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24-09-14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精选11篇)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第1篇

郑州市金融学校

第四季度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郑州市金融学校

2012-12-0

4郑州市金融学校第四季度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校园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学校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第四季度,学校认真贯彻市教育局的各项安全要求,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为学校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使创安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消防意识等其他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现将第四季度的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有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都应具有很轻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设计师生安全的各块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校长,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司校长直接抓,分管马主任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二、安全制度保证,实施扎实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教师签订相关安全责任状,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

究制度。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经济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各自的岗位职责。学校在学期初与学生家长明确学生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付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顶起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 值班、巡逻值班、24小时值班、防火防灾、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私自带学生外出。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以司校长为组长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了现场指挥小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抢救组等临时性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每学期都进行紧急疏

散的预演,收到良好的效果,三、全社会总动员,群防群治群利。

学校安全教育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我们邀请法制副校长、及司法所的领导到学校上专题法纪、安全知识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护能力。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本季度中我们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你系统的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利用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强调安全事故。通过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2、提倡走读生步行上学,对学生骑车上学情况进行清查,严禁学生骑“三无”自行车上学。

3、为了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发出倡议,“拒绝零食,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

五、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治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

一、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综合整治。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整改。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郑州市金融学校

2012-12-04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第2篇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了校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了辖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安全稳定,着重开展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管理责任。各学校、幼儿园深刻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责任。全区各校(园)继续深入开展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师生的公众安全感。

二、进一步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各学校、幼儿园深入排查可能危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并积极配合学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防患于未然。同时督促辖区学校对校园周边涉恐关注对象、吸毒成瘾、扬言报复社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可能铤而走险人员进行摸排,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继续加强了学校“三防”建设。加大安全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加强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人防:组织开办校园安保人员的保安知识、法律常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专业培训,确保保安人员有从业资格证。物防:要配齐配全制服以及防暴钢叉、橡胶辊、头盔、防割手套、对讲机等8件套安保器械,增强物防威慑效果,提高校园防护能力。技防:确保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以及校门、楼道、重要出入口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都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保证技防设施覆盖到位,实时监控,没有盲角。

三、进一步抓细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夏季来临,狂风暴雨时有发生,各学校进一步落实对学校教学用房、食堂、锅灶、停车棚、挡土墙、围墙、学生床铺、厕所、危险化学品、水电气线路、电器开关插座、各类电器、体育器材、食品卫生、安全警示标志、校园周边环境、易燃易爆物品、问题学生等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做到逐栋检查,逐事排查,逐人落实,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完善好台帐,隐患排查与整改做到无缝对接。

四、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综合治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各中、小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校务值周、值日教师管理职责,严防校园伤害事故发生。严防管制刀具、危险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校园。寄宿制学校夜间巡查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课间活动、体育课、晚自习和学生就餐期间的安全管理,严防学生进行危险游戏和危险行为,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严防学生烫伤、摔伤、误伤。夜间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特别做好夜间学生宿舍重点部位和女生宿舍的巡逻监管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思路:

部分中小学还没有完成一键音视频报警系统安装,有大部分中小学视频监控未能与当时公安机关或政法部门联网;辖区没有一所学校安装有校门防冲撞系统。下一步争取区党委、区政府支持资金,大力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校园“4+N”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区教育局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第3篇

7月19日,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通知》出台的背景意义、政策措施以及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等相关问题, 记者专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通知》制定的背景、意义和起草过程

记者:国务院专门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规定, 请介绍一下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相关背景。

黄毅:《通知》的制定出台, 是党和国家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调整产业结构, 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 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

今年以来, 针对一些地区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华晋焦煤集团王家岭煤矿发生“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后, 温家宝总理批示要在做好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同时, 结合转变发展方式, 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管理能力。张德江副总理明确要求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研究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加强企业管理,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工作方案, 并指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专题研究。

国务院制定出台这个文件, 我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 相继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去年以来又在全国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正确领导下, 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推动下, 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 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200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2008年降到10万人以下的基础上又降到了9万人以下,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7年实现了“双下降”。在新的历史时期,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 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深入, 巩固和发展不断取得的安全生产成效。

二是重点解决当前安全生产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我们应清醒地看到, 由于受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和基础薄弱的制约, 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今年上半年在事故总量同比继续下降的同时, 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 尤其是先后发生6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针对当前的安全生产状况, 结合国务院安委会于5月中下旬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所发现的突出问题, 安全监管总局在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中, 对事故多发的原因做了深入分析, 主要是:一些企业在经济回升向好的情况下, 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重生产轻安全, 安全管理薄弱,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 小煤矿整合技改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解决, 在《通知》的具体内容中都做了重点解答, 制定了更加严厉的政策、制度和措施。

三是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大局,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根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 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也必须体现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企业本身所做的努力, 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 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有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因此,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有效地遏制重特大事故, 首先, 必须紧紧抓住企业这个“主体”, 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等有力措施, 督促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该文件的起草过程?

