶区等“四大优势茶区”。推动全省茶叶生产由分散型向集中型转变、茶叶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全面提升茶叶产业化水平

(一)加快茶树品种改良步伐。在省农科院果茶研究所和五峰、英山、恩施、宣恩、鹤峰、大悟、竹山、咸宁等地建立省级茶树良种繁育基地,为全省提供“福鼎大白茶”、“鄂茶1号”、“鄂茶10号”等原种接穗和种苗。省农业厅重点抓好苗圃、母本园和示范园配套建设,实行定点定种繁育,选育和引进一批名优特新品种,加强种苗质量管理,依法加强植物检疫。2009至2012年,全省每年建设无性系良种苗圃2000亩以上,高标准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10万亩以上。加快低产低效老茶园改种换植步伐,力争在2012年前高标准改造60万亩以上。

(二)实施规范化种植。兴建高标准规范化茶叶种植基地,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适应山区茶叶生产机械化、规范化和生态化的发展要求。加大茶区农药和肥料销售的监管力度,把好源头关,有效降低农药残留量,杜绝重金属含量超标,提高种植科技水平。把高效茶园建设作为优势茶叶板块基地的重点来抓,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设规范化的高效茶园100万亩,平均亩产值4000元以上。

(三)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一批有规模、有潜力、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茶产业。加快推进行业整合,促进中小茶叶企业向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集中,增强产业联动效应。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支持企业采用租赁、兼并、参股、联合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重组,改变我省茶叶企业小、散、弱的局面,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打造知名茶叶品牌。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动作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打造采花毛尖、恩施玉露、武当道茶、萧氏茗茶、邓村绿茶、英山云雾、鹤峰翠泉茶等知名品牌,改变湖北茶叶品牌多、乱、杂的现状。提倡一个大区域形成一个优势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规格、统一对外宣传,形成规模优势,扩大品牌效应。加强品牌茶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通过主流媒体加强对湖北茶叶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打造“湖北绿茶”整体形象。定期组织湖北绿茶品牌龙头企业到北京、上海等茶叶主销区举办大型推介活动,引导、扶持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培植在全国叫得响、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国驰名商标。大力支持举办茶叶节、博览会等活动,努力提高湖北茶叶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提高现代荼业加工水平。大力发展现代茶业加工业,在茶叶集中优势产区新建一批高标准加工厂,改造提升一批初精制加工茶厂,坚决取缔一批加工条件差、管理粗放、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小厂。加大现代化、清洁化、自动化茶叶加工生产线的引进和创新力度,促进全省茶叶加工升级换代。大力开发茶食品、茶饮料、茶用品、茶机械、茶包装等,抓好茶多酚、速溶茶等精深加工转化增值,提高夏秋茶的综合利用率,加粗延长茶叶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茶叶产业集群。

(六)提高科技创新和质量安全水平。抓好茶叶安全高效栽培、病虫草害综合防控、生产机械化、名优茶和精深加工等关键环节的科技攻关和推广。加强茶叶出口基地安全示范区建设,探索茶叶质量安全生产新模式。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茶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步伐,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完善茶叶生产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质量有检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新格局。

(七)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现代营销方式,在省内外市场形成品牌专卖店、超市专柜、连锁营销和现代茶馆茶楼等形式多样、相互补充、遍及城乡的销售网络。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广、带动力强的茶叶专业市场,重点支持汉口茶市、陆羽茶都、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茶城和鄂东大别山茶叶广场等茶叶交易市场建设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进一步提档升级,使其成为提高湖北绿茶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的集散地和对外宣传销售的平台。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省企业自营出口创汇能力。

(八)弘扬湖北茶文化,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成立茶叶产业协会、学会、茶叶专业合作社等行业组织,发挥其在技术指导服务、市场信息、经营行为规范、利益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茶叶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高茶叶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组织化程度。深入挖掘、整理和宣传光大湖北茶文化,积极支持各行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茶文化、茶事相关活动,普及茶知识,拉动茶消费,发展茶经济。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茶叶产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茶叶产业列入培植农业优势特色富民产业,把茶叶产业发展与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茶叶主产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引导茶叶企业和农民群众增加投入,推进全省茶叶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农业综合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扶贫和低丘岗地以及低效林改造等项目资金安排中,向茶叶产业倾斜。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等部门要大力扶持茶叶龙头企业及其技术改造;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要加大茶叶基地建设投入,加大茶叶生产加工购机补贴力度;科技部门要增加科技攻关经费;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茶叶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及时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增加种茶农户小额贷款额度。省及茶叶主产县(市、区)要加大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茶树品种改良和茶叶品牌建设。

(三)加强管理指导。省农业厅负责抓好茶树品种改良、茶叶品牌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服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茶叶市场的监管和质量标准管理,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茶叶主产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全省茶叶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2篇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改善人民群众食用油结构,维护国家油料安全的战略举措,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途径。以油茶种植业为基础,以茶油精深加工企业为龙头,开发系列产品,延伸油茶产业链,集聚相关产业,既能为林农提供最直接、最可靠的就业机会,有效实现林农持续稳定增收,又能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油茶是常绿阔叶树种,营造油茶林,不仅可以加快造林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而且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功能,能显著改善农村生态面貌和居住环境。发展油茶产业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文件精神,把油茶产业打造成我省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富民强省的支柱产业,现就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油茶产业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1、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实施;坚持新造和低改相结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坚持机制创新、打造产业链、推进林油一体化。

2、发展目标。至2015年,全省油茶林总面积达到2000万亩,其中建设亩产50公斤以上油茶丰产林基地1000万亩(“十一五”期间完成150万亩、“十二五”完成850万亩);茶油年产量达到50万吨,产品精加工率达到80%左右;油茶产业年产值达到300亿元;建设一批能满足油茶产 发展需要的油茶采穗圃和良种苗木生产基地;培植一批油茶精深加工企业,建设一批油茶产业发展要素市场。初步实现资源培育基地化、经营管理集约化、林油发展一体化。

二、创新油茶产业发展模式

3、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引导油茶林和油茶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鼓励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油茶林基地建设,推进规模经营。

4、培植油茶龙头企业。鼓励企业按“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建立油茶林基地,使企业与农户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培育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5、发展油茶专业合作组织。引导林农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联户种植、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努力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规避市场风险能力,促进油茶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6、扶植油茶种植大户。支持有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兴办油茶林基地,充分发挥种植大户在发展油茶产业上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7、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围绕油茶产业的发展,培育建设油茶产业发展要素市场和信息网络市场,着力打造现代化油茶专业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油茶苗木供应、产品销售、产品定价

