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

2024-07-21

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精选12篇)

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 第1篇

关于聘请徐立友同志

为大王庄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协议

甲方:大王庄中心小学

乙方:沂南县蒲汪派出所

为认真执行《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我校依法治教进程,促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经乡党委政府推荐,我校校务会议讨论,征得徐立友同志本人同意,我校决定聘请徐立友为我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经双方共同磋商,现就学校的法制工作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学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工作的评议、考核,将法制工作纳入对教职员工的考核,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为徐立友同志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提供活动场所、活动经费并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3.徐立友同志指导、监督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其他有关教育法制的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内申诉案件,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咨询、预防犯罪等活动。

甲方:大王庄中心小学(盖章)乙方:(签字)

2011、12

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 第2篇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热心法制教育工作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

二、法制副校长的聘期为一年,可连续聘任。

三、经学校聘任后,法制副校长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结构,通俗易懂地在学生中开展法制辅导课,做好学生教育转化工作。

四、法制副校长在被聘任的一年内,至少开展四次法制辅导课,总课时数不少于10课时。

五、法制副校长要帮助学校处理非法侵害学生权益的各类问题,结合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对违法乱纪的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为

主,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学生行为;对严重违法犯罪的学生及时同政法部门联络,采取措施,有效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六、学校为法制副校长颁发聘书,提供必要条件支持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

七、学校对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制副校长,提出改进意见或做出解聘决定。

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 第3篇

为了解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三县一市的12所中小学的学生、教师、学校领导和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研。

一、法制副校长工作现状

通过自编问卷, 选择学生、教师、学校领导、法制副校长为调查对象, 分别从法制副校长在校知名度、进校开展工作次数、内容选择、工作的形式、针对对象、考核、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 具体结果如下。

1.法制副校长在校的知名度

调查结果发现, 学校教师都知道自己学校配有法制副校长, 但是学生中却有17%的不知道自己学校配有法制副校长, 其原因, 一方面是学校对法制副校长的宣传力度不够, 另一方面是学生对什么是法制副校长并不清楚, 还有可能是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次数太少, 给学生印象不深。

2.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校开展工作次数

根据被调查市、县的相关文件规定, 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校开展工作应不少于两次, 以此达到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2]。

但根据学校的领导和法制副校长自己的反映可以看出, 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固定次数至少一次, 但未达到文件要求两次的有7所学校。

3.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内容的选择

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内容的选择, 直接关系着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力, 因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可以提升教育效果, 反之, 难以达到教育日的。

根据调查, 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 在内容选择上自定成分较少, 而根据学校需求选择组织内容所占比例较大, 其中双方共同协商选择内容也占据较大成分, 这与调查中和个别学校领导交流了解的情况相吻合, 很多学校在学期初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参与学校的计划制定, 并把相应法制教育写入校历, 以确保法制教育有序开展。

4.教师希望法制副校长给学生开展工作的内容

教师是直接接触学生最多的教育者, 更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所需的法律知识, 因此, 他们的想法是学校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重要参照点。

从调查结果反映出教师希望法制副校长给学生开展工作的内容重要性依次是:普法知识 (92%) 、通报学校周边治安动向 (89%) 、处理校内安全事故 (77%) 、转化问题学生 (62.8%) 。这些内容正好是法制副校长的特长, 在一定程度可作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内容选择的参照。

5.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形式和学生希望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形式

法制副校长工作方法的选择, 一方面受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制约, 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授课教师自身的素养, 最后还需考虑教学环境、教学设备等条件。必须在考虑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选择学生喜欢且能接受的方法进行教学, 才能取得教育的效果。

从调查中看出, 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使用最多的是大讲座, 其次是图片影视宣传, 最后才是活动和班级授课。而学生希望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的形式分别是普法讲座、案例分析、实际参观和情境模拟。因而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使用讲 座的形式是有效的, 一方面学生需要, 另一方面能节省人力、物力、时间等。但是一定要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讲解,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辅助使用参观、情境模拟等方法。

