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合同

2024-05-15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合同(精选7篇)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合同 第1篇

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址:

根据建筑业劳务市场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工程名称:保利·未来城市A2地块第一项目部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岗位(工种)工作。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限选择方式(以下两种选择一种打勾)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如双方需要,可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以完成约定的岗位(工种)工作为止。

三、劳务报酬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为元/工日,每月日前现金支付。若遇上春节,须在春节15天前支付完乙方的应得工资。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付给乙方工资报酬。

3、甲方应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务工期间的各项行为应遵守遵义市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建筑劳务岗位职责。

3、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自觉接收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5、乙方有遵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五、合同的变更

第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本合同对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它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交质安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合同 第2篇

甲方(项目部):石河子市立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部郭想胜 乙方(施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石总场西部牧业员工宿舍场地地坪

第二条 工程地点:石总场大连路路口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式:单项清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作内容:甲方合同内所有砌体(混凝土、平场地、垫石子、洒水、打夯)清工单价为_________元/㎡。施工中一切用具均有乙方自理,甲方负责混凝土拉到现场,其他一切工序由乙方负责,并做好落手清。注:以上内容都按图纸工作量计算。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质量规范,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规范而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有权开罚款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乙方进场后,每月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8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一、质量管理

甲方提供乙方质量要求和技术交底,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绝对服从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在日常质检和分项工程验收时,必须达到所定标准(具体见技术交底)。

二、甲方职责和权利

2.1 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审核乙方施工方案,全面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2.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周、月进度计划,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和甲方的指令,但对不合理因素,可提出建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蛮干、2.3 甲方及时组织、参加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2.4 甲方对有特殊贡献的给与一定奖励,对工作中个人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和权利

3.1 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及承诺。

3.2 严格执行公司和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3.3 严禁未经甲方及设计和监理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如有发生造成的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3.4 如乙方严重违反《劳务承包合同》,工程工期、工程质量不能保证,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和公司利益受到损失,信誉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赔偿部分损失外,还要追究乙方责任,清除出场。清除出场按总工资的70%结算工资款。

3.5 必须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派专人现场全权负责协调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

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文明施工等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乙方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偷盗,若发生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公司规定予以重罚。

乙方的所有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三宝”,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若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正常工伤按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处理。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项目部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施工人员)签字:_________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合同 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劳务技能工人,培养

建筑业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同时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劳动力供给下降, 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 给建筑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 加强对劳务技能工人的培养,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建筑产业劳务队伍, 才能更好的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转型升级, 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1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劳务技能工人的现状

当前,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能人员主要以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等形式为施工企业服务, 建筑企业自有的技能人员随着年龄老化、退休减员、人员流动等因素在不断减少, 而劳务技能工人队伍也存在着人员供给不足、人员流动大、劳动成本上升、培养不够重视等问题。

1.1 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劳务技能工人供给减少, 劳动成本上升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逐步到来, 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不断下降, 对建筑劳务供给市场有很大影响;新一代劳务工大多是80后、90后, 面对建筑行业的艰苦环境, 他们进入建筑业的意愿减弱, 进一步造成了建筑业劳务供给的短缺;随着社会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 各个行业都面临着人工成本上涨。而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对劳动力需求量大, 面对人工成本的上涨, 建筑业用工成本不断上升。

1.2 劳务技能工人文化水平偏低、技能简单, 职业发展空间小, 稳定率低

与老一代劳务技能工人相比, 新生代技能工人职业期望值高, 物资和精神享受要求高, 职业素养低, 工作耐受力低, 稳定性差。职业技能的匮乏、职业规划的迷茫以及建筑行业的艰苦环境, 使得劳务技能工人临时观点严重, 主人翁意识淡漠, 对企业缺乏认同感。

1.3 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不到位, 劳务工劳动保障受到一定程度损害, 导致劳务工队伍不稳定

劳务公司普遍存在为追求利益忽视劳务工的劳动保障权利的现象, 与正式职工相比, 劳务工收入偏低, 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 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建筑从业人员流动性大, 有的劳务公司不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多数劳务企业都没有给劳务工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劳务工多从事低层次或高强度的工作, 生活条件简陋, 很难享受福利待遇, 有的甚至被拖欠工资,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使得劳务工很难融入企业的氛围, 难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 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劳务工的流动甚至流失。

