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

2024-06-24

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4篇)

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停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停车位置应当是符合规范要求的汽车专用停车场地,不得有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管理方面的漏洞。绝对禁止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绿化带或其他公共交通设施上;

(二)停放车辆时,必须同时配合使用防盗报警器、防盗锁(或其他防盗装置);原则上必须同时采用两项以上的防盗措施;

(三)车辆停放地点应有专职看管人员负责,在达不到这项要求时,就应停放在驾驶员住屋最近处,确保目视能看到,报警器发声能听到,车辆移位时能发现;

(四)驾驶员停放车辆时,应征求地区管理机构的意见,保证不违反地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应和邻居友好相处,确保不扰民,不因停车引发友邻不和、或其它治安问题;

(五)车辆停放时,要完全避免周边其他车辆停放、驶进驶出时的刮碰;高处落物的砸伤;由于停放位置不当,被消防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车辆损坏、丢失、处罚;

(六)驾驶员应签定停车保证书、落实上述各项要求,如其后发生不符合上述任一条要求的情况,或公司停车情况检查人员发现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情况时,除非驾驶员本人能立即予以纠正,并确保上述要求的落实,否则,应立即将车辆停放到公司的专用停车场地。

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

一、公交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交停车场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交停车场按设计核准的停车数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超停车辆。

1、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必须每年将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集团安全管理部定期对超停车辆的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并对安全防范措施和解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四、执行公交车辆进出场安全检查制度。

1、公交车辆进场前由警卫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异常物品应按规定处置。

2、公交车辆凭使用单位开具的车辆出门证出场。

五、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

1、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违规逆向行驶。

2、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

4、公交停车场内禁止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摩托车行驶。

六、执行公交停车场内禁烟禁火制度。

1、公交停车场是禁烟禁火重点单位,除划定的吸烟点外,全部禁烟禁火。

2、因生产作业、维修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管理单位派员在动火区域设置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

3、应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七、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2、警卫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3、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4、监控消防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八、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九、定期对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视频监控等重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1、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

2、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3、管理单位将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4、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缺损应尽快修复或补足,并做好记录。

十、使用单位定期对存放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放安全。

1、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应在封闭区域集中存放、警示标志清晰、专人管理,并配备灭火器、防爆毯、黄沙桶等消防设备。

2、定期检查、落实整改、记录齐全。

十一、警卫人员对进入公交停车场的非本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核查登记。

1、警卫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核查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工作。

2、警卫人员对进入停车场的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防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十二、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安全消防巡查。

1、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定时、定点、定线路对停车场的治安、消防进行安全巡查,每次巡查间隔不超过二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

2、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监控值班室汇报。

十三、监控值班室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值守,随时联系各岗位值勤人员,处置突发事件。

1、随时掌握公交停车场的安全正常运行情况,填报安全运行日志。

2、每日检查一次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遇有系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做好检查和报修记录。

3、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四、非机动车停放点和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1、非机动车和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独立设置,提供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的停放区域应设置防雨水屋顶,防止漏水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2、电瓶助动车充电设施应采取间隙式供电方式,防止长时间充电导致充电器、线路、电瓶过热发生火灾事故。

3、电瓶助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实行二小时一次的安全巡检,并填报巡检记录。设置视频监控与接入监控值班室,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实时监控安全情况。

4、电瓶助动车停放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

十五、高空悬挂物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1、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实行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2、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六、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

1、地下空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应确保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安全系统的完好。

2、地下空间安全系统实行季度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系统季度检查台账和检修记录,并按季度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七、防台防汛工作。

1、公交停车场排水系统每年二次(六月、十二月)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2、公交停车场避雷系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测试。

3、公交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4、公交停车场应设立防台防汛应急物资仓库,储备抢险作业的物资、工具、装备等。应急物资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发生缺损及时补足和修复,并做好应急物资仓库清点、补充、维修记录台账。

十八、应急预案

1、公交停车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故,减轻突发事(件)故对停车场运行生产的影响。

2、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包括场内安全生产事故、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处置预案。

3、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文本应在监控值班室、大区管理办公室分别存放。

4、公交停车场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定期向所属地区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九、集团所属各公司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建立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公交停车场的安全。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并对相关条款和程序进行解释。

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台账及管理要求

一、设立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安全监管台账,记录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并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三、设立职工安全教育活动管理台账。

四、设立变配电间、电梯、升降设备、消防报警、灭火喷淋、视频监控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1、特种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管理单位将维保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合同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管理单位将特种设备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维修作业记录单按作业周期定期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指示、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六、设立油漆、油料、氧气、乙炔气等易燃物品存放区域月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

七、设立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检查、报修台账。

八、设立广告牌、灯箱、高杆路灯、空调室外机、监控摄像机高杆架、排烟排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记录台账。高空悬挂物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九、设立地下空间通风排烟系统、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喷淋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指引、排水等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台账。地下空间设备季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表应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十、设立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台账,并将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作业、避雷系统安全性测试记录报集团安全部备案。

