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4-05-17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精选12篇)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1篇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以下简称巡查),系指受市重点局委托的巡查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情况独立开展全过程巡视与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市重点局组织实施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市重点局负责将项目施工图纸,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施工、监理等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检测方案,材料设备供货方案等资料送交巡查单位。

第五条

巡查单位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巡查方案》,并报市重点局审批。第六条

《巡查方案》审批通过后,由市重点局牵头组织巡查单位对被巡查项目进行交底,被交底人员包括监理、施工、检测、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相关人员。

第七条

市重点局每周五将《巡查计划表》交巡查单位。第八条

巡查单位应于巡查结束24小时内出具巡查报告;市重点局根据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责任单位完成限期整改。

第九条

巡查单位应及时组织复查。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在巡查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时间紧急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通报现场项目办和监理单位并跟踪复查。

第十条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巡查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巡查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重点局每月初组织召开月度质量安全通报会,通报巡查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第十二条

重点局汇总每月在建项目检查情况,以局文件形式向相关施工、监理、检测、材料设备供应商企业总部通报。

第三章 巡查要求

第十三条

巡查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组建巡查组。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他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巡查组成员专业应合理搭配,并能满足巡查需要。

第十四条

巡查频率原则上每项目每周不得少于1次,复查频率同巡查频率。

第十五条

巡查工作分为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巡查单位应根据《巡查方案》和《巡查计划表》,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开展常规巡查;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及月度质量安全通报会精神,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内容开展专项巡查。

第四章 巡查内容

第十六条

巡查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质量安全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二)参建单位主要人员配备及在岗履责情况;

(三)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和用工协议签订情况,劳务工资发放情况;

(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检测方案、材料设备供应方案等落实执行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六)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七)施工工序报检报验情况;

(八)监理单位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情况;

(九)项目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以及现场实体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十)工程质量检测是否符合相关检测规程;

(十一)施工、监理等企业总部对承建项目的检查情况;

(十二)参建单位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局要求情况。

第五章 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

巡查人员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求巡查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擅自更换巡查人员或巡查人员缺岗不到位,要求巡查单位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擅自更换巡查组长等主要人员,要求巡查单位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次。累计发现三次以上情况,解除巡查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

巡查单位须严格按照巡查方案开展巡查。巡查频率不足、巡查报告未及时上报、职责缺位或未能发现明显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求其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

第十九条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局依据《合肥市重点局质量安全违约金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合同文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需支付的质量安全违约金额原则上为施工单位的贰倍。若监理单位已完成下发有针对性的监理通知单、及时向重点局报告、采取相关有效的督促整改措施等工作,可相应免责。

第二十一条 对屡次出现相同或相似问题和恶意偷工减料行为,主观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任单位,在《合肥市重点局质量安全违约金支付标准》基础上,根据违法违规成本和不当得利额,要求其加倍支付违约金。

对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将视情对责任单位予以重处。

第二十二条

加强与市城乡建委、市公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联动,综合采用要求支付违约金、记不良行为记录等手段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2篇

0556-5585658 2014年合肥肥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10名公告|安庆人事考试网

为适应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发展需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土木类(土木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第一学历为土木类(土木工程类)“参见公务员考试网《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肥西县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肥西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上派镇人民中路18号、上派镇镇政府对面,电话0551-68841907)。

(二)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土木类(土木工程类)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公务员考试辅导首先品牌中公教育安庆中公教育官网:anqing.offcn.com2、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4年肥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4、报名时应提供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寸3张。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重点局等部门负责实施。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有关要求。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名额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不足1:2的将减少招聘名额。

(五)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费90元/人,面试费80元/人。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2个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肥西网、肥西县人社局网和肥西县重点局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试卷由肥西县人社局委托有资质考试机构命题。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上午8:30—9:30《职业能力测试》上午10:00—11:30《专业知识》,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相关知识,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为准。

面试题本由县人社局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1位主考官、6位考官),面试考官拟从合肥市以外地区聘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三)确定初选人员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数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人以上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卫生局《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文件执行。体检由县重点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重点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初选资格。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肥西网、肥西县人社局网、肥西县重点局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因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将按照面试人员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聘用手续和待遇

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签定聘用期为两年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月工资福利待遇不少于3000元(含试用期),并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八、其它

1、咨询电话: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68841907

肥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0551-688462422、监督电话:肥西县监察局: 0551-688411893、有关信息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肥西网、肥西县人社局网、肥西县重点工程建设局网。

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安庆人事考试网 安庆事业单位招聘网

安庆中公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中公教育(安庆二中大门隔壁)

