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2024-06-11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精选12篇)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1篇

××单位关于××项目核准的请示

区发改局:

××单位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级资质)编制完成了《××项目申请报告》,现上报钧委,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业主情况,包括业主全称、性质、注册资本、注册机关、股东情况、经营范围、经营业绩等。

2、项目建设地点和用地,包括占地(含耕保地、林地)面积、审批情况、征地情况和符合规划情况等。

3、项目的产品方案,包括产品名称及产能、符合产业政策情况等。

4、项目的工艺技术简介,包括采用的工艺技术及先进性等。

5、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主装置(设备)、配套设施、建筑总面积等。

6、项目的原料及来源,包括原料名称、数量、来源等。

7、节能和资源利用分析,包括是否符合国家能源消耗标准、节能措施等。

8、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包括主要污染物、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等。

9、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包括总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土建投资、设备投资、进口设备和技术投资)、铺底流动资金;项目资本金(有多家股东的,应列出各股东出资额及股比); 1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要有较细描述。

10、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包括项目简要的市场、效益分析(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等。

11、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12、依法必须实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增加有关招标方案的内容。

妥否,请予以核准。

附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

3、……

项目业主(盖章)

日期

抄送:区直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等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2篇

×××××分公司:

为落实×××× “以电为主,多元协同”,持续发展新能源战略,我公司积极推进××××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于2012年7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函„×××‟8×××号),目前项目已取得全部支持性文件建设条件已全部落实,具备上报核准条件,现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内蒙古地区设立的专业化全资子公司“*****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归口*****公司管理,代表****在内蒙地区从事风电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截至2012年共管理***个全资子公司,已经投入运行×××个风电项目******万千瓦。

二、项目名称及场址

****************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县*****镇*****风电场场址区域内。

三、太阳能资源

2010年12月,****在卓资风电场1号升压站安装一台 测光站进行测光。测光年总辐射量为 ****MJ/㎡,测光设备离****光伏项目直线距离约3公里。光伏电站所在地区太阳能资源属于 “丰富”区,非常接近“很丰富”区。

四、建设规模

电站规划总规模为xxxMWp,分期建设。本期建设xxxMWp光伏发电项目,拟安装240Wp的多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采用单机容量为500KW大型逆变器。

五、接入系统

本项目接入***升压站主变35KV侧,不新增主变及出线,可以大幅度降低项目造价,符合自治区发展风光同场政策。***风电场两期风电场均已投产,风电场所发电V风电场升压站至V220kV变送入蒙西电网,该线路导线型号为LGJ-2×240,额定输电容量约450MW。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工程动态投资:***万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暂按资本金占工程动态总投资的20%考虑。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考虑为银行融资,融资年利率按照现行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6.55%,还贷年限为15年,本金等额偿还。

七、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该项目运营期限为25年,建成投产运营后年均上网电量31188554.62KWh。计算期内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42%,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2.76%,在计算期内全部投资 回收期为11.06年。项目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八、支持性文件

项目已经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电站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全部支持性文件,具体是:

1、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版;

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

3、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内国土资函【2012】***号)和《关于****************风光同场2OMWp光伏发电工程建设项目拟选址用地范围内不压覆己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函》(内国土资函【2012】***号);

4、乌兰察布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乌环表【2012】***号);

5、住建厅出具的《关于******************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的批复》(内建规【****】**号);

6、***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7、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环资处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8、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出具的《关于****************风光同场2OMWp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内安监管二函(【****】**号)。

鉴于项目前期各专题设计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全部落实,现申请项目上报核准。

妥否,请批示。附件:

1、********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3篇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

XX公司(中方)与XX公司(外方国别)拟在我市(合资/合作/独资)设立XX公司XX项目,特上报关于该项目的请示、项目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

项目情况概括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XX行业(请参照产业指导目录查询对应行业),项目中的XX(所生产的具体产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第XX条第XX款第XX项中的“……”(只针对性列明对应内容),XX(所生产的具体产品)符合允许类。