6.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对象

对学生的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需要教师、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参与, 因此, 学生需要懂法, 同时教师、家长也需要懂一定的法律法规, 学生、家长、教师都应接受一定的法律教育。

从调查结果看出, 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主要的对象是学生, 针对教师的比例不大, 针对家长的更少。究其原因, 一方面是学生是教育的主要对象, 相比教师、家长法律知识更少;另一方面是学生相对更好组织。同时在对学生开展讲座或活动时, 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也参与旁听, 从中受到一定的教育。而家长相对较难组织。

7.学校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情况

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合理化和落实的规范化, 一定程度上对人具有督促、激励、引导作用, 了解法制副校长考核的情况, 一方面可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问题, 为今后完善考核机制提供参考。

从调查可以看出, 法制副校长清楚上级是如何考核自己的。相关文件规定法制副校长工作实绩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同时提出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命、培训、管理、考核工作。被调查的学校中市属学校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 但参与考核人员相对单一, 只是学校领导单独参与考核。而县辖的学校根据文件规定均未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

8.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满意度

开展工作满意度的高低, 直接说明其效果的好坏, 为此从学生、教师层面了解对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的满意度调查, 可以全面考察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的效果。从调查结果看出, 77%的教师和95%的学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是满意的。

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经验及困难

1.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经验

法制副校长方面:①应结合当地学生典型案例;②分年级选择教学内容;③多种方法综合使用; ④考虑学生需求及兴趣;⑤抓好学生安全常识的普及及突发事件的应对;⑥利用好家长会, 多与家长和学生交流。

学校领导方面:①预防为主、有效开展法制教育活动;②与学生成为朋友;③以身作则、做好榜样;④通过讲座、授课、活动、广播、宣传媒体等形式开展活动;⑤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活动;⑥学期初邀请参与学校的计划制定;⑦有规律地开展活动。

2.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面临的困难

法制副校长方面:①警方与学校很多地方不同步, 有时间冲突;②学校设施不全, 不利于进行工作;③经费不足, 无保障;④自身能力不足, 教研能力不足;⑤难组织。

学校领导方面:①在校学生人数较多, 学校组织开展活动有一定难度;②学校教学任务重, 活动内容多, 在时间安排上有局限性;③法制副校长是兼职工作, 忙于两方工作, 任务重;④考核制度执行力不够;⑤奖惩机制不健全;⑥学校难以直接参与考核。

3.法制副校长希望得到上级或学校的支持

①学校与法制副校长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②希望学校能主动配合, 给予图文、电视等媒体资源的支持;③希望与家长多沟通;④经费的保障, 制度的完善;⑤上级重视, 完善考核制度, 通过课件、听课、签名、图片等进行考核。

三、对策

1.主管部门方面

(1) 巩固成形经验。根据调查发现, 很多法制副校长多年担任此项工作, 已经总结出了很多较好的经验, 相关领导可组织专门人员通过逐一调查了解或召开专门经验交流会, 把经过检验的好的经验进行巩固推广。

(2) 完善规章制度[3]。根据调研发现, 对法治副校长的管理特别是考核制度相对薄弱, 且操作性较低, 在现行条件下学校难以直接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管理。为此, 应在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具体情况, 制定出科学、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

(3) 加大督促力度。通过不同的方式, 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了解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开展情况, 督促法制副校长高质量履行好此项职责;同时协调好法制副校长所在单位, 督促其给予法制副校长大力支持。

(4) 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 划拨部分经费作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专项经费, 用于活动的开展、基础设施的建设、绩效奖励的发放等。

(5) 组织专门培训[4]。除常规的开会动员、聘任、相关制度的学习, 更应组织相应教学技巧、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学习, 以此适应学校教育的特点。

(6) 开展课赛交流。由主管部门组织, 法制副校长参与的县、州级的课赛交流, 通过此种形式, 把好的经验进行交流学习, 从而提高法制副校长工作水平。

2.学校方面

(1) 积极宣传, 营造氛围。根据调查发现, 部分学校学生并不知道本校设有法制副校长, 也不知道法制副校长能给自己提供哪些帮助。为此, 学校应大力宣传, 让每个师生都知道法制副校长, 有困难会主动寻求法制副校长帮助。

