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2024-06-24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精选11篇)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1篇

松原市公共汽车公司

关于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市交通运输局:

近日,群众反映关于公交车辆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反省和查找不足,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加强一营运线管理,并及时按车下达《关于强化规范服务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司乘人员不规范、不文明服务等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公交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安全驾驶等方面的监管,公司及时下达通知,严厉处罚公交车超速、闯红灯和司乘人员打电话、吸烟、聊天等不文明服务行为。加强公交线路的流动管理和巡检督促工作,通过智能化路签监控系统,完善营运车辆管理监督体系。并在公司设热线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市民举报和纠纷等问题。

二、关于公交车发车和收车时间问题。

我市公交线路车辆规定发车时间为:夏季首班发车六点,末班发车六点;冬季首班发车六点,末班发车五点,各线路收车时间根据该线路实际情况确定(详见附表)。为方便市民出行乘车,在各线路均执行早晚班车制度,确保市民早晚出行乘车的需求。班后时间,各线路运营车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排班发车,主线路1、2路公交车自行运营时间甚至可至晚上9点多,边线路公交车也大多自行后延运营时间。1

多年来,公汽公司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以确保各线路的稳定规范和健康运行。

三、营运车辆超载的问题,由于部分线路公交车辆偏小,公司通过调整发车时间间隔,增加车辆班次,缓解超载问题。因我市公交车专用车道建设滞后,高峰期部分街路和学校路口拥堵问题,尚需交警部门协助解决。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提倡优质服务,坚持规范服务,克服劣质服务”的工作要求,狠抓公交服务管理,使我公司的全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为松原市的发展和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表:

1、关于强化规范服务的通知

2、城市公交线路车辆情况表

松原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2篇

高邮市运输管理处 卢德明

根据苏运办(2009)170号《关于开展全省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互检互查活动的预备通知》和苏运传(2009)83号《关于开展全省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互检互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营运车辆3182辆。其中:营运货车2505辆,12032吨,2009年已审验2452辆;营运客车677辆,10113座,2009年已审验663辆。营运客车中班车客运286辆7079座,包车客运10辆370座,公交客运44辆1316座,出租客运337辆1348座。教练车71辆284座,2009年已审验71辆。客运企业1家,出租企业4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家,驾校3家。机动车维修检测企业24家,一类4家,二类14家,三类专项2家,快修3家,A级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家。2009年参检车辆8543辆。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维修行业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针对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缺乏的现状,除加强现有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外,临时抽用维修、检测企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参与车辆技术管理临时突击检查,以缓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矛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扬州市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以及驻站管理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和内部管理。

(二)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车辆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流程和流转 依据《扬州市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我处编制了《贯标文件》,制定了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部门车辆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流程,落实扬运管(2006)96号《关于印发<扬州市运输管理处营运车辆注销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扬运管(2006)130号《关于印发<扬州市区营运车辆报停复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扬运管(2007)30号《关于印发<扬州市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注销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车辆技术管理环节,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与许可和定期审验有效衔接,把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做到实处。

(三)贯彻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把车辆技术关

1、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危货和等级客车技术等级必须是一级,教练车二级,其它货车、客车三级以上作为市场准入和运输经营者资质审验的必备条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扬交法(2007)18号关于印发《扬州市交通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和《扬州市交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的通知、扬运管(2009)9号关于印发《关于客货运车辆未按期维护维护处理的实施办法》和邮政交(2007)76号关于印发《高邮市交通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对客货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维护和检测的实施行政处罚。

(四)开展车辆维修动态监督,把握营运车辆维修质量

1、不定期地深入维修企业现场检查营运车辆维修质量;不定期地深入检测企业现场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对质量低劣、送检一次合格率低于85%的维修企业给予暂停送检或行政处罚,直至取消送检资格。

2、根据维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初由维修企业申报二级维护生产能力,结合资质考核,确定维修企业二级维护生产能力。对送检量明显超过生产能力的维修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对经查实只收费、不维护,或以检代修给予暂停送检或行政处罚,直至取消送检资格。

3、对客危车辆维修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人员资质、设施设备、质保期等各项制度,特别是“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以期提高维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五)开展车辆检测动态监督,把握营运车辆检测质量

1、实行驻站管理。驻站管理是现场监督的有效形式,我处在检测站、客运站派驻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测、例检工作,确保车辆参加检测和对合格车辆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2、配合扬州市处开展检测站信誉管理工作,履行信誉管理初审工作职责;定期公布省运管局、扬州市处检测行业信息;组织检测人员参加检测员培训;参与检测站技术评审、检测报告定期会审、检测数据比对、检测站例会等活动。

3、定期发布二级维护催告预警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客、危车辆按期维护检测,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4、定期检查监督检测站对营运车辆进行等级评定检测、二级维护竣工后的检测,适 时暗访检测经营行为、检测服务质量,掌握真实的情况,便于加强检测站管理。

(六)做好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提高车辆技术状况

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购车申请制度,确定所购车辆是否在部、省颁批次中。不定期地现场监督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过程,配合客运管理,提供车辆选型指导,适时公布省运管局违规车型预警发布,定期公示营运客车类型等级核定和复核信息。

三、存在问题

(一)维修行业管理手段落后,不能有效地对维修企业、检测企业、运输企业实施适时的动态管理、监督。

(二)客货运输企业、经营者对车辆技术管理特别是车辆维护、检测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忽视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地建立、完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车辆技术档案,在思想上把维护和检测变成负担,往往等车辆出现问题以后才去维修,以修理来代替维护,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难以有效落实,降低了管理部门的威信,加重了行业管理部门动态监管的压力。

(三)维修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员工整体服务意识较差,维修标准执行不严,致使车辆维护过程中存在着缺项、漏项等现象,达不到作业规范的要求,甚至为迎合车主省钱省事的心理,减少维护项目或不维护而非法买卖合格证。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已明确维修企业可以承担机动车竣工检验。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车主拿着维修企业签发的竣工出厂合格证,到检测站进行“补”检,管理部门依据检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二级维护备案,变相将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全部项目强制由检测站实施。