驾驶拖拉机停车安全知识 第3篇

正确的停车方法是:在停车前应减小发动机的油门, 降低车速, 将车开到预定的停车位置, 摘挡制动后让发动机低速空转几分钟, 然后关闭油门熄火, 拉紧手制动。

2. 避免紧急停车

在驾驶拖拉机行驶过程, 如果发现车上装载的货物不稳, 发觉油、电路有故障, 听到发动机有异常的声音, 突然发现有熟人呼叫, 已驶过停车地点等, 不少拖拉机驾驶员往往会采取紧急措施制动, 忘却了会造成什么后果。紧急制动危害很大, 一是如果有其他车辆跟车距离过近, 必将造成追尾事故;二是造成轮胎严重磨损;三是在货物装的过高的情况下造成翻车的严重事故。因此要避免紧急停车。

3. 上下坡道停车做好三件事

应尽量避免在上下坡道停车, 如果非要在上下坡道路上停放拖拉机, 则要选好地点, 并做好做好三件事:上坡时挂上低速挡, 下坡时挂上倒挡;拉紧手制动;在轮胎下面垫上三角木或大石块。

4. 避免在以下地点停放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 m以内的路段;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消防站门前、医院门口及距离上述地点30 m以内的路段 (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应除外) ;在设有人行道护拦 (绿篱) 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 (参与施工的车辆除外) 、障碍物的对面;河溪边、悬崖下、深谷旁、海滩和河滩湿潮的沙土上、狭窄的街巷;道路视距短的隐蔽地段;路面有油污、腐蚀性化学物品处。

5. 恶劣天气停车地点选择有讲究

驾驶拖拉机时, 若遇到特大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 不要冒险行驶。因为下大、暴雨时, 易诱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下大暴雪时, 路面滑, 易发生交通事故。应选择安全位置把拖拉机停好, 并打开指示灯, 引起来往车辆的注意。大暴雨天气, 停车位置应选择在宽阔、树林密集或坚固不易发生滑坡、滚石的安全地段。冬季不允许停在低洼潮湿处, 否则积水成冰会把拖拉机车轮冻住。有冰雪时, 要选择平地停车, 不能停在斜坡上, 最好选择没有冰雪的空地停车, 必要时可用石块、砖头垫住车轮。否则起步困难, 甚至拖拉机自动下滑, 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6. 冬季未加防冻液的拖拉机, 停车后一定及时放净冷却水

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 第4篇

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是城市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两个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政府对解决“行车难”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实施了扩路改造、限时行驶、摇号购车、鼓励更新车辆等措施。而对处在停驶状态的车辆所带来的停车困难、占道停车、无序停车等现象,显然“治停”滞后于“治堵”。“停车难”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中最为棘手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从道路停车管理角度看,停车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静态交通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针对静态停车的法律法规。实施8年之久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停车的要求已难以适应当前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以及增长迅猛的汽车保有量的发展要求,需适时进行修订。二是道路停车管理政出多门,各地方停车管理政策差异较大。尤其是各地方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发生更迭带来的政策及管理方式的变化,使得政策缺乏连续性。三是全国汽车保有量每年持续激增。截至2011年10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3亿辆,汽车保有量达1.04亿辆,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7748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4.17%。四是静态交通和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严重滞后,因“停车难”引发的社会问题时有发生。五是人们对占有公共资源的道路限时停车法律意识淡薄。道路停车的属性是临时停放,道路泊位反映的首先是对道路的临时占用,其次是公平性。无序占道停车、长期占道停车现象反映了人们对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认知度的匮乏,也映射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六是道路停车管理企业人员服务观念亟待转变。目前,一些道路停车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认识不足,一些无序停车、违章收费现象时有发生。七是道路停车设施简陋,带来停车收费“跑冒滴漏”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停车管理企业对道路停车设施缺乏必要投入,管理混乱,给道路停车行业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八是道路停车行业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企业停车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亟待提高。尽管目前一些道路停车管理企业安装了停车诱导系统,使用了秒表、POS机等,但从总体看,以增加人员数量、减少对固定资产投入仍然是道路停车管理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的首选。

治理停车难在我国尚处于提升认识阶段。缓解停车难,特别是缓解道路停车难,为道路停车管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首先,道路停车行业属于“非禁即入”领域,应当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通过公平竞标进入,以发挥示范效应;其次,从事道路停车管理的企业在提供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动数字交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予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再次,道路停车管理企业应加快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根据不同区域提出政策建议,实施差别化收费,采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方式,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第四,全国道路停车行业联盟筹备建设的“全国道路停车行业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停车行业产生巨大影响。道路停车管理企业要抓住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小企业信息化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政策鼓励和资金扶持的这些项目,加快转变企业经营方式,提升企业竞争力。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一、目的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或发生治安、消防等安全事故,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车辆、车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分公司停车场安全管理。

三、管理责任

停车场值班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日常检查、巡查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

四、停车场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值班人:

五、工作要求、停车场必须有专人值守,要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查,并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场登记》。

2、若发生车辆治安和消防等事故,停车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拔打“110”或“119”报警。

3、停车场内要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并放置规定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施完好、有效。、不得阻塞停车场内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5、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6、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停车场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7、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为加强停车场的卫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综合管理,维持停车场的良好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停车场各岗位的操作。

(三)职责

1、停车场带车岗安管员负责回收计时卡,开具停车票。同时兼顾指挥并监护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2、车场收费岗安管员负责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填写《车辆出入库登记表》。协助带车安管员维持车场治安消防秩序,并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总则

(1)停车于本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2)停车场车位分两种:月租和时租。月租车位凭发放的停车证按指定的车位停泊。

