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

2024-07-22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精选6篇)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 第1篇

梁湖镇卫生院各项核心制度

目 录

1、《首诊负责制度》„„„„„„„„„„„„„„第1-4页

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5页

3、《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6页

4、《会诊、转诊制度》„„„„„„„„„„„„„第7-8页

5、《交、接班制度》„„„„„„„„„„„„„„„第9页

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第10页

7、《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第11-13页

8、《医患沟通告知制度》„„„„„„„„„„„„„第14页

9、《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第15页

10、《查对制度》„„„„„„„„„„„„„„„第16-17页

11、《各业务科室工作制度》„„„„„„„„„„第18-25页

首 诊 负 责 制

所有到本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门诊首诊负责制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门诊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病,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六、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急诊首诊负责制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及时到岗、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急诊患者到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危重患者应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开放静脉、吸痰、监护等)。

三、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病,亦应按第一条要求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危重患者抢救,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四、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除本专业外疾病”的结论时均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五、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需先经本科上级医师同意,被邀请科室应安排医师及时到场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请会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相关诊治。

六、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到主要协调作用。

七、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治疗,必须经过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时,不得转院。

八、各科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科室就诊及转院流程规范

为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减轻患者负担,理顺诊疗环节,保持医院秩序稳定,特制订以下科室流程规范。

一、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流程规范

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要加强临床和科研协作,密切配合,对需要进行X线、、B超、化验等各项检查的患者,医技科室应优先安排危重患者进行检查,并尽快出具检查报告,做到早检查、早报告;经治医师须及时追踪检查结果,做到早诊断、早治疗。医技科室对诊断或报告有疑问者,应加强临床随访,必要时可请临床医师会诊,协助检查及诊断。遇有危急值时按危急值处置规范进行。

二、患者转院流程规范

因限于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患者特殊疾病,诊断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时,经治医师写好转诊记录,给患者做好预约转诊,按联系时间转院,转院后一周内进行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及相关诊治结果。遇就诊患者病情较重,即时转院时,经治医师在积极组织救治的同时给予联系120急救,并做好交接,必要时派人陪同到转入上级医院,并向值班医师交待病情;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优先诊疗原则

一、原则:对转入患者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不能损害其他患者权益,不能加重其他患者的精神负担。

二、程序: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应首先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能进行。如有必要,应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汇报。

三、对疑难、危重、有可能产生纠纷征兆的、外宾、侨胞、上级领导等、医师认为应优先诊疗等患者可采取优先诊疗措施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在院连续治疗三天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二、由科主任或主治及以上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经治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经治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门诊病历中。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定期应急演练。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经治医师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门急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经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会诊、转诊制度

一、会诊制度

1、我院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3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月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并由其指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经治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

5、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二、转诊制度

1、转诊分为三类:

⑴、向上级医院转诊:我院因为设备条件或技术条件的限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诊。

⑵、向下属站转诊:在我院经诊治后病情好转或诊断明确病情较轻,为节省费用或方便病人生活护理向下属卫生服务站转诊。

⑶、双向转诊:如结核病或其他特殊疾病的双向转诊,如转至CDC治疗。

2、转诊程序:

⑴、经治医师接诊病人后对病情作出初步判断,对诊断不清楚或因病情危重我院技术无法治疗的危重病人由经治医师开具电子上转诊单,由社区办主任登记备案后转上级医院。

⑵、经在我院诊治后病情好转及诊断明确的病人,如病人提出需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康复治疗的,由经治医师开具下转诊单后直接到相应服务站治疗,无需社区办审批。

⑶、结核病等特殊疾病按规定转诊至CDC,无需审批手续。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本院中心与皂湖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中心值班人员为一名医师(士)、一名药剂师(士)和一名护师(士),皂湖站值班人员为一名医师(乡村医生)和一名护师(药剂师)。原则上行政领导24小时电话总值班。

一、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二、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遇有需经治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经治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

三、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诊治。

四、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告知经治医师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五、药房人员和护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生做好相关工作,因本院药房值班人员涉及财务方面,每天必须做好财务上的交接。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医务科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院长和业务副院长必须到场。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九、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十、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十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十二、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十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十四、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十五、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 12 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十六、门(急)诊病历实行病员负责保管制度,医师应明确告知病员自行保管门诊病历及注意事项。

