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城市规划分析

2024-07-27

济源市城市规划分析(精选6篇)

济源市城市规划分析 第1篇

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查问卷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您如何评价我市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A、很好B、不好C、不清楚D、一般

说明: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市组成了包括市级领导在内的市委宣讲团和以无党派人士、基层先进党员组成的市民宣讲团,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进行了多次诠释和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领会和把握,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吗?

A、知道

B、知道一些

C、不知道

说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3、您认为我市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际效果如何?

A、好

B、较好

C、不好

D、不清楚

三、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

4、您如何评价我市中国梦宣传教育情况?

A、很好B、不好C、不清楚D、一般

说明:中国梦指的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夙愿与共同追求。为做好中国梦宣传教育,我市先后开展了市长书记在线访谈,组织了宣讲团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对中国梦进行了诠释和宣讲,开展了“济源梦·我的梦”演讲征文比赛等。同时,还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等措施,持续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

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

5、您对近年来本市或区评选出的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了解吗?

A、知道

B、知道一些

C、不知道

说明:

1、济源市第一届道德模范人物:

助人为乐模范:赵宗孝田孝忠崔宗亮

敬业奉献模范:张利军赵亚萍苗文才

孝老爱亲模范:彭世英卢金凤李玉儒李远志

2、济源市第二届道德模范人物:

助人为乐模范:连德全李义孔郭谨栋

诚实守信模范:李文军

敬业奉献模范:苗洪森赵利霞苗天英

孝老爱亲模范:王冬梅乔桂芬

3、济源市第三届道德模范人物:

敬业奉献模范:毛立争赵传和王继良

孝老爱亲模范:张晶晶张东

助人为乐模范:任天哲张文生

见义勇为模范:卢林代国旗杨根

诚实守信模范:王世福

4、第三届济源市道德模范集体特别奖:

捐献造血干细胞爱心志愿者群体

济源市志愿者协会在线义工分会

5、中国好人榜入选者:孔祥友、袁小保、连德全、杨烈禹、李文军、张自红、苗天英、李进中、苗洪森、刘丽霞、毛立争、卢金凤、李玉儒、代国旗、杨根

6、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彭世英

7、第三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李玉儒

8、第四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李钊

6、您对近年来本市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的看法?

A、值得崇尚表彰

B、值得崇尚但不值得学习

C、不值得 学习宣传

D、不清楚

7、近年来,您是否参加过本市或单位、社区组织的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教育实践活动?

A、经常参加B、有时参加

C、不参加D、想参加但没人组织

说明:

社会公德包含整治“十大不文明行为”活动、交通文明宣传;

职业道德包含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劳模典型宣传;

家庭美德包含:社区居委会评选的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开展的“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宣传;

个人品德包含助人为乐、志愿服务、对困难者伸出援手(捐款捐物)等。特别是“慈善一日捐”,我市各单位和街道都组织了捐款捐物活动。

五、法治宣传教育

8、近年来,您是否参加过本市或单位、社区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

A、经常参加B、有时参加

C、不参加D、想参加但没人组织

说明:我市每五年全国都开展一轮普法活动。我市投资70万元,建成700平方米的“我市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开通24小时法律援助 热线电话12348。高标准、高规格启动“法治济源”创建工作。同时,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法治镇(办)村(居)”创建工作。定期对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村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在各镇办举行“法律进乡村”赠书活动,组建了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在中小学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多次举办师生征文比赛、律师进校园等活动。组织法制宣传讲师团,以“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主题进企业宣讲。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举办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每年利用两会组织开展了“法治文化走进两会”活动,为代表和委员赠送“法治文化小礼包”。

六、诚信建设制度化

9、近年来,您是否参加过本市或单位、社区组织的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A、经常参加B、有时参加

C、不参加D、想参加但没人组织

说明:近两年,我市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等主题活动,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济源人”这一主题,宣传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树立企业文明形象。

七、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10、对于捐献骨髓等公益行为,您的态度是?