1.4 对技能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 缺乏有效的培养模式, 劳务技能工人培养乏力

尽管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但技能人才得不到社会应有的承认和尊重依然是不争的事实。年轻人不愿意当技工, 直接影响了技能人才队伍壮大。在我国, 接受高等教育人口不断增多, 而技能人才却成为稀有人群。即使以培养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院校, 也是偏重理论教育, 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 劳务技能工人大多数是属于劳务分包, 企业对培养劳务工的投入积极性不高, 只使用不培养的现象较为普遍。

2 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技能工人培养的必要性

2.1 加强劳务技能工人培养是建筑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当前, 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 不断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 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建筑产业作为我国支柱的产业, 也逐步进入环保绿色和高科技施工的时代, 因此也对建筑行业技能工人的素质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筑产业科学、持续的发展必须要依靠一支现代化、有知识、有能力的技能工人队伍。

2.2 加强劳务技能工人培养是提高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转型升级的不断进行, 必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拥有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来支撑企业发展, 增强企业竞争力。“没有一流的技能人才, 就没有一流的产品”。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现代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 没有一支技术精湛、手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 建筑企业就不可能打造精品工程, 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建筑企业只有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 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技能人才, 才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3 加强劳务技能工人培养既是劳务技能工人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也是履行社会职责的重要举措

目前, 劳务技能工人是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主要力量, 而劳务技能工人普遍来自于农村, 他们有迫切提高技能、融入企业、融入城市的愿望。因此, 加快劳务技能工人培养, 完善劳务工的社会保障机制, 建立一支稳定、规范的建筑产业技能工人队伍既是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也是推进城市化建设, 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

3 建筑业劳务技能工人培养的对策建议

3.1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劳务技能工人培养的重视, 提供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技能工人的培养

(1) 政府应引领社会观念, 加大宣传力度, 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2) 应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强化培养措施, 在劳务工技能鉴定、企业劳务工培训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同时也要在监管方面充分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3) 要健全技能人才的评价和使用政策。在选人的评价制度、选人用人制度、待遇政策方面, 不仅和学历挂钩, 也要和技能水平挂钩。通过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 推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提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 特别是一线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

(4) 要加大对技能人才的激励和表彰, 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职业技能大赛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 要加大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力度。

3.2 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加大投入, 开展培训, 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

培养劳务技能工人既需要突出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的依托和引领, 又要推动劳务分包专业化与附属化。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吸纳有信誉的劳务企业与自己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把劳务技能人才培养当成共同的任务。

(1) 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应健全培训制度,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用工机制, 建立自有的关键专业、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骨干队伍。建筑施工企业是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主体, 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制度, 采取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方式, 对企业自有工人进行相应职业培训, 严格按要求执行持证上岗。在人才培养和用工机制创新方面, 一方面, 可以通过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方式从劳务技能工人中选拔出优秀的人员转为企业的正式职工, 激励劳务技能工人的工作热情, 为劳务人员职业生涯发展开辟通道;另一方面, 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实施新型学徒制培养技能人才接班人, 通过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现代学徒制, 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培养技能人才。

(2) 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要积极支持劳务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也要加强对劳务企业的管理, 促使劳务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优、做强、做实。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一方面应当承担务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新工艺、新工法、法制教育和现场管理人员等培训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也要积极向劳务技能工人延伸。同时要充分利用农民工夜校, 在场地、师资、教材等方面尽可能创造条件, 为劳务企业提高工人技术文化素质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审查, 对不符合技能人员配置要求的劳务公司不予以合作, 督促劳务企业培养自己的技能人才, 建立一支稳定劳务技能人才队伍。

(3) 要发挥职业院校的作用, 改变培养方式, 扩大建筑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模。目前我国职业院校的教育主要以理论为主, 轻视学员操作实践能力的培养, 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务技能工人供给不足。因此, 一方面要增设建筑相关建筑职业院校, 扩大建筑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模, 为企业输送急需的建筑技能人才;另一方面建筑职业院校也要深化教学改革, 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努力使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 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开展校企合作办学, 一些实践操作课程施工现场办学, 突出技能训练, 培养一批掌握精湛技能的技术工人。

(4) 完善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 稳定建筑劳务技能工人队伍。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劳务工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 做到同工同酬, 维护劳务技能工人的合法利益。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项保险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并做好管理和监督, 保证劳务技能工人的合法权益, 稳定劳务技能工人队伍, 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阴宏敏, 郭丽芳.人口红利消失背景下建筑业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J].建筑经济, 2015, (6) :22.

