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2024-08-28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精选9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32 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2篇

一、单项选择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由教育部第 号令公布。

A 30 B 31 C 32

2.《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本规定执行。

A按照 B 不按照 C 参照

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 的基本形式。

A民主管理 B 民主监督 C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4、教职工代表大会在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A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 B 学校工会 C 学校校长

5、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 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A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 B相关问题 C 类似问题

6、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 的方式做出。

A 提案 B 会议决议 C 举手表决

7、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

A 有重点地 B 全面 C 积极

8、有教职工 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A 80 B 50 C 60

9、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

A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 B 学校自主确定 C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10、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 产生。

A推荐 B 直接选举 C 间接选举

11、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 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A 性别 B 年龄 C 选举单位

12、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A 50% B 60% C 55%

13、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 的监督。

A 学校工会 B 学校领导 C 选举单位教职工

14、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

A 3年 B 5年 C 3年或5年

15、教职工代表大会 至少召开一次。

A 每季度 B 每学年 C 每学期

16、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A 2/3 B 半数 C 4/5

17、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当占。

A半数 B 多数 C 1/3以上

18、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 主持会议。

A 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B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C 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19、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A 学校工会 B 专门委员会 C 工作小组

20、《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自 起施行。

A 2011年12月8月《规定》发布之日 B 2012年10月1日 C 2012年1月1日

二、多项选择

1、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目的是。

A 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B 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C 促进学校依法治校 D 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2、下列工作内容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是。

A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B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C审议提案办理情况

D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3、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

A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B代表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交涉

C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进行监督

D决定学校的办学方向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A党委的决定 B学校的中心工作 C校长的意见 D 教职工的普遍要求

5、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的工作职责包括。

A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B 组织传达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 C 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 D 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6、学校工作会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需要。

A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B审议上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

C征集和整理提案 D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三、判断正误

1、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要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3、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4、学校提出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学校制定或者修订章程,不需要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6、学校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决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7、凡与学校签订了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8、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9、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10、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11、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12、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3、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2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1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唯一形式。()

15、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承担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应当由学校提供。()

16、2012年1月1日 起,《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废止。()

以上文档【摘自中国教工第4期】

请将此答题纸于7月31日前寄《中国教工》编辑部(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

参考答案

一、单选

1、C

2、C

3、C

4、A

5、A

6、B

7、B

8、A

9、C

10、B

11、C

12、B

13、C

14、C

15、B

16、B

17、B

18、B

19、A 20、C

二、多选

1、ABC

2、ABCD

3、AC

4、BD

5、ABCD

6、ACD

三、判断正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3篇

一、为什么要强化高校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近年来, 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 学校可调配的资源明显增加, 参与市场经济也越来越频繁, 但教育机会尤其是优质教育还远不能满足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很多不具备资格条件者, 试图通过腐败贿赂高校干部的手段获得教育机会。此外, 高等教育迅速扩张也创造了很多历史性、阶段性的腐败机会[2]。高校干部的腐败最可怕的是腐蚀了未来可能成为社会中坚的精英分子, 教育中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给年轻一代传达一些错误的信息:欺骗和贿赂是可以接受的、个人努力和美德没有价值、成功更可能来自幕后交易和贿赂[3]。它将破坏激励年轻人努力工作的动机。强化高校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势在必行。

二、高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现行的监督方式

高校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体现为五种方式:

1、法律监督:

国家法律是最具威慑力的监督机制, 依法治国是我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治国方略。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也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制度监督的框架, 为高校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2、党内监督:高校的党内监督可分为上级监督、纪委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四种类型[4]。为了保障高校组织的协调有序运转, 体现党的办学方针, 上级组织对高校的组织行为、资源分配及干部发展发挥着强大作用, 这种监督具有强制力, 是常见的一种监督机制。纪委监督在近年来发挥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级监督可以发挥其独有的优势, 同级干部工作相互沟通, 彼此熟悉, 同时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有机会向组织表达意见。下级监督表现为民主生活会等形式。3、党外监督:高等学校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特别聚集,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党外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着较好作用。4、群众监督:高校推行校务公开, 为教职工提供了参与监督的机会;高校内设置的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为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平台;群众监督有时表现为群众越级举报或向纪委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5、舆论监督:在高校中网络舆论监督成为一种趋势, 校内舆论也是重要的监督方式。