(2) 转变思想, 主动联系。由于学校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性质不同于法制副校长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 其二者会有一定的矛盾冲突, 学校应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 如学期初工作计划会议、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等, 有时法制副校长可能由于自身工作任务重等原因不能参与, 但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协调安排相应人员到校开展工作。

(3) 认真策划, 积极配合。学校应在学期初科学制定法制教育相关事项, 然后规范地写入校历, 并组织好相应人员参与协助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 同时尽可能地提供所需的设施设备。

3.法制副校长方面

(1) 妥善处理工教矛盾。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一职, 就应该履行好法制副校长的职责, 为此, 法制副校长应协调好本职工作与法制副校长工作中的矛盾, 安排一定时间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

(2) 不断提升教学能力[5]。法制副校长并非专职教师, 在某些教学技巧技能方面相比长期在校工作的老师有不足之处, 因此, 要不断地学习总结, 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 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 从而提升对学生的教育能力。

(3) 认真开展课题调研。根据进校开展工作所积累的经验或遇到的问题, 进行一系列的对应研究, 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摘要:为了解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现状, 选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三县一市的12所中小学进行调研, 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对策, 以期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的现实经验和理论依据。

关键词:法制副校长,现状,经验

参考文献

[1]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3]25号.

[2]楚雄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市学校兼职法制教育工作副校长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教字[2012]45号.

[3]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探析.思想理论教育, 2008 (1) .

[4]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思考——兼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与管理 (理论版) , 2006 (3) .

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 第4篇

法制副校长 现状 经验

法制副校长是指从基层政法部门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参与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建立,对于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解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三县一市的12所中小学的学生、教师、学校领导和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研。

一、法制副校长工作现状

通过自编问卷,选择学生、教师、学校领导、法制副校长为调查对象,分别从法制副校长在校知名度、进校开展工作次数、内容选择、工作的形式、针对对象、考核、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1.法制副校长在校的知名度

调查结果发现,学校教师都知道自己学校配有法制副校长,但是学生中却有17%的不知道自己学校配有法制副校长,其原因,一方面是学校对法制副校长的宣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学生对什么是法制副校长并不清楚,还有可能是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次数太少,给学生印象不深。

2.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校开展工作次数

根据被调查市、县的相关文件规定,法制副校长每学年进校开展工作应不少于两次,以此达到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2]。

但根据学校的领导和法制副校长自己的反映可以看出,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固定次数至少一次,但未达到文件要求两次的有7所学校。

3.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内容的选择

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工作内容的选择,直接关系着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力,因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可以提升教育效果,反之,难以达到教育日的。

根据调查,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在内容选择上自定成分较少,而根据学校需求选择组织内容所占比例较大,其中双方共同协商选择内容也占据较大成分,这与调查中和个别学校领导交流了解的情况相吻合,很多学校在学期初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参与学校的计划制定,并把相应法制教育写入校历,以确保法制教育有序开展。

4.教师希望法制副校长给学生开展工作的内容

教师是直接接触学生最多的教育者,更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所需的法律知识,因此,他们的想法是学校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重要参照点。

从调查结果反映出教师希望法制副校长给学生开展工作的内容重要性依次是:普法知识(92%)、通报学校周边治安动向(89%)、处理校内安全事故(77%)、转化问题学生(62.8%)。这些内容正好是法制副校长的特长,在一定程度可作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内容选择的参照。

5.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形式和学生希望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形式

法制副校长工作方法的选择,一方面受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制约,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授课教师自身的素养,最后还需考虑教学环境、教学设备等条件。必须在考虑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选择学生喜欢且能接受的方法进行教学,才能取得教育的效果。

从调查中看出,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使用最多的是大讲座,其次是图片影视宣传,最后才是活动和班级授课。而学生希望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的形式分别是普法讲座、案例分析、实际参观和情境模拟。因而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使用讲座的形式是有效的,一方面学生需要,另一方面能节省人力、物力、时间等。但是一定要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辅助使用参观、情境模拟等方法。

