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2024-05-14

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精选9篇)

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二)日常办事机构

(三)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三、事件分级

(一)i级(重大)粮

食应急状态

(二)ii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三)iii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四、预警监测

(一)市场监测

(二)信息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二)i级应急响应

(三)ii级应急响应

(四)iii级应急响应

(五)响应终止

六、应急保障

(一)粮食储备

(二)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三)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四)通信保障

(五)培训和演练

七、后期处置

(一)评估和改进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三)应急能力恢复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管理与更新

(三)奖励和处罚

(四)解释部门

(五)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保证粮食有效供给,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全县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政府在粮食事权范围内,负责本地区粮食应急处置。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协同应对,果断处置。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多渠道粮食经营主体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能够立即响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4.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单位和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

5.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证全县人民“有饭吃、吃饱饭”作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脚点,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粮食安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1.县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县粮食局、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委宣传部、县农发行等单位负责人。

2.县指挥部职责

(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负责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2)负责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处置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3)及时向省政府、省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及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视情向驻县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4)本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经县政府同意后,报请省、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

(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单位职责

(1)县粮食局:负责粮食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应急粮源、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等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以及粮食的储备和调配;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发改委:会同粮食、农业等部门,负责全县粮食产、销、调计划的制订;

(3)县物价局:负责粮食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工作,向县政府提出采取价格调控和

干预措施的建议。

(4)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行动中粮库和粮食调运的安全保卫,维护粮食应急供应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

(5)县民政局: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应急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所需的有关经费落实,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7)县交通局:负责全县粮食

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的保障和协调工作。

(8)县农业局:负责提出恢复粮食生产的规模、品种和布局计划及具体措施。

(9)县工商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10)县统计局: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统计监测工作。

(11)县委宣传部: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工作。

(12)县农发行: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资金贷款。

(二)日常办事机构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1.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粮食局、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工商局、交通局、宣传部、农发行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动态,向县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县指挥部批示,联系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处置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参与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行动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件分级

依据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状况和粮食安全应急处置需要,粮食应急状态分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三个等级。

(一)i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全县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和省、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或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二)ii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县城或五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三)iii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县行政区域内一个以上五个以下乡镇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四、预警监测

(一)市场监测

县粮食局会同县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全县粮食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负责对国内和国际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县物价局会同县粮食局设立零售价格“安全警戒线”,保持市场粮食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当监测到粮食价格波动逼近“安全警戒线”时,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充分利用各部门所属信息中心等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实施市场监测,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县相关部门对县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实行实时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二)信息报告

县粮食局会同县物价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内粮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逐级报至市级主管部门: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污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粮食价格波动逼近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ii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立即做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紧急报告后,接到粮食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确认事件等级,立即启动本级预案,迅速做出应急响应。

(二)i级应急响应

出现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指挥部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县政府,县政府报告省、市粮食安全应急机构和省、市政府,并根据有关指示,贯彻落实应急措施。

(三)ii级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

出现i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指挥部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4小时),负责启动本预案,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县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

向县政府请示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2)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3)动用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应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4)其他配套措施。

2.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县指挥部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省、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通报情况。必要时,会同县宣传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和社会紧张心理。

(2)根据县指挥部的部署,县粮食局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库点,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商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3)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如动用县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要省级储备粮支持的,由县粮食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向县政府提出方案,县政府提出申请,报市政府转报省政府批准。

(4)经县政府批准,县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市指挥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①进入i级应急状态后,24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省指挥部办公室。

②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③迅速执行县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四)iii级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及信息上报

出现ii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由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本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并向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2.应急处置

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必要时,应及时动用县级地方储备粮。如县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省级储备粮支持的,由县政府提出申请,市政府转报省政府批准。

(五)响应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粮食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终止粮食安全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粮食储备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我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1.县政府必须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好储备计划,条件许可的可适当增加储备规模。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及应对粮食应急状态需要,进一步优化储备粮的品种结构,认真落实应急成品粮库存,确保政府掌握必要的应急调控资源,以重点保证县政府所在镇和县中心城镇及敏感地区的应急供应。