论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档案管理 第3篇

一、建立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和体系

企业的管理者应当重视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制度, 要首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依据, 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在成立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部门时, 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 充分熟悉工程建设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还要了解档案管理的基础业务和方法, 才能对档案管理进行有效的管理, 进一步构建档案管理的网络体系。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中, 应当由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共同组成独立的管理部门, 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 同时建立与项目承建单位的联系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档案管理的交流会, 进行信息沟通和反馈, 掌握档案管理的进程。

要想保证重点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就要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制度, 要坚持以下几点原则:第一, 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和工程档案建立同步;第二, 重点工程的建设过程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同步;第三, 重点工程竣工和档案的交付验收同步。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将对实际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的指导, 将会切实有效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

二、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重点工程的建设会有不同的阶段和任务, 在有效实施档案管理的时候, 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和整理, 负责管理和组织档案的工作人员应该在接手工作之前, 仔细认真的学习《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相关建设项目的具体流程和竣工验收细则, 要针对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每一个环节的特点, 将档案进行规范整理, 要进行分类编号、填写保管期限、检查案卷质量等具体工作, 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识, 通过实际的工作效果让领导、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都提升建设档案管理的意识, 从基层做起, 形成人人支持并理解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氛围。

档案管理的建设是一项长久的系统性工作, 依靠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个人力量是不能实现完整建设目标的, 在企业建设实施中要协调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形成统一的意识, 才能共同配合、相互协调, 共同完成建设档案管理的目的。工作人员要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参与建设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指导和培训, 明确档案管理的程序、技术和内容, 才能提升自己对档案管理的专业化操作。

三、运用法律手段提升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社会经济市场的深入发展, 促使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断对自身的发展实行规范化和合法化管理。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任何非法手段都不能对有效合同的签订进行制约, 因此有必要运用法律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有效监控。

建设企业在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进行交易时, 一定要按照严格的程序签订合同, 要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 将合作条款填进相关合同或协议上, 这样做的目的为了档案管理部门防止在资料的交接或验收过程中出现推诿责任的现象发生。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该注意几方面问题:第一, 要明确资料的性质, 分清哪些是应该保密的;第二, 要清楚供货方提供材料的方式, 辨认并且审核其合法性;第三, 要明确资料的合法期限。

很多建设企业为了更早的将建筑项目投产收益, 过早的将固定资产进行折旧, 采取的方式是先将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再对其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建设档案的资料在事后再进行整理、收集和移交, 这样做会影响档案管理工作失去完整性和准确性, 不利于档案管理形成系统性的建设。

四、结语

在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过程中, 要采取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措施, 加强工作人员、企业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的意识, 才能统一档案管理工作, 实现高质量的管理效果。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企业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机会, 如何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整理建设出规范的档案资料, 是新时代下对企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加强档案管理也将成为提升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本文将针对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的特点加以分析, 通过对专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经济手段等环节的研究, 提出建设档案管理具体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保证工程档案建设的质量得到保障。

关键词:企业,档案管理,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王赴京.探析如何做好基建档案管理[J].河北企业, 2014 (04) .

[2]马学红, 邱戈红.大型企业集团档案工作管理模式浅谈[J].湖北档案, 2010 (03) .

[3]马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探索[J].中国核工业, 2008 (07) .

[4]高晓玲.加强企业基建档案管理初探[J].企业家天地 (理论版) , 2011 (07) .

风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重点管理 第4篇

【关键词】风电工程 项目施工 施工管理

一、引言

项目施工管理作为项目施工的关键,其效果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与后期工程使用的性能。风电工程是我国一项重点建设工程,对减少自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因此在风电建设工程中,需要加强项目施工管理,重点强化安全标准控制和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提高项目建设的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文就风电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施工管理重点,从而提升施工管理水平,促进风电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目的的实现。

二、风电建设工程概述

风力发电机主要是通过空气动力学,将风能转换为机械能,再转化为电能。往往风电工程由若干个分期建设而成,每一期建设并安装30台左右的风机,每台风机包括风机基础、安装、智能监控系统、电缆、电压器、接地系统等。风能开发可以利用自然再生能源,减少了自然环境的污染,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可见风电工程建设可以代替燃煤电厂,促进我国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近年来,在我国一些省、市、自治区境内,为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平衡能源结构,减少污染,实现环境保护,风电项目逐渐投资建设发展起来。但是由于我国风电工程发展较晚,加上该项目施工与管理是一个新课题,工程施工技术、施工过程控制、项目目标管理以及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以确保风电建设工程施工有序进行。