[2]张林.培育新生代产业工人助推产业转型升级[J].决策, 2014, (12) :4-5.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合同 第4篇

【关键词】 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一、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二、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合同 第5篇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m2(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4、工作内容:(1)、工程(劳务)承包的区域:从基础地梁开始包括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搅拌、浇筑,砌体、抹灰、土方回填及所有垫层,地坪面层,室外散水,屋面放坡找平,所有防水打底及防水后的保护层浇筑,外墙砖粘贴及清洁,内、外架搭拆,四口五临边防护,安全设施的搭拆和防护以及交房时的清洁工作等。(2)、具体承包范围: 1)、人工费:指承包本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含建施、结施设计变更单、工程增减、审图纪要、设计补充说明等)的工作内容。主要分部分项为砌筑、抹灰、钢筋、砼、模板、脚手架子、地坪、屋面、公共部分装饰并含室外散水以内的环境工程等。立面范围从地梁下口到房屋顶总标高,至竣工交付使用除水电安装、内墙涂料、室内地砖、防水、门窗安装、楼梯栏杆、玻璃、铝合金卷帘门以外的所有工作。以及安装文明施工用工,相关工序的配合工作。2)、辅料费:各种型号的铁丝、钢筋绑扎丝、电焊条、焊剂、铁钉、抬杠、各种绳、灰桶灰盘、尺枋、靠尺、切割机、切割片、冲击钻、防雨水所用的工人身穿雨衣、彩条布等辅材的费用。3)、机械费:包括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加工机具、木工加工机具和塔吊等设备的租金或购置费。4)、模板费:指各种模板及扣件租赁和购置运输等费用以及各种对拉片和对拉螺栓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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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脚手架费:指钢管和配套扣件的租赁和购置运输等费用等。超定额损耗的赔付、竹跳板的搭拆按规定堆码,各种安全防护架、砌筑架、装饰架、四口五临边防护,上料平台和卸料平台的搭拆,日常维护以及需要反复搭拆的各种架子,因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确保施工能继续进行需要搭设辅助生产设施的便道,提供安装及其它相关工序的脚手架等费用。6)、安全文明施工费:指工程必须购置的安全帽、安全带、职工劳保安全保护用品和发生工伤事故处理及连带的行政经济处罚的专项费用等以上费用,施工通道维修清洁、车辆冲洗,因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安全文明条例而被市、区相关部门及监理、业主的经济处罚,同时承担包括业主对总承包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中相关的经济处罚条款中的相应责任。7)、管理费:指乙方保卫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等的工资,办公桌椅、电脑、笔墨纸张、各种技术表格等办公用品采购费和职工个人劳保等不可预见费、工人暂住证费用等。8)、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票。9)、工程质量、安全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并一次性验收通过。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现行建筑规范文件为准。乙方完工后必须提供所完工作的自检记录与施工记录报甲方质检部门复审,经甲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到现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认定质量安全检查结果符合验收规范后方能进行结算。各分项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否则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业主对甲方质量、安全有约束的合同条款对乙方具有相同的约束力。10)、对乙方的违约责任及处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材料浪费现象,甲方论其情节轻重对乙方违反合约的行为进行每次100—500元/次的处罚,同时乙方必须全额赔偿材料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来的正确意见现象甲方论其情节轻重对乙方违反合约的行为进行100—500元/次的处罚,同时要求乙方当事人必须对甲方管理人员道歉。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甲方论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每次100—500元/次的处罚,同时要求乙方必须对当事人予以开除不得在本施工现场继续工作。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5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准随队入现场施工,儿童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如有违反,甲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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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违反合约的行为进行每次100元/次的处罚并将当事人立即驱逐出场。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不准私自烧火煮饭,更不允许烧柴火或电炉、电饭锅,如被甲方或保卫人员发现将处以200—500元/次处罚。以上处罚内容在乙方签订合同后已表示同意,如以后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现象甲方不需乙方签字认可,可直接从乙方合同履约金或工程进度款中扣出。(2)、材料控制及奖罚:钢筋损耗按甲方管理人员审核后的配筋表总量加2%损耗作为全部使用量,废钢筋允许量为甲方审核后的配筋表总量的0.6%,节约钢材按市场价的40%对乙方给予奖励,超用部分按市场价的100%给予赔偿。其它材料限额使用,超出施工预算量由乙方向甲方按市场价格予以赔偿。(3)、劳动力与施工管理:乙方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计划书合理组织劳动力。必须完成甲方指定的月、旬计划。乙方施工人员参与月计划的编排,参加项目部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作为甲方项目部在编管理人员。乙方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时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仍未改变,甲方可代为乙方安排劳动力,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工人工资按议价开支计算。乙方现场配备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除必须具备个人资格外,还应落实岗位职责独立完成相应的技术岗位工作并签订岗位责任书。如乙方不按规定安排此相应的管理人员,由甲方代替管理,但工资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4)、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施工图建施与结施图面积计算。(5)、工伤事故处理: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出现一切大小安全事故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有人员伤亡现象,由乙方承担伤亡名额。(6)工程质保金:甲方按乙方所承担本工程合同暂定总价的3%收取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壹年后全部无利息由甲方返还给乙方。在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后无任何措施,甲方可以聘用其它人员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双倍从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二、工期: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甲方所安排的工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具体工期安排待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再做具体工期安排。