A、积极支持

B、支持

C、不支持

D、无所谓

说明:近年来,我市红十字会大力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时机广泛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加入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行列。2011年玉泉街道堽头居委会民民杨飞飞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成为我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第7人,我市万人捐献率居全省前列。

11、您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态度是?

A、支持并积极参与

B、支持但很少参与

C、理解但不参与

D、不支持

说明:

志愿服务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服务理念是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志愿服务项目是“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关爱他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

关爱社会:重点在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公共场所文明引导、文明交通、文化体育、网络文明传播、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等,推动文明社会风尚、良好社会秩序、优质社会服务的发展和形成。

关爱自然:广泛宣传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提倡 低碳生活,鼓励垃圾分类,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全市目前注册登记有3万余名志愿者,注册志愿者人数已超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的8%。加一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需在上注册个人志愿者,并发布活动经历,公职人员每年不少于50个小时。全市每两年评选一届志愿服务市长奖。

12、您所在的社区开展过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吗?

A、经常开展

B、偶尔开展

C、没有开展过

D、不清楚

13、在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邻里互助、慈善捐助等活动中,社区党、团员是否能带头参与?

A、都能参与B、多数人能参与C、少数人能参与 D、不清楚

八、文明交通

14、近年来本市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活动,您认为

A、有效

B、偶尔有效

C、无效

D、不清楚

15、您对本市交通秩序如何评价?

A、不好B、一般C、较好D、好

16、您在本市乘坐公交车出行方便吗?

A、很方便

B、较方便

C、不方便

D、不清楚

说明:

公共交通体系明显改善。2012年底,我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对全市城乡公交进行了全面改革,成立了济源市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对我市原城市公交车辆进行回购且新购置了36台油电混合公交车,共计64台公交车投入运营,同时作为城市公交的衔接,为进一步加快低碳交通建设,倡导绿色出行,解决市民出行最后1公里问题,我市推出了环保、便民的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在全市设立32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入500辆公共自行车,按照1:1.2比例设置了600个锁车柱,并于2013年8月20日投入运营。

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2012年至2014年,对公交、出租从业人员先后培训5次,共培训9000余人。通过培训,从业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出行、礼貌行车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为提升我市出租车从业人员形象,2012年我市为867台出租车投资10余万元,统一了座套;2013年统一了出租车从业人员服装,每人两套,共计投资4.85余万元。

加强文明出行宣传。2012年至2014年,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文明出行宣传活动。新建公交站牌公益广告153个,将出租车顶灯换为LED显示屏,制作公益广告,进行不间断循环播放,在公交车上安装车载电视,通过各种方式对我市市民文明出行进行宣传教育,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九、食品安全

17、您所在的社区开展过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吗?

A、经常开展

B、偶尔开展

C、没有开展过

D、不清楚

说明:近年来,市药监局利用创建文明城市包村宣传的机会,对居委会居民进行入户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积极宣传《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8、您在本市的食品经营单位或集贸市场买到过变质、过期、伪劣的食品吗?

A、经常买到

B、偶尔买到

C、从未买到

D、不清楚

19、您所居住的社区是否遇到或听说过有人兜售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健康产品”?

A、听说并遇到过

B、听说但未遇到过

C、未听说也未遇到过 D、不清楚

说明:随着群众消费意识的提高,假冒伪劣药品举报案件不断增加,针对这一情况,我市不断健全和完善举报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大大提高了举报处理的效率和群众的满意度。

十、社会治安管理

20、在本市目前的治安条件下,您觉得安全吗?

A、安全

B、较安全

C、不安全

D、不清楚

说明:近年来,我市公安系统不断巩固和保持良好基础和优势,突出济源实际和特点,打造最平安和谐城市,打造现代文明警察队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结合我市实际,济源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合理布局、规范运行、强化措施,高标准推进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张网”(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技术视频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持续深化“双零”(零投诉、零上访)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继承发扬枫桥经验积极开展金牌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大员上阵,责任明确,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窗口前移,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全市发展保好驾护好 航;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建立信息研判制度,积极推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社会管理模式,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流动人员管控,着力提升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管理的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1、您对本市近年来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不良现象的评价

A、没有

B、比较严重

C、不严重

D、不清楚

说明:近年来,我市以打击整治聚从赌博、卖淫嫖娼、整治交通秩序为重点,坚持每月开展两次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统一行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十一、社区民主建设和管理

22、您是否知道社区遇到重大事务时要通过召开听证会、评议会或议事会进行决策?

