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2024-07-04

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精选5篇)

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第1篇

2015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水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全面整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特制定2015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为载体,通过半年时间的努力,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确保行洪畅通、防汛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同时,进一步探索水政执法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全市水政执法行为,为舟山新区创造和谐水事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堆放、存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品收购站(点、场)等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行为;

(二)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三)侵占水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侵占已批准的水工程规划控制线范围,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设施的行为;

(四)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行为;

(五)在海塘及涵闸管理范围内挖坑开沟、建坟建窑、建房、倾倒垃圾、废土等行为;

(六)在海塘塘身存放物料、装卸货物,擅自破塘开缺或新建闸门,机动车辆在海塘上行驶等行为;

(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向河道倾倒废土、垃圾、排放泥浆等行为;

(八)擅自设置或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行为;

(九)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按照批准的条件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不合格的行为;

(十)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水资源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行为。

三、步骤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5年6月底前)。各县(区)水利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排查中要全程启用水政巡查手机,发现涉水违法行为要通过巡查手机上传,做到排查留痕,排查出的违法行为逐个登记、逐个落实整治措施,实施方案请于5月15日前上报市局,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

登记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局(同时上报违法行为现场照片、整治后照片)。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9月)。各县(区)水利局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的违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重点,分类整治,依法查处。对影响行洪、防汛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保持露头就查的态势,坚决予以打击。对在水源地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品收购站(点、场)等“老大难”违法行为,要依靠党委、政府,联动公安、环保、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整治。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要敢于运用法律手段,坚决予以查处。对已划转综合执法局或属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并做好后续监管。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治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要求、整治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人。

(三)全面督查阶段(2015年10月—11月中旬)。10月上旬开始,市局分组对各县(区)水利局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措施不力、排查不细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1月底前)。对全市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区)水利局考核内容。活动总结11月30日前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今年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县(区)水利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力戒图形式、走过场。市局成立由孔双龙副局长为组长,王国汉副调研员为副组长,水资源处、工程管理处、水政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水利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二)全面排查,依法整治。排查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处(科)、室、队要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细致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为整治工作打好良好基础。在整治涉水违法行为中,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处置,坚持处罚与引导相结合,妥善处理利益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排查整治行动要与当前开展的涉水“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水路货运船舶安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以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推进涉水“三改一拆”、水路货运船舶安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出成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第2篇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整治部署,切实解决全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我校开展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大同市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培养一批乐于奉献、爱生如子的优秀教师;警示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从教人员,促进二中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围绕解决家长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整体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县教师职业道德水准。一.主要内容

结合《中小学教师违法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列举的应给予处分的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以下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

1.从事有偿家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课的; 2.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劵的; 3.体罚学生或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4.组织或则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其他违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20日前)

1.召开活动启动仪式。学校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于4月20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4月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月,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组织学习教育系统。

4.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例,行为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5.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收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事件,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6.公开“师德承诺”。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岗位职责公开承诺和“三不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以致家长信的形式公开,在承诺中要公开学校和科教局的举报电话。

(二)、自纠阶段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通过自查和完善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汇总群众投诉投访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帐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号销账。

(三)、查整改阶段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项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作用。

(四)、善制度阶段

学校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将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教育讨论活动及学校教育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督查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建设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二.工作要求

1.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把师德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校的重要工作,摆上日程。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师德问题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各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分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学校工作。

2.建立师德师风督查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督查网络,设立并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记载师德评定结果和受表彰情况、师德问题来信来访举报记录、师德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

3.坚持正面教育,正向引导。适时开展全校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积极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活动,发挥师德师风典型人物的榜样引领作用。

4.落实有关处室责任制。为落实督导责任,二中成立了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整治监导组,具体如下: 组长:张好军

成员:孙维

姜正杰

张维晋

刘明慧

王耀东

胡军

王启明

王德元

姜福

甄德荣

相关处室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教导处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检查指导、典型推广;办公室负责举报、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后勤处、政教处、工会、等处室要分工把关、协作配合,共同把“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和师德师风整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第3篇

