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2024-06-07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3篇)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第1篇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支付结算自查工作的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2015支付清算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通银发[2015]52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科区联社)支付结算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本次支付结算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支付结算管理

科区联社依照本单位实际支付结算业务开展情况,在开办人民币业务伊始,即制定了支付结算相关内控制度,该项准则基本涵盖了我联社办理账户业务、支付系统业务的操作规范和内部控制方式,是指导我联社办理作业业务的工作最主要的规定,也是开展支付结算类业务工作检查的重要依据。科区联社较为注重按照业务发展形势,不断完善与修订准则规范。为防范支付结算类业务突发事件,我联社又按照要求先后制订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营业单位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规范了我联社风险应急处置办法,增强了业务人员风险处置能力。

(二)账户业务

1.单位结算账户

本次自查,我联社结合近期以来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内容,以风险为导向,对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日常业务操作,提出明确检查要求:

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后,方可办理;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疑义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文件进行核实;三是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件,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料;四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三级授权员双重复核,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与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规定相结合,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法交易;五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经查,我联社办理各项人民币结算账户情况基本正常,人民币结算账户数量能够有序的在账户二期操作系统内进行备案并与其数量一致;各营业单位尚未开立异地专用账户;各类账户使用与管控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未发现重大违规情况。

从我联社自查情况看,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于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的管理要求尺度不尽相同,我联社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学习与监督,形成全行统一的操作模式。

2.个人结算账户

本次自查工作中,我联社重点检查要求为: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自治区联社已在后台对个人结算账户开立的信息未核实的进行了控制,办理业务时对信息不符的账户进行不预办理,必须在更正核实完后给予办理。

(三)支付系统业务

我联社严格要求做好支付系统安全与头寸管理工作,由信息科技部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安排专人对本行支付系统密押、密钥设备及各种数字证书采取严密的管理措施;由资金部统一协调本行人民币头寸,安排专人实时监控大额支付系统日间清算排队及小额支付系统轧差排队情况。我联社为预防支付系统可能产生的种类突发事件,各相关理部门均已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保障我联社安全、有序、顺利办理支付系统业务:

1.资金营运部制订预案,假设支付系统或行内系统全面瘫痪后,如何持续办理各项业务手段与方法; 2.信息科技部建立双备份机制,一旦硬件系统或通讯系统出现故障,系统做到自动、平稳切换;制定必要的计算机与网络安全机制,定期检测和升级支付系统病毒库,防止病毒侵入。

3.资金营运部开拓多种融资渠道,确保支付系统发生排队,能够第一时间迅速筹措资金,确保对外支付。

检查期内,我联社支付系统运行安全、平稳,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各项业务未发生重大差错事故,未发生由于本行原因引起的支付系统开启清算窗口。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1月1日到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

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

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疑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通过工商管理局、质监局网站对其进行核实;

三是强调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各项业务流程监督,要求办理各项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必须全程录像监控;

四是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件,账户资料必须于保险柜保管,并落实双人管控原则,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料;

五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双重控制,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与可疑交易报告规定相结合,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法交易;

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三、整改措施

1、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2、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第3篇

“三农”问题, 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 是我国当代面临的突出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农村金融是有效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力量,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 农村信用社已经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成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发挥着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截至2007年末, 全国农信社各项存款达30894亿元, 各项贷款22168亿元。各项贷款中, 农业贷款余额已经达到14300亿元, 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重已上升到93%, 支农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在改革开放的大好环境下, 农村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 农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支付结算提出了更加迫切的需求。支付结算作为一项最基本的金融服务, 为“三农”资金提供了便利的流通渠道, 连结着千家万户的城乡居民。近年来, 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支付体系建设过程中, 人民银行始终把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 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 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环境有所改善。然而, 由于历史及体制等诸多原因, 其支付结算方式较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还十分滞后, 不仅严重制约了自身业务经营的发展, 同时也进一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支农功能的有效发挥。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农村信用社需要进一步开拓创新, 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科技投入, 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 拓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渠道, 畅通汇路, 满足广大农民的结算需求。

二、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发展状况

(一) 支付结算体系日趋完善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基础设施投入滞后, 网络与系统建设投入不足, 自身的核心系统平台搭建不完善。受技术、资金、人才等因素的制约,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有的省份已实现省辖农村信用社联网, 但尚未就大、小额支付系统与本系统接入形成有机的整体, 区域性支付清算不畅问题并未改善;尚未接入全国农信银清算系统, 无法实现全国农村信用社的联网,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和体现。