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为林农、油茶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三、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8、建立项目扶持机制。2008年-2015年,要统筹涉农的退耕还林及后续工程、林业生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移民专项、土地整理、水土保持、科技研发等投资项目,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油茶林基地和加工项目建设。

9、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油茶产业发展,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油茶林基地造林良种苗木、低产林垦复、油茶良种繁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与推广培训、油茶科研项目建设以及加工技术提升和专用机具、肥料、农药的研发等方面。

10、拓宽融资渠道。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企业+基地+农户”的油茶龙头企业造林贷款给予贴息补助。金融机构要建立面向林农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信贷规模,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油茶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推动银企合作,构建金融支持和信用体系,规范抵押登记机构、手续与收费管理,健全金融生态环境,稳定金融投入。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资本重组,符合条件的争取发行股票上市或发行债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资金开发油茶产业。

1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茶籽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由茶籽进行初加工制成茶籽油及茶籽粕等副产品按13%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对其从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手中收购的茶籽可依13%的扣除率按规定计提进项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从事油茶新品种的选育、油茶林的培育和种植、油茶籽的采集和初加工、农技推广服务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油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

四、增强科技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1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重点建设以省林科院为依托的“国家林业局油茶研究开发中心”,加大油茶研发力度,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快高产、稳产、多抗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加强生产栽培技术的集成创新,加快开发油茶系列产品和剩余物的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

13、推广优良品种和新技术。依托林业科技推广网络,推广油茶优良品种,建立丰产栽培示范基地。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地表覆盖、作物配置等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送科技下乡、实施科技入户工程、举办技术讲座等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14、开发油茶新型生产资料。科研单位和关联企业要加快油茶生产专用机具、肥料和农药的研究开发,并逐步推广使用。

15、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油茶生产系列标准的制定,确保油茶林培育按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标准验收。加强茶油及其精深加工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

五、加强对油茶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6、成立组织机构。省人民政府成立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油茶产业发展工作。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总体规划和千万亩油茶丰产工程规划的组织编制,以及相关投资项目的统筹管理,会同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计划,组织对部门实施考核,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管理进行监督;省财政厅负责油茶补贴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参与规划、计划的编制和项目资金整合;省林业厅参与规划编制,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计划编制、工程实施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油茶产业发展基地市州、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人要带头办点示范,推动油茶产业发展。17、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全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油茶产业发展的目标、规划布局,引导全省油茶产业发展。以油茶林保存面积5万亩以上的县市区为片,以1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乡镇为点,以高速公路、国道两侧为线,建设片、点、线结合的油茶林基地。以油茶林基地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布局茶加工企业,引导油茶加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形成油茶产业集群。将油茶产业作为全省农业产业链建设的主导产业,纳入全省农业产业化建设总体规划。各地要将油茶产业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制定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规划任务落实。

18、加强油茶种苗市场监管。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油茶种苗生产和市场经营准入制度,实行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加强种子、嫁接穗条、苗木的来源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9、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油茶产品、油茶产业,宣传发展油茶产业的政策、技术、典型,为油茶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依法保护油茶林资源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设立基本油茶林保护区,对油茶林实行重点保护,防止抛荒和乱征滥占油茶林地。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维护油茶果采摘秩序,依据油茶果成熟时间,实行统一开山采摘。

21、建立油茶产业发展奖惩制度。实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省人民政府对油茶林基地建设进行目标考核,对油茶林基地目标考核达标和科技创新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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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3篇

为充分发挥我省石产业资源和区位、历史和文化、市场的品牌优势, 把石产业建设成为我省重要的特色优势产业,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石产业的重要意义

石产业是一个既古老又新兴的可持续发展产业, 具有低能耗、低排放、高就业的特点。加快发展石产业, 把宝玉石、观赏石、建筑石材打造成一大产业, 对调整产业结构、拉动内需、扩大就业, 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努力, 我省石产业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优势, 但在全国仍处于中下游地位, 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 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市场定位不明、思路不清、政策缺位、资金缺乏等方面。产业业态还处于大资源、小产业、低层次、少收入的状况, 发展潜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 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 采取有力措施, 促进我省石产业加快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按照政府扶持、协会搭桥、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各方促成的原则, 加大资源勘察、人才培养、市场培育等方面的力度, 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内、国外2个市场和资源优势, 把石产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 力争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 把我省建设成为石产业大省。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充分发挥云南石材资源丰富、珠宝玉石市场品牌效应突出、观赏奇石种类繁多的优势, 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 以市场为导向、技术为支撑、文化为内涵, 以资源保障、龙头企业培育、技术升级、市场体系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为突破口, 创特色、树品牌, 促进集约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切实提高产业竞争力, 具体做强石材产业、做大珠宝产业、稳步发展观赏石产业, 使石产业成为我省吸纳农村富裕劳动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

(二) 发展目标。

通过5~10年努力, 将石产业培育成为资源特色突出、市场定位鲜明、产业品牌繁多、技术文化交融。集生产、贸易、服务一体化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到2015年, 石产业总产值达970亿元, 年均增长27%, 从业人员130万人左右, 发展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到2020年, 产业规模和水平显著提升, 产业链延伸, 辐射能力增强, 建成面向全国及东南亚、南亚的石产业基地。

(1) 石产业发展目标。

发觉资源, 创造名牌, 经过5~10年努力, 形成中国重要的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之一。到2015年, 产值达180亿元以上, 年均增长29%, 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到2020年, 形成以制成品销售为主的石产业链, 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面全面提升。

(2) 珠宝玉石产业发展目标。

用5~10年时间, 把我省建设成为中国珠宝玉石产业大省和世界重要的珠宝玉石集散、销售和加工中心。到2015年, 产值达760亿元, 年均增长27%, 从业人员达到90万人左右;到2020年, 形成“世界玉石云南卖”的市场优势, 具备开发不同档次珠宝玉石的能力。

(3) 观赏石产业发展目标。

争取5~10年时间, 把我省建成中国面相东南亚、南亚市场的重要观赏石集散交易中心。到2015年, 产值达30亿元, 年均增长20%, 从业人数达到10万人;到2020年, 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观赏石产业体系。

三优化产业布局

(一) 总体布局。

按照我省现有石产业分工, 在石产业相对聚集区新 (扩) 建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加工园区 (基地) 、物流交易中心和服务片区, 形成以滇中为中心、特色区域为支撑的点线面集聚发展的格局。