黄毅:这个文件的起草所遵循的原则, 就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从3月底开始, 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部门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起草了《通知》稿。5月14日, 张德江副总理专门召开会议, 听取了有关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修改指导意见。之后, 在国务院应急办的具体指导和大力协调下, 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进行了10多次修改, 期间吸收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题研究成果, 广泛征求了发展改革委等27个部门的意见, 并达成一致。7月7日, 国务院召开第118次常务会议, 原则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稿;经进一步修改完善, 7月19日, 国务院以国发[2010]23号文件正式出台。

《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之后, 国务院出台的又一个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 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必将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重要作用。

《通知》需要把握的精神内涵

记者:《通知》是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其精神内涵应重点把握哪几个方面?

黄毅:《通知》共9部分、32条,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指示精神, 体现了“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总体上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牢牢把握《通知》提出的“三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 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这“三个坚持”是指导和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必须贯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

二要紧紧抓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8个重点行业领域。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8个行业领域, 事故易发、多发、频发, 重特大事故集中, 长期以来尚未得到切实有效遏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必须从这8个重点行业领域入手, 紧紧抓住不放,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要施以更加严格严厉的综合治理措施。《通知》的每一项规定都集中体现了这一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重点和难点问题, 就是必须要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大的决心、更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通过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 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这是我们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过程中, 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中必须切实注意的方面。

《通知》突出“十个创新、十个强化”

记者:刚才, 您总结《通知》规定的8个“更加”, 想必与以往规定要求相比一定有制度上的创新或措施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大, 其突出的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黄毅:以上提到的8个“更加”, 《通知》的每一部分、每一条都有相应的要求。从我们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看, 《通知》的一些条文突破了原有的规定, 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同时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 对一些规定又做了相应的完善和调整, 进一步做了强化和规范。

制度创新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十项:

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 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 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是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 要严肃处理。

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对安全生产起到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 规定了推广应用到位的时限要求, 其中煤矿“六大系统”要在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 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规定企业在制定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 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 研究提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 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 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 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规定先期建设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 配备性能先进、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明确进一步推进6个行业领域的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 严把安全准入关。

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规定提高赔偿标准, 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 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 其主要负责人,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 (厂长、经理) 。

在以上规定的同时, 《通知》还就十个方面的工作做了完善和强调:

一是强化隐患整改效果, 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强调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建立预警机制。

二是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 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并强调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推进达标工作。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 要求健全机构, 配备技术人员, 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将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纳入国家科学技术领域支持范围和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推进。

四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 取缔非法企业。

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对当地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是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七是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 规定对企业“三超”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组织生产的、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等, 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培训有关规定的等, 要依法加重处罚。

八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鼓励进一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九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规定要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 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要视情节追究地级及以上政府 (部门) 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以及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的地方责任。

十是强调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就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加快产业重组步伐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协调推进的要求, 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 从根本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关于有关政策规定的说明

记者:《通知》规定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您也讲到这是一项新制度。据了解, 此前一些地方也制定了类似的规定。

黄毅: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维护伤亡职工和家属的权益, 提高事故单位的违法成本, 近年来, 安全监管总局与有关部门对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问题, 从法规制度上不断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些地方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中也做了明确, 如规定赔偿总额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 一些地方在实际赔偿中还高于上述标准, 但其规范性、制度性和法规的强制性不足。本《通知》规定标准, 具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大幅度提高了赔偿额度。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当地48~60个平均工资计算, 取全国平均值最高为15万元左右。《通知》明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经测算, 按2009年度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 全国平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 比原规定翻一番还多, 加上同时实行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供养2位亲属测算) , 3项合计约为61.8万元。其中前两项为一次性支出, 后一项按工亡职工供养人口长期、按月发放。