在人民银行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 农村信用社加快了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科技投入力度, 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 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网络体系。在自身科技建设底子薄、水平低、起步晚的情况下, 借鉴金融业信息化的成功经验, 坚持高起点、高站位、适度超前的理念, 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以某省为例: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建设历时3年, 投入网络建设人员5万多人次, 全省营业网点全部接入综合业务网络系统, 彻底实现了“数据大集中”, 同时又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 实现了全省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直联接入和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的直联接入。

农村信用社依托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 逐步拓展支付结算体系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根据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因地制宜, 努力扩大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的覆盖面, 畅通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渠道。现代化支付系统以直联方式接入综合业务系统, 从而实现了全辖的实时汇兑和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 解决了农村信用社异地跨行资金汇划障碍, 实现了城乡居民、企业资金的实时汇划、实时到账;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入, 使广大城乡居民实现了办理全国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业务的愿望。

(二) 支付结算品种快速发展

在以往的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中, 办理本地结算以现金和支票为主, 异地结算以汇兑为主。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等支付结算工具在实际业务中没有得到推广使用。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 农村信用社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很少, 支付效率不高, 现金使用量大, 使农村地区资金清算效率和支付结算环境难以得到有效改善。支付结算方式的单一, 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 使农村信用社难以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 难以满足客户经营活动的需要, 致使大量客户流失, 使农村信用社低成本存款不断减少, 直接影响着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

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支付结算渠道越来越通畅, 使其支付结算种类有了较大的突破。全国各地的农村信用社均意识到了拓宽支付结算种类的重要性, 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农村信用社状况和农村的习惯、农民的意愿, 有针对性地推广和使用多种支付结算工具, 增强创新能力, 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品种, 以多种方式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除了开办“三票一卡”基本的结算业务品种外, 利用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 依托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及资金清算平台, 积极发展代收代付业务, 为老百姓缴纳水电费、税款、保险金等提供便利;大力支持银行卡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的发展, 针对农村地区实际, 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扩大银行卡业务受理范围;广泛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项目, 拓宽思路, 从服务“三农”的高度, 增加农民工汇款渠道,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支付结算支持“三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支付结算系统仍需完善

目前, 各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已相继开发上线, 长期困扰农村信用社的“结算难”瓶颈被彻底打破, 支付结算服务环境与以往相比已大为改观。但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 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验印和支付密码系统等薄弱环节仍未全面开发使用;各省农村信用社电子建设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 各自为政, 软件版本繁杂多样, 给跨省联网带来了较大困难;某些地区综合业务核心系统出台较为匆忙, 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验证, 尚需进行多次升级改造。

农村信用社要搭建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平台, 以现代化结算手段支持“三农”, 首先, 必须完善系统功能, 统一规划、统一开发、高效运用, 建设一个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系统, 弥补农村信用社在全国范围内资金清算渠道不畅的先天不足。目前, 我国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就较好地发挥了各省联社之间的资金清算纽带作用。据统计, 到2008年底, 全国除辽宁、山西、河北、贵州、新疆联社外, 其他股东单位的核心业务系统全部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其次, 各地农村信用社要结合服务面广、服务对象需求各异的特点, 积极开发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服务平台, 以有效弥补服务功能单一的功能性缺位。同时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城市网点分布密集、信息化水平较高的优势, 创新服务手段, 进一步发挥其贯通城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 支付结算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农村信用社的员工队伍整体水平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城郊信用社的员工学历普遍较高, 年龄相对较轻, 整体素质较好。而基层信用社员工文化程度较低, 高素质人才缺乏, 年龄趋于老化。随着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日新月异, 现代支付系统的运行, 银行卡、银行汇票等业务的大力推行, 需要大批经过专业培训的高素质结算人才。加强支付结算员工队伍建设和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是适应形势需要的当务之急。

农村信用社应加大结算业务培训力度, 培训要进一步扩面、增量。尽量让一线柜员轮流参加, 让每个员工都有机会参与和了解农村信用社的结算品种、渠道。除对有关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会计制度等一些基本规章制度组织一线人员深入学习外, 还应组织其对结算业务风险控制, 对计算机、综合网络系统等业务补充学习。努力打造出一支精干、优质、高效的支付结算队伍, 同时有效改善支付结算服务, 创造出当今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品牌和企业文化, 只有这样才能使现代化支付工具物尽其用, 才能充分发挥出支付结算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超强力度, 构建新时期“三农”发展的金融科技平台。

(三) 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力度需加强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宣传工作重视不够, 宣传缺乏长期性, 导致农村地区大多数客户群体对支付结算知识普遍匮乏, 对结算品种的使用缺乏了解, 对结算渠道的了解还停留在不畅通的旧观念上, 影响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有效推广应用。