三、风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实施环节

(一)确定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施工队伍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对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材料的管理与控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工程项目经理应该是懂技术、会管理、知法律、善于沟通与协调的人,不仅需要有丰富的施工经验,还应该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接受新思想。只有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其进行考察并确定,才能确保施工管理能顺应新时代的发展与变化,为企业创造出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管理层职能

(1)质量管理。施工企业需要按照业主单位对风电项目施工质量和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当地实际的气候条件、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等,制定出适合该工程的质量管理措施与制度,完善相应的质量责任制,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2)计划经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控制项目预算过程以及合同执行过程,对内部经营、管理、计划统计、结算工作等进行深入的管理,推行经济合同制,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3)采购工作。工程采购部应该做好物资资源采购、供应工作,严把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制定出材料采购、供应、仓库、回退等接收保管制度,对采购流程和合同管理进行规范。

(4)财务管理。财务部主要复杂项目日常的财务支出、成本核算、工资发放以及材料采购等财务性工作。

(5)安全监督。按照风电项目施工安全目标,制定出有关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对工程安全综合管理监督职能进行策划,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6)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与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机构直接决定着工程施工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组织机构,科学合理的指导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另外,各类制度的完善能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提升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

(三)施工过程控制

由于风电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大多数都远离城乡,建设在荒漠无人的地带,施工现场气候恶劣,施工环境十分差,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办公与住宿造成了一定困难,可能会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与进度。因此必须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重点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1)施工技术。施工技术是工程建成最基本的条件,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体系,强化技术管理与控制工作,确保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进度编制、施工图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分段工程试验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实现现代化文明施工技术管理。

(2)因地制宜。在对施工总体布置时,应该坚持“因地制宜”的用地原则,结合风机布置特点,对工程建设用地进行统一的规划,合理的布置,以满足施工方便、管理方便、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等要求。为满足风电机组的吊装,在每个风机基础旁,需要设计一个施工吊装场地,并加强车辆运输和调度的能力。

(3)强化施工人员培训工作。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其树立“安全第一”的施工意识。同时对每个环节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加以强调和讲解,如风机基础钢筋的绑扎、机组吊装与调试工作等,从而提升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

四、结束语

风电工程建设作为我国一项重点工程,对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节约有限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风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其规模大、投资多、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恶劣等特点,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构,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从而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经济化的管理与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揭贤径. 风电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3.

合肥重点中小学一览表 第5篇

重点小学: 附小(桐城路与沿河路交叉口向北,附近站牌有 10,120 ,131,138 ,142)师范附小 南门小学(南门小学在徽州大道的西侧,四牌楼站)南门小学 六安路小学(阜南路 66 号,市内乘 109、801、168、221、126、15、4、14、10 等路公交车 六安路小学 在城隍庙北)安居苑小学青阳路站下青阳路与贵池路交叉口 安居苑小学 红星路小学 红星路与寒山路交叉口(离黄山大厦站牌很近)

重点初中: 42中(合肥市长江中路76号)119路4.3公里 119路 中 119 步行约1.0公里,到达梅山站 步行 梅山站

安医附院 四十二中 乘坐119路,经过5站, 到达黄山大厦站 路 黄山大厦站 步行约170米,到达四十二中 四十二中 步行

45中(老区138和131,坐到六安路口)中 新区在省博物馆向东10路4.9公里 路 步行至 步行至科技大学站

38中 中(全椒路与大通路交叉口,附近站牌和平广场附近)46中在滨湖新区 中 百脑汇电子电脑商城

乘坐10路,经过6站, 到达长江饭店站 路 长江饭店站 步行约480米,到达合肥四十五中学 合肥四十五中学 步行)50中(南区 合肥市西园新村西园路8号 安大老区附近中

西区:贵池路安居苑西村 安居苑小区附近)

寿春安徽国际商务中心 寿春安徽国际商务中心

寿春中学(濉溪路上南国花园小区旁边)寿春中学 48 中(芜湖路与桐城路交叉口)芜湖路站牌

重点高中: 一类:一中(滨湖新区徽二路)一类

安徽国际商务中心 合肥市第一中学

六中(寿春路 252 号 10 路坐到百花井下车,走到寿春路,往西走)合肥市长江路 397 号 合肥市长江路(蒙城路 22 号以前的 4 中现在是 6 中)(以前的 1 中现在是 6 中)八中(桐城北路 173 号,北靠长江路主干道,南临环城河)提前招生的私立学校 168 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始信路 179 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快 901 线 或 235 路)二类: 七中(芜湖路106号)119路2.6公里)路 公里 步行约530米,到达梅山站 步行 梅山站 安徽国际商务中心 七中球场 乘坐119路,经过3站, 到达大钟楼站 路 大钟楼站 步行约230米,到达七中球场 七中球场 步行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6篇