三、单价情况: 单价按建施、结施图纸建筑面积进行结算:按包干价每平方米 元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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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执行。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向乙方进行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施工方案、定位放线、测量、试验等技术交底以及下达该工程安全质量措施和技术标准,并做好相应记录。(2)、随时进行质量检查、监督、评定。(3)、负责处理因设计变更、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住宿、饮食、卫生、文化等生活设施。(5)、甲方对乙方支付农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乙方依法支付农工工资。

2、乙方的责任:(1)、乙方从事劳务作业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所承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乙方必须由自有作业人员完成该合同所有承接的劳务作业,不得分包或转让。(2)、乙方必须每月造农工工资表,在甲方按合同未到付款时间时乙方必须垫资按月发放农工工资,乙方应按月按时造农工工资表,按当月实际发生的农工工资的100%支付农工。农工领取工资后所签名加盖手印的工资表交项目部一份保留底备查。(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生产进度和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施工中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4)、乙方在工程中无故完不成任务,不服从甲方安排,无理取闹,有意找甲方麻烦,在甲方教育罚款等均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强行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工地的一切设备作为对乙方债权债务的清理及赔付。(5)、乙方必须确保农忙和节假日期间的施工所需劳动力,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更换队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交待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延误工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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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接受甲方处罚。(7)、乙方必须按照进度计划要求配备相应的保障任务的施工人员及措施。(8)、乙方有责任配合其它各工种的施工,不得影响后续工序施工,并尽量为后续工序的施工创造条件。(9)、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评定,如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人工费超支及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0)、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监督,作好质量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向甲方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1)、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施工物资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12)、乙方在施工过程在每一道工序应做到工完场清。(13)、按计划耗用各种材料量,材料量按图算加定额损耗。超量全赔,节约奖励。(14)、环境和文物保护:乙方应在施工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噪声扰民。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形成处理意见。(15)、乙方应将农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工本人。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以备甲方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审查。

六、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尽量做到没有返工现象,给甲方施工员及监理部门检验后,如有需要返工的应立即返工,并承担甲方所损耗的材料损失。

七、安全:(1)、甲、乙双方分别确定甲方,乙方 为安全负责人。(2)、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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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生产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事宜向乙方进行交底。(4)、乙方进入承包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登记注册并符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岗位证书的要求。报甲方备案,对承包的劳务工程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5)、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和操作规程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自我能力,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规程办事,不违章操作。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配备好安全带,否则甲方将罚款处理。(6)、凡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并监督整改。乙方违章作业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停工或罚款)。(7)、凡属甲方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乙方一律不准私自动用,违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令其赔偿全部损失。(8)、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9)、乙方凡有不适应高空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贫血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5周岁以上老年工及女工不准随队入场施工,违者自行负责。