二、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XX,年产XX个/套/吨/件,(各类主要产品年产能一一列出);产品规格范围:XX(详细列出各类产品规格)。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用XX原料,XX技术,建设XX生产线XX条,建设XX公用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引进XX等进口设备XX台套,采购XX等国产设备XX台套;新增/租赁XX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工人数为XX人;产品的工艺流程为:(各类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一一列出)XX XX XX XX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XX万美元,其中:设备采购(含实物投资)XX万美元(进口设备XX万美元、国产设备XX万元[折XX万美元]),流动资金XX万美元,基建投资(含交通及办公费用)XX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XX万美元,其中:XX公司以设备/现汇形式出资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X%;XX公司以设备/现汇形式出资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X%,(各投资方出资情况一一列出)。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采用(向

XX银行贷款/境外借款/发行股票或债券/企业自筹)等方式筹措解决。

五、建设地点:按省国土厅/昆山市国土局《关于XX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出让合同》)(文号)、昆山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文号),该项目选址位于XX,用地总规模控制在XX公顷(亩)以内。

六、环保及其他事项:按省环保厅/昆山市环保局《关于XX的环评审批意见 》(文号),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

七、经营期限和建设期:项目经营期限为XX年;建设期为XX年,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

特此请示,请予核准。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XX(企业/乡镇外资办)(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XX公司XX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

XX市发展和改革委:

XX公司(中方)与XX公司(外方国别)拟在我市(合资/合作/独资)设立XX公司建设XX项目,特上报关于该项目的请示、项目申请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

项目情况概括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XX类行业,项目中的XX(具体产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鼓励类第XX条第XX款第XX项中的“……”(只针对性列明对应内容),XX符合允许类。

二、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XX,年产XX个/套/吨/件,(各类主要产品年产能一一列出);产品规格范围:XX(详细列出各类产品规格)。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用XX工艺(原料、技术),建设XX生产线XX条,建设XX公用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引进XX等进口设备XX台套,采购XX等国产设备XX台套,新增/租赁XX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工人数为XX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XX万美元,其中:设备采购(含实物投资)XX万美元(进口设备XX万美元、国产设备XX万元[折XX万美元]),流动资金XX万美元,基建投资(含交通及办公费用)XX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XX万美元,其中:XX公司以设备/现汇形式出资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X%;XX公司以设备/现汇形式出资XX金额,占注册资本的XX%,(各投资方出资情况一一列出)。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采取(向XX银行贷款/境外借款/发行股票或债券/企业自筹)等方式筹措解决。

五、建设地点:按省国土厅(或XX市国土局)《关于XX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出让合同》(文号)、XX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文号),该项目选址位于XX,新增用地XX公顷(亩)。

六、环保及节能:按省环保厅(或XX市环保局)《关于XX的环评审批意见 》(文号),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并按国家和省直机关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

七、经营期限和建设期:项目经营期限为XX年;建设期为XX年,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

特此请示,请予核准。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XX(企业/乡镇外资办)(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要求对大溪至石粘一级公路

路面进行大修的请示

市政府:

甬台温高速公路连接线大溪至石粘一级公路于2000年建成通车,全长13.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幅宽为30米,中央分隔带宽2米,行车道宽2×9.0米,两侧辅车道宽2×5.0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该公路是我市连接高速公路、对外交通的唯一通道,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至今运行已满7年,已达到省交通厅关于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保证五年,争取八年不大修”的要求,鉴于通车后我市的车辆保有量连年猛增,带来交通量的剧增,加上车辆的严重超载,道路不堪重负,近年出现较大面积的破损,出现较为严重的车辙、唧泥、网裂、破碎等现象,若不及时进行大修,将直接影响车辆的安全、快捷的运行,导致路面进一步的破损,危及路基的使用寿命。2006年我局委托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大石线的路面病害情况作了全面的现场调查,编制了路面大修的工程方案设计,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对方案进行了精心优化,降低了工程造价1100万元。现工程估算约为6500万元。为了确保大石线安全、有序的运行,建议市政府明确大修计划,安排建设资金,在2008、2009年两年对大石线路面进行全面大修。