(四)出租、公交车辆技术管理形成“真空”。《道条》第八十二条 “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布的苏财综(2000)172号、苏价费(200)318号、苏财综(2003)91号、扬价服(2006)307号文件中多次强调出租、公交客运车辆每年维护检测只能进行一次的要求,使得省厅、扬州市运输管理处在相关文件中对出租、公交车辆技术管理的要求基层管理部门难以操作,对出租、公交车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形同虚设。

目前,国务院已将出租、公交客运车辆的行业管理统一归口交通运输部,虽然城建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尚未完全移交,但建立出租车全国统一管理的大格局已定,对出租车的技术管理如何进行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五)长期驻外车辆的车辆技术管理难以落实。虽然《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从事驻外运输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车主应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委托书,纳入驻在地车辆维护管理。”但长期驻外地经营的客货车点多面广、流动性强,在二级维护的周期内难以回车籍地进行维护和检测,在外地进行维护和检测,车籍管理部门更难监管,如果强制要求其回车籍地维护和检测,他们就会利用与维护和检测企业的各种关系,出具虚假竣工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这种状况的存在不仅极大的削弱了维护和检测的作用,还极大的破坏了维护检测政策的严肃性。

四、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首先,要搞好对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导向。让全社会都了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澄清对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模糊认识,增强广大车主搞好车辆技术的自觉性,为管理部门搞好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其次,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取得令广大群众满意的效果,这项工作才能得到广大车主和社会舆论的认可。

(二)加强对维护企业的监管

目前,汽车一、二类维修业户均可进行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作业,点多面广,靠运管部门逐户逐车监管是无法实现的,这也是目前造成买卖合格证,减少作业项目的症结所在,同时也给二级维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长期下去,二级维护工作必然遭到社会的质疑。只有提高维修企业的维护质量,确保维护项目的落实,才能重塑二级维护的新形象。为此,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招投标、技术评审等办法,选拔一些信誉好、管理严、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维修企业专业从事二级维护工作,企业数量应与当地营车辆数相适应,根据营运车辆的发展和维修企业的服务质量,通过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确定来年二级维护企业数量。

(三)加强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专业人员管理

一是要加强专业维修人员培训,针对本地区运输车辆的主要车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新车型、新技术培训。二是建议建立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专业人员岗位证制度,未取得证书的,不得从事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作业。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发现二级维护作业人员弄虚作假,降低维护质量的,收回其证书,取消其资格。四是开展技术交流,二级维护作业技术比武等活动。

(四)打破检测企业的地域垄断,促进车辆技术状况的提高

车辆检测一方面是对二级维护质量的确定,另一方面是对车辆技术状况的确定,是车辆技术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二级维护质量的确定由维修企业委托检测站检测部分或全部项 目,技术等级评定由运管部门委托检测站进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对一二类维修企业要求配备部分或全部检测设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中也已明确维修企业可以承担机动车竣工检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规定,二级维护企业负责车辆维护前检测、作业、竣工检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规定检测站的服务功能也仅仅是“依法对车辆维修竣工质量进行检测”;因而,二级维护作业完成后不必安排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全部项目检验,对具备检测条件的维修企业应允许其开展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业务,不能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检测站进行,以减轻维修企业和车主的负担,打破检测企业的地域垄断,促进车辆技术状况的提高。

(五)加强驻外车辆技术管理

建议在全省乃至于全国范围内确定营运车辆定点二级维护企业和分布合理、统一联网的综合性能检测站,所有驻外运输车辆均可就近到任意一家定点二级维护企业和检测站进行维护和检测,维护、检测结果定期上传车籍地运管部门备案,以期从根本上解决驻外车辆的维护和检测问题。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建议把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研发“道路运输场站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强调客运站报班前的例检的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对未例检的车辆不报班、不出站,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使“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得到有效的落实,密切掌控车辆动态,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建议把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与二级维护动态监管结合起来,研发“维修企业二级维护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获得必要的车辆二级维护信息和影像资料,适时监督维修企业二级维护规范作业,保证维修质量,杜绝只收费、不维护,买卖、出具虚假合格证的恶劣行径,以期二级维护动态监管落到实处,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总之,高邮运管处将严格按省运管局、扬州市运管处的要求,贯彻车辆技术管理文件精神,强化营运车辆维护与检测管理,落实对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检测站技术评审、检测报告定期会审等事项;规范检测经营行为,督促其定期提供检测信息并实施二级维护到期预警制度。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体系;开展对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车辆维修企业的专项检查,督促运输经营者加大对机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理顺车辆技术管理的环节,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与许可和 定期审验有效衔接,严格审核营运车辆的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类型等级划分。

通过这次互查活动,如有工作不足之处,敬请上级领导指正,我们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认真整改,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如何加强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3篇

一、营运车辆管理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

第一, 传统的管理格局没有得到完全改善。在我国未实施道路运输条例时, 没有可依据的相关的法律条例, 公路运输管理依靠的主要是一些相关的行政手段, 但是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 这些手段的说服力不强, 在人员遵守力度上也不强, 一些管理职能受到了限制, 无法对营运车辆进行很好的管理。在我国实施了道路运输条例以后, 并没有很顺利的进行实施, 因为在这个条例中, 一些地方的法规和运输条例中存在着不配套的现象, 一些规章不相符合, 而且一些管理者又不能在短时间去适应条例中的规章制度, 导致了道路运输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大的困难。营运车辆的管理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第二, 在对车辆进行维护的时候存在着不正当的风气。在对车辆进行维护的时候, 相关部门没有按照国家下发的政策去执行这些工作。国家要求相关检测部门在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过程中, 要做到讲信用, 依法经营, 不可混水摸鱼, 牟取不正当利益等一些原则。但是, 有些部门却和车辆的经营者联合去做一些假的车辆维护单据, 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这让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实质的进展, 更让一些经营者无法认识到车辆维护的重要性。