(3)停泊时租车位(临停)的车辆应按停泊时间自觉交费,并接受证件核查。

(4)停车场只允许小型车辆停泊,禁止超高、超长、超宽及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之车辆进入车场,车场安管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车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5)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不论有意或无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

(6)车辆停泊后,车主及司乘人员在离开前应锁好车门窗和尾箱等,若门窗未关好,致使车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管理公司不负责任。

(7)入场车辆应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检查记录,对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管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8)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9)无关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无故在车场逗留,以免影响交通及当值人员的正常管理。

2、管理及交通

(1)车场由管理处管理,具体由物业部负责实施。

(2)大厦车场共设两个岗位:出入收费岗和带车岗。

A、收费岗负责检查车辆证件,按规定时段收费,同时开据发票,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B、带车岗负责指挥车辆停泊到指定车位,检查车辆状况和登记车牌及车辆巡查记录表。

(3)车辆进出场应限速行驶,并依照场内导向标识及安管员的指引方位行驶和停泊。时租车(临停)不得停泊月租车位,若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纠纷及损失由当事者负责。

(4)所有车辆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阻塞交通,影响隔邻车位之泊车或损坏车辆,如果违反,当事车主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安管员在停车场当值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经过,交接班的情况都应做好记录,对欠交停车费等情况的处理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说明情况。

(6)大厦已售车位禁止除业主外的任何车辆停放,在无车辆停泊的情况下,应设立障碍标志。

3、卫生及消防

(1)停车场属公共地方应保持良好环境,清洁公司及管理人员应定期、定时检查,并及时清理杂物。

(2)停车场之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由物业部消防中心负责监控和检查,任何人员不得损坏,任意启动或挪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该通道的紧急出口,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责任。

(3)若停车场发生火警、水浸或烟、温感损坏丢失等事故,车场安管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应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的程序消除险情。

(4)消防中心人员于每月中旬检查车场之消防装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设施正常。

4、治安及意外事件之处理

停车场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伤亡、抢劫、斗殴、丢车等事件发生,安管员应保持镇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及公安机关,处理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

(1)车辆碰撞事故之处理。若在大厦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当值人员应及时求援,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处理。主管人员应积极进行协调与调解,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通知交警处理。对车辆碰撞事故引致的争执、斗殴等事件,当值人员应妥善调解,调解无效,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派出所处理,主管人员应详细记录车辆牌号及损毁情况,填写“特别事件处理报告表”。

(2)车辆收费岗与带车岗应保持密切联络和积极协调,若车位已满,应立即将“车位已满”指示牌摆放于车辆出口位置。若因协调欠妥,致使车辆在满位情况下进入后无位停放而造成混乱,应立即向司机解释道歉,劝其尽快离场或进行调解。

(3)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事件之处理。车辆停泊车场后,管理人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提醒司乘人员关好门窗。如因车辆门窗未关好或门窗被撬而丢失财物,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及调查处理,并做教师范文吧

(4)附则

A、收费岗所收取的费用应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将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项上缴管理处财务人员,所有票据、发票金额等均应核对清楚。

B、车场管理人员之例休、补休、顶替岗位及病、事假等均应由物业部或管理处安排、批准,不得自行安排顶岗、窜岗及擅离岗位。

C、各岗当值期间不得睡觉、吸烟、饮酒、看报、看杂志等。

停车场安全管理通知 第7篇

各车经营人及驾驶员:

为了确保营运车辆停放和进出安全,公司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恢复早晚开关门和夜间停放车辆登记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时间:每日早晨开门时间:6.30前;每日夜间停入时间:20:00前。

二、夜间停放车辆时,应锁好车门,关闭好全车车窗,不得将贵重物品留放车上车内。

三、停车场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停车场管理制度,按时关闭、开启大门,不得延误车辆按时进出场;严禁非公司人、车擅自进入停车场;恢复停车场每日打扫环境卫生制度,确保停车场整洁卫生。

四、凡在夜间停放的车辆,在次日做例检时,在停车登记簿上确认签字;夜间每次停车收取停车费5元;停班车辆白天不得停放,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停放时,要提前向车场管理人员申请,并按照每天100元收取停车费。

五、为了确保停车场安全,不得在停车场门口上下乘客。恢复二、六路回场制度,将乘客下车点恢复到阳光商厦一路停车站下人,而后掉头到停车场等点。

特此通知。

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 第8篇

停车难, 滋生建库需求

停车难, 一直是杭州众所周知的难题。杭州主城区的车位缺口一直很大, 根据去年的数据, 比例仅为1∶0.53, 相当于两辆车分享一个车位。这给人们出行造成极大困扰, 也进一步加深了道路的拥堵情况。

自杭州坐实“堵城”之名的几年来, 当地政府一直致力于寻找缓解“人、车、地”三者的矛盾, 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 (库) , 正是杭州市缓解停车难的策略之一。

早在2008年, 杭州市政府就出台了有关扶持规定, 杭州由此成为国内首个鼓励社会力量参建停车场的试点城市。此后, 杭州市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无论是用地、规划, 还是商业配建、项目审批, 对投资方都是一路绿灯。同时, 按照相关规定,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 (库) , 原则上按建设安装成本的25%进行补助。