医患沟通告知制度

一、医院医务科是实施医患沟通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实施医患沟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要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三、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疾病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过程密切配合。

四、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诊疗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发展有所了解。

五、落实各种告知、谈话、签字、登记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三、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对患者进行相应的告知义务。

四、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邀请上级专家进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五、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六、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查 对 制 度

一、门诊科室及护理组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就诊卡。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就诊卡、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三、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四、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

1、检查时,查对姓名、年龄、部位、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姓名。

五、针灸科

1、各种治疗时,查对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后,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和有无断针。

六、预防接种

1、预检分诊时,查儿童姓名、性别、现住史、接种疫苗名称、儿童既往史及现病史、2、电脑登记时,查儿童姓名、性别、现住史、接种疫苗名称、下次预约时间及疫苗名称。

3、接种疫苗时,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姓名、性别、剂量、时间、用法、疫苗名称、下次预约时间及疫苗名称、提醒家长留观半小时。

业务科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

2.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并尽量做到复诊病人由初诊医师连续诊疗。凡疑难病人三次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

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4.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6.对候诊人员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1.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详细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或转院。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急诊病人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5.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领导亲临指挥。凡涉及法律和民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注射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一人一针一管工作,禁止一次性注射器具重复使用。2.凡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对病人热情、体贴,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5.准备抢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四、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清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五、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做好防护工作。

六、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病人随到随诊。2.摄片由医师和放射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中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边检查。

4.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以保证归还。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6.上、下班应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步骤。X线机应定期保养和检修。

7.建立科室登记制度。登记薄内容应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结果。

七、B超室工作制度

1.B超是功能性辅助检查科室之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正规训练,了解B超机的构造基本原理,能够进行熟练操作。2. B超检查工作人员应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依法开展超声服务。3. 需作B超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生填写检查申请单,检查前熟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了准备。危重病人检查时应有人护送到床边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格消毒仪器和用器。

4.态度和蔼可亲,解除病人的顾虑,取得病人合作,提高B超辅助检查的参考价值,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5.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有发现追究法律责任。6.B超检查时要做好登记各种原始资料,报告结果,登记本应归档保存,以备查核。

7. 操作认真、细致,努力钻研辅助诊断业务,不断提高B超检查的技术水平。

8.爱护设备,保持B超室的整洁,离开机器时应切断电源,认真执行医疗设备,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设备进行调试和检测。

八、清创、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天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等)不能超过24小时。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九、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制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保管、发药,非指定人员严禁 21 入内。

2.认真阅读处方,严格掌握配伍禁忌,防止差错事故的出现。3.毒、麻、限剧药品设立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处方消耗与库存相符。

4.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过期。6.加强生物制剂的保管、发放。7.严格执行国家药价政策。8.保持药房整洁、卫生、衣帽整齐。

十、药库工作制度

1.药库设库存登记卡,按进货发票和调拨单等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2.药库应按照药品、器械的性质分类存放,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有效期等,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器材生锈等。

3.深入科室,介绍库存情况和新药宣传,半年盘存一次。4.对库房应加强安全措施,注意药品包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药库不得凭处方直接发放药品(紧急情况除外),必须凭正式清领单方能发出,发出药品、器械后应及时登记帐卡。

十一、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预约后挂号优先),开诊前半小时应挂号。3.挂号室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4.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5.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十二、妇产科工作制度

1.热情接待门诊病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病情。2.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3.做好产妇住院分娩转诊工作,确保母婴健康。4.严格无菌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5.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巡视产房。6.衣帽整齐,保持科室清洁卫生。

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

1.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2.中医科患者的诊断、治疗以中医治疗方法为主。

3.中医科的医疗工作必须以四诊八纲,理、法、方、药、辨证论治为指导原则,并积极采用现代医学技术,不断提高诊治水平。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并详细向患者交代病情和注意事项。