主要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势在必行。

一、充分认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的意义

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强化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察机构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者的经济责任,能够促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是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需要,对于全面制裁事故责任者、吸取事故教训、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经济处罚在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并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幅度内依法从重实施经济处罚,真正做到责必罚、罚则有剧。

二、实施经济处罚的重点

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法定职责。当前,实施经济处罚的重点主要有:

一是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罚款。特别对那些要钱不要命、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或者根本没有安全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无证非法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按照罚款数额的上限处以罚款。

二是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者。对那些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按法定罚款的最高额予以处罚,不得随意降低罚款额。

三是结合典型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对那些严重违法、抗拒执法、屡次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必须依法从重罚款,要查实一个,处罚一个。

四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事故多发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严重违法行为,该罚款必须依法从重处罚。

三、实施经济处罚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准确界定违法者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罚款的,要坚决处罚,不能以刑事处罚、行政处分代替经济处罚。

二是要敢于依法实施处罚。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国家局令第1号发布),按照有磁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第1号令的规定及时实施经济处罚,依法做出经济处罚决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经济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提出处罚意见。

三是要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中凡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律改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执法主体。

四是要将经济处罚作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有专人查明事故责任者的违法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参加事故调查有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对事帮责任者实施经济处罚的意见并纳入事故调查报告。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作出事故处理决定时,对经济处罚也要提出明确意见。

娱乐场所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方案 第4篇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游戏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取缔一批无证照及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涉赌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经营单位诚信守法意识,加强执法协作,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执法效能,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查处重点

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主要针对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赌博问题突出、群众举报或社会反映强烈的场所展开。打击查处重点:

1、无证照游戏游艺娱乐场所;

2、在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内摆放具有赌博性质的电子游戏机;

3、利用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开设赌档、赌场或者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游戏游艺场所内放高利贷、专业看场护赌以及其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5、现金回购游戏币、彩票、奖品和礼品等违法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行动阶段(7月6日——7月11日)。以文广体局、公安局前期暗访掌握的线索为主,群众举报的相结合,联合开展集中行动。

(二)整体推进阶段(7月12日——7月20日)。根据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文广体局、公安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21日——7月30日)。文化、公安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研究建立游戏游艺娱乐经营场所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和分工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要会同文广体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文化部门要将本辖区的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相关数据资料及时抄送当地公安部门,使公安部门掌握详实资料;公安部门要将涉案场所查处结果及时抄送文化部门,由文化部门依法吊销该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文化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顽固性、危害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务求成效。市文广体局、公安局成立全市集中打击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直接担任组长,市文广体局、公安局相关队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市集中打击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文广体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各镇(区)文化部门和公安机关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开展行动。要抓紧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防范管理措施,确保管控有力、追责有人。

(二)组织全面彻底整治

一是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明确方法步骤,边破案打击,边组织整治,行动前期不搞全警动员,不搞全面清查;行动期间要坚持内紧外松,严格保密措施,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取得实效,要在人员基本可控、条件基本成熟的情况下,严密组织部署,尽可能抓获现行、一网打尽。二是行动期间,凡发现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而擅自营业或试营业的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凡持有带流水号的《筹建意见书》但没有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已擅自营业或试营业的,经管理部门警告无效的,一律撤销《筹建意见书》并依法予以取缔);凡一切具有插卡上分、扣分、加分等荧屏计分但没有实际出彩票换奖品功能的游戏游艺机,一律予以收缴;凡具有退币、退奖券换现金,礼品换现金等涉嫌赌博现象和行为的游戏游艺经营场所,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情节严重的,按照办理开设赌场犯罪案件的要求侦查取证,坚决依法查处涉案人员,收缴所有涉嫌赌博的机型机种,取缔经营场所。当事人有异议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文化行政部门进行鉴定。

(三)切实加强宣传发动

涉水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第5篇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豫政办明电〔2009〕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213省道、308省道和主要县乡道路以及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侯兰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卢多峰、县公安局副局长贺建国、县交通局副局长张文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瑞良、县农机局副局长孟刚军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委、交通局、教育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电局、农机局和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由公安局副局长贺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集中整治活动时间安排

