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信息登记表格

2024-05-12

车辆信息登记表格(精选14篇)

车辆信息登记表格 第1篇

车辆信息登记表

车辆交接记录单

1、以上各项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2、本交接单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有物品由接手驾驶员自行保管,如损坏、遗失由驾驶员自

行承担相应后果,在车辆使用期内违章由签字人负责。

车辆违章查询记录表

车辆违章详情汇总表

说明:

1、此表格可在车辆违章查询网站上导出;

2、根据车辆使用登记记录本,明确驾驶责任人。

车辆信息登记表格 第2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00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内资企业登记表格

一、企业登记申请表格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1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3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7

4、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18

5、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19

6、公司备案申请书…………………………………………………….20

7、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1

8、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3

9、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4

10、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25

1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7

12、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8

13、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29

14、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33

15、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34

16、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37 2

17、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38

18、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39

19、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41 20、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43

2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44

22、变更登记附表--公司股东(发起人)情况表……………………45

23、变更登记附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46

24、变更登记附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7

25、资金数额证明……………………………………………………..48

26、负责人登记表……………………………………………………..49

二、企业登记审核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51

2、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52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55

4、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审核表…………………………………………58

5、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60

6、分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62

7、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审核表…………………………………………64

8、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审核表…………………………………………67

9、企业改制登记审核表………………………………………………70

10、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开业登记审核表……………………….73

11、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审核表……………………….76 3

1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审核表………………………..……………..79

13、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审核表………………………..……………..82

14、备案审核表………………………..……………………………..85

15、注销登记审核表………………………..………………………..87

16、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89

17、企业授权登记审核表………………………..…………………..90

18、企业迁入登记审核表………………………..…………………..91

19、企业迁出登记审核表………………………..…………………..92 20、内资企业转外资登记审核表………………………..…………..93

21、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94

22、补照登记审批表………………………..………………………..95

三、企业登记文书规范

1、受理通知书(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97

2、受理通知书(需核实)………………………..…………………98

3、受理通知书(邮寄)………………………..……………………99

4、不予受理通知书………………………..………………………..100

5、收到材料凭据………………………..…………………………..101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2

7、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103

8、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集团)………………………..………..104

9、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105

10、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106 4

11、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集团)………………………..………107

12、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108

13、准予撤销登记通知书………………………..…………………109

14、登记驳回通知书………………………..………………………110

15、备案通知书………………………..……………………………111

16、登记授权通知书………………………..………………………112

1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函………………………..…………………113

18、非公司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存根…………………..114

19、子企业变更隶属关系通知函………………………..…………116

第二部分 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19

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19(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19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19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0 [3]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3 [4]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4 [5]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6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7 [1]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7 [2] 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8 [3]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9 [4]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1 [5] 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2 [6]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3 [7] 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4 [8] 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5 [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5 [10] 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6 [11]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8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9 [1]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9 [2]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1

(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2

三、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2 [1]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2 [2] 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4 [3] 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5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6 [1]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7 [2]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7 [3]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8 [4] 经济性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9 [5]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0 [6] 注册资金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1 [7] 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2 [8]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2 [9] 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4 [10]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5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6 [1] 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6 [2] 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7 [3]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8

四、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五、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2 [2]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2 [3]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4 [4] 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5 [5]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5 [6]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66

六、企业集团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67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68 [1] 企业集团变更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68 [2] 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69 [3] 企业集团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0 [4] 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0 [5] 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1

(三)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2

七、其它登记事务相关材料规范

[1] 企业/公司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3 [2] 内资企业/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173 [3] 申请授权属地登记机关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4

八、证照管理事务提交材料规范

车辆信息登记表格 第3篇

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 我们进一步完善、优化、更新, 实现了房屋登记业务办理与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机结合。2007年, 随着《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继颁布, 我们对系统进行了大规模的整合、优化、升级, 并建立了相关的子系统:测绘成果管理子系统、登记管理子系统、租赁管理子系统、档案管理子系统。将《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精神融合到整个系统中, 在系统中增加了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的登记业务类型;编制了全市统一的房屋登记簿编码规则依据规则, 系统自动生成房屋登记簿编号, 登记业务在完成登记行为的同时将房屋登记信息记载入电子登记簿, 使得登记簿既实时又准确。