(二) 石材产业布局。

重点布局1个中心、2个基地、2大特色片区。

突出滇中地区中心地位, 把昆明市建设成为石材高档产品加工展示交易中心。

在楚雄州布局发展砂岩板材、木纹石、苴却石民族工艺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在曲靖市布局发展石雕、石画等人造石材生产基地。

滇西特色石材产业片区。在保山市布局发展保山米黄、松香玉、珊瑚红、怒江红、火山石等特色石材加工基地;在大理州布局发展大理石板材、异型材、大理市旅游工艺品等产品加工基地和市场交易中心;在德宏州、临沧市结合边境旅游布局发展外向型石材产业基地, 适当发展大理石、花岗岩等石材建筑装饰产品。

滇东南特色石材产业片区。在文山州发展板材、装饰石材等建筑石材, 布局石材加工基地和交易市场中心, 积极开拓外向型石材产品。

(三) 珠宝玉石产业布局。

重点建设1个中心、3大特色区域、3条销售热线。

把昆明市建设成为珠宝玉石产品的加工、销售和集散中心, 逐步成为具备自主创意设计、生产加工、交易拍卖、技术鉴定、文化博览等功能的综合性珠宝玉石产业发展中心。

充分发挥龙陵—潞西、瑞丽—盈江、腾冲的资源优势, 发展特色珠宝玉石产业, 形成3个特色区域。龙陵—潞西突出黄龙玉资源特色, 综合发展原料公盘、物流加工、体验馆、地质公园博物馆等项目;瑞丽—盈江突出边境口岸特色, 建设成为以原料输入为重点, 集设计加工、交易拍卖、技术鉴定、旅游博览、文化交流为一体的边境贸易区;腾冲突出传统玉文化特色, 弘扬腾越传统文化, 引进现代技艺, 逐步打造成为“东方玉都”。

与重点旅游区、旅游热线相结合, 以昆明为中心, 逐步形成玉溪—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保山—腾冲—瑞丽3条珠宝玉石销售路线。

(四) 观赏石产业布局。

打造1条主干线、5大市场、9个名镇。

沿昆明、大理、保山、德宏一线, 形成特点突出、发展规范的观赏石交易、战士的黄金主干线。

在昆明、昭通、大理、保山、德宏等5个州 (市) 建设观赏石市场。

把东川区新村镇、会泽县金钟镇、大理市古城镇、龙陵县龙山镇、巧家县白鹤滩镇、绥江县中城镇、腾冲县腾越镇、泸水县六库镇、水富县向家坝镇打造成我省观赏石产业发展的特色小镇。

四建设重点环节

(一) 提高资源保障水平。

将石材、珠宝玉石资源列入省内找矿行动计划, 查明大理石、花岗岩、砂岩等各类石材的矿产资源储量和红宝、蓝宝、祖母绿、黄龙玉等宝玉石资源储量。搭建石产业发展平台, 在省内建设1至2个国内最大的珠宝玉石原料公盘交易中心。发挥边境玉石毛料市场交易优势, 促进原料进口由“边贸”向“大贸”转变。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和玉石原料公盘交易。

(二) 培育龙头企业。

围绕产业发展方向, 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龙头企业积聚, 打造集原材料开采、产品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加工、商贸物流企业来店落户。

(三) 推进技术创新。

建设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检测检验机构, 制定产业技术标准。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 不断提石产业发展的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 加大品牌培育。

大力塑造“云南珠宝”、“云南石材”、“云南观赏石”品牌形象, 着力把我省建成石产品品牌汇集地。石材产业重点培育云南米黄、木纹金砂、火山石等特色产品, 开发人造石材、石英石等工艺品和多功能产品。珠宝玉石产业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玉出云南”和“云南珠宝”的名牌效应。观赏石产业重点发展名贵天然奇石特有品牌, 利用境外观赏石资源丰富我省观赏石种类, 可持续发展大理画面石、会泽 (东川) 铁胆石、“三江”图纹石、永仁苴却石等名贵天然观赏石特有品种。

(五) 加强市场监管。

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 严厉打击欺诈、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税收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社会监管, 建立市场经营主体违法备案、公示、重点监管、先行赔付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加强政策扶持

(一)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在有关专项资金安排上要向石产业适当倾斜, 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 (扩) 建项目, 扶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发展。要用足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对珠宝玉石和石材资源勘探、加工及技术升级、技术认定与服务、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积极促进石产业发展。

(二) 畅通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要放宽对石产业的贷款条件, 简化审批手续, 扩大对石产业企业贷款规模。支持企业以拥有的原材料、库存产品、采购商品等进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等方式, 申请银行贷款。依托商会信用, 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 突破产业发展瓶颈。

(三) 加大产业政策引导。

加强采矿权管理, 制定矿山和加工行业准入制度, 引导优势资源向大企业集团集中。支持企业参与园区 (基地) 及市场建设, 享受标准厂房建设有关优惠政策, 并对进入园区 (基地) 、交易市场的企业给予优惠, 实施以商招商, 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石产业企业与旅游、文化、服装、建材、化工、造纸、会展等产业的融合互动发展。

(四) 采用便利化通关措施。

采用有利于珠宝玉石原料进出口的灵活贸易方式, 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珠宝石仓储、加工、保税物流的功能和作用, 继续推行玉石存入保税仓库的监管办法, 为玉石原料保税进口和便利通关提供优良服务。

(五) 发展绿色石产业。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 鼓励企业开展废料、废渣综合利用和水循环利用, 实行清洁生产。加快中小型石材资源矿山整合改造, 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基地。落实节能减排要求, 促进石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 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 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计划, 利用现有教育资源, 积极鼓励和支持省内职业院校开设石产业开采、加工、设计、工艺、美术、鉴定等专业, 加快石产业人才培养。加大对民间手工艺人的培养力度。设立名匠工作室, 吸引设计师、雕刻师、鉴定师等高技术技能型人才来滇发展, 将其纳入我省高层人才选拔奖励范围。

(七) 扩大对外开放。

“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 建立与国际国内知名石产业机构、跨国企业以及世界主要石原料产地商会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与缅、老、越等东盟国家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支持我省石材企业走出去, 互利开发利用周边国家的优质石材资源。搭建石产业交易平台, 定期承办或举办国际性“石博会”、玉石毛料公盘和珠宝玉石交易会, 扩大我省石材产品出口。

六转变职能强化服务

(一)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 鼓励协会、商会等机构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信息咨询、投融资、技术交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宣传促销、品牌开拓、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服务。

(二) 加强组织领导。

省石产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 认真落实产业发展规划, 统筹协调解决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石产业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把发展石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落实责任、统筹协调、优化配置各种资源, 尽快形成加快石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石产业发展任务较重的州 (市) 可设立石产业发展协调机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4篇