6.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对象

对学生的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教师、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学生需要懂法,同时教师、家长也需要懂一定的法律法规,学生、家长、教师都应接受一定的法律教育。

从调查结果看出,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主要的对象是学生,针对教师的比例不大,针对家长的更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学生是教育的主要对象,相比教师、家长法律知识更少;另一方面是学生相对更好组织。同时在对学生开展讲座或活动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也参与旁听,从中受到一定的教育。而家长相对较难组织。

7.学校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情况

考核评价机制的科学合理化和落实的规范化,一定程度上对人具有督促、激励、引导作用,了解法制副校长考核的情况,一方面可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问题,为今后完善考核机制提供参考。

从调查可以看出,法制副校长清楚上级是如何考核自己的。相关文件规定法制副校长工作实绩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同时提出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命、培训、管理、考核工作。被调查的学校中市属学校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但参与考核人员相对单一,只是学校领导单独参与考核。而县辖的学校根据文件规定均未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

8.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满意度

开展工作满意度的高低,直接说明其效果的好坏,为此从学生、教师层面了解对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可以全面考察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的效果。从调查结果看出,77%的教师和95%的学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是满意的。

二、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经验及困难

1.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经验

法制副校长方面:①应结合当地学生典型案例;②分年级选择教学内容;③多种方法综合使用;④考虑学生需求及兴趣;⑤抓好学生安全常识的普及及突发事件的应对;⑥利用好家长会,多与家长和学生交流。

学校领导方面:①预防为主、有效开展法制教育活动;②与学生成为朋友;③以身作则、做好榜样;④通过讲座、授课、活动、广播、宣传媒体等形式开展活动;⑤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活动;⑥学期初邀请参与学校的计划制定;⑦有规律地开展活动。

2.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面临的困难

法制副校长方面:①警方与学校很多地方不同步,有时间冲突;②学校设施不全,不利于进行工作;③经费不足,无保障;④自身能力不足,教研能力不足;⑤难组织。

学校领导方面:①在校学生人数较多,学校组织开展活动有一定难度;②学校教学任务重,活动内容多,在时间安排上有局限性;③法制副校长是兼职工作,忙于两方工作,任务重;④考核制度执行力不够;⑤奖惩机制不健全;⑥学校难以直接参与考核。

3.法制副校长希望得到上级或学校的支持

①学校与法制副校长相互支持,相互配合;②希望学校能主动配合,给予图文、电视等媒体资源的支持;③希望与家长多沟通;④经费的保障,制度的完善;⑤上级重视,完善考核制度,通过课件、听课、签名、图片等进行考核。

三、对策

1.主管部门方面

(1)巩固成形经验。根据调查发现,很多法制副校长多年担任此项工作,已经总结出了很多较好的经验,相关领导可组织专门人员通过逐一调查了解或召开专门经验交流会,把经过检验的好的经验进行巩固推广。

(2)完善规章制度[3]。根据调研发现,对法治副校长的管理特别是考核制度相对薄弱,且操作性较低,在现行条件下学校难以直接参与对法制副校长的考核管理。为此,应在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

(3)加大督促力度。通过不同的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了解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法制副校长高质量履行好此项职责;同时协调好法制副校长所在单位,督促其给予法制副校长大力支持。

(4)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划拨部分经费作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的专项经费,用于活动的开展、基础设施的建设、绩效奖励的发放等。

(5)组织专门培训[4]。除常规的开会动员、聘任、相关制度的学习,更应组织相应教学技巧、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学习,以此适应学校教育的特点。

(6)开展课赛交流。由主管部门组织,法制副校长参与的县、州级的课赛交流,通过此种形式,把好的经验进行交流学习,从而提高法制副校长工作水平。

2.学校方面

(1)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根据调查发现,部分学校学生并不知道本校设有法制副校长,也不知道法制副校长能给自己提供哪些帮助。为此,学校应大力宣传,让每个师生都知道法制副校长,有困难会主动寻求法制副校长帮助。