A、知道

B、知道一些

C、不知道

D、不关心

说明:近年来,我市各街道推行民情恳谈会、民事调解会、民意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四会”制度,明确社区遇到重大事务要通过召开听证会、评议会或议事会进行决策。居民可以通过听证这一民主渠道,直接或间接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切实感受社区自治的价值。目前,当社区遇到重大事务时,各社区居委会会召集本社区居民或代表召开听证会、评议会、议事会或事务协调会进行民主决策,解决重 大事务,通过这种有效机制,社区居民能在社区会议上充分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十二、监督制度

23、您对本市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以及市民所关心问题的处理、反馈情况满意吗?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清楚

D、不满意

说明:济源日报开设了文明城市创建栏目,开设创建热线电话,号码是6635896。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媒体将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有选择地进行跟踪采访或在报纸发布、答复。另外,为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开设了创建工作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6633225(市创建办)、6633690(市文明办),举报信箱:jyscjb@126.com,对于市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及时核实并解决。同时可以播打市长热线:12345

说明:每年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都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文艺演出,如春节文艺晚会、元宵节民间文艺表演等每年都举行;市群艺馆和城区各社区都均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可供市民活动。

十三、创建支持率

24、本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您认为

A、很有必要

B、有必要

C、没有必要

D、无所谓

说明: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全面体现。我们举全市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并非为了拿牌子,而是要通过创建,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更加整洁、有序、舒适、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授予一个城市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它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原因:努力创建文明城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济源的必然要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宗旨: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为民,为民创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为了争取一份荣誉,更重要的是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正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最大受益者。

济源市城市规划分析 第2篇

为1996年以来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济源市以改善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稳步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全民节水意识不断增强,节水制度和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2011年5月26日,国家住建部和发改委发出通报,命名济源市为第五批(2010)国家节水型城市,是1996年以来河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济源市始终把创建节水型城市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2006年就提出了创建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并连续五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建立了《济源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责任工作台账》,将创建任务和考核目标逐一分解,层层落实到20个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工作不力单位公开说明情况,承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强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健全机制

在机构建设上,健全了节水管理机构,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在制度完善上,颁布了《济源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济源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资金保障上,市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节水型城市创建,并且随着财力增强逐年增加用于节 1

水工作的投入。在任务落实上,实行问责制、消号制,定期督查,落实检查通报;新闻媒体定期通报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形成了“建设部门牵头、相关局委主创、一把手负总责、责任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具体管、社会全方位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创建氛围,保障了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每年都认真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在新闻媒体采取公益广告、知识专栏、节水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市领导每年都亲自参与节水宣传活动。举办小学生“节水杯”绘画大赛、中小学生节水征文大赛、节水知识问卷调查、水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制作大型节水广告牌27个,免费向市民发放节水纸杯50万个,建设了节水宣传一条街等。2006年以来,累计设立咨询台132次,印发节水宣传资料40万份,各单位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23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余万人次,市民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节水措施有效普及。

四、突出重点,打造亮点

一是抓好节水基础管理工作。编制了《济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济源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建立了节水统计制度,健全了节水考核体系,严格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强化自备井管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97眼自备井进行了封闭,有效控制了城区地下水开采。积极推行水价改革,提高各类涉水价格水平,推动节水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强力落实节水“三同时”(项目建设和配套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保证节水配套设施的建设。建立和规范节水产品的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市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5家企业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49家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获得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

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工业出城、项目上山”发展战略,在山区建设虎岭、玉川两个产业集聚区,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将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深入开展环保“严查”活动,集中整治了一批长期超标排污的难点问题,市区水源地环境得到了有力保障,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完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在原有日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4万立方米的中水回用站的基础上,又建设了日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二期工程,共配套建设污水管网83公里,将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中水全部回收利用于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冷却水循环系统。