畜牧业是事关食物安全、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近年来,我省畜牧业取得长足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业区域布局、产业结构、科技支撑、政策保障体系等不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养殖污染、动物疫病、质量安全监管等瓶颈制约进一步凸显。为加快推进全省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现代畜牧业强省为目标,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重点,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建设,加强畜牧业基础建设,创新产业组织和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加快建成以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努力使畜牧业在农业产业中率先实现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年出栏生猪稳定在6200万头左右,年出栏(笼)肉牛230万头以上、肉羊890万只以上、家禽5.2亿羽左右,畜禽养殖及其加工产值达到4000亿元。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以上,成为畜牧业生产主导力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省年出栏(笼)生猪5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肉鸡50000只以上及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蛋鸡10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全部建有配套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深入推进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优化畜禽产品区域结构。根据区域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调整和规划新一轮养殖区域布局。推进畜禽养殖由长株潭城市群等养殖高密度地区向湘西、湘南等养殖低密度地区转移。形成特色鲜明、生态安全的优势畜禽产品产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在2016年12月底以前依法划分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其中,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以外湘江干流两岸500米内,洞庭湖内湖沿岸1000米、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周边1000米以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及城乡居民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统一划定为禁养区。血吸虫病防治区有钉螺地带禁止放牧牛、羊、猪等家畜。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已有规模养殖场要依法限期退出。

(二)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稳定生猪、家禽生产,突出发展草牧业。生猪、家禽生产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发展地方特色猪种和特色家禽:肉牛肉羊生产要充分利用好天然草地资源优势,加大天然草地改良和品种改良力度。扩大能繁母畜群体,推广快速育肥技术。促进牛羊产业大发展:奶类生产要引进和支持现代化的大型规模奶牛养殖场和良种奶牛基地建设。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大力引进和发展现代化的畜禽养殖企业。鼓励养殖龙头企业采取合作、托管、代养等形式,发展“龙头企业+家庭养殖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养殖场”的现代养殖示范场。鼓励和引导养殖户发展年出栏(笼)猪1000头、牛100头、羊300只、家禽10000羽、蛋鸡5000羽左右及奶牛存栏500头左右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采取“多点布局、分场饲养”形式,根据养殖基地的环境承载能力和企业粪污治理水平合理确定单个养殖场的适养量,原则上单个规模猪场年出栏量不超过20000头。

(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饲料兽药工业,全面推行高效、环保、安全的饲料兽药生产。大力发展冷鲜畜禽产品交易,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地级城市的主城区逐步取消活禽交易。支持畜禽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创新机制,培育品牌,延伸链条,打造一批集养殖生产、良种繁育、精深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于一体的现代产业集团。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为规模养殖户提供畜禽产品展示展销、协调信用授信等服务,提高养殖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切实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力度

(一)实行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须先向当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再依法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已有规模养殖场未备案登记的。要在2016年12月前完成备案登记。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养殖规模、疫病防控、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措施等内容。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注销畜禽标识代码,不安排畜牧业项目扶持资金,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监管,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出栏(笼)生猪5000头以上、肉牛1000头以上、奶牛1000头以上、肉羊5000只以上、家禽100000羽以上的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到养殖设施与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把畜禽养殖场建设纳入农业产业布局和功能区总体规划,结合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大力推行种养结合、林牧结合、牧渔结合等以种养平衡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养殖模式。支持家庭农场、林果基地配套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开发利用周边农地林地资源配套发展种植生产。

(四)积极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着力推进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组织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农牧循环、沼气利用、有机肥加工等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措施,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促进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养殖场养殖废水净化技术,鼓励养殖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做到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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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一)建立健全现代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生猪、肉牛等主要畜禽品种现代技术支撑体系,组装集成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加大对地方畜禽品种的选育与改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高效低耗节能养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和综合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标准化规模养殖、优质牧草种植与加工等先进技术的科研攻关力度,逐步形成以自主开发为核心的科研机制。

(二)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实施畜禽良种工程,支持生猪、肉牛等畜禽品种的国家级、省级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生猪、肉牛、肉羊原种场、扩繁场、液氮站、品改站建设,加大畜禽良种补贴和液氮使用补贴力度。提高畜禽自主繁育、良种供应以及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能力。加快种畜禽性能测定站建设。强化种畜禽质量检测,不断提高种畜禽质量。

(三)建立健全畜牧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畜牧业基础信息平台,完善信息采集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等信息基础设施,建成集规模场户、养殖信息、生产预警、疫病防控与产品质量追溯等一体化的湖南数字畜牧业平台。逐步实现与畜禽产品安全追溯和流通消费监管系统对接,提高畜牧业信息化水平。

五、着力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一)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负总责的责任制,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依法、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狠抓动物免疫,突出抓好动物流通领域防疫监管和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强化疫情监测和预警,不断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反应处置机制。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养殖、屠宰、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督查,严格产地和屠宰检疫把关,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二)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按照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贴、保险联动相结合,尽快建成以区域性公共处理设施为主体,养殖场、屠宰场自行处理为基础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根据本地区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

六、全面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对本地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有效监管制度和模式。

(二)强化畜禽产品生产监管。加强对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养殖档案记录等制度,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者和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畜禽产品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畜禽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加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畅通经营主渠道。

(三)强化畜禽屠宰加工环节监管。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畜禽产品市场监管。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制售伪劣产品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走私,有效防止境外畜禽产品非法入境。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将违法添加使用违禁兽药、添加物,非法处理病死动物、私屠滥宰等纳入有奖举报范围,扩大社会参与度。

七、完善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央和省级畜牧业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逐年增加畜牧业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畜禽良种推广、种质资源保护、优质饲草基地、动物疫病防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省财政每年从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现代畜禽养殖示范园建设、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改造,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在“十三五”期间每年支持建设20个左右县级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

(二)加大畜牧业金融支持力度。运用贷款贴息、信用担保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加大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力度,逐步实现猪、牛、禽等主要品种政策性保险全覆盖。

(三)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用地,在符合设施农用地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按农业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采取承包、租赁、互换、入股等方式承接周边流转土地,建设与种植业对接的沼液输送设施,实现畜禽排泄物就近资源化利用。

(四)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场的饲养和治污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备和牧草加工机械纳入农业机械补贴目录。对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和应用商品有机肥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实行财政补贴。支持大型规模养殖场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优质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按国家有关电价政策和补贴规定执行。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8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5篇