昨天下午,市长吴存荣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统一建设等相关事宜,决定从明年起,由供电公司统一建设和管理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进一步保障市民用电可靠性、减少浪费以及提高用电效率。

目前,我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由房屋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建设,竣工后移交供电公司。近年来,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发展迅速,居民用电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由于小区电力设施建设与管理环节分离,产权不明晰,一些开发企业为降低投资成本,降低配置及工程建设标准,造成小区负荷稳定性差,居民入住后,经常出现故障,停电频发、电损率上升等现象。据统计,因设备质量引发故障问题的次数由2005年的92次上升到2009年的160次,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同时,开发企业各自建设外部电源,又使得城市通道及管线、供电设施资源得不到统一规划,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

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在借鉴全国各地成功经验的同时,我市决定对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即统一收取小区供电设施配套费,由供电公司统一负责建设和管理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从明年起,结合居民生活水平,我市将统一基本供电容量配置、设备材料质量、收费和服务四个标准,其中,收费暂定为每平方米135元,向开发企业统一收取。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将优惠20%。随着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统一建设规定的出台,新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工程安装费450元/户、申请分时电表费150元/户以及其他相关维护费等也将同时取消。

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7篇

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经研究,对2004年颁发的《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合科[2004]43号)进行修订,现将《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抄送:省科技厅,市财政局。主题词:科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办法 通知

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规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和管理(以下简称“中心”),依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是指依托于行业或领域内科技实力较强的企业而建立的“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出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条 组建中心旨在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建设工程化研发平台,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 中心实行企业申报制度。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成熟一个、认定一个。

第五条 根据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相同技术领域只建立一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六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务:

(一)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可规模化生产的成套技术、标准、工艺、装备。

(二)为行业或领域进行人员培训,培养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三)中心对外开放,接受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等任务。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接纳国内外相关科技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到中心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

(五)积极发展科技产业,形成技工贸一体化、自我良性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 申请与认定

第七条 申报建立市级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鲜明的特色和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二)具有创新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和技术熟练工人。

(三)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能提供必要的建设资金,有较高的研发投入保证中心的运行。

(四)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试验仪器、测试设备和工艺装备。

(五)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六)产学研联系密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有良好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

(七)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第八条 中心的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并提交“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申报书受理后,根据规划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在调研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通过论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

(三)申报单位根据与市科技局签订的《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正式启动实施中心建设。《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和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对企业已建立的研发机构,符合本办法所述认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认定;对未达到认定条件的,先组建,后认定。已被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视同为市级中心,须向市科技局提交相关资料备案。

第三章 运行与管理

第九条 中心采取边建设、边运行的方式,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组建中心的依托单位是中心建设投入的主体,中心可采用与依托单位一体化的核算形式,并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人员、财务、资产、分配、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根据需要可以成立由依托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制定有关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监督和审查财务预决算;协调合作单位之间的工作任务,提供技术经济咨询等,但不干预工程技术中心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中心实行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面向相关产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中心要纳入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开展相关为行业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活动。通过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每年开展成果和技术服务至少两次以上。中心的仪器设备纳入合肥市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行共享服务。中心要建立相应的服务网站为行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中心有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现的收入,报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备案,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中心取得的技术性收入主要用于中心自身的事业发展。

第十三条 中心应充分利用依托单位为其提供的资金、行政保障和后勤支撑等,联合专业相近或技术互补的中心,共同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发挥中心综合、配套优势。

第十四条 中心建设期间所需经费筹集采取“单位自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的原则。依托单位应根据《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匹配资金并先期投入,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对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市科技局将缓拨、停拨科技经费。

第十五条 市科技局对中心建设拨付的科技经费,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等。经费实行单独核算,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新添置仪器设备统一纳入国有资产渠道依法管理,并接受审计监督。

第四章 验收与考评

第十六条 中心建设期间,每年年底前应将中心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科技局。

第十七条 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对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撰写验收报告,并提供中心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系列文件以及其他证明资料(如:成果、专利证书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者,由市科技局授予“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铭牌。

第十八条 对中心建设期内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求的,中心建设的依托单位要书面说明原因,市科技局提出限 6 期整改意见,未见成效的,取消其“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追回所拨中心建设资金。