四是加大节水科研和工业节水力度。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施一水多用、串联使用等节水工艺,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2008年以来,全市工业企业共实施节水技改项目150余项。对于用水量大的工业企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有效提高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五是有效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对贯穿市区的湨河、蟒河实施了综合治理,对河道及沿河两岸进行了绿化、美化、亮化;对城市排水管网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收集雨水直接排入河道,并在河道内逐级修筑溢流坝,拦蓄河水、雨水,以涵养地下水源。在工业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收集雨水用于单位生产补充水源

及绿化景观用水。2008年至今,累计节约地下水24.6万立方米。

济源市城市规划分析 第3篇

关键词:林地,保护规划,补充林地

1 林地保护规划编制背景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随着全球生态恶化、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加剧和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问题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建成生态环境良好国家”的新要求, 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3%以上;2009年9月, 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 向全世界庄严承诺:到2020年, 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 000万hm2, 森林蓄积增加13亿m3。将保护利用林地、增加森林资源提高到了国家目标和战略高度。

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 提升森林资源承载能力, 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安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的批复》 (国函【2010】69号) 提出了“完善规划体系, 分级编制国家、省、县3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 国家林业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分别下达了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为此, 组织开展了济源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2 济源市森林资源现状及规划目标任务

2.1 森林资源现状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 太行山南麓、世纪工程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北岸。地理坐标为东径112º01´~112º45´;北纬34º53´~35º16´。总面积1 931 km2。林业用地115 393 hm2, 有林地66 153.37hm2, 森林覆盖率42.38%, 林木覆盖率52.42%。北部为河南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 南部为国家级黄河湿地保护区, 西部为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区, 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1 607 hm2。

2.2 规划目标任务

根据《河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 (2010-2020年) 》要求, 济源市森林资源规划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 林地保有量由现状115 393hm2增加到120 956 hm2, 净增5 563 hm2, 增长率4.82%;森林保有量由现状66 154 hm2增加到87320 hm2, 净增21 166 hm2, 增长率31.99%;林地生产率由现状49.7 m3/hm2增加到72 m3/hm2, 净增22.3 m3/hm2, 增长率44.86%。

3 补充林地来源及保护利用分析

3.1 补充林地来源

补充林地是指在市域面积中, 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 但目前尚未利用的各种地类面积。合理确定补充林地来源, 是确保森林面积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 是林地保护规划的基础和关键。根据济源市区域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补充林地来源可分为以下5类:

3.1.1 湿地淹滩

济源市位于黄河北岸, 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小浪底大坝所在地, 黄河流经市域长度57 km, 小浪底大坝工程截流后, 形成了大面积的汇水区, 常年水位线为海拔250 m, 极限最高水位线为海拔275m (小浪底大坝溢水口) , 其间形成了季节性和周期性的湿地淹滩。

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中, 沿黄区林地调查范围为海拔275 m以上, 该区域内的湿地淹滩未纳入林地范畴, 目前, 沿黄湿地已经划为国家级黄河湿地保护区, 因此, 该区域应列入林地保护规划范围。

3.1.2 村镇及城区部分建设用地

在目前实施的生态省和生态市建设中, 村镇及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比例一般为总面积30%~40%, 同时在生态绿化过程中, 建立了大量的游园及其他公共绿地, 这部分绿地在城乡绿化、美化和生态保护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地类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应当列入林地保护规划范围, 依法进行保护, 以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黄河小浪底水库、河口村水库等移民区, 有部分农用地由于村民的迁移, 无法再进行耕作, 应列入林地范畴, 进行造林绿化;同时, 在生态环境整治中, 各地在确保基本农田红线的前提下, 在道路廊道绿化、村镇围村绿化、花卉苗圃基地建设中, 使用了部分农用地, 形成了事实上的林业用地, 这部分土地已发挥出极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应当列入规划进行保护。