【发布文号】云政发[1998]117号 【发布日期】1998-07-02 【生效日期】1998-07-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云政发[1998]117号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花卉作为云南省生物资源开发工程的重点产业,经过几年的培育,有了长足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可望成为云南省的新兴骨干产业。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花卉产业整体运作机制尚未形成,市场开拓不够,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滞后等,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会制约整个花卉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花卉产业的培育力度。为企业和花农营造最适宜的发展条件,省政府决定出台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云南省花卉产业现状

(一)优势资源初步形成优势产业。

云南具有发展花卉的资源优势,已得到国内外专家和花卉种植者的一致认可。这一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云南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世界上所有大宗商品花卉在云南都能找到适宜的生长地,且大多数品种都能实现周年、均衡、规模化生产;二是云南素有“植物王国”之称,花卉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有望培育出适应国内外市场的优质品种。

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把生物资源开发工程列为全省着力培植的四大支持产业之一,纳入我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目标。花卉作为生物资源开发工程的重点项目,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企业和花农积极参与,在4至5年的时间内迅速由农民自发种植和少数外资企业涉足的起步阶段发展成为全国第一大鲜切花生产省。从1994年至今,我省鲜切花发展速度一直保持全国第一,鲜切花种植面积从1991年的240亩增加到1997年的15000亩。花卉生产企业从1995年的79户增加到1997年的250户,从业花农达10000多户。鲜切花产量从1994年的2.1亿枝增加到1997年的5亿多枝。1997年全省花卉总产值2.42亿元,比上年增长30%。花卉已经成为我省的一个优势产业。

在花卉总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产业组织结构和花卉产品的类别、品种布局结构日趋合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大众化的农户种植与高科技、高档次的企业育苗、栽培共同发展,相得益彰。以温带切花为主体、热带兰花、观叶植物、球根类花卉等几大类别、多品种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产品结构和市场需求日趋协调。

以斗南村为代表的广大花农是支撑我省花卉产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以昆明为例,现有切花面积12600亩,其中国有836亩,集体928亩,三资企业1586亩,个体农户9250亩,分别占总量的6.63%、7.37%、12.59%和73.41%。农民用自己的责任田种植花卉,投资少、效益高,亩均产值上万元。以农民为主体的斗南花卉交易市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鲜花批发中心之一,客商来自全国各地,每天进场交易人数不低于2000人,日销售鲜切花120--150万枝,交易额在100万元左右。斗南花卉几乎成为一个品牌闻名于全国各大城市,广大花农已实现了脱贫致富的目标,有的提前进入了小康。

以省烟草公司、京云公司、民营隆格兰公司为代表的大企业和以农科院为代表的科技优势单位的参与,是我省花卉上档次、上规模、走向国际市场的必要保证。特别是省烟草公司利用烤烟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介入花卉产业的发展,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使我省鲜切花生产设施迅速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农科院园艺所育种中心、京正、英茂、隆格兰、庆成等现代化龙头企业的崛起,使云南花卉业呈现出高起点、高科技、大规模、集约化发展的局面。全省已有现代化温室大棚25万平方米,年产1.5亿株优质种苗的繁育供应能力,部分鲜花和种苗已开始销往国际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符合花卉产业发展规律的整体运作机制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企业生产组织形式普遍表现为“大而全”或“小而全”,生产专业化程度低、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弱。资源的配置、利用、技术引进等方面缺乏统一组织。

2.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花卉业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在花卉、企业积极性较高,硬件设施到位较快的情况下,科技支撑体系的建设滞后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花卉产业顺利发展的瓶颈之一。研究、开发、示范、推广等科技支撑体系的四大要素都处于企业或有关部门自发、零散组织状态,产、学、研互相脱节,缺乏足够的人才支撑。尚未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国内外花卉品种资源进行引进、开发、培育和利用。对设施园艺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专用肥料、农药、基质技术,综合保鲜、冷链运输技术等尚未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系统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没有完善的技术培训网络和推广队伍,花农得不到有效的培训,主要还是依靠种蔬菜的经验栽培花卉。

3.市场有待于进一步开拓。我省鲜切花销售量已占全国总销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由于缺乏完善的市场网络,进入国际市场的销售渠道也尚未打开,流通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专业化的销售龙头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花卉产业极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大起大落,销售不畅的状况经常出现,使企业和花农蒙受较大损失,影响到花卉产业的顺利发展。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专用物资配套供应,良种、种植技术、采后处理、植保、土壤消毒、运输、运价等方面缺乏统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加大了生产成本,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提高,降低了云南花卉的市场竞争能力。

5.投资力度不够,融资渠道单一,投资分散。资金投入不足,250家花卉企业,多数固定资产投入不足100万元,有的只有几万元或十几万元,形成一方面是投资不足,另一方面是投资分散,设施、设备存在重复投资建设情况,有限的资金往往没能用在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

6.保证产业顺利发展的法规、制度亟待制定、实施。我省乃至全国尚无相应的花卉产业行业规章来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运行。一方面极易出现国内企业无序竞争;另一方面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规,国外的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很难引进。将制约我省花卉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充分利用我省自然资源优势,以市场为依托,科技为先导,企业为主体,效益为中心,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行合理生产和科学开发。政府主要通过“抓两头,带中间”解决影响花卉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扶持企业解决好种苗的培育、引进和繁育;建立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帮助企业加快市场开拓步伐;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制定有关法律规章;构建完整的花卉产业链。为花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使花卉产业超常规快速发展,尽快形成我省的新兴骨干产业。

(二)发展目标。

按市场需要积极、稳妥发展,着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质量。到2000年全省切花总面积发展到20000亩,鲜切花产量达到10亿枝,产值5亿元;盆花300万盆,产值1.2亿元,球根产量3000万头,同时要加快绿化苗木、人工草坪和花卉制种的发展。到2000年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三、三、建立完善花卉产业化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一)以农科院为依托,充分调动昆明动植物检疫局、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农大以及大企业科技人员参与,在省农科院园艺所的基础上组建云南省花卉研究和育种中心。主要职责:一是育种,包括引进新品种的驯化培育;二是重大病虫害防治和综合栽培技术的研究推广;三是培育地方名特优品种。同时要成为省内花卉协同攻关,培养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科研咨询服务的重要基地。中心实行开放性管理,为国内外合作项目和专家提供研究条件。责成省农科院商省“18办”、省花产联尽快提出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加强种苗生产和供应体系建设。省农科院园艺所、英茂花卉公司种苗工作、京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隆格兰园艺公司等已经形成年产1.5亿株以上的切花种苗供应能力,完全能满足全省切花种植的需要。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今后不再支持新上切花种苗项目。现有几家种苗供应企业,要尽快完善技术,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同时要大力开拓种苗市场,做好服务和技术辅导工作,引导广大花农使用优质种苗,到2000年基本实现切花种苗的优质化。安宁鸣发花卉公司和中甸格桑花卉公司作为球根类花卉种球的主要生产、供应企业,省、州(市)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尽快形成规模。