4.加强门诊工作,坚持中医医师职称医师上门诊,积极开展门诊的中西医结合业务。

5.中医科除完成本科医疗工作外,还承担全科中医会诊,并承担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6.根据中医特色加强门诊建设,认真执行医院各项制度。7.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十四、针灸科医生工作制度

1.负责对患者的检查和诊断,确定治疗方案。

2.诊断明确、严格掌握针灸推拿理疗等的适应症及禁忌症,治疗前给患者讲解治疗过程中的反应,以求病员配合。

3.治疗前应洗手,剪短指甲、避免擦伤病员皮肤,推拿治疗时压力均匀,并以病情需要和部位决定压力大小,一般均按先轻后重,再轻的步骤进行,不得使蛮力。

4.严格无菌操作,针具一人一用,或使用一次性针具防止交又感染。凡留针时术者不得离开岗位,并注意观察病人变化,防止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不适应迅速处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针灸推拿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5.注意各种理疗治疗量,保证治疗效果,严防差错事故。6. 做好针灸、推拿、理疗等各项治疗的登记统计工作。7. 认真钻研业务、熟悉人体解剖部位和生理、病理知识,提高中医理论知识和推拿手法技能,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十五、出诊及家庭病床(输液)管理制度

1.按行政区域划分承担本辖区内的居民出诊诊疗、家庭治疗、护理及建立家庭病床(针对签约对象)的工作。

2.承担社区家庭出诊的工作,公布热线电话,做到急诊出诊畅通、快捷,保证患者的出诊的需求。

3.电话呼叫出诊及上门约请出诊应填写电话呼叫记录单或出诊记录单,内容包括:呼叫时间、呼叫人姓名、性别、年龄、出诊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出诊时间、接诊医师姓名及执行医师或护师签字。

4.应统一使用签约病历(健康服务手册),记录患者一般情况、疾病情况、初步诊断与处理以及相关内容。

5.需要家庭输液者,必须在第一次出诊前与患者签定家庭输液协议书,由社区护师详细告知患者及家属家庭输液的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6.严禁在患者家中使用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品,对容易发生或曾经发生过过敏反应的药品(含中药制剂),应建议患者在中心、站 24 内使用。

7.出诊护师在进行家庭输液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查对制度。操作完毕后要观察15分钟方可离开。离开前要向有关人员交待注意事项、应急措施,使其做到:听清、记住、并能照做。8.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建立家庭病床。家床的建床条件为:卧床病人、高龄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去中心或站有困难的患者;经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家庭病床只能在本人定点的中心内设定。

9.家庭病床建立后,应由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师书写健康服务手册病历。

10.出诊及家庭服务的收费和用药应严格执行《浙江省基本用药目录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统一窗口收费,不得私自收费。11.出诊及其它各项家庭诊疗服务,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确保医疗护理安全。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不符合医疗护理安全、有违反医疗护理常规的出诊服务要求,医护人员有权拒绝。但是必须耐心地向其说明拒绝的理由。

本核心制度于2017年1月1日修订,本院以前发布的相关制度如有与之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上虞区梁湖镇卫生院

2017年1月1日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 第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整改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对医疗质量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核心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会诊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不够深入细致,患者病情评估制度落实不健全。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门诊抗生素应用频次偏高。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过于格式化。

2、存在患者离院告知、签字不规范。

3、病历均为打印,复制粘贴后未及时查对,姓名、住院号有不相符等情况存在。

(四)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时有“生冷硬”现象,医疗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医患沟通技巧不够,对医疗风险估计不足,造成医患沟通不够到位。

(五)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的满足病人的需求,急救技能尚需要进一步演练。

(六)科室管理不够,问题发现后不能经常性督促整改和落实,造成问题长期存在。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难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科室管理及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三级医师查房和病历书写检查工作,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一周一通报,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同时对专业知识按照年初学习计划逐步学习到位,在科内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培训的实效。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保证病历的规范书写,及时将住院病历归档管理。

4、根据市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情况,禁止滥用抗生素情况出现。

(三)进一步加强科内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群教活动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的工作作风,立根在群众,服务在一线,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老百姓尊敬的医务工作者,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四)继续加强医患沟通技巧训练,针对病人入院时,医学干预时,病人呼叫时,手术时,特殊检查时,病情变化时等情况进行医患沟通技巧的训练,以增进医患理解,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保证落实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汉川市回龙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 第3篇