农村信用社应充分认识到支付结算知识在农村地区普及和应用的长期性和重要性, 尤其要高度重视新业务的宣传工作。要完善宣传内容, 支付结算工具不能仅局限于产品功能的介绍, 更要注重对使用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的操作性介绍, 宣传支付结算的一般知识, 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及其规定, 支付结算中的风险防范等。通过营业窗口、宣传栏、宣传折页、宣传单等方式, 努力扩大现代化支付结算的影响, 普及支付结算知识, 让客户知道农村信用社的结算品种和渠道并不比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落后。同时, 根据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客户需求情况, 结合各种结算工具的特点和功能, 开展专题性的结算产品推介, 促进结算网点与客户的供需对接。使广大的农村群体能够充分了解和使用安全高效、多层次、低成本的支付结算工具。

总之, 农村信用社要依托现代化支付系统, 改进结算方式, 完善服务功能, 加大科技投入, 完善配套设施, 逐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 不断提升服务手段和服务能力, 努力构建与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相适应、立足“三农”、服务“三农”、支付工具丰富多样、支付系统先进高效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一方面, 针对辖区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信用发展水平和村民、乡镇企业的支付习惯, 尊重农民意愿, 有重点地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实际、农民喜欢的支付结算服务品种, 真正方便农民的非现金支付。另一方面,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消费需求的增加, 既能成为我国今后长时期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量, 也必将会为我国金融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天地。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藏着众多的商机, 支付结算业务可以在支持“三农”中不断开拓市场, 培育新客户, 发展新业务, 从而使农村信用社自身得到不断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1]、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人民出版社, 2007.

[2]、王双正.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M].中国市场出版社, 2008.

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第4篇

人民银行:

为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结合相关规章办法,提出具体检查要求,安排专人从3月22日至3月31日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

我行领导对此次自查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会计部门参加的的支付结算检查领导组,主要负责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

二、细化检查流程 明确自查重点

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洗钱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将自查重点放在支付结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票据业务、支付系统和支付信息报送等方面。具体如下:

1、支付结算情况。我行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运行。因我行业务相对单一,开户企业较少,又不办理个人业务,故我行结算方式较少,只涉及票据业务中的支票及汇兑两种。在对印章管理上,我行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管理要求,按分工不同分别分配了各种印章、重要单证的使用与保管。在操作汇款业务时,每笔业务都按金额的多少收取手续费与工本费,收费标准综合业务自动生成。

2、帐户管理方面。为了减少账户开立、撤销、变更等流程中出现的操作风险,确保存款人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我行参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及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行日常支付结算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内容包括开户资料审核、报送人行、开立账户;账户变更、销户流程等。

3、反洗钱工作。我行由总行开发了反洗钱管理系统,对每日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发生的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甄别,各分支机构责成专人每天进行两次查看,及时进行补录业务和案例处理。

4、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对于我行的支付业务,主要通过参与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即时汇兑、不会出现压票现象。同时,为了降低支付系统不稳定引起的银行、客户结算损失,我行制定了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营业网点应急预案、综合业务系统使用应急预案。

5、非现金结算推广方面。我行通过与工商银行在网银、信用卡和POS方面的合作,在非现金结算方面较以前相比已有了质的飞跃,我行在2010年通过非现金结算手段收支达160亿元。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关于确保广东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广州银办发[2009]323号)文件精神,本社于二00九年十月一日至十月十对辖内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及内控管理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付系统的自查

经对辖内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农信银业务系统的检查,除个别社存在大额支付往账未经有权人审批现象外,未发现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存在问题已下事实确认书,限期整改。

二、银联支付系统的自查

(一)本联社共有ATM机5台,均为在行ATM机。到检查日止,5台机具使用正常,但存在部分信用主相关人员对ATM机巡查工作未达到要求次数;前后台岗位轮换时,柜员未及时对ATM机密码进行变更等现象。

(二)至检查日止,本联社共有POS机45台,目前使用正常,未发现其他风险隐患。

三、内控管理情况的自查

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辖内信用社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员工调离本社但未及时登记停用日期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单位存款账户管理方面,存在个别信用社账户资料已过有效期而未及时更新、开立的单位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姓名与客户所提供的开户资料负责人身份不一致现象,已督促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自查自评,联社上下内控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内控管理工作对于自身发展及落实外部监管要求的重要意义。同时,各业务部门进一步梳理了日常内控管理工作流程,辖内各信用社在经营活动、业务管理和操作中,将严格遵循“内控优先”原则,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加大检查监督和机具使用巡查的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内控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不懈,严防各类风险的发生。

XX联社会计结算部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第6篇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二、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银行支付结算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7篇

省分行财务会计处:

根据省分行《转发总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皖农发银发〔ⅩⅩ〕86号)文件精神,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高田运同志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对我行银行账户、票据业务及支付结算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的自查,由于本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本次检查主要以抽查为主同时结合各行自查情况进行汇总。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行基本能够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履行账户管理工作职责,按规定保存账户资料。

(二)存在问题

1、综合业务系统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账户不符。如市分行营业部基本户较人行系统少1户,一般户较人行系统多3户。相差原因如下:基本存款账户:市分行营业部于2010年11月12日对ⅩⅩ市双发面粉有限公司账户进行睡眠户处理,综合业务系统已销户(无手续),因该企业已关闭,失去联系,无法到人行撤销账户,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已将该账户加注为久悬户。一般存款账户:ⅩⅩ市谯城区饲料公司、ⅩⅩ市谯城区粮油贸易公司和ⅩⅩ市粮油食品厂系原农行划转破产企业,根据农发银复〔2008〕361号文件精神综合业务系统需要对其进行一放一收处理,特开立账户,因资料缺失无法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现ⅩⅩ市粮油食品厂贷款已结清,已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ⅩⅩ年3月17日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来我单位开立一般户,由于在他行存在久悬户,无法在人行备案,我行已督促该单位对久悬户进行销户。

2、开户资料审核不严谨、留存资料不规范。⑴市分行营业部开户时没有要求客户的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送交我行保管,导致我行留存资料不全,截止目前缺失开户许可证副本50份。⑵ⅩⅩ市财政局一般户无开户资料。2010年12月8日ⅩⅩ市财政局在我行存入通知存款,由于我行系统设置问题,客户必须在我行开设有存款账户才能转存通知存款,我行为其开设一般账户1个,无开户资料,在该存款到期后,已及时对该账户进行销户。⑶市分行营业部2005年的开户资料档案部分因保管不善,遗失,蒙城支行棉麻公司因破产清算多年未果,开户资料缺失。⑷部分客户账户资料过期,部分印鉴卡背面忘记加盖企业公章。

3、超期限在人民币结算账户系统备案、未备案和先使用后备案。具体如下:

ⅩⅩ市大生面粉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在我行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我行相关人员于ⅩⅩ年1月20日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备案期限。

由于我行进行呆账核销,需要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对核销企业开设账户,这些企业均为已倒闭企业,无开户资料,无法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呆账核销工作结束后,已全部予以销户。

ⅩⅩ市谯城区饲料公司、ⅩⅩ市谯城区粮油贸易公司和ⅩⅩ市粮油食品厂由于我行需要对其进行贷款一放一收操作,需要开设账户,但这些企业资料缺失,无法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处理。

对于极个别备案类账户,由于资金性质特殊,使用急迫,账户开立时手续不够完备,向人民银行报备时不能通过,行领导安排账户先行使用,报备工作后续补办,这就造成了账户先使用后备案情况。

4、综合业务系统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ⅩⅩ工程项目部于2010年1月28日在我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我行当日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由于该客户是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下设分支机构,提供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证件,对应的人行系统账户名称为“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而我行系统开设账户时不允许加后缀,导致我行系统中该账户名称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名称不符。

ⅩⅩ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在我行开立3个专用账户,人行备案账号于综合业务系统账号不一致,已于ⅩⅩ年3月24日进行修改。

ⅩⅩ市谯城区立德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于ⅩⅩ年3月17号在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中销户,由于工作疏忽,没有立刻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销户登记,已于ⅩⅩ年3月24日在人行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

5、违反账户生效日制度办理付款业务。个别客户在我行开立的信贷资金专户,没有按照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在账户开立3个工作日内就予以办理转账付款业务,如:安徽占元面粉有限公司、安徽珠东面粉有限公司、ⅩⅩ市吉星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在账户开立当日即办理转账付款业务;ⅩⅩ市汇丰食品有限公司在账户开立第2日即办理转账付款业务,现已无法整改。

6、未严格执行账户年检制度。由于我行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大部分客户没有及时携带资料来我行进行定期年检,导致部分客户过期的开户资料没有重新办理并提供,没有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

二、票据及支付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从每天的业务处理情况来看,各行均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印章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办理业务,各柜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按流程进行操作。对每一笔汇出的大额资金,我行员工都能严格审核其使用范围是否合规,资金去向是否合理,手续签批是否完备,对不符合我行资金使用范围的,坚决拒绝办理,确保我行资金的安全。坚持每天查看反洗钱系统,对可疑的大额资金汇划认真进行排查、审核,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存在问题

1、个别票据书写不规范现象,如:2010年4月14日安徽大生面粉有限公司现金支票大小写不符,4月20日安徽占元面粉有限公司现金支票印鉴章不全,缺少法人印鉴,5月20日安徽三利面粉有限公司现金支票背面缺少预留印鉴章等,对于已发现的问题,均已与客户协调,进行了整改。