随着房屋登记区域的扩大和房屋登记数据量的急剧增加, 为了适应新的房屋登记形势, 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对小型机、WEB服务器等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扩容, 采用在异地建设备用机房实现小型机双机实时备份、中心机房磁带库备份、数据库导出备份等多种备份方式, 切实保证登记数据的安全。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为房屋登记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09年, 我们制定统一数据标准, 建立中间数据库, 将房屋基本信息以楼盘表的形式实时上传给中间数据库, 为常州市房管局“数字房产”系统提供房产管理基础数据层。为使GIS地理信息系统在登记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积极依托“常州市数字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在规划信息、地理信息、房屋基本信息等方面加强沟通, 对GIS系统进行及时更新, 完善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图层数据, 既减少了测绘部门的工作量, 又节约了采集地理信息数据的成本。

如何办理机动车辆报废登记手续 第4篇

近来有农机户、专业户、农民联户及农机经营组织询问,机动车辆报废的标准是什么以及如何办理机动车辆报废登记手续的问题,现根据国家公安部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有关规定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机动车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强制报废:1.汽车累计行驶里程。载重汽车50万公里,矿山特种车40万公里,大客车70万公里,其他车辆55万公里。2.使用年限。载重汽车12年,矿山特种车10年,大客车14年,其他车辆13年。虽未超过以上使用年限,但二次大修技术状况下降,已无修复价值的也在报废之列。3.汽车经过长期使用,虽经检修更换零部件,但在正常路面条件下行驶,耗油量仍超出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大修费用为新车价格50%以上的。5.车型老旧,使用多年的进口汽车或国产非定型杂牌车,已无配件来源,技术状况低劣,又不宜修复的。6.排污量、噪音都已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以上车辆除按规定强制报废外,国家还定期颁发报废车型目录,又车辆因自然磨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已无修理价值或规定淘汰的车型以及因故不允许继续行驶的车辆,都应办理报废登记。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报废车辆,必须持单位(乡镇)介绍信,到车辆管理机关领填《机动车报废更新技术鉴定、回收、优惠凭证》。2.经审查同意报废时,收缴号牌及行驶证。3.办完车辆报废手续后,在注册登记册中予以注销。车辆档案保存适当时间后,作废销毁。4.已经报废的车辆其发动机等主要总成送交废旧物资部门处理。报废的车辆不准变卖、改型、转籍以及重新办理申领号牌和行驶证。

车辆抵押协议(登记) 第5篇

甲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愿意以其名下所拥有的车辆一部(车辆型号名称

牌照号

颜色

车架号)向甲方提供抵押。甲方同意发放贷款给乙方。甲、乙双方现就该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及借款金额

该抵押车辆评估值为

元,甲乙双方均就此予以认可,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借贷金额按双方合同商定,不得高于乙方提供车辆的评估价值的50%,为

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拍照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放款。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的全部借款本金和自甲方放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由甲方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

5.7抵押车辆因不可抗力自然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且权利清晰无争议。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出现违约,未能及时偿还借款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借款期限

日至

日为止。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出资人)

乙方(借款人)

****年**月**日

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第6篇

如何向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如何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一、所需资料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办事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1.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车管所一楼大厅

2.登记审核 车管所一楼大厅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相关资料

3.车辆检验 车管所一楼大厅

4.档案审核 车管所一楼大厅 交验相关资料

9.领取牌证 车管所一楼大厅

三、办理时限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事项。

四、有关规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效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不一致的;

(三)海关监管机动车未解除监管;

对车辆抵押登记流程 第7篇

一、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持下列资料到业务大厅领取排队号等候业务受理。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5、如代理人(经办人)代办的,还须提交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持《机动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费。

三、到原业务受理窗口签注登记证书。

解押登记业务流程:

一、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持下列资料到业务大厅领取排队号等候业务受理。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不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但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如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代办的,还须提交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登记委托书 第8篇

机动车所有人                                    授权委托                     为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代为办理                 业务。

该车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代码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代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经办人)签字:

车辆登记委托书 第9篇

机动车所有人 授权委托 为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代为办理 业务。

该车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代码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代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经办人)签字:

车辆信息登记表格 第10篇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备 案 证 明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 使用部位:5#楼(型号:QTZ60)时 间:2010年3月

目 录

1、QTZ60塔式起重机备案证,证号:闽AA-T00568

3、QTZ60塔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10912-2013)和明细表

4、QTZ125塔式起重机检验结论,产品编号

H0968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资料二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租 赁 安 装 合 同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 使用部位:5#楼(型号:QTZ60)时 间:2010年3月

目 录

1、QTZ60塔式起重租赁合同

2、QTZ60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合同

3、QTZ60塔式起重机安全环保协议书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资料三

建筑起重机械 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资料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 使用部位:5#楼(型号:QTZ60)时 间:2010年3月

目 录

1、QTZ60塔式起重机检验检测报告(编号:TJ-201001192)

2、QTZ60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自检验收(1)安装现场记录表(2)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3)技术试验报告表(4)电阻测试记录表(5)安装验收表

3、四方验收表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资料四

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 使用部位:5#楼(型号:QTZ60)时 间:2010年3月

目 录

1、安装单位人员派遣单

2、特种作业人员工证

3、安装单位资质证明

4、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资料五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管 制 度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 使用部位:5#楼(型号:QTZ60)时 间:2010年3月

目 录

1、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3、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资料六

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 使用部位:5#楼(型号:QTZ60)时 间:2010年3月

目 录

1、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安装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起重机械资料七

QTZ60建筑起重机械

其他资料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 使用部位:5#楼(型号:QTZ60)时 间:2010年3月

目 录

1、QTZ60塔吊安装施工方案

2、QTZ60塔吊基础设计方案、基础交接表

关于小区车辆登记的通知 第11篇

源课件 w ww.5 Y

K J.cOm 3

关于小区车辆登记的通知

各位业主:

为了杜绝外部车辆占用小区车位,防止非小区机动车进出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为保持小区良好的停车秩序,配合小区保安对机动车进出的监管工作。业委会着手对小区的车辆进行统一登记及小区停车证制作。请车主按照下表格式,务必于2014年4月5日之前将信息提供到本楼楼门长处,特此通知。

XX居业委会

2014-3-30

文章来

源课件 w ww.5 Y

外来人员和车辆准入登记制度 第12篇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对进出学校的人员和机动车辆做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家长进出校门:

1.严格遵守进出校门时间的规定。

2.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由家长领回。

3.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4.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

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后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2.禁止推销人员进入学校。

3.节假日和每天清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三、外来车辆进出校门: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必须关闭好校门,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室验证登记后放入,且在保卫人员的指导下,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地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的车辆,由门卫报请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到校门口确认并验证登记后放入,且在保卫人员的指导下,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地点;

4.凡经同意进校的车辆,必须慢速行驶,禁止鸣笛。

5.凡经同意并登记后进校的车辆,离校时均在门卫室进行注销。

车辆信息登记表格 第1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1

1、学校大门实行封闭管理。具体开关时间按早、午、晚课表时间和有关规定执行。大门钥匙由专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体师生员工,遵守作息时间,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规定关门以内时间夜不归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学生和客人。

3、师生员工车辆一律按学校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挤占教学活动场地,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4、严禁社会闲散人员入内,教职工来客和社会外来人员,未经学校准许,不得入内,不得在校内从事各种活动。

5、家长为学生送物会面,必须在课间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在教学时间内,不得影响学生学习,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6、一切来客来访人员,确因正当事情须入校,必须经学校同意后,先登记后入校,但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以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7、学校教职工一般不得留宿外来人,如情况特殊,必须先报告保卫处,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住。安全责任,谁留宿谁负责。

8、校门口不得摆摊设点,影响交通和正常教学活动。

9、封闭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离校,中途不得出大门。

②所有走读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须到校,中午、晚自习后按时回家。其余在校时间不得出大门。

③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外如出大门者必须有班主任签注同意的假条。

④需要出大门打扫卫生的学生,班主任要加强管理,在规定时间及时回校园,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以上制度,诚望遵守。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2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门房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要做好值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夜间值班人员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6、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3

1、门卫人员务必热爱学校,职责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务必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礼貌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务必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状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4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做好登记。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外来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七、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维护校门口的秩序。