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五条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规范制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体系。”其对象是所有医疗机构。同时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院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委员会”。那么广大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该如何建立,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问题。

1 现状

通过随机对舟山市定海区12家乡镇卫生院的调查,如表1所示。

乡镇卫生院已普遍配置X线机、B超、尿液分析仪等设备,有些乡镇中心卫生院甚至已配置CT机等大型医疗设备,总体的设备配置已达相当规模,但没有成立相应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没有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没有配备专职医疗器械管理人员,也没有配备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其医疗仪器设备在发生故障时请厂商维修或请第三方维修;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批量耗材由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由各乡镇卫生院承担设备的安装验收和使用管理。但由于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和医疗器械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各乡镇卫生院对医疗器械的验收和管理往往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医疗事故和纠纷的隐患令人担忧。

2 分析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存在的种种不足,具有多重原因。

(1)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医疗服务首先在农村市场化,城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才开始市场化[1]。乡镇卫生院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走上了依靠市场,大力发展医疗服务的道路。其只有通过多用药、用贵药、用中药及提高检查费用等手段来填补亏损[2],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医疗安全的规范化管理。

(2)长期以来各医院重采购、轻管理(使用、维修)。县区级卫生管理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对医疗器械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而忽视了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医疗器械管理的认识产生了偏差[3]。

(3)卫生管理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对医疗安全的认识存在偏差,片面地强调临床医疗安全,没有正确认识到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管理是临床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资料表明,17%的医疗事故和使用的医疗设备有关,而和医疗设备有关的医疗事故中60%~70%是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4]。

(4)卫生管理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对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的内涵和重要性认识不足。2005年起,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12种高风险医疗设备大样本检测结果表明,2300多台高风险医疗设备的平均合格率仅为70%。这充分说明,对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管理,并非简单的设备故障维修,而是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度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考核与评估等[5]。

(5)乡镇卫生院布局分散,规模“小、差”问题突出。一是卫生院均存在规模小、功能弱、布局不够合理以及人员素质低的现象;二是卫生院设备、人员、技术相对较差,政府投入不足。各乡镇卫生院无法独立完成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的各种规范要求,即使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也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实施。

3 对策

针对目前县区卫生管理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对临床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结合多年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设立机构,制定制度。建立和健全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由县区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成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监督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及其落实;委员会由专、兼职人员组成,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进行统一管理,制订医疗器械的采购制度、采购程序、报废制度、调拨制度等一系列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统一规划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配置,进行统一论证、统一招标、统一购置,实行医疗设备配置的统一性和系列化,同时委员会还承担医疗设备的论证、采购、安装、验收和维护等工作,并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

(2)完善管理,职责到人。成立由县区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为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为责任人的管理体系;由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县区卫生主管部门、县区卫生主管部门对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操作人员进行层层考核。

(3)加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县区卫生管理部门应引进和培养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在人员暂不到位的情况下,委员会由卫生局专职管理人员和外聘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各卫生院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实施;外聘人员是各学科专业人员,重点是医学工程技术人员。

(4)加强与市区级上级医院之间的合作,积极争取与市医疗设备质控中心、市医学工程学会等学术团体之间的协作。一是利用区市上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中帮扶下级医院的要求,争取由上级医院设备管理部门帮助开展和指导较为规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并进行实质性的扶助;二是征得市卫生局和上级医院的支持后,将仪器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和性能检测等专业性强的工作纳入市医疗设备质控中心等学术团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付之实施[6]。

(5)积极发挥招标、议标专家组专家的作用,由招标、议标专家参与仪器设备的安装验收,共同制定操作规程,指导日常维护。

(6)加强岗位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乡镇卫生院的每一台仪器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计量、检测等必须具体落实到人,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登记、故障登记和故障现象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具体内容由专人负责。实行岗前培训、岗位考核,并实施奖罚制度,促进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7)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区域信息化管理网络。由委员会统一编号进行医疗器械唯一性管理,统计已有医疗仪器设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督促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具体实施完成,并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监管。

4 实施方案模型

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是全过程管理,图1提供了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一种具体实施模型。

5 结语

随着我国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和新农保、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不断深入,乡镇卫生院面临的是一个机遇,更是一个挑战。只有充分认识自身的不足,通过内联外合,团结协作,建立区域性统一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充分认识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县区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监管和协调下,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安全才能得到进一步的保障[7]。

参考文献

[1]王绍光,中国公共卫生的包机和转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61.