3.1.4 废弃工矿和山区拆迁村庄

济源市地处山区, 蕴藏着煤、铁、锌、石灰石等大量的矿藏资源。长期以来, 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 对济源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也形成了一些废弃矿区;另外, 一些正在开采的矿区, 也面临着资源枯竭将被停采, 这部分土地的植被恢复和利用, 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优劣。另外, 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 迁户并村后留下了部分闲置土地, 均应列入林地保护范畴进行开发和利用。

3.1.5 其他未利用地

济源市位于太行山南麓、黄河北岸, 部分地带土层极其瘠薄, 尤其是沿黄地带阳坡, 多形成岩石裸露的难利用地, 在二类调查中, 部分划入了暂未利用地, 目前, 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和植被恢复技术的提高, 这部分土地将逐渐被合理开发利用, 可列入林地规划范畴。

3.2 补充林地的结构比例

根据调查, 济源市需新增补充林地5 563 hm2, 其主要来源为:沿黄湿地淹滩面积1 600 hm2, 占28.8%;村镇及城区部分建设用地面积416 hm2, 占7.5%;农用地面积393 hm2, 占7.1%;废弃工矿和山区拆迁村庄面积1 533.46 hm2, 占27.6%;其他未利用地面积1 621 hm2, 占29% (详见表1) 。

3.1.3部分农用地

3.3 补充林地的保护利用

3.3.1 统筹兼顾, 搞好部门之间协调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涉及面广, 应由市政府牵头, 相关部门参与, 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 做好与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农业、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积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动员公众参与, 加强部门协调, 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社会认同, 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3.2 科学规划, 合理进行保护利用

根据全市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和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等, 合理确定补充林地的区域类型和保护等级, 将包括河南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王屋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地质公园、温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地区, 划为特殊保护区域, 实行全面封禁保护, 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禁止改变林地用途;将包括黄河小浪底水库和其他主要河流沿线在内的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确定为严格保护区域, 实行严格保护和限制性开发;将包括通道绿化、农田林网、经济林基地等重要生态经济区, 确定为重点保护区域, 严格控制征占用森林和林地逆转, 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 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 限制勘查、开采矿藏、采石取土和其他项目用地。通过分区分类、分级分等, 确定补充林地的保护利用方向, 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 以解决林地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 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3.3.3 多措并举, 最大限度地发挥林地生态经济效益

济源市城市规划分析 第4篇

济源市城市规划分析 第5篇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2007‟21号纪要)精神及《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8‟42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配套费是政府征收后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桥涵、燃气、热力、给排水、路灯照明、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公用消防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界定的城市中心城区(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S309,东至G207,西至西环路,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延500米、三湖新区(北至荆花路,南至五三一铁路线,东至西二环,西至石曲路)、虎岭产业集聚区(北至湨河,南至济运高速,东至焦枝铁路线,西至西二环)、玉川产业集聚区(西、北至侯月铁路,东至盘谷路,南至北航路)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变用途的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不含私人自建民房)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四条 城市配套费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征收部门)负责统一征收。

— 1 — 第五条 城市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

工业、商业、仓储类建设项目每平方米30元;临时建设项目每平方米20元;各类建设项目的地下建筑建设项目每平方米30元。均不含燃气、热力、供水部分。

其他各类建设项目每平方米90元。(其中:城市建设每平方米37元、燃气每平方米25元、热力每平方米20元、供水每平方米8元)。

第六条 本着征收与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持征收部门出具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纳。其中:

(一)新建、扩建和改变用途的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

(二)原享受减免城市配套费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若发生用途改变,按改变用途后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全额征收。

(三)经处罚后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项目,应按规定补缴城市配套费。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查免缴城市配套费的城市建设部分(每平方米37元):

(一)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指挥中心(所)、营房、军用仓库等国防设施;

(二)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 2 —(不含经营项目),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以及收容所、消防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配建的经营性项目);

(三)公厕、垃圾中转站、污水(污泥)处理等城市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不含配建的经营性项目);

(四)各类学校的教学用房、养老院、福利院、为残疾人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不含配建的经营性项目);