2.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义务。政府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出现i级、ii级应急状态的情况后,有关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在县指挥部统一协调下,主要由各有关部门通过粮食应急网络组织实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确保粮食应急保障需要。原创文章,尽在网。

1.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网络

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和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掌握、联系并扶持一些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2.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县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选择并认定一批信誉良好的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和连锁超市、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提前确定好粮食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

4.明确粮食应急企业的权力和义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指定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这些企业的动态。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报省粮食局备案。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优先加工和及时供应。

(三)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强县城和县中心城镇粮食加工、供应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四)通信保障

参与粮食应急处置行动的县级有关部门,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确保指挥通信畅通。

(五)培训和演练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七、后期处置

(一)评估和改进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行动的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在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1.财政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地方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

2.对应急动用的县储备粮占用的贷款,由农发行会同收储公司及时清算、收回贷款。

(三)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和外购等措施,补充县粮食储备及商品周转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粮食应急状态: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县内粮食供求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粮食局牵头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粮食安全形势发展,县粮食局会同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报省粮食局、市贸粮局备案。

(三)奖励和处罚

对参加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违反本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粮食安全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依法给予处罚。

(四)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粮食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预案)。

第二条**县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政府要建立粮食应

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县应急供给的责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县县级储备粮是稳定**县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粮食应急供给以**县县级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第二章**市场监测和预警

第四条**市场监测。以**县粮食局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78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

(一)10个粮食批发市场。

(二)18个县粮食局(粮办室)。

(三)10个粮油购销企业。

(四)30个城连锁店(或超**县)。

(五)10个加入本**县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出一期《粮油信息》,每月出一期《粮油综合信息》,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全国粮油信息网等其它途径,了解和掌握全国及国际**市场信息。

第五条预警。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20%左右,**县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的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报警,请求启动预案:

(一)本**县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一50。

(三)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县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第三章应急措施

第六条经**县政府批准,本**县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

第七条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一)以**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广播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的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

(二)各县要根据**县政府应急安排的精神,通过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第八条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本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各县要加强对本行政域内粮油**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网点的监测,及时将粮油购销及库存情况报**县指挥部。

第九条抛售储备成品粮油调控**市场。

(一)全**县指定4家粮食批发**市场抛售。同时,全面启动承担应急零售供应的连锁企业网络及其配送中心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二)**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抛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抛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县县级储备粮油中安排成品粮油储备1050万公斤。

第十条增加本**县零售企业货源渠道、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一)动员本**县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二)县分指挥部及时上报需要安排补充货源的计划,**县指挥部从**县储备成品粮油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县分指挥部组织本县承担应急供应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到各连锁网点。

(三)**县指挥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直接通知跨县的大中型连锁企业的商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到指定地点,拉运储备成品粮油,补充跨县连锁企业的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第十一条扩大生产,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一)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本**县列入应急范围的面粉加工厂9个,大米加工厂2个。按月开车24天计算,月可加工出成品粮6万吨。

(二)必要时动用原粮储备。采取委托加工的办法,由企业代加工储备粮,产品由政府安排投放**市场。

第十二条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埠成品粮油货源。

(一)发挥**县粮食局竞价交易平台和粮油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作用,在北京粮食网站公布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以网上竞价的方式,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

油品种。

(二)向**县政府和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报告。请粮食产帮助本**县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县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

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四章预案的启动

第十五条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县县级储备粮和设立**县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县计委、**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委员会、粮食集团、本**县两家粮油批发**市场、本**县两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给方案。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县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指挥:负责全**县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县计委:协助**县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组织粮源。

**县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县农发行:负责**县应急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安排。

县建设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我县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确保迅速有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二、事故范围