[2]郝模,朱乃苏,林子华,等.乡镇卫生院职工的不稳定程度和影响因素[J].中国社会医学,1990,(6):65-68.

[3]周丹.医院医疗设备质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J].中国数字医学,2007,(2):18-21.

[4]刘红霞.强化质量规范设备管理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J].世界医疗器械,2009,15(12):37.

[5]谢松诚,徐伟伟.医疗设备管理与技术规范[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4:6-7.

[6]王溪,傅宏佳,吴大勇.建设临床工程信息系统监管医疗器械使用安全[J].中国医疗设备,2010,25(5):10-13.

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 第4篇

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有2451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7.3亿人,参合率为86.2%。与2006年比较,开展新农合的县(区、市)增加1000个,参合农民增加3.2亿人,参合率增长5.5%。新农合的普及,表明农民对于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那么,医疗保障的供给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能否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呢?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的就医需求

第一,就医距离和社会资本。相对而言,农民更加方便于在乡镇卫生院就诊。乡镇卫生院是其看病的就近选择。农民与城市工作者不同的是,农民没有明确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尤其是在农忙时节,更不存在休息时间,所以就医时间、距离等都是农民看病时需考虑的因素。一旦农民有急诊或者需要专科治疗,最能及时提供医疗服务的只能是乡镇卫生院。此外,社会资本也成为影响农民就医选择的一个因素,乡镇卫生院是农民自己所在镇的医疗机构,农民或多或少地可以通过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在乡镇卫生院找到熟人进行就医,这样不仅能够增加农民的就医安全感,也可以减少就医的时间成本。

第二,就诊疗费用而言,农民更适合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相同的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的直接医疗费用要低于县级综合医院;如果再考虑上非直接医疗费用,农民到县城看病的费用将数倍于乡镇。据第二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农民在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的平均门诊费用分别为173.7元、49.9元和26.7元。据统计,贫困地区的产妇在乡镇卫生院的正常分娩费用一般为200~400元,县医院为400~700元,而在地(市)的费用则都在1000元以上。农民的经济支付能力低于城市居民,对于任何一个经济理性人来讲,不考虑其他的因素,乡镇卫生院则是农民的优先选择对象。

第三,新农合制度中,政府将医疗补偿费用的政策倾斜于乡镇卫生院。以江苏省赣榆县合作医疗为例,同样的医疗项目补偿费用,乡镇卫生院报销费用比例高于村卫生室和县级卫生院的10%。从报销比例上来看,农民肯定会更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就医。

第四,医疗服务。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表明,2007年乡镇卫生院的病床使用率比2006年提高了9%,诊疗人次增加0.6亿人次,住院人数增加了826万人。由此可见,农村居民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需求呈增长趋势。

总体而言,农民对乡镇卫生院的就医需求在增加。那么,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呢?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乡镇卫生院的卫生资源、人力资源、医疗费用等各方面都存在问题,对于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可及性

医疗服务可及性是考察乡镇卫生院能否满足农民需求的一个有效指标。本文主要从乡镇卫生院的卫生费用、医疗设备、人力资源、医疗费用几个方面分析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可及性。

(一)卫生费用不足

卫生费用是支撑乡镇卫生院能否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也是能否为农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必备条件。目前,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着负债经营、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据2006年医疗机构资产与负债的资料统计显示,乡镇卫生院的总资产为693.5亿元,负债182亿元,是总资产的26.2%。这种负债经营必定使乡镇卫生院的服务缺乏活力。另一方面,财政投入严重不足。2006年,乡镇卫生院的总收入是525.3亿元,每个乡镇卫生院平均得到财政补助为21万元,而市医院得到的财政补助近130万元,两个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差距如此之大。财政投入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