符合上述规定减免条件的建设项目,其热力、燃气、供水配套部分不得减免。

符合国家、省、市免缴政策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关规定。第八条 城市配套费减免申报审批程序。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减免条件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其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由征收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复。

(二)征收部门依据市政府审定意见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办理减免手续。

第九条 城市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规定外,不得减征、免征、缓征、停征。

征收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程序收取城市配套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更改收费范围;应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批准减免城市配套费

— 3 — 或不经办理缴费手续擅自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征收部门收取城市配套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一条 城市配套费中燃气、热力、供水配套部分应分批拨付燃气、热力、供水企业: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三十日内拨付所缴总额的50%,余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燃气、热力、供水企业应按要求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其中:燃气配套设施敷设到户;热力配套设施敷设到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处;供水配套设施敷设到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处。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得与燃气、热力、供水企业签订协议,自行协商解决配套费相关问题。因特殊原因,建设单位或个人需要与燃气、热力、供水企业自行协商的,双方应共同向征收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时,燃气、热力、供水企业必须向征收部门作出书面承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申请、批准、承诺等相关文件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4 — 已建和在建商品房项目,未缴纳热力、燃气配套费用,需集中供气、供热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燃气、热力企业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工业、商业、仓储类项目,需集中供热、供气、供水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与燃气、热力、供水企业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物价、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城市配套费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2008‟43号)同时作废,市政府此前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主办:市城乡规划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五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 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涟源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第6篇

为扎实推进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着力创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工作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进一步提升涟源对外良好形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对照《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学发展,矢志跨越‛发展战略,围绕‚做文明市民,建美丽家园,创文明城市‛这一主题,立足涟源实际,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通过开展创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公民文明素质,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着力把涟源建设成为注重诚信、崇尚品行的文明新城。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申报)领导小组: 顾 问:王 雄 市委书记 组 长:曾益民 市长 副组长:谢学龙 市委副书记 刘切力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汉田 市人大副主任 梁育清 副市长 吴景祥 副市长 邱超文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童建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毅村 市文明办主任 李祖平市广电局局长 胡访贫 市卫生局局长 阳承雄 市民政局局长 刘建康 市教育局局长 童春秀 市妇联主席 唐裕奇 市文化局局长 李典芝 市建设局局长 李定秋 市规划局局长 周慎加 市城管局局长 邓育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润生 市交警大队队长 毛 杰 团市委书记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副科级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落实成员单位创建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童建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颜毅村 市文明办主任

唐裕奇 市文化局局长

办公地点设在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从文明办、文化局、广电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组成,抽调人员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三、创建标准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参照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委、政府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建设全面推进。

(二)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制度。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坚持经常性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扎实开 展。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三)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和热情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家庭、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持续推进。基层创建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吸引力强。

(四)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窗口行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市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邪教迷信,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在全市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五)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科教文卫体事业投入逐年增加。义务教育高于国家规定水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项教育成效显著。科普工作依法扎实开展,科普阵地特色鲜明。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建立疫情防治和应急机制。居民健康水平高于同类城市。计划生育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成绩显著,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繁荣健康。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设施配套。社会用语、用字规范 文明。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积极有效扶持。社会福利设施完备。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大局稳定,群众有安全感。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得到遏制。城市管理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主要道路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城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齐备,运行稳定,服务网点设置合理。节水工作达标。城市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八)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综合指标增长较快,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效果显著。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扶贫帮困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到位,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四、创建目标

(一)2012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2014年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城市。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尤其是沿国道、省道的乡镇要大力开展‚清洁家园‛行动,重点抓好垃圾、污水污泥清理和‚一池三改‛沼气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开展省、市级文明村镇创建,做到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交通顺畅、社会和谐。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在农村大力开展‚星级农户‛、‚五好家庭‛评选活动,乡村管理民主,乡风和谐文明。

(三)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1—3年内,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成功创建成省、娄底市、涟源市级文明单位。认真指导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景区创建工作。2012年,龙山森林公园、湄江风景区要积极创建娄底市级文明景区。