(三)建立稳定的科技培训、推广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依托现有大中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培训体系,同时办好中以、中荷两个培训中心。中高级人才的培养要以产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要为依据,可采取企业与院校合作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进行。初级人才和花农主要依靠企业培训。依托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建立花卉科技推广队伍,帮助花农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烟草系统也要充分利用县、乡网络,为花农提供种苗和技术服务。中以昆明培训和示范项目是我国农业部与以色列农业部签署的国家间合作项目,由省花产联代表省政府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省农业厅、省“18办”协助实施。具体方案商农业部有关司局和以色列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正在商谈中的中荷培训项目,由省农科院承办。

(四)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花产联具体组织花卉企业广泛开展国际交流,通过项目合作,品种、技术引进,不断提高我省花卉科技含量,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步伐。

四、四、加强花卉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地布局

1.鲜切花 重点布局在呈贡县、官渡区、蒿明县、宜良县、晋宁县、玉溪市、通海县、江川县和澄江县,曲靖、楚雄、红河等州市靠近昆明、基础较好的县也可适当发展。

2.盆花 以昆明市、玉溪市、思茅地区和西双版纳州为重点。

3.球根 以中甸县和安宁市为重点。

4.花卉制种 以昆明市、曲靖市为主。

(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和花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要发动花农投工投劳,花卉企业要多渠道筹资改善花卉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打牢花卉产业发展的基础。鉴于花卉产业有投资大,回收期长,风险也较大的特点,各级政府(行署)要把花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计划盘子,给予一定的扶持。无论是农民种植还是企业栽培,都要给予一视同仁的帮助。新建基地的通路、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经省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列项的,原则上可给予一定无偿资金支持,有关项目可优先列入滇中现代化农业示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省农业厅、水利水电厅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布局,结合区域内项目建设,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花卉基地建设。

五、五、强化市场体系建设

(一)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要坚持以公司和个体、私营企业为运销主体的原则,在大胆走出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与外省大中城市现有花卉营销企业和国外花卉公司合作开辟市场的新路子。鼓励国内外公司、私营企业、个体运销户到我省从事花卉交易。总之,要多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开拓云花市场,使云花象云烟一样闻名于世。

(二)依托省政府驻外办和省烟草公司销售网络,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云南花卉批发部,由省花产联具体组织,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开。

(三)扩建斗南花卉交易市场。斗南已经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最大的鲜切花批发市场,在全国享有一定声誉,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要。为了充分发挥斗南花卉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责成昆明市、呈贡县按照初级批发市场的要求和企业运作原则,尽快提出扩建方案,争取在今年底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关部门省政府将给予协调和支持。

(四)组建非盈利性花卉交易中心,逐步发展成为花卉高级拍卖市场。借鉴国外花卉生产、销售的成功经验,在英茂花卉集散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非盈利性的中介销售机构,并使之与国际接轨,逐步发展成高级拍卖市场。该中心由省政府控股,骨干花卉企业和运输部门参股共建,由省花产联代表各方经营,经营利润除维持必要的开支外,按比例返还各花卉企业和花农。具体运作方案责成省花产联尽快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六、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为花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借鉴以色列花卉超常规发展的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建立起一套既符合花卉行业特点,又具有较高组织化和专业化分工,同时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国际花卉产业运作惯例的产业组织和管理办法,使我省花卉产业尽快成为全省的骨干产业,实现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

(二)充分发挥省花卉产业联合会的积极作用。省花产联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要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承担起花卉产业的整体组织和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产业经济组织的作用,通过提高云南花卉产业的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形成云南花卉产业的整体力量,有效推动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省花产联的主要职能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工作意见的批复》(云政复[1998]1号)确定。近期要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财政、烟草、省标准计量局、“18办”等有关部门的协同指导下,尽快完成如下任务。

1.制定花卉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2.按省政府《关于筹集云南花卉产业发展基金的批复》(云政复[1997]107号)筹集花卉产业发展基金,并尽快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指导、帮助、监督花卉企业和花农实施好《云南省鲜切花及切叶(枝)等级规格》,不断提高花卉产品质量。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加强鲜切花的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是鲜切花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云南民航局为我省花卉产业的迅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空运能力、运输价格等问题也日渐成为云花外销的瓶颈之一。为了扶持新兴的花卉产业,云南航空公司要继续对鲜切花运输给予优先和优惠。同时要积极探索铁路、公路运输。1997年昆明火车站日均运输鲜切花已达200件左右,铁路运输有较大潜力可挖。昆明铁路局要在省花产联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探索在客运列车设置鲜切花保鲜箱运输,改善鲜切花运输条件,对冷藏运输、保鲜技术的研究、推广,省政府将给予支持。

省花产联要积极主动与航空公司和铁路部门配合,分别与两个部门联合成立服务机构,逐步做到统一外包装规格、统一组织花卉运输,代理花卉企业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做到当天的鲜花当天发运。通过集散中心优选,并经采后处理的鲜切花可优先安排运输,尽快争取做到周年、均衡的向定点城市发运鲜切花。

(四)海关、税务、动植检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服务工作。几年来,海关、税务、动植检等部门积极主动的为我省花卉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随着花卉产业的发展,有关业务工作量将会越来越大,各部门要本着培植云南骨干产业的责任出发,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简化各种手续。昆明海关要继续帮助企业用好有关减免税政策,坚持设立“绿色通道”,对花卉实施24小时受理报关,提高通关速度。同时要积极探索扩大海关保税监管,充分利用海关保税政策发展花卉产业。

为了扶持花卉产业的发展,省政府《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规定对花卉收入按最低税率5%征收农业特产税。为了充分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发展花卉的积极性,地税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企业和花农纳税意识。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要按规定给予减免,其余的要加强征收管理力度,照章纳税。

昆明动植物检疫局在严把检疫关,防止病虫害随进出境花卉传入传出国境,确保云南农业生产安全和花卉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尽可能降低检疫费用,缩短检疫时间,对大型花卉企业逐步做到产地检疫。

(五)搞好配套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化工、轻工和农资部门要加大对专用花肥、专用农膜的研究、生产和推广力度;机械、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国外引进温室技术的消化,并按云南气候特点完善设计,按照市场需要组织规模化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服务网络完备的优势,加强对花农的指导、服务工作。