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架体倒塌事故、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天然气、液化气泄漏事故、房屋倒塌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暂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之前,参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中二级(含)以上重大事故标准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县建设局成立了*县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建设局办公室、规划股、建设股、质监站、房管所等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局建设股,由杨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设立了通讯联络组,交通运输组,专家指导组。当*县发生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县建设局建设股。

职责:收集、整理特大安全事故相关资料并经领导小组审查后及时向外发布有关信息。

(二)通讯联络组。

组长单位:建设局办公室

组员单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县属各施工企业。

职责:负责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三)交通运输组。

组长单位:县建设局办公室

组员单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后勤管理部门,县属各施工企业。

职责:负责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车辆。

(四)专家指导组。

组长单位:县建设局建设股、质监站、规划股。

组员单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县属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职责:指导有关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追查等。

五、应急救援指导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的指导体系。

(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立即组织抢险、保护现场的同时,迅速向所在地政府和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870—8636881、8636845,夜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大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向领导组组长报告并同时向县政府办、安监局和市建设局报告。

(二)建设系统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参加县运动会安全应急预案 第4篇

为切实做好我校师生在运动会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一、组织机构

田径运动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领 队: 张洪义 张 捷

带队教练:马成龙 李 明 刘忠锋 李舒畅 后勤保障:王少梅 周 微 医疗服务:王艳杰 崔 航 机动服务:李 峰

二、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1、各位教练员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所有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体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其原有竞技运动成绩再好也不准参赛。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带队教师应密切关注本校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对因盲目追求运动成绩而故意隐瞒参赛队员身体问题,出现意外的,要追究教练员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2、要全方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各教练员在运动会前运动员进行田径运动会安全教育。

(1)要注意交通安全。运动会期间,因比赛场地距离住宿地不远,所有教练员、方队成员和运动员步行去比赛运动场,进入运动场后无教师严禁学生私自出场。(2)要注意比赛安全。教练员老师要教育运动员在比赛中要听从指挥,不违章擅自行动;教育非运动员在运动会期间,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文明观看比赛,不得擅自离开观看场地,严禁非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地观看、接人、带跑。严禁运动员将其他无关人员带入体育场或在体育场周围聚集。运动员在检录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必须通过领队或教练员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比赛结束时所有人员须服从大会指挥按秩序退场。

(3)要注意食饮安全。后勤必须在有资质的正规的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和超市为学生购买食品和饮料,学生不自行购买食品.。(4)要组织运动员学习并熟悉安全预案,学习并掌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时的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以及运动安全自我防护知识,并教育运动员在比赛中要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赛前,带队教练要带领运动员熟悉场地和疏散路线图。

3、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1)对教练员进行细致分工,使之路线清楚、任务清楚、责任明确。(2)教练责任心。要求教练员老师不得远离运动员,对正在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密切注意其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3)负责带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4)所有运动员不得在运动场内玩火,避免火灾发生。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

1、校医应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比赛场地内出现摔伤等突发事件,首先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由值班车辆就近急送医院进行救治。

2.、比赛场地之外出现突发事件,带队教练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属于医疗急救方面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拨打120电话;属于交通事故、治安安全、火灾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3、如运动场发生紧急状况(天气突变、火灾、恐怖活动等),需要疏散,现场带队教师应立即稳定情绪,维持秩序,指挥学生按照指定路线有序进行紧急集结,并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如果没有危险应原地不动,听候安排)。所有教练员、校医、运动员必须服从赛委会的统一指挥,有序疏散,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营城子镇中心小学校 2016年9月10日

参加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

动会安全应急预案

营城子镇中心小学校

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5篇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05〕25号)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政发〔2005〕43号),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原则。

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发生跨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被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超出事发地市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需要由省政府或其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辖区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县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一)县应急指挥部

1.县应急指挥部组成: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必要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县建设局、县旅游局等部门以及事发地乡镇的主要领导。

2.应急指挥部职责:发布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向县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必要时,由县政府请示市政府启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管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县委宣传部: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协调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