第十九条 对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每两年一次对中心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对于成绩突出的中心,推荐申报“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管理不善者,责成其限期改进,对连续两次绩效评估较差者,取消其中心的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8篇

一、深刻领会政策精神, 提高参与管理能力

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政策性强, 专业性广, 涉及面大, 情况复杂, 因此要求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党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及法规, 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 实事求是地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由于林业的特殊性, 会计工作繁重而复杂。如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执行的是事业单位核算制度, 退耕还林执行的是建设单位核算制度, 而基层国有林场又执行的是企业单位核算制度。因此, 做为林业财务人员来说压力很大。如果不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就不能提出管理项目资金的思路和措施;如果不能熟练掌握各项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和规定, 就无法建账, 更谈不上如何去核算。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各项工程必须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一定要根据建设内容设置会计科目。如退耕还林、防护林工程、种苗工程, 虽然执行的都是基本建设单位核算制度, 但由于建设内容不同, 设置的明细科目就不一样, 如种苗工程, 它既有房屋建设又有设备投资, 将来要形成固定资产;而防护林、退耕还林主要是对造林等项目的投资, 没有具体形成资产。所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首先要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 这要求财务人员要不断努力学习, 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总结经验, 大胆探索和实践, 这样才能探索出一套完整的适合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模式。

二、搞好协调沟通, 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

林业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涉及的部门多, 如财政、生产部门, 各项目实施单位等。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必须要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 积极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预算、招标等;要经常深入工程施工现场检验质量, 查验数量。这样财务人员就能够及时掌握工程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等情况, 对每项工程所需资金数额都做到心中有数, 及时地做好资金拨付准备工作。财务人员还可根据建设内容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按工程进度向下预拨工程款。有的时候项目规划、设计文件不能给财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甚至有的项目资金已到财政了, 只知道是某项工程, 却不知道这项资金是用于做什么的, 那么就得找有关部门去咨询、请示、协调等。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有效地运用好资金, 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严格实行报账制, 为管好项目资金奠定基础

国家要求对各项工程建设的会计核算实行报账制。只有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如实地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才能为上级财务管理提供依据。项目实施单位主要分布在乡 (镇) 、国营林场, 因此我们把各乡 (镇) 财政所、林场财务做为会计报账单位, 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设置专项应付款总账科目, 在专项应付款总账科目下分设防护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退耕还林等明细科目。各项工程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 由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部门填报资金申请, 写明资金申请依据、验收数量、拨款金额等, 经主管部门、主管局长、局长签批后, 由林业局财务开据信汇或转账支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工程验收单, 经审批后的资金兑现表向农户或管护者进行现金兑付, 兑付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部门留复印件做支出入账, 验收单及签字原件交林业局财务入工程账。对于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以实物方式拨付的资产也要视同财政补助收入入账, 借记事业支出——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森林病防等, 贷记财政补助收入——五项费用。对于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微机、打印机、数码像机等, 要求由局财务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 一式两份, 由接收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负责人签章后, 一份由局财务做为原始件附在上级给付的发票后面入账, 一份交付使用单位升固定资产, 林场借记固定资产, 贷记实收资本, 局机关借记固定资产, 贷记固定基金。对于不形成资产的如灭火机、病防药费, 也要由接收单位出据证明, 写明收到物品的数量, 做为原始凭证附在省、市给的发票后面入账, 使用单位做为备品进行管理。对于建筑安装费用如防火塔建设, 我们的做法是对于省拨付物资如塔架等应由建塔所在经营单位出具收条, 附在省拨付固定资产调拨单后面入账, 借记事业支出——森林防火, 贷记上级补助收入——五项费用。对于安装费用必须找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工程预算, 然后找有资质的建筑工程单位进行施工安装, 完工后要由林业局、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合格后, 按双方签署的协议由建筑工程单位出具发票, 经局领导签批后通过转账的方式拨入到对方财务账号上, 林业局借记事业支出——森林防火, 贷记银行存款。林业局财务按照建防火塔发生的总费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 一份由林业局财务做账务结转, 一份由建塔经营单位做为固定资产升账, 借记固定资产——防火塔, 贷记实收资本。

四、加强财务档案管理, 为项目资金管理提供依据

国家、省市每年都下发了很多关于林业项目工程资金管理方面的文件, 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而我们在资金管理中建立了管护合同、协议、记录、工程承包合同、统计表、验收报告单等图表资料。这些材料有的是执行会计核算的依据, 有的是做为财务核算的辅助资料, 因此这些材料是会计核算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不容忽视。我们按工程项目不同, 分门别类进行整理,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装订成册, 建立起工程资金的使用档案。调档查看, 图表账目清晰, 装订规范, 为将来查阅资料提供了方便条件, 以便于总结经验教训, 为后续项目资金管理创造条件。