特此请示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关于急需对红格提灌站机器设备进行大修更新的

请 示

四川省移民办:

盐边县是二滩电站主淹没县,累计搬迁安置人口31528人,占库区移民总数的78.3%,其中搬迁安置农业人口14564人。为科学、合理安置好我县农村移民,确保二滩电站按期下闸储水发电,经省办批准,在红格开发建设了我县最大的农业移民集中安置区——“益民乡移民集中安置区”,该安置区在当时也是全省最大的农业移民集中安置区,同时还是省农业移民集中安置示范区。

盐边县红格提灌站建于1997年,是专门解决益民乡移民集中安置区6000余人的生产、生活用水和保证移民安置区电力正常供应的单位,下设五级六站、3个水厂。现有35KV供电线路7.5Km、6KV线路7.08Km、10KV线路18.5Km,干渠总长19.3Km、支渠总长40.3Km、支渠配套总长20Km,高压管道总长4814m,各种型号变压器11台,大小水泵34台,取水囤船2艘。2007年全年抽水量1300万立方。红格提灌站投入运行至今已11年,11年来为满足移民集中安置区日益发展的生产需求,提灌站几乎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机械设备消耗、磨损严重,各项性能参数下降,且所有机器设备已超过使用期限(机器设备使用年限10年)。目前,整个提灌站的生产能力已不能保证安置区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果红格提灌站一旦瘫痪,益民乡移民集中安置区移民将会失去唯一供水水源,无法正常生产、生活,势必严重影响移民安置区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确保全县移民稳定,促进益民乡移民集中安置区经济发展,必须及时对红格提灌站机器设备进行大修和更新。2008年7月县移民办聘请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专家专门对红格提灌站机器设备大修、更新问题进行现场设计、论证,并拟定了初步实施方案,现急需实施以下主要项目:PI站取水口改造、五级六站泵机更换和蝶阀更新、干渠和排洪沟配套、P4A站增设蓄水池、五级六站进站道路硬化和围墙修建、水厂设备更新改造和绿化、各级泵站高压管线改造、各级泵站电器维护和更换,共需资金2363.6万元(P1站改造需资金478.112万元,其中:取水口改造需资金180万元)。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大型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9〕51号)精神“红格提灌站的机器设备更新费用,按规定使用到期后,另行研究解决”。因此,特请省移民办给予帮助解决红格提灌站机器设备大修、更新费用2363.6万元为谢。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4篇

天智路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核准申请

合肥高新区经贸局:

关于兴田健康产业(合肥)有限公司拟在已有厂区扩建天智路生产基地二期厂房项目,特上报关于该项目的核准申请,项目情况概括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鼓励类中医药类第6条:“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的范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建设规模:扩大生产及仓库储运能力,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完善售后服务功能,拟在原有厂区内新建生产基地(二期)1#标准厂房和2#标准厂房,增加部分关键的生产、检测和公用设备。

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92000台(床组)医疗保健器材的生产能力。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0000万元,实现利税4700.34万元。

三、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的建筑面积为:扩建厂房总面积为36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区面积近30000平方米(含生产辅助办公用房),仓储面积近6000平方米,分两栋,每栋18000平米,6层框架结构;

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管网等公用设施。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0万元,自有资金;

五、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4号(系X1-2地块)

六、环保及其他事项:按照高新区环保局关于对《兴田健康产业(合肥)有限公司天智路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

七、经营期限和建设期:建设期为2年,自2016年01月至2017年01月。

特此申请,请予核准。

兴田健康产业(合肥)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5篇

渝水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提升集镇品味,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更好为经济社会提供服务,我公司研究决定,在集镇上新建XX大楼。