据杭州市市区公共停车场 (库) 建设发展中心统计, 截止目前, 杭州市已建成的154个公共停车场项目中, 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有54个;地上部分, 和平停车楼、杭海路停车楼都已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中, 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库2 3个, 停车泊位4867个, 另外道路上的公共停车泊位为3.5万个, 有1.5万个为收费泊位。

杭州也曾表示2015年要完成新增5万个停车泊位的任务, 其中公共停车泊位7000个, 但仍然远远满足不了市民的停车需求。

据杭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过去, 因公共停车场 (库) 产权不明晰, 吓跑了不少对这一领域有兴趣的投资者。因此, 杭州多次出台文件, 强调投资公共停车场 (库) 可申请产权登记, 进行融资、转让、抵押等交易, 但这一利好政策始终停留在纸面。

回报率较低, 难有民间资本

对于公共停车场, 民间资本一直很纠结。记者了解到, 曾有和平广场停车楼、杭十中操场停车场等项目, 政府都打算吸引民间投资, 但投资方最后撤资, 仍是改由政府出资建设。

阮家桥地下公共停车库正是拱墅区首家利用社会力量建起的停车库, 投资3000多万元, 提供停车位117个, 今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

从地理位置上来说, 停车场位居阮家桥港南侧, 丰潭河东侧, 丰登街北侧、拱苑路西侧的绿地下, 可有效辐射周边的城西银泰城、拱苑小区、芳满庭小区、绅华府等小区, 地段是极好的。收费标准跟同地段的其他公共停车场差不多, 5元每小时, 包月价格为300元。

然而, 这个停车库的负责人小丁坦言:当初, 看好这一领域, 预期投资该项目10到15年时间能收回成本。但运营大半年下来, 远没有想象中乐观。“目前, 每月的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的运营成本。”小丁介绍说, 现在大概有七八十位车主办了包月, 临时来停车的车主相对较少。与此同时, 停车场配备了七八名工作人员, 人工成本、水电费、维修费用等加起来, 每月基本的运营成本在3万元左右, 基本是入不敷出。

业内人士指出, 一方面, 车多车位少的现状, 让他们非常看好这一新兴产业。另一方面, 兴建地下停车场, 工期长, 投入大, 维护成本高, 回报率低, 让他们犹豫不决。“想着靠投资停车场‘一夜暴富’基本不现实, 但作为一个长期投资品, 停车场或许能提供较为稳定的回报。随着杭州各项政策红利的进一步释放, 预计也会有越来越多民间资本进入这一领域。”

产权证有什么用?

为了推进杭州停车场产业化的发展, 杭州市率先“破冰”。杭州阮家桥地下公共停车库负责人从杭州市房管部门拿到了杭州第一本公共停车场《房屋所有权证》, 在全省开了先河。

据了解, 公共停车场 (库) 的产权申办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营资本投资社会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车库所有权证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诞生, 该公共停车场的产权为40年, 取得产权后, 投资者就可以将公共停车场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融资、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 是停车产业化新政惠及投资者的红利。

杭州市“停车办”提供的数据显示:杭州市已建成的154个公共停车场项目中, 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有54个;地上部分, 和平停车楼、杭海路停车楼都已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 这些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都可以进行产权的申办。

杭州市“停车办”表示, 接下去, 杭州市停车办和市房管局会协助建设单位梳理已建成及在建的地下公共停车场 (库) 项目的前期手续资料, 并确定3~4个项目作为年度目标任务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验收、测绘等工作。作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库项目, 这无疑对今后自身的运营效益和运营管理都是大有裨益的。

对于未来阮家桥地下公共停车库的运营、管理模式, 第一个持证人丁琳说, “有了产权证, 意味着停车库的经营、转让、抵押、融资再也不存在问题了。”

专家表示, 这也就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民间资本融入公共停车库的建设, 有利于缓解停车难的情况。

消费者:担心停车费涨价

根据《所有权证》, 经营者在40年的经营权年限内, 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投资者按照依法纳税和合理盈利的原则自主定价。

对住在市中心的居民来说, 这或许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停车费会不会要涨价了?”市民王先生就有这样的忧虑。“平常小区里停车位紧张, 而违停一次就要罚150元, 买车库更是一笔大开销, 所以租用附近的公共停车库是上上之选。”

不过王先生仔细一算, 一年下来也要花1万多元。“要知道我的车子也只是10几万的普通轿车, 要是停车费再涨, 那真想把车卖了。”

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就意味着今后民办停车场运营方可享有自主定价权, 收费模式更趋于市场化, 而套在杭州民办停车场头上的价格“紧箍咒”也或将松动。

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治堵专家吴伟强则认为, 如果企业将停车费定得太高, 就会失去一部分消费者, 久而久之就会出现运营亏损, 一旦在价格上碰了壁, 停车费自然会下降。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加量不加价”:民办停车场的数量增加, 而停车价格趋于平稳。

而目前杭州的情况是, 很多人宁愿顶风违停也不愿意花钱停车, 尤其在老旧小区附近, 公共停车位遭遇的这种尴尬更加明显。在专业人士看来, 社会上乱停车的行为需要规范。在目前停车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 有偿停车是必然趋势。民资加入公共停车库的经营, 也会间接让市民逐渐养成停车消费的习惯, 这也是停车产业化的根本经济合理性所在。