2009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一是把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作为重点,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乡镇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抢救交通事故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特别是交通部门要发展农村公交事业,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四是要积极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协助交警中队、起重工业园区和乡镇派出所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驾驶人、车辆、道路以及中小学校、运输企业等基本信息,并将调查摸底的基础数据全部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帐。五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派出所要充分整合乡镇治安巡逻队和村治安巡逻组现有力量,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形成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及广播电视、教育、农机、安监、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在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交警中队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宣传工作,迅速掀起集中整治宣传高潮,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县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播电视局要及时播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滚动播出“严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警示字幕。三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和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做到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中小学校和重点驾驶人一人不漏。四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在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过事故展板或播放光盘等宣传方式,展示交通事故现场惨状,警示教育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五是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事故中队、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首先要成为交通安全宣传的窗口,通过举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供热情咨询等方式对群众进行持续宣传;要设立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有奖举报电话,受理人民群众举报。六是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要在加油站、自然村口增设“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等宣传警示标语。七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

(三)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把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在全县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1.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一是交通部门要深入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违法行为多的客运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二是公安交警要继续加大安全服务站的检查力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一核查登记,抽查车辆技术状况;结合我县交通流量规律,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道路管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的违法行为;合理调配警力,加强夜间巡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重要路段24小时不失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2.继续深入开展“双查”行动。一是公安、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对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清理清查。要把整治酒后驾驶的工作重点放在城区和人员多、比较繁华、紧邻主要干道的集市、乡镇,切实加大查禁酒后驾驶工作力度;重点在213省道、308省道和县乡公路以及大型庙会、集市的必经道路,开展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根据农用车违法载人规律,科学部署警力,严把省道和县乡公路主要路口,坚决制止和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二是公安部门要整合交警、特勤、乡镇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资源,会同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重点报道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后果。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要认真落实有奖举报政策,对举报当事人,在举报事实确认后,要予以奖励。

3.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向公安部门提供长途客运车辆途经我县的班次、时间,针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公安交警要加大巡逻查纠力度。对在交通安全服务站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后,要责令驾驶人离车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可采取警车引导的方法,将车辆引领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结合实际,科学设立固定测速、流动测速点,要把测速设备投放在事故多发点段和管控薄弱路段,加强昼夜监控,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转递。超速50%以上的,必须依法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公安部门要按照“四查四挖”要求,强化交警、治安、刑侦等不同警种间的协作,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对停车场、居民区、企业、学校、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长期在本地行驶的外地机动车以及长期停放无主机动车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挪用号牌、无牌无证、报废和盗抢机动车。二是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站)等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拼装、销售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五)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为持续不断地对严重违法行为保持严管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专项整治期间,组织6次集中统一行动,时间分别为:2月20日、3月5日、3月20日的20时至22时,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月27日、3月8日、3月28日的9时至次日9时,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全县范围内每月要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使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集中整治活动中,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统一组织交警、特勤、派出所等一线警力投入集中整治工作,加大酒精检测等执法装备的投入,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依法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的要依法拘留。

(六)强化源头管理。要始终坚持源头防与动态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源头化管理工作措施,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一是交通、安监部门要组织对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和挂靠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客运企业及时予以清理,并加强其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人员深入客运企业及客运场(站)检查客运车辆例检、例保情况;抽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检查企业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车辆,要坚决禁止上路行驶。二是公安部门要及时通报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记分超过12分、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抄告企业予以调换。三是教育部门要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所有校车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四是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运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及泄漏事件处置措施,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映和处置能力。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完善危险化学品禁行区域的标识、标志和道路标线等。五是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六是市场发展局要对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进行排查,对占道马路市场、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组织搬迁和清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各级各部门要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工项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具体抓好落实。

2.立足辖区,加强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道路里程不断增长,机动车、驾驶人总量和农民群众交通出行量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逐渐向农村延伸。农村地区道路失管失控现象比较普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农村地区交通管理。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 的高度,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4.及时沟通,注重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以及起重工业园区、各乡镇之间要加强协调,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5.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对于集中整治工作,县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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