2、未及时对客户身份进行联网核查以辨别真伪。在为不在本我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而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少数操作员行仅对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没有进行联网核查以辨别真伪

三、下步工作计划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细则,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确保结算账户开户资料齐全。对需要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处理的业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加大工作力度,及时通知客户进行账户年检,对于多次通知不前来办理账户年检的客户,将对其停止办理支付业务,以督促我行账户管理工作。

3、定期对银行结算账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行为,以促进我行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运行。

通过这次自查,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和支付结算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工作人员对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票据管理办法也有了深刻的了解,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将加以完善和纠正,建立健全的支付结算内控制度,规范支付结算纪律,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因账户管理不善而产生的风险,确保我行业务的安全运行。

ⅩⅩ市分行计划财会部

支付结算业务及国库业务自查报告 第8篇

会计信息部:

根据X银发[2011]9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社及时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业务。

1、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2、我社一直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3、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并设有专人复核,有份健全的开销户登记。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并及时上报县联社,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国库业务。我社对当地财政所交来的缴款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缴款书拒绝受理;在受理缴款书后,及时办理转账,没有出现无故压票现象;我社没有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缴款人收取任何费用。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们的不足,具体有: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鉴此,我社将继续发扬好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XX分社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检查自查报告 第9篇

根据农发银发【2011】50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我行对有关支付结算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金融稳定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有关制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制定各类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监测与报告: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日常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报告涉及区域金融稳定、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各类重大风险、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金融案件等。

(二)金融统计

金融统计数据报送: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和专题统计调查要求,各类上报数据完整、正确、及时。统计分析资料报送:及时上报各类统计分析资料,内容充实,观点鲜明,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会计财务 及时按要求报送会计资料。会计核算基本制度,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业务操作规程等;涉及重大会计改革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财务制度的修订、会计业务系统的升级、会计科目的变化、科目核算内容的调整等;其它会计财务资料,包括临时要求报送的资料等。

(四)支付结算

支付系统管理情况:认真做好支付系统建设和业务推广工作,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和支付清算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账户管理情况:能严格按照《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备案、使用和档案的管理。所有开销户资料齐全。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均及时报告本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应急管理: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

(五)征信管理 制度建设与岗位设置:明确归口部门及工作人员;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考核办法;能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征信系统运行管理: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查验借款人贷款卡及其有效性;配合人民银行贷款卡年审工作;能严格按规定查询、管理与使用企业与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档案资料;积极处理异议信息,无相关投诉。

征信系统数据质量管理:能做到上报数据及时、完整与准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能配合人民银行开展数据核对、定点监测、数据质量量化评分工作。

(六)反洗钱

组织健全,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明确,反洗钱组织机构有效开展工作。

内控制度完善,监督到位,积极开展反洗钱内控制度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自行开展或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做好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及时准确地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向上级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等相关资料。

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打击洗钱犯罪。

按照反洗钱工作保密制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七)支付清算

岗位管理:我行合理设置岗位,满足支付清算系统运行要求,人员及联系方式及时报送人民银行。

我行在办理支付结算时能严格遵守以下原则:(1)烙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 票据支票 我行在办理转账支票及现金支票业务时,能严格审票,确保金额,日期,收付款人名称无误,办理现金业务时,做到两人以上人数在场,单位购领支票时,必须填写购买申请单,并加盖公司印鉴。

运行管理:制定支付清算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做好系统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异常情况;遵守系统运行纪律和运行时间要求;做好清算账户资金管理,及时调度资金,确保各类支付业务及时处理和清算;及时报送运行维护自查报告。

维护管理:做好支付清算系统日常维护和日常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网络畅通、系统运行正常、备份设备随时可用;按时完成系统升级换版任务;做好运行文档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和设备系统变更管理。

故障处理:发生支付系统故障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故障排除后及时报送《支付系统异常情况报告表》。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第10篇

自查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分行:

根据省分行《转发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我行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接此通知后,市分行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姜海清行长任组长,周波、罗斌副行长任副组长,运行管理部、内控合规中心、资金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个客营销中心、法人客户营销中心、城区网点管理中心、综合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支付结算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运行管理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检查的牵头协调和检查的组织推动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人行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工银广办【2011】 号),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支付结算检查实施方案》。由于本次自查时间紧、任务重,我行将自查任务分解到各支行、各部门进行自查。目前,由于我行的自查工作正在全面开展之中,我行的自查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现将我行2011年一季度内控排查中所涉及的结算账户管理方面以及2010年人行对我行票据业务的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待我行全面自查完成后再向省分行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二、2011年内控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季度对全辖19个网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412个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与撤销、重要资料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排查,从排查情况看:我行账户管理较为规范,绝大多数账户开立、使用符合规定,资料齐全,较为全面地推广使用了支付密码器,实地调查、网上核查执行较好。未发现同一营业机构为同一存款人开立多个基本账户或既开基本账户又开一般账户和同一证明文件为存款人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的现象,但仍有个别网店在账户开立和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点普遍存在已销户的单位销户资料未移交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入档保管。正在整改。二是部分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存在《开立结算账户申请书》要素填写不全,未选择是否预留账户密码、印鉴方式、营业执照有效期、由授权代理人办理的开户业务未填写代理人信息等。已整改。三是个别单位结算账户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如:市分行本部建安南路分理处2010年7月7开立的“广安市林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已整改。四是个别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时间延迟。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5月18日开立的“重庆国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时间为2010年6月4日。五是个别单位结算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无亲见授权人面签的银行工作人员签字。

三、2010年人行对我行票据业务发现问题及整改处罚情况

人行于2010年11月23日-12月23日就我行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5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背书不完整问题。主要是华蓥建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10月19日在我行申请贴现的两张汇票被背书人空缺,目前我行已整改完毕。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我行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对承办初审人杨从容和复审人何斌各扣绩效工资1000元。二是审核不严谨问题。主要是商业贴现审批表存在有关栏目贴现金额、贴现日期未填列的情况和授权书日期有误问题,现已落实人员整改,对审批表相关栏目进行了补充完整。对相关责任人员我行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扣罚绩效工资,对营销初审人杨从容和复审人胡岳林、廖其宏各扣1000元,对风险初审人王幼平和复审人鲁涛各扣1500元,对最高签批人贾志刚扣2000元。三是法人代表和委托人不一致问题。主要是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人和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显示的法人代表不一致的情况。目前,我行已落实经办人员收齐该客户法人代表更换前后的相关资料作补充说明。四是贴现调查不严谨问题。主要是贴现调查报告中企业名称写错的问题。现已落实人员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我行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扣罚绩效工资,对营销初审人杨从容、复审人胡岳林和风险初审人王幼平、复审人鲁涛各扣500元,对最高签批人贾志刚扣1000元。五是无增值税发票问题。主要是广安市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在我行办理的贴现以商业销售发票代替增值税发票,无货物运单复印件及免增值税的证明或说明问题。我行将加强相关税收制度的学习,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预见性,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四、整改及处罚情况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已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求网点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相关制度、流程,合规操作,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二)加强网点员工培训工作,增强制度执行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自觉拒绝违规操作, 杜绝以习惯操作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制度等违规行为。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已对责任机构和人员给予经济及积分处罚,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控案件事故在我行发生,确保全行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第11篇

按照县联社《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反洗钱工作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社及时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反洗钱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我社为加强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反洗钱工作的自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成立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反洗钱工作自查领导小组。

长:孙登远 副组长:郑

成员:黄晓芬

沈大伟

二、自查内容及自查结果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能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直至现在我社没有未清理核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并设有专人复核,有分健全的开销户登记。

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反洗钱工作开展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自县联社安排反洗钱工作以来,我社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对反洗钱做了全面部署。在全社范围内大力开展反洗钱工作,对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各具体岗位的职能、职责做明确分工,完善了反洗钱工作的进展,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和上报。

主任在每一次会议中强调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将反洗钱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由会计、出纳专门负责收集反洗钱工作及大额支付报告和可疑支付报告。

2、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反洗钱宣传工作

我社全面开设了对反洗钱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组织反洗钱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分发传单等舆论工具,结合存款利率上浮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反洗钱知识普及和相关金融法规的教育,提高客户的法律意识,积极配合我社开展反洗钱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击洗钱活动的社会氛围。

在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我社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开展反洗钱学习活动,让所有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制定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

3、加强对可疑交易的识别报告

我社在总结和分析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可疑资金交易重要线索的搜集、监测、分析,对资金交易的频率和流向异常的账户,及时填制可疑交易报告,并完善分析和报告要素。

我社基本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制定《客户交易信息表》来加强对大额汇兑收付交易、大额现金收付交易、大额转帐收付交易进行详细登记、分析及保存情况,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用社进行洗钱活动。二是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备案表。三是狠抓落实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出入我社的大额汇兑、现金、转帐交易实行有效的监测,凡支付金额超出大额报送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存在异常,都能够主动上报。