二是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牵头修订《工伤保险条例》, 有关条款将与《通知》规定相衔接, 确保2011年1月1日公布实施时保持一致, 从而保证《通知》新规的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将依据不同地区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实行浮动费用率和差别费率, 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事故多发的企业单位, 通过调整缴费比例, 促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因此, 《通知》规定, 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精神, 同时又是推进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新制度、新举措。

记者:我们了解到, 安全监管总局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通知》规定了要建立7个国家级矿山救援队, 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黄毅:近年来, 国家和一些地方依托国有大型矿山等企业, 建设了一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 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 我国矿山救援队建设滞后于矿山行业的发展需要, 在有的事故灾难抢险救援中, 暴露出装备水平低、跨区域救援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借鉴美国、俄罗斯、南非等组建国家矿山救援队伍的成功做法, 在现有基础上, 进一步整合应急救援资源, 在产煤大省同时考虑到区域救援响应范围, 依托国有重点煤炭企业, 先期加快建设山西大同、河北开滦、黑龙江鹤岗、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等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对这一“国家队”的建设, 按《通知》规定, 由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予以支持, 装备一批先进的救援设施, 并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

记者:据了解,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与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管理经营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 这与本《通知》规定有什么区别?

黄毅:《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第446号令) 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指导意见》规定“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 确保每个班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 与工人同下同上。”

仔细研读本《通知》规定, 与原有制度相比有3点不同之处:一是扩大带班的企业范围。《通知》规定“企业”都要实行这项制度, 其中下井带班的还包括非煤矿山在内, 而不仅仅是煤矿企业。二是明确带班的主体。“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下同上的规定与原规定相比, 将带班的主体“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限定在矿级领导, 即必须是矿领导班子成员, 包括主要负责人。原规定的“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是包括企业中层干部在内的。新规定较以往更严格、更明确。三是强化带班责任。《通知》规定“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 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擅离职守”即是违规违纪, 是失职, 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同时还要“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 还要按《规定》要求, 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企业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以上3点就是《通知》规定的新意所在。

记者:请解释一下《通知》对重大、特别重大及以上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 其企业主要负责人,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 (厂长、经理) 的规定。

黄毅:这一规定的涵义有两层:一是加重了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安全生产法》规定, 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 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只要发生了重特大事故, 在坚持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规定的同时, 依照《通知》规定, 终身不能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这可以理解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实施更为严厉的行政处罚。二是严格职业准入。企业需要任用主要负责人如矿长、厂长、经理等, 就不得用上述人员, 无论是本地区还是跨地区, 用了就是违规。下一步, 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信息披露制度, 并实现区域联网、全国联网, 以备检索、核查。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上述人员, 任何地区、部门和企业单位都不得违规任用。

对于没有发生事故, 但3个月内2次及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 按照“国务院446号令”规定, 要予以关闭, 并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该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矿长。

记者:我们注意到, 《通知》多处强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两年专门印发通知, 提出要求, 非法违法问题是不是仍然很突出?

黄毅:是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 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固疾, 也是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罪魁祸首。去年和今年国务院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都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纳入重点工作突出强调, 专题部署开展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前一阶段国务院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和发生的事故来看, 非法违法行为仍没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 上半年, 全国共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有226.6万余起。全国因非法违法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共502起、死亡2 652人, 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的54.6%和62.4%。其中, 煤矿36起、死亡441人, 分别占较大以上事故的50%和71.8%。

另一方面, 在我国经济回升向好, 能源、原材料等市场需求增长, 大量建设项目集中开发建设, 但同时暴露出的违规建设、忽视安全的问题也很突出。以煤矿为例, 目前全国煤矿建设项目, 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达7 000多个, 并且大都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整合改造的高峰期、集中期, 一些企业和单位盲目抢工期、抢进度、抢时间, 违反建设程序和规定, 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 边技改边生产、边整合边生产、责令停产或关闭而又私自生产, 是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上半年, 全国煤矿建设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1起、死亡477人, 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56.9%和77.7%。更为严重的是, 上半年发生的15起重大和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全部发生在新建、技改、整合等建设项目矿井。

为切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通知》的第11条专门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做出严格规定, 第31条明确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重点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对工作不力的, 要对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以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打击煤矿非法生产问题, “国务院第446号令”有具体规定, 因此《通知》明确“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通知》第13条就建设项目的审批、日常安全监管、安全设施“三同时”, 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 规定了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 并规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 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拖延工期的矿山, 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近日, 国务院安委会将印发通知, 部署自8月1日至10月31日, 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烟化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 集中3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 明确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 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切实抓好《通知》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记者:关于《通知》的学习和贯彻, 安全监管总局有什么样的安排和打算?