(四)蓝田办事处和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各个社区要全面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力争2014年全部达到市、娄底市级文明社区。社区创建工作中,要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1日—7月30日)。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深入宣传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创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和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形成浓厚创建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1.完成工作部署。5月28日召开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工作方案》,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进行全面工作部署,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2.组织社会宣传。运用各种社会宣传手段和方法加强对我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的宣传。在娄涟公路入口和五马广场、光明山休闲广场竖立三块巨型广告宣传牌;印发《文明城市守则》和《涟源市文明公约》宣传手册发到市区各门店、学校、单位与居民户;组织宣传分队与宣传方阵上街宣传;在市内公交车和出租车上张贴‚争创全省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宣传标语;各企业、学校、街道、社区也要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层层动员部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创建意识,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六亩塘镇、石马山镇、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公汽公司、市客运办)。

3.注重舆论引导。在《今日涟源》、涟源电视台设立‚文明城市大家谈‛、‚我为‘双创’献一策‛ ‚城市管理大家谈‛等栏目,开展各种讨论活动,普及创建知识,征求创建意见,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及时报道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活动的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涟源报社、市广电局)。

(二)集中整治实施阶段(2010年8月—2013年5月)。主要任务是:围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这个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城市管 理,攻坚克难,深化提高,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有力措施,抓好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1.强化道德文化建设,提高市民素质。

一是开展市民文明教育。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涟源市民文明手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和居民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法律、科技、文化、卫生知识等,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六亩塘镇、石马山镇、市文明办)。二是开展多种创建活动。结合‚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爱涟源‛主题创建活动,开展‚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等道德实践活动,深入推动‚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不乱贴乱画、不乱摆乱设、不乱穿马路、不吵架斗殴、不毁坏草木、不损坏公物、不染黄赌毒、不铺张浪费‛的‚十不‛文明行为。以宣传文明知识、倡导文明行为为目的,创出一批具有涟源特色的活动品牌,树立一批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一批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道德模范,建设一批较为规范的文明市民学校、一批镇村文化中心、一批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大公民道德教育覆盖面,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市级文明家庭比例达20%以上,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覆盖面达100%(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和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局、团 市委、市文明办等)。三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市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文明办)。四是重视国民教育,提高市民文化水平。重视基础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教学资源,采取措施解决择校问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人均教育经费达420元,学校收费、安全、课业等各项管理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五是增强科技意识,提高城市科技发展水平。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建成集科技决策、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科技中心,每10万人拥有专利授权数高于全省同类城市水平,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2%;加快高新技术园区及孵化基地建设,打造科技发展平台;完善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科普设施和全市性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正常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六是加强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建设好市体育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完善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基层文体设施,继续开展主题广场文化活动和全民健 身活动,积极引导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等大众文化健康发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比例达60%以上。充分挖掘、发挥我市传统文化和自然文化优势,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七是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且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并杜绝公共卫生事故发生;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平均预期寿命74岁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加强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涟源。

以‚共铸诚信涟源‛为主题,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文明诚信市场‛、‚文明风景旅游区‛和消费者满意单位、质量诚信企业等系列活动,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创建一批诚信经营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表彰一批‚讲信用,重信誉‛的先进典型。严厉查处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造、销售盗版、走私音像、书刊等非法出版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认真探索建立信用体系评价机制的方法途径,建立诚信档案和逐步完善单位及个人诚信评价体系,打造娄底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诚信娄底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研会、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3.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1)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按照‚不求最大、但求最美‛的城市建设方针,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在近两年内,完成建成区内大小街道改造提质工作,建设好污水处理系统,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合理布局公交站点,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六亩塘镇、石马山镇、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建投)。