第三, 车辆的经营者在对车辆的管理工作上认识不清。车辆的经营者对车辆的管理工作并没有进行清晰的认识, 他们感觉车辆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没有必要的工作。而且在很多生产部门, 并没有认真的去执行车辆维护相关制度, 使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仅仅存在与形式化。在和一些大规模的生产部门, 虽然有明确的相关车辆维护制度, 但是却不符合车辆维护的资格无法执行这项工作, 经营者也没有很好的对这项工作进行改善。使得车辆管理工作无法开展。

二、对如何加强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

1. 在汽车客运站方面需要加强管理

汽车客运站是汽车开始运行的源头, 因此, 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要得到很好的执行, 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管理环节。相关部门务必要在汽车客运站对车辆进行加大力度管理[2]。这方面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做, 首先, 汽车客运站的车辆安全检查人员需要具备高水平, 对车辆安全检车专业知识也要同时具备, 并且按照车辆管理的相关条例和政策去执行, 这样才能对车辆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开展。其次, 这些车辆安全检查人员要对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而且对车辆在出站前以及进站后, 都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包括技术上的检查、性能的检查看是否符合合格的标准。而且在检查完成的时候, 每个检查员要出立一个单据, 并在检查单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以及对何种车辆进行的检查都要进行记录, 这样如果出现了任何问题, 都可以责任到人。然后遇到不合格的车辆, 也要出具车辆不合格通知单和报修单, 被检查的车辆持报修单要去返修, 要做到严格禁止不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

2. 地区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公路运输管理, 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工作

地区的相关部门对地区的市以及县还有乡镇地区, 要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在营运车辆的管理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并对各项制度进行落实和执行。而且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关的车辆检测机构, 并配备相关的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 对车辆的维护工作严格监管。各运输企业也要对企业中的各个经营者严格督促, 让经营者定期的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 做到在出车之前, 行车过程中, 然后收车之后的检查, 每一项都要严格执行, 对不合格的车辆立即停止运营, 要马上去维护机构进维修, 要保证行驶的车辆都是检测合格的车辆。

3. 在车辆管理工作中, 也要对违章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在车辆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 对一些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的人员要按照法律条例依法处罚, 对一些检测部门和经营者相互串通来制作虚假单据的行为, 更要严格制止, 并对他们进行相关处罚, 并要加大力度, 这样才能让车辆管理工作有序的运行[3]。

三、结语

综上所述, 营运车辆的管理是工作重中之重, 它关系着道路运输的安全, 并与人们的生活和出行安全息息相关。因此, 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务必要重视起来, 并且要建立相关制度和条例, 严格执行管理工作事宜, 而且对一些违法行为更要加大处罚, 这样才可以让营运车辆的管理工作得以良好的开展。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 国家的经济水平也在急速的上升。目前公路运输已成为主要的交通方式, 也是社会经济发展, 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 随着营运车辆的增加, 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公路运输的安全性, 进而会对人们的生命以及财产造成严重的影响。目前, 加强营运车辆的管理成为了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本文主要阐述了营运车辆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 以及对如何加强营运车辆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营运车辆,加强,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宋明华.如何加强营运车辆的管理[J].经营管理者, 2010, (10) :169.

[2]孙铁军.关于如何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思考[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4, (25) :293.

涉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情况分析① 第4篇

[关键词]出租车;黑车;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2011年至2013年间,北京某区县检察院共办理涉非法营运车辆案件91件/97人,其中因侵犯客体及车辆外观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克隆出租车”类案件

“克隆出租车”即为具有一般出租车外观,但无合法有效出租车运营手续的车辆。涉“克隆出租车”类案件罪名较为单一,多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多表现为购买“克隆出租车”进行非法营的行为。其实,购买车辆本身并不违法,但一并购买的行驶证、营运证及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证件系国家机关证件,应由有关部门统一颁发,并不能通过购买获得,所以此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因二手车交易市场地处辖区境内,周边此类案件高发。三年间该院共办理涉“克隆出租车”类案件75件,75人。案件特点较为突出,首先,罪犯多为男性,犯罪情节表现为购买配有假车牌、营运证、服务监督卡的克隆出租车。其次,克隆出租车外观上跟正常出租车相差无几,乘客很难辨识。克隆出租车在交易时配套设备齐全,一般均配有车牌、服务监督卡、营运证、计价器、顶灯等,带动整体一条龙服务,使“下线回炉”的“克隆出租车”更加难以识别。如张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张某网上联系车辆卖家,以三万元的价格购买克隆出租车一辆,后按照交易要求发送自己照片一张,待指定日期到现场接车时发现车辆服务监督卡上已然是自己的头像照片了。通过此类方式,伪造带有嫌疑人照片的服务监督卡使得车辆上的乘客更难辨别真伪。再次,二手车交易市场周边已然形成“克隆出租车”交易聚集地,许多犯罪嫌疑人慕名而来,主动寻求购买机会。地域性特点助长了此类案件的发生。该院办理的案件中有70%的案件交易地点就是在此处。最后,对于此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多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快速处理,消弭隐患。

“克隆出租车”类案件高发,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克隆出租车背后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对于卖方来说,以报废或转非外迁车辆的价格买入,以下线出租车的价格卖出,差额利润较大。从部分案件中可以看出,购买报废或外迁车辆的价格在一万至一万五千元左右,而“克隆出租车”的销售价格为二万至三万元,资金投入的回报率高达100%。对于买方来说,克隆出租车不用掏契税、保险,更不用缴纳公司管理费用,运营成本极低。再加上克隆出租车查处较难,更助长了一些人为牟取高额利润铤而走险的心态。其次,“克隆出租车”准入门槛底,只需要一点资金投入,就可“一本万利”。成为了许多在京流动或无业人员的“生财之道”。再次,车辆报废及流转过程存在监管漏洞。对于下线出租车的报废、流转问题,目前立法仍显疏漏。这就给犯罪分子和地方个别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留有暗中操作的余地,使得北京转非、报废出租车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进入流转、报废环节,而是由不法分子通过不法途径从外迁、报废企业回收,最终经过改装流回北京市场。最后,克隆出租车外观难以辨识且流动性大,查处难度较大。此外,此类案件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部门,监管难度大。公安(针对报废车辆监管)、车管所(针对报废车辆监管)、工商(针对拼装车辆监管)、城管(针对卖车人占路流动经营)看似对此类案件都有监管的权力和责任,但实践中很难落实。除非案发,否则监管很难到位。