(3)县发改委: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4)县经贸委: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负责组织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校内商店售出食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7)县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

(8)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9)县农业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11)县卫生局: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12)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及环境监测工作。

(13)县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4)县质量技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乡镇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食安委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食安委办副主任和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提出启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议;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单位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县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查处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组、现场检测与评估组和乡镇应急工作组等,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及其它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查处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情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有关部门配合,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经贸委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配合。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除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外的应急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6.综合组: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的进展情况,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7.现场检测与评估组: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估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检测与评估报告应及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8.乡镇应急工作组:事发地乡镇政府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采取救治、控制措施,并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县公安局做好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系统

建立全县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地、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县交通局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6篇

4、1小时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的工作方案立即启动,从和静县交通局和巴仑台运管站分2组上山营救。

5、4小时后到达,机械清障小组人员机械开始清除雪障;后勤服务小组给所有受困人员发放食物和衣物;运输协调小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受困群众单位,报告县委办公室,已开始营救,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6、6小时后,营救出被困车辆,检查维修好被困车辆,安全返回目的地。

7、总指挥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8、救援小组返回。

第二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旅客滞留时启动。

例如:客运站出行旅客达1000人。

1、接到报告信息;

2、立即通知运输协调小组,XXX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进行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

3、后勤服务小组对被捆乘客和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第三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

如:一辆载客10余人的营运客车,因下雪路滑,翻入路基外,人员死亡受伤严重。

1、接到报告信息;

2、信息联络小组应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要立即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与次同时,副总指挥应将事故信息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州交通局、县安监局。如,事故造成公路路基、路面损坏则应通知公路段路政管理队。

2、信息联络小组应迅速通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和后勤服务小组,总指挥负责分配工作任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后勤服务小组带领救援车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县急救中心开展医护抢救,救援车辆负责运送伤员和滞留旅客,路障清理小组负责清理路障,设置警告、警示标志。

3、县急救中心应在抢救运送途中,开通县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到达医院后,立即开展抢救。

4、总指挥再次上报救援情况,交警队、保险公司负责处理事故作出,作出结论。

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确保全县供销社系统平安,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把造成的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成立县供销社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

组长:XX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XX县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副组长:XX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XX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员:XX县社人事教育股股长

XX县社综合业务股股长

XX县社财会资产股股长

XX县社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县社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生资、贸易公司经理

XX、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负责人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XX供销社负责人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负责人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XX土产公司经理

XX果品公司经理

XX县社食品厂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股,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指挥。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在当地政府和当地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三)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供销社,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县供销社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县供销社应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供销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务股,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都要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有关人员组成。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社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都要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具体负责本社、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3.随时掌握本《预案》实施情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4.办理上级供销社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5.传达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6.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7.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8.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9.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上级供销社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四、信息报告

(一)报告主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公安110报警、120医疗急救、县供销社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值班电话,发生火警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紧急救护,并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可越级上报。

(二)事故报告主要内容,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3.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4.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5.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6.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8.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三)信息处理。

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告本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危害进行研判,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的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五)事发相关供销社和单位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事故报告制度逐级上报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上级供销社。

(六)县供销社接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馈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事发地供销社的应急反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地供销社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事发地供销社主管领导应当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供销社报告。

(二)事发地供销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根据事故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在总指挥发布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按照相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行动,按照启动命令和本《预案》的要求,实施救援。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应急响应工作:1.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2.开通与事故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3.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三)指挥和协调进入应急响应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发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工作:1.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做好各有关供销社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4.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6.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7.及时向供销社负责人、当地政府负责人和市安委会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四)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供销社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放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信息资源采集。

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行、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六)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申请紧急处置措施。

(七)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八)应急指挥部要对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的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应急指挥部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九)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二作:1.相关供销社和单位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所。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物件。4.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十)组织志愿者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

根据需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对事故现场监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监测、鉴定与事故危险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造成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品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六、后期处置