三、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群众组织监督作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群众组织的形式对高校干部选拔进行监督, 具有独到的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3条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有着法定的存在依据, 法定的工作职能。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推进厂务公开, 支持职工参与管理,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我党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到十七大报告的中央精神都有力的支持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重要的监督职能。

在高校中, 每年度都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党政领导向大会报告学校的建设发展形势, 体现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 但其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的权利未能有效体现。高校的干部选拔任用关系到高等学校能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能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是事关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事情, 需要广泛有效的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 具有集体优势, 比分散的职工个体更能发挥出其监督作用。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的意义

1、是依法治国, 贯彻条例精神的需要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合法的组织形式, 高等教育法赋予了其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同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明确规定了六条原则:在党管干部的原则指导下,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体现了群众公认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2、是高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的需要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可以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选拔出一支促进人才成长, 推动科技创新的干部队伍, 打造出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的校园环境, 充分调动全体师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使高校焕发出勃勃生机, 不断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提供科技创新力量, 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

3、是在高校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高校中层干部是依法治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主体, 服务对象是全体师生, 服务对象的监督是最准确的监督, 广大师生最有资格评价干部服务质量的好坏。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作用, 可以对依法制约权力运行提供制度化的参考, 是在高校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

五、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作用的途径

在高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 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就是按照条例规定, 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全过程中, 落实教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加大公开力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第一:选拔任用干部时间制度化, 干部选拔工作定期进行, 个别岗位的临时调整提前一定时间予以公告。第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始前, 将有关制度法规、选拔方案、职位、条件、人数、监督办法等提前一定时间在全体教职工中公布, 使教职工代表能够了解相关程序。第三:公开符合条件干部的基本情况, 包括领导能力、个人品德、工作业绩等, 让教职工对干部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 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

2、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过程中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参与权

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五大环节。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工作过程中参与人员的范围条例中已经有明确规定, 合理界定“其他有关人员”的范围是保障教职工代表参与权的重要措施。第一:按照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服务范围确定教职工代表的参与比例是一种合理地选择, 通过这种模式产生的教职工代表从被服务对象的角度, 能够推荐自己满意的干部人选, 能够对考察对象的工作业绩做出更准确的评价。第二: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对一定范围的教职工代表进行不记名问卷调查可以促进考察结果的准确性, 进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

3、在竞争上岗中保障教职工代表的选择权

近年来, 在高校的干部选拔工作中, 竞争上岗作为一种重要形式逐渐被广泛使用, 竞争上岗能够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同时给予了教职工进行选择的权利, 是一种应该推广的选拔任用机制。在竞争上岗实施过程中为教职工代表应该配置一定比例参与投票, 是保障教职工行使选择权的重要手段。同时对于民主测评过程中投票结果既要高度重视, 又不能单纯以票取人, 应该对投票结果划定比例, 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权。

4、在年度考核中保障教职工代表的监督权

保障教职工代表监督权的重要环节就在年度考核的民主评议阶段, 第一:要保障教职工代表参与考核的人数比例。第二:要合理设计评议表, 并在会前公布考核程序和评议表的填写办法。第三:要合理安排座位, 注意对个人填写内容的保密性。第四:中层干部可以进行述职报告或公示其个人自评工作业绩, 使教职工能够准确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第五: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处理年度考核结果, 不称职的干部应该给予组织处理并进行公告。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1月9日

[2]任建明.特殊领域更需净化.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年03月25日08:12[3]王长林.预防高校腐败, 加强监督是关键.检察日报.2008年6月3日

[4]刘红凛.论党的监督机制.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O4年第49卷第3期 (总第194期)

上接第184页

(d e a d l i n e) , 一旦一次性做完它, 就能

第二, 化零为整散的时间去做零散的时间去处理重要的事那些等待的时间、衔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处理的事情, 如打电话、心等等。工作中、生零散时间, 看起来微加以利用, 日积月累笔巨大的财富。更重的时间做完不紧急不事情就不会再占用整干扰到重要、紧急事们从容不迫开展计划

第三, 统计分析。用情况, 定期对所花时花了多少时间来做哪些否需要调整, 有没有存对时间的统计分析, 能被消耗掉的, 是否花了了许多无用功。相信只间来对时间进行统计分半功倍的效果, 大大减时间利用率。