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4篇

按照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于8月6日到9日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8月6日上午,检查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听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参加会议并讲话。

车秀兰指出,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实施药品管理“一法一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历来对此十分关心和重视。此次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动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药品安全意识,促进依法规范药品安全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希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推动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推进药品安全工作。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药品监管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药品监管水平。要进一步依法强化全社会药品安全意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度化建设,提高全社会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检查组要认真汇总并分析研究检查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据了解,吉林省现有药品生产企业320户,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280户。全省现有药品批发企业395户,药品零售企业14963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8户,全部通过了药品GSP认证。近年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监管文化,按照“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的总体思路,忠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近年来,我省医药工业增速始终保持在20%以上,2011年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834亿元,比上年增长38%,成为全省增速最快的优势产业之一。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第5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校园突发事故的紧急通知》 的情况汇报材料

近段时间来,我市部分学校先后发生校园内学生跳楼、持刀捅人致死的伤亡事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社会影响恶劣。为吸取这些案件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我校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教育局发布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校园突发事故,现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以对党、对人民群众、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维稳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和“安全工作无小事”及“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保持高度警觉。黄国财校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以整治,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心系学生,共同抓好特别是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预防校园突发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我校立即行动起来,全面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秩序管理大检查。学校立即开展一次以校园门前交通秩序、门卫管理、宿舍管理、重点要害部位防范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认真、细致,严查各种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管理漏洞,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切实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我校对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学校门卫、夜间值班和巡查,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水源、电源等要害部位及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药品的安全管理。我校进一步完善校园各项管理规定,对学校聘用人员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辞退。

四、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我校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和季节变化的规律,组织开展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等,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身安全。一是组织中学生学习应对洪水、泥石流、地震、坍塌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基本知识,增强学生防灾害、防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基本素质。二是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和上学、放学途中注意安全,防止避免斗殴事件的发生,注意防范不法

分子及精神病患者的侵害和交通、游泳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三是教育学生防诈骗、防偷盗、防绑架勒索等,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四是组织开展“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爆炸”为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进一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做好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工作

我校认真选拔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政治科、语文、校医等四位老师,于2010年3月20、21日,27、28日,4月10日、11日分三期到梅州市嘉应学院参加梅州市首批心理健康教育C证课程培训。他们受训回来后,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为目的。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以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心理危机自我救助能力。临近中考,教师深入课堂、宿舍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心里辅导,缓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压力。

六、进一步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和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我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职责分工明确,操作性强。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处置险情和事故的能力。系统联动,加强保证。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事件的发展,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学校在突发事件期间设立24小时值班及专用监控联系电话。

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学校和公安机关、家长、居委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完善学校周边的报警点建设,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校积极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卫生、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联系,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探索和建立中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中学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严格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严格的检查和落实办法。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善,酿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梅县隆文中学

(申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第6篇

福州市琅岐金砂小学户外黑板报围墙顶盖倒塌造成5名学生死亡的事故给家长带来的伤痛还未平息,福建省南平市又发生了一个悲剧:一名男子在当地一所小学门口连续砍伤、砍死13名学生,类似的惨剧不是第一次发生,给全社会敲醒警钟,必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校园安全事件为何一再发生?主要有一下几个原因。一是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难,这是校园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一些学校安全意识淡薄,责任缺失,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检查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部分学校安全教育缺失,学校教育大多数是应试教育,而很少从保护生命、珍爱生命的角度教给学生安全知识。四是我过对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法律缺失,制度不完善。

频频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显示校园安全成为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因素,如何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是我国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应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

其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再次,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完善学校突发事件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最后,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安全意识,改变“重应试,轻安全”的误区,学校应加强安全防范,实行全面、规范的安全管理,系统睇考虑校园安全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学校应多教给学校安全知识,让学生掌握安全技能,使其懂得在遇到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如何自救,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基本教育。基层派出所和小学对接,让专业人员指导校园安全教育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和规模实践,提高学生的安全预防能力。