(一)各基层社、公司、厂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慰问受害者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按程序组成系统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行上级供销社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设立事故抢险救援组织。

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灾情分析监控、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等工作。

(二)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

建立供销社系统重特XX全生产事故报告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和监控系统,保证应急预警、报警、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

(三)物资与运输保障措施。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各级供销社、各单位应当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施建设,重视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贮备,按照国家产业标准和要求制定配备标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的安全可靠。

(四)人力资源保障措施。

建立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供销社要掌握所属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第8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抢险救援处臵。

1、重大坏粮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重大建筑安全事故

4、储粮化学药品重大安全事故。

5、重大洪涝灾害。

6、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7、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县粮食局局长李金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嬴盈、宋浩、周宝宁、李凯、吴恒霞担任,成员由工会、人秘科、产业科、调控科、财审科、监督检查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局工会,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的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由产业科、调控科负责组成

主要职责: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同时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现场控制事故危害、消除事故、抢救伤员,抢救设备等。

2、现场警戒组

现场警戒组由财审科负责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

3、通讯信息组

通讯信息组由人秘科负责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抢险救援情况信息传递,并形成材料及时向上级汇报。

4、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人秘科负责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和救护事故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5、机动组

机动组由工会、监督检查科人员负责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人员大面积抢险救援现场工作。

四、事故危害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

五、事故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生产场所和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十)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一)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3小时内上报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二)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三)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和县政府应急事故处理中心和安委会,并迅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同时与县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四)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七、处臵安全事故的后勤保障

(一)物资储备

各单位要根据处臵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二)装备器材

所需装备器材由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增添更换,保证装备完好,确保万无一失。

(三)后勤供应

后勤供应工作通常情况下由事故单位承担,有关部门协助办理。

八、预案的启动条件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九、事故责任追究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县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十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十二、粮食系统所属企业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第9篇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在本县辖区内的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病患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原则,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作出 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置及整改工作。

(五)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卫计局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县范围造成威胁,并有进一步扩展趋势的;

(2)超出本县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省、市政府或省、市政府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

(1)发生在重要活动或节假日期间,或者发生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 个乡镇以上的;

(2)一起事件发生人数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⑷学校一起事件发生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1例以上学生死亡的;

(5)其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3、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包括:

2(1)发生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或者发生危害较重、影响范围涉及l 个乡镇以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一起事件发生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10例以下死亡病例的;(3)学校一起事件发生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其他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4、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1)一起事件发生人数在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2)学校一起事件发生人数5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则;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态扩大,力争减少损失。审议批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2、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突发重大食品药品事故的医疗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餐饮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工商局、质监局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对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畜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县宣传部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

县财政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县应急指挥部其他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制定相应预案,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办)、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按照应急指挥部指示向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 5 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监测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无论是县应急指挥部部署,还是社会举报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通报,并及时与县应急指挥部沟通。县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预警发布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三)预警和启动预案

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迅速做出部署,并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分级响应程序

对于涉及食品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政府应急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专业突击队待命,并按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突发事故发生区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 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涉及食品品种进行采样,及时检验,确定事件发生原因。

县应急指挥部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救助伤员,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根据各部门检查情况,拟定事故报告。

涉及药品的突发事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立即组织专业检查人员,深入突发事件现场,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检查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对所涉及药品进行检查,必要时对事故涉及药品就地封存,并按规定采取适量样品送市级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向县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提出处置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突发事件产生原因是药品不良反应,则按规定向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二)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办)政府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派人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也可委托相关部门组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人员救 治组、事故调查处置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中毒原因,提出并采取控制措施;事故调查处置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成,参加成员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和事故性质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根据本预案规定,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将事故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必要时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政府。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五、善后处理

调查活动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日常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值班报告制度,设立应急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障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三)人员保障

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由县食品药监、农业、畜牧、卫计、质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四)经费保障

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附 则

(一)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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