参考文献

[1]常崇宜.时间理论概师的时间管理[J].成都版) .2010.1

[2]胡云君、郑宏.浅谈的误区及对策[J].当代[3]赵佳.浅议高校基层管理[J].管理观察.20

作者简介

陈冰 (1 9 8 2-) , 女, 浙江大学八级职员, 浙理处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1月9日

[2]任建明.特殊领域更需净化.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年03月25日08:12

[3]王长林.预防高校腐败, 加强监督是关键.检察日报.2008年6月3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4篇

【关键词】《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高校工会 对策

早在1985年,教育部就颁布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至今已经实施了20多年,对高校工会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推进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教育部于2011年发布了第32号令,颁布并实施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实施,要求高校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从思想的高度上加以认识,并在3年的实施进程中获得成效。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高校管理所发挥的作用

高校教代会的工作职权在于,对高校的管理工作进行参与并实施监督,做到参与管理却不替代,监督管理却不执行决策权。高校的民主建设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就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强化民主建设,并通过教代会方面的工作,结合民主评议,使高校环境充满浓厚的文化气息,由此而对整个社会的政治民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纲领性文件,高校在明确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的同时,还要赋予其监督的权力,并将各项工作推向法制化轨道。高校工会在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的同时,还要将与高校实际相关的内容向教职工传递,以使教职工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适用范围进行明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不仅强调了教职工有权力了解学校的建设情况和发展情况,还具有参与相关活动、表达思想的权利,确保高校的改革措施得以顺利进行,而且规定了教职工有对重点问题提出建议、依法履行监督权力和保护权利的责任。可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高校的民主管理工作不仅发挥着指导作用,还保障了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有效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对策思考

(一)明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指导方向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以教育部令的形式颁布的,具有法律效用,对高校的民主管理起到强制监督的作用。高校在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同时,还要根据高校运行的实际情况,在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上行使一定的自主权。比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对在校教师和职工的人数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高校就可以行使自主决策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对高校的工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在具体实施中,为高校的民主管理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深刻领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精神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作为对高校民主建设顺利开展的指导思想,规范了现代高校工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即真正意义上实现高校教职员工当家作主。工会作为基层教职工与管理层的桥梁,能够及时将教职工的思想传递给领导层,以使学校领导具有针对性地展开工作,实现校务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高校领导要将教代会制度作为谋求学校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并在充分认识和领悟内中含义的同时,认真贯彻到高校管理工作中,以促进高校和谐稳定地发展。

(三)强化工会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

履行教代会制度的主体是教代会的代表,他们对高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具有监督的权力。教代会的执行机构是高校工会,包括教代会的会议召开之前、会议过程中所产生文件,会议之后的各项协调工作以及会议提案的落实情况等等,都由工会的工作人员来完成。为了确保相关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高校工会的工作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培训,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以使高校教职工能够更好地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促进高校稳定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的工作机构,要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内容落实到位,认真学习和领悟其中的指导精神,积极主动地帮助学校领导做好管理工作。《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对高校党政工作质量进行衡量的重要标志,对高校的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助推器作用。

【参考文献】

[1]冯世勇.民主建设的奠基石 科学发展的助推器——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J].中国教工,2012(03):22-24.

[2]杨明均,曾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人文法制,2013(04):1.

[3]李豪杰,张晓亮.教代会制度的失灵以及对策探索[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學院学报),2011(02):44-45.

[4]张小宏.做好教代会工作推动高校民主管理[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25(03):34-37.

[5]刘爱兰.现代大学制度架构下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6(03):23-26.