“现在国家的这个新政策, 是有利于民资停车场的发展的。像停车位紧张的地段, 价格就可略高于政府指导价。利用价格杠杆, 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市中心的拥堵, 能更好地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 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收益水平。”吴伟强说。

经营者:缩短回报周期

在杭州市政府大楼北门, 正在建一座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 可提供114个停车泊位。

车库负责人表示, 要建造这样一个停车库, 花费并不小。“总投资约2000万元, 平均每个车位15万元左右。”该负责人表示, 建成后的停车价格也会跟着市场标准走, 初步定价为一小时10元。“虽然政府停车收费的定价范围在减小, 我们也不能定价太高, 肯定要让老百姓能接受。这样一来收回成本, 至少需要10年。”

而另一位在杭州经营着20多家停车场的黄施平则表示, “如果能自主定价的话, 我们会在成本比较高的地段稍微上调一下价格, 这对于我们民间投资者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 减少了投资风险, 资金回笼也更快了。”

“有35%的车位我们是以包月的形式租出去的, 给附近的4S店停新车, 包月的费用是1380元一个月。临时停车的费用是10元一小时, 这主要是根据市场来定的。”黄施平称, 虽然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 但他对于未来的发展前景信心十足。

“目前停车产业的市场还在培育期, 但在杭州这样的大城市, 前景非常好。”首个拿证的阮家桥地下停车库负责人小丁称, 手上还有两个停车场项目。同上述两位经营者一样, 她也希望能在政策的利好下, 加快资金回笼, 并形成产业化运作。她理想的经营模式是:将地下停车库作为固定资产用来抵押融资等, 再取得资金去投资建造另外的停车场。

然而, 遗憾的是, 她跑了好几家银行, 都没有公共停车场 (库) 的相关融资产品。这让丁琳有点失望。“希望金融机构也能跟上杭州市的步伐, 推出相关的融资产品。”

但事实上, 作为一个长期投资品, 停车场如果运营得当, 甚至要比商业地产的回报周期更短。在中国香港和美国, 很多商业或写字楼房地产投资信托都有“停车场资产组合”, 作为提供稳定回报的优质资产。

业内人士预测, 随着杭州领到产权证的公共停车场 (库) 越来越多, 金融机构会看到背后的市场前景, 会推出相关有吸引力的融资产品。

政府: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单靠政府投资显然不够, 有停车潜力开发的单位或个人能够积极参与, 支持缓解城市交通, 理应支持鼓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骏业表示, 停车场的监管牵涉了许多职能部门, 多头管理的情况下, 各个职能部门能否合理划分职能、相互配合以防止监管空白、实现有效监管, 这将是未来单位或个人经营的临时停车场能否长久运行的重要因素。

未经行政审批、乱收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是公共停车场的几大“顽疾”, 停车场经营权向个人放开后, 这些问题会不会更突出呢?杭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金志华介绍, 经营者需要根据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工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 承担监管责任。

停车管理收费难吗?它有办法   第9篇

“不做这行不知道,你能想象一个月收入不足千元的路边停车管理人通过私留停车款一个月额外收入高达8000元吗?市场对信息化的需求超乎想象。”中国泊联创始人萧一峰说。

虽然目标是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但泊联并不是一家停车管理公司,它希望自己首先是车位信息提供商和管理平台服务商。通过对合作停车场的管理获得泊位信息,再对泊位信息进行后台加工整理成数据资料,提供给车主或交管部门。整个链条是这样展开的。

首先,泊联花了四年时间自主研发出一套停车收费系统。与传统停车收费系统不一样的是,这套系统主要由ParkMobiIe(手持咪表)和UnionParking(管理平台)两大部分构成。不仅在停车进出方面加快了速度,更重要的是,车辆进出时间、停车时间、收取费用、车牌号码等都能通过公共无线通信网络(CDMA/GPRS)反馈到系统管理平台。传统的停车场也有监控,但是只有保安在监控室里头能看到,远程看不到。泊联的系统和电信整合起来,实现了视频、图像的远程传输和实时上传,数据统一到后台进行整合,这样的做法,在业内是一个创新。

对于泊联的合作停车场来说,安装这样一套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并不需要成本。泊联免费提供设备和安装服务,停车场在保持之前的赢利基数不变的情况下,增收的部分泊联再与停车场三七分成,停车场三,泊联七,“停车场无需额外的投入,所以这样的模式大家还是接受的。”创始人萧一峰说。对于泊联来说这样的模式,最大的好处并不是分成,而是间接控制的泊位资源。这些泊位资源是泊联数据整合的基础,也是他二次售卖的基础。

掌握了一定数量的泊位资源之后。一方面,泊联能够满足车主日常停车需要,查车位就像餐厅订位一样简单,输入你的目的地至服务平台就能得知哪里有空位,可以先预订。如果没有空位了,也可以调节去附近某个停车场。泊联跟电信战略合作,具体平台包括114、短信、GPS服务等。拿GPS来说。一般的GPS服务只能告诉你哪里有停车场,但是否有空位却并不清楚,与中国泊联合作的GPS却可以轻松解决这个问题。同样道理,中国泊联正在尝试推出商旅通服务,专门为旅游景区提供信息化服务和支付应用系统。