(六)资金保障。要从社会、信贷、财政等多方筹集资金来解决花卉产业投入不足的矛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支撑体系、市场体系和运输体系建设,同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从事“两头”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对发展潜力大,但目前困难也较大的企业要专题研究,帮助其走上正轨。

七、七、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

花卉产业知识产权的立法,是关系到我省花卉产业能否走向国际市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关系到我省资源保护和新品种开发利用的重大问题,省法制局要会同省科委、农业厅、“18办”、花产联等单位在今年内制定出我省保护花卉产业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报省人大批准后尽快实施。通过该法规的实施,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使我省的花卉业走上规范化生产和经营的轨道。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6篇

(云政发〔2008〕27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快生物产业发展步伐,努力做强做大生物产业,实现从生物资源大省向绿色经济强省跨越,根据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生物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生物产业以可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是发挥我省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产业,也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199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18生物资源开发工程”以来,生物产业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作为生物资源大省的优势逐步显现。全省生物产业完成工农业总产值由2002年的148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793亿元,年均增长13.4%;实现增加值由911亿元增加到1682亿元,年均增长13%。生物产业在全省工业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特色经济中的支撑地位、生态建设中的关键地位、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生物产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全球生物科技的重大突破正在迅速孕育和催生新的产业革命,生物产业正成为当今最具有生机和活力的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党的十七大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新要求,强调要发展生物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出台了《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认定了包括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在内的12个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全省生物产业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加快生物产业发展,既是云南优势和特色所在,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特色发展道路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要清醒认识我省生物产业开发领域不宽、产业规模不大、管理体制不顺以及工业化水平和产业集聚度不高、创新能力和支撑能力不强的现状,增强忧患意识,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机制,理顺管理体制,采取超常措施,尽快改变“大资源、小产业”状况,努力开创生物产业发展新局面。

二、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心,走“特色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着力实施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品牌培育、科技创新、招商引资6大工程,做强做大烟草、绿色食品、现代医药、特色林业、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畜牧、天然橡胶和丝麻、花卉园艺等8大产业,努力实现从生物资源大省向绿色经济强省的跨越。

(四)目标任务。到2010年,初步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链群;培育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5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8家;生物产业产品直接出口额突破10亿美元;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

到2015年,生物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效益显著提高,生物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总产值超过6500亿元,生物产业成为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的重要支撑。

到2020年,把我省生物产业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在部分领域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支柱产业,规模效应、集群效应、辐射效应以及在建设绿色经济强省中的突破性带动效应得以充分体现,生物资源保护和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取得显著成效,节能降耗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国生物产业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充分显现,部分领域技术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

(五)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对新兴产业的推动作用,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方面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生物产业的发展建立良好的支撑平台。

--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扬长避短,选准突破口,发展优势产业,培育战略产业,突出抓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特色产业和产品,努力在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推进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强化加工业对生物产业的带动作用,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工业化程度,在关键领域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统筹规划、集聚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在产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促进生物企业和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相关产业向优势地区汇集,培育生物产业区域增长极,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相对集中的产业基地,逐步走上专业化集聚发展道路。

--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合作。构建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学研合作。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原始创新,努力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着力提升生物产业的竞争力。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我省生物产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

--坚持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把环境影响评估作为生物产业开发的硬性约束,加强生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物种的监控力度,加快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为全省生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

(六)烟草产业。继续推进原料基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突出烟叶风格特色,加快推动传统烟叶生产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构建适应卷烟大企业、大品牌要求的原料保障体系。实施集团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发展生态型、安全型产品,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努力提高产业总体竞争力。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

(七)绿色食品产业。瞄准国内外绿色食品市场,充分发挥云南动物、植物、微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快优质茶叶、果蔬、蔗糖、马铃薯、食用菌等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不断扩大绿色食品加工产业规模,到2010年力争实现绿色食品产业总产值1200亿元。茶叶产业,推进基地建设规范化、产品加工标准化、品牌打造国际化进程,以大企业、大品牌为龙头,促进优质资产的重组,优化资源的配置,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到2010年实现综合产值300亿元,出口创汇3亿美元。果蔬产业,加快开发高品质鲜食精致果品和精细蔬菜、反季蔬菜的规模化生产及其精深加工,到2010年总产值超过200亿元。蔗糖产业,调整结构,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和糖分,发展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到2010年实现综合产值120亿元。马铃薯产业,努力推进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把云南建成全国最大的马铃薯生产、加工、出口和种薯供应基地,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100亿元以上。食用菌产业,重点扶持一批食用菌产区县,建立以羊肚菌和牛肝菌为重点的人工促繁基地,积极发展松茸保护技术,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引进开发先进的保鲜和加工技术,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50亿元,出口创汇2亿美元。

(八)现代医药产业。积极开展重要濒危药用植物的保护与繁育利用研究,加强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和天然药物人工种植基地建设。着力推进具有新疗效、新剂型的植物药、中药和民族药品种研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重点推进云南白药系列、三七系列、灯盏花系列、天麻系列、大黄藤系列、血竭系列、叶下珠系列、灯台叶系列、薯蓣等系列植物药产品开发。积极开发三

七、天麻等特色药材保健品、食品、化妆品。到2010年,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九)特色林产业。在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立足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强化资源培育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林纸产业和特色经济林,加强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基地,稳步开发特色森林旅游业,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500亿元。特色经济林产业,推广特色品种,优化区域布局,推进集约经营,加快发展以核桃、竹子、花椒、果梅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及深加工,到2010年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5500万亩以上,山区农民人均拥有特色经济林1亩以上。林纸产业,按照建成全国重要的林纸一体化产业基地的目标,以木、竹纤维原料制浆造纸为重点,积极推进林纸一体化,到2010年造纸能力力争达到100万吨左右,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十)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以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为重点,引导发展甘蔗、薯类、膏桐等非粮能源作物,搞好橡胶籽、茶籽等林木果实综合利用。认真研究解决能源植物规模化种植、生产加工和综合利用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开展燃料乙醇添加试验研究,发展燃料乙醇深加工。生物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天然香料和天然色素加工、以松节油和松香为重点的林产品深加工、以印楝和除虫菊为代表的生物农药加工,把云南建成全国重要的生物化工生产基地,到2010年力争实现总产值90亿元。

(十一)畜牧产业。要以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畜牧业为主线,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畜产品市场供应。大力推广畜牧兽医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科技水平,发展健康养殖,推进传统粗放养殖向现代科学养殖转变;强化动物防疫,构建动物防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积极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和饲料工业,推进产业化经营,提升产业效益;突出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生猪产业,发展壮大家禽业和奶业,加快发展以肉牛、肉羊等草食畜为主的草地畜牧业,把云南建成中国常绿型草地畜牧业的重要基地。到2010年,实现畜牧业综合产值800亿元。