四川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5篇

各二级工会:

根据教育部、全总《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教政法函[2012]2号)要求,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草拟了《四川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现下发你们征求修改意见。

电子版修改稿请于2013年7月3日前报送校工会(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教代会规定修改稿)。电子邮箱:ybxygh@163.com。

附件:四川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征求意见稿)

宜宾学院工会 2013年6月26日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

《四川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和《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四川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四川“三大发展战略”,以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和四川省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

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学校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和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涉及教职工教育、培训、聘任、考核、奖惩等重要规章制度办法。

(三)审议和决定有关教职工住房分配、福利费管理使用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参与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开展的中层以上干部考核评议工作。其评议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作为考察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监督和巡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提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六)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意见、建议和提案,应该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等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并合理吸收采纳。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教职工人数8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0人;教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不足10000人的,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00人;教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50人。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赞成票过半数直接选举产生,并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教师为主体,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代表不得低于教职工代表总人数的60%,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教职工代表总人数的25%。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外聘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比较集中的学校(或学校二级单位),应当考虑外聘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适当的代表名额。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通过原选举单位教职工2/3以上表决同意,撤换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建议和意见;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应付。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四)及时向本单位(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七条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 5

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建立二级(或三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学校所属经营性质(含企业)单位,按《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学校以及责任部门应当对教职工代表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及时查处,并通报查处情况,保障教职工代表正常履行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需要延期的,应当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根据议题情况,可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会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前7天共同以书面形式向教职工代表公布,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学校应当按照省纪委等12个省级部门《关于在全省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民主 6

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工发[2009]64号)要求,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确保教职工代表的知情权。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表决和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议案作出决议时,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提案审查、生活福利、民主评议、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学校工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委员会)召集有关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制度。学校应当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提案审查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共同制定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处理与执行等规范程序,建立提案处理的期限制、驳回制和问责制。

被学校采纳的提案,学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承办单位,确保提案落实率达到90%以上,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说明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管理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 7

过的事项应当形成规范性决议文本,会前会中会后有关文件、提案等资料管理齐全完整,做到档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第二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学校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三十条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十一条 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督促巡查,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和申诉。教职工代表的培训面每届期内应达到90%以上。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向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共同协调开展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十三条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考核评估制度。由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 8

织牵头、学校负责、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参加,组成考核评估委员会(领导小组),针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专门委员会(小组)工作情况、审议评议表决情况、决议提案落实情况、教职工满意情况等关键工作环节,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估。考核评估及奖惩结果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出现拒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打击报复教职工代表等情形的,按《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各地各校应当建立本地本校(含下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考核评估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将按照五个星级的评级方式,对各地各校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检查。

第三十六条 各类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民办教学机构等)结合实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省原制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法规性文件条款内容中,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6篇

一、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做好《规定》的宣传。学校以集中学习、年级组学习和教职工自学等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且及时对《规定》开展广泛性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使学校和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使《规定》成了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条件,成为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遵循,成为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准则。

二是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根据《规定》精神,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的作用,在集教职工智慧,加强学校民主科学决策,在统一全校认识,凝聚全校力量,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在协调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学校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加强对干部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还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制,并积极依法开展工作。

三是坚持和发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规定》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完善了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予以落实。特别是对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教职工福利分配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要做好学校非在编人员、代课教师、后勤服务人员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同时,加强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队伍的建设,通过各种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能力。继续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通过组织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详细内容后,每一位教职工代表都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自己应当行驶的八大职权。并且每一位代表们都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学校基层领导下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中。都将会在学校制定依法治校实施办法、校内规章制度建设、经费管理、绩效分配等组多方面为学校献计献策,有力的推进了学校民主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教代会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过去为缩短会议时间,我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省略了工会工作报告和女工委工作报告等,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下发材料向代表汇报,不利于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充分讨论。

2、在教代会职权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我校在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方面因各种原因和实际情况尚没有完全纳入到教职工代表大会。

3、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个别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有限,对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对代表履职的热情不高,部分代表提交的提案质量较低等等。

三、贯彻《规定》的措施

1、党政领导深刻领会《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落实规定。因为,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法律的刚性规定;是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下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

形式;是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全校教职工真正实现当家教做主,参与管理学校事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式;是学校党政听取基层群众呼声,增强学校工作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创造性,促进学校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实现学校集思广益、共谋发展、和谐稳定的重要渠道。

2、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今后,我校不仅要做好《规定》中的“规定动作”,如代表比例、任期时间等,还要在修订和改进学校教代会制度实施办法时坚持依法设立、实事求是、不断完善、创新发展的原则。

3、加强代表及工会干部人员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教代会代表是教代会制度的主体,是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力;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是在教代会会前、会中、会后草拟文件、协调会议、联络代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等落实的关键。因此做好人员培训事关教代会质量,事关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事关学校的科学发展。