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对策如下:一是加大对出租车公司及报废、转非汽车回收、流转企业的监管,加强处罚力度,力争从源头上控制“克隆出租车”流入市场。二是积极开展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周边的专项整治工作,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由派出所民警加强巡逻发现线索,工商、车管所以及城管部门联动配合,有计划有规模地开展专项工作。通过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及早肃清二手车周边交易市场,改变犯罪多发的态势。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此类案件的数据表明,许多犯罪嫌疑人都没有意识到购买克隆出租车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认为查处后也就是个行政拘留或罚款,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法制宣传,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

二、“黑车”引发的案件

三年间,该区县检察院共办理涉“黑车”类案件16件,22人。其中,黑车司机为加害方,实施犯罪的10件,12人。涉猎罪名广泛,如强奸、抢劫、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如该院2011年办理的于某某涉嫌强奸一案,于某某系黑车司机,常凌晨在KTV、夜总会门口拉客,然后利用夜晚人少,将车开至小胡同或无人区域,多次强奸女乘客。同时,相较于正规的出租车,黑车为了逃避监管,往往在较为偏僻的地点营运,时间也主要集中于夜间,且没有GPS等硬件设备的支持,从而极易成为被犯罪的对象,三年间该院共办理此类案件6件,10人,涉及的罪名多为抢劫、故意伤害。如该院办理的王某、刘某结伙抢劫案中,二人专以黑车司机为犯罪对象,在夜晚以高价打车为幌子,将黑车司机骗至荒郊野外实施抢劫。此外,在黑车聚集点,因争抢客源等问题,黑车司机之间易产生摩擦,继而发展为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如该院办理的陈某故意伤害一案中,陈某和赵某都是黑车司机,两人时常在同一地点趴活,素有积怨。某日两人因停车问题发生争吵,并以此为导火索发展为互殴,过程中陈某将赵某打成轻伤。“黑车”引发的案件涉及罪名较广,犯罪形式多样,监管难度较大,成为“平安北京、和谐社会”的隐患之一。

“黑车”屡禁不止,原因何在?首先,黑车运营成本低,利润空间大,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难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而且黑车常伴随着漫天要价的行为,乘客

无计可施,更加助长了黑车的利益空间。其次,黑车确实有市场。尤其是在偏远的郊区或城乡结合部,或在上下班高峰期,或在夜晚、雨雪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下,正规出租车真是“一车难求”。需求存在,市场就存在。最后,对黑车的监管不严、处罚不统一,易滋生侥幸心理,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情况,可以做以下探索。一是增加公共客运的供给,延长公共客运的运营时间,满足市场巨大的需求。由于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黑车现象的快速涌现反映了公共交通的盲点。首先要加强公共客运的投入,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郊区等区域的偏远线路。其次要延长公共客运的运营时间。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业余生活较为丰富,应根据城市特点适当延长公共客运的运营时间。再次,联合出租车公司,调研规划,加大夜间运营车辆的投放,保证广大群众夜间能乘坐安全正规车辆。二是加大整治、惩处力度,开展联合行动、专项整治,净化营运市场。此外,还要加大技防力度,在相对偏僻的路段,安装监控设备,以期能够预防犯罪或及时发现线索,固定证据,利于案件的侦破。三是继续完善出租车预约系统,针对夜晚或定点打车的人群可以通过预约叫车,阻断黑车的市场。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强化广大群众对黑车的防范意识,动员大家共同“抵制”黑车,肃清车辆运营市场,消弭犯罪隐患。同时,也应加强对黑车司机的法制宣传,使其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和危害,尽早脱离此行业。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非法运营车辆在生活中大量存在,造成此现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立法疏漏、监管不利等原因外,还存在市场需求、利益刺激、车辆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所以,解決此类问题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统筹兼顾、多方联动、综合治理,更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和支持。只有全社会对非法营运车辆形成统一的态度,才能真正肃清市场,消弭隐患。

[注释]

①本文数据、案例以北京某区县检察院三年间办理的案件为参数。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5篇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的指示,2月3日至5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运管局、市公交公司一行11人,重点就城市公交安全运行、运营管理等方面,对黄山市、铜陵市、芜湖市三地公交企业进行了学习。3月2日,市交通运输局杨明科长、市运管局唐勇副局长等五人,就市公交公司基本情况、安全、营运等方面,对市公交公司分管安全、营运、机料及机修的副总、智能调度主任和1、4、5、15路部分驾驶员进行座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公交公司基本情况

1、线路、车辆、营运情况

现有公交线路18条(包括三条夜班线)。另有两条校园夜班专线。公司拥有在籍公交车337辆(空调车163台,普通车78台),剩余车辆已停驶。目前每天在线营运车辆188台左右,夜班车9台左右,校园车23台次。2014年营运总里程140万公里左右,日均营运里程4万公里左右,日均客运量8万人次左右。公交运营时间6:00~19:30(1、2、3、4、5、6、7、8、11路),6:00~18:30(9、10、12路), 6:40~18:00(13路), 6:00~18:00(16路),三条夜班线运营时间Y1:19:40~22:00、Y2:19:55~22:00、Y3:20:00~21:40。

日间营运班次间隔时间高峰5~8分钟,平峰8~10分钟;夜间营运班次间隔时间30分钟左右。

2、人员、组织结构

公司在职员工341人,其中驾驶员215人(外聘2人、加油车1人、正式驾驶员213人(女驾驶员36人),增驾培训驾驶员9人,行管及后勤、维修117人(截止2015年3月5日)。董事长兼总经理,3名副总经理;直属部门:安全部、营运部、财务部、广告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修理厂;营运部:下设3大队(一大队1、4、5、9、15路,二大队2、3、7、12、16路,三大队6、8、10、11路)其中13路、夜班线、校园线营运部直管。