(一)项目名称:XX大厦、XX大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法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目的:提升集镇品味,加快中心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五)建设地点:集镇镇西XX大道,南临桂花街。

(六)项目建设规模:XX大楼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410平方米,主楼占地面积108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57平方米;附属楼设计为三层,建筑面积为573平方米。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室外道路及硬化、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332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九)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新余市渝水区XX建设公司,出资比例 %。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XX房地产开发公司 XX年 XX月XX 日

水电项目核准请示 第6篇

中水电如东海上风电场(潮间带)100MW示范项目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于20XX年3月获得江苏省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路条,经过长达3年的项目前期工作,现已取得了项目核准所需的各项支撑性文件。

该示范项目位于我县凌洋外滩潮间带区域,场址沿海岸线方向直线距离长约7km,垂直海岸线方向(离岸)宽约3.7km,场址范围总面积约16.1km2。场区地势平坦,地面高程在-0.5m~4m之间。场区100m高年平均风速为6.54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280.2W/m2,风功率密度为3级,风能资源较好,具备一定的开发价值。风电场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2144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145h。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160179万元,动态总投资164875万元。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7.3万t,减排二氧化硫(SO2)1411t、一氧化碳(CO)约19.5t、碳氢化合物(CnHm)8.0t、氮氧化物(以NO2计)801t、二氧化碳(CO2)17.4万t,还可减少灰渣排放量约2.3万t,节能减排效益显著,是清洁绿色的能源项目。

为了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尽快开始项目建设工作,现请求同意上报中水电如东海上风电场(潮间带)100MW示范项目核准文件至江苏省发改委,以期尽快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

特此申请。

水电项目核准请示 第7篇

位于疏勒河中游的桥湾水电站,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运行三十多年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该电站运行年久,发电设备老化,存在众多安全隐患。为确保电站继续安全运转,20XX年业主单位委托市水电设计院编制了《桥湾水电站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自筹资金480万元对水电站淘汰机型进行了技术改造,并补办了项目水保、安评、环评等手续,现申请贵局对项目审查核准。

一、项目名称:瓜州县桥湾水电站技改项目

二、建设性质:技改扩容

三、项目单位:瓜州县桥湾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法人:陈生福对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终身负责

五、建设地点:河东乡、疏勒河中游。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水电站淘汰机型进行了技术改造,将原4×120千瓦机组,改造为4×160千瓦,并新装400千瓦新型节能立式发电机组2台,总装机容量为1440千瓦。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0万元,由瓜州县桥湾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

妥否,请批复。

附:桥湾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申请核准报告

光伏发电项目核准请示 第8篇

为了充分利用我县陶乐地区清洁、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以及便利的运输条件和电力上网条件,平罗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在平罗县投资建设30MWp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平罗县高仁乡境内,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8度42分19秒,东经106度41分18秒。项目建设规模为装机规模30MWp,共安装单块容量为240Wp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125040块,选用500kW逆变器60台;主要建设高低压配电室、逆变器室、控制室、材料库和办公用房等建筑物,计划20XX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145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投资293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9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宁夏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并为当地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可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该项目的土地预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电网接入等方面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准备充分。

现恳请你委予以该项目核准为盼。

妥否,请审示。

附:平罗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30MWp光伏并网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9篇

珠电函〔2010〕22号

关于请求将国电电力雷州东里风电场项目

上报核准的请示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国电电力雷州东里风电场位于雷州市东里镇后葛水产站至寿山村,占地面积3.4609公顷,设计安装33台1.5MW风机,装机容量为49.5MW,总投资49638万元。该项目在贵局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我公司在2010年1月25日取得广东省发改委以粤发改能新函

[2010]154号文〔《关于同意雷州东里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批复后,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现已完成有关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和项目核准所要求的各项支持性文件。为尽快实现雷州东里风电场的建设和投运,恳请贵局将国电电力雷州东里风电场项目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10篇