第四季度安全检查工作汇报 第7篇

安全环保部: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自治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我公司及时组织权属企业和机关本部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要求各权属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检自查,同时我公司为加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也开展了一系列行动。

一、根据通知内容,各权属企业开展隐患排除治理工作 1.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对“三重”隐患的排查治理,针对井下通风系统、作业面局部通风管理;采场及重点部位的顶帮支护;采空区及塌陷区治理;矿区周边及尾矿库的防洪防汛、防范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工作进行逐项排查,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将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2.检查尾矿库和排土场,确保尾矿库和排土场的安全。各权属企业自始至终都保持对尾矿库构筑物和防洪设施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不分昼夜对尾矿库周边进行巡查,确保了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做到了安全度汛。

3.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权属企业坚持贯彻执行国发23号文要求,坚持领导下井带班,防范事故的发生。

4.严格爆破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各权属企业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的领取、使用和退库制度,加强危化品的储存、使用管理,严格双人双锁的重点库房管理制度。

5.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我公司权属企业已有四家通过了区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其余两家企业均在抓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在年内通过相应级别的标准化考评。

在一季度集团安全标准化考核过程中,权属企业均达到了合格水平,在此基础上,各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在明年安全标准化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两家公司的“六大系统”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进行具体的设计工作,“六大系统”建设可按计划完成。

二、开展安全重点大检查

遵照国务院文件通知及自治区领导、集团公司的重要指示,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事故的查处和执法监管,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公司由一名副总级领导带队,组织企业部及企业专家于2011年11月3日至11日对区内重点四家企业进行了安全重点大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为:各企业对国家和集团有关文件的执行情况;检查各企业对“三重”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地下(露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现状;8月份和9月份两次安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情 况;“安全环保绿化美化”及“六大系统”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等。

本次检查与安全培训相结合,将检查出的问题在培训课上重点突出讲解,有的放矢,让所有参培人员得到了深刻反省,同时也加强了印象,有效地起到了警示作用,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1.培训方式及内容。

为提高权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公司组织了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于11月3日-11日赴各权属企业进行了为期9天的巡回培训。授课老师从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抽调,同时还邀请了集团安全环保部贾志伟参加,提前统一安排授课内容,主要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近几年安全形势及事故案例分析、尾矿库及排土场安全管理、地下矿山安全管理知识、露天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同时结合各自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重点讲解。

2.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学习效率

本次培训采用演示文稿、视频、动漫、现场演示等表达方式,形象直观的将培训内容表达出来,受到参培人员热烈欢迎,增强了他们的学习热情,在观看视频和动漫的过程中,引起参培人员共鸣,使他们更容易接受和理解所学知识,提高了学习效率。

3.增加培训人数,降低培训成本

我公司以前也组织过多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邀请培训教师成立培训班,通知各权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这样不 仅要租用培训场地、聘请培训教师,而且各企业参加培训人数有限、交通及食宿费用也较高。

此次由内部人员组成培训小组,到各权属企业进行的巡回培训,不但降低了培训成本,同时还将培训对象扩散为权属企业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员、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特别是施工队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也参加了培训,大大提高了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本次培训共有185人参加,其中权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84人,地、测、采、选、冶等技术工47人,施工队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42人,尾矿库巡坝员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12人。

我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安全工作指示,督促各权属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观念,以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集团安全生产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第8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有效的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余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由林珏副镇长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镇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一个安全生产的氛围。我镇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大范围宣传,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等贴近群众的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人人监督生产,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深入各村,对村里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吉村山林较多,木材的加工产也多,其主要集中在游仙村,游仙村就木材的加工产就有三百多家,通过这次的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是对这些木材加工产的管理比较的散乱,没有一个核心的管理,使得这些加工产效益上不去;二是木材加工产的生产结构也不合理,资源浪费比较严重;三是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其工作的场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这些问题领导小组提出了合理的整改措施,现阶段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在右源村专项整治时发现上村幼儿园的教室不安全,教室比较的成旧,随时都有可能倒塌

危及师生的安全,经过镇里安全领导小组的努力说服,最终将其幼儿园转移至安全的场地教学。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发现了很多的安全隐患,这时刻提醒我们要紧抓安全生产不放,这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四、以后的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宣传。使安全生产牢固的树立在群众的心中。