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的管理 第9篇

关键词:林业;工程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S7-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5-08-1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指示和重要通知,林业的发展和生态建设得到我国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是加快林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发展机遇。我国近几年来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物植物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都得到了十分显著的治理效果。为了保证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档案能够真实、可靠、完整和有序,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也做了大量积极探索工作,逐步总结一些好的经验教训,从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本文主要对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中档案的内涵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1 深刻认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首先,一定要明确哪些才是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只有这样才能正确选择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为其开设档案进行存档。林业重点工程档案主要是指林业重点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文字材料和工程图纸等原始工程资料。林业重点项目工程产生的所有档案都属于国家财产,要与其他门类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和收藏。林业重点项目的档案管理更加专业和实用,它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要比一般的档案具有更高的价值。如果想做好管理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的工作,就必须引入科技档案管理人才参与到整个工程建设中,让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主动归档,便于以后使用和方便查询。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林业生态建设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科技档案管理与市场经济也建立起了深入联系。所以,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保持高度的市场竞争意识。那么,怎样才能把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到位,让林业重点工程中产生的档案能够充分得到利用,这些都是对我们科技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的新考验和机遇。

2 改变现有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

以往的档案室科技档案的归档方法基本是:要等工程项目完工以后,由工程的技术人员把他们的施工过程形成相应的文件材料,然后提交给相关的档案管理部门。经过档案工作人员核对后确认无误在建立卷宗归档。如果发现所提供的材料不全,负责归档人员需再次向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索要。而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这个工程已经结束,该名技术人员已经开始进行其他新的工程项目,对已经提档备案的工程表现得不是非常积极,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很难保证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同时,作为一项重点工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肯定要经历非常多的环节,并且它的工程周期也很长。如果从立项、可行性研究、批复、设计、施工、竣工、初验、终验等一系列环节入手,档案人员就必须一直跟踪该项目,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准确的收集每一个阶段所产生的科技文件资料,随时进行立卷归档,才能做到随时收集随时归档,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联系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可以十分轻松地保证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并且完整。为了更好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印制和发放了《林业重点工程管理办法》手册。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林业重点项目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和归档方法。同时,建立了科技档案归档制度以及档案人员的“一票否决权”,既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档案资料不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人员有权力不予验收。我们在档案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也做了一并要求。作为一名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积极主动的对工程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并时常要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实质性进展,对所收集来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按照规定每一个项目都要配一名专(兼)职档案员,在工程建设中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从而让大家了解档案管理的深刻意义。通过学习使工程技术人员提高档案管理意识,进而配合档案管理人员完成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目前,每一项工程在告于段落或者完工后,工程技术人员会主动将工程资料上交到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如果遇到工程资料不全时,工程技术人员也会主动帮助寻找,保证了档案资料的完整。使科技档案的归档工作从原来的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

3 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归档制度

建立和完善各项归档制度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林业建设的不断发展,重點工程项目的档案也在不断增加。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同时我们在档案的归档上、档案的保管保密以及借阅制度上都做了一定的修改和完善。随着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林业重点项目工程的基础工作,我们要加强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力度,实现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作为档案管理人员还需要不断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林业建设服务做出更多贡献。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10篇

本年度我校在职教职工51人,学生620名,13个教学班。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我校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为办学理念,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德育和安全卫生工作,现分类汇报如下:

一、安全工作

保卫科根据《六十中综治、创安管理细则》、《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细则》等规章制度,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学生的日常行为,有效稳定了教学秩序。保卫科定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在周一升旗仪式上,校领导多次就学生交通、食品卫生、集会、上下楼梯等安全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邀请合肥市交警六大队警官为全体师生做了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讲座。通过活动师生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维护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防险目标责任制,师生校方责任险参保率达到100%。本年度我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件及学生严重违纪事件。

二、体卫工作

学校重视体育教学工作,贯彻落实《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启动和实施《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体育课程。2011年10月初顺利举行我校第22届田径运动会,10月底圆满承办经开区第二届中小学运动

会,12月,学校作为省暨合肥市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地,圆满完成各项协办任务。每年按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今年的健康体检的数据为:优秀率:8.8%,良好率:40.64%,及格率:35.04%。

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制度,根据《六十中卫生安全工作职责》、《食堂卫生安全公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细则》,学校与班主任、食堂签订责任书,定期对班级和食堂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食堂目前证照齐全,严格执行索票和留样等相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学校团委成立“卫生文明监督岗”,同时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和措施,确保卫生安全万无一失。