3、驾驶员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超时工资(公里工资、修车补贴)、安全奖、满勤奖(含26天)、工龄工资、住房补贴(限市区内无住房者)、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例如:1路驾驶宇通车的某驾驶员,其一个月的运营里程4629.54公里,其工资为

1040+2389.10(4629.54*0.7407-1040)+52.49(修车补贴1.9442*27(出勤天数))+400(安全奖)+300(满勤奖)+360(工龄工资:其年满5年)+200(年假补贴)-30(卫生扣款)-262.9(四险)-28.46(个人所得税)共计4420元。

二、外市公交基本概况

1、黄山市 黄山市公交公司为国有企业,市运管处副处长兼任公司党委书记。现开通20条线路,在册车辆172辆(全部为空调车),车辆按白班(早6点至晚6点)、晚班(早6点至晚10点)两个班次运行,日客运量近4万人次,驾驶员与在线运行车辆比例为1.5:1,驾驶员月收入除社保外3000元以上。

2、铜陵市 铜陵市公交公司为国有企业,2008年划归交通部门管理。现开通28条线路,在册车辆523辆,车辆按单班(早5点至午12点)、(午12点至晚19点)、(15点至晚20点),三人两车(早5点至晚18点)两个班次运行,在线运行车辆430辆,日客运量22万人次左右,驾驶员与在线运行车辆比例为1.26:1,驾驶员月收入除社保外4000元以上。

3、芜湖市 芜湖市公交公司为国有企业,企业负责人由国资委任命。现开通94条线路,在册车辆1500辆,车辆按三人两车(早5点至晚10点)、四人三车(早6点至晚6点),夜班(晚19点至晚23点)运行,在线运行车辆1300辆左右,日客运量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与在线运行车辆比例为1.13:1,驾驶员月收入除社保外4000元以上。

由于途经池州市,到池州运管处了解相关情况。池州市公交公司为民营企业。现开通15条线路,在册车辆172辆,车辆按全白班(早6点至晚6点半)、晚班(早6点至晚10

点)两个班次运行,在线运行车辆130辆,日客运量4万人次左右,驾驶员与在线运行车辆比例为1:1,驾驶员月收入除社保外3000元以上。

三、下步工作建议

经过外出学习和部分人员座谈,针对我市公交公司的性质和现状,以及公交的公益属性,有以下几方面工作需改进和明确:

1、企业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经营管理层力量,聘请得力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整合内部部分机构,内部人员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二是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加强联系,信息要及时互通

2、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各项制度的制定要抓好落实,二是建立重大事件责任追究制,发生责任事件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追究相应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消除部分管理人员在岗不履职、不尽责的现象。三是科学安排公交运行,根据线路长短、复杂程度合理设定班次运行时间,降低驾驶员劳动强度。四是继续新增和培训驾驶员,巩固现有的做法,加大招聘力度,提高培训能力,同时把好入口审核关。公交所积极协助解决培训指标问题。五是公交所积极协助公司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制度。

3、新开、延伸方面。一是需建议成立市政府优先发展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6篇

公交安〔2011〕7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挂靠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

作的通知

各安监科:

2011年11月13日,京津高速公路发生一起大客车自然起火事故,据调查,该车辆属于本市某专业运输单位挂靠车辆,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等均存在漏洞,此次事故反映出当前本市挂靠营运现象对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存在较大隐患,现决定进一步加强此类单位、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摸底排查

前期,处已将各区县客运、货运机动车名细下发,其中包括车辆牌照、类型、营运性质、机动车所有人、目前责任制纳管情况等,各区县应以此为线索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一)排查目标

所有人为单位的或个人的机动车均作为此次排查的目标,要通过此次摸底排查将全市各单位挂靠运营的具体情况梳理清楚。

(二)排查方式

各区县应根据名细,逐一摸清挂靠运营的底数情况:

1、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要通过车主单位确认其挂靠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数量;

2、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要通过责任制纳管单位确认其挂靠情况;

3、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未纳管的,要根据车主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并落实其经营状况;

4、对通过上述方式均无法排查到的,请各科列出具体明细,并拟写文字报告上报,加盖支队公章,处将组织抽查,如在抽查中发现情况不实的,将按照每部车0.5分考核。

(三)排查要求

排查工作应填写相应表格。

1、名细表按单位进行填写,每单位填写一份明细表(附件一),并由法人签署一份承诺书(附件二);

2、汇总表(附件三)按区县填写,将每单位具体数字汇总后填写上报,汇总表内各项数字应于明细表准确对应。

(四)阶段安排 1、2012年1月底前,应完成全部客运车辆排查,1月31日下班前,应将全部排查表格报处; 2、2012年2月底前,应完成全部货运车辆排查,2月29日下班前,应将全部排查表格报处。

二、落实挂靠营运安全责任

(一)落实车辆和驾驶人纳管责任

1、排查过程中,发现挂靠车辆及其驾驶人未在该单位纳管的,要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纳入本单位责任制管理,此类情况如限期整改、挂牌罚款后仍拒绝纳管的应根据责任制采取停驶措施;

2、在前期检查中,发现部分区县存在专业运输单位为村镇组建的运输队,并未编有责任制编码,此类现象在本次排查中要一并解决,为其编码同时要求其签署违法事故控制指标保证书等,对拒绝承担指标责任的,要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此类情况如限期整改、挂牌罚款后仍不整改的应根据责任制采取停驶措施;

(二)落实车辆管理和驾驶人教育责任

对存在挂靠情况的单位,各区县应要求其建立挂靠机动车、驾驶人的基础档案和管理制度,其管理要求应与单位管辖正式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模式相同,即应当建立并落实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和驾驶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等制度和责任。并在此次排查摸底后的一个月内,监督其落实好上述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应根据责任制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应对此次摸底排查工作高度重视,尤其要杜绝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认真防止漏洞和隐患;