关于将XXXX公司变更为XXXXX(内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继续开发建设XXXXX项目核

准的请示

XX发改委:

由XXXXXX公司开发建设的XXXXX项目,已经贵委批复列入北京市XXXXX年商品房屋建设计划(内、外资)。该项目位于XXXXXX,规划总建筑面积为XXXXX平方米,建设内容为XXXX及配套设施。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京国用XX出第XXXX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XXXX规建字XXXX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XXXX]施建字XXXX号、[XXXX]施建字XXXX号),并开工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XXXXX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决定XXXX公司退出XXXXXX公司,将XXXXXX公司变更为由在XX注册的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在XXXX注册的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X家外资企业共同组建的XXX(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同

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

目前,XXXXXX公司已重新制定了合同、章程。该项目总

投资为XXXX万元,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其中:甲方出

资XXX万元现金,占注册资本的X%;乙方出资XXX万元现

金,占注册资本的X%。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由XXXXX公司负责筹措解决。为此,特申请将XXXX公司变更为XXXX资企业继续开发建设XXXXXX项目。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XX年商品房屋建设计划(X资)

2、规划证、开工证、土地证

3、董事会决议、公司合同、章程

4、项目申请报告

5、企业法人执照、开发资质

6、外方注册证书、资信证明

7、…………

二○○X年X月XX日

关于项目核准的几点想法 第11篇

第一部分

项目核准工作

一、法律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据查,近期国家发改委有修订该目录的通知,但未找到最新版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

二、项目审批制度

(一)核准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大条第(一)小条规定,本项目属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本项目中,煤矿、铝土矿山(投资5亿及以上)、氧化铝、电解铝项目实行核准制;铝加工项目实行备案制。

1(二)报批级别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本项目涉及的自备电厂项目应由国务院核准;涉及的煤矿、铝土矿山(投资5亿及以上)、氧化铝、电解铝项目应由国资委核准;铝加工项目应报省发改委备案。

三、核准文件要求

(一)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大条第(二)小条规定,本项目仅需向政府(省、国家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二)《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要求

1.编制单位: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有国资委核准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已经找到国资委2008年发布的名单)

2.报告内容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2)拟建项目情况。(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3.报告附送文件要求:(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待落实具体要求)

四、核准程序

(一)上报程序

1.如本项目如属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可直接向国资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省国资委的意见。

2.如不属,应经省国资委初审并提出意见,由其向国资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二)受理程序

1.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

2.正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三)国资委委托评估

如有国资委认为有必要,会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已经收集到承担国家发改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名单)

(四)核准过程时间:

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 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国资委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如同意核准,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五)后续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五、核准条件

国资委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四)地区布局合理;

(五)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七)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八)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九)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几点想法

(一)能否在现阶段就提前委托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进行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这样,就不必对设计院的可研报告的完工时间 作出严格要求,只是要求可研工作要为满足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以及以后的设计要求来进行)

(二)能否根据目前可研的进度和程度,同步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第二部分

用地预审

一、法律法规依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42号)(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用地预审分级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中自备电厂、矿山、氧化铝、电解铝建设项目,由国家国土资源部预审。

三、预审程序(一)申请时间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二)申请材料

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已找到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的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2009年1月1日前规定为: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三)受理

1.受理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国土资源部将委托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

2.初审。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初审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并附以下材料:

(1)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

(2)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3.初审时间: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转报国土资源部。(四)预审

1.预审内容(1)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2009年1月1日前规定为: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2009年1月1日前规定为: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2009年1月1日前规定为: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保障)

2.预审时间

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最多可延长10日),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

3.预审意见

(1)预审意见应当包括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

(2)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文件。4.预审后续工作

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

第三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

一、法律法规依据:

《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二、批准级别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本项目中的铝土矿山、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项目均需报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审批。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一)文件构成: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令41号),本项目中自备电厂、氧化铝、铝土矿山均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文件编制要求 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经查: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冶金机电、采掘业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2.周围环境现状;

3.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评价结论。

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还规定: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程序

(一)时间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提交材料清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一式8份,电子版一式2份;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四)审批过程 1.评估

环保总局对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 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2.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

(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

(6)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3.审批时间:

环保总局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五、捷径程序

争取让省环保局审批。

依据其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以与贵州省环保局协调,由贵州省环保局做工作,将本项目的审批权由国家环保部委托给省环保局。

六、其他参考国家法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八条中有以下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

水资源论证

一、法律法规依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水资源[2003]311号》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发布第15号令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程序》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水政监察总队)2005-2-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水政监察总队)2004-11-30

二、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一)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业主单位应当委托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长江委要求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取水水源论证; 3.用水合理性论证;

4.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5.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6.其他事项。

三、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一)审查机关

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由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本项目由长江委审批取水许可,故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由长江委审查)(二)提出审查申请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向具有报告书审查权的审查机关(长江委)提出书面审查申请,申请时应附具以下材料:

1.报告书一式二十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3.审查机关认为应提交的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材料。(三)初审

长江委对报来的《报告书》进行初审。若《报告书》达到审查要求,由长江委组织召开《报告书》审查会;若《报告书》未达到审查要求,长江委提出书面修改补充意见,直至达到审查要求,组织召开《报告书》审查会。(审查机关应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自下达受理通知之日起30日(最长4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四)报告修改

编制单位按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书》,并将修改后的《报告书》送长江委。(五)核发审查意见 长江委及专家组组长确认《报告书》已按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由长江委向有关单位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意见的函”

申请取水许可

一、法律法规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

二、取水许可权力机关

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本项项目应由长江委核发取水许可证。

三、取水的申请和受理(一)取水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提出申请

1.向地方政府报地方政府。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

2.资料审查及转报。行政部门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2)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者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补正

3)提出意见并转报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转报流域管理机构。(三)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应当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四、取水审批依据(一)(二)用水量符合行业用水定额; 下列情况不予批准

1.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2.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3.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5.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取水申请有效期

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六、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取水许可证延期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水土保持方案

一、法律法规依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 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 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水土保持方案分类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编制单位(个人)资质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二)编制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三)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的权力机关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本项目应由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审批)

1.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四)申请

1.建设单位审批申请正式公文两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搞)三份; 3.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审查

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审查、现场查勘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技术评审时间除外。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审批条件如下: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5.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6.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六)验收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验收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开发建设单位正式申请公文两份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两份;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两份; 4.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两份; 5.水土保持监理报告两份;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验收合格条件: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 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及程序

一、法律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核准项目的请示 第12篇

张家口市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市直各部门、各招标代理公司、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以及《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就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通知如下,望各部门、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在招标工作开展之前须对该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进行核准。

一、招标方案核准工作的分工

(一)由市发改委核报省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的项目,由省发改委招标投标管理处核准;

(二)报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招投标管理处核准;

(三)报送县(区)发改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县(区)发改局(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县(区),由市发改委招标投标管理处核准。

二、凡是应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代可研)、项目申请报告或者项目备案资料、申报投资计划(含预备计划)的材料中,必须包括项目的招标方案或者不招标申请的内容。

三、招标方案的内容

(一)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的名称;

2、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主要组成部分;

3、总投资、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是否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4、项目建设的地点和时限;

5、法人或者项目法人及其联系方式。

(二)招标范围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是全部进行招标还是部分进行招标,不招标部分应书面说明理由;标明各个拟招标部分的招标估算金额。

(三)组织形式

2.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经济的;

六、拟采用自行招标方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并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将下列材料报市发改委(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4.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七、拟采用不招标方式的,经市发改委(招标投标管理处)核准可不进行招标,但必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需要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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