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中国泊联也满怀期待。中国泊联的很多数据就是配合交管部门整合的,比方说泊位的饱和度、泊位的周转率,停车场什么时段是什么情况,区域停车特征等。随着道路交通的规范化发展,这些数据都是交管部门最缺少,最需要的。另一方面,泊联还有协助公安办案的功能,管理平台能提示公安部盗抢“黑名单”车辆,以及套牌、肇事逃逸、骗保车辆等,这是科技部国家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重点科技项目。受公安部门高度赞扬。目前,已经开始在北京和成都等大城市推广应用。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2 第10篇

一、目的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车辆、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三、责任

停车场值班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停车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11篇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

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

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

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

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第12篇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相关有效证件,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2.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凡进入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须按顺序停放整齐,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

4.停放车辆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有效安全疏散距离。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严禁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发杂物,严禁在场内吸烟。

6.车辆停放后,司机离车时须将车辆总电源关闭及锁好车门窗,带走车内贵重物品。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9.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10.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11.进场车辆与司机不得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二、停车场管理规定

1.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2.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值班,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3.在停车场出入处设置垃圾桶(箱),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须入桶存放,场内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4.停车场内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提示标识。

5.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以及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6.停车场管理员需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7.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 第13篇

一、关于地下停车库与设备用房的安全出口

在建筑的地下室中, 停车库与设备用房都是共同存在的。现有规范已经清楚说明, 地下室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 若为车库, 其防火分区最大建筑面积可达到4 000 m2, 而设备用房面积可达到1 000 m2, 而高规“6.1.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 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这就导致不同功能用房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相互穿插, 这对于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都存有不合理性。故建议, 不同功能的防火分区应分别设置至少两个安全出口。

二、人员安全出口的设计

在每个防火分区内应有不少于两个人员安全出口, 并且应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人员在失火时可以双向疏散。根据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6.0.5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 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 其距离不应超过60 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 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 m。”和高规“6.1.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 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在地下车库中最远工作点距安全出口已达60 m, 因此, 可认定两个人员安全出口的折线距离可达到120 m。在失火时, 室内人员是无法全部找到直接出室外的安全出口, 也就是还有一部分人员需要通过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设置的防火门进入安全区。笔者认为这种疏散方式在失火时是无法使慌乱的人群安全疏散的, 因此还是建议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两个直达室外的安全出口。

三、汽车安全出口的设置

汽车安全出口的设置分两个概念:一个是出室外的安全出口;另一个是多层地下停车库内链接每一层的安全出口 (即是车库坡道) 。

先说一下车库对室外的安全出口。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3.2.4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 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特大型汽车库库址, 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 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 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 m。出入口的宽度, 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 m, 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 m。”得到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 m, 但车库失火时所有出入口均会变成出口。由于车辆在进入城市车道上时是需要一定的缓冲区域的, 因此15 m的净距似乎显得过于局促。所以, 建议根据所接城市道路等级来增大车库出口的净距。

现在针对总量较大的车库看一下多层地下停车库内链接每一层的安全出口。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6.0.7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 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且车道、坡道为双车道时, 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汽车库内的其他楼层汽车疏散坡道可设一个。”

我们可以探讨一下这样设置的合理性。车库的防火分区是每4 000 m2为一个, 如果是机械式停车, 则需减小35%的面积。也就是说, 每一个防火分区停车数量就有可能大于100。在不是每个防火分区都有疏散口的这种情况下, 利用两个坡道口来疏散汽车的成功性是不存在的。并且在失火时, 人员疏散应该是首要任务。人员应该是以最快的速度远离火灾现场, 而不是冲入火场疏散车辆。因此,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6.0.7的要求是不能疏散车辆的, 它只能用来控制地下车库使用的合理性。”

再有“6.0.8除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外, Ⅳ类的汽车库在设置汽车坡道有困难时, 可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 其升降梯的数量不应少于两台, 停车数少于10辆的可设一台。”中械式立体汽车库可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也是不实际的, 因为垂直升降梯速度较慢, 并且还是需要人员在车辆中才能完成全部疏散步骤。故笔者认为, 在这种情况下, 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没有实际可操作性。

对于实际工程和停车总数较大的地下停车库来说, 汽车安全出口主要还是应该从方便使用的角度来考虑。关于车库防火, 还是应从现场扑救及消防设施入手, 而不是考虑疏散车辆。

四、结语

总而言之, 希望笔者对地下停车库防火设计安全疏散的这三点看法可以得到各位业内人士的意见与建议, 从而改善大型、特大型地下停车库的现有防火困境。

摘要:笔者认为, 现行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已经满足不了现在大型、特大型及超大型车库的防火设计。针对实际情况, 在此提出笔者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 并具体提出建议。

停车棚安全管理规定 第14篇

停车难、停车乱是治理“城市病”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痼疾顽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项目,持续推动政府抓紧做好停车管理工作。

2015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督促北京市政府办理了“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在监督的同时还将制定“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作為立法预案研究项目,委托北京市交通研究中心从制度层面研究相关规则。北京市政府积极推进停车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了“市级统筹、区级主责”的停车管理工作体制。市级部门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政策等宏观事务;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设置及停放管理进行统筹协调,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内的具体工作,并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停车实行自治管理。在这上下一心的大氛围下,街道社区作为基层组织积极行动,在各自的地域内因地制宜,挖潜资源,为实现停车需求与供给平衡建言献策,积极探索实践治理机制下的停车新模式。