2、对在排查过程中不配合的单位,要依据责任制规定严格采取各类措施,对交通客管、运管部门下属企业单位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区县客管、运管等部门反映,并以区县安委会名义及时通报情况,对不及时对各类隐患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3、排查工作要做到不漏1车,不漏1人,对处下发的全部名细要逐一上报落实情况,正常营运、挂靠营运、无法找到等各类情况要一并上报,每漏报1部车辆扣0.1分。

特此通知。

附件一:挂靠营运车辆明细表(在随通知下发的电子表格上直接填写,不得改动)

附件二:区县挂靠营运车辆汇总表(在随通知下发的电子表格上直接填写,不得改动)

附件三:保证书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三:

保 证 书

本单位共有营运机动车

部,其中机动车所有人为本单位,由个人承包营运的车辆

部,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但在本单位办理营运证并开展营运的车辆

部。本单位保证将上述全部挂靠营运的车辆均纳入安全管理之中,承担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主动避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主题词:加强 挂靠营运车辆 管理 通知

(共印5份)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7篇

多巴镇区內1路、2路公交车采用“平均分配”

一、各条公交线路的营运方案的管理模式,平均分配以后,压站候客这一现象得到了根治,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大幅度上升,但是管理人员工作量急剧加大,出现了人员短缺现象,鲁沙尔至多巴和三其至多巴两条公交线路仍然由经营者在营运收入方面独立核算,但是这两条公交线路的压站候客现象较为突出,为了缓解这一现象,我队决定在多巴新墩路口、路沙尔上十字卡点(多巴中学至新墩路口的运行时间为12分,训练基地至新墩路口的运行时间也为12分)通过“卡点”压站候客得到了缓解。

二、各条公交线路的营运费用及肇事情况

1、多巴镇区内1路、2路公交车的营运费用及肇事情况;

公司的管理费为3700元,燃料费为1800元,修修理费为500元。

各项营运费用合计为3700+1800+500=6000元

①青A28946号公交车于2009年8月27日在多巴移动公司门口发生交通肇事,接到驾驶员的求助电话以后,我队管理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只有一名学

生受轻伤,即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处理了该起交通事故。

2、鲁沙尔至多巴公交专线的营运费用及肇事情况

公司的管理费为4000元,燃料费为4000元,修理费800元。

各项营运费合计:4000元+4000元+800元=8800元

青A27292号公交车于2009年8月17日在青钢地段发生交通肇事,有一人受伤现已在保险公司待办,该车已恢复正常营运。

3、三其西至多巴公交线路的营运费用及肇事情况 公司的管理费为5000元,燃料费为3300元,修理费为500元。

各项营运费用合计为5000元+3300元+500元=8800元

青A23225号公交车于2009年8月16日在黑咀路段由于车速过快,将车内一老人颠起导致其腰部受伤,现已交到保险公司待办。

青A23270号公交车于2009年8月25日在多巴交警队门口发生交通肇事,无人员伤亡,现已交到保险公司待办。

三、关于对公交车驾驶员投诉以后的处罚和教育情况

青A27496号公交车驾驶员于2009年8月26日在多巴中学门口不让学生刷IC卡,接到该学生家长的投诉电话以后,我队管理人员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制度说服教育,并处以现金100元的罚款。随后,青A27496号驾驶员表示以后一定按照公交车的服务标准进行营运。

四、关于对公交车调度员的管理制度

1、要求两地调度员随时联系,掌握“高峰”和“平峰”时间,假日、周六日、周一至周五时,分开确定高峰和平峰时间。

2、要求调度员给经营者传达安全行车精神(重点检查驾驶员报班前的驾驶证、资格证,并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

3、要求调度员合理安排公交车的请假、加气时间,必须保证公交车辆每天的正常运行圈次。

4、调度员要认真填写每天的调度大表和调度月表。

5、在8月上旬,调度员休息实行轮休制(即上一天班休息一天),在8月下旬以后由于开通了三其西至多巴线路,增加了两个调度点,出现人员短缺的现象,调度员有事,需提前向队长请假,经过合理调整以后,方能准许。

五、关于公交车的加气方案

公交车在上个月的营运当中,出现了个别驾驶员不愿意发末班车,5点以后请假加气的现象。为了保证各条公交线路末班车的正点运行。我队决定在8月份,5点以后一律不准请假加气。此规定公布后,各条线路的公交车驾驶员基本上都在下午正常营运,下班以后晚上加气。也有个别公交车在白天正常营运当中出现燃料不够用的现象,也只能允许该公交车驾驶员在中午请假加气。

公交车队

如何实施营运车辆的信息化管理 第8篇

一、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必要性分析

首先, 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是强化车辆技术管理的必要条件。在道路运输管理整个过程中始终贯穿车辆择优选择、正确使用以及定期检测与强制维护等相关技术管理内容, 就当前车辆市场准入、运营布局调整以及运行效率与安全方面实际情况来看, 车辆技术管理逐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 在目前车辆技术管理快速发展情况下, 其信息量也有所增加, 传统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实际需求。为能够使车辆技术管理得以强化, 交通部门已经颁布很多相关技术标准文件。在这些相关标准中, 其设计部门及单位主要包括维修企业、运输企业, 另外还有检测站, 特别在道路运输证改革方面, 同时二级维护管理备案制度也得以实行, 在车辆技术管理方面, 由于这些变化情况的出现其也具有更高要求。在建立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上, 对于得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完成情况, 另外还包括以及车辆类型与档次等方面信息, 均能够使单车IC卡管理得以实现, 这对车辆技术管理的提高十分有利。

其次, 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对提高运政稽查管理水平以及运管费征收水平十分有利。在建立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之后, 可通过IC卡对运管费实行征收管理, 可使车辆征费情况的查询更加方便, 检查人员可针对性检查未缴费车辆。另外, 通过IC卡检查人员可对车辆违章记录情况进行查验, 可保证违章驾驶人员到运政管理部门及时接受处理, 可有效防止在代理证使用过程中有假冒现象发生, 并且也可以使违章处理信息化档案得以建立, 可提供相关依据进行车辆年审。