4、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如力争实现教职工源头高端参与,从而实现教代会代表和与会成员具有同等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对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经常化。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7篇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发挥好基层教育工会在中心校中的有形桥梁和无形纽带作用。学校工会组织代表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实行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权利,是学校工会参与职能的重要体现。为构建“和谐校园”现对基层工会的情况调查陈述如下:

一、工会组织建全,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新昌县双彩乡中心小学,成立了工会小组,工会组织有工会会员19人。保证工会工作能上传下达,工会组织在年龄、性别、专业、职务等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明显的群众性。各校工会小组在开展活动期间,能认真听取了教职工的呼声,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馈,积极为学校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做好领导与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保障和谐校园的构建。

二、开展实效工作,突显工会组织有形化。

(一)、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制度,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环境 校务公开是实施民主治校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我校设有校务公开宣传栏,多年来,新昌县双彩乡中心校工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倡导、动员、部署。要求大家认清形势,提高民主管理意识,切实增强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民主管理,发挥工会的参与和监督职能;使广大教职工明校情、1知校事、议校政,把他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发展上来。坚持把学校的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放到教代会上让代表们充分讨论。主要议题有:

1、《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工作报告》;

3、《学校财务报告》;

4、《学校奖惩制度》;

5、《教师评优、评先办法》;

6、《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7、《评议领导干部》;

8、《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9、《绩效奖励方案》;

10、《学校考勤制度》;

11、《教师量化制度》等等。对学校试行的各种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反馈给学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通过在各完小成立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小组,落实了校务公开责任制,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尽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校务公开了,财务透明了,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了,教职工心平气顺了,积极性提高了,工作起来干劲十足了,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关系就更加融洽了,教育教学水平也就有了新的提高,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学校把新学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决策规章等确定为教代会的主要议题。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列为教代会的主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为确保教代会取得实效,学校工会成立了教代会领导小组、学校党政班子工作小组及财务经费审查小组,为教代会的每一个主要环节把好关。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业余文化生活环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职工对生活的需求不再像以前那么单调化。我们从关心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着手,千方百计地给他们营造愉悦身心、练就本领的环境。近年来,学校工会根据学校财力,从教职工的需要出发,配合学校组织开展了教师“练字”比赛、教学基本功竞赛(说课、评课、课堂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教工活动,不定期举行乒乓球、篮球、棋类比赛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了教职工的风采,增强了教职工的集体主义观念,也提高了素质教育所急需的多种本领。

(三)、注重思想交流,营造人文环境

多年来,新昌县双彩乡中心校工会通过各校工会小组对教职工时常走访谈心,看望慰问,使他们体会到学校对他们的关心、尊重、爱护、支持他们,使他们安心工作;积极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把青年教师引导到快速成长的事业发展道路上来,发挥其特长和才干。通过交流、沟通和关怀,工会在学校中就像一条无形的纽带,把教职工和学校紧紧地联在一起。

(四)、竭诚为教职工服务,营造温馨的工作环境

竭诚为教职工服务,是基层教育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工会推动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着力点。几年来,新昌县双彩乡中心校工会始终把握竭诚为教职工服务这一工作原则,开展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工会对开展送温暖工作,从不放松,做得扎扎实实。一

是抓好常规性教师住院的看望和教师亲属逝世的吊唁,对丧偶教职工进行慰问;二是在学期末、教师节对在边远山区执教教师或特困教师慰问;三是在平时经常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四是关心教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学校财力,按需组织教师进行体检;五是关心离退休教师的生活,教师离退休时赠送纪念品;教师节开展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这些热情的服务增进了教职工的感情和彼此的联系,使广大教职工更多地了解工会,同时也增加了教职工主动参与和支持工作的自觉性。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会都把服务教职工作为第一要务,从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凡事想着教职工,一切为了教职工,一切服务教职工,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反映教职工的诉求,关心教职工的疾苦,为教职工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努力为教职工营造温馨的工作环境。

三、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进程。

(一)要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主要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并辅之以其他形式,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树工会工作出色的典型学校,促进各校交流、学习。

因此,只有把密切联系教职工,作为基层教育工会的生命线,把竭诚为教职工服务,作为基层教育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工会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多办一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的实事,聚精会神地抓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才能发挥基层教育工会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8篇