2、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非法产商实行整改。符合安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的产商才能开工。

3、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报告有企业主签名后上报到镇里安全领导小组。

吉村镇人民政府

赤松乡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第9篇

工 作 汇 报

为切实贯彻安季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靖宇县安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乡政府于10月12日由于凤珍副乡长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于乡长传达了《靖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综合通过检查扩大宣传,在全乡范围内迅速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易燃易爆场所等可能造成灾难的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鉴于人们安全生产意识谈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关键。乡安全生产办公室两次组织各有关单位以学习贯彻《吉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10月17日利用周五赶大集的有利契机,组织文化、广播、学校上

街宣传,共发放传单40余份、写标语30条、同时利用广播宣传《安全生产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收到了良好效果,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于凤珍副乡长带队,对我乡范围内的医院、学校、非煤矿山、敬老院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自2008年11月27日至29日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一行对铁矿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学校只有三楼楼梯口东侧有缓降器,建议二楼、东西两侧、三楼西侧近期要安上缓降器。铁矿和学校配了灭火器和消火栓,经检测都能正常使用。电站、铁矿已经停产,告知留守人员在科季取暖注意防火。一是对学校、医院、敬老院这些人员密集的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提高他们的防火警惕性。规范安全用火用电。二是对油漆经营单位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告知。加强了用火用电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三是对辖区内人民生活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私接乱搭,线路老化的,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针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违章建筑和树障已完成了清障工作。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与派出所、联合取缔了各类农用三轮车上路载客现象。

通过检查,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良好,但我们不能报乐观态度,我们要从检查出的问题入手,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从严抓起,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第10篇

为师生提供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部署,对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的“查隐患、堵漏洞”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大检查,推动了我校安全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得细致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自查及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制

我校历来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从领导到老师的一条信念,我们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学校进一步完善优化了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按职分责、各司其职、责无旁贷。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谁的岗位谁负责,谁的课堂谁负责,谁在现场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具体责任人。实行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形成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的安全工作局面。

二、按照要求,逐项检查

(一)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制度是落实的保证,为进一步落实、规范安全工作,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按照检查方案,学校又修改、完善、落实了一系列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师生们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制可守,常抓不懈,力争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学校建筑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经检查,学校的校门、楼梯门、教室门均能上锁;窗框、玻璃、防盗网牢固;外墙、内墙无伤害锐利角;天花板、梁、楼板、悬吊物、灯具、吊扇、黑板等牢固良好;柱子、旗杆、栏杆、楼梯扶手无倾斜、变形、龟裂的现象;楼面、走廊、紧急通道等没有积水,照明设备正常;屋顶无漏水、裂缝、倒塌现象;地基牢固无变形塌陷;公共活动场所无杂物堆放,安全标识明显;原来操场施工时设置有安全隔离设置。

(三)学校教学设施、辅助设施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实验室、计算机室都有专人管理,门窗无破损且可上锁,制定了详实的使用规则,使用有记录。学校的实验室是新建的,使用各项设施均达到检查要求。学校没有锅炉、电梯等特 种设备;为了网络安全,学校的网站托管给都乐网,教师及学生机房均安装了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学校共有两个机房,1号机房有防盗设施,配备了消防器材。2号机房是新建机房,不锈钢防盗网已经在制作中,将在12月29日前安装完毕。组织学生参加广西中小学网络安全知识竞赛,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网络犯罪,避免受害及违法;因学校操场在建中,所以各项运动设施都未成安装。学校无跳远沙池和游泳池。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为了做好消防工作,学校实行了宣传、检查、整改、配置消防设备四步走的策略,有效地杜绝了消防事故的发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防火器材使用训练和避难逃生方法及逃生路线演练;教职员工会都会操作灭火器,火警警报设备可正常操作;学校与柳州市永安消防器材维修部签订了消防器材维护购置合同,学校的各项消防设施均由该维修部定期保养和维护,无损坏和不可用现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新制作了消防疏散示意图,各个楼层、处室都按要求进行了张贴,各种安全指示标识清晰。学校大门张贴了平面疏散示意图安全出口畅通。学校定期对学校教室、学生午托宿舍、学生食堂等进行了电路、用电器安全检查。已对午托宿舍防盗窗进行改造,每个防盗窗均打开一个活动窗子。按照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做好消防台账。新建了3号楼,学校电压、电量超负荷,得到柳州市教育局和城中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给我校在2014年12月安排资金56万元,用于配电工程改造。存在问题学校2号楼一楼安装的是拉闸门,虽然我们用软锁锁起来,但是不符合消防要求。该项问题已列入学校整改工作中。