第三, 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可使道路运输管理更加规范及强化。道路运输管理属于综合性管理工作, 具有较强政策性, 为能够使有序管理得到保证, 车辆基础技术信息的规范及统一属于基本内容, 尤其是客运站点管理以及班线管理, 对于相关车辆信息, 随时均需调用随时均需要对车辆相关信息进行调用。在建立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之后, 可以使单车IC卡管理得以实现, 从而使资料查询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简化, 对车辆窜线及窜站经营可进行有效控制, 使车辆安全检查以及报班制度能够得以更加规范[1,2]。

二、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用

1. 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营运车辆实行二级维护管理及备案

对于在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中所纳入的二类以上维修企业, 在经当地相关部门二级维护许可审核基础上, 依据相关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对营运车辆实行二级维护, 之后依据有关规定及计算机中录入车辆所出现技术问题以及相关维护情况, 建立相关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在完成车辆二级维护之后, 车辆由维修企业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该检测站是由运管部门认定, 资质达到B级以上, 对于该检测站而言, 其主要任务就是对二级维护竣工情况进行检测, 在检测完成之后, 若检测结果显示合格, 则将车辆相关信息在计算机中录入, 之后通过网络运管部门可直接确认备案。另外, 运管部门应当调阅相关资料, 从而对维修企业的维修质量严格进行监督, 并且在该过程中对车辆技术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2. 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与单车IC卡联网

在营运车辆信息化管理过程中, 对于每辆运营车辆而言, 其均配备IC卡, 该卡片实行智能逻辑加密, 可长时间保存其内部所存储车辆技术相关信息, 同时其能够与当前客运站中IC卡读写工作站相结合, 同时还能够有效结合行车记录仪中信息记录IC卡读写机。通过IC卡实现可执行以下几项操作:车辆强制二级维护以及二级维护竣工检测, 还能够进行二级维护备案办理;营运客车报班以及“五不出站”检查;对车辆技术等级进行评定, 对营运车辆类型进行划分, 并且对其档次进行评定, 备案车辆大修以及年审记录;记录运管费征收情况;在相关营运手续办理时查询相关资料;接受检查。

3. 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对车辆实行技术管理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利用网络运管部门能够对车辆各个方面技术信息实行动态监控, 其所包括监控内容主要有车辆技术状况、技术等级以及二级维护, 另外还包括大修间隔行程, 从而可有效促进运输企业对车辆加强技术管理, 从而使车辆信息化管理能够得到更好实现。

4. 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年审工作程序简化

在车辆年审工作过程中, 相关业务部门可通过对车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对车辆实行审核, 在对信息化管理系统合理应用的基础上, 运输企业准备以及填写表格资料的工作量能够大大减少, 可使工作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简化, 使工作效率以及工作品质均能够得以有效提升, 从而促进车辆管理更好发展[3,4]。

三、结语

在当前道路运输行业不断发展基础上, 运营车辆管理也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并且车辆管理也逐渐向现代化趋势发展。在现代营运车辆管理中, 应当对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有效运用, 从而实现营运车辆的信息化管理, 使车辆管理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进而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向更好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黎健.关于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思考[J].技术与市场, 2010, (9) :102-103.

[2]王巍.关于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思考[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3, (20) :272.

[3]牛殿启.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发展建设问题探讨[J].科技创业家, 2013, (8) :219.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汇报 第9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大局稳定,为确保我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教体局党委一直非常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下面就2011年以来有关接送车辆管理情况做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有中小学84所,幼儿园86所,共10万名学生。截止8月31日统计,我市的接送学生车辆共117辆(专用车辆19辆),其中小学接送车2辆(市五小),幼儿接送车115辆{城关14辆,乔楼5辆(专用2),豫龙8辆,广武18辆(专用3),高村18辆,王村10辆(专用1),汜水3辆(专用1),高山4辆(专用2),刘河2辆(专用2),崔庙8辆(专用3),贾峪21辆(专用4),市区私立幼儿园6辆【青圃1辆(专用),育英1辆,阳光2辆,城东2辆】},高中、初中均无接送学生车辆。

二、具体做法

2011年元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市2011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使用校车学校建立完善校车档案。市教体局与*个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和*个市直学校签订了《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中心校与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幼儿园签订了《校

车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书》;学校与校车所有人、校车司机、跟车教师签订了《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书》,实行校车安全层级管理和首问负责制。

去年3月,教体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校车管理责任,要求各单位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完善校车档案,杜绝校车各类违章违法和不文明现象发生,确保我市校车安全运行。

去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接送车辆安全运营,市教体局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并于10月18日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召开了市接送学生车辆专题会议,要求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重新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将已掌握的全市接送学生车辆信息送达各乡镇党政正职手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属地管理。

“11.16”甘肃校车特大交通事故后,市教体局联合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迅速召开“11.16”特大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禁超员、超速、抢道,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营。

2011年11月21日,市教体局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共分11组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督查,并在接学生途中现场对车辆运行、荷载情况进行拍照,结束后各小组分乡镇把督查情况进行小结,最后教体局安全科进行汇总,于11月28日向市政府递交《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的报告》,如实反映全市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并再次将各乡镇接送学生车辆信息

及存在问题送达各乡镇党政正职手中,希望各乡镇政府能够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面对频繁发生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和日益严峻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形势,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市教体局于2011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决拒乘不合格车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回头看、再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对辖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教育情况进行再检查,认真开展拒乘不合格车辆活动。

12月19日,市政府下发了《*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按照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都能严格按照分工做到一天两检查,一天一汇报,并对那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驾驶人进行了严管重罚。教体局安全科每日对全市的情况进行汇总,一周一通报。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各学校幼儿园完善了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基本做到了不超员、不超速,教师上下车接送学生,学生在接送中的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

今年2月份,教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起草了《*关于荥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在春季学校开学的第二天,教体局就召开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在会上与