以下,本文以北京市核心区二环地带的社区——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十字坡社区为例,对如何破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做一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十字坡社区探索推出“街道主导、社区组织;居民自治、市场运作”停车管理新模式

十字坡社区位于东二环东直门交通枢纽附近,属于老旧社区,有1277户3876人,机动车240余辆。社区内环境杂乱,管理混乱,有车的住户安装1-2个地锁占车位,无车的住户提前装好地锁为买车做打算,外来车辆也随意进入停放,部分居民由此看到“商机”,安装地锁出租。

2013年,东城区政府投资对社区进行改造,在环境提升的同时,广大居民纷纷要求对停车进行规范管理。东直门街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停车管理工作。十字坡社区居委会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询居民意见,结果表明88.9%的居民支持规范停车管理,75%的车主同意停车收费管理。征集到的居民意见主要包括:第一,同意缴纳较低的停车管理费,可接受的标准为100-400元/月(据调查,目前,北京市大多数社区停车收费标准为150元/月、1600-1800元/年),与有关“居住区露天停车场长期停放收费指导价”的标准基本一致,所以易于被居民接受。第二,赞成进行“四证”管理,即:凡房本、户口本、身份证、行驶证齐全的,本社区居民可以优先发放停车证,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停车。第三,缴纳停车费应固定车位,不同意外来车辆到本社区错时停车,认为这是“停车公司侵犯了居民享有的权益”。在问卷调查和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2013年底,十字坡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并通过决议:采取社区自治、聘请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入驻的方式,对社区进行停车管理,并很快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停车管理许可。

对十字坡社区积极探索停车管理的做法,东直门街道给予了大力支持,为社区出资15万元,配备停车起抬杆等设施,同时组织地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拆除了大量影响环境秩序管理的地锁和阻车柱等。通过综合整治,社区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停车管理公司进驻后本着能满足、不固定、就近停放的原则规划车位,规定高峰时段严禁外来车辆进入,社区停车秩序由此井然有序,居民们再也不用为抢占车位发生矛盾了。

十字坡社区居民自治,聘请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入驻的方式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一是该社区属于核心区内的老旧社区,社区内没有配建基本停车位,没有物业停车管理;二是该社区属于相对开放式的社区。由于处于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的核心地段,周边有大量写字楼和商场超市,上班族的出行车辆经常停放在社区,加剧了社区车位的供需矛盾。通过社区居民自治,引进企业规范运营、指导规划车位、收费合理、收费公开,充分体现了居民意愿,得到了居民的配合支持,由此较好地破解了社区停车难问题。调研中,笔者还了解到,有的完全封闭式小区(一般以单位宿舍为主体),成立了由本单位员工组建的车委会进行管理,实践表明也比较成功。

当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做好停车管理工作。政府部门积极行动,基层政府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在实践中采取了解决停车难的多种方式。东直门街道探索推出的“街道主导、社区组织;居民自治、市场运作”模式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企业也从中受益,由此较好地解决了停车难问题,对北京市如何解决核心区老旧社区停车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思路。

三、完善停车管理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一)停车管理首先是民生问题,其次才是依法管理问题

老旧社区由于设施设置缺失等历史原因造成停车供需严重不匹配,既造成了停车难又带来了停车乱。同时,管理部门对违法停车疏于管理,无形中加大了执法难度。笔者调研发现,某社区附近的一条道路,2008年以来一直未被正式验收,结果成了长期的免费停车场。

停车管理首先是民生问题,其次才是依法管理的问题。“停车入位、停车收费、依法严管”——对供需矛盾不大、阻力较小的区域,完全可以先加强执法,向社会释放法律信号,一方面可以促进占道停车向路外转移,一方面可以培养人们的停车付费意识,客观上也能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的意愿。而对于供需矛盾大、执法难度大的区域,需要因地制宜,完善停车设施。尤其是居住区的基本车位,存在历史欠账,政府部门应当优先解决停车位,否则就会缺乏执法的社会认同环境,损害法治权威。

(二)建议统筹考虑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关系,做好停车设施结构比例的长远规划,尤其是要处理好占道停车的比例关系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城市停车设施应以配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占道停车位为补充。基本车位一车一位,由建筑物配建解决;出行车位配建供给比例应不低于80%,社会公共停车场在15%以内,路侧占道停车控制在5%以内。据调查,北京市民夜间路边停车比例大幅上升,达到了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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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六区范围内,投资新建配套停车设施或公共停车设施都面临土地、资金等瓶颈性难题。为了较快较好地解决居民停车难,政府部门更愿意采取设置简便、即设即用的路内停车泊位。但是过分依赖路内停车泊位有悖于城市停车设施的发展规律,是治标不治本的短期举措,虽能解一时之围,但后患颇多。这是因为,路内泊车一方面加剧了道路交通拥堵程度,一方面引发居民对停车员坐地收钱行为的不满,进而质疑政府的管理能力,同时也刺激了居民对停车需求的無限满足感。在此,可考虑借鉴广东深圳、日本东京的做法。