九、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5

1.学校大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门卫是每一个教职工、家属、学生应主动配合的义务。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所有校外闲杂人员进入。

2.校大门前严禁摆摊设点和停放机动车辆,所有财物进出学校都要经保安查验,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门卫检查许可不得出入校门,所有车辆一律按划定或保安临时指定位置有序摆放。

3.本校学生进入校门一律佩戴、主动出示胸卡,无胸卡者一律要查验登记。上课时间(含课间休息)师生谢绝会客,学生家长约见老师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电话联系、会面。老师约见学生家长一律凭“预约条”,上课和课间学生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批假条”。

4.凡来我校办公事者须经门卫保安同意并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外单位来我校体育锻炼或开展其它活动须经保卫科、校领导批准同意并且以口头、电话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门卫,他人转告无效。连续来校三天以上的须到保卫科办理“临时出入证”。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门卫保安应妥善处置,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值班、保安人员有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保卫科或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6.门卫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保卫科交办的其它任务。上学、放学高峰应主动维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对我校学生进行骚扰、诱惑。对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6

1、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学生证、出入证、身份证的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学生凭学生证进入校园,进校后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和教导处领导签字的请假手续或家长陪伴,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3、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门卫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门卫与校内业务部门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4、上课期间,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其它时间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靠,不得在校门附近停放。

5、节假日和平日夜间,门卫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6、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门卫有权禁止其入校。

7、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及周围逗留、闲聊。

8、凡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告知来访事由及对象,经查实征得对方同意,进行详细登记,留下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商贩进入校园叫卖、推销、收购,不允许非本校或与本校无关人员(包括小孩)进校闲逛、打球。

9、对违反门卫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其相关责任。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7

一、保卫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衣着整洁,讲究仪表,按时到岗,不准擅自离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值班室、大门口等公共场所讲粗话、吸烟。

二、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探望学生,与家长相处要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彰显东外保卫人员的风采。

三、要熟悉学校内各部门的`位置,夜间值班要认真巡逻并做好记录,尤其是对重要部门要做好夜查工作。

四、确保大门内外的卫生,规范大门外的车辆停放,保证学校大门的畅通,提醒引导接送学生的车辆、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停在校外指定区域,不得进入学校。

五、教职工、学生在上课期间进出校门要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方可出入。

六、严格执行来访人员预约、登记制度。

七、维护学校内秩序,清理学校闲杂人员,制止破坏公物等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发生,处理问题要做到有理有节。发现学校财物被盗要及时保护现场,发现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闹事要及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并及时上报。认真观看监控设备画面,发现疑点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八、对于运输物资的车辆进出学校要严格盘查,并有相关部门的批条方可放行。

九、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启学校有关的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8

为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持续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务必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持续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务必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9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职责感和警惕性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不准看小说;

2、门卫室内,不准搞娱乐活动,非值班门卫人员不得长期滞留门卫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员精力;

3、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掉大门:早晨6:50开启,晚上8:30关门落锁。

4、出进人员和车辆应理解和配合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门卫认定可疑的,有权盘查;在大门开启时间外出进的人员,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否则,门卫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出学校;

5、外来车辆入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进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并收妥有关凭证或证明;

10、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坚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10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学校外来车辆审验登记制度1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早晚按时开关大门及教室、办公室门窗。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进校后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不让闲人进校游荡,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化。

7、对校内物资出门要严格查询、登记。

8、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9、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10、下班时间,如有上级电话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车辆信息登记表格 第14篇

(适用于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车辆)

事项名称: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 事项编号:F1650 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

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申请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受理地点:宁波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31号)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冬季)

咨询电话:0574-56170077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责任处室: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维修科 是否收费:不收费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获取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的条件:

 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 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

1.营运车辆通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竣工检测合格。

获取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公管处驻市综合性能检测站业务受理窗口:

附录A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

第六条 交通部归口管理全国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或其授权的所属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本地区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完整移交;

(二)车辆技术档案的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统一制定。车辆技术档案应作为发放、审核营运证的依据之一;

(三)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第十六条 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应制定车辆技术状况鉴定制度;

(二)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的组织和监督检查;

(三)运输单位应按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工作;

(四)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第十七条 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

(一)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和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前,汽车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或行驶里程低于完好车的要求,但符合GB7258-87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三)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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