三、信息化管理

加强了信息化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使信息化成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的有效手段。开通了学校校园网,实现了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了师生联系互动平台。

四、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引领一大批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充分利用教师例会和校本培训加强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活动努力培养教师工作幸福感,提升教师工作热情和生活幸福感。本学期,我校先后成功举行教职工棋牌大赛和兵乓球比赛、顺利开展“读好书 明师德”主题读书教育活动。

五、教育问责机制

学校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建立收费公示栏及时公示有关收费文件,不强行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杜绝了歧视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和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补课等现象的发生。

六、学校标准化建设

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标准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学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大班额,接受农民工子女29人和三类残障儿童就近入学。硬件方面,今天9月,我校400M标准化塑胶操场正常投入使用,并顺利迎来经开区第二届中小学运动会和省暨合肥市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启动仪式;新增微机教室一个,是学校生机比达到4.8:1; 2011年学校图书室新增图书20000册,12月份合肥市新华书店为学校捐赠图书一万元,计500册,目前学校图书室藏书达27800余册;在原有理化生实验室各一间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理化生探究室各一间,目前正在装配中。

七、教育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全面落实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和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不可设重点班,节假日和双休日不补课,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严禁教师推销教辅资料。严禁教师私自外出代课,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实行教学时间坐班制度,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的各项内容,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八、特色学校创建

围绕“强健身体、培养兴趣、推广普及、提高内涵”的目标,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积极开展乒乓球运动,培养学生的活力、毅力,努力实现创建乒乓文化特色学校的目标。学校依托“乒乓文化”创建特色学校,以倡导“团结协作,勇敢拼搏,永不言败,为国争光”的乒乓精神,达到“以乒乓育德,以乒乓启智,以乒乓健体、以乒乓治校”的育人目的,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他们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达到学生、教师、学校的共同发展。

合肥市第六十中学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11篇

评审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小城镇建设,根据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财建[2010]97号)文件中关于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小城镇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评审办法。

一、专家评审组人员组成:

由工程建设管理、规划设计、工程预算等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名成员组成。设专家评审组组长一名。在市专家库随机抽取。

二、专家评审程序:

(一)听取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的陈述;

(二)项目申报单位对专家评审组就申报项目建设中涉及 的主要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三)专家评审组成员各自评审打分;

(四)专家评审组召开会议进行综合评审;

三、专家评审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建筑质量管理条例》

(四)国家、省和市其他有关规定

四、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是否符合小城镇总体规划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科学;

(三)项目前期准备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四)申报项目的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是否相符;

(五)项目是否当年开工、竣工;

(六)项目依法建设情况。

五、评分确定:

由专家组针对不同类型项目,按项目基本要求设立分值。但具有以下明显特点的不参加评审:

(一)不符合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不完备;

(三)社会性、经济性和示范性效益不明显;

(四)项目建设自筹资金没有落实;

(五)不属于合肥市小城镇建设项目库中的项目;

(六)不符合小城镇总体规划要求; 对不符合的方面要出具书面说明。

六、几项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的陈述,要有专项的

陈述文字报告;

(二)在进行现场答辩时,专家评审组要指定专人作现场答辩文字记录;

(三)要制定《合肥市小城镇建设项目评审意见表》,内 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评审具体内容、评审标准、分值、实得分等项目,分值实行百分制。

(四)专家评审组就申报的各个项目,要提出综合的评审意 见和项目的评审排名顺序。

附:《合肥市小城镇建设项目评审意见表》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第12篇

(试 行)

1、总则

1.1为维护本市建筑劳务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分包和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分包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合肥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市建筑业管理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实施的劳务分包监督管理工作。

1.3本导则所称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筑业管理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各方主体履行相关责任,规范劳务分包和用工行为。

1.4本导则所称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导则,劳务分包活动各方主体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劳务分包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通过不断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5本导则所称劳务分包活动,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建筑工程中的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其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等。

1.6本导则所称“包工头”,是指无劳务企业资质违法承揽劳务作业、非法用工的个人或组织。

2、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主要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2.3建筑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7号)

2.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2.5 安徽省劳务合同条例。(2004年2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2.7合肥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

2.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皖政

[2004]51号)

2.9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劳社字[2004]68号)

2.10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

2.11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建管[2005]290号)

2.12关于建筑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合工[2005]40号)

3、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推行“十项制度”