八、治安、防火:(1)、甲、乙双方分别确定甲方,乙方 为治安防范负责人、防火负责人。(2)、凡在甲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必须在进场三天内由乙方负责人向甲方提供队伍人员情况,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填报市建委所要求的人员登记表。(3)、乙方入场一周内,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项目部治安管理有关制度的宣传教育。(4)、乙方人员内部治安纠纷、案件、事故由乙方自行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则必须派员配合甲方查处。私拿、盗窃甲方财物的人员,由甲方项目部按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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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丢失借用的器具,由丢失方照价赔偿。(5)、甲方项目部有权对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查处防火违章行为,乙方人员因违章引起火警、火灾除对责任人员处罚赔偿因火灾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外,发生一次未遂火警罚款200元/次,一般火灾事故罚款1000元/次。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执行。

2、如甲方未按甲方与业主单位的施工合同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则甲方按未付工程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支付乙方资金利息。

3、如乙方原因没按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本工程属乙方垫资施工,乙方应结合本工程实际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及自身资金情况,如乙方严重拖延工期或无力施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已完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

十、其它

1、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未能过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以保证业主工期与质量要求。

2、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进场施工人员的各项保险。

3、治安费、暂住费等行政事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劳务公司聘用合同 第6篇

合同编号: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对劳动力资源之需求,经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后同意聘用乙方配合参与本工程建设,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书,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工地从事岗位工作,并不得自行要求变更工作岗位。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住宿、生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生活所用电费、租赁费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进场后,按甲方的安排,先培训,后上岗。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对公司所造成和损失和责任。

5、甲方同意按月支付乙方岗薪¥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及所得税金)。

6、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当月岗薪中直接扣缴)。

(1)乙方从甲方所借用工具,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

(2)在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3)乙方在甲方工地内出现打击斗殴等不良行为时,甲方根据其影响的严重程度给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

8、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脱离本岗位工作,甲方视所造成损失大小,有权在乙方未结算岗薪中予以抵扣。

9、乙方进行经培训通过后,先试用三个月,如在试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进度及劳动力资源情况随时终止聘用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

10、本合同有效期暂定壹年,实际期限视甲方工期而定。

11、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

建筑公司劳务合同 第7篇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若该工作任务至 年 月 日仍未完成,除双方另行协议延长合同期限外,双方的劳动合同至该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甲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所在地 。

甲、乙双方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季节气候、工序和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乙方不得怠工或擅自加班。

(二)乙方按正常工作时间出勤工作(平均每月工作时间166.64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完成的工作任务,由于乙方故意拖延而导致必须加班的,甲方可以拒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乙方每月基本工资标准 元(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本工作任务按工程量计付工资,具体为:

(1)□按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计付工资,工程量单价为 。

(2)□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

甲方于每月 日尽量足额发放上月工资,若因工程量无法及时结算清楚的,甲方至少应发放上月基本工资以保障乙方的基本生活需要。

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减或扣除以下费用和款项:

(1) 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所有依据本合同和有关劳动纪律、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应由乙方支付的赔偿或罚款;

(3)乙方伙食费和住宿费。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因工负伤的,甲方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养老保险

甲方将依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政府有关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其养老保险的购买或处理方案(由乙方在本人户口所在地自行购买保险,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折合在乙方上述计件工资中一并发放)。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六、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已经熟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罚则:

1、乙方有以下行为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1)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

(2)工作时间在非指定场所吸烟者;

(3)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穿拖鞋或打赤脚的;

(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五天以上三十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得擅自离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累计达三次的。

2、未经请假,无故旷工二天的。

3、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4、工作时间在非指定场所吸烟达三次的。

5、酒后闹事、酒后上岗的。

6、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7、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穿拖鞋或打赤脚达三次的。

8、高空作业时没有系好安全带,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的。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元的。

10、非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的、非电工接驳电源的。

11、在宿舍内乱搭电线、或使用高功率电器、私设炉灶生火做饭。

12、乙方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信息和资料(如身份证、婚姻、生育、健康状况、教育学历、工作经历、上岗证、操作证、住址、不良记录等)与事实不符的。

13、工作质量达不到到相关标准要求的(详见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工程检验批验收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其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90%及以上的抽检符合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1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2000元。

1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

17、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若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而擅自离职者,甲方可扣留乙方未领工资,并不作任何补偿。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三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九、法律责任

(一)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操作不当、技能问题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必须按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专业技术培训。

(三)乙方不得提供假身份证或无效身份证入职,否则造成包括社保、工伤、医疗在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其它

(一)甲方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要求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签名及按指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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