(2)转变思想,主动联系。由于学校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性质不同于法制副校长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其二者会有一定的矛盾冲突,学校应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如学期初工作计划会议、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等,有时法制副校长可能由于自身工作任务重等原因不能参与,但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协调安排相应人员到校开展工作。

(3)认真策划,积极配合。学校应在学期初科学制定法制教育相关事项,然后规范地写入校历,并组织好相应人员参与协助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同时尽可能地提供所需的设施设备。

3.法制副校长方面

(1)妥善处理工教矛盾。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一职,就应该履行好法制副校长的职责,为此,法制副校长应协调好本职工作与法制副校长工作中的矛盾,安排一定时间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

(2)不断提升教学能力[5]。法制副校长并非专职教师,在某些教学技巧技能方面相比长期在校工作的老师有不足之处,因此,要不断地学习总结,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从而提升对学生的教育能力。

(3)认真开展课题调研。根据进校开展工作所积累的经验或遇到的问题,进行一系列的对应研究,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综治委〔2003〕25号.

[2] 楚雄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市学校兼职法制教育工作副校长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教字[2012]45号.

[3] 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探析.思想理论教育,2008(1).

[4] 蔡剑兴.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几点思考——兼谈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06(3).

[5] 陈立,姜德祥.知己知彼入情入理——法制副校长讲课怎样切实结合实际.贵州教育,2011(1).

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 第5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使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同学们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今天,我们隆重举行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

首先,感谢孙所长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出席今天的活动。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1、仪式进行第一项:颁发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书。

有请陈校长为办事处派出所孙所长颁发滨海中学法制副校长聘书。掌声欢迎陈校长、孙所长。

2、下面进行仪式第二项:有请孙所长发言并作法律知识讲座。掌声欢迎!

3、谢谢梁所长。下面进行仪式第三项:有请肖四清校长作重要讲话!大家掌声欢迎!

4、结束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学校。学校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全社会的鼎力支持与帮助。我们相信,有派出所及全体干警大力支持,我们学校这朵教育之花将更加璀璨!

法制副校长聘用申请 第6篇

榆中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5月4日

举办法制副校长培训班提升法制副校长履职能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和“送法进校园”活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联合于2014年4月30日在县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办了全县法制副校长培训班,来自全县各中小学的新聘任法制副校长和各校分管普法的领导共168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县政府副县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

小组副组长张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各中小学校校长、法制副校长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扎实搞好我县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崇法、尊法、学法、守法的意识,使其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张副县长对参加培训的法制副校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二是要理论联系实际,灵活学;三是要遵守学习纪律,安心学;四是要完善工作举措,抓落实。

此次培训班,我县邀请了甘肃率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超峰律师主讲,袁律师以“校园法律风险的类型、案例与应对思路和技巧”为题,结合近年来学校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趋向,从八个方面向法制副校长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一是可能涉及的暴力恐怖事件及应对;二是校园周边环境因素与学生伤害事件及应对;三是校外旅游、教学等实践活动中意外事件及应对;四是教学设备、车辆及管理过程中意外事件及应对;五是校园性侵害事件及应对;六是体罚和变向体罚的风险及应对;七是心理健康与纪律风险的应对;八是涉及校园安全的突发事件与应对。

通过培训,使全县的校长对学校法制工作认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法制副校长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同时增强了与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表示,将在今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不仅要在思想认识上更加重视校园法制工作,还要认真履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加大依法治校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帮助学困生工作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报:依法治市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

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案 第7篇

教学内容:

当前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团体因素对当前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本节课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知识技能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学过程:

1.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2.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

(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

(4)犯罪的类型复杂

3.学生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4.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社会的因素

(2)家庭的因素

(3)学生的心理因素相互交流

学生与主持人对某一案例,一起讨论,各抒己见

6、布置作业

法制副校长文档 第8篇

为提高我校全体师生法律意识,熟悉并掌握法律常识,使全校师生能够自觉成为法律的监督者和捍卫者,现聘请沙沟派出所的李玉尧同志为我校法制副校长,聘期为两年,自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树尔湾完全小学