3.1属地管理制度。工程地点在市区的由市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在三县的,由三县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告知函制度。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时,由市建筑业管理部门委托建设单位函告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规范建筑工程分包和用工管理。

3.3进场交易制度。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承接国有或者国有控股投资工程的,其劳务作业分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进入分包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

3.4合同备案制度。从事建筑劳务分包活动应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合同送到工程所在地建筑业管理部门备案。

3.5动态监管制度。按照国家部委、省、市的有关要求,建筑业管理、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对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6工资保障金制度。对市场信用好,一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经劳动保障、建筑业管理部门确认,可自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按照《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

3.7投诉举报制度。建筑业管理部门设立农民工投诉窗口和举报电话,建筑业企业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悬挂农民工投诉告示牌。

3.8监理监督负责制度。在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合同,并将审查的资料存档。

3.9企业自我约束制度。建筑业企业应加强劳务分包管理、成立专门部门、制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自行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3.10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施工工长、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

4、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和劳务分包交易中心 “六项服务”

4.1信息咨询服务。定期搜集局域网上和驻外办事处劳务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分包企业、分包工程、劳动力资源、劳动力价格等信息。

4.2分包交易服务。提供劳务信息,提供交易场所,提供分包交易相关政策、法规依据。

4.3分包合同备案服务。公布分包合同备案的依据、办事流程、备案材料,指导签订分包合同,并使用示范文本。

4.4牵线搭桥服务。搭建劳务承发包联系桥梁,引导进肥的中央部属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与劳务企业进行劳务需求对接,形成劳动力供需良性互动;并帮助劳务企业开拓外埠市场。

4.5构建品牌服务。在砌筑作业、木工作业、钢筋作业、脚手架作业等13类劳务分包作业专业中,分别筛选出1-2个专业特色强、业绩突出的企业,作为专业劳务分包作业标兵,向全市建筑行业推荐。

4.6银企合作对接服务。提供银行与劳务企业沟通、合作的平台,在每月召开劳务企业

例会时,邀请银行工作人员向劳务企业经理讲解贷款业务知识,帮助劳务企业贷款。

5、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行为应遵循的原则

5.1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的工程负总责,应依法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5.2不得与劳务分包企业订立“阴阳合同”,或订立有损于劳务分包企业利益的补充协议。

5.3不得把分包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劳务队伍、无用工资格的组织及自然人,或未经法人代表授权的非法人单位。

5.4劳务分包合同应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订的示范文本。

5.5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所在地在三县的,应到三县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在市区的,应到合肥市建设工程专业和劳务分包交易中心办理备案。

5.6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并制订支付分包工程款保障措施。

5.7应监督分包企业依法与劳务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持证的劳务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5.8应督促分包企业落实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监督劳务企业按时发放工资,必要时应随机查询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5.9应建立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10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为所招用的人员办理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5.11在项目施工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其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

5.12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及职业技能的培训。

5.13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规定,向进驻工地的劳务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环境,必要时,应配置民工家属探亲用房。

6、劳务企业劳务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6.1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6.2未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6.3 不得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名义业承揽工程。

6.4应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任务,不得转包给“包工头”。

6.5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劳务作业。

6.6内部管理最基本应达到“六管理”,即:人员建制管理、工资财务管理、综合素质管理、有序流动管理、考核管理、农忙服务管理。

6.7应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使用劳务分包示范文本,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

6.8应与劳务作业人员按照范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备案或鉴证。劳动合同应约定合同期限、劳动岗位、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合同解除、终止条件、违约责任。

6.9应落实和完善工资支付的保障制度,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工资发放应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或委托银行实行银行工资卡发放。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等用工台帐,工资表存放2年备查。

6.10应建立因拖欠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11施工工长应持《施工工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持证率应达到100%,劳务作业人员应持《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上岗。

6.12劳务作业人员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应达到98%以上。

6.13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明示企业名称、劳务作业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分包工程范围、分包工工程质量等级、分包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以及发生工资拖欠投诉联系方式等。

6.14应建立劳务基地,储备后续劳动力资源。

6.15 应组建工会,发展会员。

6.16应每月按时参加市、县劳务企业例会。

7、转包、违法分包认定的法律条件

7.1对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行业信用管理系统。

下列行为属于转包:

(一)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给他人施工的,或者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二)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或未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工程承包人将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

(三)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等行为的,均视为违法分包。

8、对劳务分包活动监管的主要方式

8.1举报投诉

8.2日常巡视检查。

8.3专项执法检查。

8.4分包合同备案。

9、附则

9.1本市辖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应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执行本导则。

上一篇:景区春节活动策划下一篇:应用写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