(二)医疗设施设备简陋、落后

乡镇卫生院的卫生费用不足,必然导致医疗设施设备简陋、落后。2006年,全国乡镇卫生院的万元以上设备台数17.2万台,每个乡镇卫生院只有4台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数更是稀少,每100个乡镇卫生院才能拥有一台。据有关部门调查,乡镇卫生院平均拥有医疗设备价值11.9万元,每病床占有医疗设备金额8623元,仅达到卫生资源配备标准的57.5%。医疗设备是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乡镇卫生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设施。乡镇卫生院拥有的医疗设备数量不足及设备的简陋、落后,必然导致满足不了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有学者曾对山东、河北两省中的21个乡镇卫生院进行过调查,结果表明,有的卫生院根本没有医疗设备,不少卫生院连一般的常规化验都不能做。医生查病的“老三件”(听诊器、体温表和血压表)仍是乡镇卫生院的常用设备。病床使用率普遍较低,一般都在30%以下,且还有下降的趋势。从目前农村居民的疾病死亡谱系资料来看,农村疾病死亡率排在前三位的是恶性肿瘤、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这些疾病都是需要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治疗的。乡镇卫生院因缺乏这样的设备,无法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迫使农民不得不到县、市级综合医院就医。

(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需求

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主要包括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他们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尤其是卫生技术人员,在很大程度上掌控着患者的身体康复效果,甚至是生命的安全。所以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技能决定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效果。

1.卫生技术人员学历低、技术差。就全国范围来讲,2007年,平均每千名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为1.18人,比上一年增长了0.03人。但是数量增加并不一定能带来质量提高。2005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仅占卫生院人员总量的5.7%,注册护士只有0.3%,药剂人员只有0.6%,检验人员只有0.9%。而全国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有38.5%,注册护士有2.7%,药剂人员有6.8%,检验人员有11.1%。所以,乡镇卫生院整体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普遍低于全国水平。江苏省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整体素质虽有改善,但从总体来看,整体素质仍然较低,2003年中专学历的占医生总量的49.9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只占5.15%。湖南省乡镇卫生院无学历人员占30%,无职称人员达到15.93%,23.7%的医护人员不能顺利接生。乡镇卫生院高、中级人才缺乏,整体素质不高,医疗服务水平较低,其结果导致了农村居民医疗服务有效需求的转移。

2.缺乏专业化的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规模小,基本上没有中层管理者,院长往往扮演着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双重角色。这就要求院长具备一定的业务协调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但有调查显示,乡镇卫生院正副院长的学历和职称普遍较低,参加进修培训特别是卫生管理培训的比例低。2005年全国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3.3%,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仅为2.2%,他们对管理知识的认识和掌握程度难于适应卫生事业管理的需要。

(四)医疗费用增长超过农民的支付能力

虽然与县级及以上医院相比,乡镇卫生院的某些检查费、手术费相对较低,但是仍然超出了农民的经济支付能力,表现为医疗费用高、报销费用有限。

1.医疗费用高。为了严格控制农村医疗服务价格水平,2006年,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的同类医疗服务价格要比县级医疗机构低20%。但调查发现,乡镇卫生院的少数医疗服务价格明显超标。这是因为财政投入过低,而乡镇卫生院又主要靠业务收入所致。抬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药费用是乡镇卫生院生存的唯一途径。目前,它已经成为乡镇卫生院生财之道的“潜规则”。据2004年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农村45.8%的患者应看病而没有去就诊,30.3%的患者应住院而没有住院,47.0%的出院者是自己要求出院的,其中67.3%是因为经济困难。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与1998年调查相比,平均每次就诊费用城市增加38%,农村增加75%,增加的比例远高于城市。

2.报销费用受限。新农合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减轻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但是据了解,医保定点机构的医药费用普遍高于非医保机构的价格。而且农民得到的补偿费用远远不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北京大学医学部2005年对河北等地的调查显示,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得到的报销额仅占大病医疗花费的8%。

总之,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加上债重“人”缺、医疗设备简陋,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就医需求,导致农民不得不到条件较为完善的市级医院进行就诊。而农民在市级医院又不能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这是造成农民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乡镇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 第5篇