(十二)天然橡胶及丝麻产业。天然橡胶产业,进一步优化橡胶种植的空间布局和品种结构,促进橡胶种植向适宜区、次适宜区发展。改善胶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对胶农的技术培训,大力改造低产低质胶园。实施“科技兴胶”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着力推进行业整合重组、适度规模扩张和橡胶制品深加工,进一步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把云南建成全国最好的优质天然橡胶生产基地、面向东南亚的天然橡胶交易中心和加工中心,到2010年实现综合产值80亿元。丝麻产业,加大引进、培育和推广优质蚕、桑、麻品种的力度,加快优质原料基地建设步伐,着力发展深加工,延伸加工产业链,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

(十三)花卉园艺产业。加快花卉新品种引进与选育、野生花卉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花卉新品种。大力发展玫瑰等优质温带鲜切花和兰花、茶花等地方特色花卉,推进以干花、食用花卉、花卉保健品为主的花卉深加工。进一步改善物流条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把云南打造成亚洲最大的花卉生产出口基地、种苗种球繁育基地和交易中心。到2010年,实现总产值140亿元。

四、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四)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和龙头企业,加强原料基地水利、电力、道路等设施建设,改善生物产业开发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建设与加工能力相配套的集约化、标准化、良种化、规模化优质原料基地,促进原料生产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新建1000万亩核桃、1000万亩竹子、1000万亩经济作物、1000万头草食畜和生猪出栏、100万亩茶叶、100万亩橡胶、100万亩药材基地。

(十五)培植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牵动作用大、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加工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制定生物产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生物产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所需非农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项目带动战略,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大企业、大集团。

(十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集中力量建设以昆明为核心、辐射周边及全省的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昆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建设。采取一个产业一个基地为核心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设模式,引导生物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建立各具特色、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性生物产业基地,促进相关企业向产业基地集聚,形成蔗糖、茶叶、橡胶、畜牧、果蔬、马铃薯、花卉、咖啡、药材以及特色经济林等一批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的规模产业集群和知名“区位品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十七)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从原料到最终产品各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控制,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农产品为主体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标准体系。鼓励生物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认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十八)构建市场营销体系。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对产业的拉动作用,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生物资源产品主产地、集散地、省际边界地区兴建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节点,以中小型市场和城乡集贸市场为基础,多层次、多形式的有形市场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大中城市建立展销、批发和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直供直销、代理配送、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构建新型网络营销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搞好省生物资源开发信息网络平台和“数字乡村”工程的互联互通,使现有生物资源信息网络覆盖省、州、县、乡四级及生物企业、合作组织、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开拓、企业宣传和产品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推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

(十九)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以名牌产品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名、优、新、特产品,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增强产业竞争力。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被列为国家外贸出口重点支持的生物企业,省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生物企业,由企业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鼓励生物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发挥行业协会的主体作用,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管理和实施工作,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公共品牌。力争到2010年,在生物产业领域培育10个以上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300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

(二十)强化生物科技创新。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生物产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或重点实验室,组织联合攻关,重点攻克生物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重大技术和共性技术。在抓好省内和国内重大生物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专利技术、科技成果,扶持创建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发展一批生物资源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营造鼓励技术创新的环境,调动生物技术研发、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培养、引进国内外生物技术方面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具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联合研发等形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构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机制,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一)扩大对内对外交流合作。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积极参与重大国际合作计划或国际合作项目,吸引国内外的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参与生物产业开发,引进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大企业、大集团以及战略投资者,壮大生物产业龙头。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省区位、技术、人才优势,进一步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加快推进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鼓励和支持生物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

(二十二)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开展生物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摸清我省生物资源情况。抢救性收集宝贵生物资源,加强物种种质资源库(圃)及保护场(区)、原生境保护点、试验基地和信息与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基因档案服务、生物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合同研究等生物服务业,强化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宣传,促进生物产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大江大河流域防护林工程、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促进造林与生态修复。积极开展湖泊生物修复、退化草地恢复等领域的配套技术集成和产业化,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植物园。

(二十三)加大生物产业投入。2008年省级财政扶持生物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增加到5000万元,以后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和产业发展需要逐年扩大资金规模,重点支持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招商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根据生物产业发展重点,通过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用于生物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加大对生物产业的投入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要抓紧商烟草、医药等企业,采取财政和企业分别筹募一点的办法,尽快建立“云南省生物产业发展基金”,以此为平台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物产业开发和生物资源保护。农林畜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企业技术改造、省院省校合作、科技项目计划、科技推广计划、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相关专项资金,都要从不同的环节加大对生物产业发展的支持,共同做大做强生物产业。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设立或增加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加大对生物产业的投入力度。可以县为平台,整合各部门、各渠道的相关资金,加快生物产业发展。切实加强生物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和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按简易办法,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纳税,并准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征收消费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叶、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种植项目和水产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其他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单位和个人从事生物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把扶持生物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创新信贷品种,改进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发展项目,采取小额贷款、统贷、转贷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建立和完善生物产业发展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为担保向银行贷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融资,或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

(二十六)完善产业法规保障体系。健全鼓励生物技术创新和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地方法规,强化以专利权、植物新品种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生物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保护和中介服务。建立执行生物产业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努力营造生物产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五、加强对生物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领导小组,加强对生物产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云南省人民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更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归属省政府办公厅,为省政府发展生物产业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和省政府综合协调服务生物产业发展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发展生物产业的方针政策,协调全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中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组织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统筹协调省级生物资源开发各产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的计划,做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搞好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和市场信息、产业统计等服务。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生物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生物产业综合协调服务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强化机构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把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八)合力加快发展。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承担起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责任。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产业、主要对策措施的研究和协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经济部门要加大对生物产业、重点企业技改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生物产品精深加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管理;科技部门要把生物产业技术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农业部门要搞好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林业部门要加强生态林建设,积极发展林纸和特色经济林产业;烟草产业管理部门要做好烟草产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花卉产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巩固提升花卉园艺产业的要求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生物产业相关标准的审批发布、名牌产品的申报评价、生物产业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商务、经合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和开拓市场的力度;统计部门要把生物产业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生物产业发展情况;水利、交通、电力部门要加大力度搞好生物产业原料基地通水、通路、通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评价和监测,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生物产业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发展生物产业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生物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生物产业发展,事关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切实解决生物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生物产业迈上新的台阶。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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