4、自查结果。经自查,未曾发现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供存款、结算等服务;暂时未发现相关的企事业及个人结算账户有可疑支付交易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们的不足,具体有: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我社将继续发扬好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我社基本上能按照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等。今后,我社将严格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具体规定,继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人员的整体功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在自查中找缺陷漏洞;四是要继续加强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和转帐支付交易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交易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的有效监测,做好汇兑结算和大额现金收付的登记和分析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社会宣传力度;六是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旦发现有涉嫌反洗钱行为的,及时上报反洗钱部门及上级领导机构。

柴集信用社

县农村支付结算调研报告 第12篇

一、网点基本情况

县共有个乡镇,我联社下设个营业网点,其中在城网点个,乡镇网点个,有个空白网点乡镇。截止年月末,我社共设置自动取款机台,其中城区台,乡镇均没有安装,没有安装pos机。累计发放银行卡张。目前联社营业部开通“农信银”结算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开通了银行汇票业务,所有网点已开通

大小额支付系统,省内已全面实现通存通兑,各网点均可办理银行卡业务,受理农民工银行卡。截止年6月末当年办理大小额支付笔,万元。

二、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户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银行、异地支票影像传输等特色支付工具知之甚少,对该系统方便、快捷清算方式缺乏了解,农户仍习惯沿用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主要以零星现金存取、生产生活资料购置、子女异地上学生活费供给等,以现金结算为主;外地打工地农民以农民工银行卡结算和携带现金为主;对于异地支票影像传输业务基本上还未开办,只有很少农户了解或知晓相关现代支付系统信通卡转账等业务的具体操作,对设置密码、保护密码觉得很繁琐,且无此种意识,支付结算环境差,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三、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我县农村信用社提供结算服务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综合业务系统,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四、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缓慢,支付结算工具单一

农民观念意识落后,受农村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的制约,部分农户对自助设备的功能不了解,银行卡不能直观地反映每一笔业务发生情况,农户担心使用时出现故障或怕发生差错而不愿用卡,造成农户在支付工具选择上“弃卡选折”。加之考虑业务量及成本问题,信用社在乡镇还没有投放atm和pos机具,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要集中于传统的汇兑等,结算工具单一。

五、问题及原因

1、非现金结算工具本身存在的不足。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票据比较复杂,使用要求高,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要求较高,填写签章要求规范,尤其是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稍有疏忽,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给持票人带来很大麻烦;同时,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也常常由于硬件设备损坏,因不能及时修复,影响客户正常使用。

2、收费制度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使用。各金融机构对非现金结算普遍实行收费制度,如转账手续费、跨行交易手续费、结算账户银行卡年费等,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结算业务量较小,相对而言结算手续费偏高,为节省费用,更愿意使用现金交易,既直观又简便,而不愿使用其他支付结算工具。

3、核心系统平台搭建不完善。一方面,各省农信社属于各省政府管辖,其综合业务核心系统平台由各自招标研发单位进行开发,农信社电子建设全国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各自为政,软件版本繁杂多样,给跨省联网带来困难,严重影响了农信社支付结算电子化建设的进程。

4、其他原因给农信社结算服务带来的困难。一是政府部门的政府行为,使农信社结算业务成为亏本买卖。如“粮食直补”“低保”等对农信社来说是亏本买卖。二是在农信社开户的个人多,单位少,单位汇款更少。而农户在结算方面多为存取现金,不会办理转账。

六、建议

1、宣传普及农村支付结算知识

加强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组织和管理,由农村乡镇机构网点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特别是现代支付系统业务功能、使用操作的宣传普及,以柜面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现金支付习惯。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引导使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对结算量较大的种养殖专业户,以支票转账和票据结算为主提供服务。

2、合理配置农村支付系统资源

根据农村市场的需求,合理配置和优化atm机、pos机等现代化支付机具的布局,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多层次的需求。

3、加大非现金结算业务推广力度

一是推广各类非现金结算工具。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如降低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和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二是加大对农村支付机具设备投入,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有计划地安装atm机和pos机具。

4、拓展支付清算网络辐射范围

一是根据农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扩充大小额支付系统的覆盖面,畅通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渠道;二是对条件尚不具备的营业网点,可按汇划金额不同采取先开通小额支付系统,在逐步开通大额支付系统的办法,缩短资金汇划在途时间;三是尽快开通跨行通存业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第13篇

第一阶段自查情况报告

省分行: 根据省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工银办发[2011]268号)要求和省分行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行实际,及时开展了支付结算自查工作。现将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开展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分行要求,我行相关检查人员对照《支付结算检查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报告期票据业务没发现问题。我行抽调运行督导、银行卡专管员、资金财务部负责票据业务的人员参加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参加的人数共6人,报告期已检查4各网点,检查共发现问题85个,其中,银行卡部门发现问题5个,资金财务部未发现问题,运行管理部共检查170个账户,发现问题80个,现场整改45个,限期整改25个,无法整改10个,我行个人结算账户是以总对总的方式向人民银行进行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卡业务方面