乡镇卫生院医疗工作总结

一、瓴导干部应注重的能力培养 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基础,卫生院院长要养成学习的习惯,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实践和他人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是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医学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同时,要善于领悟,对学来的知识和上级政策要有敏锐力,结合实际思考问题,且能将学习的成果转化成工作业绩,这是学习的落脚点。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靠技术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卫生机构,业务性很强,院长如是技术上的权威,就可获得卫生人员及社会相关人员的信任,有利于开展工作。业务上

院长即使不能成为专家旗手,也应成为行家里手。管理能力

管理能力靠人品做事先做人,提高管理能力首要的是提升做人的品质,然后才是管理方法。在品性修炼方面,卫生院院长一方面要强化自己的责任心,做到在位一日尽职一天。另一方面,还要加强道德修养,并锻炼毅力,坚持每天进步一点点,逐渐走向成功。为改进管理方法,卫生院院长首先要掌握公共卫生管理、临床诊疗管理、财务管理和行政后勤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其次要懂得循序渐进。卫生院基础差,起步低,管理要从最简单的、最容易的、最有效和最紧迫的做起。且注重抓细节,“要想时针走得准,必须控制好秒针的运行”;再次,要严格照章办事,实施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考核严则有之,不严则无。协调能力

协调能力靠真诚如果协调不力,内部工

作就难以顺畅,外部环境就难以宽松,很多工作就难以落实。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方法很重要。与上级协调要有“胆识”,多汇报,汇报困难和问题必须同时带“多选题”和“参考答案”,不能只上交矛盾。进行内部协调要源于“诚心”,多说理,切忌简单粗暴;同时要做到了解情况,共谋对策,不仅注重结果,也要紧盯过程,且要做到关心、激励、照顾好职工。与相关单位协调要发自“肺腑”,平时要多联系,态度要诚恳,以主动、体谅、谦让的姿态与对方协商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又坚持原则性。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靠才智院长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按照政策方针、上级指示和基本规律办事,又不能固守传统的思维方法和思维定式,不盲从迷信,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才智,开式思路,创造性地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防**能力

防腐能力靠自控院长在卫生院有“六

掌”:掌印、掌舵、掌柜、掌鞭、掌勺。握有一定权力,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过好权力关、金钱关、荣辱关和人情关,做到严守纪律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二、在工作中要抓住的管理重点

衡量院长是否称职,根本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有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当前,乡镇卫生院院长要抓住五个工作重点创造佳绩。

1、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政策,这是乡镇卫生院应该长期坚持的战略。

2、千方百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乡镇卫生院是农村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应该解决,也必须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问题。

3、高度重视卫生技术队伍的培养和稳定,使农民“未病有人防,得病有人医”。

4、推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网络管理的难点和

薄弱点。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当前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第6篇

一、前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意外事故对人体伤害或环境污染扩大,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危害程度。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在我院范围内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四、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医疗废物未按《北海市侨港卫生院医疗废物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处理而发生的流失、泄漏、扩散和人体伤害。

五、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部门配合

当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及时报告院党政领导,由院党政领导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临床科室、医教科、感染科、保卫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处置效果评价,各部门应服从命令,积极配合。

(二)、报告

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及感染科,并及时报告院领导,由院方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

(三)、收治暴露人员

当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扩散的医疗废物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将病人收治于相关业务科室,接受科室应积极治疗、控制病情。

(四)、各部门职责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发生科室应于第一事件按程序进行报告,并争取时间积极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处理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化。总务后勤务负责提供人力物力和医疗废物技术支持,处理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发生科室追回流失的医疗废物;控感办负责提供现场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技术支持;综合住院部、综合门诊部、急诊室等临床科室应做好急救准备;其他部门和科室应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五)、消毒隔离防护要求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根据医疗废物性质及时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空气、物品和人员隔离,对隔离区域进行空气、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发生人体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虑收住相关业务科室;在应急处理现场时,各类人员应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肤粘膜的保护措施。

(六)、宣传教育

发生意外事故时,在有效范围内进行正面的应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保障正常的医疗秩序。

六、痕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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