关键词 高等学校 教代会制度 民主管理 实践思考

我国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的试点到普及,已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已成为学校领导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重要渠道,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民主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

多年来,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确保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1993年9月,学院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召开了一届一次教代会,截至目前已召开八届一次会议。19年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使教代会在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院民主管理、推行校务公开、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制度

学院始终把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政领导在实践中已形成共识:任何一项改革,没有教职工的认同,都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效果。因此,学院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发挥教代会在制订发展规劃、重大改革、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优晋级、校务公开等方面的作用。

学院依法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完善教代会及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学校工会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对教代会代表、工会干部、全体会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了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使教代会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保证了教代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学院民主政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力推动了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二)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合法权益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基本职责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院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会意识,理顺工会与教代会的关系,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工会工作和教代会工作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民主程序化、内容规范化、工作制度化,持之以恒地抓好自身建设。工会始终大力维护广大教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多做实事、办好事,充分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为学院发展建功立业。同时,学院工会紧紧依靠各基层工会,不断增强教代会(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以创建“教工之家”为载体,全面提高教代会(工会)工作水平,不断增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新形势下,学院工会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把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教职工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了大量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事。同时,引导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勤奋努力工作,共同维护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三)实行院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

学院积极推进民主管理进程,依法保障教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以教代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辅之以通过各类会议、文件、校园网、办公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教工访谈等方式听取意见与建议,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学院校内监督机制健全,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有效,依法保障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完善了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吸纳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了教代会在院务公开中的作用,保证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年教代会期间,广大教工代表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师生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大量高质量的提案。

二、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

实践表明,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依靠”方针的有力保障。坚持和创新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既是保证教职工正确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都要加强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教代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新的历史时期,高校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及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力量。其组织的建立和人员配备又有利于加强工会和教代会工作。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使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必须更好地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相关部门要着力完善和出台配套的制度,使教职工代表大会真正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

要坚持把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加强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加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力度。同时,切实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工作,既要创设良好的外部条件,又要加强工作机构及人员的自身建设。

三、结语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9篇

教普法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联合举办《规定》知识竞赛。现将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方式和起止时间

竞赛主要根据《规定》相关内容命题。试题和答题纸在《中国教工》杂志2012年第4期刊登。试题和答题纸可以复印。参赛者请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答题纸寄至《中国教工》编辑部(以邮局收到邮戳为准)。竞赛举办方在阅卷后,于9月份在完全正确的答题纸中随机抽取产生各等次获奖者。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参与奖1000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由竞赛举办者根据各地、各学校组织参赛情况确定。各等次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年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获奖者。

A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 B 学校工会 C 学校校长

5、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 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A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 B相关问题 C 类似问题

6、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 的方式做出。

A 提案 B 会议决议 C 举手表决

7、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

A 有重点地 B 全面 C 积极

8、有教职工 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A 80 B 50 C 60

9、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

A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 B 学校自主确定 C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10、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 产生。

A推荐 B 直接选举 C 间接选举

11、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 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A 性别 B 年龄 C 选举单位

12、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A 50% B 60% C 55%

13、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 的监督。

A 学校工会 B 学校领导 C 选举单位教职工

14、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

A 3年 B 5年 C 3年或5年

15、教职工代表大会 至少召开一次。

A 每季度 B 每学年 C 每学期

16、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A 2/3 B 半数 C 4/5

17、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当占。

A半数 B 多数 C 1/3以上

18、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 主持会议。

A 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B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C 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19、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A 学校工会 B 专门委员会 C 工作小组

20、《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自 起施行。

A 2011年12月8月《规定》发布之日 B 2012年10月1日 C 2012年1月1日

二、多项选择

1、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目的是。

A 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B 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C 促进学校依法治校 D 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2、下列工作内容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是。

A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B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C审议提案办理情况

D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3、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

A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B代表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交涉

C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进行监督

D决定学校的办学方向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A党委的决定 B学校的中心工作 C校长的意见 D 教职工的普遍要求

5、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的工作职责包括。

A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B 组织传达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

C 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 D 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6、学校工会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需要。

A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B审议上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

C征集和整理提案 D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三、判断正误

1、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要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3、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4、学校提出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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