深圳市规划的占道停车位4.5万个,占规划停车位总量(110万)的4%,已建成的占道车位1.5万个。2014年,深圳市制定《深圳市机动车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将最难最乱的占道停车纳入法制化管理。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科学统筹静态交通和动态交通的关系,按照规划要求,控制占道停车位总量;第二,对具备占道停车条件的路段要严格管理,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划线,由停车单位设置停车标识和收费公示牌,严格人员管理,实行收费公开;第三,政府部门要为周边居民提供夜间免费停车优惠,要向社会公示,坚持好事要办好;第四,对违法占道停车要严格处罚。从停车示范街做起,一步一步推进,强化公众的守法意识。

北京与历史上的东京在人口增长、机动车发展、停车治理等方面非常相似。1955-1985年是东京停车问题的爆发期。东京通过一系列立法,明确停车位供给责任,大量增加停车设施。1958年,东京出台《东京都停车场条例》和《路内停车场设置规划》,明确要配建路内停车场。1985-1995年,东京兴建的停车设备设施开始进入管理期。由于停车设备设施陆续投入使用,停车已不再是难题,从而进入执法管理的轨道。1990年,东京修改《道路交通法》,加大对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1991年,东京通过《取缔部分路侧停车位》法规,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东京的一系列举措表明路侧停车管理经历了为增加停车位而大量设置-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减少路侧停车位以缓解拥堵的过程。基于前车之鉴,在考虑路内泊车的问题上,建议北京市政府管理部门统筹考虑静态交通停车与交通拥堵的问题。

(三)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停车管理,统筹社会停车资源,实行错时停车,资源共享。注重从制度上规范、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有效盘活现有资源

增加停车供给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建设停车设施,一种是盘活既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充分共享。但是,建设停车设施成本高,见效慢,共享则可以挖潜现有资源,可在短期内缓解停车供需。

从笔者的调研情况分析,2011年以来,十字坡社区附近的一家国有单位与该社区合作,实行错时停车,为该社区居民提供了30多个车位。居民持有该单位核发的停车证有序停车,停车费为月缴150元、年缴1800元,与本社区收费标准相同,实现了资源共享。调研中,大部分的写字楼等社会单位,很少参与错时停车(即非工作日的晚上和周末节假日对周边居民开放提供停车位)。主要原因一是停车费高。中档写字楼一般月缴500-600元,高档写字楼一般月缴800-1000元,超出了周边居民的心理承受能力;二是社会单位担心管理难。很多写字楼的物业提出,一旦提供错时停车,对不遵守停车时间约定、长期占用车位、限号当天无法开走等问题不好处理,干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以停车位已卖给产权人为由,不愿意参与错时停车。

2011年,北京市的一项停车普查数据显示:公共建筑停车场开放比例平均不足20%,停车位的夜间利用率低至37%。北京市交通研究中心的数据表明:居住区可挖潜的空间骤减,2014年挖潜的车位数仅为2012年的30%。错时停车难的问题与《北京市全面健身条例》制定中“如何鼓励社会单位向周边社区开放健身设施”的问题非常相似,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引导,从政策上鼓励社会单位共同参与城市治理,共同实现对城市公共事务的公共治理。一是要树立停车公共治理理念。政府要正视“挖潜难”这一现实,从推动社会共同参与停车公共治理的高度,将“统筹社会资源、推动错时停车”提上议程,下大力推动。二是创新错时停车机制。由于社会单位的停车位各有各的产权归属,不属于公共资源,立法上无权强制要求其开放共享,只能鼓励、引导,性质上接近行政指导。首先,规定政府有组织地开展错时停车。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织登记周边居民的停车需求,基层政府出面,而非单独的居民个人,与有闲置停车位的社会单位进行协商。可以选择一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单位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予以推广。其次,政府要制定鼓励政策,对主动提供停车资源的社会单位,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补贴或其他方面的优惠。比如,将原本用于新建设施的费用用于补贴社会单位错时停车的支出费用;将参与的社会单位纳入停车资格备案范围,实行合法的收费管理。三是创新纠纷解决机制,为社会单位管理解除后顾之忧。由基层政府出面组织错时停车,可以考虑由基层政府作为第三方,签订错时停车服务合同,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先由基层政府进行协调,之后再适用民事合同,为社会单位打消管理难的顾虑。

链接

东城区加强停车场管理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东城区停车管理工作服务水平,东城区市政市容委于前不久会同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东城处、北京公联顺达停车公司组成检查组,对该区东直门外大街,东华门大街、朝阳门南小街,美术馆后街等地区道路两侧停车场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东城区停车场基本做到规范设立收费标志,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周边秩序有序,管理人员刘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良好。东城区市政市容委根据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和停车秩序管理的工作精神,结合东城区街巷特点,继续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停车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提升窗口服务形象。要求停车公司提高业务管理能力,合理安排车辆进出路线,提高效率,避免矛盾,同时协调有能力的停车场引入科技手段,加快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应用,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常态考评机制。开展停车场管理服务质量评比活动,与辖区停车场签订了环境卫生责任书,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非法停车场,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规予以关停。

三是进一步完善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停车管理水平。要求经营单位健全现场管理人员的培训体系,开办停车管理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交管、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管理员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四是进一步开展停车管理调研,探索中心城区新模式。结合东城区道路交通特点,深入停车管理公司调查了解停车管理工作现状,及时汇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调研胡同街巷停车管理工作新模式,实现道路资源与停车管理的良性循环,引导辖区停车场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技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李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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