一是未建立发卡业务风险指标体系和收益指标体系。二是没有专门制定针对在本行大量开户或申请卡的持卡人审核机制;对同一持卡人在本银行办理银行卡的数量进行限制。三是没有建立商户收单业务风险、收益指标体系。四是没有建立特约商户交易监测指标体系;设立了可疑交易监控。

(二)人民币结算账户业务方面

1、部分网点新开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未打印3032开户信息交客户签字确认。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1月25日开立的邻水县邻嘉超市。

2、部分网点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与企业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书无甲方(企业)有权人签章。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0月20日开立的邻水县新丰制衣有限公司。

3、个别网点尽职调查意见书无客户经理尽职调查结论。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1月25日开立的鼎屏镇金科装饰材料经营部。

4、个别网点单位账户资料中无开户许可证副本。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2月11日开立的邻水县宏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5、个别网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上未加盖预留印鉴式样。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月28日开立的邻水县招商引资局工会委员会。

6、个别网点一般存款账户开立时企业未提供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公函或申请。如:古邻大道分理处2010年4月20日开立的四川省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7、个别网点单位预留印鉴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1年1月21日开立的四川艺馨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账户,单位预留印鉴全称:四川艺馨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渝川界)至四川邻水高速公路绿化工程DL1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且《支付密码协议书》漏盖单位公章,同时,协议上加盖的预留银行印鉴与《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预留银行印鉴式样不一致。

8、个别单位结算账户在人行已销户,我行系统未销户,且无账户资料。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8月13日开立的邻水县六六福珠宝店。

9、个别网点一般存款账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有提前报备的现象。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1月11日开立的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670,一般账户,提前10天人行系统报备,人行报备时间2010年11月1日。

10、个别网点账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有,网点主机系统中无开户记录。如:邻水支行古邻大道分理处开立的邻水县金鑫建材门市(***074)基本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显示开户时间为:2010-08-17; 四川省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776)一般户,人行账户管理系统显示开户时间为:2010-05-18。

11、个别“法人委托授权书”上无客户经理批注的“亲见法人委托授权签章”字样。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6月2日开立的邻水县六合果业开发有限公司。

12、个别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后未规定的时间内在人行系统中报备。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5月20日开立四川远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974)一般户。向人行报备时间为6月3日,延时报备14天。

13、个别账户资料中无尽职调查报告和双人实地合影照。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6月9日开立的邻水县鑫旺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14、个别网点账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不符合规定: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1月26日开立的邻水鑫福煤业有限公司,账号:***1726#,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式样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签章。

15、个别网点单位结算账户开立时未通过“四川企业信用网”等核实营业执照,资料中也无双人实地核实合影照。且使用的印章名称(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邻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巡检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与开户名称不一致。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3月18日开立的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存款账户。

16、个别网点账户签订的原子印章使用协议乙方(企业)加盖的是“财务专用”章。如:邻水支行营业室2010年2月25日开立的四川上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3970#,一般存款账户。

17、个别网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上的预留银行印鉴式样为“空白”。如:邻水支行古邻大道分理处开立的邻水县顺昌贸易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18、个别网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书上的预留银行印鉴启用时间与账户开户时间为同一天。如:邻水支行古邻大道分理处2010年11月30日开立的邻水县波比一族服装店,基本存款账户。

(三)票据业务方面

检查期我行在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时,按规定审查了贴现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真实贸易背景,留存了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办理商业汇票质押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检查期我行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发生、也无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的挂失止付业务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生。

对人行2010年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并认真进行了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票据背书不完整、贴现调查不严谨和审核不严谨问题,经办人员已将资料收集、补充完整。对因征信系统更新滞后所致的法人代表和委托人不一致问题,我行经办人员已收齐该客户法人代表更换前后的相关资料作补充说明。对贴现申请人广安市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劳务工程交易合同)办理的贴现无增值税发票问题,我行已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相关税收制度的学习,加强预见性,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整改及建议

1、通过自查发现我行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行将通过边查边整改、限期整改等方式加大对这些问题的整治力度,同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纳入下季度进行跟踪检查,如在出现类似问题将加大处罚力度。

2、银行卡部门建议总行制定统一的、规范的发卡业务风险指标体系和收益指标体系以及商户收单业务风险、收益指标体系等。

3、加强网点员工培训工作,增强制度执行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自觉拒绝违规操作, 杜绝以习惯操作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制度等违规行为。

4、对于部分账户存在提前和延后报备的问题,我行将在自查结束后专题向人行报告,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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