法制副校长职责 第9篇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开展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要求,结合天 健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法制副校长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约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和打击校园暴力,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以法制副校长工作带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法制副校长的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安全工作,把法制教育、素质教育、纪律教育纳入教学规划,弘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加强校园民主与法制建设。

2.指导学校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宣传园地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讲法,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广大师生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3.直接参与学校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按照学校法制安全教育计划的要求,联系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公民意识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教育、依法自我保护教育、认知社会教育。抵制“黄、赌、毒”及抵制邪教的教育。

4.指导学校开展各种法制、安全、生命教育等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5.协助和督促学校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制定工作制度,善于发现漏洞和隐患,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杜绝重大火灾和各种重大案件事故的发生。6.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参与转化有劣迹的学生。发挥好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

7.经常组织辖区派出所及有关单位开展对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严厉打击、及时处理影响或滋扰学校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8.经常组织有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9.协助学校开展好“平安创建”、“和谐校园”、“警校共建”等活动,大力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积极性。

10.法制副校长要经常保持和学校相互联系,互相沟通情况,研究工作。11.根据形势和时间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和中学生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

法制副校长情况 第10篇

“区文明学校”材料

2010----2012学

材料名称:法制副校长情况

法制副校长讲座 第11篇

同学们:

最近一个时期,在我们身边发生了许许多多怪事情,有些事情是难以想象的,根据发生的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在你们之中,进行一次法制教育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要针对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对照着相关法律条款给同学们讲讲。

(讨论题:对盗窃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什么处罚)

一、关于盗窃行为处罚的问题

前些时间,在我们辖区附近发生了较多的盗窃案件,有现金被盗的,有手机被盗的,有摩托车被盗的(被浏阳的媒体报道过),有食品被盗的等等,对于盗窃行为,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呢?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都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分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都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都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斯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以上对于盗窃行为有着不同程度的处罚,一般来说,如果盗窃金额在800元以下的,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如果盗窃金额超过800元,那就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在我们的辖区内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大有人在的,例如,我们邻近的吴XX,在2005年盗窃他人的摩托车后逃跑在外,但他没有想到我们公安机关早就将他的犯罪记录录入到我们的电脑里面了,今年6月十九日,他带着侥幸心理去派出所准备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他万万没有想到当他递上户口本,将他的名字输入到微机里时,当即就弹出一行醒目的文字,此人是逃犯,同学们,你们知不知道,此时的吴XX会被怎样?这叫自投落网吧。再例如,有个外号叫金凳的(所谓金凳就是不怕打)他也是从小就开始偷东西,他的家人总认为他小,对他的盗窃行为放纵袒护,他的不良行为得不到矫治,他越偷越胆大、最后发展到抢金库,最终被绳之以法。发生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当地类似的例子的确不少,我们经过调查在我们的中学生中小偷小摸也不是没有,还有大偷大盗的呢,一次就偷盗人家现金5000余元的事实也不是没有呀,这是我们已经查证核实了的事实,还有我们正在调查的呢,有句俗话说:要使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手莫伸,伸手必斩,我们今天在这里警告那些有不轨行为的人,立即改邪归正,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你不要想到,你那些事做得诡密,无人知晓,还有句俗话说得好,久行不义必自毖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这里,我还不得不讲的是:我们有不少同学穿的要名牌,吃的到馆子,(这里着重讲讲学长期生在外吃馆子的不利性)。还上网吧,搞赌博,同学聚会等等,用钱如水,难道这些钱都是家里给的吗?恐怕有的是经不起查证的哟。