各学校签订了《2012年校车安全运行管理目标责任书》。

4月5日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教体局结合各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依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再次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意见》进行修改,并呈报市委、市政府。

6月份,教体局派出13个工作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用车单位的接送学生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车况、驾驶员、乘车学生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确保车辆不超载、不超速,杜绝司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7月份,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按照6月下旬教体局转发的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数据调研并建立信息季报制度的通知》(教基一[2012]502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中心校对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摸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跟车教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8月份,教体局通知全市范围内的专用校车到市交巡警大队进行集中审验。8月17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新学期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乡镇中心校限时召开接送学生车辆专题会,尽快统计本学期接送学生车辆相关信息,按要求到市交巡警大队进行上线检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另外,我局拟建立校车监控平台,与110联网,合同已签订,此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存在问题

幼儿园专用校车少,多为7-9座的面包车,农村学校存在学生家长私下合租车辆接送孩子现象,安全隐患极大。

四、下步打算

本周内,我们将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交通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校车监控系统建设,并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学校做好校车的日常管理。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教育,强化跟车教师职责,努力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10篇

各位领导:

我院的枪支弹药及车辆管理,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省高院司法行政装备处的有力指导下,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枪支弹药存放安全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动态管理严格、车辆管理有序,无重大事故发生的目的。下面我就

有关枪支及车辆的管理情况分别向领导作以汇报。

一、枪支管理情况

我院领导非常重视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并根据省高院有关枪支弹药管理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法法警队及司法行政处相关人员参加的枪支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务用枪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小组成员各自的职责及分工,明确了责任。同时,结合省院下发的枪支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武器库保管员职责》、《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枪支保管管理规定》、《枪支出入库制度》、《公务用枪查库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枪支集中保管规定,严格落实武器库房“三铁一器”(即:铁窗、铁门、铁柜、报警器)、“双人双锁”(即一人拿库门钥匙,另一人拿保险柜钥匙)、“枪弹分离”、24小时值班等制度。加强枪支的动态管理,要求有关人员按规定标准配备枪支,并经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借枪,同时严格枪支出入出库手续,规定使用枪支时由借枪人填写借枪卡(内容包括:借枪人、用途、枪型、枪号、技术状况及弹药数量)。枪支出库后,由借枪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枪支使用后入库前,要核对枪型、枪号、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技术状况与出库前是否一致,并经验枪、保养后方可封存。对于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视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车辆管理情况

对于车辆管理我院党组同样给予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监察室主任**、行政处处长***为副组长的车辆督察小组,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假、冒、套、挪用号牌、警车外借及其它单位或个人以法院名义挂牌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查,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统计清查整顿全市法院系统车辆的通知》、《关于加强车辆管理严厉打击套牌警用车辆的通知》、《关于取消假套牌警用车辆的通知》、《对于全市法院系统警用车辆乱闯红灯的处罚通知》,对规范警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为有效地落实省高院《关于对枪支、车辆管理的通知》精神,我院及时印发了《关于购置警用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成立公务用车督察小组的通知》,并启用了警车专用管理印章。为加强节假日期间警用车辆的管理,我院在放假前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要求所有车辆必须全部予以封存,如有特殊情况用车的,必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持派车单方可动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院车辆督察组适时对落实五个严禁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五个严禁:即严禁警用车辆乱呜警笛、乱闪警灯、乱停乱放,严禁警用车辆停放在酒店、宾馆、娱乐场所,严禁警用车辆进行非警务活动,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严禁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虽然我院的枪支及车辆管理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这方面我们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枪支弹药及车辆的管理力度,加强向省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请示汇报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依靠制度从严管理,确保全市两级法院枪支弹药及车辆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11篇

关于渣土、垃圾等运输车辆管理情况汇报

根据《 》 相关要求,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的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运输车辆违章倾倒、运输扬尘、运输撒漏、车轮带泥等污染城市道路行为的发生。泗水县环卫监察中队管理重点即:一是工地出入口未按规定硬化处理的;二是未按渣土运输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的;三是建设项目施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渣土撒漏和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违章行为的。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开展工作。

一、摸底清查,登记造册

为全面摸清渣土车拥有量及使用情况,进而理顺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环卫处会同县交警大队、住建局建管科,对全县的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进行了详细摸底并登记造册。据统计,城区及周边共有建筑工地20多个,渣土车约有160多辆(本地籍车辆100多辆、外地籍车辆60多辆),其中标准渣土车50多辆,中型运输车60多辆,厢式拖拉机50多辆。另外,用于运输沙石、灰膏的小型车辆约50多辆。

二、整合力量,明确分工

根据《 》的要求,我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县路政大队,整合整治力量,明确职责分工。一按整治力量进行合理安排,机动中队安排城管执法人员4名、交警2名、交警协管员2名、路政大队4名,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派执法车1辆、县交警大队派警车1辆、路政大队派执法车2辆。同时安排城管执法2名、县交警大队交警1名、交通协管员3名、路政大队3名进行随机设点整治。二按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督察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督办工作;机动中队主要负责对全县交通及快速环道沿线等重点路段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并协助城区、开发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各镇市容大队在各自辖区内随机设点整治,并对辖区内主要施工场地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

(三)联合整治,标本兼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渣土运输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运输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渣土运输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我县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突出问题。我局整合整治力量,加大整治力度。一对参加设点整治的执法人员配备超限检测设备,对超限车辆进行教育、责令违章车辆进行了及时改正,对严重违规车辆进行了行政处罚。二安排机动中队进行全城巡查。1.对入城货运车辆的超载、超限及污染道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对装载易飘散遗洒(如黄沙、石子、泥土、建筑垃圾等)车辆未覆盖或加盖篷布上路的,造成“滴、洒、漏”等污染路面行为的,责令路面污染路段责任人清扫,及时处理路面污染物,对情节严重者进行了行政处罚;3.对全县各建筑工地、砂石厂、沙厂负责人进行了车辆出入规范运输,禁止车轮带泥上路的宣传和场地出入口实施硬化的要求,并要求现场整改,让超限、抛洒、扬尘治理在源头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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