(五)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学校聘请了专业电工,每天上午、下午两次对学校的水电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各项设施运行良好。

(六)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暑期学校进行了校园改造,所有的水沟都进行了清理整治,花草树木进行了修剪,校园内低洼之处无积水现象;校内卫生良好,无落叶;厕所清洁消毒做的好,无异味。做到每年一次学生健康检查,于10月24和10月31投放两次鼠药。严格做好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成立了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充分利用办公系统,定期向全校教师宣传水痘、手足口病等常见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学校一旦发现有传染病患者,班主任及时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情况上报学校,学校卫生室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相关情况。

(七)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为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实行定点采取,严禁购买不洁食品和三无产品;严格把好卫生关,每天对餐厅、厨房进行消毒,生熟物品分开存放,工作人员定期体检;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实行“试食”和“留样”制度,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现。学校无小卖部。存在问题是食堂出入口门窗及其他孔道应没有安装纱门、纱 窗,下一步我们要进行整改。

(八)学校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学校对所有外聘的教师和临时工都进行了背景审查,保证外聘人员用的放心。午托班管理规范,学生人数,宿舍的数量、消防水电、床椅设备等情况清楚。学校要求每个生活教师必须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规程,切实保护好午托学生的安全。

(九)学校自然灾害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学校制定了防震、防汛、防雷电等自然灾害预案,成立了防灾救援组织机构和急救队伍,通过班队课组织学生学习预防自然灾害的知识,培养学生的预防自然灾害的能力,学会正确的自我保护方法。做到遇到突发自然灾害不要惊慌,在老师的有序组织下安全逃生师生。

(十)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本学期学校了开展“斑马线上的文明”主题活动,政教处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横幅、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发动各班广泛开展班队活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各中队利用中队会,向全校同学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并以此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规范进出学校车辆管理,教职工自驾车辆进出学校时间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上午7:30分以前,下午14:30分以前进入学校,超过时间不许进入校园。学生放学20分钟后方允许离校。电动车、摩托车进入校园必须推行。各班实行集体放学,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必须把学生送到校外家长等候处;学校制定有严格校车管理制度及使用制度,出车及收车登记制度。车辆的外出都是公务使用。节假日按上级要求停放在教育局。用车司机都是学校选定并在城中区纪委后勤服务中心备有案的驾驶人员,全校有7名为公务用车驾驶员(非接送师生专用校车驾驶员),驾驶员们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交通安全学习和培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没有不良驾驶记录。

(十一)学校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学校通过制定《门卫工作细则》,定期召开保安人员会议,加强门卫工作的管理。保安工作学校要求坚持“三个到位”即问到位、查到位、做到位;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门不离人、确保巡视有人、确保不间断巡逻重点时段、确保值班到位就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外来人员进校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学生中途离校“放行登记”制度、车辆进出制度。同时,门卫人员还认真执行课间巡查、晚间巡逻等制度,有效地确保了学校师生及财产的安全。

(十二)学校安全教育计划落实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活动课、思品课、观看安全教育光盘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 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心理健康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及举行主题班会、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第11篇

各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

接公安部、省公安厅、区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做好校园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校园安全管理“六个一”

1.进一步增强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2.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学生违法犯罪;

3.进一步强化校园安防能力建设;

4.进一步强化涉校风险隐患防范处置;

5.进一步积极配合做好校园欺凌治理工作;

6.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案事件的能力水平。

二、校园安全管理“四个专项行动”

1.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2.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行动;

3.收缴校园内违禁物品专项行动;

4.校园门口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抓实抓细“四个专项行动”,做到: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查找窟窿,消除安全隐患;严肃纪律,强化追责问责。

三、校园安全管理“三个推进”

1.对标对表推进完成校园安全防范建设“4个100%”达标任务;

2.强力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向区直有关部门反馈排查问题;

3.全力推进校园周边重点人员(严防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满释放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排查整治工作。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安排布置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细致而发生涉校案事件的,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区教育局安全信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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