(讨论题:对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一般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二、关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以上的这个条款所规定的处罚幅度,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使被害人所受的伤在轻微伤以下包含轻微伤,这种情况适用拘留,并处罚款处罚,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致使被害人受伤程度达到轻伤,重伤的这种情形就不能适用治安拘留,并处罚款处罚了,这种情形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同学们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前面我们学的关于对盗窃行为的处罚是拘留,“可以”并处罚款,这个“可以”二字,表明可以罚款,也可以不罚款有个自由裁量的余地,但在对殴打他人行为的处罚是拘留并处罚款,这里就去掉了“可以”二字,这也就没有自由裁量权了。拘留罚款并举。这充分地说明人身权利是不可侵犯的。我们今天学习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是要使同学们懂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被侵犯。3 同时,也要知道,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讨论题,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三、关于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罚的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请我们今天在坐的同学们,要听清楚,非法携带,有的同学可能会想到,我是有刀,但我没有用它去砍人,伤人,把我怎样。什么叫非法携带,就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你自己想带就带刀的行为叫非法携带,因为你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给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留下了隐患,只要你携带了管制刀具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学校是公共场所,作为学校是不准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进入这个公共场所的。我们今天在坐的同学们中有不有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我们希望凡是有这种行为的人请主动交出,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销除隐患,为维护公共安全做出实际行动。对于有的同学的不轨行为,我们希望要立既进行改正,只要能自觉改正其违法违纪及其它不轨行为的,公安机关是不会追究的。但是,有错不纠,累教不改的,我们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只要我们将你的违法记录录入到微机系统后,当你升学、参军、招工招干时,是过不了关的。这必将影向你的前途。奉劝你千万不要自己毁了自己。

四、关于安全防范的问题

现在已进入冬季,按照常规凡进入冬季了,就是各种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我们今天要给同学们作好宣传,使大家在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有些事故是没有预见情的,比如XX小学两个学生一个从厕所出来,一个去上厕所途中,大点的同学将小的同学撞倒,就在这一刹那间被撞倒的同学将其送往医院检查结果是卢内出血而死亡,像这样的事故是没有预见性的,但结合这起事故,我们提醒大家,平时里 4 也有不少同学打会、嬉戏,同学与同学之间,你推我搡的,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请今后不要相互打斗、嬉戏。进入冬季是用火用电高峰期,我们也要注意消防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上周星期四的晚上,我们相邻镇一个村子发生了一起火灾,烧毁财产何值万余元,起火原因是他自己用火不慎,也就是不懂得防火知识,他在他自家柴屋棚烧堆灰,没有当场看到让火熄灭再离开,风一吹就引燃了柴棚,最后导致火灾的发生,这一时的疏忽大意,上万元的家产就这么变成了灰,我们大多数同学家住农村,都有烧堆灰的情况,我们希望同学们听了这个例子后,也回去作好宣传,吸取教训杜绝火灾的发生,同时请同学的在学校在寝室注意消防安全,以前在我们辖区有这样的案例,几个同学在上学的途中,扯些荆荆草草的(冬天的这些都是干枯的)来烧着烤火,玩耍,在其火还没有燃尽时,大家都离去了,疏不知,风一吹引然了山林大火。请同学们今后在上学的路途中,不要玩火,不要烧山火,以防山林火灾的发生。再有,冬天有烤火的习惯,有的是烧煤烤火,为了保温将门窗关得严严的,一点都不透风,这样做是很危险的,会一氧化炭中毒的,重者会死人的,(例子)

今天因为时间关系,课就讲到这儿,请同学们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好学习,平安健康地过好每一天,天天都有一个好心情,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

法制副校长讲稿 第12篇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是作为法制辅导员,就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

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在假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下面是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就是去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 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 4 在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暑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办理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 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6 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说起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象你们一样甚至比你们还要小的在校学生。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原子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 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

当我们的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 8 映的。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暑假期间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总结: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最后祝大家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讲座稿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的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 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 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04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打 15 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法制副校长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 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于是,严某每天一放学就到游戏室找张某、李某,同他们一起打游戏机,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哪里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回收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价格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2008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 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某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06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本校十余名同学,来到新闸中学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事后,陈某的父母赔偿了丁某的医药费,陈某和丁某的父母同时也对网吧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 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痛改前非。2006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市机电技工学校学习。2007年4月3日中午,陈某与殷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水池上的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实在气不过,便纠集4名小混混找到陈某和殷某在校外合租的宿舍对其实施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只剩下受伤的汪某一人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7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歪风邪气的影响,屡次触犯法律,如果他今后仍不悔改,法律必然会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案例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守法律。

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上一篇:离职道别感谢信下一篇:汽修厂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