(2)加强城市绿化。根据我市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精心设计,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补绿、完善绿化设施和组织各单位、社区积极开展庭院、屋顶绿化和绿地认养等措施,扩大绿化覆盖面,提高绿化档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城市公共设施保护力度,确保路灯、公共图形、标识、护栏、道板、下水道盖、雕塑等城市设施和装饰艺术品完好,无被侵占、损坏现象;加大对乱占道、乱设摊、乱张贴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主要街道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张乱贴、无跨门店经营现象;加大对城市客运市场管理力度,通过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进行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秩序的宣传教育,努力养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 源现象,年交通事故死亡率小于每万辆8人,交通路口阻塞率小于2%(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4)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确保市容整洁。一是要进一步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划清责任范围。坚持‚一个扫把扫到边、一支队伍管到底‛,力求建立‚大街大巷机械化、小街小巷专业化、小区内部物管化、结合地带明晰化‛的清扫保洁机制,对‚脏乱差‛地段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等‚老大难‛地段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消除卫生死角。二是要清理违章占道。根据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对市区占道经营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对夜市大排档的整治,实行定点集中经营,做到定地点、定时间、定范围、定保洁。清除违章占道行为,实现主干道禁摆、次干道控摆、小街巷规范摆的路面管理目标。三是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开展集贸市场整治活动,使集贸市场做到摊点归位,货物整洁,清洗消毒与污水杂物处理等设施齐全,配有市场卫生清洁员。四是加强环境管理。积极对接‚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做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无劣五类水体,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处、市爱卫办、市工商局)。

4.深化行业创建,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 ‚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诚信示范窗口等,使行业创建不断落实到社会 各行各业和每个具体岗位。二是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抓好‚三强‛整治行动。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社会监督制等‚四制‛工作模式,广泛开展‚创三好机关‛活动,办好‚市长热线‛,推进‚行风评议‛,着力解决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中存在的‚四难‛现象,进一步规范机关及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实行文明服务、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力争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90%(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团市委、市妇联)。

5.强化社区基层基础工作,优化创建细胞。

一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以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将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通过资源整合和购、租、借、建、无偿提供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社区办公设施、社区卫生设施和社区公用设施建设,实现医疗卫生、综合治理、社会保障和城市管理‚四进社区‛(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是提高社区管理水平。要加强对从事小区保洁、市容管理人员的管理,实行街道社区和城管部门的双向考核,明确责任,提高效率,使环境整治工作从由单位庭院向居民家庭和楼道延伸,由大街马路向背街小巷延伸(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城管局)。

三是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市级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安全文明小区,不断优化创建细胞,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共建美好家园(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文明办)。

四是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认真组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家庭文化系列建设活动,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文化局)。

6.强化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2)继续巩固‚严打‛斗争成果,整治社会风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反盗窃、禁赌、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对见义勇为的支持率达90%。不断推进基层反邪教工作,消除社会丑恶现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委610办、市妇联)。

(3)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社区出租屋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和租房人员《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及孕情环情检测工作,防止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区警务体制,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治安巡 逻、看门守栋工作,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局)。

(4)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将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或化解在基层(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5)狠抓煤炭行业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确保不出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市安监局)

7.创建文明村镇,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抓起,广泛开展‚星级农户‛评比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实现村容整洁。加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绿化净化环境,发展公益服务,普及科教文化,努力营造农村新环境、培育农村新风尚、培养农村新农民。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城市文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大力开展理论、法律政策、文化、科技、卫生‚五送下乡‛和城乡共建、工农共建活动,推动文化下乡、文明下乡,建设一批‚文明卫生村镇‛,实现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化(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3年6月)。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程序要求,对照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撰写申请报告上报娄底市文明委,向省文明办申报。

(四)迎接检查阶段(2014年9月—10月)。省文明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文明城市创建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逐条对照标准,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接省文明委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措施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里成立涟源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同时,市财政要安排必要的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尤其要加大对文明社区创建经费的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中心,发展经济。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扣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速赶超步伐,调结构、转方式,保增长、保民生,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力求人均GDP增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同类城市水平,恩格尔系数小于38%,社保参保率达100%,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低于控制目标。

(三)责任分解,目标考核。将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到各创建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各责任单位再细化分解,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根据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以表格或条款式逐一列出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创建任务及完成时限。同时,要广泛发动市城居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大格局。

(四)筹措资金,保障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确定投入比例,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可采取社会资助、银行贷款及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等多种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投入机制,为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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